评正高职称论文范例6篇

评正高职称论文

评正高职称论文范文1

关键词:高职教师; 职称评定; 问题与对策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和普通高等教育同属于高等教育范畴,但其类型特征是职业技术教育。它与普通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模式、服务方向、生源质量等各方面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因而对作为高职教育教学实施者和高职教育特色体现者的高职教师的素质也有着与普通高校教师不同的要求。但是,作为主要评价手段的职称评定,却套用普通高校的标准和办法,显然与高职教育的性质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和奉献精神的发挥,影响了高职教师队伍建设乃至高职院校的发展。

一、高职教师职务评定过程中的问题

1.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套用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忽视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

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教学模式、办学层次、生源质量等很多方面具有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特点。在培养目标上,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应用型人才,普通高校的目标是培养研究型、知识型人才;在教学要求上,高职教学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操作技能的培养,普通本科教育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在专业设置上,高职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发展变化为信号,其实用性、针对性明显强于普通高校;在培养目标的实现途径上,产学结合是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学历层次和学制上,高职教育学历层次从整体上低于普通高等教育学,高职教育的主体是专科层次,学制一般2~3年,普通高校的主体是本科层次,学制4~5年;在生源质量上,高职生源的文化基础低于普通高校。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差别,决定高职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采用的教学方法等与普通高校教师也有差别,其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应有差别。可是,目前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却与普通高校一起进行,同一标准,忽视了高职教育的特殊性,没有突出高职教育的办学理念,也不利于形成正确的办学导向。

2.缺乏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单独标准,不能客观公正地体现高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不利于充分发挥高职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才智。

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是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主导、以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产学研相结合为途径的教学过程。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强化操作技能培训,在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中起着关键作用。高职教育要求高职教师具备“双师”素质,尤其是专业课教师既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又要具有职业技能证书。这就是说,作为教学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的高职教师,既要储备厚实的理论知识、宽泛的专业常识,更要有很强的操作技能,有解决技术问题和开发完成项目的能力。如果高职教师职称评定完全套用普通高校教师评定标准,忽视技能等级,显然不能整体地反映高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起码没有承认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甚至是人为地加重了高职教师的负担,拔高了高职教师的评定标准。高职教师的技术能力在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定中被忽视,就是其劳动付出和劳动成果得不到承认,不利于高职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才智的发挥,特别是会挫伤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尤其是实践水平的积极性。

3.在职称评定上,用普通高校的科研标准要求高职教师,会形成错误导向,既不利于高职院校科研特色的形成,也不利于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和优良学术风气的形成。

首先,高职院校的科研具有地方性、应用性等特点,侧重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而普通高等教育的科研重点是基础理论研究,如科学发现研究、应用理论研究等,它们的成果和产出形式有很大的不同,存在诸多不可比因素,如果在职称评定上,用普通高校的科研标准来要求高职教师,势必形成误导,迫使高职教师把目光放在“理论研究”上,会迷失高职科研的方向,丧失服务社会的功能。二是普通高校特别是科研型高校和科研教学型高校的工作重心在科研,而高职院校属于教学型高校,教师用于科研的时间和精力相对有限。如果用普通高校教师的科研标准要求高职教师,会引导高职教师放松本职,或只是应付当前的教学任务,腾出时间去拼凑论文,以凑足晋级所需的论文数量(这些论文很可能与教学无关),以便能顺利评上职称,也难免使一些教师在物欲名利驱动下,无视道德和责任,降低教学质量跑“项目”、买“成果”,甚至用抄袭、剽窃等手段来达到目的,危害校园清正的学术风气。目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很不乐观,副高以上职称太少,有的学校存在无正高职称的状况,形势非常严峻,离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有关师资队伍的达标条件相差甚远,一个重要原因是科研瓶颈。高职院校教师在自身科研素质、科研课题申报机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和普通高校存在着较大差距,因而在开展科研工作、取得科研业绩、发表科研论文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而现行的职称评定办法与标准导致转型类高职院校教师在职称过渡中,因缺少论文论著等理论成果不能平稳实现职称过渡。在正常晋职中,科研更是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提升的主要制约因素。

4.现行职称评定政策不注重育人标准,与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和培养体系脱节。

职业生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在学生进行技术准备的过程中,同时构建起丰富的精神世界,培养热爱生活、承担责任、文明知礼、和谐发展的人也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使命。学校要从这一目标出发,既重教书又重育人,要为育人目标的实现设置理想的职业培养环境,建立职业知识、能力、素质培养体系,并将其贯穿于整个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在日常学生管理中,也要体现职业培养特色。这就要求高职教师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在教书育人特别是在指导学生实训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感、劳动态度和敬业精神、法纪意识、职业道德情操、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现行职称评定政策对教师的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外语水平及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或明细的量化标准,但在高职教师的育人要求及其标准上,只笼统体现在政治条件或师德表现中,不明确,不具体,比较弱化。会导致高职教师对培养对象的品德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忽视,不利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对策

应该高兴地看到,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了单独设立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标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没有出台高职院校教师评定的统一政策和指导意见。在评定过程中,虽有口头安排,但没有执行标准。政策和制度是重要的指挥棒,它引导社会资源的流向和人们的价值取向。因此,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客观、合理、公正、公开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发挥职称评定的正导向作用,促进高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和高职教育的发展。

1.改革高职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实行高职教师与普通高校教师职称分开评定。

一是要切实解决好转型类院校教师职称由中职系列到高校系列的转评问题。从中职升格为高职的转型类学校,其教师的职称都有一个转系列的职称过渡问题,可是,在突如其来的转评面前,很多教师因缺少高教系列标准中的论文、论著等“硬件”而搁浅。事实上,这批教师因技术娴熟和经验丰富,在目前和今后一个长时期里,在高职院校都是挑大梁、当骨干的中坚力量。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理顺关系,采取单设标准、单独开评的办法,解决一大批“转型”类学校教师职称转评搁浅的现实问题,以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逐步实现自身知识结构的优化,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二是独立设置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系列。我国现有三十八个职称评定系列,划分不同系列的依据是行业职业的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其中教师这个称谓的职称评定就按层次、类型分成了六个不同评定系列,并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和办法。目前初、中级教育均按类别分开评定职称,唯独高等教育合并开评,且适用相同标准,很不合理,改革势在必行。三是改革职称评定的办法,实行集中学术评审与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既将高职教师参评职称的学术水平材料集中上报到相应职称评审机构,由专家统一评审,以保证高职教师作为高等教育施教者应有的学识水平;对高职教师的操作技能采取现场实地操作的方法,组织行业专家评定,更能反映高职教师实践技能的真实水平。还可以探索评定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量化考核办法,使职称评定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更加客观公正。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监管机制,如建立评委库前公示制度、评委承诺制度、评委考核制度,同时坚持评委随机抽签制度和评定复审制度等。

2.尽快出台高职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和条件。这是高职院校教师职称改革的核心问题。

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除在任职年限、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普通话等常规性要求上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外,在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表彰奖励上要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高职院校教师评聘制度要破除论资排辈观念,革除只重科研,轻视教学的思想,在参评资格上,要兼顾教师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在教学能力上,要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从课堂教学与实训指导两方面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在科研上,不能只以论文数量、级别论短长,不能只以有无论著作取舍,高职教师根据区域经济特色和教学需要开发的校本教材能贴近实际,有效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样予以承认;高职教师服务经济、进行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是成果。对于双师型教师,特别是能工巧匠,在学历学位上应适当降低条件,对实绩突出的“双师”型教师要设立破格评定标准。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只是进入高职教育领域从业的“门票”,并不能代表其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贡献;将高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变更为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主张也是有失偏颇的,这不仅会降低高职教师作为高等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条件和水准,而且会丢弃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的特定职业性。

3.改变重能轻德观念,注重实训环节的育人功能,强化育人标准。

一是要克服高职教师职称评定中重专业、轻素质,重教育、轻德育的现象,强化和细化高职教师的政治要求和师德表现,使有关条件和标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和可比性。二是在评定标准的制定和评审过程中,强化实训育人的功能和标准。高职教育的实训教学环节在育才和育人方面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实训不仅给学生传授技术,而且是培养学生坚定的职业理想、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勤奋的劳动态度和敬业精神、严谨的法纪意识、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情操、友好协作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的意志的最好手段。三是要把教师培养人才及其效果的状况作为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对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技术课教师尤其要把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改革、操作创新和指导学生实践的效果放在第一位,真正体现公开、公正与公平。要把学生满意率、组织学生参与技术创新和获得发明专利、指导学生参加各项技能大赛成绩、为企业和社区服务的成效等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重要条件,要将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评价列为教师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从而促使高职院校教师殚心竭力、专注本职,为社会培养大批品行优秀、理论够用、技术娴熟、敬业有为的职业人。

参考文献

[1] 周建松.关于高职教育目标定位和办学模式的思考.中国高等教育,2005.20

评正高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新思路

目前,高职院校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是对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考核,同时能够极大地提高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教师职称评审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对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意义。探究高职院校职称评审的新思路,改善当前职称评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可以有效推动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职称评审标准不合理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采用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并不适应高职院校的发展情况,有些院校一味模仿本科院校,在教师职称评审上也与本科院校的评审标准相同。但是,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的人才目标有所不同,且高职院校对教师培养的经费投入也与本科院校有所不同,这样的评审机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阻碍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

2.过于注重论文的发表数量

高职院校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教师的数量是有明确规定的,在实际的评审过程中,很多院校往往只注重论文的数量,而对论文的质量不做过多把控。另外,高职院校在对教师进行评审时,往往把科研成果放在第一位,忽略对教师教学质量的审核。很多院校以数量的多少来衡量教师的科研成果。因此,现阶段很多教师为了能够获得较高的职称,过分注重论文的发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师评审秩序。

3.内部评审过程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通常,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流程是先对评审教师进行初步审核推荐,然后进行深入审核。由于高职院校内部评审的主观性,部分高职院校在对教师进行评审时,尽管部分教师各项硬性指标都合格,但是也会因为推荐不过关而失去评审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削弱了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热情,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非常不利。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新思路

1.建立以教学业绩为主的成效考核评审标准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培养人才永远是第一位的,因此,在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时,高职院校应将教师的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应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对理论教学而言,高职院校应重点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规范、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进行审核;对实践教学而言,高职院校要重点审核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教学的工作量、生产设备操作能力、故障排除能力以及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建立适应高职院校整体发展战略要求的职称评审机制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与本科院校有明显的差异,高职院校必须着眼于自身的发展特点,建立适合自身整体发展需求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只有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机制,才能促进高职院校形成具有自身发展特色的教师职称结构,进而对教师师资队伍进行优化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能力,促进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分开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是与教师的职务聘任联系在一起的。在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过程中,很多教师往往在参与职称评审之前认真准备,但在被聘任之后就没有了较高的积极性。所以,高职院校应把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标准分开,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要加强对教师聘任后的考核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

4.保证教师职称评审过程的公开化

在进行教师职称评审时,高职院校要做到评审的公正性,将评审过程公开化。为此,高职院校可以考虑在教师职称评审时增设民主测评环节,邀请高职称的教师参与,保证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并将民主测评结果及时公布。高职院校还可以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教师职称评审的各个环节中,高职院校要公平地对参与教师进行评审。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可以大力推广教师职称评审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职称评审的网络化平台,进一步对教师的申报信息进行公开,节约评审时间,提升职称评审工作效率。

三、结语

总而言之,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与高职院校的发展息息相关。对于高职院校自身而言,其需要对教师职称评审机制进行深入改革和探索,制订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机制,加强监督,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开,提升教师职称评审的质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推动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文明.关于推进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改革的思考[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5):58-60. 

评正高职称论文范文3

【关键词】 专科学校;教师职称;师资建设;现状;对策

教师职称是评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衡量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依据。专科学校教师职称是职称的一个分支,专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对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它关系到专科学校教师的培养,也关系到整个专科学校的发展。因此,研究专科学校职称制度,研究符合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的职称制度,发挥职称制度正面作用,减少负面作用,是目前需要研究分析的问题。

一、专科学校职称制度现状综述

专科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属于学校职称制度系列中的一个分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类学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定了各类学校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并按照这个等级对相关人员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资格与工资待遇实行挂钩结合,相应资格就可对应相应工资。目前专科学校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制度,聘任制度的特征是实行评聘相结合,即如要聘任职务必须首先取得任职资格。

二、专科学校职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研、教学水平要求过低

职称评审部门开展专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中,要求的条件有3项,一是公开发行专业论文或论著;二是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期限;三是年均教学工作量。但评审条件没有对发表的文章质量、教学质量作出具体要求。因此评审条件并不能反映教师真正的科研能力,没有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因为职称评审制度只是对3项条件有数量的要求,而没有质量要求,所以不能推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两个方面全面发展,不能产生崇尚教学,追求学术,追逐高水平科研创新的结果。

2、重视学历,看轻工作成绩

按照评审要求对申报者的学历有严格要求,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因教师学历有专业性的区别,并且在具体教学培训工作中,存在教育技能的差别。因此学历并不能完全代表教学成绩和教学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已经得出了基本结论,高学历的教师并不一定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

3、着重理论,淡化实践

在专科学校教师职称制度中,评价教学和科研,评价标准都表现出着重理论、淡化实践的倾向。在教师的培养中,主要提高教学水平,很少安排教师到公司等实际工作部门实践。这种培养方式,造成教师很难开发出有实效的实务课程。在科研方面,多数教师一般以各种刊物、专业网站性研究为主,较少深入企业。因此职称与实际业务能力之间存在不够铆合的情况。

4、对职称职位没有实行动态管理

专科学校中,教师职称评聘后,实际情况是“能上不能下”,缺乏动态管理制度,没有聘后管理制度,教师考核没有惩戒制度,无法使教师感到危机感。因此,教师在获得职称后,不会出现被解聘的情况,教师职称实际是终身制。专科学校职称评审制度不考虑职务职责,这种制度是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造成职称制度的异化效应。

三、加强专科学校教师职称管理的对策

教师职称评定应该是促进教师工作的一种举措,应该促进教师发展,但现在的制度影响教师队伍发展,是对教师整体素质提高的阻碍。

1、向重科研、重教学转变

职称管理部门的职称评定制度缺陷是造成评审教师职称过程中,不能真实考核教师个体科研、教学的根本原因。因此专科学校应根据学校需要制定职称评审补充规定,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首先在学校内部评审,通过学校评审才可以到职称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职称,通过校内评审弥补评审制度缺陷。

职称主管行政部门应出台适应新形势的职称评审制度,借鉴美国院校的成熟做法,在职称评聘中加大科研、教学的权重。必须在科研、教学质量评价上取得重大突破,职称评审真正以科研、教学质量为中心,学校才能回归到教学中心上来,教师的积极性也会回归到教学工作上来。

2、向学历与业绩并重转变

制定调整职称评聘办法,职称评聘制度,不但要考核学历、学位、科研,还要考核教师的实际工作业绩。在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中,综合考核学历、学位、科研、教学、实际工作业绩,不能仅仅考核文凭、论文,这样对现行的师资队伍建设是不利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应制定全面的综合评价制度。

要正确考核学历,应强化教师知识更新,自觉学习的能力,实际工作效果。要正确看待教师的学历,学历是“存量”,工作业绩是“增量”,不能不考虑“存量”,但也不能不考虑增量,主要是优化考虑,实现教师能力考核因素的优化配置。在职称评聘制度中,主要重视工作业绩,并与教师津补贴结合考虑,把工作业绩作为职称制度、津补贴制度的主要依据。

3、推行教师聘任制,进行动态管理

为杜绝教师在获得职称资格后,工作缺乏进取心,积极性减弱的问题,教师职称制度实行职务聘任制度。在职称岗位中实行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即实行教师岗位聘任制度。按照“岗位流动,定期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定期考核适合的教师聘任到相应岗位,在聘用期间加强聘后考核管理,制定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规定,加强对聘用教师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

4、改革专科学校教师工资制度

教师工资应该包含四大块:基础工资;工作量工资,按教师代课数量计算;教师工龄工资,按教师任教时间发放;绩效工资,按教学质量拨付。四块工资各占四分之一。

5、取消编制管理

现行编制人事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式,严重脱离当前实际。应该取消人头工资,实行按事业拨款机制,根据学校规模、地理位置、办学效益合理拨付事业费。切实给学校用人权,工资分配权。

综上所述,现行的专科学校职称评审制度存在弊端和误区,给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校的发展造成了负面效应,因此,专科学校职称评审制度应该调整,职称主管行政部门应出台适应新形势的职称评审制度,借鉴美国院校的成熟做法,引导教师投身教学科研,促进专科学校事业稳步发展和提升。

【参考文献】

[1] 韩明.从职称评审看高校“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成因和对策[J].高教探索,2010(3).

[2] 赵更生.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误区及应对[J].管理探索,2010(18).

[3] 吴凌尧,李吉海.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中的规范研究[J].师资队伍建设,2011(6).

评正高职称论文范文4

和谐社会背景下职称工作的创新思路

职称工作是落实党和政府知识分子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广大知识分子关注的热点,它的每个环节都关系着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职称工作的质量不仅影响到我们能否培养、选拔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还影响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影响到社会和谐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1.完善职称人才评价方法,建立健全职称评审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优秀专业人才的快速成长,是我国人事政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提高评审质量和避免人情干扰,在目前同行专家评议中,可对论文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同时,还可采取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客观修正。这

样既可避免同行专家会议评议时可能出现的人为干扰,又可通过多种形式的相互补充,实现综合评价,使职称人才评价更为公平合理,评价结果更加深得民心。

建立健全职称评审监督机制,是让职称评审中被淘汰的人员有一个申诉和复议的机会。目前普遍采用的同行专家会议评议还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如评议专家因不同的观点,对同一学术成果的价值可能产生异议;评议专家对本部门的评议对象可能持有较为宽松的处理态度;现行评议标准还缺少规范,难以杜绝评议的随意性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评审的偏差和不公平。建立职称评审监督机制,一方面可以解决未评上人员的不服气和抱怨思想,实现情绪疏导和矛盾缓解,使其更好地努力工作,从而营造社会和谐氛围。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各级职称评委会起到一种监督制约作用,对提高评审质量,严肃评审纪律,端正评审态度都有促进作用。

2. 增加申报职称资格考试专业,扩大初级职称考试人员参考范围。国家在职称工作中,部分专业实行以考代评政策,深受专业技术人员的欢迎。这种形式不仅易于操作,程序简单,可信度高,还避免了评审带来的人为因素干扰。建议继续开拓更多的以考代评公共职称考试系列,实现以社会考试促进青年成才机制的社会化。成才机制社会化,就是要为青年人创造快速成才的社会环境,就是要推动社会快出人才、多出人才。

按现行职称考试政策,除计算机和外语专业不受报考者所从事专业技术岗位限制,可以在社会上自由报考外,其余职称考试专业还不能自由报考,一般要受到专业岗位的限制。为了鼓励青年人学习进取,建议对部分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公共性系列,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人自由申报考试初级职称资格。为这些人创造机会和条件,使他们早日实现自己的工作梦想。

3.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等级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一项基本技能要求是完全必要的,这对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进取,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过于看重。因为职称评审的是学术水平,而不是外语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外语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有相应的环境做支撑,计算机的使用虽较为普遍,但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并非是熟练的操作员,多数中年申报者达不到“盲打”水平,而这个水平也不是短期就能速成的。职称外语考试要求“阅读外语要体会到眼球运动”,不会“盲打”就做不完计算机考题,这就背离了把外语和计算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技能要求的初衷。何况职称越高,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水平也应越高,但实际上,高职人员随着年龄的增高,脑子反应和操作速度越来越慢,就是其外语和计算机理论水平较高,解决实际外语和计算机问题能力较强,但不一定实际翻译外语和操作计算机速度高,也就是说考试成绩不一定好。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应取消等级概念,只是将其作为一种技能考试。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必须遏制职称评审中的不良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成份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新的影响心理平衡的因素不断涌现,使得职称工作中也产生了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现象。例如,为了达到职称晋升目的,出现了一些职称考试作弊、学历造假、课题论文挂名等不良行为。这不仅给职称工作带来极大混乱,也对社会带来很大负面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

1.打击职称考试作弊行为,营造职称工作和谐环境。在职称工作中,职称考试作弊是每个正直人所憎恶的行为,是引起人们不公平感的重要祸根。所以,在加大全社会道德文明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大对职称考试作弊和违纪现象的打击力度。目前,虽然制定了职称考试作弊的处罚条例,但执行力度还很不够,致使在某些部门职称考试作弊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在美国,“替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最多可判两年徒刑。我们应该像打击倒卖黑车一样,对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同时进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职称考试作弊现象发生,积极推进整个社会风气好转,营造和谐生活工作环境。另外,提高考场硬件设施,在考场安装摄像镜头或闭路电视监控,必要时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去核实考生身份,也是遏制考试作弊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

评正高职称论文范文5

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的

帕金森定律现象分析建立一个科学、公平、公正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是各方面的意愿和诉求,然而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和制度惯性的束缚而迟迟未能有所改进。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的不良现象的分析,我们可以应用帕金森定律的相关原理。所谓帕金森定律是英国学者斯科特•帕金森于1957年在《帕金森定律———组织病态之研究》一书中提出来的。作者在书中对官僚组织机构、事业单位易于发生而又极难改进的近似病态的多种现象进行了描述,这些现象是组织的积垢,实在难以改变,所以作者冠之以“定律”[1]。公立高等学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在职称评审中同样存在着大家公知的而又积习难改的“诟病”,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现象:

1.裙带关系现象。如今的高校也具有了官场的氛围,行政化越发明显。行政领导不仅掌握着行政权力,而且还担任学科带头人,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于一身。职称评审是一次行使和维护并进一步巩固自身权威的大好机会,这种现象在基础单位的职称评审中尤为明显,因为评委和参评人基本属于同一个或相近学科,谁能为我所用,是否属于“自己人”就是评审中的重要考虑。这种顽疾的裙带关系现象,主要表现为选人唯亲,通过职称评审扶持与自己志同道合者,照顾与自己关系紧密者,提拔自己的弟子门生,从而进一步壮大并巩固自己的阵营和地位。

2.排除异己现象。高等学校职称评审中的排除异己现象与裙带关系现象并存,裙带关系现象是选人唯亲,排除异己现象则是打击对手,就是对不属于自己派系者、与自己学术观点相左者、与自己有矛盾者或者平时不“尊重”自己者在职称评审中进行压制,使他们难以进入更高职称层次。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高级职称评审中,教授职称一般由学校层面评审,副教授职称一般委托二级学院组织评审,由于在学校层面评委和大多数参评教师接触较少,相对来说,这种排除异己现象不是很明显,然而在二级学院由于大家都彼此熟知,同属于一个学科,接触较多,教学科研中的摩擦也较多,在这种情况下,排除异己的现象则更易发生。

3.嫉贤妒能现象。这种现象自组织产生就已然存在,高等学校也不例外。与官僚组织中的无能的嫉贤妒能者有所不同的是,高等学校的嫉贤妒能者一般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也是靠着突出的业务能力取得行政和学术地位的,这些业务素质突出而又占据重要领导岗位的人在基层教学科研单位中享有绝对权威地位,这一地位是不容许别人撼动的。在这种状态下,此类嫉贤妒能者就会对新成长起来的业务精英,特别是对不属于自己阵营的具有较强实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成长异常敏感。职称是一个学者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对职称的压制是高校嫉贤妒能者惯用的伎俩和手段。

4.中间派决定现象。中间派决定是帕金森定律的精彩内容之一,在高校职称评审中也表现得淋漓尽致。所谓中间派决定,是指最终结果不是由支持方或反对方决定的,而是由游离于正反双方之间的中间派决定的,这些中间派专家没有独立的评价标准和评审原则,往往容易受到随机性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投票不是立足于参评人的业绩成果,而是容易受到他人的感染和临时性事件的影响,从而将选票投向自己不确定的参评者。他们所受的随机性影响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容易受到评审中导向性意见的影响,比如评审委员会的主任通常由学校或学院的主要领导担任,往往会代表学校或学院发表某些倾向性意见,没有独立评审标准和原则的评委就会受到这些倾向性意见的影响而投票;二是容易受到评审中其他评委以及参评人语言表达方式的情绪化影响。

5.黑箱操作现象。现行不记名投票的评选方式对于参评人来说实际上是一种黑箱操作。虽然大多数学校都是在评审工作开始的一两天前才通知谁是评委,试图保密,但在各学校总有一些评委是固定不变的,比如单位领导和参评人员所在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特别是评委人选一般由学校或二级学院领导拟定,如果学校或学院主要领导不想让某些人评上,可以推荐与该参评者关系有矛盾者作为评委,反之亦然。由于“不记名投票”这一原则为所有的偏差提供了庇护伞,有的评委便不顾学术尊严和道德约束,一方面受人之托而投票,另一方面看不惯谁就不投谁。

6.论资排辈现象。职称应该是贡献和影响的标志,而不是时间和届级的象征[2]。职称评审能够满足教师增加经济收入的生存需要、提高社会地位的受尊重的需要和事业上台阶的发展需要,因此,职称评审的导向性事关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事业稳定性,论资排辈现象必然导致工作懈怠和人才流失。然而,在一些高校职称评审中论资排辈现象非常普遍,当教学科研平平而年头足的人晋升了职称,教学科研优异者便产生了怨气,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力争上游、勤勉工作氛围的形成,论资排辈现象实际上也造成了一些业绩突出的青年教师由于屡评不过,而对教学科研工作丧失了信心,开始另谋他路,把精力投入到校外兼职赚钱上,还有一些学识突出者因对学校心灰意冷而愤然离去。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二、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

帕金森定律现象的原因分析虽然上述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各有不同,但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些共性要素,这就是配套制度供给的不足以及在评审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是导致这种诟病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另外参与评审各方以及学科间的利益差别则是导致帕金森现象的内在驱动力,同时,行政化和不良的组织文化也对评审的不正之风的蔓延起到助推和“掩饰”作用。

1.帕金森定律现象出现的制度因素。职称制度作为一项学术能力资格制度,是评判当事人学术水准的重要标准。由于职称制度涉及的对象比较庞大,因而各个地区或者单位的职称评审规定只是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作出了相对宽泛的规定,并没有针对各种不同对象严格细分,也没有提出具体的实施操作方案,这就给职称评审工作留下了较大的弹性空间,即涉及职称评审中的自由裁量问题。职称评审的组织者往往掌握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包括评审专家的选择、评审程序、评审指标分配等,由于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使得评审过程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或者监督流于形式,使得评审之中的不正之风得以存在并有蔓延之势。因此,制度供给的不足以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给上述帕金森定律现象的出现提供了生存空间。

2.帕金森定律现象出现的利益差别因素。制度供给和设计的不足只是提供了出现评审不良现象的可能,而使这种可能变成现实的动力,则是参与评审各方以及学科间的利益差别带来的。参加职称评审者、评委以及二者所依赖的学科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包括人情关系、矛盾冲突、共同利益等,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评审过程和投票结果。如果这种利益的差别在实践中发挥了作用,这种不良的导向便会产生强化效应,如果得不到及时遏制便会进一步加剧评审中不良风气的蔓延,使得帕金森现象成为一种常态,不仅使制度的公信力受到冲击,而且一旦形成一种得到大多数成员确认的组织文化,则会形成制度惯性,使这种不正之风长期稳定下来,进而形成组织的顽疾而难以改变,这必将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毁灭性的冲击。

3.帕金森定律现象出现的组织文化因素。在前面关于职称评审中的帕金森现象的分析中,我们分析了高校领导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影响。在当下的高校,校院两级领导往往是行政、学术双肩挑,既是掌握行政权力的官员,也是行使学术权力的学者,两种权力集于一身,使得领导往往在职称评审中发挥着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这种现象被描述为高校的行政化现象。行政化的组织文化使得职称评审中出现了顺应“领导意图”的潜规则,表现为“中间派决定”、“黑箱操作”等现象。同时,在高校普遍存在着“学而优则仕”的组织文化,使作为学术评价标准的职称成为稀缺性资源,由于与行政化相对应的是学术资源的垄断化,即学术资源集中于少数人。掌握资源的既得利益者为了强化资源占有并排斥可能的竞争者,必然会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在职称评审中“扶持自己人、排挤竞争对手”,这就表现为“裙带关系”、“排除异己”、“嫉贤妒能”、“论资排辈”等现象。另外,我国长期存在的“长尊幼卑”的传统文化,也是“论资排辈”等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制度设计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制度的完善是克服帕金森现象的根本出路,也是在实践中规避利益差别的影响以及矫正不良组织文化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从制度完善的角度,提出一些针对我国职称评审制度的改进设想,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评审标准和纪律规范的制度设计

1.制定教师职业能力分类评审制度。高校教师既是文化知识的传播者,也是新知识的创造者,因此教学和科研两种能力都是教师应该具备的,但根据个体特点的不同,采取统一的评审标准不利于人才的成长和积极性的发挥,因此,可以采取分类评审的方法,各高等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层次并同时考虑教师的个人素质特征来制定合理的类型划分。在实践中,教师根据业务能力特长主要可分为教学主导型、科研主导型以及复合型三类,但笔者只建议按照教学主导型和科研主导型两类组织职称评审,因为教学和科研两种能力之间难以做到可比性的客观量化,任何比例设置都是主观性的。(1)教学主导型教师。申报该类型的职称,在其科研业绩成果达到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主要考查其教学能力,承担教学的数量和质量是其主要评价标准,特别是对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在考评中给予偏重。(2)科研主导型教师。申报该类型的教师,在其完成主管部门或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要求的前提下,主要考查其科研能力,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社会经济效益应该是主要评价依据。(3)复合型教师。复合型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科研能力上处于平衡状态,一是二者都表现平平,二是二者都表现优异。对于后者是值得鼓励和提倡的,但毕竟属于少数人。对于复合型的教师不建议单独组织评审,可以选择申报教学主导型或科研主导型,但对于教学科研双优者在评审中可以给予适当照顾。

2.制定科学的评判教师能力的指标体系。之所以会出现上述帕金森现象,最为根本的就在于缺乏科学的可以量化的评判标准,特别是在黑箱操作的现象中,有的专家即使想公正地评判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是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指标设计应贯彻如下原则:(1)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考核主要表现在思想品德考核方面,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达标的就不具备参评资格。达到合格以上即可,建议不纳入量化评价指标。(2)教学考核坚持质与量相结合,以质为主。教学工作量是指纯粹的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工作量,不包括担任行政职务等其他方面的折合教学工作量,一方面要考察申报者担任教学的总量,另一方面要考察申报者的教学授课质量,比如学生网上评教等相关数据,为了避免教学本身之外因素的影响,对教学效果的评价以学生评价为主,领导和同行评价仅作为参考,不纳入量化指标。质与量的权重比例可以为2∶1,即评教为优秀的课程其在计分量化权重中的分值乘以系数2,这里没有采取加权计分的方法,主要考虑有些教师承担了较多的工作量而由于精力付出过多影响了教学效果,在坚持教学效果第一的原则下,又照顾了老师们所付出的辛苦劳动。(3)科研成果考核坚持学术水平优先,兼顾社会经济效益。在目前的职称评审标准中往往制定了对科研成果数量的要求,对学术水平的考查主要依赖于成果刊载刊物、出版社的级别,虽然刊物水平和出版社级别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学术成果质量,但不能完全代表学术水平,因为其中可能存在一些人情稿问题。应该把成果的发表刊物和出版社级别同成果刊发后的社会影响结合起来考虑,赋予后者更高的权重,这些社会影响包括被转载、引用、获奖、采纳情况以及在实践中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等。

3.加强评审前和过程中的纪律规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来以后,就要严格贯彻实施,而且不能一年一变,要保持稳定性,让各位教师都能对照指标提升自己,评审前和过程中单位领导的言论必须与评价指标相一致,不能为了扶持或打击某些人而有不当言论,在评审过程中应该有学校人事、纪检部门的人员参加,现场监督。评委会主任的角色在评审过程中尤为重要,评委会主任一般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在评审中的一些偏向性言论往往影响了评审结果。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出现,评委会主任最好聘请外单位知名专家担任,这在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人选的构成中已有采用,这里可以借鉴。评委会主任的职责是维持评审秩序,说明评审指标,强调评审纪律,保障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

(二)同体评审制度的改进方法时下职称评审采取的大多是同体评审制度,即由自己的本单位同事来评价自己的教学科研业绩,决定自己是否具有相应职称资格,采取的方法通常是无记名票决制。针对当前评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裙带关系、排除异己、黑箱操作等,我们可以进行一些制度改进。

1.评审回避制度。目前高校的职称评审往往由单位自行组织,评委主要由本单位领导和同事组成,如果评审不公,容易滋生参评人与领导、同事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因此,可以对现有评委成员的筛选进行一些改革,实施利益相关评委回避制度,这也是国家基金项目评审中采取的方法,我们完全可以加以应用,每个参评人都有权利提出需要回避的评委2人,将与自己有纠纷或者自己不认可的人员排除在评委会之外,从而消除参评人的顾虑。

2.黄金分割计票法。我们还可以对当前的职称评审计票方法进行改进,以尽量保证评审的客观性。黄金分割法在管理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华罗庚发明的“优选法”就是反复利用在给定的线段上取黄金比而得到的[3]。我们这里可以借鉴,即将所有参评者教学科研成绩进行量化降序排序,再从高到低将各个候选人的分数相加,一直加至达到总分的61.8%为止,该点为黄金分割点,最接近该点的参评人为黄金分割点参评人。能够处于黄金分割点以上的各个参评人相对较为优秀。对于处于优秀区间的候选人给予其最终评委得票数乘以一定系数的照顾,系数计算方法为:优秀区间参评人量化总分/黄金分割点参评人量化总分。不在优秀区间的候选人其得票数也乘以一定的系数,系数计算方法为:非优秀区间参评人量化总分/黄金分割点参评人量化总分。如果排序第一参评人与其他参评人量化分数差距很大导致黄金分割点参评人为第一候选人自身的特殊情况,则排序第一参评人自动当选。这种方法能够尽可能地规避评职中的人为因素,从而保障业绩突出者能够有更多机会通过评审,进而保障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记名投票制度。到底是记名投票制好,还是无记名投票制好,一直是个有争议和值得继续讨论的问题。目前各个高校的职称评审基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其目的是消除评委的顾虑,发扬评审中的民主,保障评审中的公平公正。但在实践中,这种无记名的投票方式,成了职称评审中腐败现象诞生的温床,使得黑箱操作成为可能。在无记名投票下,部分立场不坚定和缺乏原则的评委可以出于自己的私心,而不考虑申报人的实际水平,很随意地投出自己的一票,不用担心参评人和其他同行的态度。这种方式使得那些学术水平不高而善于攻关的参评人容易“脱颖而出”,严重影响了评审的公平性和职称评审制度的严肃性。无记名投票的问题已经引起学术界的反思,一些社会评奖中开始试行记名投票方式,比如2011年的茅盾文学奖的评审就采用投票实名制,谁投的票,投谁的票,一律公开,让公众监督投票的全过程[4]。实名制投票有利于评委增强责任感,保证评审的透明性与公正性。科协主席韩启德在第十三届中国科协年会上发言指出:“在重大成果和重大项目评定的时候,是否采用专家实名制为好,值得考虑。”[5]实名制已经赢得科技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不妨首先试行。记名投票制度既可以在同体评审中采纳,也可以在异体评审中应用,是在当前学风和学术诚信不佳情况下较好的制度设计。

(三)异体评审制度的推介从根本上来说,异体评审的学术同行评价制度是对学术评价最为公平、公正的制度,尽管目前还没有在较大范围内实施,但毕竟是一个保障职称评审科学、公平、公正的有效措施和发展趋势。笔者这里推介以下三种制度设计:

1.第三方评审制度。所谓第三方评审制度,就是将本单位的相关学科职称申报人员集中起来,聘请外单位专家担任评委,使得申报人和评委之间排除人情关系,进而能够完全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决定投票与否,这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审方式,但实施起来成本较大。第三方评审制度在国家基金项目的评审中已有实施,在科研奖励的评审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第三届湖南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就委托云南省社科规划办来组织专家进行异地评审,从而评选出高水平的成果,申报人和组织单位等各方面均避免了摩擦与怨言。这种制度应该是高校职称评审的一个发展趋势。

评正高职称论文范文6

1 职称政策的变化

1.1 取消转正定级制度

转正定级制度是一直沿用的初级及部分中级职称的晋升政策。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三年,且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转正定级为中级(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转正为助理级(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转正定级为员级(护士、药士、技士),任员级资格满5年可转正定级为助理级(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自2001年开始,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了沿用多年的转正定级制度。临床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医师执业考试,护理人员须参加护士执业考试,这是医疗和护理人员从事临床工作的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根据学历、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不同报考相应级别的任职资格,博士毕业、硕士研究生任助理级满两年、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级满四年、大专毕业任助理级满六年、中专毕业任助理级满七年可报考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硕士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或任员级满两年、中专毕业任员级满五年可报考助理级资格考试;大专、中专毕业科报考员级资格考试。

1.2 外语免试制度的变迁

外语合格证作为晋升的必要条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必须首先过外语关。2001年以前,外语免试制度相对比较宽泛,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等条件的,晋升中级职称可免试外语;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等条件的,晋升副高级职称可免试外语。2001年开始,取消外语免试制度,凡需要晋升的人员,全部需要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且外语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高级的有效期为4年,中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2005年开始,增加外语免试,针对高学历、高层次以及中医药等特色专业的人员免于外语考试,同时外语考试合格证取消有效期,直到晋升为止一直有效。

1.3 增加计算机能力测试

为适应现代社会各种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将计算机能力测试列为职称晋升的一项必要条件。计算机能力测试分为全国考试和青岛市两种考试,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职称晋升的级别参加相应的考试。

1.4 晋升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制度

以往晋升中级职称也需要参加评审,申报材料中要有体现自己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的论文、科研等。在转正定级制度取消的同时,人事部也出台了中级职称的以考代评制度。自2001年开始,晋升中级职称不再参加评审,只要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即可取得中级资格。

1.5 晋升的条件有所放宽

晋升上一级职称主要由学历和任职资格年限来确认,如果学历不够需要申报破格。对于学历较低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破格也是比较困难的事。在出台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后,对学历受限的人员适当放宽了条件。新政策出台后,晋升中级职称只要具备中专学历任初级资格满7年即可参加中级考试,考试通过即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1.6 高级职称实行网络化评审

以往晋升高级职称,每个人申报的材料用2个材料袋才勉强装得下,仅仅是各种各样的表格就要装满一个评审袋。实行网络化评审后,诸多表格、复印件不用了,既方便快捷又节约很多资源。只要每个参加晋升的人员将自己的材料通过评审软件一一录入,再通过网络向上传输至评审部门即可参加评审,所有材料直观清晰、一目了然,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2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1 量化赋分表

由于岗位的限制,不可能达到晋升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高级职称的评审,必然要根据岗位等额推荐相应的人数,量化赋分表的使用,将每个人的业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非常具有说服力。但是,量化赋分表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例如,专著、论文一栏,限提交三篇论文或专著,满分为15分,这一点所有人都能达到满分,无法真正体现专业技术水平,论文不分级别、不分类别、不分性质,“豆腐块”跟大篇幅的论著只要是发表在同一级别的刊物上一律一样的得分,显然欠缺公平性,容易挫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建议保留专著、论文数量的限制,取消上线封顶,专著、论文的量化分值细化,以不同的级别、类别、性质区分开计分。

2.2 刊物、论文级别的界定

在进行量化赋分时,往往会遇到对各种刊物、论文性质的界定,现在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哪种刊物属于部级、省级、市级,哪种论文属于论著、综述、短篇、个案等等,量化小组的专家也仅仅是凭经验来判断,难免会出现主观因素的干扰。建议制定规范统一的标准,充分体现公平的原则。

2.3 岗位有限额,限制资格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