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申请书范文1
1、到市局质量科申请,填写申报表;
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执行标准文本、检测报告等材料;
3、市局进行现场审核,写出审查报告上报省局。
二、*省企业质量体系认可申报
1、到市局质量科申请,填写申报表;
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执行标准文本、检测报告等材料;
3、市局组织对企业质量手册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写出审查报告上报省局。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
1、到市局质量科申报,填写申请表;
2、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环保证明等材料;
3、按省局要求,市局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条件、检测手段、是否满足申报生产许可证的基本要求等进行现场审核,并将初审情况上报省局;
4、国家总局或省局派出审查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合格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证。
四、省免检产品申报
1、到监督科申请,填写申请书;
2、提供连续三年省级以上监督抽查或定检合格报告、质量管理手册、产品在全省行业名次排位;
3、市局审查,后上报省局。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
1、到市局监督科申请,填写申请书;
2、市局对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代码证书和质量管理手册进行审查;
3、材料合格后,由评审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4、评审合格后,市局组织对产品进行发证抽样检验;
5、检验合格后,市局将评审报告上报省局。
六、监督抽查定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公告、公示、新闻媒体曝光、经济处罚、整改五项制度进行处理。
1、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
2、企业写出整改报告报市局监督科;
3、企业提供复查申请,市局组织进行抽样检验;
4、整改结果上报省局
七、质检机构计量认证/质量认可程序文件审核
1、到市局监督科申请;
2、市局对质检机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程序文件及申请书进行审查;
3、市局将审查意见上报省局。
八、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办理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申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到省局进行新产品申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省检合格后,取得样机合格证;
3、考核发证
⑴、省管产品:由省局进行考核发证;
⑵、市管产品:市局对申办单位的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证明、产品技术标准、检定规程(检定方法)、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等材料进行审查,对申办单位计量法制管理、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4、收费依据:按豫价字〔1992〕137号文件规定收费。
九、计量合格确认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市局对企业计量合格确认体系文件、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内审报告进行审查;
3、考核:⑴、A级计量合格确认由省局组织考核;⑵、B级计量合格确认由市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考核;
4、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十、计量标准考核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市局对企业的计量标准考核申报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等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对不属于市局考核范围内的报省局进行考核;
3、市局聘请考评员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4、市局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十一、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1、到市(县)局标准化科(标准计量股)申请,填写申报(任务)书;
2、到县局申报的,由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局标准化科;
3、到市局申报的,由市局对申请及申报(任务)书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初审;
4、市局对初审通过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列入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计划,下达承担单位实施;
5、市局对初审通过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申请和申请(任务)书上报省局。
十二、无公害产品专营市场(店、柜)申报
1、到市(县)局标准化科(标准计量股)申请,填写申报书;
2、提交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供货协议、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3、到县局申报的,经县局初审合格后,由市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4、到市局申报的,由市局初审后组织评审;
5、对评审合格的,下发批准文件及铜牌。
十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1、到市局标准化科申请;
2、市局按照《*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对企业标准文本进行初审:
⑴、属于省级备案的企业标准,要求企业到省局备案;
⑵、对申报的企业标准文本不合格的退还企业进行修改;
⑶、企业申报的企业标准,由标协等中介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通知企业参加审查企业标准的会议;
⑷、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由担任审查的专家组长进行确认;
3、提交企业标准备案书、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审查纪要及汇总表、审定人员名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式三份报市局标准化科备案;
4、企业产品标准在符合有关规定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备案程序。
十四、代码工作
1、新办代码证和换证、变更、迁入、迁出:
⑴、申办单位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申请,提供有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印鉴、身份证,填写申请表;
⑵、交费:依据发改价〔2003〕82号文件规定交费;
⑶、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领取证书;
2、年检代码证:
⑴、携带代码证书(电子副本)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印鉴、身份证、填写申请表;
⑵、交费:按发改价格〔2003〕82号文件规定交费;
⑶、2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领取证书。
十五、锅容管特使用证申办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设备图纸、合格证、开工报告、检验合格报告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24小时;
4、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文件规定收费。
十六、锅炉安装许可证申办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手册、单位技术人员、设备明细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5、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规定收费。
十七、锅炉化学清理方案工作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清洗单位资质、清洗方案、清洗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24小时。
十八、锅容管特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1、申请人持使用单位介绍信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并提交1寸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时限:工作日内80小时(含考核、发证时间);
3、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88号文件规定收费。
十九、气瓶充装单位资质申报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充装质量保证书、图纸和当地政府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消防意见书及储罐资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二十、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委员会资格初审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本单位焊工清单和技术人员、设备清单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二十一、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安全认可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和资格考核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二十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技术资料初审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手册、工厂概况、当地政府注册登记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查;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8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5、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文件规定收费。
二十三、行政复议
1、当事人认为县级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局行政复议办公室(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2、市局在5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3、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4、市局复议办自受理申请之日7日内,将行政复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5、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报考申请书范文2
深圳大学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
2018年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本实施细则在遵守深圳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前提下,展开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拟招人数1。
三、申请条件
(一)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深圳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18年深圳大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二)光机电工程与应用博士点“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深圳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18年深圳大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7年1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申请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制”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重要提醒:以上申请表中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请一定按以下六个方面填写:
a.拟开展研究工作摘要(不超过500字)。
b.拟开展研究内容。
c.拟开展研究项目的背景及国内外现状(列出必要的、直接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
d.研究方案,包括所需理论基础、具体研究路线与方法,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名称、其它软硬件支持等。
e.研究内容的创新点(不超过300字)。
f.研究预期取得的理论及技术成果。
(3)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者提交《深圳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硕博连读申请者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第一学年成绩打印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
(7)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8)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9)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10)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硕博连读申请者不需要提交);
(1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月8日。
(二)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审查通过者的申请材料公示后转交对应的招生单位。
(三)导师推荐
招生单位将申请者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的导师,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本环节应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导师以不高于1:3的比例向学科点排序推荐申请者。
(四)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12月12日周二上午9:30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12月15日周五前在招生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五)学科考核
学科点于2017年12月18日周一下午14:30,在机电大楼S601会议室,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科研计划书、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三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
报考申请书范文3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人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按照《清华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和《清华大学关于201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提交申请。
(二)硕博连读生
申请人按照《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
(三)公开招考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16年9月1日-9月14日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16年9月14日17:00前寄(送)达: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电话:010-62781334)。
信封左上方请标注“博士生招生”字样,9月14日17:00为收取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逾期不再收取。
1)清华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4)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考生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各种成绩证明的出具日期至纸质版报考材料截止接收之日不超过五年视为有效。
(1)英语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20分以上;
②托福95分以上(IBT);
③雅思(A类)6.5分以上;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书;
⑤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位。
(2)小语种(只包括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学生须提供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小语种语言考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
注:获得过外语专业学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
6)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研究构想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理论意义、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1万字。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初稿);已。
8)其他能够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逐一审核并独立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取全部参评专家的平均分作为该申请人的最终成绩。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位报考导师的申请人分别排序)以招生计划为据按不大于1:3的比例遴选出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综合考核为书面测试+综合面试。
每位考生的考核包括不少于60分钟的专业书面测试和不少于30分钟的专业综合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专业书面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各占5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同一面试小组的全体考生同时参加专业书面测试,测试目的是核实考生的专业基础以及研究和写作能力。
综合考核时间:2016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推荐拟录取名单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对每位导师名下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yz.tsinghua.edu.cn
报考申请书范文4
毕业须知
申请时间
2018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申请时间: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陆“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zxkssecond)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申请条件
1.毕业生需在“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包括:市内并档成绩、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
2.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须有专科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可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毕业生要认真阅读并按照“招考资讯”(zhaokao.net)网上有关毕业申请要求进行操作。
3.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信网(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要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7月30日(周一)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详情]
系统说明
本系统为您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快捷的服务。
1)推荐使用1280*768的显示分辨率,以便获得更好的显示效果和操作体验。
2)推荐您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银联在线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95534转6
业务咨询:(022)23769300,23769050
或致电所属区县考办咨询
技术支持:(022)23769317
咨询时间:8:30-12:00,13:30-16:30
报考申请书范文5
毕业须知
申请时间
2018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申请时间: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逾期不再办理。
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陆“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zxkssecond)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申请条件
1.毕业生需在“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包括:市内并档成绩、省市转档成绩、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
2.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须有专科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可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1.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毕业生要认真阅读并按照“招考资讯”(zhaokao.net)网上有关毕业申请要求进行操作。
3.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zhaokao.net)点击进入自学考试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个人档案,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要及时修改(修改具体办法见“须知”第七条)。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网上毕业申请操作成功后,于2018年6月20日(周三)12:00至6月22日(周五)17:00到所属区自考办核验上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与学信网(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要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注:逾期不予办理)
5.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可于7月30日(周一)到所属区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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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申请书范文6
1、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必须用黑色的钢笔或水笔书写在16开的信笺纸上。
2、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写好后必须当面递交给党员责任区老师(党员责任区分配见系主页),不得请人转交或老师不在时放在老师的办公桌上。
3、请每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牢记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与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要一致)。并且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可以自觉递交思想汇报,从本人被团组织向党组织推优之日起,每三个月至少以书面形式递交思想汇报一份。
4、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写作严禁抄袭,一旦发现抄袭将严肃处理。
4、的基本写法:
1) 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 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 正文。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 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5) 另外,申请人需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5、思想汇报写作格式:
1) 标题。居中写“思想汇报”。
2) 称谓。即汇报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 正文。思想汇报,这是思想汇报的主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