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库申请书范例6篇

退库申请书

退库申请书范文1

房产契税可以退是真的吗

购房契税可以退是真的,但是契税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契税;

2、购房后由开发商按照3%收取契税,且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根据退契税的条件可按不同情况分别办理退契税;

3、对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以下的住房(“别墅”除外),只要该住房是购房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均可享受契税退税政策。

第一套房退税怎么办理

1、第一套房退税怎么办理,据网络资料显示,部分地区办理步骤为:

(1)、申请退税: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纳税人到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查询纳税缴款书:纳税人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加盖公章:纳税人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纳税人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纳税人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纳税人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查询税款是否到账: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退库申请书范文2

进口征税

根据世贸组织农业协议,泰国目前仅对23种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包括桂圆、椰肉、牛奶和奶油、土豆、洋葱、大蒜、椰子、咖啡、茶、干辣椒、玉米、大米、大豆、洋葱籽、豆油、豆饼、甘蔗、椰子油、棕榈油、速溶咖啡、土烟叶、原丝;另外,对用作动物饲料的玉米征收最惠国配额外进口附加费。

为了加快合法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泰国海关提供手册和电子数据交换两种清关系统,并授权某私营企业发行智能卡片,提供给进出口及相关企业。此卡片分5种类型,包括为进出口商提供的金色卡片、授权许可报关的银色卡片、为货主或经理人提供的黄色卡片、为实务律师提供的绿色卡片以及粉色的海关清关卡片。

泰国的进口清关程序为:企业通过手册或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填写、递交进口报关单,然后准备相关单据,包括提单或航空运输单、3份发票复印件、装箱单、保险单、放行单、外国货物成交单(仅针对价值超过50万泰铢的货物)、进口许可证(仅针对泰国海关法所列明的需出具许可证方可进口的货物)、原产地证书(仅针对泰国海关法所列明的需出具原产地证书方可进口的货物)、货物品质和类别等方面的其他证件。企业完成上述工作后,海关将核对申报单和相关支持单证,待企业缴纳关税和其他税款后,海关即可查验、放行货物。

在进口商品征税方面,泰国海关采用的是六级关税系统。在实际征税过程中,使用最多的是第5级和第6级关税税率,也就是说,泰国海关对大量进口商品征收20%以至30%以上的关税。而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贸易商除须缴纳关税外,还可能要向海关缴纳特别关税、附加费用、消费税、内部税(通常为10%)、增值税(通常为7%)等其他税款。在不考虑附加费用的情况下,部分税款的计算方法为:

消费税=消费税率×(成交价格+进口关税)/(1-1.1×消费税率)

内部税=消费税×内部税率

增值税=完税后的最终价格×增值税率

计算过程并不复杂,例如,某公司以200万美元的到岸价格(CIF)向泰国出口一批香烟,假定进口关税税率为15%,特别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公司最终须向泰国海关缴纳关税及其他税款共计167万美元。

泰国海关提倡网上支付税费,以提高工作效率。

出口退税

泰国海关法第19条规定,出口退税是泰国政府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中已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促进本国出口贸易的财政政策行为。其理论依据是,避免双重征税、保证国际竞争的公平性。

出口退税在增强泰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出口贸易增长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生产企业应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然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若企业享有产品自营出口经营权,则可将货物销售给关联外贸企业,由其出口并办理退税,此法可得到更多的出口退税补贴。

泰国海关关于出口退税的原则是:海关退税适用于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国外原材料时所缴纳的税款,包括进口关税、国内税、市政建设税和特别费用。这些税费已由进口商在进口货物时缴纳,或是已提供了进口担保。进口原材料经过加工、混合、组装或重新包装并复出口之后,海关可依其生产程序计算退税税额,并予退税。退税须以原材料进口之日起1年内加工复出口为条件,退税方法则依照出口商向海关提供的进口担保方式(如现金、银行担保等)来确定。出口商须在货物实际出口后的6个月内提出退税申请。

在泰国申领出口退税的主要程序

申请审批 提交生产程序资料 出口申报 递交退税申请表或开设相关银行账户 计算退税税额 复核退税资料 实施退税

投资优惠

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是泰国主管投资的部门,也是该国政府负责制定投资优惠政策并为投资者提供协助的机构。

BOI提供的服务主要有:协助创办企业;提供投资桥梁服务,提供投资机会及信息;举办吸引外资的宣传活动;为申请奖励的投资方提供咨询服务;实行免税,不征不退。

BOI分两个层面运作,即投资促进委员会和投资促进委会员办公厅。其中,投资促进委员会由泰国总理担任主席,由泰国工业部长担任副主席,并由经济发展方面的各部部长和其他政府高官、民间重要机构的代表以及学者、专家任委员或顾问,其主要职责是促进泰国的投资事业、制定投资优惠政策并提供相关指导、向投资者提供奖励和相关服务。

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厅则是政策执行机构。在办公厅中,秘书长是最高行政长官,厅内设有秘书局、计划发展部、投资服务中心、国际业务部、区域促进投资部、泰国内地事务所、海外事务所,以及促进投资1部-7部。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泰国加大了对外招商力度,并将中国企业作为重要招商对象。同时,泰国是海外华侨对所在国政治、经济影响最大的地区,中泰两国的各层面合作也十分密切,华商到泰直接投资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为吸引华商投资,泰国专门设立了对华工业园区,并给出了诱人的优惠措施。从类型上看,泰国的工业园区主要分三种:一是一般工业园区(General Industrial Zone,GIZ),二是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EPZ),三是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FTZ)。其中出口加工区属工业区范畴,若商家在区内建厂,其建厂所用机器设备、建筑材料在进口时,可免除进口关税、工商税、市政建设税、投资特别费和其它费用。

通关便利

近年来,泰国海关积极推进海关现代化进程和能力建设,推动职能转变,在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海关工作效率、提高海关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了尤为突出的进展。具体包括:以技术手段推动海关手续便利化,2007年1月启用新一代海关自动通关管理系统“电子海关”,涵盖电子进口、电子出口、电子舱单、电子支付和电子仓储等子系统和整合功能;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的作用,建立了局级和地方两个层次的风险数据库,将风险管理手段广泛用于海关进出境监管、保税仓库与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违禁物品管理等领域;关注贸易安全,推广使用X光查验设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实时监控业务现场;2007年9月实施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简称“电子标签”)试点工程,加强对集装箱运输的跟踪。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泰国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主要有:制造型保税仓库,用于存放生产、加工、组装出口制成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免税商店型保税仓库,用于存放展览、销售活动所需带出境的商品;修理或建造船舶型保税仓库,这类仓库多为公共服务型保税仓库,用于存放基础性原材料,存货时限为1年;包装和重新包装型保税仓库。

退库申请书范文3

第一条为完善区住房保障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多渠道解决区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号)的规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资金及房源筹集、准入、退出、租赁及房屋管理、监督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管委会投资建设、收购或管委会提供政策支持由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等方式筹集的,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引进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土地房屋局是区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计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法院、工商局、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各功能园区、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金融机构和企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履行其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资金来源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建设规模、项目安排和用地计划等内容,应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由土地房屋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结合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人口政策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编制,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优先保障,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第八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

㈠管委会投资建设和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

㈡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㈢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㈣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㈤廉租住房、回购的经济适用房、空置的公有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㈥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由管委会主导。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管委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管委会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房屋产权由管委会指定的机构拥有;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土地交易中心在土地挂牌出让文件中予以明确配建的条件,房屋产权归开发企业;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归投资主体;

经土地房屋局批准,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企业所有。

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统一由管委会指定的机构负责房屋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60平方米为主,按照经济、环保、耐用的原则进行简单装修,达到基本使用功能;非新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坚持小型、适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

㈠中央、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

㈡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㈢住房公积金收益中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

㈣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㈤发行债券;

㈥社会捐赠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

㈦经管委会批准的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可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费优惠。

第三章准入管理

第十三条申请条件:

㈠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士应年满三十周岁;离异应满3年以上):

1.家庭成员具有城区及涉农街道非农业人口户籍3年以上(含3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这里的家庭指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家庭人口数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之和确定。户口暂时迁出的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服兵役人员、服刑人员、临时出境仍要回国居住的人员可计入家庭人口。

这里的住房包括: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园区、保税区、范围内拥有的私有产权房屋、承租的公有住房、转让或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合同备案房屋及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

3.符合规定的收入限制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家庭收入按一对夫妇双方和未婚子女收入之和计算。

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㈡新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和引进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引进特殊专业技术人才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2.和驻区企业签有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社会保险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3.收入限制标准参照本条(一)款的规定执行,引进特殊专业人才不受此限制。

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市内四区、园区、保税区、范围内无住房。

㈢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指曾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地(除市内四区、园区、保税区、户籍)来区就业的劳动者。

2.和驻区企业签有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5年以上。

3.收入限制标准参照本条㈠款的规定执行。

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市内四区、园区、保税区、范围内无住房。

㈣经住房保障中心批准,廉租房保障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房保障家庭在退出实物配租房屋后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㈤住房困难标准、收入标准由土地房屋局会同民政、发改等有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㈠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㈡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外地独自进区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㈢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第十五条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暂时迁出户口或注销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户口是空挂户的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实际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分别出具空挂户证明和实际居住情况证明)。

㈡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

㈢住房情况证明:

1.有住房的,需提供所拥有的住房房证、公有住房租赁手续;动迁或交易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无拆迁协议的需由经租管理单位提供住房证明)或房屋交易手续、使用权买卖手续、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

2.无住房的,需提供由房产部门核实出具的无房证明。

㈣工作、收入情况证明:

1.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均应出具收入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要求出具相关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调查核实后按要求出具就业和收入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件。

2.新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引进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按要求出具的收入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须做出声明,同意审核部门向其它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公积金、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和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㈥其他相关材料

1.新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手续,有调转的提供调转手续。

2.相关部门核准的引进人才证明、立功受奖证书、劳模、英模证书等证明材料。

3.新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引进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应出具《租金交纳担保书》。

4.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第四章审核程序

第十六条申请

㈠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当年房源空置情况、轮候库人员数量确定当年申请次数、申请时间。

㈡具有城区及涉农街道非农业人口户籍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㈢新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引进特殊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要求统一到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

第十七条初审

㈠受理

对申请材料完备齐全的,社区应即时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于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材料转所在街道进行初审。

㈡初审

街道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就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须向实际居住地街道致《协助调查函》,同时核实申请家庭的申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在本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应即时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证明等相关档案资料一并报送到住房保障中心。对初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复审

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上报材料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复审意见,对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对复审不合格的申请人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住房保障中心将在指定的网站或媒体上对复审合格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出具《申请资格认定书》,并进入轮候库等待摇号配租。

第十九条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地告知住房保障中心并提交书面材料,住房保障中心重新审核其申请资格;未主动告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第二十条配租

㈠住房保障中心应当将配租房源的申请时间段、户型、数量、地点等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或媒体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时间段、地点、相对应的户型分类摇号配租。

㈡摇号配租过程接受监察、公证、新闻媒体、申请人代表的监督,摇号结果通过指定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3天。摇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向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未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本年度同地点摇号配租,本年度摇号后未获配租资格的申请人下年度须重新申请。

㈢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具有优抚证明、重残证明、重大疾病诊断书的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优先轮候配租。

㈣取得《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租赁资格,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地点参加选房的;

2.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

3.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4.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5.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

㈤配租面积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签订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配租确认通知书》到指定地点与产权单位或管房单位依据《合同法》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管理

㈠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㈡租赁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等室内设施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租赁期限;租金和押金数额及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取暖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以及其他约定。

㈢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1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㈣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第五章租赁及房屋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设施设备修缮维护、维修更新由产权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产权归管委会的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由管委会指定的管房单位收缴,并按照管委会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管理和维修费用及物业服务费。费用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专项列支资金。

产权归开发企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开发企业负责收缴,房屋维修管理费及物业管理费等从房租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租金管理

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土地房屋局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赁价格、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有房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原住房面积实行市场租金,公共租赁住房与原住房面积差额部分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

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收,承租人应在每月20日前交纳下月租金,拖欠的租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㈣租金收取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划转至缴交账户;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第二十六条换租管理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承租人可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换租申请。

㈠换租面积应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

㈡变更地点申请换租的,经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重新进入申请人轮候库参加摇号配租;同一地点申请面积换租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根据公示的腾退房源情况,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

㈢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

第二十七条房屋管理

㈠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

㈡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对于房屋内部易损易耗设施及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承租人可根据生活需要添加生活设施,自行添加的生活设施在退租时不予补偿。

㈢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公共租赁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㈣多人合租的,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第六章退出管理

第二十八条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土地房屋局住房保障中心审核符合租住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地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过渡期后拒不腾退住房的,产权单位或管房单位可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或管房单位有权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报土地局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㈠申报材料不实,以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㈡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㈢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的;

㈣擅自改变承租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㈤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㈥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㈦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㈧经年审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有第㈠款情形的,该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该住房承租期间市场租金的两倍补缴租金。

第三十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承租资格年审制度。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引进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同住房保障中心工作,承租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原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承租人应在租赁期限内每年向住房保障中心申报经所在单位或街道确认的住房、收入情况,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或租赁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应当退出。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住房保障中心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管,健全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完善监督办法和措施,不定期组织对承租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有权采取以下措施:2名以上工作人员可持工作证明,在至少1名成年家庭成员在场的情况下,进入房屋内检查使用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住房保障中心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公共租赁住房接受委托转让、出租或转租的,由相关部门对其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房屋管理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中心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追缴非法所得。

第三十六条应退出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管房单位可向人民法院提讼。

退库申请书范文4

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对当事人(以下称缴款人)作出的罚款决定,除按有关规定可以现场收缴以外,应当由银行代收罚款。

第三条在京各家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的对公营业机构,即国库经收处(以下称银行),是代行政执法机关收纳罚款的合法收纳人。各家银行的储蓄机构不得办理代收罚款。

第四条行政机关向缴款人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在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开具一次复写五联的“行政处罚缴款收”。

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缴款人,持“行政处罚缴款书”,以转帐的方式,到其开户银行交纳罚款;

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持“行政处罚缴款书”,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交纳罚款。

第五条国库经收处代收罚款以及国库所在行收纳罚款的处理手续,比照现行的纳税使用一般缴款书的处理手续办理。

第六条“行政处罚缴款书”由北京市财政局统一印制,并负责发放。缴款书为一式五联:

第一联:收据。银行收款签章后退缴款人;

第二联:借方凭证。代缴款人开户银行付款传票,如缴款人交纳现金,此联作银行现金借方传票的附件;

第三联:贷方凭证。代各级国库收入传票;

第四联:报查。国库收款签章后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五联:回执。国库收款签章后送同级财政部门,转送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第七条“行政处罚缴款书”由行政机关人员的执法人员和缴款人逐项认真填写:

1.以下各项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填写。

“行政机关”,填写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缴款期限”,填写执法机关限定的最后缴款期限;

“填制日期”,填写缴款人收到缴款书的日期;

“处罚决定书编号”,应与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书编号一致;

“缴款金额”,填写应交纳罚款的人民币大、小写金额。

2.“缴款单位全称”、“缴款单位帐号”和“开户银行”,由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如实填写,并在缴款书第二联“缴款人签章”处签盖预留银行签章。

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可免填“缴款单位帐号”和“开户银行”,应当在“缴款单位”和“缴款单位公章”两栏分别签字盖章。

3.以下各项可以由市、区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事先注明。“财政机关”,填写财政机关名称,如“区财政局。“预算级次”,填写罚款应当缴入的国库级次“市级”或“区县级”。“收款国库”,填写罚款应当缴入的预算收入科目。

第八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不予办理。

1.缴款书必须记载事项填写不全或有涂改之处的;

2.缴款书非一式五联套写的;

3.缴款书上罚款金额人民币大、小写不符的;

4.超过执法机关限定缴款期限的(执法机关限定缴款期限的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最后缴款日);

5.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到非开户银行以转帐方式缴纳罚款的;

6.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在其缴款书第二联上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

第九条银行因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理由书代)并签章。

缴款人对银行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无理拒绝办理收纳罚款业务时,可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库处、会计处举报。一经查实,人民银行将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八条“……不准拒绝他行正常业务”的规定,追究有关行的责任。

第十条因缴款书存在问题被银行拒绝受理的缴款人,应当自被拒绝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持原缴款书和银行开具的拒绝证明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申请换开缴款书。

执法机关在换开缴款书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加处部分加计在罚款金额中。缴款人能够证明确属不可抗力等原因延误缴款时间的,执法机关应当重新换开缴款书,但不加处罚款。

第十一条缴款人对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如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代收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各级支库每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将各银行转来的缴款书分别按执法机关,预算科止填制“罚款书入汇总表”,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每三日把收到的缴款书第五联“罚款收入汇总表”进行查对后,分别转送各行政执机关,以备执法机关审核缴款人缴纳罚款情况。

第十三条经行政机关认定需要退还罚款的,由行政机关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办理收入退库。代收银行不得从“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代收的罚款中向缴款人退还罚款。

第十四条各家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管理部、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市信用合作协会,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年度本行所属机构代收的行政罚款汇总金额报送北京市财政局,经核实后,北京市财政局按各行代收罚款总额的0.5%支付手续费。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年6月1日起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负责解释。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预字(1998)201号文件印发的《罚款代收代缴管理法》,结全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对当事人(以下称缴款人)作出的罚款决定,除按有关规定可以现场收缴以外,应当由银行代收罚款。

第三条在京各家商业银行(包括农村信用社)的对公营业机构,即国库经收处(以下称银行),是代行政执法机关收纳罚款的合法收纳人。各家银行的储蓄机构不得办理代收罚款。

第四条行政机关向缴款人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在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开具一次复写五联的“行政处罚缴款收”。

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缴款人,持“行政处罚缴款书”,以转帐的方式,到其开户银行交纳罚款;

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持“行政处罚缴款书”,以现金方式就近到银行交纳罚款。

第五条国库经收处代收罚款以及国库所在行收纳罚款的处理手续,比照现行的纳税使用一般缴款书的处理手续办理。

第六条“行政处罚缴款书”由北京市财政局统一印制,并负责发放。缴款书为一式五联:

第一联:收据。银行收款签章后退缴款人;

第二联:借方凭证。代缴款人开户银行付款传票,如缴款人交纳现金,此联作银行现金借方传票的附件;

第三联:贷方凭证。代各级国库收入传票;

第四联:报查。国库收款签章后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五联:回执。国库收款签章后送同级财政部门,转送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第七条“行政处罚缴款书”由行政机关人员的执法人员和缴款人逐项认真填写:

1.以下各项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填写。

“行政机关”,填写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

“缴款期限”,填写执法机关限定的最后缴款期限;

“填制日期”,填写缴款人收到缴款书的日期;

“处罚决定书编号”,应与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书编号一致;

“缴款金额”,填写应交纳罚款的人民币大、小写金额。

2.“缴款单位全称”、“缴款单位帐号”和“开户银行”,由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如实填写,并在缴款书第二联“缴款人签章”处签盖预留银行签章。

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可免填“缴款单位帐号”和“开户银行”,应当在“缴款单位”和“缴款单位公章”两栏分别签字盖章。

3.以下各项可以由市、区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事先注明。“财政机关”,填写财政机关名称,如“区财政局。“预算级次”,填写罚款应当缴入的国库级次“市级”或“区县级”。“收款国库”,填写罚款应当缴入的预算收入科目。

第八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不予办理。

1.缴款书必须记载事项填写不全或有涂改之处的;

2.缴款书非一式五联套写的;

3.缴款书上罚款金额人民币大、小写不符的;

4.超过执法机关限定缴款期限的(执法机关限定缴款期限的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最后缴款日);

5.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到非开户银行以转帐方式缴纳罚款的;

6.在银行开立帐户的缴款人在其缴款书第二联上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

第九条银行因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理由书代)并签章。

缴款人对银行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无理拒绝办理收纳罚款业务时,可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库处、会计处举报。一经查实,人民银行将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八条“……不准拒绝他行正常业务”的规定,追究有关行的责任。

第十条因缴款书存在问题被银行拒绝受理的缴款人,应当自被拒绝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持原缴款书和银行开具的拒绝证明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申请换开缴款书。

执法机关在换开缴款书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加处部分加计在罚款金额中。缴款人能够证明确属不可抗力等原因延误缴款时间的,执法机关应当重新换开缴款书,但不加处罚款。

第十一条缴款人对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如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代收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各级支库每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将各银行转来的缴款书分别按执法机关,预算科止填制“罚款书入汇总表”,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每三日把收到的缴款书第五联“罚款收入汇总表”进行查对后,分别转送各行政执机关,以备执法机关审核缴款人缴纳罚款情况。

第十三条经行政机关认定需要退还罚款的,由行政机关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办理收入退库。代收银行不得从“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代收的罚款中向缴款人退还罚款。

退库申请书范文5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其不断融合,采购管理业已成为一个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采购职能也随之发生深远变化,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逐渐衍变成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以及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服务对象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获取足够的竞争优势。

一直以来,南天公司的物资采购采取每年一次的采购招标方式进行,即集中全部已有的和潜在的供应商,在质量和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竞争单项产品的最低价格,胜出者即为价格最低者。此方式在一定时间内对于公司的成本控制、防止腐败(幕后操作)、以及保障供给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自身的进步和发展、企业内部各项安全体系、规章制度、规范流程的建立和完善,随着供应链理念下的现代战略采购作为一种先进管理模式的普及和发展,以及为适应南天公司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建立供应链理念下的现代战略采购制度成为公司必然选择。

建立本方案所遵循的原则为“制度明确、流程清晰、审核到位、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南天公司物资采购流程,加强所购物资质量把关及价格审核,明确相关环节及人员的责任,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宗旨,确保南天公司所使用的每一件原辅材料及设备符合HACCP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机构设置

为适应现代战略采购要求,南天公司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组长由食品部(或经营部)分管采购工作的副经理担任,组员由下列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采购员、价格审核员、成本核算员、仓库保管员、厨师长(或厨政总监)。物资采购小组在南天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完成公司所有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定与评估、市场调查、价格审核、质量把关、货物验收等等。

三、岗位职责

1、采购小组组长

在南天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制度制定,建立健全采购小组工作流程,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参与质量价格审核及确认,考核采购员及价格审核员的绩效评定,在采购小组成员的协助下选定、评估各类物资的供应商,审核采购单,处理和协调采购工作的其它事项。

2、采购员

1)负责组织实施南天公司所有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负责所购物资的第一道质量把关,对于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不合格产品拒收或退货。

2)每月单日收集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采购信息,制定次日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要求等);将采购计划单传真给已经确认的合格供应商,并及时回收供应商的报价单,经采购小组确认后形成最终的订购单;每月双日上午九点前将所购物资运回。

3)负责与供应商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供应商的资信及生产能力,收集供应商提供的详细产品资料,包括营业证书、工商税务证书、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检疫证书等。

3、厨师长(或厨政总监)

1)根据《餐谱》及实际需求核查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制定的采购计划,针对各类品种在餐食中的实际应用提出具体的采购要求。

2)物资采购回后参与验收工作,检查所有物资的质量,检查是否吻合采购要求,对所有采购回的物资进行第二道质量把关。

4、价格审核员

1)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到市场、超市、商场调查了解各类物资价格,每周五形成市场调查报告交采购小组组长。

2)对南天公司所有采购物资的价格负责,保证所提供的市场价格调查报告及时有效、客观真实且全面。

5、仓库保管员

1)根据采购清单核查所购回物资的外观、品种、数量、合格证及保质期,对于物资的质量进行第三道把关,对于上述项目有异议的经报告使用部门经理后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员退货。

2)根据公司仓储管理制度及时将采购回物资分类入库存放,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

6、各使用部门及班组

物资采购回后公司各使用部门代表或班组长及时清点各部门各班组申购的物资,核查所购物品的外观、品种、数量及质量,对于物资的质量进行最后一道关口把关。对于所购物资质量有异议的经报告采购小组组长后有权拒收或要求采购员退货。

四、合格供应商的选定与评估

现代战略采购管理的核心为强调采购双方的交易关系、合作关系和战略联盟关系,其观念已由单纯的采购物品向取得供应能力转变。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是公司现代战略采购体系的核心,供应商管理包括的内容有:供应市场竞争分析,寻找合格供应商,潜在供应商的评估,询价和报价,合同条款的谈判,最终供应商的选定,以及每年定期进行的供应商评估。

目前南天公司供应商管理选择的基本准则是: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这四者中,质量因素是最重要的,尤其对于航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与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基础。

1、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厂房、设备、设施及高素质的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能提供相关类产品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能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2、第一阶段各类物资分别选择1-3家供应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每一批次采购分别由不同的供应商报价,参照价格审核员的市场调查价格信息,采购小组组长、采购员、价格审核员三方确定其中综合价格最低者为该批次采购的定点合格供应商。试行2-3个月后,选择其中质量最稳定、价格最低、服务最好、诚信度最高者为固定的、唯一的供应商,与之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和供货合同,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合格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小组向该供应商发出纠正措施要求,如两次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两次提出建议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4、各类物资在确定唯一的供应商后,对于每一批次供应商的报价,采购小组参照价格审核员的市场调查信息对其报价进行审核,该修改的予以修改,审核完毕的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5、采购小组制定科学、严谨的供应商评估体系,每年一次协助总经理组织公司各使用单位代表根据评估体系内各个要素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对供应商进行业绩评定。累计分值在80分以上者为合格、优秀供应商;累计分值在70-8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供应商,采购小组及时将评定情况反馈该供应商,要求作出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采购小组,有整改措施且取得效果推荐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分值在70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采购小组根据每年度供应商复评结果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6、《南天公司供应商评估体系》附后。

五、采购管理与流程

1、申购部门的划分

1)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2)预备材料:仓储管理部门

3)办公用品:综合管理部门

4)设备及零部件:设备动力部门

2、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1)申购经办人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采购要求经部门主管审核后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后送采购小组。

2)需紧急请购时,由申购部门于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采购部门予以紧急办理,运输方面一般以空运为主。

3)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综合公司预算管理制度,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采购。

4)设备采购参照湖南公司物资采购制度执行;零部件采购结合南天公司费用年预算承包方案由设备动力部门提出请购。

3、申购核决权限

1)生产用原辅材料:由食品部各生产班组依实际生产情况提出请购,由厨师长审核后报食品部经理核决。

2)办公用品:各使用部门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由各使用部门经理审核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1千元以上的报南天总经理核决。

3)设备及零部件:单品申购金额在2百元以下的由动力班长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1千元以下的由食品部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在3千元以下的由总经理核决;单品申购金额超过3千元的由南天公司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湖南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核决。

4、采购

1)采购作业方式

总经理对于重要材料或特殊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商议价,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采购小组办理采购作业。除上述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小组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实施采购:

a、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特性的材料,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佳,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申请,采购小组定期集中办理采购。如食品部生产用原辅材料(蔬菜、食品等)。

b、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小组应事先选定合格供应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签署合同后通知各申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如食品部生产用包装材料(餐盒、包装膜)。

2)询价、比价、议价

采购员在接获申购单后依申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精选2-3家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3)呈核及核决

采购员询价完毕后,于申购单祥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采购小组组长审核,并依申购核决权限呈核。

4)订购

采购员接到经核决的申购单后以订购单向供应商订购。

5)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a、采购小组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b、采购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采购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采购小组组长核示后转送申购部门,依申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6)验收与入库

所采购物资送达公司仓库后,采购员协同价格审核员、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代表或班组长对购回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仓库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入库,验收发现货物质量、数量或合格证明资料有缺陷的依照下一条款办理。

7)退货或换货版权所有

对于验收有缺陷的采购物资仓库保管员填制《不合格品评审单》,通知采购员予以退货或换货。

8)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a、采购小组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行情,并建立供应商档案,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b、采购小组应就公司内各部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c、采购小组应就公司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退库申请书范文6

关键词:物资需求计划;审批筛选策略;自动分类模型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物资需求计划是整个供应链的龙头与驱动,是连接客户需求和采购管理的桥梁,及时准确的需求计划能确保物资及时供应,最优化订货批量和降低库存成本。当前,随着“三集五大”的建设,物资集约化向纵深发展,公司建设统一坚强智能电网的物资供应任务异常繁重,进一步深化物资供应体系建设,从物资需求计划源头入手,加强物资资源统筹协调能力、提高物资供应保障水平,是当前物资部门最迫切的任务。

本文在现有物资计划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分析物资需求与采购计划的历史数据,研究物资需求计划审核的策略,对需求计划退回原因进行归类并制定相应措施,加快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速度,提高物资需求计划审核效率;同时建立物资需求计划采购方式的自动分类模型,推动物资计划管理的效率与水平的同步提升。

1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现状

天津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正逐渐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从分散式管理向集中式管理过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天津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由需求单位/部门需求人员提报,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完成后,报送至物资部门,物资人员对物资需求日期、交货地点、预算价格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无误后根据招标目录、协议库存目录、超市化采购目录等信息确定采购方式,开展后继采购过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求计划退回率较高,业务人员对管理节点无宏观认识,需求计划处理不及时,采购方式确定人工干预较多等问题。

2整体研究思路

针对天津公司在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天津公司物资需求计划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和自动分类技术,在物资需求计划审批和采购方式的自动分类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建立物资需求计划审批筛选策略和采购方式自动分类模型,并将此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际业务当中,从而减轻人工工作强度,弱化人工干预因素,提高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和科学性。

本次研究采用SEMMA方法论进行研究。

Sample─数据取样

本次研究的样本数据来自于天津公司2011年和2012年采购申请数据以及采购申请状态数据。其中采购申请条目数26万余条,采购申请状态条目数130万余条。经过格式标准化、异常数据清除、重复数据清除和错误数据纠正等数据清理处理后,得出有效采购申请20万余条,采购申请状态105万余条。

Explore─数据特征探索、分析和预处理

本次分析主要从物资需求计划的凭证类型、项目类型、电压等级、物料类别、退回原因、采购周期等维度进行研究,找出物资需求计划提报过程中的规律性,为物资需求计划提报审批筛选和采购方式的自动甄别提供依据。

Modify─问题明确化、数据调整和技术选择

通过上一步的分析和预处理,找出关键影响因素。进一步明确问题所在,量化关键因素,通过散点图、敏感性分析等方法,找出各因素之间的关系。

Model─模型的研发、知识的发现

模型的研发是本次研究的核心,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挖掘,找出隐藏的有价值的信息,运用回归分析建立物资需求计划审批筛选策略模型和采购方式自动分类模型。

Assess─模型和知识的综合解释和评价

通过物资需求计划审批筛选策略模型能在采购计划审核节点,自动筛选出不合格的采购需求计划,提出处理建议,提高物资采购标准执行率、物资需求计划报送准确率。甄别不合格采购申请,经筛查后退回项目单位。

2.2物资需求计划审批筛选策略

为了找出物资需求计划退回的原因,我们对2011年及2012年采购申请状态日志明细表进行了统计抽样。2011-2012年采购申请状态日志总计1305642条,为保证抽取数据的质量,先排除了退回原因为空的数据,非空样本空间为228660条,为保证数据的客观性,我们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比例为10%,共计22676条数据,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特对数据进行了规范化修正,经修整后,得出规范化的数据11991条。

本次研究主要着眼于技术规范、物料编码、技术规范ID、参考价格、需求数量、交货方式和联系方式的原因分析,根据退回原因的性质,可将这些退回原因分为三类: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物资需求计划的完整性主要是指物料需求计划所需要素/信息是否完整,以支撑后继的采购工作及履约协调工作。常见的由于完整性不够而造成的需求计划退回原因包括:未填写联系方式、未填写交货地址、未挂接技术规范ID等。

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性主要是指需求计划中的物资是否为实际业务所需物资,提高需求计划的准确性是确保工程按期进行和预防库存积压的有效手段。常见的由于准确性造成的需求计划退回原因包括:物料编码选择错误、技术规范书不规范等。

物资需求计划的合理性主要是指需求计划中的相关需求是否能满足采购要求,需考虑外部市场及内部招标批次安排等因素,确保采购的可操作性。常见的由于合理性造成的需求计划退回原因包括:需求数量、参考价格和交货时间等。

2.3采购方式自动分类模型

目前天津公司主要采用的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询价采购、超市化采购和协议库存采购等几种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提出招标物资的技术条件,按照招标流程从采购项目准备、招标公告、开标、投标、评标和受标的环节,确定中标供应商,直至最后签订供货合同。

通过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方一般可以获得很合理的价格和优惠的产品供应条件,同时也可以保证采购项目竞争的公平性。

招标采购主要适用于价值比较大,价格有较大弹性和有特殊需求技术条件的物资或服务采购,是国网公司较为普遍使用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由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然后询价小组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适用于对合同价值较低且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化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超市化采购

超市化采购是指通过适用的采购策略确定协议供货商,明确物资品种、规格型号、价格、配送及服务标准,形成企业内部电子化超市采购平台,实现需求计划提报简单直观、采购过程规范快捷、配送服务高效优质的目标。

通过超市化采购方式,可以将日常零星的采购业务进行统一、集中、规范化管理,增加谈判砝码,产生规模化效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目前国网主要适应于超市化采购的物资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和运维物资。

协议库存

协议库存是指根据未来一定时间内物资采购需求的预测数量,统一物资技术和商务采购标准,通过招标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采购方式,确定多个供应商,并以协议形式将单价、数量、总价、有效期等予以确定。在实际项目物资需求提出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货单的采购组织形式。

协议库存采购可以有效整合采购资源,提高招标采购效率和电网投资效益。对工期要求紧、技术标准相对统一、需求量大的物资纳入协议库存采购范围比较适合。

协议库存采购有特定的适用物资范围。根据协议库存的特点及各网省公司的实践经验,对比分析适用于协议库存采购的物资特性,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物资即可以协议库存的方式进行采购:

物资技术标准统一

年度有固定且较大的需求数量

需求频度高,响应时间较短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采购申请退回的原因中,采购方式错误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约占39%。由此建立采购方式自动决策模型,为采购方式的选择提供系统支持能有效的减少物资需求提报错误的发生,增进物资采购效率。

图1:采购方式自动决策模型

为建立采购方式自动决策模型,必须先进一步分析采购方式的决定因素,为此我们对2011年及2012年的采购申请数据进行了分析,为方便研究,特做如下假设:

采购方式,“1”表示招标采购,“2”表示协议库存采购,“3”表示询价采购,“4”表示超市化采购。我们选取凭证类型、物料类型、需求数量、参考单价、金额作为变量因素,通过统计,得出各种变量因素同采购方式的关系如下列各图所示:

图2:采购方式与凭证类型关系图图3:采购方式与物料类型关系图

图4:采购方式与采购数量关系图 图5:采购方式与金额关系图

通过分析发现,物料类型、采购数量和金额是影响采购方式的关键因素,明确此关系后,我们选择非线性回归运算,得出如下关系式:

FS= [2+3SL+6SL2+JE+7JE2]

FS:代表采购方式,取值范围[1,2,3,4]

SL:代表数量

JE:代表金额

3研究成果与实际业务的结合

3.1采购申请自动甄别

物资需求计划审批筛选策略能在采购计划审核节点,自动筛选出不合格的采购需求计划,提出处理建议,提高物资采购标准执行率、物资需求计划报送准确率。甄别不合格采购申请,经筛查后退回项目单位。

通过对物资需求计划退回原因的分析,我们发现因为数据不规范造成退回占整个退回数据的比例为18%,因此为提高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率,我们有必要制定一套物资需求计划提报规范,涉及的数据包括交货地址、联系电话、技术条件、退回原因等数据。通过数据的规范,并将规范的规则固化到系统中,对实际业务数据进行规范性校验,可以规避因不规范的数据填报造成的采购申请退回,从而提高需求计划提报效率。同时数据的规范化,特别是退回原因的规范,可以为未来的数据分析提供高质量的元数据,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的循序优化殷实数据。

对于不是数据规范性问题造成的采购申请,可以从数据完整性、物料编码、需求数量、参考价格和交货期等五个方面进行甄别。

数据完整性。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交货地址、联系方式、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ID号。对于项目类采购,在系统中可以通过项目WBS编号和实际申请人的历史采购交货地址数据对新增采购申请进行校验,并给出交货地址的审核建议;对于非项目采购,可以通过成本中心和实际申请人,对新增采购申请进行校验,并给出交货地址的审核建议。联系方式主要和实际申请人有关,可根据提报的采购申请的实际申请人对联系方式进行校验,并给出联系方式的审核建议。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ID涉及的敏感性因素有项目WBS编号、电压等级和物料类型,可根据这三个敏感性因素进行校验,同时还必须对技术规范的审核状态进行校验,只有经过审核的技术规范,才能挂接到物资需求计划,同时系统给出参考的技术规范ID号。

物料编码。是否选择正确的物料编码对采购执行效率和库存周转水平影响深远,错误的物料编码有可能导致采购错误的物料,进而有可能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影响物料编码的因素有项目类型、电压等级和技术条件等。系统可根据这三个因素对物料编码的正确性进行校验,并给出可能的物料编码建议。

非标物料,应确定哪些情况使用标准物料,哪些情况使用未标物料,哪些情况使用非标物料。制定相应的物料使用规范,根据规范进行提报。

周转物料,制定周转物资替代规则,确定哪些物资存在周转物资,并要求按周转物资进行提报。

需求数量。影响需求数量的因素有项目WBS编号、电压等级、投资规模、技术条件和物料编码等。系统可根据这些因素推算出物料总的需求量,并统计已采购量,由此计算出仍需采购数量。以此作为校验的数据基础,为本次采购数据给出合理建议。

参考价格。由于很多电力物资都受到铜、铝等期货市场的影响,因此我们参照协议库存的方式,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以对期货市场的价格进行动态响应。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参考价格主要对物料编码存在关联关系,可将历史采购平均价和最后一次采购价格作为参考。

交货期。可建立可视化的采购进度跟踪平台,当然这必须以完善采购提前期数据库为基础,对于已发生的采购业务,通过历史采购数据,计算出物资的平均采购周期;对于没有发生采购业务,但有相同类型或者相同厂家的物资,可采用类比估算,估算出该物资的采购周期;而对于没有发生采购业务,同时也没有相近物资发生采购业务的物资,可以根据专家判断、供应商问答等方式,采购三点估算的方法进行人工估算。

3.2采购方式分类决策

采购方式自动分类模型能自动对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分类决策,提出采购方式建议,提高计划采购方式分配的效率,减少人为干预的可能性,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及时性。同时采购方式的分类决策,有利于提高库存物资周转率、战略加工物资使用率和协议库存利用率。

根据第2章的分析,采购方式的分类决策首先考虑国网招标目录、自主招标目录、协议库存目录和超市化采购目录等采购方式指导性目录,在此基础上,系统根据物料类型、需求数量、参考单价、金额等因素,运用模型算法,提出调整建议,给采购方式决策人员进行参考。

4结语

4.1提高了计划管理业务处理效率

通过审批策略的自动判断,提高计划管理的业务处理效率,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降低实际业务人员的工作强度,同时缩短物资需求计划采购方式的判断时间,提高物资计划管理的水平。

4.2提升了计划分配效率

通过给出采购分配方式建议,使业务人员在面对采购方式决策时更有依据,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减少整个计划提报环节的处理时间,为企业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物资需求计划审批筛选策略及采购方式的自动分类模型与应用研究项目方案》 普迅电力

《基于电力物资供应体系建设的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研究》 普迅电力

《数据挖掘教程》 李保坤、张丽娟编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SAS数据挖掘与分析》周爽、阮桂海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的原理及应用》 李志刚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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