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考察报告范例6篇

试岗考察报告

试岗考察报告范文1

根据工作需要,涟源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涟源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信息中心拟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涟源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涟源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文秘岗位2名、财务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于 2017年12月30 日前取得。

6.应聘文秘岗位人员,所学专业不限;应聘财务岗位人员,须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政、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等专业;应聘计算机岗位人员,须电子、通讯、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7.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须为副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等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 年2月26日至 2018年3月2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详细地址:涟源市人民中路委市政府办公楼七楼710室)

3、报名程序和要求:(1)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供网上查询审验。在职人员报名时还要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本次招聘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5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9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折算而成。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文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命题作文(占60分);

②财务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左右)、相关政策法规(占30分左右);

③计算机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左右)、操作技能知识(占40分左右)。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同时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果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涟源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涟源市委组织部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委全部外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转发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壹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有关证件原件、县(市)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审查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以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壹次,参加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涟源市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将拟聘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涟源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一经聘用,在该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红星网及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和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

2.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3.涟源市委组织部、涟源市纪委市监委、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涟源市委组织部:0738-4980473

中共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738-4980745

中共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涟源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涟源市委组织部

试岗考察报告范文2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统一计算到2018年2月6日;

(四)户籍以2018年2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学历等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2018年3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8年海曙区第一批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7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212524曹老师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3月2日9:00-2018年3月5日17: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18年3月10日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由单位提供的在岗在职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2018年3月10日9:00直至结束,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由用人单位负责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此次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十分制)。由用人单位综合初次面谈成绩确定每岗位3-6位候选人员,并在初次面谈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公布初次面谈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18年3月15日9:00-2018年3月17日9:30

2、已取得每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1、时间:2018年3月17日9:00-11:00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根据报名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2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七)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得分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十)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527,王老师;监督电话:0574-83863635,张老师。

原标题:2018年海曙区第一批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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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岗考察报告范文3

根据《沧州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改革方案》和《关于明确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督员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沧网推办﹝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环保工作和热点网格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

    招聘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督员12名,其中男性9名(岗位代码01)、女性3名(岗位代码0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盐山县辖区户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同等成绩下,有环保工作经验或乡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盐山政务网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公告时间:7天。自2018 年 1月 25日至2018年1 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东楼道四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盐山县公开招聘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督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持近期小2寸同版正面免冠照片4张、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时间证明。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

    7、开考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是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果在盐山政务网公布。

    (4)笔试组织。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面试组织。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如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依次按全日制学历、环境及环保专业、计算机专业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对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县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盐山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为本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并按企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3年合同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后,再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盐山县分局进行管理,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盐山县分局委托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试岗考察报告范文4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广东省广州市中共番禺区委*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职位:中共番禺区委*部共1个职位。详见《2018年中共番禺区委*部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一至四级岗位要求具有番禺户籍;五级(含五级)以上岗位放宽到广州市户籍范围(不含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口)。

    5.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6.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二)所报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详见《2018年中共番禺区委*部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

    与职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8年3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09:00时至2018年3月26日17:00时。应聘者可通过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入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09:00-11:30时。

    (四)资格审核地点: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二楼(市桥汽车站西门旁)。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职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业技能证、工作证明等。

    3.《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提供原件(一式一份)。其他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一式一份)。

    (六)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九)2018年3月29日至30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详见《2018年中共番禺区委*部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

    (二)笔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与理解、数字推理、数*算、推理等。

    笔试时间拟安排在2018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panyu.gov.cn/gzpy/gkzk/common_list.shtml)通知。

    (四)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为非应届毕业生的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公布。

    (二)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被录用人员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和用人单位管理,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七、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待遇,工资报酬由番禺区人才租赁机构统一发放。

    八、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通告由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试岗考察报告范文5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岗位和条件

岗位代码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专业(教育部专业代码)学历学位要求备注

010001专业技术15电子信息类(0807)、电气类(0806)、机械类(0802)、仪器类(0803)、能源动力类(0805)、环境科学(082503 )、环境工程(082502)、应用化学(070302)、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等理工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此岗位需经常出差

010002专业技术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775)(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0810Z1)、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080908)(085200)、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77404)(080904)、核技术及应用(082703)、热能工程(080702)(080703)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此岗位需经常出差

010003专业技术1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财务会计教育(120213T)等财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5周岁以下

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出差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12日10: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考生必须于报名24小时后至1月12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1月13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将核减该招考岗位名额。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2018年1月18日至1月19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计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参考用书为《二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实务》(第4版)。《公共基础知识》和《计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按5:5合成后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上午

8: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计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和以上要求的复审材料,被委托人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登录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官网查看(ahjly.com/),以官网公告为准。

(五)面试

面试由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相关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宣布。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考察、公示

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入围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计量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如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第三方人事管理,用人单位与第三方人事管理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三方人事管理单位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已录聘试用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毕业后2个月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录用条件,不予录用。

2、聘用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其他待遇按照本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五、其它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551-63356215。

试岗考察报告范文6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10个 (详见《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职位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潮州日报》、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地址: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刘鹏飞,联系电话:0768-228652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职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市纪委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gdcz.lss.gov.cn) 和潮州市监察局网站(chaozhou.gov.cn/dept/1131.jspx)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相应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点击下载>>>1-3.zip

1、2016年潮州市纪委属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