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单派发策划方案范例6篇

传单派发策划方案

传单派发策划方案范文1

关键词:人事;人事制;劳务派遣;对接

一、人事、人事制、劳务派遣的定义

(一)人事的定义。人事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成立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和现代化手段按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有关人事业务的一种制度。[1]

(二)人事制的定义。人事制是我国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适应非公有制多种形式用人单位和众多待业、就业人员的需求,为促进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求职者自主择业,由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综合代管部门,受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委托,对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综合管理和服务。[2]

(三)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用工需要,招聘合格人员,并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工资支付及保险缴纳等日常管理工作,用工单位则实际使用劳动者,并向劳动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其目的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以及便于用工管理。

二、人事制与劳务派遣产生背景分析

(一)人事制产生背景。我国传统计划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的是“国家干部”统一调配的管理制度。而国家干部在传统体制下概念极其广泛,一般来说,凡是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务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均为“国家干部”。它不仅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军队干部,而且包括企事业单位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对于国家干部,我国传统人事管理奉行的是单一的进、管、出三步骤“档案式”管理,干部人事调配实行的是人员和档案并行的调配制度,人随档案走和档案随人走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管理的主要特点。“要实现干部人事流动,首先必须通过档案调离这一关,档案调离本质上不是市场行为,是一种计划性质的管理行为。”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下的人才归“单位”、“部门”所有,社会流动性极差,它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的需求发生严重冲突。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政策上允许专业技术人才流动,人事逐渐出现。1995年国家人事部总结各地人才交流机构中的人事工作的经验,标志着人事开始走向规范化、社会化、制度化。人事的出现反映了属权与具体用人权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分离,它冲破了传统人事管理体制下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藩篱,使得人才自由流动成为可能。

我国人事大规模出现是在21世纪初,伴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人事部(现人社部)、国务院办公厅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及下发,标志着事业单位的改制全面开始。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事业单位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实行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而要实行聘任制改革目标,就必须“从技术层面割断各类人才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保证人才有充分的择业的自由” ,同时满足个单位选聘人才需求。人事的社会化服务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提供了平台。

(二)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自20世纪上半叶劳务派遣在西方国家产生之初,除美国以外各国及国际劳工组织对其采取严厉禁止的态度。但到了20世纪60-90年代,随着各国工业化不断发展和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就业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劳务派遣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企业和劳动者尤其是高端人才灵活用工和就业的需要。欧洲各国相继对劳务派遣解禁,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国、日本等对劳务派遣专门立法,承认其合法性但对其进行严格规制。本世纪以来,为了发挥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各国立法纷纷对劳务派遣放宽规制。

我国的劳务派遣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其快速发展时期是90年代。劳务派遣在我国的发展背景,一方面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各地政府面临巨大压力,劳务派遣作为一种解决就业方式被广泛运用;另一方面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对于劳动力灵活配置提出要求,当然降低用工成本是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主要动因,由于劳务派遣在我国2007年前一直是在缺乏法律规制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它在实践中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派遣工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2007年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首次进行规定,立法确立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同时对劳务派遣进行了严格规制。

三、人事与劳务派遣的运行机制

(一)人事的运行机制。从现在全国的人事制来

看,人事服务内容包括:(1)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2)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3)应届毕业生人事。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8) 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9)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10) 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11)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12)为委托单位承办其他人事管理事宜。(13)对个人委托的人事,可参照上述人事内容提供服务。

上述13项业务中,其中档案保存、管理和对存档人员身份认定是人事的最核心业务。根据我国人事管理体制,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对存档人员身份的认定是一种国家组织全力和行政权力。但从性质上看,纯粹的人事档案保存和管理并非人事,仅为委托合同关系。人事涉及三方当事人和两个法律关系,三方当事人即委托人(用工单位)、人(机构即人才交流中心)、第三人(劳动者);两个法律关系是指:一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二是用工单位与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由于人事制度形成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实践中人事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分为两类,一类为劳动合同,一类为聘用合同。

(二)劳务派遣的运行机制。劳务派遣在实践中通常以两种方式运营,即常雇型方式和登录型方式运营。所谓常雇型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等待派遣期间、两次派遣间断期间、派遣机构撤回或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期间,即便劳动者没有提供实际劳动、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依然有效,派遣机构有义务继续支付工资。登录型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在派遣机构预先登记,但不与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直至用工单位提出用工需求时,派遣机构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机构以与用工单位约定的实际用工期间为自己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届满或解除,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和解除。

一般而言,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两种法律关系。三方主体是指劳动者、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两方法律关系,一是指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民事契约关,双方就劳务购买形成对价关系,派遣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发放薪酬以及代办养老保险、档案托管等人事业务,用工单位必须向派遣机构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二是指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

四、人事与劳务派遣对接的可能性

要做好人事与劳务派遣的对接,必须要解决好下面两大问题:一是人事档案管理体制问题。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机构)尽管代管人事档案,但档案的制作补充均在用工单位,档案的及时补充转递普遍存在不及时和不衔接问题。且派遣机构代管用工单位的一部分职工档案,这更大程度地增加了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因此理顺档案管理关系极为重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外经验,由社会中介机构来担任档案保存和管理工作。而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此中介服务机构比较合适,由于人才交流中心专门从事人事档案保存的管理业务。档案的制作和形成在各用工单位,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规定对其员工档案进行制作和补充,并按规定负责向人才交流中心转递档案。二是劳动合同关系对接的问题。在人事中,劳动合同关系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派遣机构签订。两者的区别在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不同。既然只是对象不同,可以采用将人事的劳动合同关系规定在用工单位和机构之间形成,与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结构形成一致。这就为劳动合同关系的对接提供了可能。

人事与劳务派遣在我国劳动力市场配置以及满足用工单位灵活用工需要方面具有相同作用,两者分别运作不仅不利于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而且会造成理论和实务混乱。在目前我国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相互融合的大背景下,人事、劳务派遣的对接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能性。

参考文献:

[1] [2] [3] 王云兰 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比较分析[J] 现代管理科学.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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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第五条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

1.制定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法规和政策,部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

2.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3.收集和全国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

4.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制订国家教委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教委、地方所属高校抽调计划;

5.负责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工作,管理全国毕业生调配工作;

6.指导、检查毕业生就业工作,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部门派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

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8.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

9.检查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部门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2.及时向国家教委报送所属院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本部委需求信息;

3.组织协调所属院校的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

4.制订并组织实施所属院校的毕业生就业计划;

5.组织开展所属院校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7.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2.负责本地区毕业生的资源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委;

3.收集本地区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4.制订本地区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及时报送国家教委;

5.组织管理本地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受国家教委委托组织实施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交负责毕业生的调配派遣和接收工作;

7.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8.检查、监督本地区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9.开展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10.完成国家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

2.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3.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4.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5.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7.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

1.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需求计划,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需求信息;

2.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积极招聘毕业生;

3.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接收、安排毕业生;

4.负责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5.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反馈毕业生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第十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第十三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开始。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一般应在每年11月-12月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高校提出下一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11月-5月与毕业生签订录用协议。

第十五条毕业生的就业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毕业生联系工作时间应安排在1月-5月,春季毕业研究生可适当提前。

第四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毕业生鉴定

第十六条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毕业生了解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有效手段。

第十七条毕业生就业指导重点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

第十八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十九条毕业生就业指导要与毕业教育相结合,教育毕业生以国家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发展的关系,自觉服务国家需要,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作出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毕业鉴定主要包括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这些基本情况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无误后归档。档案材料应在毕业生派遣两周内寄送毕业生报到单位。

第五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第二十二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和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

第二十六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向学生收费,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

第六章就业计划的制订

第二十七条国家教委直属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其他部委所属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就业、地方所属学校主要面向本地区就业。根据招生"并轨"改革的进程,有关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范围。

第二十八条制订就业计划的原则:

1.遵循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优先保证国防、军工、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的需要;

4.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本、专科毕业生,只要边远省区急需的,原则上回来源省区就业;

5.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就业;

6.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

7.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学校的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8.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

9.其他类型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第二十九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计划每年编制一次,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分为春季和暑期两次编制。就业计划按部委、地方和高校各自的职责分工经上下结合,充分协商形成;有关部委和地方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学校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并按时报送国家教委;国家教委审核、编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三十条毕业生就业计划经国家教委审核下达后,各部委、地方、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章调配、派遣工作

第三十一条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第三十二条国家招生计划内招收的自费生(含电大、函授等普通专科班)毕业后自主择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单位的由地方主管调配部门开具《报到证》。

第三十三条对于华侨和来自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愿意留大陆工作的,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十四条免试推荐和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计划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家庭所在地就业。

第三十五条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偿还教育培养费,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派遣时未获准出境的,学校可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第三十六条对残疾毕业生学校应帮助其就业,确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由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安置。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粮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第三十八条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

第三十九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要在七月一日后派遣毕业生(春季毕业研究生例外)。

第四十条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

1.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2.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章接收工作及毕业生待遇

第四十一条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粮关系。凡纳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地方政府不得征收其城市增容费。

第四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时安排工作岗位。

第四十三条按国家计划派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

第四十四条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第四十五条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

第四十六条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工资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九章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四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委、地方和学校就业部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要求和时间报送生源、需求计划的;

2.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派遣毕业生的;

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对擅自拒收、截留按国家计算派遣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缴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由学校将其户粮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2.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3.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4.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第五十一条对利用职权干涉毕业生就业工作或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系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含招生并轨招收的学生和招生并轨前招收的国家任务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及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含统分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

传单派发策划方案范文3

一、市场营销思路:战略高度如打造双百店铺营销模式,帮助客户打造百万级千万级名店,帮助客户实现百店连锁实现数百万的业绩,甚至成就区域数千万级的连锁名店,帮助客户开发万名会员,开发型覆盖式终端会员开发模式,帮助店铺开发新顾客留住老会员。

二、推广模式:如采用海报宣传+试用装体验+品牌路演+店铺销售,新顾客开发+促销活动提升+提升业绩+提升影响力,不争抢店铺的顾客帮助店铺开发新客源。

规蔽其它品牌封锁店铺,之占用店铺的资源,活动销售也很火爆,但是店铺整体业绩提升速度很慢,引进新品牌增加新顾客,这样的品牌这样模式才能真正帮助店铺提升。

三、开发方式:运作思路:特价品,不花钱,决战开会员,第一步店铺一公里范围完全覆盖开发顾客,第二步在两公里范围全面覆盖开发顾客,第三步覆盖全城定向开发顾客,针对门面房小老板,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商场超市学校等,彻底颠覆其它品牌在店铺等顾客,抢店铺其它品牌的顾客的弊端,真正实现店铺的顾客与业绩双双增长。

四、年度运作思路:一年四季的活动主题方案,要突出如何更好的开发第一批防晒顾客,主要节日的主题活动方案,春季一定要突出情人节及三八妇女节的活动,突出主题新颖力度震撼。

夏季活动要抓住五一长假,着重突出活动规模大力度猛,赠品丰富促销阵容强大,其次附带母亲节活动做为点缀,夏季的活动才相对丰满一些。

秋季活动主题突出保养,经过一个夏季顾客手里的护肤品很少,抢第一批护肤品顾客,提升店铺的销量。冬季活动要主抓春节促销,一年之中最旺销的时候,突出公司实力绝对保证人员及赠品的支持。同时强调年度四次订货的规模盛,最重要的是政策的力度非常大。

年度活动四季促销帮助客户建立合作的信心,当客户对运作思路认可的时候,就是开始合作的时候。

五、市场运作:让客户了解具体细节及推广的步骤,决战的开发战略,确定具体时间让城市80%的人知道品牌,其中有50%人接触到品牌,至少一万人体验的产品,不占用店铺的客源到外面开发新顾客。

六、宣传方案:宣传品牌概念侧重展示营销,做好团队促销模式,品牌宣传车穿行城市中间,活动海报送到消费者手中,试用装送到准顾客手中,品牌路演宣传队伍巡回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树立品牌概念加深准顾客的印象,促进顾客购买产品,广告+海报+宣传车+路演队+试用装=新顾客,当客户认可开发模式的时候就是合作的开始。

七、促销模式:走出去请进来开发型客源战略,以体验营销与路演相互组合的推广模式,计划多长时间覆盖一公里客源,用多少天天覆盖两公里客源,最后覆盖全城客源,客源战略体验营销与促销策略及路演模式完美融合,快速开发快速提升快速发展。

八、开发型终端运作模式,走出去请进来通过产品体验开发顾客,会员升级系统留住顾客。因为每家店铺都拥有自己的顾客群体,商场超市小店铺都能生存说明有客源,开发从来没有来消费的顾客,最重要也是重点强调的事情,就是把其它店铺的顾客转变为店铺的顾客。

九、强力快速推广:联合促销模式与当地乳业联合做活动,做喝牛奶不花钱活动,顾客消费满100元到任一网点领取牛奶一箱,全城数百个网点都悬挂与店铺联合促销的条幅,全城的店都给店铺做免费的广告,提升店铺的知名度。

十、市场启动篇:启动市场需要大量的物质人力及物力,公司前期活动严格按照时间执行,产品上柜三天内按排产品知识培训,十天内按排第一场促销活动,三十到四十天按排第二场促销活动,客户知道品牌什么时间做什么,客户心理有底能够放心,才愿意和公司合作,因为公司的每一部计划都很清楚非常明确,客户越清楚越放心合作速度会更快。

具体方案越细越好,看的明白讲得清楚容易操作才具备优势,客户比较看重品牌上柜以后如何销售,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销售,方法是否可行是否吸引人。销售模式一定要系统规范执行力强,才能让客户更加放心。

1促销驻店:利用优质的产品开发顾客,店铺印制宣传海报首批5000包体验产品,在店铺一公里范围散发,门面房小企业饭店银行移动联通等单位进行定向开发,可以开发80—120名顾客,销售业绩8000—15000元之间,活动日期为三天。

派发试用装结合年度的活动,二次两公里三次覆盖全城派发,每个客户年度派送三万包,第二次6000包,第三四次各10000包试用装覆盖全城,派发试用装的确可以开发新顾客,宝洁公司的成功一靠广告而是体验营销模式。

2督导巡店:销售突击队联合促销,在店铺门口铺巨型喷绘三十个展架,20—30人的品牌路演队伍,在县城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的时间巡回宣传。下午两点到六点在县城巡回,店铺两边派单拦截顾客店内销售。路演提升影响力派单提升业绩。

中期提升篇:中期需要提升业绩开发大量的顾客,公司按排规模更大轰动效应的中型活动,以提升店铺和品牌的影响力。

3专家坐店模式:提高店铺美誉度的活动公益与销售完美组合聘请济南中医院知名专家,给顾客诊脉看病开方,因为30岁以上的女性都存在健康的问题,店铺做好事顾客也欢迎。诊脉与产品融合通过按摩手法促进产品销售。面相专家义务给顾客看面相,中医留住顾客面相促进销售。

长期推广篇:客户享受订货政策需要消化库存,国庆节春节期间以及春季抢客户的季节,都需要做活动刺激顾客消化库存,公司投入规模大影响力更大的促销活动。

全面促销:宣传活动覆盖全城,促销人员走遍全城,活动单页覆盖全城,产品促销捆绑1+1,配送1+1,组合1+1,另外加来就送走还送再要抽奖,品牌送店铺送多多送的促销活动,抢竞争对手的顾客。提升整个店铺的销量。

广场展示营销:在当地的休闲广场搭台展示产品,形象专柜,促销帐篷,升空气球,大型演出,路演队伍,试用装派发礼品派送,现场抽奖等方式做大型销售提升活动。提升店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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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单派发策划方案范文4

关键词:财政监督;派出机构;监督检查

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6―0012―04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2008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从长远发展角度,推进构建完善健全的财政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衔接、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财政监督管理运行体制,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和管理”。这为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加强省级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机构建设、强化省级财政监督职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河南的主要做法

根据十七大部署和财政部要求,河南省研究制定了全面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强化省级财政监督职能的改革方案:一是将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更名为财政监督检查局,核定行政编制20人,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下设3个处室。二是向省辖市派出6个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核定事业编制60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三是调整完善财政监督职能,理顺内部业务机构与监督检查机构的关系,调动各方面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其机构设置与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一)体现科学理念,设计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一是设计构建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按照“三定方案”,除综合管理类处室以外,财政厅设立收支管理类处室16个,配备人员169名,负责预算编制和执行;设立监督检查类机构9个,核定编制80名,负责预算监督。无论机构设置还是人员编制,监督检查机构和人员大体占据三分之一。二是设计构建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按照“三定方案”,内部业务机构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侧重于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侧重于事中和事后监督。三是设计构建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按照“三定方案”,内部业务机构负责财政资金的审核、调查、跟踪管理等,属于日常监督;监督检查机构负责财政资金的重点检查,属于专项监督。四是设计构建了检查、审理、处理“三权分离”的工作格局。按照“三定方案”,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作为财政厅的派出机构,负责财政重点监督检查的外勤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局作为财政厅的内设机构,负责前期计划和后期审理工作,依法履行复核审理权;财政厅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处理处罚权,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责任。

(二)实行划片管理,按行政区域设置派出机构。按照“三定方案”,省财政厅向省辖市派出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每个监督检查办事处承担三个省辖市区域内的省级财政监督检查任务。各监督检查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省辖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各省辖市涉及省级财政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监督应缴省级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及时缴入国库;负责对各省辖市和有关单位申报和管理、使用省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问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省直驻各省辖市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办理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三)立足河南省情,实行“派出不派驻”管理模式。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由财政厅直接管理,直接对厅党组负责,按照厅机关内部处室对待,分别称财政监督检查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六处;日常业务工作由监督检查局统一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由厅人事处负责;办事处的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由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办事处办公地点设在厅机关,到各市县检查工作,按出差核报相关费用。监督检查办事处实行“派出不派驻”管理模式,主要原因在于:河南地处中原,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公路建设发展迅速,铁路建设全面加快,通信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的交通通信条件;信息技术应用和宽带网络的发展,特别是“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为财政监督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由财政厅直接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厅机关,克服了外省派驻管理模式自身固有且难以克服的缺陷,增强了省级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四)选拔优秀人才,高起点建设财政监督专职队伍。人才是干事创业的基础。机构改革中,厅党组着力为财政监督事业的创新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把懂业务、会管理、善监督、敢监督的同志充实到财政专职监督检查队伍。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主任,通过竞争上岗调任。为适应财政监督工作业务性强、涉及面广、综合素质要求高的实际需要,向社会公开招录了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包括财政、法律、会计审计、工民建等专业24名工作人员,建立了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为有效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提供组织保障。

二、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派出机构成立一年来,在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执法能力、建立财政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河南省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财政“大监督”理念尚未深入人心。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财税大检查工作模式的影响根深蒂固,监督检查局还有点儿像当年的“大检办”,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也有点儿像当年的“临时检查组”。二是在财政系统内部还存在着财政监督就是专职机构的任务的狭隘监督观念,尚未完全跳出财政监督就是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的“小监督”圈子。三是在财政系统内部还存在着“重分配、轻监督,重支出、轻绩效,重本级、轻基层,重制度、轻落实,重检查、轻整改,重罚缴、轻堵漏”的传统思维,尚未完全跳出“边查边犯、屡查屡犯”的“怪圈子”。四是财政监督仍以事后监督为主,还在充当“救火队”的角色,财政监督未能寓于财政管理之中。五是财政监督成本效益观念淡薄,重视直接效益,轻视间接效益,片面追求数字和金额,忽视对问题成因、危害的剖析,更疏于总结管理经验、提出政策建议。六是财政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调查研究深度不够,信息宣传力度不够,财政监督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二)编制人员不到位,省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尚未全面推开。一是机构改革方案申报的是行政编制,目前批准的是事业编制,与财政监督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不匹配,与财政部专员办、外省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均为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相比有差距。二是机构改革方案设计的还向省直派出三个监督检查处,目前是只向省辖市派出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与加强省直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的任务要求不适应,与山西、河北等省已设置省直监督检查处或向省直委派财政监督组的做法相比有差距。三是机构改革方案批准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事业编制60名,目前实际到位36名,尚缺24名。上述三个因素,客观上制约着省级财政监督职能不能全面、充分、有效地发挥。

(三)身份角色不定位,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处境尴尬。一是法律地位不清晰。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一部系统地规定财政监督的单行法律法规,财政监督缺乏直接法律依据。我国现行的单行财政监督规定,大多为财政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效力层次过低,权威性不足。二是机构定性不准确。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作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尚未参照公务员管理,新招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遭遇障碍,从而导致其进驻被查单位时无证上岗、借证执法的尴尬现象。三是“办事处”名称不恰当。“办事处”的名称不符合河南省财政监督派出机构“派出不派驻”的实际情况。四是行政执法不顺畅。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作为对厅党组负责的有职能、有编制、有人员的成建制派出机构,尚没有自己的文号。机构成立开展工作一年来,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只能以“临时检查组”的名分代拟处理处罚告知书、整改意见通知书等检查文书,连同所有的工作底稿及原始附件、检查报告及征求意见函等检查档案资料,全部移交监督检查局;不能以“主办业务处”的名分起草检查文书、报送监督检查局审理、呈报厅领导审签,以省财政厅的名义编号、印发、归档。长此以往,必将挫伤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积极性,影响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职能授权不到位,省直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虽然“三定方案”规定了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负责对省直驻各省辖市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省财政厅也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对省直基层预算单位财务会计监管职责的通知》,但是,由于职能授权不到位,缺乏配套的具体操作办法,六个监督检查办事处目前只是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并没有实质性进展,与财政部及山西、山东等省均通过特别授权明确审核审批业务事项,确立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对驻地基层预算单位的综合监管主体地位相比,差距较大。

(五)谋划运作不到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和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一是抽调聘用人员力量薄弱。抽调的市县财政骨干力量不多,尤其缺乏“主攻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查力度和检查深度;聘用的注册会计师素质参差不齐,尤其缺乏“领军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或抵消了注册会计师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捆绑检查任务过重,外勤检查时间过长,容易导致疲劳作战,不可避免地给检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检查工作的质量效率带来消极影响。三是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项目内容多、乱、散,主题不够鲜明、重点不够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四是政策业务指导缺乏预见性、针对性、及时性,检查人员遇到一些政策疑难问题,急需加强政策咨询指导。

(六)经验能力不到位,财政监督检查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组织大规模兵团作战的经验不足。二是执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不够严格,部分检查事项认定事实不够清楚、证据获取不够充分、检查程序不够规范。三是部分检查人员对一些问题的定性没有站到法律、政策的高度去认识,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熟悉掌握、灵活运用、融会贯通不够。四是对产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原因剖析不够深入,提出的政策建议缺乏针对性。

(七)技术武装不到位,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一是横向信息不畅通,财政监督机构与收入征管部门、支出预算单位未实现联网,无法对财政资金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二是财政系统内部尚未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监督检查机构未能对业务管理机构安排的资金和项目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三是为财政管理、决策服务的管理信息系统、监督决策系统和监督信息支持系统尚未建立完善。四是尚未研究开发监督检查业务应用软件,财政监督手段仍主要停留在手工查账,检查质量效率不高。

三、加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直接抓手,是确保国家财政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而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

(一)努力把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成为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的主力军。保证财税政策的执行,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灵魂。财政监督的首要职责就是要密切关注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调查、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在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作中,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应当而且必须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应当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跟踪检查,确保财政政策资金发挥最大效应,确保人民群众得到最大实惠。在实施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时,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到位情况,通过监督检查促进政策落实,重点从政策、体制、机制、制度上发挥财政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一手抓重大违规违纪和损失浪费事件的揭露和查处,这是财政监督的传统强项,也是财政监督威慑力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检查是财政监督的主战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在这个广阔天地可以大有作为。

(二)努力把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成为加强“两基”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方面军。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重点在基础,关键在基层。加强“两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财政改革、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强化财政监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加强“两基”建设、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中,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应当而且能够有所作为,成为一支重要方面军。一是开展本辖区县乡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面掌握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财政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二是承担本辖区市县财政收支专项核查任务。根据财政厅特别授权,紧紧围绕政府重点工作,承担本辖区市县公务员津贴补贴调节基金核查、产业集聚区税收核查、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考核验收等财政收支专项核查任务。三是开展本辖区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要严肃查处偷逃税款、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构建长效机制,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从制度层面提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对策建议,达到“发现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检查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四是推进本辖区省直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通过特别授权,赋予派出机构对省直基层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审查、国库支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银行账户审批、非税收入监缴、预算执行监督等工作职责,确立派出机构对省直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主体地位,逐步实现对省直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全覆盖。

(三)努力把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成为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活动的正规军。一是推动财政监督立法,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开展检查执法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完善的财政监督法律制度,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撑。财政监督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在具备产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时,其执法行为就具有约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因此,必须推动财政监督立法,提升效力层次,增强执法权威。同时,要配套完善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规范,制定修订财政监督业务性工作规章和程序性监管办法,完善规范各类检查文书。二是理清机构编制性质,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开展检查执法活动提供组织保障。省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应属于行政编制性质。三是实行三个相对分离,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开展检查执法活动提供机制保障。每项检查工作都要组成相对分离的检查组、审理组和处理组,各负其责。检查环节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检查工作,配合审理和处理。审理环节主要任务是对检查内容的真实性、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建议的合法性、适当性,以及检查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必要时提前介入检查工作,参与重大检查事项的研究处理。处理环节主要任务是通过召开财政检查业务会议,对检查组提交的财政检查报告和审理组提出的审理意见进行集体审定,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纠正整改和处理处罚决定。四是完善质量控制规程,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开展检查执法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实行分级质量控制。推行“三级复核,二级把关”的复核机制,即检查组长、检查组所在部门、审理机构三级复核,审理机构负责人、财政检查业务会议二级把关的复核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即对编制年度检查计划、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收集检查原始证据、编写检查工作底稿、送达检查征求意见函、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归集检查档案资料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开展检查执法活动提供纪律保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严格实行检查告知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即:检查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不准擅离职守;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规定,不准接受相关单位钱物和公款宴请,工作期间严禁酗酒;不得自行消化问题和擅自表态处理问题。

(四)努力把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成为促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先锋军。一是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切实用于指导财政监督工作实践。要围绕管理抓监督,强化监督促管理,真正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真正让财政监督体现管理特色。着力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主动性,更加自觉地融入财政管理与改革大局;着力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促进规范提高;着力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建设性,从推进建立长效机制着眼,揭示和反映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揭示和反映体制、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促进财政体制深化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根据财政“十二五”规划,实施“抓建设、练内功、提效能”行动计划。使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复合型人才明显增多,检查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干部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依法监督能力明显增强,财政监督效能明显改观。三是科学谋划积极运作,着力解决财政监督检查资源调配和整合问题。科学设计检查方案,统筹安排检查任务,合理划分检查时段。遴选储备专业人才,整合使用监督力量,上下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巡回督导制度,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水平。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电子化、动态管理网络化。五是建设学习型组织,着力提高财政监督检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通过建设学习型组织,全面加强财政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检查人员宏观分析的能力、查处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财务会计信息分析的能力、实事求是做出检查判断的能力。要加强财政监督文化建设,确立“为国理财、为民监督”的财政监督价值理念,树立“依法监督、廉洁自律”的财政监督行为规范,建立“科学有效、规范有序”的财政监督制度,奉行“秉公用权、恪尽职守”的财政监督职业操守,弘扬“求真务实、敢于碰硬”的财政监督工作作风。

参考文献

[1]贺邦靖主编.中国财政监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财办监【2008】15号.

[3]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财办监【2010】81号.

[4]河南省财政厅.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财政监督职能[J].财政监督杂志.2010,(6).

传单派发策划方案范文5

我受政协*县第*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县政协*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各界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214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了审查,共立案209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00件,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9件。提案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方面的27件,占立案总数的12.92%;涉及城建、交通、环保方面的88件,占立案总数的42.11%;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50件,占立案总数的23.92%;涉及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民生问题等综合方面的44件,占立案总数的21.05%。

提案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越来越受到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重视。一年来,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现代化生态岛建设的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围绕*“*”规划的实施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不少提案的合理建议得到采纳和解决或经办理取得了初步成果。209件提案反映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服务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挖掘环岛大堤旅游功能”、“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大力发展*会展产业”等提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大局,抓住*当前产业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从多方面、多角度提出了务实可行的建议。二是围绕落实“*”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出台*科技发展规划配套措施”、“加强文化建设”、“改建县体育场有关硬件设施”等提案,紧紧围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规划的顺利实施积极建言献策。三是热切关注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关注农村留守孩子”、“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等提案,密切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9件提案分别送交县委、县政府46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结。其中,承办单位书面答复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81件,占38.76%(其中已经解决的13件,占6.2%);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54件,占25.84%;留作参考的70件,占33.49%;难以解决的4件,占1.91%。在2007年提案办理工作中,县政府和承办单位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县政府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会前,县政府就对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进行了认真研究。全会后,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上强调,各部门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县政府分管领导条线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在提案集中办理期间,县政府还专门召开办理工作例会,督促办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县政府各分管领导一方面加大分管条线办理工作的协调力度,另一方面还亲自督办了19件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明确目标和要求,并深入实际,加强调研,注重在解决难点、重点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阶段性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不断规范办理工作。县政府继续实行办理工作的“承办负责制”和“条线参与制”,由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分管领导按条线分工一线上下全面负责办理工作的协调、督促、推进和总结,有关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承办。同时,针对涉及多个部门和跨地区的提案越来越多、办理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协作办理制度,实行牵头单位首问制,并根据各相关单位职责和分工,积极协调,加强协作,共同落实。

(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承办单位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前提,在全会召开前,一些部门即主动与有关委员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收到需办理的提案后,又先行与提案者沟通,了解掌握提案意图和提案者对办理提案的具体要求。在办复过程中,多数承办单位能就提案反映的问题,深入现场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不少单位提出的工作措施既有近期的考虑,又有宏观、长远的设想,并努力在法制、体制、机制上寻求根本解决的途径。

一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坚持将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把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作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提案工作,着重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县政协常委会坚持一年两次专题研究提案工作,仔细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作出总体部署。县政协主席会议坚持把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每月工作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主席会议成员还每人分工督办重点提案,在办理过程中直接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提出办理建议,跟踪了解办复后的落实情况。与此同时,在党派等界别座谈会及与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谈心活动中,县政协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也就党派团体和专门委员会做好提案工作经常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注重提高提案质量,着力夯实提案工作基础。针对本届新委员对提案工作不熟悉、不了解的情况,县政协专门组织开展了新委员提案知识培训,就如何撰写高质量的提案进行专题辅导,并编辑印发了提案工作学习资料供新委员参考。在提案的组织征集中,着重强调提案的质量要求,引导提案者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献计献策。在审查立案中,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提案质量放在首位,严把质量关。针对一次会议期间提案质量方面的存在问题,县政协又及时召开以提高提案质量为主题的专题座谈会,组织部分提案者交流提高提案质量的经验和体会,提案委员会就充分认识提案工作的全局意义,积极发挥提案在政协整体工作中的效能提出了建议。县政协还通过委员学习日、专题报告会、情况通报会、考察调研和印发学习资料等途径,积极为提案者提出高质量提案拓宽知情明政的渠道。为充分调动提案者提好提案的积极性,主席会议决定改每届两次为每年一次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

(三)不断加大促办力度,积极推动提案落到实处。县政协常委会十分重视提案的促办工作,力求提案能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发挥积极作用。在会同县政府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强调办理工作规范制度和目标要求的同时,密切与县政府办公室的合作,确保全部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期间,县政协分管领导还走访了县建委、文广电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承办单位,听取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县政协还与县政府协商确定了25件重点提案,由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分别对办理和落实工作进行督办,并在承办单位作出书面答复后组织相关党派和政协委员以座谈会等形式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关心农村“留守孩子”等重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视察,力求达到以点及面的促办效果。县政协还就重点条线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组织提案委员会成员和提案者开展民主测评,以召开测评会、发放测评表及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作进一步深化办理。县政协针对历年来提案者意见最为集中的部分单位“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积极创新提案工作形式,建立了书面答复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反馈机制,就承办单位书面答复“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提案的落实进展情况开展跟踪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提案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中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提案工作良好氛围。一年来,县政协通过《*政协》、政协门户网站、《*报》等宣传媒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地反映了政协提案在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所发挥出的积极作用,对宣传扩大政协提案的影响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政协》和政协门户网站分别开辟“提案工作”专栏,广泛宣传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的典型事迹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新方法、新动态、新成效。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会后,邀请《*报》、*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提案工作及会后围绕提案工作开展的各项重要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在提案集中办理工作完成后,县政协就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利用《*报》等报刊进行了宣传。

一年来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提案者的调研和思考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结后的跟踪和反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促办的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提案委员会的整体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提案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提案工作的新要求,县政协提案工作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抓好促办为重点,以优化服务为抓手,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发挥提案在现代化生态岛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政协工作中的全局作用,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

为此,在新的一年里,要扎实有序地推进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提案工作的全局作用。县政协常委会将坚持从全局高度认识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领导机制,继续把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积极探索提案工作与党派参政议政、界别联系、委组活动、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结合点,采取务实办法,使提案工作与县政协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及时向县委汇报提案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县政府领导共同协商研究提案办理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为提案工作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

(二)切实引导提案者树立“精品”意识,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把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立足点,通过印发学习材料、专题座谈交流等形式,鼓励和引导提案者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提案者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对不同界别政协委员的分类指导,广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想方设法拓宽他们的知情渠道,引导他们密切关注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听取广大群众的呼声,积累提案素材,注重对宏观性、前瞻性、紧迫性问题的思考;要进一步加大征集派、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的力度,根据他们所处工作领域和专业特长进行提案选题协商,发挥他们的集体优势和龙头作用;要坚持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完善提案质量评价体系,引导提案者提高提案质量。

(三)切实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有效保障提案工作规范化。县政协常委会将不断适应新形势,认真总结历届政协较为成熟的工作经验,按照全国政协、市政协对提案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健全完善提案审查立案、办理工作民主测评、落实情况跟踪督查等工作制度,用制度指导和规范工作,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使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推动提案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推进提案工作的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提案分层次办理中重点提案督办形式,采取专门委员会协助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方式,使专门委员会介入重点提案办理过程,进一步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切实增强沟通联系,努力促进提案办理更加富有成效。提案办理的质量是整个提案工作的关键,既影响着提案者的积极性,更关系到提案的社会效果。提案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大与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力度,推动“提”和“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切实提高提案的解决率和提案者的满意率;要更加注重重点单位和重点提案、特别是党派团体集体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不断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示范作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民主测评和书面答复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反馈等促办机制,结合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走访、视察等形式,扎实有效地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

(五)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提案工作影响。在继续充分利用县政协门户网站、《*政协》等政协宣传工具宣传政协提案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报》、*广播电视台、《人民政协报》、《联合时报》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及重点提案跟踪调研、提案工作座谈会等活动,将全体会议期间的集中报道和日常工作中的专题报道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政协委员运用提案进行参政议政的典型事例,宣传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的务实作风,宣传提案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提案产生的作用,宣传政协在提案工作方面的新方法、新动态和新成效,从而不断扩大政协提案和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传单派发策划方案范文6

一、主题及目的

本次网招会以“相约宜居,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借助“之声”及我区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平台,采用中、英、日、韩四种语言,全方位推介自然人文景观、生态宜居环境、创新创业投资乐园及重点发展产业项目,在互联网上兴起关注、宣传、旅游、投资的网络风暴。

二、时间及形式

(一)活动时间。网招会定于2012年10月18日下午3:00-6:00举行。

(二)活动形式

1、微话题讨论。利用我区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平台(此项活动由区政府办、区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具体负责并牵头督查落实),前期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开设网络招商会宣传专栏,共同推广,集聚人气。

2、微活动推广。利用我区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平台开展广告语有奖征集、区情有奖竞答、微话题达人评选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此项活动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落实,区网管中心、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业务职能提供资料,并按照宣传部门安排参加具体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区人民政府

(二)成立网招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招商局派员组成。负责策划、协调网招会各项工作,制定本次网招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工作组工作的落实。

2、平台建设组。区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区外事侨务旅游局派员组成。主要负责网招会新浪、腾讯官方微博的开通、功能改进、平台搭建、信息整合及日常维护,官方微博中、英、日、韩四种语言同步工作。

3、宣传推广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新闻中心、区电子政务中心派员组成。收集特色风情、历史人物、投资环境等视频、图片内容,负责本次网招会的宣传报道及广告语有奖征集、区情有奖竞答、微话题达人评选等工作。

4、招商联络组。区商务局牵头,经济开发区、新

区、区招商局派员组成。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重点招商项目;邀请全国各地企业家网友、籍政要、商界领袖,以及内外企业代表实名参与网络招商会,负责与市商务局对接。

5、项目工作组。区发改局牵头,经济开发区、新区、区招商局派员组成。负责编制重大投资项目和产业政策,负责与市发改委对接。

6、咨询工作组。区商务局牵头,区金融办、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事侨务旅游局、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派员组成。负责编制与各部门业务相关的金融、土地、规划、供电、税收、劳动保障、人才等方面的政策资料。

四、任务分工

1、9月24日前,区电子政务中心完成区新浪及腾讯官方微博的开通及平台优化建设,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9月底前平台能正常运行,确保10月16日-18日三日内,平台能无障碍运行和参与全市性活动。

2、9月25日前,区委宣传部制定“万人千企”网络招商会宣传方案、分解任务并牵头组织落实,9月25日-10月18日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广告语有奖征集、区情有奖竞答、微话题达人评选等活动,扩大的影响力。

3、9月25日前,区招商局会同区电子政务中心及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做好政务微博上区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等中、英、韩、日版本的工作。其中区招商局负责提供区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中文版本,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做好英、韩、日版本的翻译工作。

4、9月27日前,区直各机关及乡镇街道开通部门政务微博并链接到“之声”政务微博及区官方政务微博上,转发区官方政务微博信息,9月28日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将微博账号报送区电子政务中心。

5、9月27日前,区发改局负责编制不少于20个重点招商项目,活动期间,邀请不少于100名内外客商以实名参与此次网络招商会,通过网络招商会邀请客商并洽谈签约项目,签约项目不少于10个。

6、9月27日前,区金融、土地、规划、供电、税收、劳动保障、人才等部门单位报送各自招商引资业务方面的政策资料至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负责汇总,并报副区长汪育才审核。

7、9月底前,区政府办、区招商局负责全区各单位人员运转统计、经费运行汇报申请等督促工作,由区招商局具体落实。

8、区政府办、区招商局负责10月18日活动当天参会区领导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区政府办、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网络招商相关活动材料的报送汇总督查督办。

五、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推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运作、分工负责、自我保障工作经费,抓好网络招商引资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负责具体工作,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综合协调组;区招商局负责将任务分解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适时召集有关部门予以会办,做好督查督办与牵头汇总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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