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例6篇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文1

一、全程贯彻法律规定,认真执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程序

《监督法》实施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这种监督形式的运用。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认真执行《监督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努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和探索了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

(一)选准议题。选准、选好议题,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基础。《监督法》规定了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确定原则和来源途径,并明确规定从各个方面发现、反映、提出和关注的问题中选择、确定议题。议题的价值取向,直接关系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选择若干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静安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推进商业发展、市容市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等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营造科技创新环境的议题,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该区区委、区政府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区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就组织相关工委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视察和召开人大代表、民营科技工作者的座谈会等,在科技创新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发现一些问题,提出了“科技发展要靠创新,政府履职要做环境”的意见建议。据此,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把“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作为2007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以督促和支持政府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工作。

(二)深入调研。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点。《监督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作了规定。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围绕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可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在会前了解议题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时,一是要注重与“一府两院”的互动沟通,在年初与“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双向沟通会的基础上,主动上门与承担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沟通情况,明确听审议题的重点和要求,共同商议安排好围绕议题开展的有关视察、座谈等活动,使人大的工作监督能与“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实现联动。二是要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把代表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主体。做到每一个听审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调研组都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参与,在具体组织实施中重视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并发动和依靠代表深入选区和选民当中开展调研、收集意见,使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监督更能符合现实情况,更能反映百姓真实意愿。三是要注重引导公民的有序参与,按照《监督法》的公开原则,在启动每一个议题时可以在公众网、政府政务内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并提供热线电话、邮箱地址,方便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还可以通过问卷发放、实地调查、个别访谈、网上征询等形式,更多地直面群众意见。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市容市政管理的专项工作报告时,落实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开展调研。调研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10人以上组成。调研采取听取政府部门汇报、组织专题视察、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问卷、学习考察外区及外省市经验等方式,还扩大意见听取范围,走访工作协作部门、上级业务部门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力求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掌握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认真研处、及时整改,并要求在工作报告中做出回应。调研结束后精心撰写专题报告,充分以调研结果为支撑,工作评价中肯、所提问题客观、意见建议可行,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时提供参考意见。

(三)认真听审。围绕议题、认真审议,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关键。《监督法》对专项报告送交、报告人的确定和代表列席会议等都作了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主体,必须在会前了解和熟悉听审议题的内容,就审议意见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才能有效保证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地方人大常委会应严格执行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并附有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参阅材料,还要以各种形式听取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听审时,委员审议与代表发言相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结合、政府分管领导作补充或表态发言,逐步扩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的范围。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工作报告时,会前一个月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每周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中央、市、区关于该项工作的政策汇编、兄弟区县的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对象的调研问卷结果、专业术语和知识的解释等5份参阅材料。会中注意营造良好氛围,让组成人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把道理辩明,把问题说透,把建议提准;区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发改委、财政局、街道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审议发言并接受询问;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一些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与审议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就继续加大社区卫生投入、整合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加强信息化应用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督办。重视督办、落实整改,是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保证。《监督法》对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处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等都作了规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不仅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督促,也是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检验。

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应向政府送交审议意见,并加强督办的力度。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研究处理情况,掌握研究处理进程,确保研究处理实效;对于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利益和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监督的办法,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一号实事项目”关于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床位留在家,服务送到家”的居家养老模式,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适当增加养老床位、加强站点管理、完善为老服务项目、动员社会资源参与”等意见。到年底,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先后参观了社区新建的具有助学、助餐、助浴等功能的“乐龄家园”和居民区的老年综合活动室,召开了为老服务工作者、老年人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满意度。据了解,2008年初全区已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0余张;为促进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将构建扶残、助老、济困社区综合帮扶体系作为政府实事项目,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全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实效

《监督法》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履行监督职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全程依法规范听审工作的基础上,还形成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一些实践经验。下面介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在注重结合区域发展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等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方面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依法履行职权。这既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始终不渝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又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既监督又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的工作原则。

2007年,静安区委提出“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坚持双高战略,打造国际静安”的发展方略,建设国际化城区成为区域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区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注意对照“国际静安”的指标体系,指出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打造国际静安”网络在线讨论时代表建言献策的内容,在审议中就各项工作如何适应“国际静安”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国际静安指标体系的落实”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旨在推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依法履职的针对性。

(二)结合人大常委会原有工作基础,适应依法履职的新要求。《监督法》的出台,源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和探索。因此,贯彻执行中要注意结合各自人大常委会原有的工作基础,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深化细化;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调整规范。

《监督法》实施之前,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各个工委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会前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会后跟踪调研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高审议监督实效。《监督法》实施之后,结合各工委原有的工作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试行了《关于工作委员会职责任务的若干规定》,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来已有的做法(如《监督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作进一步规范;对原来没有实施的内容(如《监督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使各工委较快地适应了依法履职的新要求。

(三)结合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内容,体现依法履职的全面性。《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作了全面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其中的一种监督形式。实践证明,要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要与处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批评结合起来,要与代表的集中视察结合起来,要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起来,发挥集合效应,实现监督实效。

例如在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上,静安区人大代表多年在人代会上提出书面意见,两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实施监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财经工委每年组织代表专题视察,积极推动政府采取合理布局菜场、增加便民菜点、加强规划落地等措施,最终缓解了“买菜难”的矛盾。2008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将政府一号实事――“市西中学扩建工程”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并以此项目为重点进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四)结合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形成依法履职的新机制。在贯彻中央2005年9号文件,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过程中,当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监督工作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监督法》的出台,及时解决了这个症结。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同时,结合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以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水平。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文2

2008年10月24日,中钢集团对外了《中钢集团可持续发展非洲报告》(以下简称非洲报告)。这是中国企业的第一份面向非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也是国内企业的首份国别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国别报告是指跨国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同时,在企业开展大规模经营活动的国家和地区的主要披露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在该国或地区范围内的社会责任绩效情况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非洲报告全面介绍了中钢集团非洲业务布局及运营概况,并就社会责任理念与责任治理、利益相关方关系、安全与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员工关系、社区建设、未来展望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中钢集团在非洲开拓业务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抓发展与促和谐并举,取得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外界普遍认为,非洲报告的是中钢集团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新举措,不仅展示了中钢集团海外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成效,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也开创了国内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先河,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编制可持续发展非洲报告“水到渠成”

中非友谊源远流长。中国企业走入非洲不仅带去中国的技术、商品和劳务,更重要的是肩负传承中非友谊推动中非经贸合作的使命。因此,要以我国政府对非经贸合作关系的指导原则作为一切经营活动的指导准则,一切从中非友谊的大局出发,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企业,企业服从国家,不做有损于中非友谊的事情,也只有这样,中国企业在非洲的经营活动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而中钢集团在非洲履行社会责任、赢得良好声誉方面,也可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系统经验。

作为中国最早“走出去”从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大型中央企业之一,中钢集团坚持“合作、友谊、双赢、发展”的理念,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树立大局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形象,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与当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为国际化经营营造良好和谐的外部环境。非洲报告显示,中钢集团在非洲已经成功经营12年,目前拥有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中钢南非公司、中钢津巴布韦铬业控股公司等六家子公司,主要从事铬矿开发、铬铁冶炼及相关贸易。

而谈到编制非洲报告的原因,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用了四个字来总结:水到渠成。

总书记的讲话为中资企业“走出去”指明方向

2007年2月,总书记访问非洲,对在非中资企业提出了三点希望,其中强调“要坚持促进和谐、造福民众。要从中非合作的长远发展出发,积极与当地社会和谐相处。特别是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促进就业、改善生活条件、兴建公益项目、培养建设人才、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多为当地排忧解难,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多做深得民心的好事实事,扩大中国企业在非洲社会特别是广大非洲民众中的积极影响”。

“总书记的指示,为中资企业如何在‘走出去’过程中,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要求。”黄天文说,中钢集团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履行全球社会责任的力度。

“目前,中钢集团在非洲的经营处于一个良性的发展阶段。在矿产品领域,中钢是当之无愧的领跑者;同时,我们和当地政府、部落的关系非常之好。这些都为我们在非洲履行社会责任、编制《中钢集团可持续发展非洲报告》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黄天文表示,此次非洲报告的,既对中钢集团长久以来的做法作了系统总结,同时也对未来提出了新的展望,将有效推动中钢集团在非洲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促进中钢与投资所在国和地区的和谐发展。

非洲报告编写组聘请外部专家到非洲实地调研

为有效、科学编写非洲报告,中钢集团非洲报告编写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

中钢集团企业发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报告编制前,编写组详细研究了中国对非政策、中非关系的发展历史、党和国家领导人访问非洲的讲话以及中非合作论坛的材料等,为报告的科学编织奠定了政策基础。

2008年8月,编写组与外部专家就报告的编制调研了中非联合工商会、中非民间商会、中非友好协会、社科院南非研究所等多家机构,收集他们与非洲利益相关方沟通的经验和报告编制的意见。

2008年9月,编写组赴南非、津巴布韦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政府部门、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金融机构等各利益相关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调研,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多方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写组完成了报告的编制工作。

非洲报告是中国CSR发展进程的里程碑事件

“在关注中国企业在非洲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它们在所在国的公民形象,即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也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国内政府部门、经济界和学术机构的关注。”《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主任殷格非指出,尽管关注中国在非企业公民形象的动机不尽相同,但考虑到中国在非洲企业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国和中国人在非洲的形象,同时着眼于中国在非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该问题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我们编制《中钢集团可持续发展非洲报告》,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企业行为,而是要代表中国企业发出自己的声音。”黄天文说。而《中钢集团可持续发展非洲报告》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则让黄天文倍感欣慰。

在联合国全球契约理事会理事陈英看来,《中钢集团可持续发展非洲报告》体现了中钢集团对履行社会责任严肃认真、对利益相关方高度负责的精神。她表示,中钢集团公司作为联合国全球契约成员,近年来在遵循全球契约原则和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企业和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此次中钢集团中国企业首份社会责任国别报告暨首份非洲报告,也是中国首份以中、英、法三种语言的报告,表明中钢集团已经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全球化经营的重要内容,并在重点地区得到全面的贯彻实施,这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陈英说。

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主任乔治科尔先生则表示,“中钢集团的社会责任工作做得非常好,在CSR报告领域做的比很多国际化大公司还好。”他认为中钢集团的非洲报告是这方面的集中体现,是很好的创新行为。

“不仅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

“社会各界对于非洲报告给予高度评价,我们感到非常骄傲和自豪。”在黄天文看来,非洲报告编制的基础“就在于中钢集团在非洲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在于中钢集团在非洲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

据中钢集团总裁办公室总经理李可杰介绍,中钢集团在非洲始终坚持真诚友好、平等互利、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始终坚持“不仅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不仅带动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还要与非洲人民共同合作培育当地自主产业,共同开创企业与社区发展的新模式。

中钢人把自己视为当地社区的一分子

“在全球化经营中,公司的发展并非我们经营的惟一目的,为社区人民带来更多的机遇与福利也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李可杰表示,公司的运营影响着社区,中钢集团努力最小化对社区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最大化积极影响。

中钢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把自己视为当地社区的一分子,为社区发展做贡献。

中钢南非铬业公司是中钢集团与南非林波波省北方发展公司合资的企业,北方发展公司占股40%,中钢集团占股60%,是迄今为止中国与南非最大的合作项目。

“把心留在莫罗嘎社区”,是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部分。莫罗嘎社区是南非北部最贫穷的社区之一,是中钢南非铬业公司所在地。当地的布加斯夫特村几乎有一半人从来都没有念过书,文盲程度很高。当地的马普托高级中学,设施简陋。为了改善孩子们的学习环境,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为学校捐献桌椅、修理校舍、建设花园、供应做饭的木柴,还投资建设了学生厕所,并建了学校饮用水供应系统等;从2005年开始,中钢每年都从大城市聘请优秀教师到这里讲课,这使得学校的升学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14%提高到了65%。

“2005年中钢人为我们学校打了一眼机井,修建了一个厕所。这可帮了我们大忙,过去我们打水要去5公里以外的村子。”马普托高级中学校长鲁卡斯说:“过去没有书桌座椅,孩子们只能坐在地上学习,是中钢南非铬业公司让孩子们改善了条件。中钢跟我们就是一家人。”

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诺蔓蒂小姐介绍,在服务莫罗嘎社区的过程中,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为曼彻斯特联合足球俱乐部购买了成套足球用具,平整球场;为马普托和蒙哥威尔恩菜园捐献了1台电机。

中钢集团控股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后,还建立了资助社区的长效机制,给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发调查表,了解他们的需求,然后按重要性排列,依次给予资助,仅2006年就资助了100多万兰特(约13万美元)。

注重与当地居民共同合作培育社区自主产业,是中钢始终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关键。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向当地公司的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35%左右,大大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了给中钢南非铬业公司所在地莫罗嘎社区创造一个稳定收益的渠道,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与当地合作建造了一座铬铁回收厂。冶炼厂每年都要产出大量的炉渣,矿渣中还有4%~5%的铬铁,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利用炉渣为莫罗嘎社区建设铬铁回收厂。炉渣免费提供给回收厂,产品全部由中钢收购,每年利润的60%交予社区。根据BOT方式建设协议,5年后莫罗嘎社区将以一个兰特的代价得到整个铬铁回收厂60%的股份,并获得每年约100万兰特的收益。目前,该厂员工已有52人。该项目也得到了南非矿产资源部、林波波省政府和当地酋长的赞许。

“作为政府和合作方代表,我们从未听到过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与当地社区发生冲突。我们认为是中方管理者较好地处理了与当地社区的关系。”林波波省副省长克林斯说。

李可杰则表示,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全面的调查,中钢集团深入了解社区需求;通过投资、捐赠和项目开展,中钢集团致力于解决社区困难;通过推进社区参与,中钢集团努力建设良好的社区关系。

“为了更好的生活、更大的机会、更多的笑容,我们将持续奉献社区,服务当地人民。”李可杰说。

事实上,中钢走出去的历程,是企业发展的历程,是“授鱼”的历程,同时还是“授之以渔”的历程。而后一种历程,又是一种相互学习、相互提供平台、相互提供发展机遇、最终互利共赢的历程,是一种相互的“授之以渔”。

近年来中钢集团海外公司的产品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也注意扩展全球市场。以中钢南非铬业公司为例,2006年公司生产的铬铁有70%销往美国、韩国、德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多方共赢,为公司长远发展开拓了市场空间,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中国驻南非大使钟建华在评价中钢集团在南非的发展时指出:中钢集团在与南非的合作中充分体现了中国优秀国有企业的商业信誉、政治品格和社会责任。

实现“员工本土化”与实施“员工帮助计划”

在中钢南非铬业公司法律与采购经理阿道夫.牟亚眼中,中钢南非铬业公司是一家充满激情、为员工提供更多机会、有美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她的经营理念和工作模式很适合我”。

阿道夫.牟亚是2005年加入中钢的,进入公司后他负责的第一个项目就是莫罗嘎社区铬铁回收厂建设项目。“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公司给予了我相应的授权和很大支持,使项目得以顺利动工。此后公司让我承担了更多的工作,包括法律事务和采购。”阿道夫.牟亚说。

与阿道夫.牟亚同年进入中钢南非铬业公司的Buccar是该公司的第一位女性员工,在冶炼工段做电气操作工。2006年她参加了徒工训练计划,在WINBANK的煤矿培训学校进行专业培训。2007年她成功地完成了电气专业的学习,成为公司的第一位女性技师。

阿道夫.牟亚和Buccar的经历是中钢集团在非企业实现“员工本土化”的两个典型例子。

“中钢集团始终认为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热爱企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企业必须努力吸引、培养和保留各类人才,现在这一点在非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李可杰表示,“员工本土化”是中钢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坚持的基本政策,在非洲多年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非洲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底,中钢集团在非洲地区的下属企业共有员工5682人,其中正式员工3978人,非正式员工1704人,主要分布在南非、津巴布韦等国家。

“由于我们在非洲业务的快速发展,员工数量增加非常迅速,我们努力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发展,帮助新进入的员工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我们的企业和企业文化,增强对中钢集团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李可杰说。

据了解,中钢集团在非三个生产型企业中,除少数外派的中方管理人员外,绝大多数都来自当地。目前,中钢集团在非洲地区下属公司的本地员工已经达到员工总数的99%以上。通过大量聘用当地员工,为他们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空间,中钢努力使企业与社区、员工共同分享发展带来的成果。

除此之外,中钢集团还建立了制度化、多层次的培训和员工发展体系,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员工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中,培训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一般培训,涉及全体员工,包括入厂培训、安全培训、体系培训和法律培训。第二类是工程培训,包括技工培训、机动设备驾驶培训和其它设备操作培训。第三类是企业管理培训。

中钢集团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学习体系,形成了组织化的学习框架,并且定期对培训内容和培训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中钢南非铬业公司的员工2007年人均培训时间为8个工作日。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的员工2007年人均培训时间为6个工作日,有370名员工接受了各类培训。

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同时实施了员工帮助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那些身体健康受到疾病威胁的员工。通过帮助员工掌握包括艾滋病在内的慢性疾病的知识,鼓励员工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降低他们患病的风险。该计划实施后,公司员工可以24小时通过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或者每周三预约医生出诊。平均每年有8.5%,即50名左右的员工得到该计划的帮助,有效提高了员工整体的健康水平。

安全健康管理把人文关怀放在第一位

在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有一道“令牌”:持卡人如果发现某工作环节有任何安全隐患,出示此牌,该环节必须停工检查,排除隐患之后才能继续生产――这就是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建立的“红牌”安全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将“红牌”视为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的一道“令牌”。

中钢集团始终认为,安全是企业的生命,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和周边社区健康生活环境是采矿企业的天然职责。中钢集团在非企业一直牢记这一使命,高度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公开承诺追求零伤害、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和零职业病的健康管理目标,通过制度建设、风险预防、安全健康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多种途径确保生产运营全过程中的安全和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十分重视从制度上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了非常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和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都对工作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生产操作安全等安全管理进行了全方位的明确规定,尤其是针对不同人员建立了严格的上岗安全检查流程,形成了一套覆盖生产运营全过程的安全预防、监控和改进体系。2007年底前,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和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都通过了QHSAS18001认证。

深入开展安全应急管理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和社区安全支援救助,有效遏制了突发危急及其造成的危害。

全面实施安全培训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一直强调员工(甚至利益相关方)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规章制度等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培训,以使全体员工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切实使安全生产经营要求成为每一个员工的价值追求、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为此,中钢集团在非企业整合内外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尤其是结合真实事故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优良的安全管理业绩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的安全管理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各项安全管理指标都达到了较高水平。同时,各企业非常注重对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测,并据此对安全管理进行持续改进。

中钢南非铬业公司采用了相对其他南非矿业公司更加严格定义的导致缺勤的工伤概念:即任何工伤,无论是多么轻微,只要它使得受伤者无法100%地去执行任务,就被看作是导致缺勤的工伤。2004~2007年,中钢南非铬业公司采矿导致缺勤的工伤发生率降低了275%;冶炼导致缺勤的工伤发生率降低了285%;企业运营中导致缺勤的工伤发生率奖励了345%。自2004年后,中钢南非铬业公司连续3年没有发生死亡事故;连续100万个班次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健全健康管理制度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非常强调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对于可能涉及危害员工健康的所有因素进行了识别,并明确了相应的规避和治理程序,形成了一套“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体系。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在SHEQ政策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在矿山执行工作的最低身体健康标准”、“热应力方面的职业健康计划”、“应对噪声的职业健康计划”、“物质滥用”、“人员暴露于气载污染物的职业健康计划”、“有害物质管控”、“吸烟政策”、“艾滋病人群政策”、“妇女在危险区域政策”等。

重视身体健康医疗筛查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要求所有在工作场所共所的员工都必须是身体上能够胜任的,以真正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为此,中钢集团在非企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身体健康的医学筛查流程,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

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根据南非1993年的《职业安全健康法》,明确提出了员工身体健康证明的医学筛查要求,规定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是所有员工在公司注册登记的前提条件。无论是何种雇佣类型,被公司雇佣的所有人员都需要参加入职医疗筛查和离职医疗筛查。员工的身体健康医学证明必须每年在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的诊所进行更新。而且依据筛查水平的不同,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确定了两类医疗筛查:完整的医疗筛查和短期的医疗筛查。

保障健康的工作条件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员工健康、快乐工作的基础条件,也是防范职业病、确保职业健康的关键环节。为此,中钢集团在非企业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保证员工能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

从2004年以来,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回采和开发区域的温度已经得到大大改进,并保持在法律规定的极限值之下。

地下温度比法律规定的最大极限值降低了10%;从2005年以来,地下温度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最大极限值。

噪音性听力损伤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领域。公司要求给可能进入噪音区的员工发放个人听力保护装置,远远高于法律要求的最低标准。由于发放了这些装置以及相应的宣传教育,听力损伤的发生率在过去三、四年里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

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在工作场所设有一个诊所,主要是提供职业健康和相关的服务。这个诊所并不执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而是协助执行紧急情况下的初级保健服务。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不断完善健康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工作条件和精心周到的医疗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以来,中钢南非铬业公司的职业病数量逐步减少,2007年没有发生职业相关的疾病。

遵守当地法规,实现对环境的“零伤害”

中钢集团在非洲从事着采矿、冶炼、物流、贸易等业务,这些业务的特定决定着其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在选矿、燃烧和熔炼过程中二氧化物和粉尘的排放;水资源的消耗以及对地下水质的影响;对当地生态系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购买、出租或提品服务的过程中还会对环境产生间接影响。

为了减小企业运营对当地环境的负面影响,中钢集团在非企业严格遵守当地法律要求,设定环保目标,建立环保制度,积极推行各项环保措施,在矿区保育、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环境承诺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严格遵守当地环境法规,努力减少企业运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并做出以下承诺:

守法合规,遵守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当地法律,遵从相应的国际标准;

最小化风险,建立一个应对环境保护风险的管理框架,最小化所有的环境风险,努力预防所有不期望的环境破坏活动,争取对环境的零伤害;

节约资源,节约化使用原料和能源;

防止污染,通过提升环保意识、回收、环境检测、审计和调查,改善控制措施和积极采取补救行动等方式来防止污染;

不断培训,提高雇员和承包商的环保意识和处理环境问题的能力,确保所有雇员/承包商都承诺坚持本项政策的基本原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效管理,确保环境政策被实施、保持、沟通,并能应对一定程度的环境风险。经常通过管理评估和外部审验来评估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持续改进,公司将在各个层次和各个职能部门都建立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不断改善环保绩效,争取建立采矿业的领先标准。

建立专门的矿区保育基金

中钢集团针对矿山开发所产生的生态问题,本着“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矿山生态保护原则,在矿山建设之前进行必要的生态规划,在施工及生产期间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措施,在服务期满后提出全面的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措施,综合整治矿区生态问题。矿区保育作为有效保护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有利于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中钢萨曼可铬业公司建立了专门的保育基金,从年利润中划分固定比例充实基金,确保矿区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中钢南非铬业公司则依据旷业和能源部的要求建立矿区复原成本模型,用于未来矿区复原成本的核算。

生产设备安装新式粉尘吸收系统

中钢集团在非企业都严格遵守当地的环保法规,实现对环境的“零伤害”。通过提升环保意识、废物回收、环境检测、审计和调查,改善控制措施和积极采取补救行动等方式来防止污染。过去3年,中钢集团在非扩建、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都已顺利通过。

粉尘是矿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为此,中钢集团在非企业所有的生产设备都安装了新式的粉尘吸收系统,集尘室有效性指标保持在当地法定水平之上。

“近年来,中钢南非铬业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进步很大,成就显著。我从来没有听到任何对中钢南非铬业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的负面评价。”第三方认证机构SAI GLOBAL南非公司董事经理Roelof Mouton说。

力争五年后成在非企业社会责任领先企业

近年来,中钢集团在深入探索实践发展面向钢铁生产的现代生产业的过程中,大力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不断加大“走出去”力度,海外业务蓬勃发展。目前,中钢集团业务范围覆盖面较广、营销网络遍布全球。同时,中钢集团确立了“进入世界500强、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这对企业履行全球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表示,中钢集团将以首次可持续发展非洲报告为新的起点,秉承“合作、友谊、双赢、发展”的理念,与非洲各界广泛合作,共同发展,继续致力于推动非洲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既为中钢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同时为促进世界的和谐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黄天文介绍,中钢集团将用五年的时间全面统筹在非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将中钢集团建设成为在非企业社会责任领先企业。近期,中钢集团在非企业将致力于实现以下目标:

所有生产性工厂都通过相应的质量、安全和环境认证;

培训更多的合规监管员和社会责任管理员;

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速度,增强危机响应能力;

持续安全运营,进一步降低员工伤害率;

建立健全环境监控体系,进一步减小企业运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完成对企业所在社区的需求分析,提出明确的社区公益战略。

詹世明:中国在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中国在非企业也并非尽善尽美。中国社会科学院西亚非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詹世明曾就“中国在非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这个课题进行过专门调研。他指出,目前,少数中国在非企业发生劳资纠纷、安全事故、破坏环境、产品质量问题的现象仍然存在。

至于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詹世明指出,首先是观念问题。一些中资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存在问题,没有上升到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还有一些企业认为在慈善和公益事业方面投入资金,是一种“露富”的行为;也有的企业认为在创业的初始阶段没有必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耗费人力和物力。

其次,一些企业对所在国的基本情况缺乏基本的了解甚至有误解,影响了其履行社会责任。有的中资企业不仅不熟悉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对宗教、文化、风俗习惯也缺乏深入了解。个别中国企业将国内的工作模式(如劳动时间、待遇与工作条件等)复制到非洲,造成了不良影响。

再次,整体来说,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大中型国有企业做得比较出色,中小型民营企业还有差距,它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缺乏完善的理念和计划,具有很大的随机性。

此外,中资企业在对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正面宣传上还比较落后,大多数中资企业还停留在“只干不说”、“多干少说”,或者“自己不说,让别人说”的阶段,缺乏这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和宣传计划,乃至引起外界的忽视、误解甚至诋毁。

詹世明认为,中国在非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企业、个人、有关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等都负有不同的责任。因此,他建议:

更新感念,提高认识:中国在非企业应该摒弃一些不合理甚至错误的观念,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看待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中资企业对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必要具有清醒、客观、全面的认识,并切实去履行和承担。同时,中国在非企业还应该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事关中国的形象和中非关系的健康发展的大局。

制定规范,加强监管:应该说,中国政府对中国在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是相当重视的。2008年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表《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也适用于在非洲经营的有关中央企业。但是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目前还没有出台类似的规范措施。所以,有关管理部门有必要采取行动,加强对其他类型在非中国企业的指导和规范。

注重沟通,加强宣传:中国在非企业应该在加强与当地政府、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研究机构沟通的同时,制定合理宣传计划并加以实施,大力宣传自己的正面形象。

相互借鉴,加强研究:中国在非企业应该认真借鉴包括西方国家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经验,吸取它们的教训。研究机构业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为企业如何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建议。

企业社会责任国别报告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由企业总部组织编写特定国家的国别报告,另一类是由在东道国的下属子公司参照总部的报告框架组织编写该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后者的数量稍多于前者。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文3

当能“上”能“下”渐成常态,许多人不禁会问:对“下”的干部,组织仅是“一下了之”“打入冷宫”放任不管吗?调查显示,湖北绝大多数“下”的干部都在短时间内调整心态,卸下思想包袱,变压力为动力,重怀热忱投入到工作中。

找回初心、重新出发,离不开“下”的干部自我努力,更离不开组织的关心鼓励、教育管理。近年来,湖北印发多个文件,实行“定岗位职责、定帮扶教育、定考核目标、定监管责任”的“四定”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干部“下”的后续管理,让“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把思想和精力凝聚到积极履职尽责上来。

定岗位职责,推动“下”的干部发挥作用

“受处分两年来,组织的温暖使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我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报答组织的关怀。”2014年因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的黄冈市文化局原副局长徐某,如今被安排在武穴市塔水桥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干得有声有色。

使“下”的干部有事干、有责担,才能避免出现管理“空窗期”。湖北根据“人岗相适、宽严适度”原则,对“下”的干部妥善安置,让“下”的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干部资源的合理配置。湖北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干部受处分或处理决定下达一个月内,重新明确其工作岗位或分工,并按规定确定其工资及待遇;其中,对撤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干部,应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专业特长等因素,酌情安排从事临时性、专项性工作。

2015年7月,湖北省直某厅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免职后,省委根据其专业特长,安排到省社科院从事政策及学术研究。

鄂州市鄂城区、市医保局、葛店开发区等单位几名领导干部被调整后,市委没有把他们“打入冷宫”,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干事平台,让他们协助做好维稳、征地拆迁、交通建设等工作。这些干部较好地实现了从口服到心服、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在新岗位上干出了新业绩,重新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

定帮扶教育,督促“下”的干部整改提高

“违纪通报传达后,我和妻子抱头痛哭。”襄阳市樊城区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刘某说,他因参与单位领导大操大办亲属丧事被免职,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为此一度感到委屈,情绪消沉。

但没想到,随后襄阳市纪委、樊城区委领导先后找刘某谈心,让其既体会到组织处理的严肃性,更体会到组织上的关心关爱。被调到中豪商贸城项目指挥部工作后,刘某一心扑在工地上,为陷入困境的项目全面复工排忧解难,被称为“服务企业的贴心人”。

“受处分后,组织还会不会管我?是否有机会重新站起来?这是大部分‘下’的干部的担忧。”襄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吕义斌说,惩是为了治,党组织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切实担负起教育挽救他们的政治责任。

湖北坚持管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相结合,惩戒、教育和爱护干部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的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干部在受处分或处理期间,由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帮带责任人,跟踪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表现情况,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放下思想包袱。对领导干部,组织上在下达调整决定时,重新明确其所在的党支部,提醒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同时,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

2016年12月,武汉市通过会议形式对2014年以来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回访教育,3名原区委常委作为回访教育对象代表在会议上谈整改体会,在受处分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思想震动。

黄石市在开展回访教育的同时,定期把回访对象的表现向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因人施策提出建议。黄冈市出台制度,对回访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分类处置: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使用;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则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

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帮带,使“下”的干部精神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一大批“下”的干部知错改错后,取得了良好业绩。

定考核目标,强化“下”的干部跟踪管理

“组织上没忘记‘掉队’者,给了我‘重生’机会!”重获重用后,南漳县教育局副局长王某某十分感慨。此前,他因在担任该县发改局副局长期间工作失职,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到县教育局。王某某在新岗位发扬“5+2”“白+黑”的工作干劲儿,放下包袱、大胆工作,受到干部群众好评。南漳县教育局h组委以重用,安排其分管重要工作。

在湖北,像王某某这样“东山再起”的干部还有不少。湖北坚持对“下”的干部同等要求、同样管理、同步考核,特别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逐人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清单,加强跟踪管理和考察,以“实干实事实绩”为中心,综合运用“核对核实核查”等方式,全面考核和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对受处分或处理干部“复出”,湖北注重用制度把关。省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试行)》《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首次提拔任职征求意见的操作流程》,将“下”的干部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年度考核、影响期满考核等情况,作为重新安排其职务的重要依据;对政治表现、能力素质达到重新任职要求的及时合理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符合资格条件的大胆提拔任用。比如,红安县通过对3年来受处分的358名干部跟踪管理,重新提拔任用或重新使用了27名认错改错、业绩突出的干部。

定监管责任,落实“下”的干部严管之责

今年年初,武汉市纪委通报,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王某某、原党组书记姚某某等人因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到位,致使受处分人员长期“吃空饷”被问责。

通报显示,2013年11月,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王某某因违纪问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职务层次降低为主任科员,但该委未对王某某的津补贴调整执行到位;且在其长达2年4个月不到岗的情况下,照常发放工资和津补贴。2014年7月,江夏区清查“吃空饷”行为时,区发改委未如实向上级报告王某某“吃空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6月,姚某某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不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发改委纪检组组长李某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虽对王某某执纪不到位问题提出异议,但未坚持且未向上级组织报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文4

一、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和部门职能,将每个部门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1、领导岗位职责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把手”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XX(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XX(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XX(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街道人大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宣传、创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再就业、养老保险、老龄委等工作。联系XX社区。

XX(政协工委主任):负责街道政协工作。分管民政、残联、关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农林水、精准扶贫等工作。联系供电,联系XX社区。

XX(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党政办、应急管理、综治、政法、信访、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审计、党务政务公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联系XX社区。

XX(办事处副主任):分管规划、拆违控违、房产、物业等工作。联系财政税务,联系XX社区。

XX(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城市大建设、项目工作、民生工程,联系武装工作,联系XX社区。

XX(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商务流通、招商引资、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统计等工作。联系XX社区。

XX(统战委员):负责街道统战工作。分管土地管理、矿山整治等工作。联系XX社区。

XX(纪工委书记):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联系XX社区。

XX(政法委书记):负责街道政法工作。分管文明创建、城市管理、三线三边、河段长制、环卫等工作,协助分管信访稳定工作。联系XX社区。

XX(组织委员):负责街道组织工作,分管为民服务全程工作。联系XX社区。

XX(宣传委员):负责街道宣传工作。分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协助分管创城、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工作。联系XX社区。

2、内设部门岗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等日常事务。负责街道联系和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档案、保密、调研、后勤服务保障、检查督查、效能、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无对应主体单位的其他工作。

党群工作部:主要承担组织室、宣传室、统战室、关工委等职能。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群团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等职责。统筹街道各领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活动和建设。

城市管理部:主要承担原大建办、环卫所、规划办、城管中队、物业办、三线三边办等职能。主要负责服务城市大建设、房屋征收、规划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人防等综合管理类事务,协调配合或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涉及专业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事务等职责。

加挂综合执法中队牌子。

社会事务部:主要承担原卫计办、老龄委、扶贫工作站等职能。主要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廉租住房、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教育体育、双拥优抚、退役军人服务、数据资源、脱贫攻坚等政务服务,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职责。

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扶贫工作站牌子。

社区建设部:主要负责指导基层依法自治和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落实社区建设规划、组织培育社会组织、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残疾保障、养老服务、社区公益等职责。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管理、培育、监督,引导社会组织拓宽服务领域。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负责智慧社区建设等。

平安建设部:主要承担由原综治办、信访办、安监办、食安办等职能。主要负责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辖区政法、司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气象)、城市防洪、防汛抗旱等工作。对接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加挂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牌子。

经济发展部:主要承担原经济发展办、统计站、招商办等职能。主要负责企业项目服务、资产运营与管理等职责。负责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服务、企业服务、财税服务、科技、经信、商务、发展改革(粮食)、统计、审计、供销、电力通信、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工作。对接联系财政所。

生态环境部:主要承担原环保办、林业站、河长办、水务站等职能。主要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城乡水陆交通、环境卫生(部分职责)等职责;负责生态环境、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对接联系农业综合服务站。

加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3、社区岗位职责

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域化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承担便民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培育指导社会组织、促进面向群众服务事业发展、发展壮大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提供社会福利和文体健身娱乐、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建设的信息化支撑等工作。

二、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街道(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职能和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经办部门(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咨询、办事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限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街道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事权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办。

第五条  对不属于街道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说明,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语言。

第七条  街道部门、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三、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街道机关及社区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在公共服务中对服务质量和具体行为作出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2、关心群众,深入基层。主动调查了解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和不满意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

3、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推进本职工作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办法,简化办事程序、手续,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4、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咨询人。

5、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

6、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的工作用语和工作礼仪进行行政执法。

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努力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办文办事限时制

第一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各项工作事项,均实行限时办结制。

第二条  办文。工作人员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紧急公文提出具体办理时限。对于急办公文,承办部门应按发文机关要求或领导批示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对于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承办部门应当在时限前向领导说明原因。领导签发后的公文,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文或印制寄发。

第三条  办会。对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部门、社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因事未能办结的,要报告办理进度并说明原因。

第四条  办信。各部门负责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在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将明确答复信访者;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时限可适当延长。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收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  办事。对市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由交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在限定期限内完成,交上报办理结果。实际工作中存在特殊情况不能按办结时限完成的,应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限。

第六条  街道部门、社区要认真做好交办事项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第七条  街道部门、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限时办结制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AB岗工作制

第一条  在街道和社区的各个岗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即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

第二条  全办每项工作都要确定A、B两个责任人,当A角不在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的B角负责及时受理各项业务,为工作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  凡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工作日以及我街道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内,必须做到全日对外办公,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

第四条  各部门、社区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实行AB岗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要详细梳理,明确AB岗,并认真做好相关业务的传教和责任交代。

第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出现工作人员缺岗、缺位而导致投诉或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AB岗两个责任人的同等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我街道社区(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告知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三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尽可能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第四条  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七、在岗离岗告示制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街道社区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串岗。遇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并说明具体离岗事由。

第三条  无论何种原因,离岗半天以内的,离岗人员必须按以下程序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1、领导班子成员离岗,须告知办公室。

2、部门负责人暂时离岗半天以内的,需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离岗。

3、一般工作人员暂时离岗半天以内的,需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离岗半天以上的,需按请假制度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

1、一般工作人员病假3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3天以上应出据医院病休证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2、一般工作人员事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3、一般工作人员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由分管领导批准。

4、街道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主要领导批准。社区负责人请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要报告街道主要领导。

5、街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请休假规定,必须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假期届满应按时销假上班,并履行销假手续,具体手续为工作人员在假满后,要向批准人报告,并由批准人签字销假。

6、休探亲假、婚假、生育假、年休假者,本人应提前一周报告分管领导,以便安排好工作。

第五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

第六条  各部门要做好内部工作岗位的衔接,工作时间所有岗位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本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必须指定代行职责人员(AB岗制),禁止因工作人员离岗导致业务中断,影响群众办事。

第七条  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的检查,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凡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凡未履行离岗告示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示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效能建设追究制

第一条 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中,因作风和效能问题,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予以追究问责。

第二条  责任的追究问责决定必须经过党工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第三条  追究问责方式。

1、批评教育;

2、通报批评;

3、诫勉谈话;

4、调离岗位;

5、停职检查;

6、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7、解聘或辞退。

以上问责方式可单独运用,也可合并运用。应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对下列情形应当进行追究和问责

1、服务对象投诉的;

2、上级转办、交办的;

3、各类明查暗访、督查考核中发现的;

4、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

5、纪检、监察、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提出的;

6、其他需要进行追究问责的。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 北京市;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制度设计

一、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原则和分类

(一)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有两类定义,一是广义社会责任,例如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archie b. carroll(1979,1991)提出,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乃公司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另一种是狭义社会责任,1948年,惠普公司创始人之一的戴维·普卡德提出“企业不仅要赢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是赢利之外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

本制度设计采用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认为本制度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social responsibility accounting)术语是美国戴利教授在1972年的学位论文中首创的,他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社会责任会计理论。www.133229.cOm一般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角度,利用会计核算形式衡量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有关社会性质的经济活动,从而揭示和测定这些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在于指导经济资源的最佳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提高社会的总体资产。

根据社会责任划分为广义和狭义,可以将社会责任会计也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完成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狭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所承担的、除经济责任(赢利责任)之外的人力资源责任、环境责任、社区责任、安全责任和创新责任的成本和效益为对象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本制度设计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广义的社会责任会计,是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其对象是企业,属于微观会计。

(三)构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评价指标的原则

1.构建

二、各类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一)企业经济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企业经济责任定义

企业经济责任最早仅仅被界定为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渐变化,企业经济责任的内容也在不断扩展,将企业经济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部分是近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的一种新观念。本报告采用国际经济伦理学会主席、美国圣母大学多萨商学院国际商务伦理学教授乔治·恩德勒的观点,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1)赢利或利润的最大化:短期的和长期的;(2)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生产过程的质量、产品和服务质量;(3)所有者与投资人的财富的保值和增值;(4)尊重供应商;(5)公平对待竞争者;(6)保护雇员利益,包括保留和增加工作岗位、公平支付工资和社会福利、对雇员进行再教育并向雇员授权;(7)服务消费者。

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以使投资者满意并维持企业运行的价格,按社会需求高效率地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2.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经济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中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经济责任报告与传统的财务报告在内容方面有着重叠之处,但在原有通过披露企业财务数据来反映经营绩效的基础上,经济责任报告还应侧重于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资源配置、产业优化、管控能力、风险防范、客户服务、核心竞争力等信息的披露,从而达到全面、系统、及时反映、评价和预测企业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合理决策的目的。

3.经济责任的指标分解

根据上述分析,本报告将经济责任分为以下6类:经营理念类指标、经营目标类指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类指标、强化经营管理类指标、完善客户服务类指标和经营绩效指标。

(二)企业人力资源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人力资源责任定义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的责任是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力资源是企业一项不可或缺的发展资源,员工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引擎,是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源泉。具体说,人力资源责任包括:维护劳资雇佣关系,保护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素质进行培训,人才的晋升,关爱弱势员工和家庭。企业有责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发挥员工在企业中的利益攸关者地位,维护好劳资、雇佣关系;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落实员工的保险保障权益,给员工提供归属感;充分发展员工的潜力,提供再培训再晋升通道;企业有责任关爱贫困员工及其家庭。

2.人力资源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社会责任会计中报告企业对人力资源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其人力资源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其中通过支付员工工资、激励机制等完成其承担的依法支付现金或股权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通过员工培训、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等,完成企业对员工的道德伦理责任。

3.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分解

社会责任会计中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可以划分为:工会与业主的劳资关系、个人与企业的雇佣关系、职工保障、工伤率、职工素质、培训、人才晋升通道、贫困救助等8项。

(三)企业社区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社区责任定义

社区责任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自身盈利目的的过程中,对其所在社区应尽的义务,或企业对所在社区整体繁荣发展的责任。具体表现在企业带动所在地区的发展,为所在地区政府贡献财税收入,为当地居民谋福祉,促进当地经济整体均衡良性发展等。

2.社区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社区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对所在社区所负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伦理责任的成本和效益情况。企业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企业应该把促进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和地区,作为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上承担的一种责任,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以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3.社区责任的指标分解

考核企业社区责任完成情况的指标包括:贡献地方发展和公益事业捐款两个方面。

(四)企业环境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环境责任定义

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在追求股东最大利益和谋求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兼顾环境保护的社会需要,使公司的行为最大可能地符合环境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并自觉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社会责任,其产生于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性、企业目的实现的客观性、公司权利的社会性及股东利益的相对性。

2.环境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环境责任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对社会环境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方面义务的成本和效益。通过建立环境保护理念和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通过环境保护设备、环境保护技术、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企业三废的治理等,努力减少对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百姓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履行企业的环境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完善环保管理及监督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使环保设施与主机同步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探索企业与周边环境友好发展、和谐共赢的有效途径,力争实现和谐共赢、共享共生的发展模式。

报告公司环境责任的情况是为了更好地反映企业在环境责任方面所做的成绩以及不足之处,有利于各方监督企业的环境责任实施现状,通过报告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监督,有利于达到企业环境责任目标,实现环境、社会和企业三者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3.环境责任的指标分解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环境责任指标可以分解为:环境保护理念、环境治理目标、环保设备投入、环保技术投入、“三废”治理情况、厂区环保投入等。企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设定特殊指标。

(五)企业安全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安全责任定义

安全责任是企业对其安全生产所负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责任,包括应做好分内之事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以及未做好分内之事应受到的惩罚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某个岗位上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时,根据个人社会角色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安全义务和职责,不同岗位的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义务,即职责;另一方面是对未能按照安全规范作出相应行为的安全主体给予相应的批评、惩罚。安全职责包括:(1)安全职位和安全职责,即一定岗位上的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义务;(2)职业道德定位,即安全生产责任的存在可以避免利用职务之便的徇私行为;(3)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披露企业在经济、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的成本和效益。通过落实安全责任的理念,制定安全生产总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通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安全监查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落实责任,检查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安全责任的指标分解

安全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安全理念、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安全文化、安全绩效等。

(六)企业创新责任的定义、报告目的及指标分解

1.创新责任定义

企业的创新责任是承担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生产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等责任。企业的生产创新可以通过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技术创新储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等实现;企业的经营创新可以通过采用新的运营模式,实现产业升级,取得结构优化等;企业的管理创新可以通过建立新的管理理念、创造新的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管理方法等实现。

企业的创新责任,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产品技术上和应用技术上的创新,例如产品的设计、在组合功能方面的创新等;另一面创新就是企业的经营体制、管理体制、业务流程的创新,这个创新也是集中在如何提高效率、提高速度、提高竞争力方面。

2.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目的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目的是向社会公布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成本和效益。

3.创新责任的指标分解

创新责任会计报告的指标可以分解为:技术创新、设备创新、项目创新、财务创新、管理创新等。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设想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要求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企业对投资者、债权人的责任,对职工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周围社会的责任,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格式设想

本制度将社会责任会计报表分为六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具体应当披露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营绩效等。这是传统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是一种基础责任,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既是企业追求的首要经济目标,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目标。

2.人力资源责任。披露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的信息,如劳资关系、企业职工结构、技术培训、劳动小时、薪酬水平、福利待遇、人才晋升通道等。

3.社区责任。披露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对公益事业投入以及企业的公益捐赠等。

4.环境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如空气污染、饮用水污染、沙漠化等,以及企业为优化环境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减少稀有资源的耗用等活动。

5.安全责任,主要披露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体系、安全监察体系、安全奖惩体系、安全监控体系和安全绩效。

6.创新责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和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改善我国贸易条件,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措施。

(二)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告的披露

1.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多渠道采集数据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实际付出代价,可以采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投入金额、成本费用以及实际收益可以从企业财务部门所掌握的财务数据中进行分离整理,因此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数据来源主要是财务数据;而对于一些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指标数据,也可以采用实物量或者相对数指标进行披露;同时,财务部也不是社会责任会计的唯一信息来源,一些财务部门难以掌握的指标数据,可以从企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获得。例如,人力资源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人事部门提供,创新责任方面的数据可以由企业技术部门提供等等。

2.兼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方法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主要由数据指标构成,但对于无法用数据计量的信息,可以采用文字说明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性说明。例如,环保责任指标中,某企业“环保先行,绿色生产”的环保理念,以及多年来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共完成绿化面积87.33公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获得了“水土保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等,需要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说明。

3.特殊指标的计算公式说明

本文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除了要求企业披露各项指标的上年数据和本年数据外,还单独设立了“贡献率”这个报表项目,用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各项指标的投入产出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此外,由于企业组织形式和所处行业等方面的差异,还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专业性较强的指标,对于这些指标的计算公式与数据来源,应在报告中予以独立说明。

(1)履行经济责任的指标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利税等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产总额、净资产及总资产报酬率经济责任指标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主要产品产量、生产动力、工作效率、计划完成度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产品销量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5)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2)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指标

1)技术人员比例对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

2)人均培训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3)累计培训人数与违章作业的次数的影响。

4)高级工的人数对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气废水减排的影响。

5)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3)履行环境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资源节约对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产量、销量的影响。

3)环保技术投入和废水废气的减排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4)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4)履行社区责任的指标

1)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指标对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企业修建城乡公路对当地区的社会贡献。

3)为当地建设消防站、防疫站、希望小学等公益事业投入对地区的贡献。

4)企业履行社区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5)履行安全责任的指标

1)企业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事故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安检次数对企业的年生产能力的影响。

3)违章作业的次数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4)专职安全管理队的规模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5)工伤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6)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6)履行创新责任的指标

1)创新责任指标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2)创新项目开发成本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3)创新项目开发收益对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4)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成本对企业效益的影响。

(三)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1.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必须建立社会责任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必要的科目收集汇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数据。这些账户可以在企业财务会计账外单独设账户进行会计信息的归集。

根据以上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会计报表的结构,分别设计: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成本、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社区责任成本、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成本、企业履行创新责任成本。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总账账户。例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贡献、企业履行人力资源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社区责任贡献、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安全责任贡献、企业履行创新责任贡献。

账户格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和贡献账户可以采用棋盘式格式。在账簿中,根据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项目的详略情况分类设置栏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管理的特点设置项目,分别累计企业的各种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

计量基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成本账户的数据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计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账户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或贴现值进行会计计量。

企业定期随财务报告对外公布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及时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财务部门应随时更新和完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的具体指标项目,使报告可以同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保持同步。

2.非财务类指标数据与本企业其他部门数据的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指标数据不仅来源于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各职能部门的生产经营和产出成果也息息相关。因此,财务部门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报告编制时,应注意各种非财务数据的日常积累,并且与其他数据来源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做到数据共享,从而保证所披露的数据可以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计的各方面情况。

【参考文献】

[1] archie b. carroll,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4 (1979): 497-505,1997.

区长助理履职报告范文6

第二条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条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不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立即撤销原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部门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八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迅速、如实事故消息。

第十九条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阻挠、干涉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对该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