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例6篇

转移就业工作计划

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文1

一、充分认识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重要意义

期间,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政扶发〔〕14号)要求,以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为重点,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实施机制,转移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应看到,一些地方存在着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雨露计划的实施效果。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已经由指令性、引导型、“短平快”向指导性、技能型、常态化转变,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管理并改革完善实施方式,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紧迫。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是充分利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成果,实现扶贫培训补贴政策跟进入户,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需要;是完善转移培训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实现雨露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开创“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新局面的需要。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雨露计划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二、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部门协作、全程监管”。通过改革完善实施方式,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应用“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成果,进一步完善雨露计划瞄准机制,通过培训到户、直补到人的政策激励,引导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增收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实现雨露计划项目运行更加规范,补贴资金更加安全,部门监管更加科学、简便、有效,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雨露计划健康顺利实施。

建立一套适应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和长效机制,调动各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提高雨露计划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雨露计划工作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发〔〕8号)提出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两个为主”的工作要求,为适应农村未参训青壮年存量劳动力日益减少、新生劳动力培训需求增多、企业对技能型工人需求日益旺盛的这一形势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工作要立足提升培训质量,逐步减少短训规模,增加职教长训比重,把工作重点放在扶持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上,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开展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培养初、中级技能人才。同时,积极做好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县(市)严格按照试点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四、实行培训任务和补贴资金计划直达到县

改革转移培训任务计划管理方式,实行计划到县(市、区),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省扶贫办按因素法制定年度转移培训指导性计划方案,经与省财政厅会商后,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要根据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认真做好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训的组织动员工作,本着“政策引导、农户自愿、实事求是、据实补贴”的原则,最终确定本县(市)当年实际完成的转移培训人数。非重点县(市、区)要以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控制数,本着“择贫、择老”的原则,将计划分解到乡(镇)、村。省扶贫办将根据各地实际完成情况,对次年各县(市、区)的指导性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从年开始,各地扶贫部门不再直接向培训基地下达指令性的转移培训任务计划。

改革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资金计划下达方式,由县(市、区)根据培训任务测算资金量,直接在省里安排到各县(市、区)财政扶贫资金总量中实行单列。完善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当年雨露计划资金有结余的,可接转到下一个年度继续使用;当年雨露计划资金不足的,由县(市、区)从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中补足。

五、实行推荐培训基地与农民自主选择相结合

为了确保贫困农民能自主选择和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培训,从年开始,扶贫部门实行向贫困农民推荐一批优质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作为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由贫困农民自主选择参训学校和专业。各地扶贫部门所推荐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一是从现有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中直接择优产生,二是对新纳入推荐范围的基地,必须是国家和省重点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培训机构。各地所推荐的基地数量规模要适度,每个市(州)按2-3所市属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区)按1-2所县属中职学校或专业培训机构的规模进行掌握,让贫困农民有一定的自主选择范围。

基地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先由各县(市、区)扶贫办筛选初荐,再由市(州)扶贫办甄选推荐,最后报省扶贫办备案进行公开公示。各地对纳入雨露计划推荐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质量、就业安置、收费水平、群众公认度等建立淘汰机制,实行一学年一评估和调整,每年由市(州)扶贫办征求县(市、区)意见调整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六、完善培训补贴对象的确认方式

全省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对象,必须是实行“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县(市)扶贫部门依据本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进行审核确认。其中,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必须是当年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专业培训基地中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获得“两证”(即技能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等级证)的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

对于非重点县中没有实施“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工作的,暂停短期技能培训,只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其补贴对象确认方式,仍采取“农户申请、乡村证明、县办审定”程序进行;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也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

七、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

本着尊重贫困农民“自愿培训、自主选择”的原则,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充分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主性。

凡当年有子女新入学并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农户,可向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享受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如实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凡当年有参加短期技能培训愿望、年龄在16-45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当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要求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附件2)。贫困家庭劳动力凭卡从扶贫部门推荐的培训基地中,自主选择基地和专业工种参加培训。

对在非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就读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如其所学专业在雨露计划推荐培训基地没有开设、而本人确有需要的,可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扶贫办备案后,纳入雨露计划培训补贴对象。

八、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和资金直补到户

省里制定统一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标准,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以且只能享受一次雨露计划资金补贴。年的补贴标准是:对当年新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对当年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且获得“两证”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人一次性补贴600元。

凡当年提出申请享受雨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贫困农户,须提供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认真对其申请资格和在校就读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次年3月底前由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资料和基地名录等进行复核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并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公开。对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国家中职免学费、补贴生活费资助政策。

对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由参训劳动力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合法有效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向所在县(市、区)扶贫办提出享受培训补贴申请,先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核,再由县(市、区)财政局复核相关资料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

对纳入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县(市),试点期间被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执行国家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省雨露计划长训补贴政策;被列为短期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执行省雨露计划短训补贴政策。

九、做好培训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工作

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实施方式改革后,实行“两表一卡”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即《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附件3)、《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必须附上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原件。每份《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登记卡》必须附上参训劳动力的居民身份证、技能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等级证的复印件。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负责做好上述纸质档案资料的审核、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及时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及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台账表》(电子台账)登录湖北省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

积极推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制度。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分别在湖北扶贫网、湖北雨露网和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推荐基地的相关信息。各市(州)、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将纳入推荐范围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及其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国家资助政策和扶贫补贴标准等相关信息,统一制作成“基地名录和专业菜单”,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广泛宣传到农村基层,直达到贫困农户,让贫困农户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各县(市、区)要建立雨露计划培训补贴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将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数额等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问询。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政策观念,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地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受益。要把雨露计划补贴资金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范畴,实行全程监管,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各市(州)扶贫办、财政局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切实加强对所属县(市、区)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办检查,尤其要加大对象认定、培训实施、补助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对象准确且真正参训,真正享受补贴政策。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增强责任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雨露计划补贴对象资格审查和公开公示以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相关资料复核、补贴资金的直补发放和资金监管工作,并及时做好雨露计划补贴资金公开公示,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并积极争取教育、人社等部门和培训基地、技能鉴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共同做好雨露计划实施工作。

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文2

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县农业局为做好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一是扎实推进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确定县农广校、县农机培训学校、县畜牧局为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基地,实行进村培训与定点集中培训相结合,以外出就业引导性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培训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县农广校培训了500人农村植保员、50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5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以及50人农产品加工的培训任务,县农机培训学校培训了50人农机使用与维修人员,县畜牧局培训了50人畜禽繁殖员。

二是创新培训模式,确保农民受益。县农业局创新服务模式,改进培训方式,坚持服务进村,增强培训效果。2014年,先后组织进村引导性培训会XX场次,累计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人,完成培训计划数人的%;进村培训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三是全面提升劳动力培训转移能力。县农业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县劳转办,构建起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服务体系,承担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阳光工程项目的人员组织、培训实施、转移输出和后续服务工作。

二、投入资金,强化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要做好农民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县农业局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对农民的引导性培训、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输出补贴等。2014年共安排资金140.05万元,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特别行动计划资金90万元,招聘会资金10万元,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资金40.05万元。资金的投入,强化了农民的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起到积极有效作用。

三、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4年,县农业局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5783人,完成计划数5500人的104%;组织现场招聘会17场次,达到计划数的850%;转移就业3592人,完成计划数3000人的119%。通过培训、转移就业,2014年,县累计实现劳务收入3800多万元,全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1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3%,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

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文3

一、强化措施,推动“雨露计划”有效实施

为把“雨露计划”工作落到实处,九江市扶贫和移民办成立了以主任担任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各县(市)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上有头下有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坚持把“雨露计划”纳入各县(市)年度扶贫和移民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工作部署有安排,月有进度报表,季有检查通报,半年有工作小结,年度有评比表彰。在此基础上,规范“雨露计划”实施程序,规定培训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组推荐、乡审核、市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进行选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他们采取由有转移培训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向乡(镇、办)提出参训转移培训申请,由村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家庭状况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再由乡(镇、办)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公示,最后由市扶贫办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并予以登记。在培训对象的选拔上,坚持择贫而扶,始终把的重点放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上,对年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年龄在18-45岁之间,本人自愿参加转移培训的贫困农民和初、高中毕业生作为培训转移的重点,再扩大到面上的村。同时,针对贫困学员的实际情况,分层次区别不同对象制定扶持政策,对贫困生、特困生实行免交部分或全部培训费,并对特困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对参加转移培训的劳动力,培训基地统一建立转移培训台帐,规范档案管理。

二、整合资源,弥补“雨露计划”经费不足

这几年,各地在实施“雨露计划”过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受:当前,贫困地区群众对学一技之长、早日脱贫致富的愿望迫切,愿意参加培训的人数逐年递增,但省办下达的计划指标、培训扶持资金有限,很难满足贫困地区群众对学一技之长的需求。在实际操作中,除用好、用足现有优惠政策,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外,各地注重挖掘社会资源,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积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想办法、寻对策。近年来,他们采取财政部门预算一点,相关职能部门支助一点,本级扶贫配套资金安排一点,企业和社会民众认捐一点,多方筹措资金560多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为实施“雨露计划”提供了充足的经费保障。从2010年开始,九江市财政每年预算20万元专项资金;市本级每年在扶贫配套资金中列支10万元用于深圳技师学院“九江扶贫班”学员学杂费补助;各县(市)每年在重点村中安排3000元用于劳动力转移培训。同时,还积极争取教育、农业、劳动和计生等部门的支持,为贫困地区贫困户子女就学、农业种植技术、农民进城务工、计生双女户提供必要的财力、人力、技术帮扶。2009年,我办与深圳技师学院达成联合办学意愿,在贫困地区选拔贫困户子女到该校学习,该校对每个贫困户子女每年减免学费2000元,同时每年为每个贫困户子女减免住宿费800元,2011年,该院共为“九江扶贫班”减免各种费用约46万元。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培训经费专款专用,财政、扶贫部门直接将“培训券”发给资格已审定的贫困学员,培训基地凭“雨露计划”项目合同书、贫困学员转移培训申请登记表、转移培训就业台帐、“培训券”、减免学费的收费凭证、培训班项目完成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经扶贫部门审核后,到财政部门申请扶贫培训资金补助,财政部门在培训项目完成并验收后1个月内拨付资金限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理,避免了培训资金被挤点挪用的现象。

三、创新模式,永葆“雨露计划”生机活力

我们在调查中感到,实施“雨露计划”,光靠办几个班,搞几天培训,是难以达到实际效果的。为此,在实施贫困地区劳力转移培训中,注重拓宽视野,积极探索实际管用、管长远的培训模式,确保“雨露计划”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保持其强大的生命力,成为深受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欢迎的扶贫项目。一是结合“一村一名中高级技工”培训计划,针对重点村后备干部薄弱的实际,与市委组织部、村建办联合发文,根据重点村的需求,本人自愿、组织部门考察,将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几年来,先后有15名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重点村担任村委会支部书记助理。二是探索“订单式”培训模式。为了解决当地工业园区用工难的问题,主动与企业对接,采取把培训课堂设在企业的做法,让员工边培训边上岗,既满足了企业用工需求,又调动了贫困地区劳动力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几年来,先后为全市14个工业园区培训和输送了3800多名技术工人,为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三是主动对接发达地区。成功实现与深圳高级技师学院联姻,开设“九江扶贫班”。自2009年深圳技师学院在修水、都昌两县招收27名贫困学生以来,由于学校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办学质量及高就业率,深受贫困百姓的欢迎,招生计划连年突破。先后选送了201名贫困生到该院学习,已有64人毕业并成功实现了全部就业,工资水平达3500元-4000元,最高的已经达到近5000元。九江市扶贫和移办与深圳技师学院联合办学的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他们还探索了校村结合、校企结合、长短结合、城乡结合、工农互动的办班模式,方法灵活多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充分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既保证了贫困地区每个劳动力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又增强了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

四、注重实用,确保“雨露计划”卓有成效

实施“雨露计划”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早日脱贫,走上富裕的生活道路。这几年,他们在实施培训过程上,并没有跟风上、赶潮流,而是围着市场转,农民需要什么的技术,就选择什么的方向培训,劳动力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十五”、“十一五”扶贫规划期间,根据全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施“两水”(水梨、水产)战略,各地及时策应,着力在全市35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开展水梨种植、水产养殖技术培训,邀请江西农业大学专家教授到水梨基地现场授课,先后举办培训班18期,培训技术人员800多人,使4500多户贫困家庭走上了水梨种植、水产养殖脱贫致富路。为使培训转移减少盲目性,增强针对性,确保参训学员真正掌握一门专业技能,实现稳定脱贫。各县区还针对自身主导产业情况,因地制宜,开展了蚕桑、茶叶、蔬菜、油茶等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农民实实在在学到技术,得到了实惠,真正达到了“培训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目的。针对全市工业园区用工需求,在重点村安排初、高中毕业生到市区劳动力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成绩优秀的,一律推荐到企业就业。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各地紧密结合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先后开设了计算机应用、电子电工、缝纫车工、农产品加工等12个专业。根据调查,2006年以来,全市依托省、市培训基地平台,累计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2.65万人。通过抓技能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了一技之长,为就业脱贫和发家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府〔20**〕135号)文件精神,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推进劳动力转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

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双转移”的决定,大力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当前我市推进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我镇党委、镇政府充分认识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解放思想,认真谋划劳动力转移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推动作用,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推进劳动力转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按照构建“和谐**”的新要求,遵循“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着眼长远、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促进充分就业的责任,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我镇产业竞争力,推动我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百万青年培训工程”、“创业富民工程”和“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就业结构整体优化,镇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成效显著。到20**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300,转移前培训1325人,技能人才达2.5万人,高技能人才的比重达到25%,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90%以上。

三、推进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措施

(一)大力推进本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我镇结合产业升级,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镇区经济和特色产业,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鼓励村(社区)建立灵活就业基地,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行鼓励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免学杂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1至3个月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农村家庭有一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被征地农民、转产转业渔民、其他农村劳动力分别开展不同类型的技能提升培训。

(三)加强职业培训载体建设。认定一批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创业、实训定点机构,确定不同工种的职业培训机构。结合我镇产业特色建立与产业相配套的培训基地,实行市、镇两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对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重点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贷款应予支持。

(四)强化转移就业公共服务。建立有利于产业发展与劳动力需求相协调的统计、分析、预测、评估和决策机制。开展劳动力资源普查,健全劳动力数据库和培训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档案。建立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发挥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为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实行产业岗位申报和信息制度,完善镇、村(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健全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

(五)鼓励企业招用本镇农村劳动力。企业新招用本镇失业无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且企业新招用首次在**就业的本省外市农村劳动力,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六)建立优秀农民工激励机制。积极参加市每年开展一次的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的百名优秀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金。鼓励用人单位奖励获得国家、省、市技能竞赛奖项的人才,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技术、钻研技能和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劳动力转移保障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镇劳动保障分局增设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各项劳动力转移政策,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劳动力转移工作。完善促进就业办公室功能,明确责任,抓紧组织编制劳动力转移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意见。

(二)实施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动力转移工作,将其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把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快实现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目标。研究将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资金投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下的劳动力转移资金投入机制,在原安排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资金规模的基础上,根据市下达给我镇的“双转移”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文5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我国“十一五”期间乃至更长时间农村发展的总目标、总思路、总任务。20__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始之年,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一个新的机遇。初步考虑,明年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具体部署如下:

一、统筹城乡发展要有新框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只有这样,才能从战略定位不准确、空间布局不合理、发展模式不集约这三大瓶颈中走出来,才能建设和发展一个最好的“新农村”。明年在具体规划方面做好以下几件事:

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要求尚未制定的或制定不完善的县(市、区),务必在明年完成此项任务。

2、加大区域布局调整力度。要因地制宜布局规划中心镇、中心村,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促进人口集聚与资源整合。这项工作,莲都区要走在全市前列,时机已经成熟。明年要加大乡镇体制机制的改革力度,全面推进乡镇区域的调整,目标是增设街道办、扩大中心镇、撤并小乡镇。着力做好中心村建设的试点工作,目标是扩大中心村、削减自然村。

3、调查和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要抓住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加大投入的机遇,解决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道路、饮水、能源、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有条件上的项目都要力争开工建设。这也是拉动我市内需、启动农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

4、规划调整城乡一体化的产业布局体系。在坚持办好各县城工业园区的前提下,促进一些产业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资源加工型企业,应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加快发展,以提高农村经济中二三产业的比重。

二、农民转移要有新突破

农民转移包括农民异地转移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异地转移主要指高山偏远山区、重点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农民以及规划削减的自然村农民。农民转移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这些年来各地都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明年应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掀起农民转移的新高潮。

1、农民转移要按照“自觉自愿、自力更生、政府引导、政策激励”的要求,坚持“转得出、留得下、富得起”的原则,引导整体搬迁、充分就业,因地制宜、梯度转移,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

2、农民异地转移要结合农民自身的实际选择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向行政村、中心村、乡镇所在地就近转移。这种转移适应于生活并不宽裕的农民家庭,就近转移既可以继续单纯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经营种养业,又可以利用农闲间歇打短工或从事二三产业;既节省转移成本,又具备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另一种是向城市、中心镇转移。这种转移适应于生活比较富裕的农民家庭,进城入镇,安家立业,可以加快城市人口的集聚,进而促进各种要素的集聚,有利于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并且可以避免在城市中出现贫民窟的拉美现象。

3、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是“走出去”,离开家乡到外地创业谋生。在市内主要是向地方特色产业就业转移,向工业园区就业转移,也可以搞自行开发实现转移,有条件的还可以到市外、省外甚至国外输出劳务和经商办企业。

4、根据农民转移的不同情况,要规划落实好农民异地转移点,制定好农民梯度转移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同时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适度流转机制,主要是将中心镇、中心村的一些集体土地进行国有化出让。要探索转移农民原宅基地的整理复垦和流转机制,主要解决土地指标和集约经营问题。要探索研究转移农民的培训机制,主要是通过培训,切实掌握一技之长,达到充分就业。要探索研究转移农民的后续管理机制,主要是转移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子女就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配套措施,以及迁入地的社会事务管理、迁出地集体财产受益权、原承包田、承包山的使用权等问题。

三、村庄整治要有新亮点

村庄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乡村文明的一项重大创举。近两年来,我市开展“百千工程”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我市农村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别。我们必须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不同条件开展不同的整治模式。

1、要继续加大实施“百千工程”的力度,明年的工作重心仍然是整治“三沿”村庄,同时与中心村、中心镇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与农民转移密切结合起来,与经济发展、生态旅游开发密切结合起来。

2、村庄整治的重点内容为农村垃圾的集中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以及村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主要以环境整治为主体,以卫生洁化为重点,改路、改水、改厕、改房全面推进,实行硬化、净化、亮化、美化、生态化;要加强危旧房屋更新改造,保持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情的民居民宅。

3、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把村庄整治与各项目工程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诸如康庄工程、饮用水工程、清水河道整治工程、生态美化工程以及土地整理、电网改造、通讯电视等工程都要服从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

4、要结合村庄整治成果,精选全市“十大名村”“十大名镇”,形成农村的新亮点。

5、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制订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养护等乡规民约,做到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防止农村“脏乱差”现象反弹。

四、农民收入要有新增长

农村收入增长取决于生产发展。只有加快生产发展,农民才能实现生活宽裕。生产发展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生活宽裕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这是全面建设新农村的着力点。

1、继续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关键在提高组织化、市场化上下功夫,发挥农业产业化在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2、鼓励农民创业“走出去”,扶持农民培训“送出去”,通过农村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实现增收。

3、积极发展农村加工业、“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和“千镇连锁超市、万村示范店”建设等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和就地创业,增加农民 的非农收入。

4、鼓励和扶持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产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积极推进教育、卫生、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进一步优化农民增收的环境。

5、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创业大户、农民致富领头人评选活动。激励一批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建功立业。

五、加强领导要有新举措

要从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顺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加大探索创新的力度,更加自觉地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

1、市委、市政府要建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领导、部署、协调和督查考核。

2、要加强农办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农办运行机制,建议将扶贫办并入农办,同时充实农办人员力量,进一步完善农办在农口系统的牵头协调和宏观管理职能,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3、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相应职责,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和督查,真正形成任务有分解、责任能到岗、事事得落实的工作局面。

4、要制定市委20__年一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同时以市政府或两办名义发文,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农民转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六、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值得重视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1、强调规划的严肃性问题。我认为制定规划要切合实际,要讲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施规划要体现严肃性,不能随意变更和盲目操作。

2、探索集体土地国有化问题。我认为可以考虑将一些中心镇、中心村的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用地然后出让,目的是解决农民抵押贷款难和房产流转难等问题,其供给对象主要为本村村民、撤并自然村村民、欠发达乡镇的村民以及重点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农民,有条件的也可以面向全市农民。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基础上,按级差地租方式公开出让宅基地,其出让所得转移支付给贫困家庭用于搬迁和充实新农村建设的公建设施配套资金。

3、解决贫困家庭转移的难点问题。我认为列入整村搬迁计划的村庄,对那些确实有困难的家庭,可以给予三年的过渡期;对特困低保家庭,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原则上就近搬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或统一建设简易租赁房。同时帮助引导这些家庭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就业,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租房创业。

4、保障转移农民的利益问题。我认为农民宅基地、菜园地一定要按规定给予补偿,不能搞一平二调。补偿后收归村集体所有,统一安排处置。农民原有的耕地、山林等资产在承包期内保留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流转。同时,在子女就学、低保制度、养老保障、合作医疗等方面与迁入地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转移就业工作计划范文6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局的支持下,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今年以来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把劳务扶贫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全力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同时研究提出了2014年劳务扶贫工作打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2013年劳务扶贫工作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

1、年度培训资金投入情况

今年7月,省财政厅以文,下达我州2013年度财政专项扶贫(劳务扶贫)资金计划380万元,培训人数3161人。

2、资金使用情况

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学员生活、住宿及交通费补助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教师讲课费、资料费、场地使用、材料工具、设备租赁费、办证费用等),其中:直接以现金形式补贴给受训农牧民69.2万元,占18.2%;学员食宿、交通补贴204.1万元,占53.7%;培训场地、材料工具、设备租赁费43.2万元,占11.3%;教材资料、办证费15.2万元,占4%;培训基地排除教师135人/次及聘请当地教师、实训指导教师47人/次,支付讲课费(含食宿差旅包干)48.3万元,占12.7%。综上,培训资金380万元中学员直接受益总额为273.3万元,人均864.6元,占资金总额的71.9%。

3、资金管理情况

为切实规范劳务扶贫工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州劳务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州劳务扶贫项目管理事实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州级财政报账制,具体程序是:培训基地先行垫资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农牧民注册登记表、培训台帐、就业台帐、受训农民就业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先由组织培训生源的所在县扶贫移民局审查,县局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后,向州扶贫移民局、州财政局申报补助资金,经扶贫移民、财政对发票来源的真实性、使用发票的合理性、票据填写内容的可靠性进行进一步的甄别、复核后按县、按期给予拨付。

经过培训基地聘请审计人员开展自查,州、县扶贫、财政部门层层把关,年度培训各项开支所占比例合理,没有改变资金用途,没有违反资金支付纪律,没有向参训农牧民收取任何费用。

(二)劳务扶贫培训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收悉资金计划后,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各县拟开展劳务扶贫培训方案和培训基地职能,及时将2013年劳务扶贫培训计划分解下达给培训基地和各县扶贫移民局,培训基地(欧亚中等职业学校)组织精干师资队伍随即分赴各县,全面铺开了培训工作。

截至11月26日,我州已完成劳务扶贫培训22期2880人,其中:旅游民居接待培训1090人、餐饮服务培训650人、缝纫100人、旅游产品开发及加工200人、建筑通用工技能700人、木工140人,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1.1%。目前正开班培训2期287人,预计12月5日前可完成培训共计316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2%。

(三)培训效果

由于今年培训结束时间较迟,最早结束的距今也才3个月,但我州劳务扶贫工程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农牧民学员收入有一定程度增加。按照目前各县和培训基地统计数据估算,年内短期转移就业人数可达到1889人,其中:技能提升培训人数459人,新转移就业人数1430人,转移就业率为59.8%。

旅游民居接待专业经过培训后就业的人数预计将达到753人,除已开办民居接待的302人,准备近期投资,自主创办民居接待的有451人;餐饮服务专业,在培训前已经在餐厅、酒店上班157人,技能提升后,受到了餐厅、酒店方的好评,待遇得到了一定提高,另有275人在培训结束后在近30家餐厅、酒店中已上岗就业,150余人已与用工单位初步达成就业协议,预计年底前也将正式上班,达到了转移就业的目的;建筑专业的学员预计有640人在各县水电、交通及新村建设工地上打工;已开办藏饰缝纫铺3处、旅游产品加工作坊1处、销售点6个,丹巴县的木工培训后,也已组织近70人的施工队伍,奔赴道孚和阿坝小金、金川等县务工。

按平均转移就业3个月时间估算,年内,我州劳务扶贫培训转移就业劳务总收入可达到520万元,转移就业学员人均增加劳务收入1800元。

(四)主要做法及成功经验

1、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为了切实开展好劳务扶贫工作,加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牧民增收。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照省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州实际,科学制定了年度劳务扶贫培训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培训目标,完善了培训内容,落实了培训任务。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加强了对劳务扶贫培训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扶贫移民局及欧亚学校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培训计划,组织5支强有力的师资队伍,采取派专任教师下县(乡、镇)授课的方式开展了多种专业的技能培训。在教学中,教师认真教学,学员专心学习,为消除语言障碍,甚至聘请了藏语翻译,参训学员普遍具有较高的积极性。

2、切实加强就业引导,提高转移就业率。针对学员各自不同的就业愿望和技能特点,首先在就业指导课程中帮助学员进行就业项目前景分析和预测,把学员往适合自己的、切合实际的、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岗位上引导。其次,在授课及实训过程中,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坚持学员“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的原则,以学会基础技能知识为重点,以掌握操作技能为目的,提高了大部分学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再次,在培训期间和结束后,部分学员开始自主经营旅游民居接待,开办了自家的“农家乐”、缝纫铺或旅游产品销售摊位,在自主创业、增加收入的同时,又解决了一部分无条件创业的学员的转移就业问题。而建筑、木工等专业的学员,大部分都由乡村组织推荐到牧民定居、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等建设点上参加实训和务工,在建设自己家园的同时,也相应增加了务工收入,转移就业形式比较乐观。

3、高度注重授课技巧,严格学员考核制度。培训基地总结近年劳务培训教学经验,对不同专业采取对应授课重点,除每种专业都安排有一定的维权课时外,旅游民居接待专业的学员,注重旅游理念的改造和创新、经营管理、营销观念的提升;餐饮服务专业的学员,则注重形象礼仪、摆台、折花和服务档次的提升进步;建筑专业的学员,注重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手法和数据要求等。同时,要求每位学员都参加现场讲解和操作训练,并现场对每位学员进行现场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严格执行了现场考核制度,成绩作为教学实际效果的主要依据。从总体来看,我州贫困农牧民学员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但动手能力都相对比较强,每期学员基本上能够完成实训课程的技能操作。经考核,目前已完成培训的2880名学员中,达到优秀成绩的占30.5%,达到良好成绩的占33.4%,达到合格成绩的占33.1%,未合格学员占3%。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维稳形势严峻,生源组织难度有所增大。自“3.14”事件发生直到十顺利召开期间,我州维稳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对大规模群众集结管理十分严格。为将不安定因素降低到最低,今年我州“送教下县”是以“乡”为单位,一是为节约培训过程中学员的交通费用,二是避免跨乡镇群众的大规模集中,便于党委、政府的管理、监控,三是降低酗酒、打架、斗殴等现象发生几率,同时,也相应缩短了课堂集中授课培训的时间。由于生源组织是由各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学员参训资格把关不是很严,这就造成,一是部分学员本意不愿参加培训,抱着混的心态来参训,二是有极个别学员是以领取补助为参训目的,达不到培训效果。

2、计划下达时间较迟,时间紧,任务重,对培训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上半年,因省上年度计划任务分解一直未明确,我州未能要求培训基地采取惯例,未在正式计划下达前先行垫资开展培训,待7月份省上正式下达资金计划后,年度培训任务相较2011年增加了近1800人,我局随即将计划任务分解至全州18个县和海螺沟管理局,但时间紧、任务重、战线长,加之州内318国道等公路改造项目的实施、虫草松茸采摘时节的回避、“十一”长假和十的召开等等因素,增加了时间安排和交通方面不少的难题。为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培训基地虽然组织了5支师资队伍分赴各县同时开展培训,仍然在培训质量上有所欠缺。

3、整体素质偏低,“9+3”免费职业教育政策的实施,进一步造成劳务扶贫参训学员素质的整体下降。一是农村劳动力文化结构不合理,初中及以下比例偏高,掌握劳动技能的程度较低。二是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小农意识强的问题,小富即满、小进即安思想较重,只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发展眼光。三是由于农村劳动力受自身素质限制,对转移培训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认识不足。加之2009年到2013年间,我州到州外就读“9+3”免费职业教育的16-20周岁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农村年轻剩余劳动力已达到11636人,严重影响州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结构,而已经毕业又未及时解决就业问题学生,回家后一门心思要参加公务员考试也不愿意来参加劳务扶贫培训,从而造成劳务扶贫工程参训学员素质的整体下降。

4、州县财政拮据,培训资金不足。州、县财政拮据、无力配套,目前培训所需相关费用仅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人均1200元。而承办劳务培训的各基地,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从中盈利,这就直接导致培训基地以减少师资力量、压缩培训时间等方式来节约开支、增加利润,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监管难度,影响了转移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2014年劳务扶贫计划和打算

(一)劳务扶贫培训对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州农村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85%,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多为文盲或半文盲,绝大部分只能从事单一的种植业或家庭式的养殖业,大量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半径”小到几乎为零,增收非常艰难。为此,就必须把这些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以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依靠自身脱贫的本领,让他们走出家门,离农就业,利用自己的劳动力来增加收入,摆脱贫困。我州至2004年启动实施劳务扶贫工程以来,得到了广大贫困农牧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党的富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贫困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一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州农牧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拓宽了就业渠道,二是转变了部分群众的落后观念,开拓了视野,使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可喜的转变,三是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扶贫成本,减轻贫困户负担,四是切实增加了我州贫困农牧民群众的务工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

但是,由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十分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人民文化教育水平偏低,交通和通讯发展滞后,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转移输出的农村劳动力素质相较内地仍旧很低,在转移方式上仍然存在着相当程度的盲目性。目前农牧民外出就业仍然是以依托传统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为主的无序转移为主。这样素质的人员只能从事较为低级的劳动,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收入较低,通过有组织的有序转移仍只占很小的份额,可以说,我州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仍处于起步阶段。同时,3年来,我州通过“9+3”免费教育政策,向州外输出的10000多名学生,今明两年将成为这几批学生返州就业的高峰期。虽然省、州出台了学生在州外就业的相关优惠就业政策,但是,我州学生乡土情节比较严重,要求回州就业的学生达到5700多人,占到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经教育、人事劳动部门统计:我州2009级“9+3”毕业生中有80%要求回州就业,在今年全州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结束后,还有1000多名未被录用的学生的就业问题无法及时落实,这一庞大的待业人群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我州社会稳定,而大力开展劳务扶贫工程,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此,恳请省局进一步加大对我州劳务扶贫工程的投入力度,让更多的农牧民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政策扶持,以实现我州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的宏伟目标。

(二)州农村富余劳动力逐年增、减及其发展趋势

根据2011年我州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2011年末,全州人口为106万人,农村人口89万,其中,农村劳动适龄人口(男16-64岁,女16-64岁,下同)为54.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61.2%,青壮年劳动力27.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0.8%。据测算,2011年,全州农村富余劳动力为21.3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0.62万人,农村富裕劳动力呈现较平稳的增长趋势,但是增长幅度不大。

(三)州需转移劳动力与培训基地培训能力、年度目标任务之间的关系。

欧亚中等职业学校自2006年至今,一直是我州认定的承担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七年来均比较圆满的完成了其承担的培训任务,对我州劳务扶贫培训有很丰富的经验。通过对该基地的基本条件、培训质量、管理水平的全面检查,以及对该基地计划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带动效果的分析,我局认定该基地有每年承担5000人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能力。根据我州需转移劳动力数量以及基地培训能力,预上报2014年度劳务扶贫培训目标任务5000人。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劳务扶贫培训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给予补助,在岗培训的补助不在补助范围之内。而根据我州实际,由于劳动力文化素质整体较低,接受新事物、学习新技能的能力较弱,在短期(15-30天)内全面掌握技能实现转移就业难度较大,即便实现转移后,长期就业率也很低。因此,建议将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纳入补助范围。

(二)年度目标任务确定

针对我州州外转移就业难度大、就业稳定率低等制约因素,2014年工作重点仍放在州内就地转移培训上,围绕旅游、水电、矿产等产业开发和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的实施,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幸福工程”,在积极开展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同时,抓好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最终达到“培训一次、终身受益、就业一人、全家脱贫”的目的。力争在2014年内,培训转移我州贫困剩余劳动力3000人、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000人,共计5000人,转移就业率达到70%以上,稳定就业率达到60%以上,实现年人均纯收入增加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