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虚会会议纪要范例6篇

务虚会会议纪要

务虚会会议纪要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为依据,狠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公务招待的有关规定。一是严禁巧立名目和利用学习开会之机互相宴请;二是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到有业务联系的单位报销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是严禁工作人员用公款宴请私人亲朋好友。

2、严禁领导干部接受班干部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的财物工作。一是严禁领导班干部接收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二是重点查处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三是重点查处用公款向领导赠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违纪案件。

3、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一是要严格控制出国出境组团,严格审批程序和渠道,严格护照、签证等证件管理;二是不准弄虚作假,虚报职务,改变身份,通过旅游渠道公费出国出境;三是不得办理公费出国有关事宜,不得为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便利。对违反规定出国出境人员、违反规定批准出国出境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追究其党纪正纪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领导班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度。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项目及明细,要按季度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5、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一是压缩会议次数和规模,提倡就地开会和开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各类现场会的次数和规模;二是逐步推行会务接待公升招标。各类会议经费必须有预决算、具体开支项目和详细的立项依据及测算方案(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三是严禁将会议节余经费留存承办单位和接待会议的宾馆、饭店等处,一经发现,所留款项没收上缴财政,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四是各类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纪念品,不准公款高消费活动。

6、进一步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对查出的“小金库”资金一律没收,上缴财政。对批准或擅自设立“小金库”的责任人,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7、加强票据监管。一是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年检制度;在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发票管理的基础上,财务部门要逐步做到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售出部门和税务机关发票售出部门联网,实现报销单据的电脑比对核查。对发现的虚报冒领行为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发现的伪造票据行为。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

三、实施步骤

1、自查阶段;从 8月11日到8月22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表。对违反规定的问题边检查、边纠正、边上缴、边整改。整改报表于8月20日前报送局“制止奢侈浪费”办公室,办公室审查后报区“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办公室。

2、重点检查、整改阶段:从8月26日到10月25日,召开党组会,局党组成员进行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自查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局三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对查出的各类问题整理归类,逐项查实,认真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立案,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3、验收总结阶段:从10月26日至11月15日,先行总结验收,然后接受局三项治理工作组的检查。对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得力、制度不完善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整个自查、重点检查、验收总结阶段局三项治理工作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处理原则

1、开展这项工作以自查自纠教育为主,重点是党政机关及各级领导干部。

2、对开展这项工作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凡单位和个人能主动检查和纠正的除给予必要的罚款之外,一般不追究其它责任。问题严重而又不能主动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对于屡犯者要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务虚会会议纪要范文2

按照今年市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安排,我们举办了这期培训班。这是我到民政局工作以来,第一次与基层从事纪检工作同志面对面交流。要做好民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是要有组织、有队伍。我们确定了“两手抓”的工作思路,抓好两支队伍的建设,一是民政系统内的队伍,这次培训就是为了加强系统内队伍建设;二是区县民政纪检监察队伍,上周五召开了区县民政局的有关会议,强调了加强对区县民政纪检工作指导和联系。我们希望通过“两手抓”,形成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工作网络和相互协作、沟通交流的工作机制。

这次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研讨交流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进我局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明天,还要请市纪委室负责同志进行纪检监察举报业务辅导。下面我就搞好培训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局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局政治工作会议、全局廉政工作会议和组织收看民政部反腐倡廉建设视频会议,把建立完善预防腐败机制作为着力点,进一步部署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教育防范机制。形成集中组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个别谈话提醒相结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与家庭教育、夫妻助廉相结合的教育防范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防范机制。完善各项民政业务管理制度,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各项民政业务管理制度之中,同时建立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检查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管理风险机制。抓好救灾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基建工程建设的监管,抓好决策审批、专项资金分拨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食品药品采购等部位环节的防范,逐步建立起具有民政特点的廉政风险管理模式。这是我们今年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培训班交流的一个重点。上半年请各单位制定出本单位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报上来的情况不太理想,缺乏有效地行为规范和制度措施,难以做到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下一步还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拿出一个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完善“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五是建立健全廉政勤政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鼓励大胆改革创新的措施,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又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当前,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民政部提供的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看,主要分布在民政业务的三个重点领域:一是民政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主要作案手段是采用编造虚假资料、虚增对象等手段骗取资金、采取虚假签名、隐瞒政策等手段冒领、截留资金,采取虚构事项、开假发票、直接截留等手段贪污挪用资金,利用资金的管理职权收受贿赂等。二是民政各类项目执行和建设领域,集中表现为在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救灾储备库、烈士纪念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中,利用职权为请托人提供帮助,从中获得非法利益,在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损害国家利益。三是福利发行管理领域,采用空打、虚开支票、直接截留等方式贪污挪用福利款,挪用福彩公益金用于给职工盖房子、盖办公楼、发奖金等等,严重违背了公益金的使用宗旨。从我局情况来看,今年以来有一些件,主要是反映有的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有些问题检察院也介入了调查。也有反映区县街道乡镇干部发放低保救助资金存在的问题。

面对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反腐败斗争的新特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要求我们纪检干部加强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在座的都是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反腐倡廉建设的推进和发展。大家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心工作、勇于创新,不断将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二、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要深刻认识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干部队伍,把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务虚会会议纪要范文3

关键词:财务管理;原始凭证;质量控制

会计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会计凭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经济管理的事实基础,也是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我们在审计中发现,很多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多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高质量地反映会计信息,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这些问题,亟待规范。

一、不合规原始凭证的主要表现

(一)原始凭证内容存在虚假。有的被审计单位为了套取现金或掩盖违规支出,向出票单位索取空白发票,虚构事实,自行或授意对方填写,虚列支出或将一些不合理开支变换成修车费用、燃油费用、电脑耗材费用、会议费、招待费等发票报销,甚至发票类别出现明显错误,如使用销售发票支付修理费、广告费等,有的报销发票是别个单位或私人的消费,有的是拼凑发票(如某单位一次接待餐费所附定额发票中有多张盖有不同餐饮单位的公章)。

(二)原始凭证填写上存在缺项、摘要不详等问题。有的单位取得的发票不填写“台头”,或填写名称与本单位名称不相符;日期填写不全;品名只粗略地填写“办公用品”、“酒”、“慰问品”、“会议纪念品”或“材料”等,而不填写具体品名且无供货明细单;未填写数量、单价;只有“小写金额”或大小写金额不符;开票单位未盖章;税务代开发票无收款单位(收款人)签章等等。如此不规范地填写,为单位管理留下了隐患,很容易让人钻空子,给国家资产造成损失。

(三)支付给个人的款项签领手续不规范。有的单位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时领款人未签字,代领人未签自己的姓名,一人领取多人款项,以“说明”支付现金,以文件代替签字花名册支付表彰奖励等。

(四)原始凭证票面不整洁、有污损。有的单位取得的发票票面字迹有涂改、模糊等问题,有的复写不清或没有复写,加盖的“财务(发票)专用章”模糊不清、印迹残缺。

(五)以白条、收据代替正规票据。有的单位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费时,未取得对方开具的税务发票,而是用领条、销货单、收据等代替;支付给单位(或单位收取)的款项以白条、付款签字花名册代替往来票据。

(六)发票附件不齐。有的单位购买批量商品(如劳保用品、材料等)无验收证明、发放名册、领用登记表等;支付工程款未附协议、合同、预决算资料等;支付会议费无会议通知和会议报到册;支付外出学习培训费,无上级或相关部门通知依据和人员名单等。发票附件不齐致使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难以认定。

(七)报销审批手续不全。有的单位存在部分入账票据经办人未签字、未经负责人审批的情况,绝大部分单位未注明经财会人员审核字样。

以上情况是不合规原始凭证的常见表现,但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并非单纯的凭证不合规问题,其中可能隐藏着大量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些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有些却是有关单位或个人出于私心而形成的,一方面助长了个别单位或个人、偷逃国家税款的风气,另一方面导致单位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而这些不合规的票据之所以能顺利通过单位负责人的审批并入账,并且习以为常。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财务管理松懈,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在单位财务制度上,未制定规范的审批制度,或有制定,亦形同虚设,没有严格执行。

二是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原则性不强。一些财务人员未能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没有按财经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核,或为了回避矛盾,干脆以领导审批代替审核,只要是领导批了字均可以入账。

三是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遵守会计法律、法规的意识薄弱。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依法理财观念比较淡薄、经济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基本财经常识,对原始票据把关不严,产生漏洞;有的甚至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主观上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

三、审计建议

原始凭证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乡镇)如果不引起重视,很容易造成不法分子乘机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四十八条等都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作出了通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等相应的处理处罚规定。

对此,审计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会计法律法规意识。《会计法》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有明确的规定:一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二是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三是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规定进行更正、补充。从而明确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也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经办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上述相关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二)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应根据《会计法》等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原始凭证审批制度或流程并严格执行,规范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尽量避免以单位负责人审批代替财会部门审核。

(三)单位财务人员应严格按《会计法》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应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蔽,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务虚会会议纪要范文4

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反腐倡廉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统计提供有力保证

──在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8年4月)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

自去年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来,我省统计纪检监察工作在国家统计局和省纪委、监察厅的领导下,在省和各市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党风政风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全省统计建设、统计改革发挥了重要的促进、监督和保证作用,为我省统计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工作在统计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方才,登学同志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成。尤其是高常委的重要讲话,立意很高,针对性很强,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重要讲话是指导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一定要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决克服各种腐败现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丰富,是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省委徐光春书记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腐败是腐蚀剂,它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把统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现象,自觉地与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时刻围绕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这两个历史性课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推进全省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基础。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问题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扑素融洽的状态,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健全、稳定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的统一,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必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腐败是社会存在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统计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运用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和科学的统计研究分析,客观反映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是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

(三)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统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反腐倡廉。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不仅违反《统计法》,而且与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

观,特别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与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求真务实精神背道而驰。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从积极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把对反腐倡廉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结合统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把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与搞好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之风,严格执行统计法,积极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党纪观念,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增强统计调查工作的主动性,坚持实事求是,摸实情,报实数,求实效,坚决反对在统计上虚报浮夸和弄虚作假的现象,以实际行动确保统计工作不进假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去年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惩防体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狠抓关键,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全面贯彻《实施纲要》。各地要以贯彻《实施纲要》为契机,逐步建立起与反腐倡廉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责任追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以完善,切实解决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加强对已经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二)坚决遏制“数字腐败”。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对于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科学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统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来进行。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大力推进行风建设,把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载体,把“求真务实”作为统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使之成为广大统计工作者共同信奉的核心价值观。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处于数据源头这一重要位置和重要环节,在反对和预防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要严格遵守温家宝总理对统计工作提出的“约法三章”:一是讲真话,报实数,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遵守职业道德,不编造虚假数据;三是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着力强化领导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和重在落实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统计工作总体规划中,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既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又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落实责任制方面负总责的作用,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和部署。各级统计部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统计业务工作之中。同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有问题不检查、有责任不追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四)加强重点部位监控。首先要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今年统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查处案件重点一是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上的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二是在统计工作的组织上随意搭车、加码,损害基层利益的行为;三是在统计信息资源占有、开发上,违反财经纪律,为小集团和个人捞取好处的行为;四是私借公款、挪用公款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的行为。其次要加强对人、财、物重点管理岗位的监督。要加强对干部任免、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要经常对人、财、物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搞好人、财、物的管理部门内部权力分解和控制,特别是要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完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坚持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管理干部、使用干部,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从办事层面向决策层面推进,从面向社会公开层面向面向机关内部层面推进。凡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本机关秘密的,都要逐步实行公开,以推进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

(五)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信息和案件来源的主要渠道,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和基础工作。去年初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这是顺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体现,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刻苦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加强统计系统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全省统计系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同时,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从而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当前,统计系统纪检监察队伍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必须增强八种意识:一是增强全局意识,提高适应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统计体制需要的能力。要善于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统计改革和统计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之中,自觉适应“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的需要,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二是增强监督意识,提高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有效监督的能力。要针对政府机关的特点,工作中积极参与,不当“局外人”,发扬敢于碰硬的精神,不当“老好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三是增强协调意识,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把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执纪、依法行政能力。学会按法律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面来解决问题。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办事,保证案件查处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五是增强改革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更能体现时代要求。六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主动参与重大经济和统计活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七是增强学习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我们不仅要懂纪检监察业务,而且要懂统计业务;不仅要掌握政策,而且要熟悉法律。八是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正官风,严于律已,为政以德,做表率型干部;要正学风,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充电”“加油”,做学习型干部;要正作风,求真务实,为政清廉,做廉洁型干部;要正家风,修身齐家,管好家里人,树立良好形象,做群众满意型干部。

务虚会会议纪要范文5

一、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镇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定期督查,定期验收,从而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我镇党委、纪委结合两个《条例》,广泛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两次。7月份我镇举办以党内法规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收看了《全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反腐败专题教育片》,收看人数达60多人次,其中科局级领导干部7人,及时上报信息5条。

三、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勤政为民,克己奉公,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杜绝不良风气在我镇的渗入,我镇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严禁为完成任务指标而示意和指使买卖税款;严禁在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加大公务用车的情理和管理工作的力度,杜绝领导私自驾车外出;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和庆典活动及婚丧事大操办等,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作风建设

我镇党委、纪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结合“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的实施,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方法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领导干部通过述廉来提高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

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我镇党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举报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给予明确的答复,从而避免了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六、大力开展行业纠风工作

改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提高镇知名度的前提,对此我镇对18个行业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未发现侵害居民权益的现象。

务虚会会议纪要范文6

       一、时刻提醒。把镇党委、政府在安排部署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分工细化、统筹协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抓实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提醒全村党员、干部始终不忘绷紧严守党风廉政这根弦,树立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守纪律讲规矩意识,用好手中权、办好手中事。

       二、严格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抢抓政策机遇,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道路、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做到贫困人口应进则进、应退则退。严格要求全村党员干部深入各联系贫困户,严肃群众工作纪律,用心、用力、用情扶贫,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扰民、严禁“慵懒散拖”和不作为、乱作为。

       三、定期总结。定期对贫困户评议、项目工程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把看有关扶贫政策执行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实行动态化公开,是否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贫困户评议有无优亲厚友,扶贫资金使用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放在衡量每一阶段工作成效的首要位置,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及时跟进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全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加强信访网络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为了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反应的问题,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村进一步健全信访网络,规范信访举报、接待制度,设立了意见箱,建立了村镇协调配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1. 一年来,村党支部虽大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有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深化,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一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还不够强,勤政、廉政意识不足;不作为、慢作为等歪风依然存在。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对反腐倡谦廉工作认识仍不足,民主生活会、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等制度没有健全,导致在群众当中造成不良的影响;有的党员干部,由于长期不参加党的生活,没有自觉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村党支部人少事多,而且都是工作比较繁忙,制定的制度执行监督力度还不到位。

六、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检查落实,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人力按期检查考核,使广大干部遵章守纪制度化,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