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市场调查报告范例6篇

样板市场调查报告

样板市场调查报告范文1

近日,因涉嫌财务造假而长期停牌的金亚科技(300028.SZ)复牌交易后,股价遭遇暴炒,引发市场广泛关注。4月7日,金亚科技巨量换手后股价上封涨停,当日换手率高达58%,次日,股价继续大涨6.6%。4月15日,在经历数日的震荡后再度涨停,报收于23.99元。

一个资不抵债的公司值多少钱?

一个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的公司,在A股市场上究竟价值几何呢?金亚科技给出的答案是80多亿元!

金亚科技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于2015年6月4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其股票于6月10日开始长期停牌。

此后的公告显示,从金亚科技自查情况来看,其虚增2014年净利润1931.11万元、2014年之前的以前年度历年累计虚增净利润金额高达29502.02万元!2014年及以前年度历年累计虚增净利润金额高达31433.13万元!另外,金亚科技还被其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22094.54万元。

金亚科技的公告仅调整了其2014年的财务报表,但2014年前究竟虚增了哪一年或哪些年的净利润,如何虚增净利润,历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虚增情况如何,金亚科技迄今未做出说明,证监会也没有调查结果。

金亚科技于2009年10月发行上市,是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之一。其历年财报显示,2009-2014年六年间,金亚科技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之和为5944.85万元,而虚增的利润金额相当于上市六年间所披露的净利润之和的5.3倍!

招股说明书显示,金亚科技上市前三年(2006-2008年)利润之和为7907.41万元,上市前三年与上市后六年所披露的净利润之和累计为13852.26万元。考虑到其虚增的净利润31433.13万元,这九年间实际的净利润金额累计额为-17580.87万元。这意味着这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前三年与上市后六年这九年间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可能从未实现过盈利!

根据金亚科技的2015年三季报,截至2015年9月30日,金亚科技账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仅为20059.74万元。2009年10月,金亚科技IPO募集资金净额为39186万元,这意味着,如果该公司没有上市融资的话,其净资产仅为-19126.26万元,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

实际上,金亚科技在IPO之前,2006-2009年6月间,还先后进行了四次私募股权融资,共募集资金9950万元,剔除这些,该公司净资产仅为-29076.26万元。

根据金亚科技的自查公告,涉及巨额财务造假和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问题,一旦案件查处结果公布,金亚科技很可能将面临巨额索赔。

金亚科技股价曾上涨至68.3元,总市值高达181.8亿元,其造假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可能远高于其2.01亿元的账面净资产,考虑到金亚科技因造假面临赔偿而产生的债务,它可能将陷入严重资不抵债的困境。

创业板明令禁止借壳,且金亚科技因财务造假而面临退市风险。一家身陷巨额造假丑闻、剔除IPO股权融资后净资产为负、且因造假或面临巨额索赔的公司,其80多亿元的估值究竟从何而来?

遭遇暴炒为哪般?

因涉嫌财务造假被长期停牌,面临退市风险,加上金亚科技停牌期间,A股市场先后爆发三轮股灾。2016年初,持有金亚科技股票的公募基金都大幅下调了金亚科技的估值。

1月19日,持有481万股金亚科技的易方达下调其估值至8.67元;1月26日,汇添富下调金亚科技股价估值至8.67元;2月19日,广发基金下调金亚科技股价估值至8.67元,此后,富国基金、交银施德罗、银河基金、海富通、汇丰晋信等5家公募基金纷纷将金亚科技股价的估值下调至8元多。

停牌前最后交易日(2015年6月9日)金亚科技的收盘价为44.95元,停牌期间金亚科技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派现0.9元的分配方案,除权后的价格为34.58元。2016年4月15日,金亚科技以涨停价收盘于23.99元。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4月15日,金亚科技累计跌幅30.62%,同期创业板指数由3705.54点下跌至2309.68点,累计跌幅达37.67%。一家涉嫌严重造假、巨额资金被大股东违规占用的上市公司,股价跌幅居然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其内在逻辑何在?金亚科技的暴炒,仅仅是由于游资炒作,还是有机构合谋、操纵股价?

业绩造假,巨额亏损、乃至严重资不抵债,股价却遭遇暴炒,这样的情形在A股市场已经屡见不鲜,金亚科技不是第一家,或许也不是最后一家。造假有理、越穷越光荣,上市公司质量越差,越受到市场追捧,A股市场已经沦为一个劣币驱逐良劣的市场。令人困惑的是,A股市场何以沦落到这个地步?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股票市场的基石,当一个市场上充斥着这样的滥公司,没有人再关注上市公司的质量,股票市场还会有未来吗?

深交所为何态度暧昧?

金亚科技自查报告实际上已经承认了其涉及巨额财务造假和巨额资金被大股东占用问题,其造假金额之大,持续时间之久,可能皆远甚于当年的万福生科(300268.SZ)造假案,且该公司还存在巨额资金被大股东占用问题,金亚科技造假案很可能是一个比当年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更大的造假丑闻。

令人费解的是,自2015年8月金亚科技自查报告以来,深交所却始终沉默以对,没有对金亚科技造假案做出任何反应。

自查报告显示,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净利润16000万元,2012年上半年虚增利润4023.1万元,合计虚增净利润20023万元;而金亚科技虚增2014年净利润1931.11万元、2014年及以前年度历年累计虚增净利润金额高达31433.13万元。另一方面,金亚科技还被其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22094.54万元。

根据自查情况可以看出,金亚科技虚增净利润金额远高于当年万福生科造假案虚增净利润的金额。万科生科于2012年10月自查报告、披露造假丑闻,时隔一个多月后的2012年11月,深交所就公告,对万福生科给予公开谴责。

面对金亚科技,深交所却始终保持沉默。这样的暧昧态度是否为金亚科技复牌以来的股价暴炒提供了底气?

创业板市场自2009年10月推出以来,管理层一直强调对创业板实施更严格的退市标准。但迄今尚无一家退市。2014年10月,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该项史上最严厉的退市制度实施以来也已一年多了。随着金亚科技造假丑闻的曝光,创业板是否将迎来首只退市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然而,市场迎来的却是金亚科技复牌后的疯狂炒作。

金亚科技退市与否,将成为检验深交所是否严格执行退市规则的试金石。如果金亚科技之类的恶意造假公司仍然能够继续在市场上招摇过市,那么,也就意味着,所谓的创业板退市规则不过形同虚设,这个市场上骗子与傻子的游戏仍可以继续玩下去。事实上,近年来,创业板市场的暴涨暴跌,远甚于主板市场。

样板市场调查报告范文2

「去年(松下)VISIO风靡北美市场,而今年液晶电视商战的"台风中心",必将是索尼某家电制造厂商干部表示。

2008年5月下旬,索尼在北美市场推出超低价机型液晶电视向松下VISIO发起猛烈的攻势,继日本本土和中国市场之外,北美市场成为日系家电争夺的重要战场,重要性也排列在欧洲市场之前。

在美国零售巨头沃尔玛百货商场索尼出品的32英寸「BRAVIA新品,正在以686美元 (约合7.4万日元;人民币:4800元)超低价销售。而去年秋天开始发售的同等规格的索尼新品售价则是899美元(约合:9.7万日元;人民币6300元)。索尼以200美元左右的降价幅度以咄咄逼人的态势表现出其对北美市场志在必得的决心。

众所周知,索尼在全球市场上的品牌影响力不容低估,其产品号召力也有目共睹。而今天索尼则成为平板电视大甩卖的“带头大哥”,这又是为什么呢?

索尼电子某位干部如是说:“为了不仅仅要巩固大屏幕平板电视的价格优势地位,而且要填补中小型平板电视价格普及的空白,使索尼成为世界第一的电视制造厂。”

但是,从全球平板电视(销售额)市场份额的排序来看的话,排在第2位的索尼市场份额仅为13.9%,在世界的薄型电视市场的份额(金额基本)看的话,2位索尼(13.9%),相对于排在首位的韩国三星电子的19.0%而言显然相去甚远。

另外,从「BRAVIA发售的第5个年头来看,2008财年索尼电视业务却陷入了730亿日元的营业亏损。

但是索尼仍在不懈追求着放大市场规模的好处,利用台湾地区组装加工的超廉价机型向北美市场发起强烈的攻击。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一位索尼电子干部语气坚定地说:“无论如何要在本期达成作为索尼复活标志的电视事业“黑变白”的目标。”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索尼启动了“轨道修正”的市场战略目标。2008年度索尼更是将平板电视产销目标由2008财年1060万台提高6成以上,将2008年度产销目标设定为1700万台,并意志坚决地推进这一计划的实施。另据报道索尼更是将2010年的平板电视产销目标设定为3000万台。而全球平板电视首位的韩国三星电子2008年度产销目标不过是1800~2000万台。索尼意图夺回显像管电视时代“霸主”宝座的野心昭然。

根据美DISPLAY的预测报告显示:北美市场在全球平板电视9061万台总量里面占据约3成份额,成为各大平板电视生产巨头市场拓展战略中当之无愧的重点市场。而且,2009年2月,美国将全面停止模拟电视,数字电视时代的到来刺激着更新换代需求的增长。面对这样的商机,索尼显然已经发动了先发制人式的攻击。

全球平板电视霸主韩国三星电子则紧随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向北美市场投放了与索尼同等价位的超低价同等规格机型。目前,其他的平板电视制造厂商仍在保持着隔岸观火的姿态,不过早晚都要步索尼三星的后尘,那么随着更多的彩电巨头加入“战斗”,那么北美市场乃至全球市场平板电视的大甩卖竞赛的精彩程度将不亚于北京奥运会吧?

并非不是不能够忍受寂寞,也并不是不能够忍受冷落,但是对于索尼来说“休克疗法”阶段已过,现在正是激活“休克电鳗”的关键时刻!因为现在正是决定平板电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也许,也正是日本Victor、船井电机、三洋电机、先锋等中坚阵营的平板电视(面板)制造厂商重新评估北美市场的关键时刻。

新闻链接:

1) 0522韩国《朝鲜日报》报道:三星电子高居全球电视市场首位,市场份额突破20%。据美国权威调查机构Diplay5月21日的2008年1季度全球电视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三星电子在行业内第一次销售额突破了整体市场份额的20%,排在第2位索尼份额下降至13.2%,第3位LG电子为11.6%,第4位夏普为7.3%,第5位Panasonic市场份额为7.0%。三星电子连续9个季度蝉联市场首位。市场份额产销台量排名中三星电子以15.7%的市场占有率保持首位优势,以明显的优势领先竞争对手LG电子的13.3%,索尼的8.0%,TCL的7.1%,飞利浦的6.5%。三星电子朴锺佑(pakujon'u)社长表示「采取了新工艺、环保材质的三星FullHD电视系列像"水晶蔷薇"一样地光彩眩目;三星电子强化了Creative工艺设计技术水准 ,涵括:设计(Creativity)、内容(Contents)、连接方便(Connectivity)的「3C产品今后将助力三星电子持续保持在世界电视市场的主导权。

2) 0616日本三洋携手百思买力拓北美电视市场。日本三洋近期与美国百思买进行了多次谈判,据三洋公司负责人透露,三洋电视在北美的年度销售目标是220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4.98亿元,2.11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

3) 0625松下加强海外新兴市场国业务拓展,2009财年以来以10倍速的速度在印度、俄罗斯的主要城市新增200家松下电器专卖店。今秋公司名变更为「Panasonic的松下电器产业,目前正在致力于在增长势头较好的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构筑自己的销售网络,以与索尼、、三星电子等企业对抗。日本国内家电制造业由于日美的经济发展速度减慢,而加强了新兴国家市场的拓展力度,开始了生产销售体制战略的调整。松下在包括印度在内的海外销售店统一采用「精品店等名称。目前,松下系列店在日本国内达到1万8000家,东南亚等海外市场专卖店尚未形成气候。不过,2009财年以来,松下电器产业第一次发力新兴国家市场,小试牛刀,便已初显成效。通过专业完善的售后服务等细微周到的日本式服务,松下电器产业瞄准新兴国市场的富裕阶层掀起了Panasonic品牌的渗透风暴。

4) 0624韩国《中央日报》报道:权威市场调查机构Display6月23日的欧洲市场电视市场份额调查报告显示:三星电子欧洲市场销售份额占有率高达31.7%;以下依次是飞利浦13.2%、索尼13.1%、 LG电子12.2%、松下9.5 %。中国彩电品牌则无一上榜。

5) 0627韩国《朝鲜日报》报道:三星电子,液晶电视面板销售额出货量份额均居世界首位。据市场调查专业机构的Monitor survey6月26日的2008年5月份全球液晶市场调查统计报告显示:三星电子以销售额19亿美元 (约2034亿日元)、24.1%的份额摘得两项桂冠。三星电子在世界液晶面板市场销售额连续37个月居世界首位。第2位是LG显示器,销售额14亿8000万美元(约1585亿日元)市场份额14.8%;第3位是台湾AUO(友达),销售额14亿4000万美元是(约1542亿日元)的份额14.4%。不仅仅销售额,三星电子在液晶电视面板出货量和面积等方面也位于世界首位。

6) 0708 Ibtimes日文版报道:中国工业信息化部2008年1~5月份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数据显示:2008年1~5月份电视机产量达到3381.1万台,同比增长12.1%;其色电视机产量达3320.2万台,同比增长15.1%;背投电视产量同期下降95.6%,仅为0.1万台;液晶电视产量则增长至835.9万台,同期增长60.5%;等离子电视则由去年同期的13.62万台增长至60.2万台,增长幅度达341.9%。2008年1~5月份中国彩色显像管产量达2519.4万台,同期小幅下降4.9%,而CRT电视产量仍有2000万台左右,说明中国彩电市场平板化时代并未完全到来。

7) 0716日文媒体Search China报道:中国电子商会7月11日的《中国平板电视城市消费者需求状况调研报告》预测,2008年度中国平板电视销量可望达到1215万台,同期增长高达50%;该报告同时指出2008年上半年中国平板电视合计总销量达到495万台,同期增长37%;由于下半年奥运会赛事将全部采取数字电视制式播放,将刺激进一步数字平板电视需求,因此该报告进一步预测,2008年下半年中国平板电视市场销量将达到720万台左右,全年销量将达到1215万台。虽然是4月份以来,中国平板电视市场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销量达到285万台,增长幅度仅为35%低于上半年平均水准2个点。2008年6月底中国已经有41个城市完成了有线电视向数字电视转换过渡,目前中国的数字电视用户已达到2700万户。随着个功能多的城市完成数字电视转换,中国的平板电视市场也将进一步放大。

样板市场调查报告范文3

3月22日,首份分析中国农村家电市场基本状况和消费特征的报告在北京,对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民意调查”。

调查发现,农村消费能力呈现上升趋势,农村消费者开始对平板电视、空调、电脑、数码产品等表现出较大兴趣,对部分产品的心理承受价位甚至高于商务部的限价;但是,当前农村家电消费环境令人担忧,农村消费者的消费满意程度较低。

2008年10月,苏宁电器联合北京信索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启动“千乡万村”中国农村家电消费调查,400人调研团队重点在当时已经实施家电下乡的山东、河南、四川、辽宁、黑龙江、安徽等10个省份,走访了近150个镇、乡、村,采集有效样本1.2万份,经过两个月的数据统计分析,最终出台了本次《2009中国农村家电消费调查报告》。

在受访者中,因家电下乡政策刺激确定购买家电的消费者有15%,有购买可能的消费者占59%,79%的消费者通过看电视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然而,调查显示,目前政策的知晓度明显偏低,全国有39.2%的用户没有听说过家电下乡政策,35.6%的农村消费者对具体细节不清楚。各地区对政策的认识差异较大,广西70%的消费者没有听说过,山东省的政策知晓度最高,但仍有19.7%的消费者没有听说过该政策。

同时,家电下乡政策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主要是“补贴领取方式很麻烦”。41.3%的消费者认为这一因素制约政策刺激效果。调查指出,政策推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漏洞,导致农村居民的购买补贴无从落实,从这方面看,应加强补贴发放的监管,减少补贴的中间环节,或者采取发放消费券的方式让消费者购买下乡家电。

报告指出,全国农村家电市场在各产品之间差别较大,其中电视机和手机的百户拥有率最高,分别达到98.2%和80.3%,电脑和数码产品的消费近年来有所增加,消费者集中于年轻人,普及率分别为19.9%和14.8%。

目前,在收入和农民受教育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农村消费能力呈上升趋势,彩电、冰箱等普及率较高家电产品需求继续旺盛,同时,消费者对一些新兴产品表现出较大兴趣,尽管平板电视、空调、电脑、数码产品的普及率仍非常低,但近两年来需求开始凸显,在2009年的购买意向中呈现出极大潜力。

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表示,通过全面、科学的实地调查,得出的一些结论和此前的设想有区别,比如农村消费者心理承受价位超过预期,非常接近城市销售均价:农村居民对冰箱的需求档次集中于1501-2500元,64.3%的消费者愿意支付这一区间价格,而对挂机空调的支付意愿集中在1501-3000元,占今年计划购买空调的潜在消费者的74.3%,

在具有彩电购买意向的消费者中,购买平板电视者的比例高达71.2%,而对传统的CRT电视购买意愿仅为29.1%。报告预见,传统电视在城市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在农村市场也不容乐观,农村消费者对3500元左右的平板电视接受度较高。不过平板电视在家电下乡产品中所占比例非常小,而且商务部对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

那么,相关政策可能因此而改变吗?对此,商务部综合司郑书伟处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家电下乡是一项雪中送炭的政策,应该更多考虑中低收入的农村消费者需求,现在可能有个别产品和农民的消费意愿有差别,但政策总体上满足了大部分消费需求,另外也应结合其他因素(如家电行业发展等问题)综合考虑。

今天的这份报告指出,相对于价格因素,农村消费者更强烈地关注产品质量。目前农村家电市场中杂牌产品较多,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颇为担忧。

数据还显示,一些主要消费因素如诚信导购、价格便宜、产品多样性、售后服务保障等满意度较低,都只在50%左右。目前的农村消费者对现有渠道表现出了极大的无奈和购买担忧,多数消费者表示,无法辨别产品是否合格,没有更多的产品选择比较。同时他们对服务概念非常模糊,对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了解很少,对渠道有不信任感。

样板市场调查报告范文4

英特尔曾经试用一家软件公司的新软件,发现很多问题,当格罗夫打电话告诉该公司总裁,对方仍然坚持已见。当格罗夫把这件事告诉信息技术部经理时,她说:“呃,他总是最晚得知。”

对于身居高位的老板们来说,坏消息必须“过五关,斩六将”才能传到老板们耳朵里。对于那些好大喜功的老板们来说,坏消息可能永远也传不到他耳朵里。部下们平时可能有诸多矛盾,但在向老板掩盖问题时,可能达成惊人的一致。

我在某大区做市场调查时,发现由于主导产品的质量问题,市场已经处于危险的边缘。我问为什么不报告,大区经理和办事处主任说二个月前就已经汇报过了。我再到零售点调查,发现四个月前问题就已经出现,零售商把问题反映到经销商,经销商再反映到办事处,办事处反映到大区经理已经花了二个月时间。我立即将此事作为一件“火烧眉毛”的事件报告老板,老板和其他高层领导将信将疑,又派出一个低级别的调查组去确认是否属实。作为当事人看到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我不仅感叹:都爱用“火烧眉毛”来形容事态紧急,看来烧别人的眉毛与烧自己的眉毛还是不一样。

为什么老板总是最后知道坏消息的人?在不同的管理体系和管理风格之下,会有不同的原因。

一线人员通常是最早知道坏消息的人,即使他想把问题反馈给上司,却不一定能解释清楚。

当坏消息出现时,部下总是倾向于自己解决,然后向老板“邀功”,而部下自行解决问题的过程,可能正是坏消息恶化的过程。

有句古话,纸是包不住火的,但部下总是心存侥幸,只有等到纸真的已经包不住火的时候,才会让问题曝露。

我在一个企业发现,老板每次考察市场时,区域经理早已租好“大奔”迎接,一行几十人簇拥着“视察”市场,简直象政府大员视察工作,有一次竟然把某批发市场卖假冒产品的商户吓得赴紧关门。这样的视察肯定发现不了问题。俞雷不是曾经讲过花几百万元为博老板一笑的荒堂事情吗?

还有一个企业的老板刚出办公室,那些外派大员就已经从秘书们的电话中知道了老板的动向,赶紧调动一切力量准备老板的视察。市场工作已经退居次要地位,让老板满意是第一位的。这样的视察同样不可能发现问题,只会掩盖问题。

在层级化的管理体系中,层层汇报可能意味着层层掩盖问题,至少会对坏消息进行适合自己需要的“修正”。有一个营销老总干脆在营销大会上说,所有营销人员都不得绕过我直接向老板汇报。当某个人“垄断”了老板的信息源时,企业就永远没有坏消息,只有灾难。

本土企业重视结果不重视过程的管理模式,更是无法防微杜渐。只有当坏消息恶化到无法掩盖时,才被迫传到老板那里。

记得微软的一位老总曾经说过,微软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是这样一个体制:管理上有层级,但信息的传递没有层次。坏消息只要到达信息平台,几乎所有层级的管理者都能够同时知道这个消息。

娃哈哈的宗庆后每年有200多天泡在市场上,这种微服私访的调研打消了基层经理掩盖坏消息的一切念头。何况娃哈还设立了“市场督察”这样一个独特的岗位,更是让老板获得了多种信息反映渠道,避免了信息的“垄断”。

样板市场调查报告范文5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3月有关美国新闻媒体状况的最新年度报告指出,美国媒体的数字化正加速迈入移动时代,这是美国传媒业当前最引人关注的一个发展趋势。

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美国移动计算设备的普及率不断提高,44%的美国成年人拥有智能手机,18%的人拥有平板电脑,其中平板电脑普及率在去年夏季到今年1月的增幅就达到约50%。

与新媒体领域的其他变革一样,移动新终端和新平台的迅速崛起,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同样是机遇和挑战并存。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拓宽了人们进行新闻消费的途径。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发现,美国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用户经常在电脑上看新闻的比率达70%,智能手机用户中也有51%会用手机看新闻,把看新闻作为主要使用目的之一的平板电脑用户比率为56%。调查显示,美国拥有一个以上计算装置的人逐渐增多,而这些人倾向在多个装置上都浏览新闻,这意味着移动装置的普及会增加人们的新闻消费量。

从美国目前的情况看,平板电脑正充当人们上网获取新闻的补充和非替代性选择,这对传统媒体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美国市场研究公司comScore去年10月公布的调查结果为此提供了佐证。调查显示,移动装置推动《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等美国5大报纸网站的流量平均上涨9%。

尽管如此,平板电脑等移动装置的兴起,也进一步凸显美国传统媒体在采纳媒体新技术方面所面临的困境。传统媒体由于更擅长新闻内容生产而非新技术研发,在媒体新技术和相关新兴产业的发展方面往往疲于追赶。在美国,传统媒体虽能较成功地吸引网络受众,但在打造新媒体时代盈利模式方面与高技术巨头相比处于下风,且差距有拉大的可能。谷歌等公司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平台和大量用户的使用习惯等,主导网络广告市场。据统计,谷歌、雅虎和脸谱等5大技术公司2011年在美国网络广告市场所占份额达到约68%,比往年进一步上升。

皮尤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随着网络媒体受众的增长,美国纸质报刊的发行量逐年下降,并直接影响其广告收入。就发行量和广告收入而言,目前美国报业的规模比2000年缩水43%。

近年来,美国传统媒体纷纷采取措施,探索新媒体领域的盈利之道。为扩大收入来源,美国的日报中有十分之一分别对数字内容收费进行尝试。今年年初,以美联社为代表的29家新闻机构结成联盟,向新闻网站征收版税。《波士顿环球报》等报纸为摆脱苹果、谷歌在移动应用市场上的控制,甚至开发自己制定技术标准的移动应用方案。但皮尤研究中心认为,这些尝试还十分有限,没能确认新盈利模式。

但有关美国移动装置用户新闻消费习惯的一些调查,也让人们对传统媒体的优势和生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发现,传统媒体的品牌影响力在新媒体转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传统个人电脑等用户相比,移动装置用户在消费新闻时似乎更看重新闻机构的品牌和声誉。约35%的传统电脑、手机和平板电脑用户会首先选择某传统媒体的正式网站或其移动应用版来阅读新闻,然后才是通过搜索新闻关键词和新闻门户网站。

样板市场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海外创业板 信息披露 启示

创业板主要为处于初创期、规模小,但运作良好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融通资金的场所。高风险是创业板市场的显著特点。信息披露对于这样高风险的市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信息披露是确保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证券市场的根本前提,创业板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重大的制度创新,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本的监管理念。这样,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成为了创业板重中之重。

一、创业板市场的核心:会计信息披露

(一)有效资本市场和会计信息披露 (1)“有效市场假说”理论(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美国芝加哥大学财务学教授尤金.法玛的研究发现,如果有用的信息不带任何偏见的方式全部在证券价格中得到了反映,那么可以认为市场是有效的。有效市场假说的核心是指有效市场中证券价格总能及时、准确、充分地反映所有有关信息。尤金.法玛还根据信息环境的不同,将有效市场分为弱式有效市场、半强式有效市场和强式有效市场。在弱式有效的证券市场,所有历史价格或收益的信息均已体现在股票价格之中。在半强式有效市场,现行证券价格可以反映出全部已公开的信息,包括与现在和过去证券价格有关的信息。企业信息的披露会引起证券价格的波动,从而引起证券交易市场资源配置的变化。在强式有效市场,现行证券价格可以反映所有公开或未公开的信息。(2)有效资本市场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关系。弱式有效市场揭示了新的信息会在瞬间充分地反映在证券价格中,故在弱式有效市场中,部分投资者可以利用未公开的内幕和目前已公开的信息赚取超额利润。因而弱式有效市场存在着最大也是最多的可乘之机。在半强式有效市场,由于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已经充分反映在证券价格中,投资者利用可以公开获得的信息进行交易,只能获得经调整后的平均投资回报率。若在企业报告信息公布之前就得到它(即内幕信息),就能在证券价格作出调整前就选定投资方向,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因此,内幕信息交易是半强式有效市场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强式有效市场描述的是一个理想状态:即证券价格根据所有信息(公开的和内幕的)自动作出充分反应与调整。企业信息不会影响证券价格,因为披露的企业信息已经作为有用信息反映在股票价格之中,所以,利用内幕信息从事交易的人无利可图。由此可以说,信息披露的范围越大,透明度越高,市场的有效性也就越高;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促进信息在市场上充分、迅速、准确、对称地流通,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二)创业板风险和会计信息披露 创业板主要为处于初创期、规模小,但运作良好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融通资金的场所。首先,创业板面临着经营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小,经营业绩缺乏稳定性的;其次,管理层和大股东的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股权相对分散。再者,市场风险。因为中小型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幅度较大。这样看来,创业板市场本身就是高风险市场。因此,创业板坚持以信息披露为监管理念。另外,由于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创业板是刚刚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因此在证券监管和信息披露方面往往存在较多的问题,整个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要比成熟市场高。根据尤金.法码的观点,市场的有效是投资者在信息的引导下发生或改变投资行为而实现的,因而股票市场有效性依赖于信息的有效性。为了提高信息的有效性,要求信息要完全,信息要对称,而这两者的实现依赖于充分的信息披露。

二、西方国家创业板市场简述及其信息披露

(一)美国NASDAQ市场 NASDAQ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成立于1971年,是由全美证券商协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纳斯达克公司负责运作,其目的是为满足中小企业,特别是高增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迅速发展。NASDAQ是一个完全采用电子交易、为新兴产业提供竞争舞台、自我监管、面向全球的股票市场。是全美也是全世界最大的股票电子交易市场。经过20多年的发展,NASDAQ建立了独立上柜交易的全国市场,即NASDAQ全国市场,该市场的对象是世界范围的大型企业和经过小型资本市场发展起来的企业。1992年设立了NASDAQ小型资本市场,其上市标准很低,其对象是高成长的中小企业,其中高科技企业占有相当的比例。2007年NASDAQ升级为交易所,其门槛和监管较前有了一定的提高,监管标准和纽交所差不多。一家企业要想在NASDAQ挂牌,它必须具备美国证管会规定的以下条件:(1)超过400万美元的净资产额;(2)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100万美金以上;(3)需要300名义上的股东;(4)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美元的税前所得;(5)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需要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参考;(6)最少须有三位“市场撮合者”(market maker)参与此案,每位登记在案的market 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家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AQ信息披露的特点:及时、完整、准确、公开。首先,NASDAQ要求上市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以及上市后,都必须提供完整的经营、财务、公司发展计划等方面的报告。其次,NASDAQ要求上市公司按规定,要分临时、每季、每年几种情况按照规定的格式向投资者披露公司财务指标和经营状况。比如,当企业需要资金开发一项新的产品和服务就必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该项目有关情况,尽快披露重大消息及股价敏感资料以及维护其上市地位的数值标准。同时,还要披露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最近三年其中两年税前利润营业收入。另外,NASDAQ要求在NASDAQ上市的公司必须通过公开出版物或其他方式来公布对股票价格和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企业合并、管理控制方面的重大调整、股票回购、投资计划重大变化、重大新产品和新发现等。NASDAQ全国市场上市的公司在通过有关报刊资料向社会披露有关资料信息前必须先向监管部门报告。市场监管当局还保留了对市场行为进行监察的权利,对重大事件和可能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与裁决,并有权做出摘牌的决定。

(二)韩国KOSDAQ市场 KOSDAQ市场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成立于1996年。KOSDA市场的发起人为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股东除了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外,还包括一些韩国的证券商。KOSDAQ的定位是为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和风险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据统计在2005年到KOSDAQ上市的风险企业占到所有的上市企业的比例为50.3%,几乎一半上市企业是风险企业。据统计,KOSDAQ的市值总额已由成立之初的8.6万亿韩元增长了9.3倍,达到近80万亿韩元,上市企业数量也由1996年的343个增加到目前的1032个,增长近3倍。KOSDAQ市场上交易活跃,效率高,换手率仅次于NASDAQ市场。在发行标准上,KOSDAQ将企业分为一般企业和特殊企业(由韩国创业企业认证委员会根据《促进创业企业发展特别法》负责判断,属于风险投资型创业企业、研究开发型创业企业、新技术应用型创业企业和其他类型创业企业得其中之一即为特殊企业)。对于一般企业,KOSDAQ提供了两套上市标准。标准Ⅰ只要求实收资本为5亿韩元以上,企业开业时间必须在3年以上,最近一年经常收益为正,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100%或同行业平均的1.5倍。标准II对于企业经营年限和资本金没有要求,但要求自有资金在100亿韩元,资产总额500亿韩元,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股权分散标准是:30%以上股票由公众持股,少数股东至少500人。对于特殊企业,上市标准比一般的中小企业要低得多,没有开业时间、资本金、盈利、负债比例的硬性要求。在申请上市方面,KOSDAQ要求企业必须聘请一家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准备注册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向KOSDAQ委员会提出预备审查。KASDAQ在实际审查中,除具体的量化指标要求外,还注重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真实、财务是否稳定、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等。在监管方面,KASDAQ市场很有特色,它采取分类管理。在完全退市之前,将上市公司分为“投资留意类”和“管理类”。亏损、销售不佳、上市时信息披露不实等公司本身的预警行为被确定为“管理类”,而股票交易流动性弱、市值或面值过低、信息披露和定期报告违规等二级市场的预警行为被确定为“投资留意类”。KASDAQ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以下信息:(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期间报告(半年报)和季度报告;(2)特殊报告,披露公司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如收购、分拆、期权发行、生产线购买或出卖等;(3)临时报告,主要有两类:关于公司财务状况重大变化的信息,如发行股票或债券、资产评估等,关于公司经营业绩重大变化的信息,如收入或净利润的增减;(4)强制性披露,披露KASDAQ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如果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受到KOSDAQ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暂停上市甚至予以摘牌。另外,韩国KASDAQ市场根据“不诚实信息披露法人”认定与“罚分制”,将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客观化、定量化、公开化,并纳入退市要件中。将信息披露监管与退市要求相配合,提高监管制度的协调性,也增强信息披露监管的威慑力。

(三)日本MOTHERS市场1999年东京证券交易所在一部、二部市场之外,创立了一个面向创业板企业的MOTHERS市场,意为“高增长新兴股票市场”,其也被译为玛札兹市场,又被称为保姆板(即是日本的创业板),东京证交所将MOTHERS定位于“与东证一、二部市场并立的市场”。以具备高速成长性的企业为对象,将重点放在信息披露上。MOTHERS市场的上市标准较店头市场而言相对宽松,上市标准主要有:(1)需具有高成长性。(2)上市时公开招股或出售超过1000交易单位,其中1000交易单位中包括500交易单位的公开招股。交易单位根据上市公司的股价确定。一般情况下,一个交易单位约不超过50万日元。如股价不超过500日元时的交易单位为1000股。(3)通过上述(2)的公开招股,EIJ日本国内股东为新股东的要超过300人。(4)上市时的总市值超过10亿日元。(5)预期增长的业务创造销售额。(6)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无虚假记录,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并且其上一年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或“附免除事项的有条件保留意见”。(7)不设股票转让限制,但是法律规定的情况不在此限。(8)企业必须提交关于已通过审批,且有可能带来各种重要影响的合并、收购、分立的财务报表。MOTHERS市场有其自身显著地特点,如为了投资者交易能够顺利进行,MOTHERS市场设立了一定水平的流动性基准;在信息披露方面,在MOTHERS上市的企业除了要遵守市场一、二部上市企业所需遵守的法定信息披露和及时的信息披露外,根据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还要披露四个季度(第一及第三、四个半期)的业绩。另外还要求,上市企业每年应当举行两次以上的投资说明会。MOTHERS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在30-40倍,较其它创业板市场要高一些。截止到2006年4月在MOTHERS上市的公司有157家。在MOTHERS板块成交量还是比较活跃的,2005年12月成交量更是高达377.53亿日元。MOTHERS市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由大藏省的证券部负责,一线监管由交易所具体实施。此外,一些自律监管机构如日本证券经纪协会、日本投资顾问协会等也通过制定自律规范等形式对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提出要求。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包括上市前披露和持续披露。上市前披露的主要形式是招股说明书。MOTHERS市场要求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要涵盖按东京交易所第一部市场申请书中所规定的所有内容即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内容,除此之外,还要求披露: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计划、公司与特定利益团体的关系、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和业务伙伴的描述;主承销商提供的关于拟上市公司满足上市条件的证明;公司承诺在上市之后头三年内每年至少将召开两次针对本公司的分析会议的书面文件。持续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部分。定期报告除按主板市场要求披露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之外,还要求公司于第(季度和第)季度结束后一定期限内以季度报告形式披露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临时报告与现有主板市场相同,主要包括:与重大决策相关的信息,如股票分割或合并,配股额度或配股方法变更等;与突发状况相关的信息,如因灾害或业务运营所引发的损害,大股东变动导致上市终止的事件发生等;与决算相关的信息,如决算内容、预估业绩及预估股利的调整等;如果上市公司为外国公司,则当发生公司制度相关的该国法令变更、公司股票在该国被公开收购、公司于该国交易所终止上市等情况时还需披露其他有关信息;上市公司还需按上市前承诺,于上市后的前3年内每年至少将召开两次针对本公司的分析会议。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和违规处罚方面,东京交易所对MOTHERS市场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制定了一系列制裁措施,包括批评、罚金、停牌,违规情节严重的如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有虚假记载且影响巨大,交易所将对上市公司实施摘牌作为处罚。另外,MOTHERS市场还要求特殊情况下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根据日本《证券交易法》,特定情况下的投资者主要分大额持有者和发行公司以外公开收购者两大类。如大额持有者必须依大藏省令规定在其所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总股份的5%比例之日起5日内,向大藏省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大额持有报告书;公开收购者须于公开收购前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开收购的目的、公开收购的价格、预定收购数量、收购期间以及其他大藏省令规定的事项。

三、我国创业板市场及信息披露制度管理对策

(一)我国创业板市场特征 从以上内容可容易看到,各主要创业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制度不尽相同,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应该结合证券市场的特点、股民的成熟度、现有的监管水平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也是我国证券市场从混乱走向有序、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我国证券市场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我国证券市场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产物,我国证券市场是政府政策的试点,是政府意志的产物。当然现在还未达到完全由市场调控的程度。其次,在转轨期,我国证券市场的建设,尤其是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由一个从不完善到基本完善的过程。证券市场的监管也有一个不断成熟和逐步适应市场发展的过程。所以为加快我国证券市场走向完全成熟的步伐,仍需在证券市场建设和管制方面下苦功。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监管较滞后,证券市场表现出许多虚假信息、操纵价格、内幕交易、极限投机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已经危害到证券市场自身的发展,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对于创业板这样风险较高的市场来说,加强信息披露力度势在必行。

(二)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政策 结合海外创业板信息披露特点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情况,笔者认为:(1)应将合格的盈利预测披露作为一项重要的上市条件。在许多发达国家像美国NASDAQ市场,对盈利情况披露的要求是自愿的。而在我国,由于股民成熟度不高,仍需借助财务分析师的分析结果,但我国的财务分析师的力量远远比不上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可能与企业形成披露上的良性互动,假若让企业自愿披露,就意味着投资者难以从上市公司那得到这类信息。如果没有这项上市条件,投资者很难通过盈利预测信息了解到企业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哪些盈利增长点,有哪些可能影响盈利目标实现的因素,公司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准备采取哪些措施等等。在外部机制弱化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企业的逆向选择,由此造成投资者的损失将远远超过上市公司为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所付出的成本。(2)要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信息。当前无形资产的数量和质量日益成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及其与投资者决策具有高度相关性。根据目前的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突破原有比例的限制,高达70%。基于无形资产这样的地位,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信息。如无形资产的原值。虽然会计准则中未要求披露,但是对于已经确认的无形资产最好能够披露其原值。因为摊销只是分摊成本,并不一定就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有所减少,提供账面价值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无形资产价值的总体状况。对于一些有关无形资产的重要财务比率应在报表附注中提供,以便准确、及时地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状况。(3)应加强对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披露。当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由于关联方能对上市公司或其董事会加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就有可能接受一些对公司不合理乃至于偏袒关联方的条件,使得公司的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这样就有必要对关联方交易信息进行披露以保护众多投资者的利益。认为应该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进行及时、准确、详细地披露。最后,针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滞后和不断出现的虚假信息、操纵价格、内幕交易、极限投机等现象。可以借鉴韩国KASDAQ市场制定的“不诚实信息披露法人”认定与“罚分制”标准,将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客观化、定量化、公开化,并纳入退市要件中。将信息披露监管与退市要求相配合,提高监管制度的协调性,也增强信息披露监管的威慑力。在我国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的90%,中小企业在调整经济结构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众多的中小企业需要融资渠道,发展专门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创业板市场非常重要。我国的投资者队伍也在不断成熟壮大,创业板的重中之重是信息披露,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创业板的信息披露制度,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明天一定会辉煌。

*本文系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创业板信息披露研究”(项目编号:2009ZRB01001)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高广阔:《内地创业板市场与周边及海外部分第二板市场比较研究》,《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