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例6篇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

4月14日,湖南日报要闻版刊发一张新闻图片,画面上,几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面带笑容,喜滋滋地享受着营养午餐。这是安化县羊角塘镇中心小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的一个镜头。

4月18日,在省委讲师团组织的“稳中求进促发展”座谈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定中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他透露,湖南实施这项计划的试点县共37个,涉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165万人。截至目前,已有23个县正式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另外14个县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之中。

决策:一项面向未来的宏伟计划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专项行动”,是一项面向未来的宏伟计划。

去年10月26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拔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约2600万名在校学生。

其实,这项为孩子终身幸福的奠基工程,一直以来都得到领导们的高度关注。1992年,全国爱委会、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将营养不良列为重点防治的六大学生常见病之首。1997年12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有关营养工作的部级文件《中国营养改善计划》。为了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善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2010年,“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在2月28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着力解决学生营养膳食的措施和力度不断加大。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一补”政策范围逐步扩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两免一补”政策时,就包括逐步建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06年启动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一补”政策作为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中央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基本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3元。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生每年7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000元。2007年至2011年,仅中西部地区“一补”资金就落实了300多亿元。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的47%。二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加大,膳食条件得到不断改善。针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大量学生需在校住宿,食堂等生活设施短缺的情况,国家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时,明确将食堂建设作为工程建设重要内容,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寄宿制工程共新增食堂159.2万平方米,占工程建设面积总数的10.6%。2007年启动的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同样把食堂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120亿元投资中有31.7亿元用于学生食堂建设。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鲜“出炉”,还来自深入调研发现的三个问题: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能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这些孩子的饮食、营养现状确实令人心疼。

由此可见,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要先解决吃饭问题,尚谈不上营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贫困县有,在其他地区也有;西部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重于中部,民族县、贫困县、边境县重于其他县。农村学校普遍食堂不足,需创新供餐机制,仅靠地方现有的投入水平,难以解决此问题。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是一件重大的民生工程。

这项面向未来的《计划》做得很实在。国务委员刘延东2011年11月24日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计划》的实施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着力”:

第一,国家试点“点”在了特困区。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把六盘山区、秦巴山区等1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等3个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这些地区。此次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首选这些地区,总计680个县(市),其中民族县有368个,占54%;国贫县有431个,占64%;边境县有54个,占8%。

第二,完善“一补”,“补”在了面上。为解决现有“一补”政策覆盖范围小,补助标准低等问题,54号文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

第三,在硬件上专门安排了改善就餐条件的资金。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第四,在软件上加强制度建设和营养教育。通过加强专业指导、普及营养知识,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困惑:“小餐桌”面临的难堪

据走访调查,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困难一:食堂设备比较简陋。在被调查的许多民族贫困地区,不少农村中小学食堂存在设备简陋的问题,普遍现象集中表现在厨房较小。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寄宿制学校食堂条件非常简陋,近四成学校厨房面积只有10~20平米,有的甚至不足10平米。有的学校是教室兼做厨房、食堂和宿舍的功能,有些更贫困地区的学校,校长的宿舍就是厨房,前面半间是给孩子们做饭的地方,后面半间就是校长晚上睡觉的地方。再加上年代久远,墙壁瓷砖没有全部覆盖,地面水磨石破损严重,学校厨房中最常见的设备就是炉灶、蒸笼和锅,学生伙食一日三餐全是一锅饭。由于厨房面积过小,不少学校食堂无更衣间、配菜间、面点间等与厨房相配套的功能间。学校食堂从粗加工、洗涮、制作面点到炒菜做饭都在一间厨房里进行。由于人流物流不分,生熟用具不分,生熟食品混装混放,很容易造成食品交叉污染,给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带来隐患。

困难二:从业人员素质比较低下。目前,不少农村地区学生食堂里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是当地村民,他们对于家常食物的制作驾轻就熟,但是缺乏必要的营养知识,对于饮食搭配没有清晰的概念,平时制作饭菜只是依靠多年来家庭的生活经验,这制约学生饮食营养搭配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困难三:营养知识比较匮乏。一是教育体系中缺乏基础营养学内容,学生所掌握的极为有限和浅显的营养知识无法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二是在学生饮食方面占有主导地位的学校和家庭在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掌握情况也同样无法让人放心。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学校教师对于营养知识的掌握不足,大部分厨房工作人员对饮食营养搭配概念模糊,家长则以让孩子吃饱为目标。此外,学校没有条件和能力对师生进行饮食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也制约了学生的健康饮食。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偏远农村学校没有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食堂工作人员对饮食营养的搭配还处在一个初级和盲目的阶段,一切跟着感觉走的现象比较普遍。

困难四:安全卫生工作比较滞后。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校学生的饮食卫生意识还很薄弱,部分学校,特别是村片小一级学校在硬件配备上无法保障学生基本卫生(如洗手),部分学校厨房环境较为恶劣,饭菜和原材料在运输、储存、生产环节还有待加强卫生监管工作。在被走访的近100所边远学校里,有近一半的从业人员没有统一着装,有部分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还有待加强。

困难五:边远地区食品配送困难。在大宗物品落实定点采购困难的同时,我们调查发现,不少偏远地区学校特别是教学点上的山区学堂受到学校规模和交通闭塞等方面的制约,鲜菜、鲜奶、鲜蛋等营养品的及时配送难以保证。

困难六:教学点教师积极性不高。走访中,我们发现,在不少边远山区教学点上除了无食堂的实际困难外,普遍还存在的一个困难是无人对学生提供后勤保障。特别是一人一校的教学延伸点,教师本来教学任务就非常繁重了,还要负责学生营养改善方面的事情,在无任何食堂设施设备的条件下,老师们对改善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积极性不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普遍存在。

让改善计划遍及三湘的几点思考

面对营养改善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实际困难,如何全速推开此项工作,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让它遍及三湘,并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1.改善一个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生活设施总体不足,食堂缺口较大。改善供餐条件是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堂建设规划,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安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资金,将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弥补食堂建设缺口,改善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

2.确保“两个安全”。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词,营养改善必须确保“两个安全”:一个是食品安全,一个是资金安全。在食品安全上面要做好三个方面的事情:第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食用农产品原料生产、收购环节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要严格准入,对学校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第二,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食堂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定,对原料存放、加工操作、备餐、食品出售、就餐等场所进行合理设置,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采购、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专人负责的专门机构,开展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第三,计划参与各方责任要落到实处。各地食品安全、教育、农业等监管部门要与学校、供餐单位或个人签订责任书,同时建立健全留样检测制度、从业体检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责任具体化,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建立起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监测评估机制,跟踪监测、及时改进,要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出健康、吃出营养。

在资金安全上,一定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依法健全财务机构,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要以县为单位,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建设,防止滋生腐败行为。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

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自2006年起,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我省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仍然存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为改善民生办好事、实事。

(一)认真做好国家试点工作。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确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我省85个县在列。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6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各试点地区和学校要按照国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和监管体系等好方法新路子,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国家试点县要按照一县一方案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二)全面实施省级试点工作。在国家确定我省85个试点县的基础上,我省其余44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县,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600元),所需资金由省与州(市)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昆明市、玉溪市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曲靖市、红河州按照5∶5分担;楚雄州、大理州、西双版纳州按照6∶4分担;保山市、丽江市、普洱市按照8∶2分担;昭通市、文山州、德宏州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三)积极改善就餐条件。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中小学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要坚持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加强建设改造工程监管。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和没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四)加强工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农村学校食堂配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一是利用中小学区域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通过培训,充实进学校食堂作为后勤人员。二是对外聘用食堂临时工勤人员,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经费由当政府自行解决。三是依法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管理,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的学校要健全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要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努力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作贡献。

(六)建立完善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全年按照250天计算)。我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所有寄宿学生,所需资金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分担办法由中央、省、州(市)共同分担。

三、切实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省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各州(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

2月29日上午,在通海县里山中心小学举行启动仪式,杨洋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下发了《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从3月1日起,“计划”在玉溪市全面实施。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玉溪主要抓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计划”落实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市、县政府及时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由16个单位、部门组成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县教育局设立了办公室,统一领导和部署“计划”的实施。同时,组建了营养专家组。

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计划”实施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计划”按时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今年3月1日起,玉溪市对八县1区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进行营养补助。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654所学校(其中小学573所、初中80所、特殊学校1所)242 065名学生,每人每天得到3元钱的营养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每年可获得补助600元,全市每年需补助的资金1.45亿元全部列入市、县预算,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

经过多方征询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月28日前,市级财政预拨资金900万元,每县区各100万元。各县区也积极筹措、预拨资金,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截至4月16日,8县1区配套资金共1 339.27万元。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制定“计划”实施的具体方案,确定供餐模式,并按照卫生、营养、可口的标准,突出地方口味特色,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营养供餐种类。

目前,“计划”在全市农村学校顺利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除红塔区采取由百信集团统一供餐外,其余八县均采取“学校先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再作规范。”的做法,切实推进“计划”实施,不折不扣地把这件好事、实事办好,办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抓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计划”实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3月1日起全市范围全面实施;二是确保学生吃得有营养;三是确保食品安全,让学生吃得放心,3月1日当天,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世华率督查组,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在不通知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前提下,先后到峨山县塔甸中心小学、河外小学,江川县的安化乡中心小学等农村中小学校进行明察暗访,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各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深入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督查、调研,与校领导一起研究解决发现问题,把“计划”实施工作做细做实,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吃得安全。

3月14日,红塔区召开“计划”工作现场会,邀请媒体记者、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参加,释疑解惑,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全面、正确地了解“计划”的实施情况和营养餐搭配的合理性、食品的安全性。

3月14日至20日,市教育局领导率队分5组赴各县、区,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深入农村中小学校督查、调研。对实施“计划”的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都进行详细了解,认真询问和查阅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档案资料,同学校领导和部分教职员工、学生进行了交流、座谈,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现场分析研究改进完善措施。

4月11日,市教育局副局长迟万昌率基教科、安全科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峨山县大龙潭中小学、塔甸中心小学等农村中小学,对“计划”实施中的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督查调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对玉溪市“计划”实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餐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牢固树立营养餐既要营养,更要安全的思想,务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4月18日至19日,杨洋副市长率教育、卫生、疾控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深入峨山、华宁、红塔区的农村中小学,对实施营养餐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建立营养餐既营养又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这一重大惠民工程实施好。

为推进“计划”的有序开展,市营养办结合工作进展,及时编印工作简报,通报、上报“计划”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

四、广泛宣传惠民政策,使“计划”实施家喻户晓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计划”实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计划”实施前,市教育局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联系,加强“计划”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市教育局利用召开媒体见面会的时机,向应邀到会的国家、省、市近3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介绍玉溪市“计划”实施情况,并组织他们深入各县区学校进行采访报道。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对玉溪市“计划”实施工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作了全方位的报道。

各县区、各相关学校也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工作,使“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家长和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认真谋划做好下步工作

1.开展营养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普及学生营养知识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生营养知识咨询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教学等主渠道教育和相关学科的渗透教育,辅以校园媒体、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强合理膳食的指导,使学生掌握科学的营养知识,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通等形式,向家长传授学生营养科普知识,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家庭饮食,发挥家庭在学生营养改善中的作用,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心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严格“计划”资金的财务审核监管,每月定期公示,期末向全体师生公布账目。此外,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

3.开展营养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食品加工以及营养知识、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会同卫生、食品监管等部门,有计划地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培养一批专(兼)职公共营养师和学生营养指导员,根据学生身体、年龄与心理、生理发育等特点和要素,对食堂菜谱进行合理安排和搭配,增加学校食堂食物的花色品种,均衡营养配置,为学生营养改善提供保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营养计划;实施现状;问题;对策

819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650-02

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是中部和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仍然较低,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健康状况相对较差。自2011年起,我国开始在各个农村贫困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但是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现状来看,其仍然存在食品营养、食品安全及资金使用等问题。因此,如何优化营养改善计划,提升农村地区学生的健康水平,成为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难题。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现状

1.1营养餐供应内容与形式营养改善计划针对的是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涉及范围较广,人数较多,所以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必须因地制宜,依据农村地区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良好的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供应形式主要以午餐、加餐、课间餐等,而供应食品必须以牛奶、鸡蛋、水果及蔬菜等为主,禁止以乳制品、保健品代替。

1.2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标准从营养改善计划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每个学生每天均效用3元的营养补助金。同时自2011年10月开始,将每天生活补助金提高1元,小学生每天生活补助金达到4元,中学生每天生活补助金达到5元,而小学生每天营养补助金达到7元,中学生每天营养补助金达到8元,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需求。

1.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投入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改造计划的重要组组成部分,能够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学校的餐饮设施。从改善计划资金投入情况来看,共计投入169亿元,大部分用于建设食堂。而自2011年至2013年,政府又相继投入大量资金,让每所学校都有食堂。同时学生水费、电费及煤气费等公共开支,食堂人员薪酬也由政府承担。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问题

2.1通过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目的向学生供应健康、营养的食品,以改善学生健康状况。本文就对农村义务教育224740名初中学生,107003名小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调查发现,224740名初中学生中,有68名学生出现消化道系统疾病,有164名出现呼吸系统疾病;107003名小学生中,有32名学生出现消化道系统疾病,有78名出现呼吸系统疾病,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学生饮食营养健康状况相对较差。

2.2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物摄入量达到建议量的百分率调查情况来看,食物分类主要包括粮谷类、蔬菜、禽兽肉、鸡蛋、豆腐、牛奶及植物油等,而学生实际摄入量与推荐摄入量存在很大差异,达标率仅在0.61%至3.26%间,表明学生食物摄入量严重不达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未得到有效落实。

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策

3.1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不可忽视的问题,也是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要求每个试点学校都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以规范食堂工作人员行为,及时发现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让社会大众都能够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督。资金安全也是影响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求试点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对资金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定期对资金账本及学生用餐情况进行有效监察。

3.2推广先进性的营养餐供应模式自营养改善计划开展以来,各个地区出现了很多先进性的营养餐供应模式,值得其他试点地区借鉴和学习。例如,吉林某农村地区学校周围有空地,可用于种植蔬菜,不仅能够为学生提供绿色安全的蔬菜,同时能够丰富学生劳作知识,锻炼学生的身体。又如,广西省某学校主张让学生自主取餐,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吃饱,同时避免食物浪费现象的产生。再如,山东省某学校采取联体式的营养配餐,在解决学生午餐同时,能够降低营养配餐费用。

3.3有效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由于每个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生活水平、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均有所不同,所以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际营养健康状况作为依据,供应不同的营养套餐,同时加大营养教育,让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营养配餐食物分类主要有:①主食,主要包括馒头、包子、花卷、蛋糕等;②鸡蛋,每日每餐供应一个;③汤水类,主要蔬菜汤、肉丝汤、银耳汤、豆浆及牛奶等;④水果,主要包括苹果、香橙、橘子、香蕉等。在学生用餐过程中,学校领导及教师必须到场监督,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吃到营养餐。笔者自就某学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发现,通过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后,学生们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男生生长迟缓率在2.23%至42.86%间,轻度消瘦率在1.79%至28.57%,中重度消瘦率在2.91%至14.29%间,非营养不良率最高可达到91.96%;女生生长迟缓率在3.43%至22.22%间,轻度消瘦率在4.49%至6.56%,中重度消瘦率在2.93%至8.19%间,非营养不良率最高可达到100%。而从学生食物摄入量达到建议量的百分率调查情况来看,学生实际摄入量与推荐摄入量差距明显缩小,达标率也有所升高。

3.4注重政府与社会公益组织间的合作社会公益组织在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求政府应多与社会公益组织进行有效合作,以让农村贫困地区的学生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有效解决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需求问题。例如,广西省区马山县提出的“多方合力”方案,即中央政府提供3元的营养补助金,地方政府提供水电、食堂、厨房等基础设施,而社会公益组织则提供厨具,并再提供1元的营养补助金,而学生家长则承担食堂工作人员。这种以政府作为主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的合作模式,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有效改善了学生健康状况。

参考文献

[1]刘新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问题分析[J].基础教育研究,2012,11(14):98-99.

村食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6

福贡县地处怒江大峡谷中段,集边疆、民族、宗教、贫困和高山峡谷为一体,从2012年至今,上级有关部门先后为福贡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 201.87万元。在此基础上,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对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营养费,县政府按每生每年600元(从2014年11月起,每生每年调至800元)的标准补齐,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在校生全部同标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福贡县成立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涉教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处理“计划”实施工作的日常事务。

福贡县委、县政府结合福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制定了《福贡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及主要责任人。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预案,确保安全。根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县情和学校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和各学校健全和完善了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论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卫生专家巡查各学校,通过现场指导、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指导各学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师生和餐饮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因地制宜,科学供餐。结合福贡自身实际,采取“牛奶+X”的供餐模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福贡所有寄宿制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部分不住校的学生也在学校吃午餐。但福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食堂条件还比较落后。为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生就餐条件,福贡县多方筹措资金,本着节俭、安全、卫生、适用的原则,对县内16所学校的食堂进行修缮、改造,2014年在县级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了50万元,购置学生食堂设备。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福贡县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学校好的做法,取得了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大力支持。各学校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各学校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了舆论保证。此外,福贡县多次举办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营养指导培训班,邀请牛奶厂家营养专家进行科学饮奶知识培训,指导试点学校食堂设立营养餐供应窗口,选择合适的供餐形式,制定营养丰富、味道可口的营养餐食谱。

为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依据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福贡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学生饮用牛奶”洽谈会,就牛奶供应问题与厂家达成一致,并签订供应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