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工作安排范例6篇

每日工作安排

每日工作安排范文1

(一)每月一次政治学习,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为学习日。

(二)机关学习实行点名制度,有事外出要事先请假。

(三)安排讨论谈体会要踊跃发言,专题学习要进行必要的考核。

(四)机关学习具体由机关支部负责,形式上归口学习或集中学习相结合,单独组织学习或随中心组学习相结合。

(五)党委中心组学习按拟定的计划执行。

(六)除机关组织政治学习外,各办公室要每月安排一天时间学习,重点做好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和工作研究,并做好学习记录,以分口考查。

(一)机关考勤实行常规考勤和去向考勤。

(二)常规考勤按日进行,由各办公室负责,由指定人员记载,月底汇总交文书(事业单位交会计核算中心),按月公布,年终总公布。因病因事请假的,应由分管领导批准,以便查记载;全年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的,年终奖金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去向考勤分楼层分块实施,每日由机关工作人员标示去向,上墙公布。

(一)镇机关大院采用值班办法,实行办公无休日,确保休息日有人接待、处置应急问题。镇主要领导负责值班的检查督促工作。值班人员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双休日值班,每班安排7-8人,由1名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带班;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长假作适当调整,并安排镇主要领导值班。在外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担负起日常接待及各项事务工作的处理,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汇报,并通知承办人员迅速到场处置。日常接待情况,上班后及时向领导作好汇报。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位值班,要做好调节工作,确保人员到岗。

(四)作息时间按照日常上班规定执行,午休时间不得断人,安排好值班。

(一)机关大院晚上值班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每班二名,按规定时间到岗,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的,自行协调,但未交好班,造成空档的,应由轮值的同志负全面责任。

(三)晚上值班应作好安全检查和值班记载,凡发生失窃事故的,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一)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节假日加班时间每月不超过4天。

(二)严格实行加班安排制度,由各条线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所分管部门人员加班,并填写安排表。

(一)实行机关事业干部联村(居)、联贫困户,机关事业党员干部联支部,镇三套班子成员联企业制度。

(二)机关干部每月到所联村、单位、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不少于三次。

(三)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

(一)机关卫生工作由机关事务主管,卫生办负责督促检查。

(二)机关公共区域卫生安排保洁公司保洁;办公室由机关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卫生工作,机关干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办公室,打扫卫生。

(三)每季搞大扫除一次(重大节日前的卫生大扫除除外),每次由卫生办进行检查打分,并公布。凡抽查成绩不到90分的办公室,必须返工。

(四)各办公室平时要注意搞好室内环境卫生,卫生办经常督促,抽查评分,年终进行综合公布。

(一)各办公室实行每周一次碰头会制度,讲评和部署工作。

(二)各办公室对其工作人员和下属部门,实行每季一次交流制度,强化检查督促机制。

每日工作安排范文2

小童于2009年8月进入上海某金店从事营业员工作,于2012年6月离开。2012年7月,小童申请仲裁,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双休日加班工资26452元在内的八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仲裁委员会和一审法院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10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双休日的加班工资在内的四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该案中,小童虽然存在休息日工作的情形,但小童实行“做一休一”、日工作时间为11.25小时的工作制度,即金店安排小童在休息日工作的同时实际上也已经安排小童在周一至周五期间进行了补休,而补休的时间也已经超过小童在休息日工作的时间,故二审改判金店无需支付小童休息日加班工资。

关注一: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就不算加班?

我国劳动领域主要存在两大类工时制度:一类是标准工时制,另一类是特殊工时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这两种工时制度在计算加班时间上存在很大的区别。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标准工作时间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如果本案中的金店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尽管小童每周工作时间未超过40小时,但是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也算加班。

综合计算工时制则是按照一定周期如周、月、季、年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加班。

怎样判断小童的工作时间是否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呢?周工作时间速算方法为:周工作时间=(全周7天×工作周期内天数×每天工作时间)÷工作周期天数。如“做五休二”的职工,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一个工作周期为7天,每天工作8小时,周工作时间=(7×5×8)÷7=40小时。

小童是“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小时,周工作时间=(7×1×11.25)÷2=39.38小时,未超出40小时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如果本案中的金店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则小童属于正常工作,不算加班。

正因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加班上的特殊之处,所以法律规定,企业如果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制度,需要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批准。

从本案看,小童所在岗位显然没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否则也不会发生加班费争议。由于金店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而小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8小时,所以劳动仲裁和一审法院认定小童存在加班,要求金店支付加班费。

但是二审法院认为,即使小童存在加班,金店已经安排小童在周一至周五期间进行了补休,补休的时间也已经超过小童在休息日工作的时间,故改判金店无需支付小童休息日加班工资。总而言之,本案虽然改判了,但是并没有否认金店安排小童加班的事实。

有人说,既然未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只要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用人单位也可以不支付加班费,那么为何还要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呢?话不能这么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尽管金店安排了小童补休,可不再支付加班费,但是并不等于其用工行为合法。本案中金店安排小童“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小时,显然属于违法超时加班。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法专家、上海一中院高级法官郭文龙认为,本案二审判决将当事人利益与国家行政管理规范分解来看,体现了管理性规范与效率性规范相区别的原则。但是本案中金店违法超时加班,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本案中金店虽然未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但是金店的“做一休一”毕竟是一种制度性很强的工时安排,而且安排职工补休的时间也已经超过其在休息日工作的时间。而现实中很多单位需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灵活安排作息时间,计划性不强,最近任务多了就多做几天,任务少了就少做几天。如企业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工时制,在这一年里可以安排员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包括可以先集中休息,后集中工作,但如在标准工时制下的这样安排加班和调休,很容易产生争议。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所以用人单位必须规范用工,应当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还是要依法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

关注二: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如何支付加班费?

本案中金店安排小童“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个小时,如果实行了综合计算工时制,小童则不算加班,但是即使实行了综合计算工时制,如果小童实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还是要支付加班费。这个加班费应当如何支付呢?

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即另外支付150%的工资报酬。

【相关案例】 小张在一家公司里当保安,每月工资2500元,每工作4天休息1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做四休一”的小张应有加班费吗?

小张的周工作时间=(7×4×8)÷5=44.8小时,44.8―40=4.8小时,即每周超过标准工作时间4.8小时。

小张的月工资为2500元,小时工资计算方法为:2500元(月工资)÷21.75天(月平均工作日)÷8小时(每天工作时间)=14.37元,单位每周应另外支付给小张加班费为14.37×4.8×150%=103.46元。

关注三:“做一休一”在节假日工作有加班费吗?

本案中金店安排小童“做一休一”、每天工作11.25个小时,由于单位在周一至周五期间给予其相应补休,补休时间也超过了双休日工作时间,所以无需向小童支付加班工资。

但是如果金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小童工作,单位不能安排其在其他工作时间补休,而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使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也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案例】 王某于2011年4月1日进入上海某服装销售有限公司从事服装销售工作,上班地点在上海某百货公司。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实行做一休一轮班制,工作时间参照百货公司开店和关店时间,每天工作10.5个小时,轮到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也不休息。王某的岗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至2012年8月,由于该服装销售公司一直没有依法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自入职以来,单位也一直没有向其发放加班工资,故王某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补发加班费。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王某无奈诉至劳动仲裁。

每日工作安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深入排查整改为载体,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逐步形成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标准和目标

按照“八个一”工作标准,努力实现“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达到每个学校都有专门处室、专门人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火灾隐患得到排查整改,学校师生受到宣传教育,全面实现学校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个一”工作标准:完善一套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一个排除整治领导组织,组建一批专兼职排查整治队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印发一份消防安全自查标准,建立一套排除整治台账,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板,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

“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排查整治覆盖率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各学校、幼儿园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管理组织,明确本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检查巡查制度。学校、幼儿园各个部位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并作好记录,每周进行汇总。学校、幼儿园每个月都要组织开展全校、全园范围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每个季度都要对辖区学校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或抽查。二是整改移交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报辖区政府和公安机关。三是宣传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对全体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省教育厅要求纳入课堂教学,并积极参加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辖区学校、幼儿园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或火灾隐患排查的专兼职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三)做到“七个必查”。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七个必查”:一是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学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是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必须做出水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进行主备电源切换及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必须报经测试。四是必查建筑内部专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阻燃制品及阻燃标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五是必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位并持证上岗。六是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七是必大隐患是否按要求彻底整改并销案。

(四)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学校建筑,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立即进行整改。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改阶段(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开展“清剿火患”活动,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彻查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每日工作安排范文4

关键词 时间管理;变电站;google日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7-0221-02

1 概述

随着变电站实行“无人值班“及集控中心管理模式的逐步实行,集控中心的工作范围及性质发生了不少变化,日常及临时工作不断增多,经常会导致该交的文件不能及时上交,工作不能高质量完成。本文就集控中心的工作进行分类并使用Google日历进行适当的排程,并短信提醒工作负责人,保证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2 集控中心工作分类

目前本集控中心实行的是“两班倒,上四休四”的值班模式,就是将中心人员分成两班,每个班上班4天,然后休息4天,不停轮换的模式。集控中心的工作可分为周期性工作和非周期性工作两种。

周期性工作可以按周期(每年、每季、每月、每周、每期班及每天)进行分类,如每月月底统计两票,每月1号进行完成上月报表,每期班进行技术分析、安全活动等。

非周期性工作可以再分成两类,一类是可以事先安排的工作(至少提前一天);一类是临时工作。

事先安排的工作如工作票办理、工作监督、上级安排的不紧急任务(如在**天前检查开关的门锁是否正常等)。

临时工作如事故障碍处理、上级布置的紧急工作(如今天下班前统计中心所有人员的子女情况)。

从上面所列的工作可以看出,集控中心每天要处理的工作很多,其中周期性的工作周期分类多,有每天、每月、每期班(每四天)等,很难记忆及安排,当某天的临时工作突然增加,极容易导致工作难于按时按质完成,不但影响集控中心的各项工作进度及人员士气,更可能威胁变电运行的安全。

3 时间管理的几种方法

3.1纸质表格

将各项周期性任务按周期列成表格打印在纸上,并张贴在显眼的位置,每天值班负责人对照表格进行周期性工作的安排。这种传统方法的优点简单,查看方便。但它更改任务麻烦,需要重新制作并打印。同时当临时工作多时,值班负责人也很可能忽略了表格的存在,导致错过了当天的任务。

3.2 Excel电子表格

纸质表格的电子版本,将各项周期性任务列在Excel表格上,每天值班负责人对照表格进行安排。可以在此基础上使用公式及VBA编程使电子表格只显示当天的任务及进行提醒。这种方法更改任务比纸质表格简单,并初步具备了提醒的功能。但它需要经常找开EXCEL电子表格进行查看,值班负责人容易忽略。

3.3使用专门的提醒或日程软件

将周期性任务及事先安排好的任务输入到专门的提醒或日程软件中,当设定的时间到达时自动提醒。这种方法更改及查看任务方便,而且除临时工作外,其它所有工作都可以加入,提醒功能也较强大,但当任务委派到多个人时,难于提醒到人。

3.4网络化的日程工具

将周期性任务及事先安排好的任务输入到专门的提醒或日程软件中,当设定的时间到达时自动提醒。这种方法相对于单机的日程软件,提醒功能强大,可以共享任务,并提醒到人。

4 基于Google日程的变电站时间管理实施

4.1背景

集控中心值班人员电脑使用不固定,不能保证一人一台电脑,同时也没有个人的OA系统,工作委派使用口头、电话等方式。

4.2实现效果

将除临时工作外的所有工作输入到google日程中,并设置好周期及计划完成时间,将任务委派到个人后,工作负责人在任务计划完成前一个小时收到任务短信提醒。

4.3实施步骤

4.3.1注册Google账户并与手机绑定

为集控中心及每一个值班人员注册一个Google账户,如同事A申请一个“同事”的账户,同事B申请一个“同事”的账户,并将每一个账户与同事手机进行绑定。在”设置-移动设置”中进行手机号码验证,收到验证码后确认即可。

4.3.2建立日历

在集控中心账户上建立一个名为“工作日历(集控中心)”的日历,并为所有值班人员各建立一个名为“工作日历(***)”的日历。如同事A,就建立“工作日历(同事A)”日历。这样集控中心账户就是会有N(值班员数)+1个日历。

4.3.3共享日历

在各个日历的设置项里,将日历共享给相应的人。如“工作日历(同事A)”的日历共享给同事A的Google账户(同事);同样“工作日历(同事B)”的日历共享给同事B的Google账户(同事),“工作日历(集控中心)”的日历共享给所有同事的google账户。

4.3.4设置提醒

在集控中心账户及各值班人员账户的各个日历里,在“设置-日历设置”页面将提醒方式设置为“SMS通知”,提前1个小时提醒。

4.3.5设置任务

按照任务的委派情况及周期在集控中心账户里设置任务,在设置时间到来前的指定时间,Google会自动发送短信,将提醒信息发送到用户手机上。如任务A是每周一进行“开关气体检查工作”,此项负责人是同事A,那就在“工作日历(同事A)”的日历上建立“开关气体检查工作”的任务,设置为周一12点前,并设置周期为一周即可。如任务B是后天要上交“开关统计报告”,负责人是C,那就在“工作日历(同事C)”的日历上建立“开关统计报告”的任务,设置为周三12点前,并设置周期为一次性。如任务C是明天“交接班”,提醒所有人员,那就在“工作日历(集控中心)的日历上建立“交接班”的任务,设置为周二3点前,并设置周期为一次性。

4.3.6维护

当需要增加、删除或更改任务,只需要在相应的日历上操作即可。当周期性的任务只是某次要更改或删除时,可以选择只更改此次任务,其它任务仍将按周期提醒。

每日工作安排范文5

10月25日,备受关注的“古驰(GUCCI)虐工事件”终于有了令双方满意的结局――“古驰中国”与古驰深圳旗舰店的8名前员工达成了和解协议。

古驰深圳旗舰店备受争议的行为之一,是所谓的“点数时间不算加班”。据介绍,古驰深圳旗舰店实行“综合工时制”,上一天班轮休一天,一天的工作时间大约为10个小时,但每晚10点下班后,员工们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点货物到凌晨两三点钟”,因为这样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计算加班工资。

下班打卡后的“点数时间”,果真可以不算加班吗?当然不行。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员工清点货物是执行店里规定,理应视为店里安排的工作,一天的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一律应作为加班处理。

也许有人会说,古驰深圳旗舰店实行的不是标准工时制,而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根据《深圳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半年、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法律规定的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即2000小时。上一天班轮休一天的工作时间为:〔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2=177天,每天工作10小时即1770小时。

也就是说,如果施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总的实际工作时间还未达到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那么再合理延长一定时间用以清点货物等,的确可以不作为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但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而古驰深圳旗舰店恰恰没有报批。

古驰深圳旗舰店因在执行工时制度上的不规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个教训可谓其他用人单位的前车之鉴。

如何界定西铁城代工厂的“工间休息”?

就在古驰深圳旗舰店员工为“点数时间”与店方争得不可开交之际,一位西铁城代工厂的员工也在为补发“工间休息工资”而据理力争。

2011年10月26日下午,位于深圳宝安区的冠星精密表链厂大门上方悬挂着白底黑字的横幅,上书“还我血汗钱”,工人们已经停工。据了解,自10月17日起,该厂1000多名工人参与了停工。停工工人提出了补发工间休息时间工资、提高工资待遇、厂方足额缴纳社保等多项诉求。

自2005年至2010年10月期间,冠星厂安排了每天40分钟的工间休息时间 (上下午各15分钟,晚上10分钟),这段时间没有给员工算工资。员工要求对5年来这段时间的工资进行补偿。该厂每月休息4天,平常每周六照常上班。在有货做的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达到12个小时,加上工间休息时间,达到近13个小时。后来才改为每个月加班时间在80个小时以内。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40分钟的工间休息是否应计入工作时间?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劳动部政策法规司、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编著的《释义》一书中,对《劳动法》第38条的释义中指出,“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是指职工在每日的工作岗位上生产或工作的过程中的工间休息和用膳时间,又称间歇时间。工间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因工作岗位和性质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休息1至2小时,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间歇时间一般于工作4小时后开始,不算作工作时间。有的岗位由于生产不能间断,不能实行固定的间歇时间,应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用膳时间。有些单位实行工间操制度,即在上午和下午各4小时的工作时间中间,规定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一般在工作两小时后开始,这种工间操时间与间歇时间不同,计入工作时间。 ……”

我国对间歇时间是否作为休息时间尚无法律规定,冠星厂40分钟的工间休息是否应计入工作时间,应由企业与职工双方约定,或通过集体合同、企业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一般不能作为休息时间,而应作为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特定工作岗位的性质结合职工就餐时间段的自由支配度,如果冠星厂生产工作不容间断的,当班员工相互调剂在工作中就餐、茶歇,此类短暂中断的就餐、茶歇时间,即使被约定或者规定为休息时间也是不合理的,这些工歇时间都应算作工作时间。

周末员工放弃休息参加培训算不算加班?

现实中除了企业“打卡前后时间”、“工歇就餐时间”外,“周末培训时间”也是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又一“灰色时间地带”。

会计张欣和女友明子相恋多年,两人每个周末都要约会见面。最近,明子发现张欣对自己的约会安排都迟疑推脱,难道他变了心?

这天,明子又和张欣说起周末的安排,可张欣还是说单位有事。有什么事呢?明子不放心,偷偷跑到张欣单位一看,果然会议室里张欣和一帮人坐在下面,台上幻灯片上写着新税法培训讲座。明子这才放心。第二天,明子追问张欣,昨天单位是培训吗?张欣刚说是,明子马上又连珠炮似的问他:“为什么要利用双休日培训呢?双休日是法定休息日,你完全可以拒绝去。或者单位可以安排在工作日培训,不是吗?如果是加班,那加班费在哪里呢?”

张欣带着这个问题去问人事部经理,经理的回答很干脆:“培训不算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道理。你年纪轻轻,怎么如此计较呢?”公司安排员工双休日参加培训,算不算加班呢?加班的特征主要有三点,一是用人单位要求工作;二是工作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三是在标准工作日之外。

张欣在周六上午进行培训是公司统一安排进行的,不是自己主动报名参加的。培训内容也与工作相关,尽管加班是为用人单位创造利益,但这种利益可以体现为很多形式,如提高生产产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员工素质等。案例中公司的这种培训学习,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以便于更好地为公司创造经济价值,这实际上也是正常工作的延伸,符合加班的主要特征。

每日工作安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意识,重点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做到固化责任,铁腕整治,强化机制,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发生率,全力维护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落实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不留死角,不存侥幸,切实保障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府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府办《关于吸取南山区“2•27”火灾事故教训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的精神,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设施设备、教育教学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设施安全合格验收制度和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1.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校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排查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校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落实从校长到每个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

3.各学校要依法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4.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校长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校长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

5.各学校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3日前和下一年1月5日前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详见附件)立即上报,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区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1.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2008年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各区教育局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对履行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结合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首先从自身查起,认真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一岗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2.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检查。各区教育局要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深教党[2008]12号)的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建设、校园消防安全、建筑设施安全、饮食卫生、校车与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内容,突出重点,定期对所属学校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

3.严格落实各项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凡未按规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学校,政府举办学校的校长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坚决落实各级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学校,要同时追究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点追查组织领导是否得力,防范和保障措施是否到位,监管人员是否履职等。对,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给予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理。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收集归档工作。

4.进一步提高学校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加大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一是督促学校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三是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暂时无法整改的学校,由教育部门责令停办;四是未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学校,实行领导约谈、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对各级教育部门因检查督促不力而导致学校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今年内全面建立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本辖区所属每所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的情况;相关部门对学校检查的情况;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五落实”以及整改销号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对于学校周边存在的事故隐患,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档案,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由当地政府组织整改。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区教育局、学校要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全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隐患情况必须依时、准确逐级上报。二是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三是公开制度。各区教育局要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信息,给学生及其家长以知情权和避险权。四是举报制度。发动学校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演练。通过校报(刊)、板报、横幅、警示牌、班会等,对广大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家长座谈会、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发挥家庭在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各学校以“珍惜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组织观看《火海逃生》等安全教育影视片,举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广告语征集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至5月15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发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参与“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整改;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吸取南山区“2•27”火灾事故教训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5月10日前制定本辖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将学校或本单位自查、教育部门检查和落实整改措施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巩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市教育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提高对“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积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内容,分解任务,严格分工,落实职责,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实行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