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范例6篇

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

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1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实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力量,广东省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组织部决定向全市公开招聘9名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聘党建指导员9人,具体见《越秀区2018年上半年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一览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

    (二)遵纪守法,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广州市常住户口(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可放宽为非广州市户口)。男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的附加条件;

    (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八)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网站: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2、报考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9:00至1月16日晚上24:00。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证件电子照片。

    4、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单位的职位,报名时请注明是否同意调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于报名后第二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1月19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7、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才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内容涉及党务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小申论。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4、笔试成绩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00开始在原报名网站查询。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越秀信息网(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及越秀党建网(yxdjw.org.cn)的“最新公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5的比例确定(如开考人数少于5人,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签名确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2、资格复审地址:报考职位所在用人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越秀信息网及越秀党建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符合面试条件人数少于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越秀信息网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的各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职位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越秀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二)资格复审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2

一、*年通信学会基本发展情况

*年*通信学会发展会员264名,发展高级会员55名。举行大型学术讲座4次,出版刊物12400册,发放光碟3000盘。对400多名通信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二、现就今年以来学会几项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年3月15日至16日成功召开了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肯定了学会自*年2月以来第四届理事会在学术交流、科普、为会员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年学会的工作思路,主要是办好学术交流、开展科技进步奖、办好网页、加强秘书处建设等方面。

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4人组成的第五届理事会,经理事会选举,赵国玉为理事长、加帕尔·热西丁为常务副理事长,崔如锋为秘书长。

代表大会的同时,召开了学术秘书、联络员大会。大会总结了一年来开展的学术活动经验,表彰了43优秀学术秘书、联络员。学术秘书、联络员队伍是*建立的,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在调动会员参加学术活动、收缴会费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使学会的活动具有了组织基础。

在代表大会期间,邀请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杨泽民做了《中国信息通信业有关问题的思考》的学术报告。杨泽民院长的报告向听众揭示了我国电信业向NGN发展的趋势;展示了信息化为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美好景象;预测了移动通信业务功能的使用方式。杨院长的报告得到代表的热烈欢迎。

2、4月30日,为纪念第38届世界电信日和首届世界信息社会日,学会与北邮校友会联合举办了学术报告会,邀请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吕廷杰教授做了《3G与电信企业战略转型》的报告。吕廷杰教授针对电信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2G向3G过渡,以及下一代通信可供选择的3G和wimax两种发展途径,向电信提出的战略转型的挑战。吕教授就电信市场的竞争格局、运营方式、营利模式等向听众公布了新的研究成果。

3、6月12日,学会与互联网协会联合举办了学术报告会,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方滨兴教授做了信息安全的报告会。方滨兴教授就网络空间的威胁来源、威胁网络空间的模式及其防范手段、信息安全的定义和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框架的保障等方面作了精彩演讲。我区各大电信运营企业的代表约240余人听取了报告。

以上三次报告,除了到会的各会员单位代表听讲外,学会还制成光盘1800张发到分布在全疆的会员单位,希望使高价值的报告让更利多的会员分享。

4、经过筹备申请,获得自治区科技厅批准设立了“*通信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进步奖是国务院规定可以设立的社会力量办奖的组成部分。学会设立科技进步奖,将为鼓励行业内的工程技术人员创新,培养创新人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5、年初学会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了16名工程技术人员达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通信管理局,也获得信息产业部的批准。

6、为移动公司评审初级职称189人,其中助理工程师187,技术员2人。

7、7月和8月,《西部通信与农村信息化论坛》《西部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召开,借此良机,通信学会编著了《西部通信与农村信息化论坛专家演讲专刊》,印发1000本,并把在西部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上专家的学术报告,制成光碟1*张,发往全疆会员单位。

8、8月对移动公司申报的第一批中级职称进行评审。

9、为了鼓励*通信工程人员对理论研究做出的贡献,更好的促进《*通信》论文质量的提高,*年7月31日*通信学开展了*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此次活动截至到9月15日,共评选出优秀论文12篇。

10、10月24日,遴选委员会对今年申报的高级会员进行遴选。委员会根据新的高级会员入会规定,对这次申报的高级会员按程序进行了遴选。最终,从申报来的33名人员中选出了17名符合条件的高级会员。

11、11月10日,学会举行了组织咨询委员会和秘书处会议。会中首先,根据专家遴选意见,对专家委员会的专业进行了新的分类,并对第三届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了遴选。第二,评选出了优秀学术秘书、联络员。第三,宣布了调整后的遴选委员会,讨论并通过关于高级会员遴选办法。汇报了高级会员遴选的情况和结果。

12、11月28日,学会组织的全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06年上报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13、12月对第二批移动公司申报中级职称的员工进行评审。

14、为配合做好通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和实施通信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承担部分应考人员和接受继续教育人员的培训任务的需要,学会正在筹建师资队伍。

15、*年《*通信》四期杂志都按期进行了出版。

从今年的总体工作来看,今年完成的工作比较多,主要重心放到了学术交流和职称评审的工作。原定于第四季度召开*年年会。年会以通信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基础,将邀请中国通信学会专家到会,由于时间的原因没办法在今年进行了。联络员会议,也将要放到*年1月份。

三、*年的工作计划

(一)学会拟于第四季度召开*年年会因时间原因没有进行。年会承载着为会员搭建创新成果交流平台的重要任务,因此在*年年会一定会按期举行。

(二)为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学术秘书和联络员参与学会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一种良好的学术交流氛围。*年将召开学术秘书。联络员大会,会上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学术秘书、联络员进行表彰,同时对*年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的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办好学会期刊和网页。《*通信》承载着交流经验体会、传达行业信息的任务,期刊将会要从提高选文的质量、编辑的质量、平面设计和印刷质量上下功夫。*年的《*通信》将进行全新的改版,更加能体现我们通信行业的时代感要求,为我们广大的会员服务。学会网页的网页除了现在的学会要闻、工作动态、信息等,07年将增强会员与学会互动栏目,开辟BBS与我们会员和从事通信行业的人员进行探讨和交流。

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3

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力量,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泰人社发〔2016〕48号)精神,经核准,泰州学院决定面向市外公开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学院为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人数等要求详见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学院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9日18:30。

(2)报名者可登录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系统平台(rczp.tzu-edu.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经初步审核通过后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④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本公告之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用学术报告评价和试讲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学术报告评价和试讲均采取百分制,各按其得分的50%比重折算成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经备案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引进工作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86661696,联系人:魏老师、苏老师。

五、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0769699,联系人:王老师。

六、引进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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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泰州学院引进高层人才待遇.doc

泰州学院

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5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水利设施专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按水利设施管理相关要求执行,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年收入约4.9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双方缴纳的五险一金)。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

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或中专以上文凭人员,因汛期需要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

3、具有珠海市户籍;

4、具有初级电工证;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 2016年3月2日、3日 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1号楼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105室,联系电话:07567263616,联系人:谢先生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泵站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7)镇以上计划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8)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名时带上以上各类证书、证明原件现场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3月4日前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

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合同制职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2.zip

1、金湾区公开招聘泵站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专职网格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6

一、招考计划

2014年江山市计划考试录用63名公务员。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15名。上述计划中含检察官预备人选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

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衢州人才网(网址:)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部门和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中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以公告为准。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共青团江山市委员会文秘职位的,年龄具体要求见附件。

2、报考各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或法警职位要求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今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仍采取按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检察官预备人选以衢州市为单位设置职位。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江山市区中山路118号市政府6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604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5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体能测分评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予以递补,不足入围面试的,不再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体检程序和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其中检察官预备人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