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范例6篇

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

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1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二)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通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家和依法执政有机统一起来,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政为民、依法执政的意识,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通过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为我州扩大对外开放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和法治环境。

三、在不同层面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成效明显,,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结构的变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四、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宣传党的十七大届中、中全会、中央第五次工作座谈会、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律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活动,对照目标找差距,认真梳理总结,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2

一、总体要求

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法律八进”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机关单位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确保做到“六个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建立工作会议、信息上报、固定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工作简报、媒体报道、资料收集整理、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区普法办统一要求,征定教材和普法宣传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骨干培训和学习活动。积极参加“法律八进”的联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或参加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居”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依法诉求的法律意识。加强社居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社居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实施“六个一”工程,即每个社居建立和完善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全一个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在社居广播站开辟一个普法专栏,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建立法制图书角,每个社居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居民小组要培养一名“法制明白人”即法制义务宣传员。积极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制知识。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制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居民群众的义务咨询活动,为贫困弱势的居民提供法制帮助。重点抓好社居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争取用五年的时间普遍轮训社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大力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居民自治机制,引导广大居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服务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丰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逐步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制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途径和法制常识。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律进家庭”活动的实施,在家庭成员中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人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制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意识,自觉形成遵纪守法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各社居、相关部门要组织以家庭单位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把“法律进家庭”活动与评选“平安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活动进行有机的结合,使之产生良好的互动作用。

(五)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行为习惯。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法制教育。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六)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搞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各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学法制度。要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企业内部闭路电视,网络,广播,职工业余学法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七)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促其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意识,自觉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着力提高监管干警的法律素质,通过干警的言传身教,提高被监管人员重做守法公民的信心和自觉性。

(八)开展“送法进教堂”活动。开展为信教的群众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等活动,宣传《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宗教管理知识,从而增强反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抵制,反对活动以及同作斗争的能力。

三、具体要求

(一)“法律八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力量要共同参与。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律八进”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社居、相关单位,按照分工,既组织开展好单项活动,又要配合做好其他活动。

(二)各社居、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及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重要内容,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时一并考核验收。

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3

一、认真抓好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在全镇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要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员的作用。上半年组织镇普法宣传员深入各村居开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下半年组织到镇直单位开展《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八》、《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国圭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做好《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要抓好主题宣传活动。在“三八”维权周、二月二庙会、“3.15”消毒都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三下乡”活动期间,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加强宪法等重要法律和相关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三是要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固定宣传标牌,完善固定法制宣传栏的设施;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办好普法专题(专栏)扩大普法网络宣传,构建比较规范的镇、村居两级大普法平台。

二、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市、县有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落到实处。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全过程,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组织一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把《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学习纳入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镇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考试和闺中竞赛活动,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统一考试。今年的培训重点是《突发事件应对法》。二是要认真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落实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认真规范和有效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职能作用;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学校要切实保障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三是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制联络员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树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理念,建设法治企业,提升企业的竞争办。四是要抓好农民的普法教育。把着眼点放在提高法律意识和提供法律服务上,坚持开展“送法进村”、“送法入户”、送法到劳务工地。加强对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栏设施,及时更换内容,健全农村普法工作站,运用多种形式对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全镇每个村居要建立一名法治指导员,每个自然村庄要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五是做好培训工作。上半年举办全镇第三期“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有关单位普法骨干参加全县的培训活动。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的实际需求,开展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学习活动。

三、积极探索做好“法律八进”工作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探索做好“法律八进”工作,力求做到特色、有成效。一是要建立“法律八进”联运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每个单位要建立“法律八进”联系点单位,明确具体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探索特色普法。建立单位、村居、学校、企业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八进”活动示范点;各单位“法律八进”工作中至少有一项活动开展的有特色并作为典型经验对外推广。二是要把“法律八进”与常规工作相结合。重点宣传《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农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是法制课、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送法制文艺下乡、法制教育电影(专题片)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理性合法表达诉求。三是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利用省委、省政府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为契机,在每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建立一个法律图书柜;给每个行政村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在每个村居建立一个富有活动、能发挥作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农民群众解决涉法问题疏通渠道。

四、创新方式方法,培育典型单位和亮点工作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须问题,对还没有完成的难点工作,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责任,坚决整改,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启动。一是要认真抓好典型单位和亮点工作,在特色普法上有新突破。各村居、镇直各单位都要在重点对象普法、“法律八进”、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等主要工作上培育自己的典型,跟踪服务,培训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镇普法办将国强与其它部门的密切合作,认真指导企业办好员工普法学校工作,力争在人学规模、教材、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上有新的发展。二是要依托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平台,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上有新突破。要积极指导各个学校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规划,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创建“平安校园”相结合,与“禁毒预防教育”相结合,与“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相结合,与“崇尚科学、反对”相结合,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结全。完善全镇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第二课堂。三是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在依法治理上有新的突破。各地、各部门要树立普法工作成效最终惠及百姓的理念,把普法工作作为促进社会进步,提升文明程序的重大举措来抓,要创新普法手段,总结先进经验,抓好一批典型单位。2011年,全镇将重点培育5个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依法治企示范企业”;开展“学习用法优秀公务员、员工、农民、学生”和“优秀法制副校长”的评比活动。

五、扎实开展依法治镇工作,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汉行政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设法治政府。

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4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容易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四条科普是公益事业,必须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采用市场机制运作方式。

第五条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公众都应当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科普经费,完善科普设施,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审议科普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科普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八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应当组织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科普活动,协助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支持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基层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九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科普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科普教育,组织学生开展科学技术发明、竞赛、论文撰写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第十一条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加强农村科技培训,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城镇基层组织及社区应当根据各自特点和生产、生活、娱乐、健康以及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需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广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步增加;加大对社会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支持力度;扶持农业农村、欠发达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科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

各级财政安排的科普经费,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制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规范完善科普场馆、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应当建立科普场馆;乡镇、街道(社区)应当设置科普宣传画廊、橱窗、科普活动室等设施。

公共宣传栏和城镇户外广告,应当有科普内容。

有条件的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应当向社会开放,举办科普展览、讲座,提供科技咨询和培训;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应当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侵占科普场馆、设施。

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因基本建设和城市改造确需改变功能、用途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择地重建。

科普场馆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作他用的,应当征得主管部门同意,但一般不得超过十日;期满后,使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场馆的功能、用途,不得妨碍开展正常科普活动。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科普场馆应当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功能,对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活动应当优先安排,并给予减免收费的优惠。政府投资设立的科普场馆在科技活动周、科普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十六条科普类出版物、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普场馆和高校及科研机构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类公益活动的门票收入、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和工作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网络,提高科普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八条科普工作者的科普成果,应当作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加强对科普技术、理论研究的组织和指导,扶持科普作品的创作。科技计划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研究项目。

承担政府科研项目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应当撰写科普文章,宣传科普知识。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科普)活动周。科技(科普)活动周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系列科技活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以科普为名从事伪科学活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5

Xx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Xx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2006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09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2007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09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2007年、2008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Xx”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09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6

志愿填报

(一)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填报升学志愿(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除外),方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志愿在中考成绩通知后由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结合本人意愿,在指定网址(http://218.88.252.36:9026)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lszwh.cn)志愿填报入口登录,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9+3”免费中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8:00至6月29日18:00;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8:00至6月27日18:00。

(三)普通高中志愿与五年制高职志愿不得兼报,在普通高中的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4日24:00前在网上补填五年制高职志愿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四)志愿填报平台将对考生志愿信息实行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询和修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法查询和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为帮助考生熟悉填报流程及方法,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5月23日至25日将安排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五)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共设置八个批次。

提前批次包括三个类别,按照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学生、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本批次只设一个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学生及自主招收学生无需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包括三个类别,设为三个顺序志愿,按照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特色项目班计划、艺体特长生计划、一类模式计划。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和批次的录取。

第二批次为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除指标到校生、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计划外的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除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计划外的招生计划以及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次已录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空余学位的调剂补录。

第五批次为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六批次为彝区、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七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六)志愿填报须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及家长(监护人)自主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初中学校在对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指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考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招生纪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