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工作方案范例6篇

抽查工作方案

抽查工作方案范文1

__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国务院决定在20__年进行的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__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又一次人口调查。对于摸清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精神,为认真抓好落实,整体推进各阶段工作,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组织实施分别在5、6月份成立县、乡两级1人口抽样调查机构,整个抽样调查工作,在县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进行组织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全县的业务指导、培训及县级所负责的实质性工作;乡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完成本辖区调查各阶段工作。县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在7月份组织召开各抽中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会议,在调查摸底和登记阶段各召开一次调度会。二、部门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负起职责,统计局要做好调查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公安局要在20__年9月底前做好户籍人口、外来人口的核实,并配合做好现场登记工作;计生局要协助做好人口尤其是出生人口的核查;宣传部负责调查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局要做好调查经费保障工作;民政局要做好区域划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个体户的宣传动员工作;人事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司法、建设等部门也要抓好相应工作的落实。三、完成乡级调查区域图的绘制上报及各级抽样框的编制上报通过搜集统计、公安、计生的数据资料分别在20__年的3月、6月、9月完成乡、村、调查小区三级抽样框的编制和上报,并于6月份完成乡级区域图的绘制及上报。四、绘制抽中村委会区域图和调查小区图此项工作20__年7月至10月分两步进行,7至9月份绘制村委会和调查小区图,通过10月份的调查摸底对调查小区进行核实,完成最终结果。绘制地图前,召开各抽中乡镇及村委会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布置绘图工作。五、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在20__年10月至11月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广电局从10月1日起,要利用每天电视黄金时间播放调查口号,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10条,制作固定宣传栏3—5个;抽中乡镇要利用广播车进行流动宣传;各抽中村委会10月1日开始,高音喇叭一日三次播放宣传口号,书写永久性标语3条以上。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县所有被调查对象了解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为正式调查登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六、做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调此项工作必须在20__年9月份完成。选调过程中,县调查办公室拟定《关于认真做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选调的通知》下发各抽中乡镇,切实把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的高质量人员选调上来,力求调查队伍的精干高效。七、业务培训及试点20__年10月上旬,对乡、村两级所有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随后利用1天时间进行试点,检验培训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全部参培人员能够独立、准确完成调查登记。八、加强督查指导20__年10月组织调查摸底,11月1日—10日进行入户登记。在这两个工作阶段开始的头一、两天,县调查办公室将分头深入有关乡镇及调查小区进行实地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调查摸底、入户登记的高质量。九、完成登记质量抽查、验收、上报本阶段工作20__年11月11日至30日完成。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依据调查表,对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抽查结果报市。十、调查表的过录、汇总、编码、录入、上报从20__年11月15日至25日对调查表进行过录;11月30日前乡级将过录表汇总上报县,12月5日前县录入、汇总、上报市。11月20日至12月20日,抽调乡镇业务骨干会同县调查办人员,对调查表实行集中编码。05年12月至06年1月完成调查表中全部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及上报。十一、06年的各阶段工作,根据省、市安排进行。__县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20__年7月5日

抽查工作方案范文2

一、抽查产品范围

(一)监督抽查对象:

1、全市范围内合法煤炭生产(加工)企业;

2、全市范围内合法型煤生产企业;

3、全市范围内合法蜂窝煤生产(加工)企业;

4、全市范围内合法散煤销售企业(工业用煤);

5、全市重点用煤企业。

(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该“抽查对象”场所内生产、销售或使用的煤炭产品。

二、工作任务

煤油科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分局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产品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用煤企业煤炭产品质量抽检,配合查处使用不合格煤炭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各分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煤油科对本辖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型煤生产企业、蜂窝煤加工企业、散煤销售企业(工业用煤)等涉煤企业煤炭产品质量,开展监管工作。

三、抽查频次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辖区煤炭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际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查覆盖率100%。

(一)对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

(二)对型煤生产企业、蜂窝煤(加工)企业生产期间监督抽查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秋冬季时段(2021年10月—2022年1月)监督抽查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月1次,保供期间等重点时段,可根据工作实际相应增加抽检频次和密度;

(三)对经营工业用散煤的散煤销售企业,质量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秋冬季时段(2021年10月—2022年1月)不得低于每月1次;

(四)对重点用煤企业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密度为每月2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煤炭质量监管工作对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强化散煤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的组织、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处理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任务要求开展工作。各分局、相关科室要督促煤炭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规范和完善相关台账,实现煤炭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不断完善《煤炭生产经营主体台账》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抽查工作方案范文3

一、整治工作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以净化种子市场为目标,以规范种子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以查办种子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整顿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促进种子质量提高,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许可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监管,无证照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得到清除,制售假劣种子和未审品种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广告等依法得到规范,商品种子质量和企业销售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坑农害农案件和种子纠纷事件大幅度下降,种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整治内容

1、清除种子生产经营非法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证照,对于无证、租借许可证或原证有效期满未续办许可证从事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无照从事小包装种子批发零售个体户,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分支机构未按有关部门规定登记备案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企业资质条件已与申办时发生较大变化,明显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恢复完善的,及时报告发证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

2、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各级农委及其种子管理机构要组织力量,加大种子市场日常检查频率、范围。对种子经营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项目经营行为、经营侵权种子行为、经营未通过相应品种审定种子行为、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种子行为、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册、宣传条幅等广告虚假宣传种子行为、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责令并监督、指导其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各地要把种子批发商户和零售商户纳入日常监管,要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切实加强监督、培训和指导。

3、落实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保障用种安全。监督抽查是对种子质量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各级农委及其种子管理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检验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认真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做好种子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编办〔2006〕161号文件)精神,省种子管理总站及其种子质量分检中心负责省农委许可企业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市、县农委及其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本级许可企业及辖区市场商品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要提高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和覆盖率,对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商和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监督抽查覆盖率,在20*年要达到75%以上,到*年要达到90%以上。可采用种子质量单项与多项指标、大企业与小企业、生产场所与市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抽查,以增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监督抽查结果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应有作用。抽检质量不符合《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种子,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制售假劣种子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惩,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4、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督,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按照谁许可谁管理的原则,种子行政许可审核和审批机构按照管理层次分工,切实开展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获证企业是否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农委及其种子管理机构要积极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辖区两杂种子制种基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制种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制种基地、田间质量和生产档案的检查,对生产条件和技术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改进,问题严重且难以改正达标的,要及时作非种用处理并报告发证机关撤销生产许可证。对辖区企业从外地调入自行包装种子的来源、品种、入出库数量、质量检验状况严格审查监控,发现数量有明显出入、品种名称不符、质量达不到种用标准的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必要时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5、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保障社会安定。各地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企业联合打假,及时发现、查处大案要案,防止发生,保障社会安定。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重大种子案件上报制度,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查处种子案件要加强监督和指导,抓好种子案件结案案卷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办案者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重大活动安排

1、春夏播种子质量抽查活动。自20*年2月15日~3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春夏播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1)省农委20*~20*年许可生产的所有水稻、棉花种子质量抽查,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和真实性。纯度和真实性通过田间种植确定,棉花种子增加是否含转基因检测。具体抽查方案由省种子管理总站制定。

(2)市、县20*~20*年许可生产的常规水稻、棉花种子质量抽查,由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和真实性。

(3)外省许可生产、本省企业包装销售和外省企业*分支机构销售的水稻、棉花、玉米种子质量抽查,由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和真实性。

(4)无分支机构的外省企业在我省市场的水稻、棉花、玉米种子质量抽查,由市场所在地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抽查方案,针对重点品种组织抽查,企业抽检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75%以上。室内检测项目检测结果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纯度和真实性待田间种植结果出来后及时公布。

2、“春风·50”行动。自20*年3月1日至4月20日,在全省开展50天春季种子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按照整治内容,各县(市、区)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进行集中整治;3月下旬,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组织17个市种子管理机构分组互相督查。第一组:合肥、六安、滁州督查铜陵、黄山、宣城;第二组:阜阳、亳州、淮南督查巢湖、芜湖、马鞍山;第三组:蚌埠、宿州、淮北督查安庆、池州;第四组:巢湖、芜湖、马鞍山督查蚌埠、宿州、淮北;第五组:铜陵、黄山、宣城督查阜阳、亳州、淮南;第六组:安庆、池州督查合肥、六安、滁州。省种子管理总站派员参加各组。具体督查方案由省种子管理总站制定。

3、20*年5月、11月,种子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县(市、区)级集中清理种子案件,做好结案、归档工作,市级要抓好种子案件审理的督查、指导和案卷检查工作,保证案件审理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得当、结案及时、案卷规范。对于未依法办理案件和错案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4、秋冬播种子质量抽查活动。自20*年9月1日至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秋冬播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1)省农委20*年许可生产的所有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纯度通过田间种植确定。具体抽查方案由省种子管理总站制定。

(2)市、县20*年许可生产的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由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

(3)外省许可生产、本省企业包装销售和外省企业*分支机构销售的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由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

(4)无分支机构的外省企业在我省市场的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由市场所在地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抽查方案,针对重点品种组织抽查,企业抽检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75%以上。室内检测项目检测结果10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纯度待田间种植结果出来后及时公布。

5、“金秋·40”行动,自20*年9月21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40天秋季种子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按照整治内容,各县(市、区)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进行集中整治;10月中旬,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组织17个市种子管理机构分组互相督查。第一组:阜阳、亳州、淮南督查铜陵、黄山、宣城;第二组:合肥、六安、滁州督查安庆、池州;第三组:蚌埠、宿州、淮北督查巢湖、芜湖、马鞍山;第四组:安庆、池州督查蚌埠、宿州、淮北;第五组:巢湖、芜湖、马鞍山督查阜阳、亳州、淮南;第六组:铜陵、黄山、宣城督查合肥、六安、滁州。省种子管理总站派员参加各组。具体督查方案由省种子管理总站制定。

6、种子市场整治工作总结表彰活动。

(1)20*年4月25日前,各县(市、区)将春季种子市场整治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市种子管理机构,市农委及其种子管理机构要对全市整治工作认真总结、查摆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并将文字材料报省种子管理总站,省种子管理总站在4月30日前,将春季种子市场整治情况汇总报告省农委,并将有关情况通过报刊向社会通报。

(2)20*年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将秋季种子市场整治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市种子管理机构,市农委及其种子管理机构对全市整治工作总结的文字材料报省种子管理总站,省种子管理总站在11月10日前,将秋季种子市场整治情况汇总报告省农委,并将有关情况通过报刊向社会通报。

(3)20*年12月15日前,各市将全年种子管理工作总结材料和种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个人材料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年1月20日前召开全省种子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年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年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担负起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责任,层层制定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管领导要及时掌握情况,检查督促。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中行动不力、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当地种子市场秩序长期没有改变的有关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

2、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种子法》和我省关于种子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种子工作实行科学管理,严格做到政企分开,要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强化手段,保证经费,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原则,建立一支协调统一、相对集中、高效廉洁的管理队伍,彻底解决种子管理中多头管理、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种子管理机构要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品种管理、种子质量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市场管理和良种推广等方面,切实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

抽查工作方案范文4

关键词:技能抽查人才培养课程标准

为全面提升湖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湖南省教育厅于2010年正式启动了高职院校毕业生专业技能抽查,教育厅于每年的10月份,组织抽取全省高职的5个专业,并随机抽取有该专业的各院校的10%的毕业班学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排名,并向全社会公布,并做到与学校申报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结合,与学校专业建设水平评估结合。对对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学校进行黄牌警告,对无故不参加考试和第二次考试合格率仍不到60%的学校,取消该专业的招生资格。用学生的平均专业技能水平作为评价该院校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专业2014年和2015年被连续抽中两次。

1技能抽查的实施

工程造价专业的抽查项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三个专业方向,房屋建筑工程方向的技能抽查项目共三个核心模块,模块一:定额的应用;模块二:工程量清单编制;模块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公路工程方向的技能抽查项目共两个核心模块,模块一:公路工程施工图预算;模块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水利工程方向的技能抽查项目共四个核心模块,模块一:编制基础单价;模块二:编制建筑工程单价;模块三:编制安装工程单价;模块四:编制工程总概算。以工程造价房屋建筑工程为例,技能抽查标准题库题量97道,技能抽查每道题目的编写都是基于学生解题加答题时间为1至2小时设计的,每道题目都很综合,要参考查阅的资料也比较多,学生若对题目不熟练,知识掌握不牢固,在技能抽查考试监考很严格,高压,规范资料繁多的现场要完成题目的解答编制是很困难的。开设了工程造价专业的学校若平时不注重技能抽查题库的学习训练,抱有侥幸心理,等到抽查专业确定,被抽考学生的名单确定之后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内集中训练突围是不现实的,风险非常大。再者技能抽查本身对学生的培养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学校应以此为契机,将技能抽查融入日常教学与人才培养,形成一种常态,这样既能随时从容面随技能抽查,也较好的培养了学生的相关技能。具体如何积极应对,将技能抽查融入日常教学与人才培养,形成一种常态,我系工程造价专业做了以下尝试。

2应对措施

2.1适当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及修订课程标准

首先,适当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及修订课程标准。以我系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方向为例,通过分析《工程总价专业技能抽查标准》的开发目标和抽查内容,确定与技能抽查相关的3门课程为《工程建设定额原理与实务》、《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造价软件》,研究发现,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造价软件》的开设在第5个学期,造成一个矛盾的局面是,被抽中的学生在造价软件课程还未完成学习的情况下要去接受技能抽查考试中该模块综合技能的考核,所以将《造价软件》课程的开设时间提前,人才培养方案作出相应修订。在原有的课程标准中,加入技能抽查考试题库的相关标准,并融入课程教学中。

2.2编写印发技能抽查教材

以学校牵头,制定政策,组织编写技能抽查的教材,并编写好参考答案,技能抽查的题库是公开的,但没有参考答案,各专业以专业带头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师共同编写针对题库的参考答案,统一标准,确保技能抽查题库教学的准确性。该教材在相关专业学生大二开始学习《建设工程定额原理与实务》课程时就购买分发,作为课程学习的辅助练习书。

2.3多方式将抽查题库及标准融入到课程教学

将技能抽查标准融入到课程教学中。教师在技能抽查涉及的上述3门课程教学的课堂上将技能抽查的知识点、技能点作为教学重点,进行真操实练,并严格按照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系统地考核。具体方式一是以技能抽查题库的试题作为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相关知识点的学习由其扩散开进行教学,二是将技能抽查题库试题作为课后作业题,要学生在CRP空中课堂将作业上传,教师进行批改,题库的完成情况及进度一目了然,有据可查;三是,将相关课程的综合实训周实践课程的任务选取以技能抽查题库为载体,直接从题库中抽取编写。

2.4多方位考核

对学生技能抽查题库的掌握及相关标准技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把关,进行多方位的考核是切实可行的办法,一是将与上述与技能抽查相关的3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补考试题、毕业补考试题确定为从相应模块的技能抽查题库中随机抽取,在巩固学生相关技能的同时能很好的督促学生学好相关课程;在参加技能抽查前,学校先自行进行模拟抽查考核,及时总结发现问题,进行改进。

2.5组织技能抽查竞赛,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系部围绕技能抽查及技能大赛的考核点来组织技能抽查竞赛活动,制定合理的奖励措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与上面技能抽查教材的使用相辅相成,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通过实战比赛,一方面使学生专业技能得到提升与飞跃。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与兴趣,丰富其临场经验。

2.6重视技能抽考前培训工作

俗话说“临阵磨刀,不快也光”,技能抽考前的培训是非常关键的。将被抽中的学生集中起来培训,安排相关专业老师全天候指导,制定具体的课程表,展开技能抽考前培训工作。开展集中培训前,可以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摸底考查,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在培训前期,指导老师要让学生充分了解认识抽考方式、抽查的内容与要求、评分标准等。此外,指导教师还应传授给学生技能操作的诀窍和要领,强调测试时要注意的问题。培训中期,进行专项训练时,指导教师应尽量多的给学生提供上机和实操练习时间,让学生在操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学生通过自己的摸索或老师的帮助不断解决疑难问题,从而使学生所掌握的专业技能逐渐熟练。在培训后期,以技能强化训练来提高学生操作熟练程度和操作的规范性。同时开展内部抽检,针对被抽查同学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在后一阶段安排专门的针对训练。对基础差的学生,指导教师可以采用手把手、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指导。

3结束语

通过落实上述应对技能抽查的措施,使技能抽查形成一种日常教学常态,我院在2015年湖南省的工程造价专业技能抽查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证明上述应对技能抽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何进一步以技能抽查为契机促进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将技能抽查标准更好地融入课程教学是值得探索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万小华等.工程建设定额原理与实务[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14.

[2]何龙剑.应对高职数控专业技能抽查的措施浅析[J].科技信息,2015:154.

[3]刘丽群.基于专业技能抽查的高职旅游专业学生技能提升对策探讨[J].现代教育管理,2015:277-278.

抽查工作方案范文5

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统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国统字〔2019〕15号)和《鸡西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9〕22号)要求,我局制定相关事项,科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统计部门“双随机”工作。

一、建立“双随机”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国统字〔2019〕15号)和《鸡西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9〕22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4月7日建立了《鸡西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鸡统〔2019〕6号)。

二、建立并完善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建立并完善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从有利于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有利于营造依法治统氛围的角度,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明确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R&D资源清查、投入产出调查等重点统计调查的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办法,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另行制定。检查对象名录库以被检查的市本级或县(市)、区统计局相应专业名录库为准。

建立并完善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建立了统计执法人才库,将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人员队伍统一形成较全面的执法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被检查县(市)、区的执法人员不参与本县(市)、区的抽查),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四、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从2019年开始,在制定统计执法工作计划时,确定年度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任务数量以及其中随机抽查所占比重,其中2019年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不低于30%,今后要逐年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县(市)、区统计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

五、注重结果运用

鸡西市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对在检查或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在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及市局的安排部署,今年6-12月,分两批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为完成好此项试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根据市局方案部署,要求有关科室认真安排好随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市局的摇号抽签,检查对象抽中了朝阳区庄户乡一家气瓶充装企业,执法人员抽中了两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并由市局从专家库中选出两名行业专家,一起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正式开展了此项试点工作,执法人员及行业专家对北京绿氧天罡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气瓶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对现场气瓶充装情况、气瓶检验记录、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存在气瓶分区标识不清晰,有个别丢失;充装记录不完善,不准确;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被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三)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双随机”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北京市质监局表示,每月都会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目前北京市共有3.3万家生产企业,基本都已列入检查企业名单,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企业的1%。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说,目前各区共有670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检查。这种“随机”不仅选派执法人员是随机的,执法人员所属部门也是随机的,例如某区质监局的法规处工作人员可能也会被派去检查特种设备。同时,为了避免执法检查的不专业性,质监部门会统一对各区的执法人员统一进行综合培训。

抽查工作方案范文6

一、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查事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相关内容开展检查。

(二)抽查对象: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按一定的比例抽取。

(三)抽点为:建筑行业、餐饮行业、制造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执法人员:进行抽查的执法人员从县人社局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检查组。

(五)抽查时间和频次:从年初至年末、全年至少一次联合抽查。

(六)抽查方式。采取实地核查为主进行。由参加抽查人员,按照本部门监管职责对所抽取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事项记录在案。

(七)“双随机”方法: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计划,制定自己部门内部的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确保双随机抽查在系统顺利开展。

二、工作流程

(一)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全县用工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检查结果。抽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公布抽查情况。

(三)对在检查现场发现的不属于本职权监管范围其他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实施程序及要求

(一)公开透明。在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时要公开透明。

(二)认真准备

(1)实施抽查时要根据随机检查市场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的检查人员。

(2)检查人员要查询被检查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章程、财务报表和账簿、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三)严格程序。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要求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被检主体经营不规范时,要当场进行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在开展抽查过程中,可根据单位监管领域和重点监管内容,发起“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向市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五)做好检查结果运用。

(1)检查人员要综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等对被检查市场主体逐户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有:“未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办学行为涉嫌违反教育教学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