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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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方案

征兵工作方案范文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新时期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和深入开展军事斗争准备为目标,从国防建设大局出发,坚决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确保完成好年度征兵任务。

二、征集任务

今冬我县的征集任务按全县人口基数的万分之六进行分配,各单位征集任务数在市征兵办明确后分配。

三、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征集的主体对象。主要为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过程中,应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各级各类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二)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征集的年龄,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另外,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周岁。

四、征集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年8月2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和征集时间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征集工作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按照征兵命令和上级征兵会议精神,今冬征兵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兵准备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5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制定征兵工作计划,召开县乡两级征兵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搞好思想发动,组织开展征兵宣传活动,抽调体检政审人员并组织培训,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阶段:宣传、报名、初检、初审和确定上站体检对象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重点是搞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激发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热情;做好初检、初审工作,保证上站体检青年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阶段:新兵体检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4日)。重点是对初审初检合格的上站适龄青年,按照体检标准和体检办法组织身体检查,保证体检质量。

第四阶段:身体复查、政审、家访、定兵和新兵起运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0日)。一是做好身体复查,确保体检质量。二是加大政治审查工作力度。政审组要会同各乡镇政府、社区、公安派出所搞好县、乡、村三级联审,保证应征青年思想品德优秀、政治立场坚定、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做好走访调查工作。兵役机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接兵部队人员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青年进行家访,认真了解情况。四是严格定兵程序。在体检、政审双合格和家访的基础上,按照集体定兵、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初定,并将初定名单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核实和接待工作,认真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征兵领导小组汇报,最后由县征兵领导小组会同接兵部队逐人审定。五是搞好服装发放和运输准备。起运前2天发放服装;后勤组安排和协调接送兵人员准备好食品、药品等物资;客运部门按规定要求准备好送兵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各种交接手续。六是组织新兵运送。制定周密的输送计划和安全措施,对新兵进行安全和输送常识教育,做到按时起运、输送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县征兵办的安排要选择素质能力强的干部参加送兵。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和上报情况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征兵工作进行总结,如实将征集情况和特点反映出来,特别是总结好征集高素质兵员做法,搞好资料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征兵工作总结报告与经验材料要在新兵起运后一周内报送县征兵办公室。

六、征兵经费

征集新兵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七、征集新兵的优待和安置

(一)农业户籍义务兵优抚。为充分调动农业户籍应征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在农业户籍义务兵服役期间,每人每年可享受义务兵优待金6000元。

(二)非农户籍义务兵优抚安置。非农户籍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入伍前,要与县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签订自愿自谋职业安置协议。义务兵服兵役期间,可享受安置费3万元;转为士官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义务兵优待金4000元。同时,非农户籍应征入伍的城镇义务兵,还要与接收单位或企业签订安置接收协议,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具体监督和认定工作由县民政局和县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负责。

(三)严格控制非农比例。县人武部和民政部门搞好配合,通力合作,严格控制非农户籍义务兵安置卡,对没有安置卡和接收安置协议的城镇义务兵,一律不予安置。

八、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宣传部和人武部共同拟制征兵宣传提纲,指定专人负责征兵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大规模、全方位地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征集政策和优待规定,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做好应征青年单位、家属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努力营造“国防义务,人人有责”和“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认真搞好初检、初审。县卫生局、公安局和教育局严把初检、初审和文化关,确保上站体检预征对象的数量和质量。具体做到“六个不送”:16周岁(含)以下、有慢性病和精神病史的、有犯罪前科的、参与过“”等非法组织的、有较严重的心理缺陷的及文盲青年,坚决不能送入体检站。要杜绝异地兵员应征,对异地应征入伍人员,发现一个清退一个,并追究相关承办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坚决杜绝“伪病”现象,对拒绝、逃避服兵役的,按黑龙江省兵役征集和处罚规定严惩。凡体检合格率低于65%的单位,要重新组织上站体检,所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严格征集纪律。要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廉洁征兵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纪现象。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征兵办要设立举报信箱,认真接待、处理群众举报。要开展公示制度,实施阳光征兵,对体检、政审双合格的青年,初次定兵人员和审批预定的新兵,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工作制度。各乡(镇)征兵办公室要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值班。征兵期间,征兵办公室必须建立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在岗,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上下联络的畅通。二是及时反映情况。综合上报阶段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对在本级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征兵工作有关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自行其是或隐瞒不报。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任务、宣传不到位、违反征兵规定等行为,按照全县征兵工作会议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认真建立新兵档案。征兵开始前,县人武装部要对基层征兵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兵档案材料填写办理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要严格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办理新兵档案材料的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搞好新兵档案材料的办理,做到填写规范、内容齐全,杜绝空表废表丢失。对需要由应征青年填写的项目,要向本人讲解清楚,防止出现差错。新兵入伍前已经建立的正式档案材料,应装入新兵档案,特别是高中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定要有学生档案和职工档案,凡档案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得审批定兵。

征兵工作方案范文2

为了切实搞好年民兵整组工作,确保我镇民兵整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人武部《关于搞好年民兵整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年度武装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搞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和《省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民兵预备役工作会议精神,着眼有效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任务”能力,按照“编建为使用,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原则,科学优化基干民兵队伍结构,努力达到编组科学实用,队伍种类、数量、布局、结构基本满足任务需求。

二、组织调整计划

全镇编基干民兵182人,其中同辉锻造厂31人(双37高炮营),双照收费站25人(电子战分队),教育组81人(伪装防护分队);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应急排一个40人,信息班5人,共计45人。

三、方法步骤

今年,全镇民兵整组时间从3月上旬开始,4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月上旬)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整组工作,准备有关资料,组织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中下旬)主要搞好宣传教育,调整民兵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出入转队,调配干部骨干,集合点验,组织入队宣誓,进行拉动检验,确定参训对象,健全有关制度和各种资料。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4月上中旬)总结讲评,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和不足,迎接军分区和区人武部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5月上旬)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总结工作,整理资料,做好省军区检查验收准备。

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各单位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民兵整组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民兵整组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安排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征兵工作方案范文3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武装工作

乡党委、政府就坚持贯彻党管武装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定期召开党委会,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工作职责,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开展对武装工作的意义和党管武装工作精神的学习,提高对武装工作的认识,使每个领导干部明确武装工作的职责,定期听取了解武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武装工作顺利开展。

二、执行武装工作制度的情况

1、乡党委“一班人”能够全面按照上级党委和县人武部制定的制度和规定,坚持党委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对武装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能够认真坚持党工委议武制度。县委、县人武部的每一次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置,我们都纳入党委会(扩大会议)来传达、学习和研究,年初,乡武装部将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由党委按照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武装工作方案,并做出决定。在日常生活中,武装部能把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工委汇报,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党委都能一一给予解决。同时,武装部也能给党委当好参谋,做好助手,积极想方设法开创武装工作的新局面。乡党委也把武装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日常养,经常用,拉得出,能战斗。

3、在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军事日制度方面

乡人武部根据实际,结合有利时机,能较好地组织军事日活动,党政班子领导都能积极参加。“八一”建军节,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至县人武部慰问。

4、在检查评估武装工作方面

乡党委根据武装部的全年工作规划,把一些重点工作如征兵、整组、义务兵优待金的统筹、民兵训练费、民兵干部的配备待遇等方面,列入对各村的综合指标考评责任书中。年末武装部参加对各村关于民兵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考评,奖优罚劣,促进了各村居对民兵工作的重视,使武装工作真正实现了党的领导。

三、开展工作情况

1、建队伍。按照县委、县人武部关于配备专武干部上,选优配齐了有责任心,工作认真的两名专武干部,有力地保证了我乡武装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基层武装正规化建设。今年在乡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仍投资2万余元为武装部配置电脑、打印机、及上网设备,实现武装部自动化办公;拿出专项资金配备武装器材,提高基层武装整体装备水平。

3、征兵工作。完成县人武部下达的大学生征兵指标,今年共征集新兵15名。

4、搞好民兵调整改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民兵调整改革各项指标完善相关资料,圆满完成了我乡的民兵组织整顿工作。

5、加强国防教育。结合国防教育日,开展了万人签字、国防教育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机关干部、广大中学生的国防意识得到了加强。同时,针对各个节日,如青年节、党的生日、“三八”节等节日,武装部结合各民兵连一道开展各式各样的文体活动,宣传国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6、积极开展“民兵带富”工程。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组织广大民兵开展“一兵带一排、一排带一连、一连带全营”的“民兵带富”,并收到良好效果。。

7、服务中心工作。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方面,无论是防汛、防火和其他急难任务,今年“利奇马”台风期间,组织应急排做好应急战备准备,并在第一时间给县人武部打了动用民兵请示报告。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召集民兵困难。由于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各村青壮劳力纷纷外出打工。特别是农闲时节,民兵大量外出打工。因此,召集民兵开展各项活动和训练时难以将人员全部集中。

2、应征青年人员不足。适龄青年就业门路扩大,独生子女等政策的影响,应征青年服兵役积极性不高,因此近几年应征青年人数减少,特别是大学生兵员减少。

五、今后工作思路

1、继续加强国防教育。通过广播、版报、宣传栏、宣传单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广泛开展国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国防素质。

2、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开展工作的能力。

征兵工作方案范文4

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为实现部队强军目标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按照“拓展领域、扩大效果、提高标准”的要求,扎实开展以“九件实事”和“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创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凝聚军心民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新__和驻区部队正规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

(一)认真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增长、落实工作,做到抚恤定补款及时足额发放。

2.认真执行《__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做到优抚医疗专项经费调拨及时,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其他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和优抚医疗双重保障。全面实施优抚医疗“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优抚对象市外就医的医药费单据收缴、报销及时,发放到人。

3.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筹集机制,确保优待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持之以恒地开展好“爱心献功臣行动”,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4.认真落实好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按时完成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确保退伍军人一次性上岗就业,切实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妥善解决好涉军稳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定。

(二)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宣传党领导全国军民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对实现“中国梦”和“强军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的新要求,引导各级牢固树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拥护军队、爱护军人、保护军事设施的观念,增强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以“热爱驻地、热爱__、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为主题的拥政爱民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部队官兵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主要是“十个围绕”:围绕贯彻强军目标,解决部队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进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围绕部队重点工程建设,在场地、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围绕保护军事设施安全,大力整治驻军部队营区周围治安、卫生环境;围绕部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地方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协助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开展技术革新和攻关;围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解决军人及其家属涉诉、涉法问题;围绕影响军地军民关系的突出问题,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围绕军队保障社会化,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围绕活跃部队文化生活,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演出;围绕部队官兵存在的实际问题,主动帮助部队解决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困难;围绕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抚安置工作。

(四)深入开展“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

1.建立详实准确的现役官兵电子档案信息库。各街办先期进行调查统计,5月中旬前,将现役官兵和军属信息认真进行核对并报区人武部。5月底前,组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掌握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基本情况,并进行数据汇总和上报。今后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各街办要及时上报新兵及军属基本信息。

2.定期到军(烈)属家中走访。每年利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对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进行登门走访,掌握军属实际困难、了解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涉军维权矛盾问题、转达党和政府以及部队的关怀。

3.帮助特困军(烈)属率先进入小康排解后顾之忧。对特困军属进行调查摸底,搞清致贫原因、贫困程度、脱贫途径,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方案,并协调督促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落实。建立帮扶岗位责任制,对每个成员单位都明确帮扶对象,保障军属家庭遇有困难能够随时找、随时帮,确保贫困军属率先脱贫,率先跨入小康行列。

4.征求官兵及所在部队意见。利用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及所在部队征求对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武部,以及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重要特殊情况,进一步做好改进和加强工作。

5.悬挂“光荣军属”荣誉牌。“光荣军属”荣誉牌由区民政局统一制作,结合送兵和走访慰问活动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家属发放。对于农村、城镇居住的军属,都要发送悬挂到户;大力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

6.送好立功受奖喜报。区人武部协调本地籍现役官兵所在部队按规定邮寄喜报,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领导负责,亲自将喜报送到军属家中。对于在城镇社区居住的军属,各街办要在小区公共宣传专栏介绍立功情况、宣扬

先进事迹,增强军人和军属的自豪感、荣誉感。7.在区政府网站和部队政工网开辟“喜看家乡新变化,建功立业在军营”专栏,广泛动员本地籍部队官兵发表对家乡发展成就的感受。各街办要及时汇报本地现役官兵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宣扬本地籍官兵矢志报国、爱军习武的先进事迹。

8.评选模范军(烈)属。每年“八一”前,由区人武部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妇联组织评选表彰一次模范军属,并及时将评选情况报军分区政治部及市民政局、市双拥办,择优推选参加市上组织的“模范军属”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的浓厚氛围。

9.致慰问信。每年春节前夕,由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名义向每位本地籍官兵送去慰问祝福,传递家乡发展形势,激励鼓舞斗志。

(五)驻区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任务。加强抗洪救灾、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等各类演练,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组织部队和民兵参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帮扶敬老院等军民共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军民共建示范点。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国防教育,抓好学生军训,不断深化全民国防观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制定《__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军地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工作落实阶段(5月中旬)。各街办、各有关部门、驻区部队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分头行动,抓好落实。

(三)迎检准备阶段(5月下旬)。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自查,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制定迎接省级检查考评工作方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双拥创建”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接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区双拥办:负责双拥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加强与成员单位、各街办和驻区部队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区活动;组织开展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协调和解决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双拥创建工作资料。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协助解决好企业中困难干部的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双拥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奉献精神,倡导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的社会风尚。

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督促落实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搞好军事保障服务。

区发改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协调军队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

区教育局: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利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国防意识,帮助部队培养国防现代化人才;开展军队和学校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支持驻区部队所需的训练和建设经费;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双拥创建工作经费。

区公安分局:做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侵害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户口迁移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军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排优解难;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

区住建局: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

困难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国防战备公路的维修保养,确保军事运输畅通;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车站、文明运输活动,在车站开设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和休息室。

区农牧局:扶持农村贫困军属发展农业生产,脱贫致富。

区卫生局:支持军队卫生事业改革和建设,协调医院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行挂牌优先服务,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区粮食局:协助做好部队的粮油供应工作。

区文体局:帮助部队培训文化骨干,组织文艺团体创作演出歌颂人民军队、反映军民鱼水情谊的文艺节目,组织图书发行单位为部队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支援和帮助;配合搞好节日期间的军民联欢活动。

区文物旅游局:落实关于政府文物园林、旅游景点向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开放的规定。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好职工、团员、妇女的作用,建立烈属军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机制。

各街办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辖区驻军和地方的关系,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他们执行多样化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拥工作关系军地双方,关系改革稳定大局。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把创建双拥模范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