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例6篇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1

组织各村居对全镇境内所有灌溉、排涝渠道实施清障工作,确保渠道通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乡镇半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为切实做好X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县防指要求以及当前防汛抗旱的需要,我镇从机构、责任、预案、工程建设、清障、物资储备等方面,针对重大隐患、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汛工作。X、加强领导,完善体系。全县防汛抗灾专题会议结束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召开全镇防汛抗灾工作会议,印发了《X镇X年防汛工作意见》、《防汛工作预案》和《X镇X年X湖防汛工作意见》,完善了指挥体系。

X、明确任务,明晰职责分工。全镇X淮堤全长X米,设防水位X米,确保水位X米。明确任务,具体安排,至北向南:拱辰中队段长X米,渔工商中队段长X米,航运公司X米,解阜中队段长X米,建设中队段长X米。内河:设防水位X米,确保X米;

建设圩堤任务:三岔村段长X米,红旗村X米。枸杞圩堤:谭套村X米,北台村X米,王祠村X米(含李家渡口至徐家桥X米)。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两大队一个组,即X淮堤防汛大队、内河防汛大队和一个保障迁安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全镇防汛工作。水利站发挥行业管理和技术专业优势,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互相补位。各村(街)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群众防汛工作。

X、完善各项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我镇完善了《X镇防汛抗旱预案》、《X镇X湖防汛预案》等各项预案;

对镇内X座小(二)型水库分别制定了防汛抢险工作预案,在建工程制定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逃避险预案。模拟应急演练,紧盯重点部位,落实三个责任,落实了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理责任人,落实了行业防洪责任,实行了汛期防汛常态化督查检查 X、加强物资储备,落实抢险队伍。

全镇各村(居)要严格按照镇防汛工作要求做好物质储备,落实三线民工和防汛车辆。淮堤和内河防汛巡守组、抢险组、预备队花名册上报镇防汛指挥部。要抽调防汛经验丰富、身体强壮、水性好、组织纪律性强的民工上堤,严禁年老病残者上堤防汛。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上级通知分批上堤。所有参加防汛的干部、民工都要服从领导听指挥,遵守命令上防或撤退,不得拖延上堤时间,不得擅自撤离或开小差。

各村(居)要将防汛器材按分配任务落实到户,及时送到镇、村指定地点存放备用,并根据汛情随时增加筹集数量。同时,各村要安排足够应急车辆,确保防汛应急所用。

X、排查度汛隐患,积极整改落实。按照省、市、县防汛抗旱工作要求,镇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辖区内的险工险段、小水库及防汛薄弱环节等进行检查,同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单位和村(居)限期抓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X、狠抓河道清障,确保行洪畅通。结合县“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镇境内的淮淠河、X湖堤坝、主干排灌渠道落实了清障任务、清障措施及责任人。投入资金X余万元,清除阻水围堤X处,收缴捕鱼网具迷魂阵X处,拦河网X道,对阻水杂草、杂树和违章种植进行了清理,消除了河道的行洪畅通部分隐患。

(二)抗旱工作。面对今年严峻的抗旱形势,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镇抗旱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总结过去抗旱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今年抗旱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布署,要求各村(居)、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成立抗旱工作队,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强化管理、加强抗旱工作调度,沿X湖泵站全部开启,全力提水,全镇共开启X处泵站,装机X千瓦,投入抽水机X台套,全镇X余口抗旱井全部投入使用,投入劳动力X.X万个,投入抗旱资金X余万元,确保我镇的抗旱工作取得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X、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督查。利用会议、培训、媒体QQ平台等方式,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宣传氛围和思想意识,提升防范自救能力。再组织再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查问题整改、查安全隐患、查问题死角、查工作短板。

X、部门联动,确保信息及时畅通。镇直各单位要务必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大局,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全力支持防汛工作;

各村(居)、相关单位实行领导带班、X小时值班;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2

我区防汛抗旱工程主要分为“两河”堤防、水库、机电排灌站三大类型。滁河、清流河,堤防总长180公里,其中临外河堤长41.75公里,保护范围涉及到我区3个镇办,总面积91.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1万亩;沿两河有大小圩24个,其中万亩以上的圩3个,千亩以上圩4个,千亩以下的圩17个,是我区主要商品粮产区。全区现有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198座,其中在册小水库126座(小(一)水库21座),不在册小水库105座。全区现有机电排灌站138处,装机19530KW/252台套,其中国营泵站8905KW/78台套。这些水利工程为我区农业生产抗灾夺丰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亦是我区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

二、防汛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1、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区防指及时调整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工的组成人员,各镇、办也相应调整了的指挥机构,进一步明确了防汛责任人。目前,全区已对每座水库、每段堤防、没座电站、每个塘坝都建立防汛各项责任制,落实防汛责任人。6月18日我区在*镇召开了由区防指全体成员,区直单位负责人、各镇办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水利员参加的高规格防汛抗旱专题会议,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区级领导和区直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堤段分包责任制,会后各指挥部区级领导、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已全部到岗到位,亲临所包地段进行了认段。

2、汛前检查到位。自二月二十九日开始,区水利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镇办水利员,对滁河、清流河、国营库站及在册小水库分别进行汛前检查,要求各地对汛前检查情况及险工险段及时处理。6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专门视察了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汛前各项准备情况进行了督查。

3、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到位。根据区划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我区及时对防汛、抗旱预案及防台风三个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各地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小(一)、(二)型水库的防汛抗旱预案。

4、、防汛物资筹备到位。目前,各镇办已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的各类物资器材,做到专仓存储、专人保管。全区已储备防汛草包5.5万条,麻袋4.5万条,木材25立方米,铅丝3吨,化纤袋61.2万条,花雨布57捆,木桩1.2万根。

5、应急队伍要组建到位。各镇办已抽调专人组建了防汛抢险队伍和水手队伍,登记造册,把任务明确到人,落实到人,严阵以待,一遇险情能及时出击,真正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6、渡汛工程保安到位。去冬今春水利兴修中,区财政投入资金24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工程,累计完成堤防应急除险4处4.25公里,清淤拓宽渠道37公里,对15座小水库大坝进行土方加固,同时完成3座小水库的建筑物配套。近期,结合国家项目资金计划投入600万元,对8座小(二)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工程,对沈塘、对面黄等4座病险水库灌浆处理。对人大议案滁河堤防加固工程,计划用3~4年时间,总投资7224万元,对22km堤防进行标准段建设,工程总土方262万方,拆迁房屋5.9万间。今年计划完成4km,投入1040万元。上半年,已完成周庄至司湾段堤防加固1125米,拆迁房屋661平方米;同时加大滁河堤防应急除险力度,对渗漏严重的*段及小街段总长800米堤防进行灭蚁灌浆处理,并对部分险工险段备土防汛。对清流河支流胜天河段堤防加固议案,现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加固堤防1.6km,投入160万元,计划到汛后实施。全区已实施饮水安全工程6个集中供水工程;2处自来水工程;其中章广、沙河自来水工程正在施工。*、*、*自来水工程的前期工作正在进行。

7、河道清障和采砂管理到位。6月15日和25日我区两次召开堤防树木清障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动员,打一次堤防树木清障歼灭战,目前,沿河*、腰铺、大王三个镇办和区直各单位已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了9个专业队16台油锯对15万棵树木清理,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清除任务,确保河道通畅。6月16日,我区召开了清流河禁止采砂工作会议,对清流河的违法采砂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要求所有采砂户在6月22日前全部撤离河道,目前18只船只已全部撤离河道。

三、下一步工作

1、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清流河的禁采和清障工作。

3、积极做好民生工程。*年我们全力做好*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并通过招商引资实施*、施集自来水工程。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3

1.1城市防汛组织机构

四方区城市防汛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设总指挥一名,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三名,分别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政府办主任和区建管局局长担任。

区城防办成员单位有区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建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城建维护总公司、爱卫办、卫生局、市场建设中心、、房产管理处、公安四方分局、四方交警大队、四方公安消防大队、工商四方分局、规划四方分局、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几个有关专业单位。

1.2防汛指挥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

2.建立由防汛指挥部、防汛通讯网、防汛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提高汛期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并将防汛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5.组织召开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应急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汛救灾的意识。

1.3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和防汛宣传工作。

3.参加防汛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实施防汛责任到人,并配备第二防汛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将所属防汛任务分解至承担具体防汛任务的队伍,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

5.及时掌握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汇报防汛动态。

6.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防汛指挥部要求参与防汛工作。

7.根据本单位或系统职能,制定详细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参加防汛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8.在防汛应急行动中,向防汛指挥部提出合理建议。

2应急联动机制

1.防汛指挥部在需要时可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等或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2.由于各类应急时间发生的地点不一,而该设施属于不同的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因此在处理应急事件中应以管理该设施的单位为主体,其他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与各种支援。并根据应急事件的程度相应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请求他们的支援和协助配合,同时上报防汛指挥部。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信息

1.由市气象局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2.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防汛指挥部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3.1.2工程信息

1.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城防办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城防办。

2.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3.2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汛的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完善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的方案。

4.预案准备。防汛指挥部负责修订完善城市防汛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分别制定系统内切实可行的详细的防汛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召开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汛期工作的规章、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方案。

3.3预警行动检查

防汛指挥部负责预警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防汛值班、防汛人员、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方案的准备情况等。

2.检查可采用电话查询、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3.4预警支持系统

1.公众通信网

主要指公众通信网为市城防办及各成员单位提供通信服务。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工作的电话、手机,构成一个较全面的应急预案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预案实施中通讯的保持和及时。

2.新闻媒体网络

报刊、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

4预案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5应急响应

1.本预案启动后,防汛指挥部立即召开防汛工作紧急会议,部署防汛工作各项任务。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上岗到位。

2.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区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区建管局要配合各区街道办事处做好对易受洪涝淹没地区的居民、物资的转移工作。

4.区建管局负责检查市内各区树木,对高大乔木特别是新栽乔木进行加固、支撑,必要时砍掉枝丫,以防被风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对风雨中倒伏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架扶,确保倒伏树木不妨碍交通。

5.区建管局、中国网通青岛分公司等部门分别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

6.公安四方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7.区教体局落实好区内各中小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全体师生的防汛自救意识,研究安排洪水期间的学校的停课事宜。必要时刻为居民提供临时避难和安置场所。

8.街道办事处立即召开防汛动员会,组织专门的防汛队伍对辖区内的海岸、护坡、堤坝、水库、河道、桥涵、排水系统等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抢修。同时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

9.其它防汛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6灾后处置

1.区防汛指挥部接到上报的灾情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2.区防汛指挥部会同各成员单位对灾情进行评估,总结防汛的成功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3.区政府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

4.区教体局组织好各中小学校的校舍修缮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5.其它防汛成员单位在完成防汛职责后恢复日常的工作。

7附则

1.名词术语定义

标准内洪水:根据不同河段的具体情况,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3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0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300m3/s时,属标准内洪水。

超标准洪水:海泊河洪峰流量达到450m3/s时,李村河洪峰流量达到1400m3/s时,楼山后河洪峰流量达到400m3/s时,属超标准洪水。

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区防汛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并报区政府批准。

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4

近期,我县连续遭遇数场强暴雨袭击,为了抓好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以落实防汛责任,查找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出发,对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从不垮一坝,不溃一堤,不死一人入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责任制落实

在接到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后,我局立即行动,分别在6月12日和26日,先后下发了谷汛办[2020]13号《关于做好当前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谷汛办[2020]13号《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通知文件,一是落实防汛指挥机构,各乡镇(开发区)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强降雨期间到岗到位,坚守一线;二是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要求水库、电站、堤防工程“四种责任人”到岗到位,开展巡查;三是落实山洪灾害防御“五组一队”、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四是落实灾情统计、信息上报人员;五是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责任人;六是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正常运行。

二、开展风险灾害会商研判

6月23日,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县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汛期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会商会议,针对近期的强降雨形势,对可能呈现多发的灾害态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查险排患

县应急局联合县水利局对全县87座水库、水电站,泵站、涵闸、堤防及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和全县蓄水保水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谷汛办[2020]9号文件下发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从7月开始,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将联合对各地、各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四、落实预案编修

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汛工作贵在预防。今年我们对《谷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同时,对水库、电站、在建工程要求全面落实《防洪抢险预案》、《防洪应急度汛预案》、《在建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电站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方案)》等各类预案修编工作。按照不同的类别,分别报送上级审查批准,并在汛期正式执行。以确保各类预案的法定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五、抓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落实,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为确保灾害来临时,抢险物资和队伍能及时到位,县应急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落实好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凡有防汛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必须确保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特别是有水库、堤防等防汛任务的单位,砂石、卵石、编织袋、彩条布等必须物资,必须储备到位,确保在出现险情时2小时内物资能调得出,用得上。同时,要求各乡镇(区)、各部门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要时刻待命,根据降雨情况,对重点、薄弱部位做好应急抢险力量的预置布防。

六、抓好城市内涝灾害防范

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制定城区内涝防御方案,落实应急排涝力量,加强地下城在建工程、隧洞、低洼地带等易涝部位应急管控,确保城区防洪安全。

七、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和群众防灾避灾意识,熟悉抢险救灾要领和群众转移避险流程,提高抢险救灾应急处置能力,今年县应急局联合县水利局对8个乡镇开展了培训和演练推演,参加的人员共计843人次。

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提高群众防御洪水灾害和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各级应急指战员应对洪水灾害、应急抢险、防灾减灾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经过一个月的精心准备、周密细致安排, 7月27日上午,在汉江流域格垒嘴段渡口码头1公里处开展了谷城县2020年度防汛救灾综合应急演练活动。此次演练围绕练指挥、练协同、练队伍、练保障四个重点,探索完善军地协同联运机制,检验评估防汛应急预案,全面检验各类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协调联动能力、抢险实战能力、综合保障能力。

八、做好灾情核查上报工作

对各地上报的灾情,我局立即组织专班,及时对灾害情况进行核查,截止目前共上报灾情2次;组织专班先后4次深入灾区对灾情进行评估,准确掌握了全县受灾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奠定了基础。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5

1.1编制目的

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列》《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省抗旱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设在市水利局。

2.1.1市防指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淮河、内河、水库防御洪水方案和跨县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水资源,组织灾后水毁修复及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1.2市防指领导及成员单位职责

政委、指挥长:负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国家防总和省防指的命令,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防汛、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副政委:协助政委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协助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以及行蓄洪区迁移安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联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军分区参谋长):负责组织民兵抢险和友邻部队联络工作,协助指挥长审定行、蓄洪区和城镇群众的迁安撤退方案,督促检查部队防汛命令的执行情况。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抓好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全市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中的相关事宜。

副指挥长(市水利局局长):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安排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的运用、维护、汛前检查、应急工程处理、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等。为市政府、市防指组织防汛抗旱当好参谋,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并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负责督查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洪纪律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洪保安建设、抗旱水源工程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公路、航道设施建设等满足和保障防洪需要,优先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紧急防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

市建委:负责城建系统所属防洪、排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做好城市供水相关工作。

市经委:负责全市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协调安排防汛抗旱有关物资,根据市防指安排意见,协调落实防汛抗旱用电指标。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维护行蓄洪区启用前现场警戒以及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与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助工作。

市财政局:按照市防指确定的防汛抗旱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防汛抗旱经费,督查全市各级财政对防汛抗旱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

市农委: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防汛抗洪需用毛竹、杉木的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

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

市粮食局:负责灾民、民工口粮筹集拨付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用土地问题。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供电*分公司:负责有关水电站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抗旱、排涝和灾民生活的电力供应,组织水毁电力线路修复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保障水文报汛、防汛通讯的通畅,遇特大洪水时要及时提供有线、无线通讯服务,协调支持防汛抗旱专用通信网和国家公用通信网的互通互联。

省淠史杭总局:负责淠史杭灌区内中型水库的防洪和灌区的水量调度,以及干渠的防汛抢险、水情测报工作。

市武警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武警官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以及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财保*分公司:负责洪涝旱灾发生后的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2.1.3市防指办职责

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汛情、旱情、工情;根据市防指决策,统一调度全市跨县防洪抗旱工程;组织拟定主要河流湖泊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全市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区防指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受涝地区开展排涝;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制定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湖泊、行蓄洪区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省级防汛抗旱经费、市级防汛抗旱经费、农业抗灾用电指标计划安排,省拨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和调拨;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和管理。

2.2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当干流及主要支流出现超警戒水位、水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行政首长、参加抢险的、武警部队首长和水利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拟订抢险方案,行政首长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武警部队参加抢险,由事发地军分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息。

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当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滚动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量、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各类报汛站应将监测和收集的水文信息及时报上级水文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当预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水文部门要按水文信息报送规定报送,必要时加密测报、预报。

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非汛期实行月报,汛期实行旬报。旱情严重时,增加上报频次。

3.1.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措施等情况);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当地防指,并逐级上报至市防指办。当淮河干流达到警戒水位后,所在县防指办应按每日2时段(即8时、14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汛情、工情信息,并根据汛情发展趋势增加报告次数。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防指。

3.1.3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实时坝上、坝下水位及库容,入库、出库流量及变化趋势,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

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区域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市防指办,市防指在险情发生2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防指。

3.1.4洪涝及旱灾信息

(1)洪涝、旱灾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土壤墒情、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旱灾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及时上报,重大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旱灾情。不得瞒报、虚报、越级上报。

3.2预防和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有堤防防护的城镇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流、湖泊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以及水库控制运用办法、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洪物料。在防汛重点地段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开展防洪安全检查工作,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非防洪工程,要督促消除对防洪安全的影响。制止影响防洪安全行为。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区域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汛情信息。当河道、湖泊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水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河道堤防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现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3)当水库大流量泄洪、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库主管部门报告,水库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水库下游预警。

3.2.3行蓄洪区预警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启动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做好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准备。所在地县防指接到市防指转移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和安置,做好进洪闸的开启或口门爆破等准备工作。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山区山洪灾害易发地区政府应明确山洪监测防治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制定、完善本区或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明确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方案,及时预警预报。

(2)山洪灾害易发区由国土部门负责建立专业检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和预报措施。当预报或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观测。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1)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做好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与水文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台风影响临近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2)预报将受台风暴雨影响的有关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组织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商,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2.6干旱灾害预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区域内向社会旱情信息。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建设市、县及重点防洪抗旱工程骨干通信网,完善行蓄洪区预警反馈系统等防汛抗旱信息采集传输专网,保障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3.3.2制定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防洪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应急抗旱供水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主要水工程枢纽及闸站控制运用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参照《*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配合当地防指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地防指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负责所辖水工程的调度,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报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市防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2I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淮河干流*段主要控制站发生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

(2)淮河干流*段堤防发生决口;

(3)中型以上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150万亩的洪涝灾。

(5)两个县以上发生特大干旱;

4.2.2I级响应行动

(1)在省防指的指导下,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可每天在皖西日报、*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汛(旱)情通告》,宣传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市防指协调、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应急送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市防指办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县全面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市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淮河干流*段大部分河段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发生重大险情;

(2)两条以上主要内河堤防发生决口;

(3)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100万亩的洪涝灾;

(5)两个县以上发生严重干旱;

4.3.2Ⅱ级响应行动

(1)在省防指指导下,市常务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尽快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通过防汛抗旱快报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必要时、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可定期在皖西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汛(旱)情通告》。按照《防洪法》等规定,可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市防指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有关县区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所在县政府和市防指。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县全力配合友邻地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县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淮河干流*段控制站出现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发生一般险情;

(2)一条主要内河堤防发生决口;

(3)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出现严重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面积大于70万亩的洪涝灾;

(5)两个县以上发生中度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尽快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并通过防汛抗旱快报等方式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可在皖西曰报、*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汛(旱)情通告》。市防指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县防指可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上足防汛抗旱民工,加强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必要时,上一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主要内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出现险情,重点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3)发生面积大于30万亩的洪涝灾;

(4)两个县以上发生轻度干旱;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市防指办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领导和省防办。市防指办视情派出检查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2)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3)当地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民工上堤防汛查险,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上一级防指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淮河洪水

(1)淮河干流及我市七条主要内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分工的责任段督查防汛工作,县防指成员和技术人员要按照分工要求,进岗到位,开展工作。按《*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上足防汛民工,巡堤查险和防守。当河流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市防指按上级指示或调度权限及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防洪工程,运用行蓄洪区,确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城市的防洪安全。

(2)淮河干流及七条内河预报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责任段,靠前指挥,现场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市、县防指可申请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

(3)当遇特大洪水时,按照上级防指指示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4)发生涝灾的地区要按先自排后机排的原则积极开展排涝。当地政府须组织劳力,拆除堵坝,保持沟渠畅通;全力开启固定泵站,调集并架设临时排水机械,抢排涝水。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排涝经费,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排涝用电。

4.6.2行蓄洪区启用

当预报行蓄洪区达到规定运用水位时,当地防指应做好开闸进洪、口门爆破行洪的各项准备。需爆破行洪的,当地防指应积极为部队实施爆破提供保障。行蓄洪区启用命令下达后,由部队实施爆破,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当地防指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市、省防指。

4.6.3山洪灾害

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由当地防指或相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政府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织人员安全撤离。转移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时,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当地政府应组织民政、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灾害损失。

发生山洪灾害后,若有人员伤亡,或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求援。

4.6.4台风暴雨灾害

(1)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台风暴雨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暴雨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台风暴雨动员令,组织防台风暴雨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

(2)防汛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暴雨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测,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调度运行,超蓄库应将水位降到规定的蓄水位;湖泊水位高的应适当预排。

(3)台风中心可能经过或严重影响的地区,当地政府应动员和组织居住在低洼地、危险区、危旧房,特别是人员集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的及时转移,在大湖(河)面作业的船只回港避风,高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广告宣传标牌固定、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国土资源部门对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地区加强监测频次,采取应急措施。

(4)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预报警报、防台风暴雨措施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4.6.5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直至国家防总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当地政府预警。

(2)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地区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并根据预案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同时上级防指应充分利用行蓄洪区及其他次要堤圈,做到有计划分洪,为抢险创造条件。

(3)当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抗旱工作成为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领导到受旱县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市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会商,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重点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市防指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灾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全市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定期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气象部门要加大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县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受灾地区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有关单位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受旱地方政府视情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限制直至暂停造纸、酿造、印染等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其他限制措施。

(2)严重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召开新闻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提请市政府将抗旱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受旱地区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指备案,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视情采取应急抗旱措施,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落实分配抗旱用电指标、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加强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

出现水源紧缺的城市,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经本级政府批准,可采取限制高耗水低效益企业和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措施。

(3)中度干旱

市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区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市政府、省防指报告旱情;受旱地区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各级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6.7供水危机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信息内容。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行蓄洪区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4.7.2信息报送。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信息处理。市级一般信息由市防指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市防指负责人审签。本级防汛抗旱的一般信息,报送本级防指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

4.7.4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

4.8市慰问及派工作组

4.8.1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委、市政府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1)一个县区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

(2)一个县区因灾死亡5人以上。

4.8.2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政府或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怍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

(1)一个县区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0%;

(2)一个县区因灾死亡3人以上。

4.8.3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指或其他有关部门视情向灾区派工作组协助指导工作,并表示慰问。

4.9应急结束

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机动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力量,在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

5.2队伍保障

5.2.1群众防汛抢险队伍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按照《*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一线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一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以行政区划统一编队,明确负责人,由当地防指调度。根据汛情发展,县级以上防指或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增调防汛民工。

5.2.2部队抢险队伍

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各级防指可逐级向市防指申请调动部队给予支援。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区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2.3防汛机动抢险队

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市防汛专业防汛机动抢险队,由市防指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调遣,必要时听从上级防指调遣,赴其他地区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5.2.4抗旱服务队

抗旱期间,抗旱服务组织应服从本级防指调遣,到受旱地区提供抗旱流动机械,维修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推广和指导农户使用旱地龙等生物抗旱措施。

5.3物资资金保障

5.3.1物资储备

(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旱灾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5.3.2物资调拨

(1)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

(2)省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调拨须逐级申请。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或明传电报申请批准调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和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3)各储备单位、仓库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申请单位负责组织运输,并及时反馈调拨情况。

(4)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凡运送防汛人员、物资的车辆在各等级公路、桥梁和渡口均免费优先通行。电力部门要全力保障防洪、排涝、抗旱供电。

5.3.3资金保障

市、县各级财政预算要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因汛情、旱情需要,可动用市长、县长预备费和其他资金。中央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受洪水威胁的市、县为加强本行政区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防洪保护区范围自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5.4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

县级政府负责组织转移行蓄洪区和低洼地群众,当地政府及民政部门负责为临时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5.5通信保障

5.5.1专网通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旱专用骨干通信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汛前对专用通信网进行全面检查。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各有线、无线通信设施;各雨水情、旱情采集点必须配备有线或无线通信设施,对于自动采集点,必须制定设备出现故障时的监测信息应急采集、报汛预案,确保信息畅通。

5.5.2公网通信

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使广大群众快速反应。

5.5.3编制通讯录

各级防指办应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联系方式。

5.6技术保障

建立完善的信息传输网络。各级防指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7宣传及培训演习

5.7.1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信息的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指办负责人审核后,通过媒体向社会。防汛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政府同意后,由防指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

5.7.2培训

市、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所属防汛机动抢险队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5.7.3演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的演练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新闻报道

6.1新闻报道原则

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2新闻审查

由皖西日报、*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报道,由市防指负责审核。国外及港澳台记者采访洪涝、旱灾地区,在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市、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毁修复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重要设施的水毁修复工作,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7.2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由防指办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7.3行蓄洪区补偿

当年行蓄洪区运用后,财政、水利等部门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核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标准和办法,报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汛(旱)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旱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江河沟渠及其堤防原貌。

7.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指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8、和上级预案的衔接

当国家、省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涉及我市时,市启动相应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9.1.1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指根据防汛抗洪需要,可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9.1.2防御洪水方案:凡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9.1.3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9.1.4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9.1.5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9.1.6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9.1.7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9.1.8轻度干旱: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开始造成不利影响,干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9.1.9中度干旱:稻田缺水,旱情对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一定影响,局部已影响产量,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1%~5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9.1.10严重干旱:田间严重缺水,稻田龟裂,禾苗枯萎或死苗,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造成严重影响,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1%~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9.1.11特大干旱:农作物大面积枯死,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面临严重困难,受旱地区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9.1.12城市干旱:因旱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9.1.13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9.1.14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9.1.15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0%~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9.1.16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9.2预案链接资料

国务院、国家防总、省政府、省防指批准的有关防汛抗旱方案、预案、规定等可作为本预案的重要链接资料,主要有国务院、国家防总批准的《黄河、长江、淮河、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控制运用办法》、《*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省抗旱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河道、水库、湖泊、闸站调度方案和控制运用办法等规章制度。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指办负责管理。根据市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级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道、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4奖励与责任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5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

9.5.1市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

9.5.2总值班室电话:*

9.6有关格式化文本

9.6.1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来源;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单位或人及时间。

9.6.2新闻内容框架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国家及省领导同志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6

同志们:

在汛期来临之际,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签订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

挥、副市长王栓虎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去年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做简要总结,并就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防指和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把保人民生命安全、保粮食丰收、保供水安全和保经济增长为己任,扎实准备,共克时艰,超前应对,全力防抗,有效化解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成功排除了震损水库和堤防险情,全力战胜了洪涝及严重的干旱灾害,统筹推进了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干旱灾害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市委唐俊昌书记在抗震救灾的繁忙时期,专门抽出时间,带领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及有关县区和部门领导,深入冯家山水库、宝鸡峡引渭工程等重要水利设施现场,检查了解地震影响和安全度汛情况,对防汛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长戴征社专题听取防汛工作汇报,深入金陵河牛寺庙堤防现场办公,制定防洪工程建设方案,解决市区洪水威胁问题。王拴虎副市长在汛前和汛期,多次检查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市区渭河段及全市重点部位的备汛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区领导把防汛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为项目建设解决资金困难,保证了全市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三)修订预案。根据极端灾害天气增多的形势,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我们结合实际,全面完善修订了江河、城镇、水库度汛预案,特别加大了对暴雨高值高发区的山洪灾害预案的编制工作力度,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并经过专家审查把关,提交上级审批后执行,为抗洪抢险打下了基础。

加固堤防33公里,为全市河流安全度汛提供了重要保障。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得益于县区党委、政府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充分准备和科学指挥,得益于各级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工作部门干部职工的尽职尽责和无私奉献,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得益于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非工程措施的有效运用。在此,我代表市防指和市水利局,向奋战在防汛抗旱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大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渭河、千河、嘉陵江等主要河流防御体系不健全。小河流、小水库大多未经系统治理,抗洪能力不高,遭遇持续性降雨和高强度暴雨易发生险情,抗洪抢险工作难度较大。二是一些地方对防御突发性高强度暴雨洪水思想准备不充分,超前防范和紧急处置措施不够有力,防汛应急避险、保人员生命安全能力亟待增强。三是受地震影响,防汛抗旱设施损毁严重,防汛抗旱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滞后,防大汛抗大旱保障安全能力不强。四是乡镇村组防汛机构不健全,防汛机构经费投入不足,防办能力建设滞后,防汛应急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防汛抗旱工作方略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事关社会安定与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搞好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排涝抗旱设施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放在了突出位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加快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措施,为加快洪涝干旱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二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清了防汛抗旱工作发展思路。今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为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指明了方向。三是近年来全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逐步健全,防汛抗洪工程设施有了长足发展,非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对防汛抗旱的规律认识日益深化,应对洪旱灾害的经验不断丰富,为防汛抗旱新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新困难和新问题,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防汛抗旱工作思路,努力开创防汛抗旱工作新局面。

(一)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防汛抗旱工作始终。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防汛抗旱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在预案制订中,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针对不同洪水和干旱情况,制订、落实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防洪调度中,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调度工作的最高原则,防洪抢险时坚持先保生命、后救财产,及时预警预报信息,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快速解救被洪水围困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抗洪救灾中,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和物资供应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需要。在抗旱救灾中,要始终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群众供水安全。

(二)把强化工程体系建设当作防汛抗旱工作的治本之策。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本保障,要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增加水利投资的重要机遇,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增加投入,大力推进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我市防御水旱灾害综合能力。一要持续加大渭河等主要江河治理力度,加快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支流和县城堤防巩固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如期完成中小型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二要加快推进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治理,抓紧实施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项目建设,尽快提高小型水库、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三是努力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抓紧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在启动重点县区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基础上,结合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机遇,进一步拓展山洪灾害防治范围。四要有效增强城乡抗旱保障能力,深入细致做好抗旱规划编制,科学绸缪抗旱减灾手段,大力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健全完善抗旱调度决策体系,适应新形势下主动、科学、全面抗旱的需求。

(三)把科学防控当作防汛抗旱的关键举措。多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证明,预案、预报、预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工作成效。在预案方面,各县区要在不断完善现有预案编制的基础上,特别要注意抓好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在预报方面,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雷达等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极端灾害性降雨监测手段,提高汛旱情预报的精确度和预见期。在预警方面,要大力加强预警体系建设,特别是城市、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的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重视旱情监测系统建设,尽快建立覆盖所有县区的旱情监测预警站点,为旱情分析评估和抗旱决策提供现代化支持平台。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2009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抢抓扩大内需机遇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攻坚年。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09年前期气候异常,后期变化具有不确定性,自然灾害偏重发生的可能性较大,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全市各级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扩大内需历史机遇,加快防汛抗旱基础工程建设,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灾害综合能力,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目标任务是:在防汛方面,确保在设防标准内全市主要江河堤防不决口、大中型水库不垮坝、大中城市和重要设施不受淹、山洪灾害不死人;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全力组织抢险避灾,千方百计确保江河沿岸、水库下游、城镇受淹区人员安全,尽全力保证江河堤防、大坝和重要设施安全,尽最大限度减少山洪灾害人员伤亡。在抗旱方面,要确保在重旱、大旱季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尽可能减少干旱灾害损失。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全面安排部署,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抗旱责任制是保障防洪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县区要全面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制度,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将分级分部门防汛行政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逐个落实包河段、包水库、包危重滑坡的防汛包干责任制,由分包责任人对所包区域防汛全过程负责。要切实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的组织指挥责任制,从人员安全撤离、巡堤抢险、物料供应、安全保卫、新闻宣传、救灾安置等方面落实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个指挥机构的工作程序和指挥调度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对各项防汛责任制都要现场认领,张榜公布,对落实的责任人员要分级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履行防汛职责的能力。要建立严密细致的责任制考评办法,对防汛责任人履行防汛职责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不力或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要按照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

第二、搞好防汛安全检查,认真修编防洪预案。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由主要领导带队,对本县区、本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检查要立足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检查登记制度和复检回访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定期回访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这里要特别强调以下加强河道管理搞好禁采期禁采工作,各县区河道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今年3月市政府通知要求,在汛期之前对所有河道“三乱”现象及影响行洪畅通的问题彻底清查和整顿,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堤防乱挖、乱种、乱开拉沙口子,河道内近堤采砂、抽砂,乱倒垃圾、废料和乱建等违法行为,依法清除了阻水建筑和碍洪垃圾,要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采区进行河道采砂活动,各级防汛和河道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有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江河行洪安全。要高度重视预案修编工作,在重点做好主要江河、重要城镇防洪预案修编的同时,突出抓好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编制,所有山洪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组)今年都要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尤其对涉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危险区和病险水库下游村镇的防洪预案,更要细心编制落实,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权威性,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责任对防洪预案进行审批,印发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

第三、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强化监测预警手段。一要加快重点防洪工程建设。沿渭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颁布的渭河流域治理五年规划,集中力量搞好渭河中游防洪工程建设,抓好渭河干堤绿化林带绿化工程管护。对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项目,还有遗留工程的要赶5月底前全部验收完毕。对已经安排的建设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二要加快度汛应急工程建设修复。各县区对影响今年安全度汛的险工险段,要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修复,采取多种措施限期抢修加固,5月底前完成去年安排的27座震损水库应急扫尾总结,大汛前完成各类险工险段修复任务。陈仓区的范家河、同峪河、落花沟、五味峡、麻窝五座震损除险加固水库要尽快开工建设,主汛前要完成影响安全度汛的泄洪放水设施修复,要确保今年安全度汛。三要加快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工程带水文、带信息化建设战略,依托江河防洪、病险水库治理等项目,加强测报设备升级换代,提高水文测报预报水平,真正做到“测得到,报得出,测得准确,报得及时”,为防汛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快防汛预警设施建设,各有关县区要尽快启动县区防汛可视会商系统建设、市汛情监测系统也要尽快启运建设。各县区要加快完善县、乡、村、组、户防汛信息预警体系。要以强化乡、村、组信息传递能力为重点,认真落实偏远山区非常规的预警手段,保证汛情预警信息和防汛指令能及时传达到千家万户。

第四、储足备全防汛物料,夯实防汛抢险队伍。要按照《陕西省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办法》的标准,足额、足品种备齐防汛物料。要落实防汛物料的运送方式和责任,确保防汛物料能快速运送到位。要切实落实巡查险队伍,从防御大洪水、长历时洪水的需要出发,建立严密的巡堤查险组织,明确落实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村组户巡堤查险的责任与任务,确保查险人员和查险工作落实。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巡堤查险技术培训,规范查险方法和报险工作,使巡堤查险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要建立严格的巡堤查险奖惩制度,建立必要的巡堤查险补偿机制,调动查险人员的积极性,使查险工作真正有效落实。要加强抢险队伍的落实,抓紧组建、完善群众性抢险队伍,进一步加强军民联防抗洪抢险队伍建设,增强抗洪抢险能力。

第五、突出水库安全度汛,夯实防御山洪措施。我市水库量大面广,加之去年震损严重,防洪保安任务艰巨。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水库、淤地坝、水电站、尾矿坝防汛工作,要组织力量对各类水库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落实度汛措施。切实加强水库汛情测报工作,凡没有汛情测报设施的水库都要落实汛期临时监测手段和报汛人员,确保汛情快速测报传递。要精心搞好水库汛期调度管理,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用计划,绝不能盲目超限蓄水,当发生水库高水位蓄水时,要组织力量对大坝设施进行昼夜巡护值守,确保不出问题。要吸取3月27日海南省博冯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放水时发生大坝溃决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在建除险加固水库的安全度汛措施,制定水库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对影响泄洪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暴雨山洪灾害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杀手,各地必须高度警惕,认真防范,要采取得力措施,强化乡、村、组等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避险意识,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加强危险区域监测和预报工作,争取防洪抗灾主动。要落实村组干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逐户制定落实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建立乡镇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度,逐一把汛情传递到千家万户,使危险区群众能及时安全撤离,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安全。

第六、加强防办能力建设,提高组织指挥水平。各级防办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着关键作用,各县区要按照国家防总“建设一流组织机构、培养一流专业队伍、配备一流技术装备、实现一流管理水平”的要求,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进一步强化市县防办组织机构和行政职能,使之与所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不断提升防办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学习借鉴先进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经费”的要求,加快推进乡镇防办建设,防汛任务重的乡镇必须在汛前完成建设任务,要切实搞好村级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要把重视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作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工作作风硬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

第七、做好应对大旱准备,主动抗旱保丰收。去冬以来,我市冬小麦区发生了三十年不遇的严重旱情,全市各级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抗旱减灾决策部署,适时启动抗干旱应急响应,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保苗工作,战胜了严重的干旱灾害。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伏期还有干旱发生。各级要全面贯彻《抗旱条例》各项要求,牢固树立长期抗旱和抗大旱思想,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抗旱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抗旱减灾科技水平。要抓紧抗旱工程修复建设,增加抗旱水源,加强抗旱期间水源统一管理调度,统筹调配城乡抗旱水源,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抗旱效益,扎扎实实落实好抗长旱、抗大旱各项措施。

第八、加强指挥协调,全力抗洪抢险保安全。防汛抗旱涉及方方面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在汛期要把防汛抗旱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国土部门要把滑坡、泥石流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气象、水文部门要把防汛服务作为重点,加强监测预报,严密监视汛情变化,及时提供参谋决策方案。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切实履行指挥职责,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信息,主动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落实军民联防措施,积极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抗洪抢险。要加强抗洪抢险工作的检查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抗洪抢险措施落到实处。通讯部门要优先保证防汛信息传递畅通。民政、交通、建设、电力、铁路、卫生、供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有力保障。驻宝部队、武警官兵要继续发扬抗洪抢险主力军、突击队的作用,各级要关心、支持部队参与抗洪抢险的保障工作。要珍惜兵力,爱护子弟兵,保持部队战斗力,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