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工作总结范例6篇

清查工作总结

清查工作总结范文1

清查摸底工作是整个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切实搞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是提高整个农业普查质量,为全面开展现场入户调查登记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把清查摸底工作做深做实,使调查对象一户不漏,一人不缺,才能打实打好农业普查工作基础,提高农业普查工作质量,圆满完成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在整个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中,我们全面贯彻上级农普工作精神,切实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精心实施;创新工作思路,实施重心下放,加强指导检查,强化督查验收,使整个清查摸底阶段的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抓好基层普查员培训。在县农普办对全县400余名村(居)指导员培训的基础上,11月上中旬,全县各镇(街道)农普办集中时间,对所辖地的村(居)农业普查员展开了全面培训。县农普办联镇(街道)人员参加了镇(街道)的培训工作。

2、“三阶段”培训法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普查员的培训质量和效果。在镇(街道)培训之前,县农普办根据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时提出了对村(居)普查员实行“三阶段”培训法的要求。即把村(居)级普查分为三个阶段,清查摸底阶段、现场调查登记(填表)阶段和光电录入格抄写阶段。每一阶段工作开始前,都对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使其正确掌握本阶段的业务要求、调查内容和指标内涵,并同时掌握正确的调查方法和调查技巧。全县各镇(街道)均采用了这一培训方法。

3、召开动员会,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11月14日,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在稽山宾馆召开成员单位(扩大 会议,会上进行了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动员,并与各镇(街道)农普领导小组签订了农普目标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各镇(街道)陆续召开农普工作动员会,不少镇(街道)也与各村(居)领导签订了农普目标责任书。使农普工作责任层层得到落实。

4、开展农普工作宣传,提前进入农普宣传月。为配合农普清查摸底工作,我们提前制订了《绍兴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月方案》,并从11月21日开始展开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县电视台、县电台、县日报等新闻媒体和镇(街道)广电站(台)全面展开了农普工作宣传。县农普办农普宣传车也及时下基层宣传农业普查,并用了10天半时间,走遍了全县19个镇(街道)的主要村(居)及农贸市场等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并播放农普宣传录音,散发农普宣传资料,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造成了一定的舆论氛围。

5、下发农普工作流程,规范农普工作进程。11月14日,县农普办根据农普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全县农普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绍兴县第二次农业普查下阶段工作流程》,对时间进度、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使基层农普工作有了明确的目标。

6、精心设计表格,搞好外来人员清查摸底。根据试点反映的情况,结合绍兴县外来人口较多的实际,我们及时设计了《绍兴县外来人员清查摸底表》作为《农村普查区住户摸底表》的附表。通过实际施行,大大方便和提高了外来人员清查摸底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基层普查员的一致好评。

7、精心指导清查摸底工作。县农普办将全体办公室人员包干到镇(街道),每2个镇(街道)为一个组,每组2人,县办人员即成为该镇(街道)的联镇(街道)人员。联镇(街道)人员肩负业务指导、检查验收、质量抽查、汇总上报等工作职责,同时还担负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基层农普信息提供等任务。

8、利用相关会议,探讨清查摸底进程和业务工作情况。一是利用全县农业统计会议(11月27日),即镇(街道)农业统计员也是农普业务骨干的现状,在农业统计业务结束后的较短时间,相互交流各镇(街道)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情况,总结出了“六个好”的清查摸底工作方法,并及时下发到各镇(街道)参照执行,受到了基层的较好评价。二是利用全县农村住户年报会议(11月27日),有30个村文书参加,约占全县总村数的十分之一。村文书即是村农业普查指导员,我们利用这一机会,对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并回答了他们提出的疑难问题,解决了他们工作中的一些难点,同时也纠正了一些村清查摸底工作中的不正确做法,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

9、下发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高效运作,高质量完成任务,根据省、市农普办层层落实考核工作的要求,我们于11月底下发了《绍兴县农普办关于第二次农业普查考核办法的通知》,对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范围、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加强了平时工作的考核记录,促进了农普工作的整体推进。

10、制订清查摸底工作质量验收要点。11月27日,县农普办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绍兴县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质量验收要点》。各镇(街道)农普办及县办联镇(街道)人员立即行动,按照验收要点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对清查摸底工作的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救和改正,确保了清查摸底工作的质量。

11、及时抓好清查摸底阶段工作的信息交流。在清查摸底工作中,各地都采取了既符合要求又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特别是现阶段农村面临“选举”工作和“山林权证”发放等,那一样都比农业普查工作重要。因此基层指导员和普查员面临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但许多基层农普人员克服困难仍然不辞辛劳,连续作战,确保了农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反映基层农业普查的开展情况,不断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弘扬基层普查员的精神风貌,已成为县办联镇(街道)人员和镇(街道)农普人员的自觉行动。到目前为止,基层提供的农普信息已达23篇,其中省、市农普办采用的已达24篇次。

在清查摸底工作基本结束后,我们已于12月8日召开全县农业普查业务工作会议,布置和部署

清查工作总结范文2

一、主要工作举措

1、建立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2、党建引廉。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督促抓好每个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每日完成学习积分。领会贯彻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营造浓厚氛围,强化责任担当。

3、落实清廉责任。我院党支部在院绿化带设立党建节点(党旗雕塑、入党誓词),时刻牢记党旗下的誓言“一颗红心向党旗,医者仁心讲服务”。开展院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落实清廉谈话制度。组织全院职工签写“廉洁承诺书”并部分上墙。

二、工作亮点

1、强化清廉源头。每月召开大洲中心卫生院药事委员会会议,讨论商议药品采购计划,对近期新申请采购药品进行讨论,投票选择。会议以公平、公开、公正,阳光采购为原则。开展民主议事活动,会议讨论2019年上半年医疗设备购置申报计划,会议指出申报注意事项并共同讨论各个科室采购医疗设备计划,会议以“民主、公开、公正”为原则,严格遵守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供应商代表来访接待制度,固定在二楼会议室接待,设有专门接待登记本。

2、开展清廉督导。我院监察室每月开展监察活动,并将监察结果进行全院通报。门诊一楼设置清廉服务投诉箱,二楼病区设置清廉服务评议箱,定期开箱处理。

3、坚持清廉学习。进清廉阵地建设,扩大阵地范围。在新建成的会议室和中医馆内设置清廉阵地。门诊大厅安装会议平板,12小时滚动播放药品价格目录,公开药品价目,强化药品监管。在门诊大厅设“医者廉心”志愿者导医台,党员发挥领导作用、带头作用,每周星期五重点时段开展预诊分诊、解决群众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清廉一句话”录制活动,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思想认识,并在门诊大厅滚动播放,时刻提醒全院职工清廉宣言不能忘,清廉承诺记心头。推进清廉学堂建设,制定《大洲中心卫生院清廉教育工作方案》及《大洲中心卫生院清廉教育工作制度》。利用早交班开展清廉10分钟教育。全院职工观看中央台焦点访谈《沈阳骗保案件》视频,开展清廉警示教育。各科室开展清廉警示教育活动。

4、树立清廉榜样。为有效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崇廉尚洁的价值取向,我院开展清廉典型榜样选举活动。经全院各科室推选,评出五名清廉典型榜样。将清廉典型榜样事迹做成展板,院办下文表彰典型榜样,号召全体职工朝榜样看齐,向榜样学习,时刻牢记职工清正、医院清廉、文化清明的清廉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利用每月10日的主题党日活动,早交班开展清廉10分钟教育。加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个环节,发挥卫生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院职工做好“医者廉心”推进工程;利用党员教育培训通过网络资源开展学习;开展党员自愿服务活动;及对结党组织帮扶活动等。

清查工作总结范文3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工作安排和省、市政府的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37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1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年1月至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我区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

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

建立全区行政事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此基础上。

实施动态管理,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

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发明条件。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财政四)完善管理制度。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

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年12月31日

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由各镇办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具体开展。区直各部门依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资产清查办)对区直部门和各镇办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依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方法、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原则。

(一)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

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区资产清查办报送的资产清查结果演讲,自查。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演讲。参与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区资产清查办统一招标确定。

(二)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

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健全账卡。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区政府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富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方法如下:根据《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法》豫财办资〔〕49号)有关规定。

(一)准备阶段(年1月25日-2月10日)

1.拟定我区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2.组织征订资产清查工作软件和印制资产清查报表及有关资料。

组织召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3.成立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

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4.各镇办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5.参与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做好对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办的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年2月-6月)

认真进行清理清查。1.部门(单位)自查(2月-3月)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法》要求。

各行政事业单位将自查结果连同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演讲一并报区资产清查办公室。4月20日前,2.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3月-4月)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工作与部门(单位)自查交叉进行。区本级和各镇办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由区资产清查办公室统一招标确定。4月10日前。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清查结果和专项审计演讲汇总上报区资产清查办,同时将固定资产建档建卡,输入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

3.清查结果汇总上报与部门(单位)建章建制(4月-5月)

1各级资产清查办逐级汇总上报清查结果。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单位)务必于4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报区资产清查办。

建立完善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各部门(单位)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4.组织验收检查与上报市清查结果(5月-6月)

1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单位资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固定资产建档建卡情况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情况等进行验收检查。

2区资产清查办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据进行审

按时向市资产清查办报送全区的资产清查结果。核、汇总、分析。

(三)总结阶段(年6月)

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召开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大会。由区财政统一向中介机构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建立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资产清查的日常工作。各镇办都要相应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区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

(二)精心组织。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各自实际制订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演讲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失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清查工作总结范文4

根据《xx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xxx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年7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单位于**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

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xx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

(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应包括以下方面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

3、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年7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x元,汇总负债清查数x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x元,**年1—7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x元。

(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年7月31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x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x元。具体情况为:

(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年7月31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x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xxx元;具体情况为: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年7月31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x%。

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xxx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xxx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xxx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

应包括以下内容:

经审计,由x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单位申报的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共计xxx元。具体为:

三、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清查工作总结范文5

(一)全市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清仓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政策性强。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粮食、发改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工作。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仓查库工作。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市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全市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和汇总表。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各直属企业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原则,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4月1日前,延吉直属库负责向*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3月末龙水坪粮库的国家临时存储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国家临时存储收购计划,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等资料。

二、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粮食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25日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市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州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为此,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精心组织下,按照国家和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准备好各种备查资料,为下一步州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自查、普查、复查和抽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1、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省、州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根据省、州《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上报省、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动员和培训。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省、州清仓查库业务培训。3月下旬,完成市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4、其它准备。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校正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测量工具。

(二)自查阶段。4月5日前,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全市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由市清仓查库办公室完成查库情况汇总,上报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4月20日前,由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活动与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州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普查结果汇总后上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阶段。4月底前,由省级领导小组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五)抽查阶段。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相关的报表上签字,对本次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市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原始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的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市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全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市直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六)涉秘要求。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清仓查库工作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使用好清仓查库工作经费。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清查工作总结范文6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清仓查库的范围:在我旗存储的国家临时存储粮、自治区和市级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清仓查库的内容:

(1)库存粮食数量检查。查清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2)库存粮食帐务检查。查清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帐、统计帐、会计账、银行资金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帐务处理的合规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3)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检查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4)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检查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

(5)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检查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

(6)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对所有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调查。

二、粮食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旗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旗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

旗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旗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督导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制定全旗粮食清仓查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审核汇总全旗粮食库存自查结果,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工作组开展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检查等工作。

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旗粮食局局长刘文宝兼任。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检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旗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人民政府全面普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旗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旗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队伍深入到被查企业,组织和督导被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普查、自治区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

旗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督促和指导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二)普查阶段

配合市领导小组做好全面普查工作。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及粮食库存调查,与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

(三)复查阶段

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复查工作。

(四)抽查阶段

迎接国家抽查工作组的随机抽查。

(五)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旗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把关,数据汇总中如发现有错误、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帐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旗领导小组向市领导小组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及相关汇总报表。旗领导小组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本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旗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各粮食收储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程序步骤,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清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帐,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帐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旗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相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