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范例6篇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范文1

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深刻吸取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把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

二、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从业单位。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隐患。

三、内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和政府“五级五覆盖”的情况;

3.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以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工作情况等。

(二)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从业单位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集中整治

1.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储存区、经营市场、特殊作业环节专项整治,强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化工、医药行业: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8大特殊作业环节专项整治。

3.油气输送管道:加快重大隐患整治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各项任务。

4.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领域:强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加强路面管控,认真排查治理隐患。

5.民爆物品:加强民爆物品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行为等。

6.烟花爆竹行业:生产企业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7.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企业安全条件,城镇地下开挖作业许可等。

8.消防领域:以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

四、大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交叉检查”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党委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县级综合督查由县政府安办牵头组织,专项检查由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分别组织实施。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抓好组织发动,督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按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明确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措施;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和有关仓储、物流企业暗查暗访、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部门分行业制定专项整治检查表。

(二)明确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具体承担的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二是解剖一家典型,指导企业自查。三是督促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使用企业制定自查方案,重点突出对“三项制度”建立执行、罐区及仓储库、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管理、重要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应持证作业人员资格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各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档登记,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结果报县安办备案。四是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督查、严格执法,督查执法覆盖率达到100%。对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企业,要进行约谈,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范文2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

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4.自燃物: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石、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剧: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60、硝酸钍等。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苯及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苯、汽油、乙醚、二硫化碳、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4)绝对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发可燃物质,蒸发可燃物质之液体必须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气中的装置,其加热器安排及方法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5)饱和蒸汽压力较大的液体、醋酸、醚类、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许放在烧瓶中,应放在坚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7)化学易燃品的容器,包装应该牢固、密封、材质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品的性能,容器包装外部须印贴明显的警告标志,说明物质名称、化学性能和注意事项。

(8)储存室内温度保持在10~25℃范围之内。

三、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包管的安全要求:,

1.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应该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2.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剁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3.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4.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5.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危害性质,按照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执行。

6.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放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设施。

7.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渗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灰火。

四、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搬运规定:

1.必须轻拿轻放,严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2.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物品混合装载。

3.对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要采取隔热和防潮措施。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性、放射化学危险品时,应备有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工具,工作结实后应清洗消毒。

5.装卸和搬运的职工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且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担任。

五、关于保管化学危险品的人员要求:

1.各单位必须选拔具有一定化学知识、身体健康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保管工作。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浸出油 危险 火灾 6号溶剂油 爆炸

我国是大豆、花生等油料作物的重要生产基地,目前,以大豆、花生等为原料的国内油脂工业得到迅猛发展,各地纷纷新建许多浸出制油工厂(车间)。浸出法制油是目前较为先进的制油方式,但其缺点是采用的6号溶剂油为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并且有毒,浸出车间属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建筑物,因此,生产过程的防火防爆和安全管理尤为严格。

一、浸出法制油的工艺流程

大豆、花生等含油量都比较高,下面以大豆为例进行分析。由料仓来的大豆经过振动筛分、计量、去除石块等清理后进行软化、轧坯、烘干。烘干后的豆饼通过刮板送到注入了新鲜溶剂油的浸出器,在这里浸出的混合油进入混合油储罐。混合油经过Ⅰ效蒸发、Ⅱ效蒸发、冷凝、汽提后浸出毛油,毛油经过预热、静止沉淀、分离后得净油,净油再进一步脱臭并冷却,然后通过流量计进入成品豆油罐。

二、浸出法制油的危险性分析

6号溶剂油是目前国内油脂浸出生产过程通用的溶剂,其主要成分为正己烷,约占74%左右,环己烷约占16%左右,另外,还有少量的戊烷和庚烷及微量的芳烃。6号溶剂油为无色液体,不溶于水,能溶于乙醚、乙醇,闪点为-21.7℃, 燃点为233℃,容易挥发,有刺激性气味,其蒸汽密度比空气大2.79倍,容易在低凹的地沟、地坑里积聚并能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当溶剂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1.25- 7.5%时,遇明火、高热极易会引起燃烧爆炸并可以着火回燃,与氧化剂接触时也会发生强烈化学反应甚至引起燃烧。6号溶剂油还有一定毒性,主要破坏人的造血功能,刺激神经系统,吸入太多会引起头昏、头痛、过渡兴奋而失去知觉,中毒的浓度为25-30毫克/升,致死浓度为30-40毫克/升。

众所周知,发生火灾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防止火灾就是避免三者的结合:

1.点火源管理、控制不严导致事故

点火源是指引起可燃物燃烧或爆炸的一切激发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物体、火星、电火花、静电火花、化学能等。

2.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浸出油厂6号溶剂油极易挥发,流动性好,其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发生大量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时,就有引发爆炸火灾事故的可能。

浸出工序使用的6号溶剂油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果储存、使用不当接触到禁忌物(如强氧化剂、强酸等),会因发生剧烈反应,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处于火场中的有关6号溶剂油设备、容器如果得不到及时冷却,内存介质因受热膨胀,可引发设备、容器超压爆炸。

使用6号溶剂油的装置,其电气设备、线路等选型、安装或敷设如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防爆性、可靠性、强度不够或由于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或年久失修、绝缘老化、破损等产生的电气火花同样能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照明灯具安装使用不当,靠近易(可)燃物也会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6号溶剂油的储存、使用设备、管道如果接地不好,会使流动过程产生的静电积聚并形成放电火花,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如果无防雷设施、防雷设施设置不当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导致失效产生雷电火花,也有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可能。

正常生产过程中危险物料(如溶剂油、混合油、毛油等)的输送、加热、冷却、负压、干燥、蒸馏等操作也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用压缩空气为动力来输送可燃性和爆炸性物料时,有造成燃烧或爆炸的危险;加热操作时,升温速度过快、过高,会使反应的放热量增加,一旦散热不及时,温度失控就会发生冲料,甚至引起燃烧或爆炸;冷却操作时,冷却介质不能中断,否则会造成积热,导致系统的温度、压力骤增,引起爆炸。负压操作时,应符合强度要求,以防把设备抽瘪,同时,负压操作必须有良好的密封,否则,一旦空气进入设备内部,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易引起爆炸;干燥过程中,如果温度失控,造成局部过热,有引发物料分解爆炸的可能,同时,可燃性粉尘与高温表面的接触、气流干燥产生的静电或金属器具碰撞产生的火花都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油料(大豆等)浸出之前的预处理工序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虽然如此,预处理设备的转动部位如果缺少、输送带(传动带)与机体或传动轮摩擦生热,都可能引起火灾;另外,油料大豆中的杂物如茎叶、皮壳和沙、铁、石块等如果清理不尽,容易造成机械堵塞、缠绕转轴,摩擦发热后引起燃烧,同时,铁、石块等还易于机械设备强烈撞击或摩擦而产生影响火花,引起火灾。

油料大豆的破碎、软化及轧坯是接触(或发出)热量的工序,加热时,如果温度过高或停车时未清出油料,或设备内有死角,都有可能因油料焦糊、炭化而引起燃烧。同时,如果油抹布、油棉纱靠近加热设备或蒸汽管道,也有发生自燃现象而引起火灾的可能,有时不靠近热源,只因油抹布、油棉纱堆放时间过久,也会引起自燃。

精炼是将浸出的毛油进行精制加工的过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该车间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但是由于进入精炼工序的毛油因上工序蒸发效果不理想或使用的溶剂油高馏点组份过多等原因而导致毛油中的溶剂油超标,有的甚至超标十倍以上。当毛油含带着溶剂进入精炼工序时,易燃易爆物品也被带到了精炼车间。即使人们可以克服诸多因素,保证毛油的含溶剂量不超标,但毕竟还会有少量溶剂进入精炼工序,对这部分溶剂,为了回收利用,还会使之聚少成多,同样会给精炼车间带来危险。因此,精炼车间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同时,脱溶和回收溶剂的设备与浸出车间相比,具有同样的火灾、爆炸危险。

浸出油生产装置中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如蒸汽包、蒸汽管道也是比较危险的因素,如果操作失误、管理不善等引起超温、超压且处理不及时,就有引发设备、管道爆炸的可能。

总之,浸出油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较多,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吴宗之,安全生产技术.第2版.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

[2]杨泗霖.《防火防爆技术》.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3]陈莹.《工业火灾与爆炸事故预防》.北京:化工工业出版社,2010.

[4]江丽芬,杜炳华.化工原理.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6.

[5]廖学品.化工过程危险性分析.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范文4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客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全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县政府成立肃北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长胡晓华任组长,副县长马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照荣任副组长,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孟和达来、县公安局副局长夏永梅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立单位企业水源

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配合。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底数重新进行摸排,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高、严、细、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住建、牧农、商务、工商、食药、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化工工艺 火灾 预防措施

化工企业是以企业中的安技人员﹑消防人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应掌握的安全知识为基本内容的产业,但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很多化工物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决定了化学工业生产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生产设备的爆炸以及燃烧传播速度超过声速,都会产生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冲击波将导致周围厂房建筑物的倒塌,生产装置、贮运设施的破坏以及人员的伤亡。积极落实火灾预防措施,控制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事故损失,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 我国现代化工生产特点及化工工艺火灾类型

1.1 现代化工生产特点

(1) 生产材料的多样化和危险性。化工生产使用的原料大部分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的化学危险品,分别以气、液、固态存在,具有相应的理化特性和火灾爆炸危险特性,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酿成火灾爆炸事故。(2) 生产规模大型化。近几十年来,国际上化工生产采用大型生产装置是一个明显的趋势,它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又能够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3) 生产方式日趋先进。随着我国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化工的生产方式已经过去的手工操作、间断生产转变为高度连续的全方位自动化,使人工手动操作发展为计算机控制,更使生产操作由分散控制转变为集中控制,方便了企业的管理。

1.2 化工工艺火灾类型

(1)化工材料泄露遇明火。由于化工企业生产使用的原料大部分都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的化学危险品,这些材料一旦泄露与外界的明火相接处就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爆炸现象。(2)散热材料渗出自然。一些化学材料渗入到空气中,会与空气中一些元素产生反应,散出大量的热量,达到着火点,就会自燃。(3)热量凝聚。一些化学产品在催化剂作用下会自然分解,产生大量的热量,这些热量在狭小的空间聚集,不能及时排出去,就会引起超压爆炸。(4)反应容器有缺陷引起爆炸。反应容器设计不合理,结构形状不连续,焊缝布置不当等引起应力集中;设备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容器时焊接质量不合要求及热处理不当等使材料韧性降低;容器壳体受到腐蚀介质的腐蚀,强度降低等可能使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

2 我国化工工艺火灾产生的主要原因

2.1 化工生产涉及的危险品多

化工生产使用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种类繁多,且绝大部分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的化学危险品。多数化工物料对人体有害,设备密封不严,特别是在间歇操作中泄漏的情况很多,容易造成操作人员的急性或慢性中毒。有一些化学产品与原料混合,在催化剂作用下会自然分解,一旦处理不当,均可能酿成火灾爆炸事故。

2.2 化工生产过程存在安全隐患

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原料、中间体、产品和废弃物等分别以气、液、固态存在,具有相应的理化特性和火灾爆炸危险特性。化工生产中所涉及到的汽油、丙烷、液化烃、芳烃、醇类、醛类等都是易燃、易爆性物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

2.3 化工设备容易引起火灾危险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化工生产呈现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选材不当结构上有缺陷,无法定期检查或进行预防维修,会引起装置腐蚀、损坏。如果设备不完善,缺少可靠的控制仪表等,就不能对运转中存在的问题或不完善的防灾措施及时改进。就会使化工工艺生产设备产生跑冒滴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云团随风漂移,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像的灾难,这样既污染环境,又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生产使用的设备仪表管道阀门等任何一个环节在设计上、选材上,以及维修保养上如果存在缺陷,都会给生产带来危险。转贴于

2.4 防灾计划不充分

我国化工产业的装置运行异常或故障由安全部门负责,各个化工企业没有得到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对所管辖的区域责任分工不明确,没有实行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共同进行的定期安全检查,更,没有完善的消防组织,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人问津,普遍存在管理混乱。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就手忙脚乱,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补救措施,最终酿成大面积火灾﹑连锁性爆炸等厂毁人亡的灾难性后果。

3 为预防化工工艺火灾的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3.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物品多,气体介质复杂,千万不可麻痹大意和侥幸疏忽,对一些化工企业的选址要考虑周围环境条件、散发可燃气体、蒸气和可燃粉尘,厂房的设置,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泄压、消防设施等因素,尽可能设置在城市的郊区或城市的边缘,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机率,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3.2 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

工艺设备是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处理和加工原料、物料,以改变其属性、形态或功能的各种机械、器具和装备。火灾爆炸事故往往同设备本身、同操纵设备有着密切的联系。生产设备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高温、高压、腐蚀影响,设备材料就会性能下降、焊接老化等,为了预防和控制生产过程的火灾爆炸事故,必须对工艺设备进行研究,探讨有效的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提高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能力。

3.3 制定企业章程,做好防火措施

化工企业要严格职工自身素质及操作纪律,制定并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章程,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处置事故培训等,要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与防范措施,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水平和生产操作技能,提高职工事故状态下的应变能力。

3.4 管理部门加大定期安全检查力度

消防管理部门要对化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整改火灾隐患。积极宣传防火意识,让员工知道化工生产中工艺设备的火灾爆炸危险性与隐患特点、事故原因,学习了解防火防爆技术、安全检查、安全评价与安全排放﹑置换清洗与维护检修等安全知识。提高工艺设备装置设计,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施工,定期检查装置的气密性,以及受腐蚀情况,并对隐患严重、无法整改化工企业要坚决取缔。

参考文献

[1] 唐烨,严明.化工工艺火灾类型及预防措施[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09).

[2] 保红喜.化工工艺火灾类型及预防措施[J].科技与企业,2007(12).

[3] 朱国祥.石油化工企业火灾主要原因及预防措施[J].安全文化网,2005(09).

[4] 余天力.化工反应容器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及其防范[J].企业库,2003(04).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范文6

二、凡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办理有关证件,做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合格。

四、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各相关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在岗人员应坚持班前、班后自查,班中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整改。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

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4、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

5、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

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满足如下要求:

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3、不得超量储存。

七、保管员应加强出入库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标物相符。

八、仓库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火、电源;

2、检查堆垛是否稳固;

3、检查有无使用电冰箱存放易燃液体等化学物品现象;

4、检查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或膨胀变形,稳定剂是否充足,物品有无潮解、熔化或风化变质,重点物资应重点检查;

5、检查库内环境,主要是检查库房是否漏雨、积水,库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所存货物的危险特性要求;

6、检查消防设施器材。

九、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作业前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工作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相关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消防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凭岗位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了解其化学和物理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措施,操作时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

4、出车时各种证件(驾驶证、准运证、行驶证及培训合格证等)应携带齐全;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须齐全、良好,车厢内应清扫干净、干燥,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残留物;同时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5、运输应对天气有所选择。

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规;

2、装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对行车路线认真选择,尽可能选择宽阔平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

3、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并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运输过程中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经常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运输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不得疲劳驾驶,停车时随车人员要负责车辆和货物的看护;

7、车辆涉水时,应停车查看水深、流速及水下路面等情况,通过后应轻踏刹车慢行一段路,以保证车辆制动系统良好;

8、通过铁路交叉路口及复杂路面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遇有视线不清,路面情况不明和无信号或无人管理的路口,应停车查明后方可通过;

9、途中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等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10、在雨、雪、风、雾视线较差的天气行车或通过泥泞、积雪、结冰、坡陡、狭窄等危险路段或遇有警告标志时,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15km,并避免使用紧急刹车或急速转向,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应保持不小于30m的距离;

11、通过涵洞或桥梁要注意限量和限高标志,对标志不清或有怀疑时,要停车查明,通过时要降低车速,与前车之间保持不小于20m的距离;

12、正常行驶途中,车辆不准脱档、熄火滑行,非紧急情况下不准紧急制动或急转弯;

13、运输过程中不准人为向汽车发动机直接供油;

14、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照明作业;

15、车厢内携带备用燃料时,严禁使用塑料桶盛装,且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无抵触,并进行有效隔离;

16、液化石油气槽车、汽油罐车不准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当罐体液温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罐外泼水降温等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