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环境卫生内容范例6篇

创卫环境卫生内容

创卫环境卫生内容范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发挥基层街道的职能作用,总结和发扬创卫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努力成为全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

二、创建范围

全市10区120条街道是创建星级卫生街道活动的主体,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是推进创建活动的主要责任单位。县级市可参照各区的做法开展创建活动。

三、创建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市实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市民满意度等8个方面的创建标准。

(一)组织管理。街道创建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网络完善、资料收集齐全、组织协调有力、宣传氛围浓厚,辖内单位和居民对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的知晓率达95%以上。

(二)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辖内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落实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设置烟草广告等法规规定,依法开展控烟工作;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控烟、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

(三)市容环境卫生。环卫设施设备完好,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做到定期清扫保洁、消杀,周围整洁无蝇;路面清扫保洁率达100%,粪便、垃圾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实现12小时动态保洁;公厕管理责任落实,达到卫生标准;垃圾收运车辆车容整洁,实行密闭化运输。市容环境整洁,路面平整,沟渠畅通,无污水坑洼;绿化、美化良好;街(巷)内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乱涂写、乱张贴、乱停放、乱堆挖以及随地吐痰现象得到控制;河涌、池塘无飘浮垃圾,周边环境清洁;公共场所和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对责任区的知晓率达95%以上,沿街(巷)单位(店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保洁良好;临街(巷)楼房阳台整洁、规范;辖内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肉菜市场管理制度完善,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收集(运)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达标,食品摊档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四)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街道有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责任到位,防害除害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资料完整,监测数据可靠;鼠、蝇、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蚊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无与病媒生物有关的传染病暴发疫情;辖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小于2%;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不小于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不小于95%。

(五)公共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对外经营单位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完备,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食品卫生。辖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无超范围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100%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登记制度,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食品保藏等设备设施齐全,食品加工流程布局合理,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识齐全,无销售过期食品。

(七)单位和社区卫生。街道辖内单位和社区(含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环境整洁,庭院绿化美化良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辆按规定停放;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环卫设施完善,厕所达到卫生标准,有专人负责保洁;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无违章建筑,各类飘篷、招牌广告和防盗网设置整齐;辖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经营符合卫生及环保要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

(八)市民满意度。辖内居民对街容街貌、路面保洁、公共场所、公厕、饮食行业等方面卫生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创建程序

(一)暗访调研。街道提出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申请,经区爱卫办审核同意后报市爱卫办进入创建程序。市爱卫办在接到街道创建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创建标准对申请街道进行暗访调研。暗访调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暗访结果。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可进入技术评估环节。未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暗访调研;如仍未通过暗访调研,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二)技术评估。根据市爱卫办暗访调研结果,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创建街道可提出技术评估申请,经区爱卫办初评通过后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评估。创建街道在接受评估时,应提供依据创建标准所作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区爱卫办的初评意见。技术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评估结果。通过技术评估的街道,可进入考核鉴定环节。未通过技术评估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技术评估;如仍未通过技术评估,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三)考核鉴定。通过技术评估后,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创建街道可提出接受考核鉴定申请,经区爱卫办初评通过后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结束当天,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鉴定结果。通过考核鉴定的街道,可进入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环节。未通过考核鉴定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考核鉴定。如仍未通过考核鉴定,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四)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市爱卫办将对通过考核鉴定、拟以市爱卫会名义命名为“**市星级卫生街道”的单位在市属媒体上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爱卫会正式命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制度保障

(一)申报制。“**市星级卫生街道”共分3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根据创建标准和程序要求,经各区爱卫办初步审核,各街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市爱卫办提出创建申请(**8年截止时间为8月30日)。为保证我市创卫工作的连续性,**8年3月20日前已获“**市模范卫生街区”的街道,如申报一星级卫生街道,可不经过暗访调研,直接申请技术评估;如越级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的卫生街道,仍按创建程序执行。

(二)晋级制。根据创建标准和程序要求,创建街道可以逐级或越级申报星级卫生街道。

(三)交叉考核问责制。由市爱卫会统筹、市爱卫办牵头组织实施,采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区循环交叉检查的模式,每半年对全市所有街道开展一次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情况大检查,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行分项评分排序,经技术分析后通报全市,以此推进星级卫生街道的创建工作。凡巩固创卫成果措施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以及影响星级卫生街道创建工作的部门、单位,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奖惩制。经市爱卫会命名为“**市星级卫生街道”的街道办事处可获得市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市爱卫办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研究确定)。市爱卫办每3年对星级卫生街道进行一次复评,同时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街道,将降级或撤销其“**市星级卫生街道”称号。

(五)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参与创建的街道主要领导一旦出现违纪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市爱卫办将立即取消该街道的创建资格。

(六)《**市星级卫生街道考核评分标准》和《**市星级卫生街道考核命名办法》,由市爱卫办根据本方案中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的标准和程序另行制订。

六、责任分工

市爱卫会负责全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市爱卫办具体负责对创建街道实施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

各区爱卫办负责辖内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初评和申报,并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每半年组织辖内街道参加一次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情况大检查。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街道创建工作负总责,并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和本地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逐项落实。

各区政府和区有关职能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推进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其中,各区政府为推进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区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推进创建活动的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到2010年底要有90%以上的街道完成“**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目标;城乡结合部到2012年底要有85%以上的街道完成“**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目标。

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和参加各区街道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的考核标准,按期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组织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巩固创卫成果、参加创建星级卫生街道活动的履责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考评,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应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资金投入,按照提高资金利用效能、引导基层投入的原则,相应安排部分城市维护资金,促进创建街道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广泛发动。开展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延续,也是发挥街道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创卫成果、把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的重要载体。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加强领导,明确标准。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对街道创建活动的领导,明确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办法,引导基层街道科学、依法和高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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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基层爱卫组织和创卫组织

(一)完善各社区的爱卫组织和创卫组织,设置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1—2人,明确创卫工作职能,确保基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各社区、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的爱卫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创卫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一致的创建组织网络,使创卫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辖区环境上档升级

(一)环境卫生整治

组织开展以“动员群众、清洁家园、减少疾病、促进健康”为主题,联动辖区志愿服务队伍,在辖区大力开展爱卫会宣传活动。全街今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并聘请聚力和金昊两家保洁公司,共计44名保洁员对全街辖区内的卫生进行专业环境卫生保洁。以防控传染病为主要任务,组织开展一系列卫生创建活动,认真完成我街道制定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并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环境整治。一是及时清除辖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定时收集点的生活垃圾。二是辖区的主次干道和所有小街小巷都要配齐清扫保洁人员,设置垃圾清扫、收集、清运等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环境整洁。三是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养护,保持设施的完好,严格对垃圾运输车辆、公厕、垃圾站点的消杀、消毒,做到密闭运输。四是继续加强“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化管理,着重做好零散居民区“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管理,进一步扩大垃圾袋装管理及定时定点收集工作范围,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三无”小区及回迁小区环境整治。加强“三无”小区及回迁小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区内卫生基础设施,合理规划、设置必要的垃圾箱、点和清运设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加强村内垃圾清扫、收集、清运、消毒工作,落实环境卫生管理“五个一”(制定一套组织管理制度、达到一个环境卫生标准、建立一支清扫保洁队伍、配齐一批环卫设施、执行一个收费办法),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保证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

3.社区及单位环境整治。一是彻底清除居民区内的积存垃圾和杂物,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化,消灭卫生死角,提高社区净化水平。二是组织各有关单位和居民区物业部门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集中突击整治活动,扫庭院、擦玻璃、擦栏杆,清除卫生死角。三是组织开展联点共建活动,社区、有关单位要履行路段长责任共管,开展市容市貌整治。

4.辖区周边环境整治。辖区界向外延伸可视范围内,路面及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乱搭乱建、有碍观瞻的建筑等由所属村、社区联系落实整治。

(二)重点推行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各、社区要把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纳入社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列入社区整体规划,并办好社区健康教育专栏。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职能,通过开办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知识竞赛、健康咨询、讲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大力推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使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

(三)开展有关单位和居民小区的除四害活动

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居民小区都要安排部署除四害活动。辖区各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居民小区开展好四害灭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达标。

三、加强领导,严格督查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全街道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要在街道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社区、有关单位要把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看作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创建工作负总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要认真研究,统筹谋划,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创卫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强化责任,明确创建任务

1.创卫办及有关单位、社区根据所承担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确立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卓有成效地推动创卫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对本辖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组织协调,建立一支高效、精干、上下贯通的创卫组织,使创建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建立健全辖区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2.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优势,跟踪报道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进展情况,实施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达到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形成合力的目的。通过设立系列报道、专题报道等栏目,制作创卫专题宣传片等形式,进行创卫再宣传、再发动,使舆论宣传和思想发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不断提高宣传发动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使创卫活动深入人心,更有力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卫的热情和责任,努力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战、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局面。同时,调动广大群众上下各方面的力量,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明确一名新闻联络员,及时提供与创卫相关的新闻素材。

(三)有关单位,联点共建,形成合力

以“街道社区联动、部门齐抓共管”为重要抓手,全面营造部门联动共管,全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氛围,形成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市民素质教育。要积极开展“联点共建”活动,充分履行路段长责任,与社区齐心合力搞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同时,要注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创卫活动开展有力

实现创卫工作目标,建设项目多、整治任务重,需要充足的资金保障,要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市容环卫、健康教育、除四害等方面的创建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引入市场机制,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创建经费。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从2012年10月上旬开始,由创卫办对各社区、有关单位的创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创卫领导组针对存在的问题适时召开协调会,解决创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创卫工作进行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建立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卫特约监督机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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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创建卫生县城为契机,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整体卫生水平,树立绥宁新形象,促进绥宁新崛起。

二、目标要求

以20*年创建市级卫生县城,2009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目标,达到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市容景观整洁有序、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社会秩序安全稳定、文化生活健康高雅、城市形象文明向上的要求。

三、主要创卫工作指标

1.按照《*市卫生县城考核记分标准》,检查考核总分达到85分,其中环境保护单项成绩达到14分,才能认定考核合格。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入使用或将建设工程纳入县“*”规划并正在实施。

3.城区除四害必须是“灭鼠先进县城”或灭另一害先进县。

4.落实县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推进爱卫工作的开展。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创建省、市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召开创卫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创卫工作。

2.根据创卫要求,分别开展创卫标准、灭鼠和健康教育培训。

3.开展创卫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发动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创卫工作。

4.做好迎接市爱卫会不定期检查(或暗访)与调研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0月)

1.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尽快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2.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完成城区公厕旱厕改水厕项目,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等基础设施按标准增设到位。尽快建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加强城区亮化、绿化、美化工作。

3.全面开展市容市貌、市场秩序、交通秩序、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噪音和空气污染等整治行动。

4.对照《*市卫生县城考核记分标准》,针对工作难点、重点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年11月)

1.组织第一次模拟检查。对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市级卫生县城标准。

2.向市爱卫会递交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申请报告。

3.迎接市爱卫办的调研,针对市爱卫办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年12月)

1.针对市爱卫办的调研、暗访所提出的整改意见,查漏补缺,加大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措施。

2.组织第二次模拟检查评比,要求全面达到市级卫生县城各项标准。

3.积极做好市爱卫会考核的准备工作。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分项技术报告等图片、资料汇编工作,力争验收合格。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2.实行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创卫工作责任的落实。

3、县创卫办每个月召开一次创卫工作例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汇报,不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督办。县创卫领导小组1-2个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汇报,了解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布置安排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每季度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创卫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加强宣传发动

紧扣创建主题,积极做好创建市级卫生县城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城区主要进出口路段醒目处要设立大型创卫宣传广告。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要设立创建市级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城区所有建筑围栏都要覆盖创卫内容。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市级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工作重点

1.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以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单位院落、居民社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为重点,综合整治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特别要解决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居民院落、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问题。针对占道经营作业、乱堆垃圾,乱扔乱倒等违章违规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对未经批准或有碍市容观瞻或不文明规范的户外广告(含烟草广告)、挂牌进行一次规范和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清理整顿有损市容的灯光灯饰,对应路段、场所进行街景整治,提高城市夜景和灯化效果。开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依法拆除违规和有损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棚架,规范临街阳台、建筑工棚,严禁乱搭乱建。

2.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由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县城管、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配合。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开展机动车辆违章行驶专项整治,加大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行人的处罚力度。加强“摩的”营运管理,取缔无牌无证车辆。

3.开展“五小”服务行业的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县工商、公安、建设、贸易、粮食、文化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和办法,实行分类设置、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报告、肠道门诊和消毒管理。

4.开展集贸市场的整治活动。由县商务局和县市管中心牵头,县工商、卫生、环保、城管等部门配合。进一步理顺集贸市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业主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划行就市、分摊经营、文明经商、文明管理,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对老、旧、小集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加强对市场周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整顿。

5.加大城区除“四害”工作力度。由县爱卫办牵头。各单位要加大除“四害”经费的投入,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同时开展灭蟑活动。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四害”滋生地。

(四)加大投入力度

县财政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确保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分期分批进行安排落实。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20*年要启动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争取在20*年年底以前建成投入运行。新建垃圾中转站4座,新建公共水厕10座,把县城内现有的旱厕全部改造成水厕,进一步加大城郊农村改厕力度。加强县城道路和公共绿地建设,提高县城绿地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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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2009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和十六届(提醒您:请根据实际修改)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三创”动员大会精神和2009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设成为优美、文明的部级卫生城市。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2009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发展、治难点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2009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调研,并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条件,为2009年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夯实坚实基础。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分区达标”、“属地管理”的原则。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项指标67个子项,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个指标和省定基本条件1个指标,共合73项,逐项分解加以落实。(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项)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主要责任部门:环保局5、城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主要责任部门:卫生局(二)省定基本条件(1项)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使创卫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长效和运作高效。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抽查对象:市(区)创卫办、爱卫办、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2、健康教育(7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抽查对象:市(区)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等。3、市容环境卫生(8项)基本要求: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清除乱帖乱画,落实门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抽查对象:建设、城管等部门,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粪便处理场等。4、环境保护(9项)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抽查对象:环境、建设等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5、公共场所(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4项)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包括机场、车站、港口)、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6、食品卫生(8项)免费基本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五病调离率的监管力度,无过期食品销售。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

、饮食摊店、肉食、冷饮、糕点加工厂,学校、机关、医院食堂等。7、传染病防治(8项)基本要求: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8、城区除四害工作(4项)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完善四害监测资料,实施灭蝇达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要求。抽查对象:创卫办、爱卫办、疾控中心等。灭鼠:(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下同),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内鼠迹。(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情况。(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灭蚊:(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灭蝇:(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灭蟑螂:(10)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及居民住宅室内蟑螂成、若虫和卵鞘数量。(11)以上单位、场所的地下室、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蟑螂尸等)。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项)基本要求:加大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设立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抽查对象: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居民区等。10、民意测验(7项)基本要求:加强宣传和城市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面貌的满意率。抽查对象: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卫生状况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创新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计划

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实施市领导联系各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各区和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3、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经费投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每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若干个,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2、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各级创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1、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建设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交通部门等加强区间道路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2、开展市容环

创卫环境卫生内容范文5

【关键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3个文明建设的加强,对环卫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城市环卫工作也愈来愈重要。卫生环境已成为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些外商投资往往首先看城市的卫生环境。从实践看,环卫工作是“三分干、七分管”,只有管理上去了,环卫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才能更加显著。

一、我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概况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事关全社会、得益全社会的庞大系统工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是一个城市市民素质和政府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开放意识、文化水准和社会公德的集中体现。

随着城市的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功能也在不断调整、充实、完善之中。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突破了计划经济主导体制下相对单一的、依靠行政命令的封闭模式,逐渐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协同、综合管理”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形式。它为组织城市政治经济活动、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正常开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管理的措施

1.明确目标。卫生质量和生活质量是相关的。在经济能力所允许的条件下,分批分期地实施,增设环卫设施,强化环保意识,执行法律,保护环境,做好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工作。为了加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制定了以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绿色计划,要求在三年内改变卫生面貌,加强了街道的清扫,已达到省级卫生城市的要求。近期目的和远期规划相结合,显著地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2.制定科学的质量管理标准。

为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按照国家要求,把有关环卫的几个主要方面的标准,科学地量化,每项工作要有目的、要求和完成时间,要经过科学地论证,确认其可行性后,由当地政府批准实施。这样量化后的指标就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

3.加强管理。环境卫生的目标确定后,要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督促检查。主要是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抓好信息反馈,组织检查评比,指标要落实到各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建立新型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创造美好的生存环境,是世界各国政府关注的永恒目标。人类的生存环境是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总和。联合国组织各国政府签署的《里约宣言》指出: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康的、富有成果的环境和权力。并强调“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市民参与下进行”。从国际、国内发展趋势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人类政治、经济、生活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呈现向城市发展的聚集效应。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建设重要基地和载体的城市,其城市化程度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将大大加快。因此,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将会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探索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思路。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搞好我国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必须首先认识社会主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二重性。一方面,现代化城市需要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能,这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要处理城市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利益,这是社会主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社会属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双重属性,要求我们在按照自然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的同时,既必须努力地学习国际上先进城市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期实践中的先进管理方法,又必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从而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这个管理机制在其建立和形成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几个基本管理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伟大战略方针。这为我国未来现代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指明了方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观。

城市环境是资源、是财富、也是生产力,而统一、高效、科学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则能够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使城市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构成城市的主体,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人,离开了人就不存在城市管理,人是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一个理想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应该是能在最大程度上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为城市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的确立、调整和完善,都必须以人的利益为最终目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3.分级管理的原则

我国城市管理是以市、区、街道三个层次组成的,要对城市环境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必须实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一级是市政府管理,负责对全市整体动态因素的管理。一级是区政府管理,负责对本区动态因素的管理。一级是街道办事处及其居民委员会管理,负责对社区和群众自治的管理。三级管理不是各自为政、块块分割,而是统一指挥下的有机的协调管理。在三级管理中,街道一级如何发挥关键作用,这一问题应该日益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加以思考和研究,因为从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向看,只有有效地实现管理重心的下移,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居委会、社区管理的范畴,并成为其主要工作,才能真正保证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各项职能落到实处。

创卫环境卫生内容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创建卫生乡、卫生村工作为主抓手,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大力提高乡村环境卫生水平为目标,切实改善我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广大群众公共卫生意识,使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形式。

二、活动主题

今年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主题是: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三、活动目标

严格按照省卫生乡(镇)、卫生村标准,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卫生方面的实际问题,积极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活动氛围,并通过整治活动,逐步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活动时间

本次春季公共卫生周活动定于2月25日至2月29日开展。

五、活动内容

1、活动第一天(2月25日)。乡政府组织乡直各单位、学校、各行政村召开创建卫生乡、村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卫生乡、村工作。

2、活动第二天(2月26日)。乡政府组织开展集镇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是集镇一条街、公共场所卫生、卫生死角,长年堆积的垃圾堆等。组织各村干部,每村选择2个自然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3、活动第三天(2月27日)。组织爱民卫生院医护人员、爱民学校教师、学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是散发《环境卫生整治十二要》等内容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组织乡直属单位、集镇居民统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杂物、清除杂草、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