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次生灾害范例6篇

严防次生灾害

严防次生灾害范文1

1 雹灾预防

近年来为了预防鸟害,各地的葡萄园基本上都架设了防鸟网,对雹灾频繁的地区,可以直接用防雹网替代防鸟网,既可以预防雹灾又可以预防鸟害。架设防雹网或网眼细小的防鸟网,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雹害问题。但在架设防雹网时,应让网面与葡萄生长面之间有一定的空间,至少30厘米以上。冰雹往往与大风伴随,所以架设防雹网的架材和雹网的固定一定要坚固,防止大风将雹网吹倒。

2 微雹灾葡萄园的灾后补救

葡萄园如果受灾不重,花序或叶片仅受到轻微危害的葡萄园,雹灾过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清理葡萄园中的断枝、落叶及落果(花序),排出田间积水;及时喷10%苯醚甲环唑1 500倍液加50%嘧菌酯3 000倍液进行防治,隔5~7天再喷施1次,预防霜霉病和白腐病发生。肥水管理按照正常管理即可。

3 雹灾严重果园的灾后补救

葡萄叶片50%以上脱落或严重受损,多数枝条断裂,视为严重受灾。不同生长阶段发生的冰雹的补救措施应有所区别。

(1)花期前后遭受冰雹灾害。河南地区葡萄花期多在5月上中旬,若此时发生严重雹灾,可采取刺激二次果的措施,弥补当年损失。具体措施为,将所有当年生枝条平茬或留2个芽眼;全园打一遍广谱性的杀菌剂防治病害发生;平茬一周后开始萌芽,30天后新梢叶片长到10片时,进行新梢摘心,去除所有副梢,顶端萌发出的副梢会带有部分花序,以后的管理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欧美杂种较欧亚种的成花能力强。欧亚种品种由于花芽分化能力弱,严重受灾后,以保树为主,对当年生枝条平茬后,控制病害发生,其他管理措施可相应参照当年定植的幼树管理方法,保证第2年产量不受影响。

(2)果实膨大期遭受冰雹灾害。葡萄果实膨大期在6-7月份,若此时发生严重雹灾,采取的措施为:剪掉被冰雹打烂的果实后及时清园,喷布杀菌剂以防染病;理顺和绑缚新梢;对于折断、劈裂的新梢在伤口处剪平;对于从新萌发的副梢,除保留前端的1~2个新梢继续生长外,其他副梢留两片叶摘心;中耕松土,增加土壤透气性,及时补充施用水溶性肥料,促进果实着色和枝蔓成熟;叶面喷施0.3%~0.5%磷酸二氢钾,增加树体营养储备,提高树体抗性。特别提醒,这个时期不要采取二次结果的办法来弥补损失,葡萄花芽往往是在前一年形成,采取二次结果的办法会过分消耗树体的养分,影响来年葡萄的开花、结果,而且二次果在后期也很难完全成熟。

(3)果实成熟期遭受冰雹灾害。葡萄果实成熟期发生严重雹灾,应采取以下措施:若果穗严重受损,果实应尽快采摘销售,以减少当年损失;然后全园喷施防治霜霉病的药剂1~2次;若果穗仍具有商品价值,则尽可能将果实销售完毕后,再进行药剂防治,以免影响果穗安全性;对因冰雹受伤严重的叶片且已老化的叶片及时剪除,减少养分损失,提高架面透光率。

严防次生灾害范文2

1.1盐津县地质灾害现状

盐津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境内地势起伏较大最高海拔2263m,最低海拔330m,山势以中高山为主,呈南高北低状,地形险峻,山势陡峭,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多样,特殊的地理环境形成了“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地理气候,夏季炎热,冬季湿润偏暖。由于人多地少,森林覆盖率低,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环境十分复杂。随着工农业生产、城镇建设、交通建设和其它经济建设的加速发展,以及人口的不断增长,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对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特别是横江和白水江两岸斜坡岩土体处于超荷载或重荷载状态,不合理的开挖以及沿江地带洪水的淹没与冲刷作用,导致了多处斜坡变形、建筑物开裂等,地质灾害尤为突出。

盐津县境内共有地质灾害点有90个(条),主要分布在盐井、普洱、豆沙、庙坝等乡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危岩、地面裂缝、潜在不稳定斜坡等,多种地质灾害并存。近几年来,在盐津县十个乡镇,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98个,其中滑坡114个,不稳定斜坡123个,危岩崩塌43个,泥石流沟15条,地面塌陷2个,地裂缝1条。其中,具有一定规模、稳定性差、危险性高、危害程度大的重要地质灾害点有90个(条),含滑坡30个,不稳定斜坡33个,危岩崩塌19个,泥石流沟8条,较为严重的有县城滑坡群、庙坝乡滑坡群、柿子乡滑坡群、中和镇滑坡群、普洱镇滑坡群等。

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地质环境的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987年12月12日,由于连降暴雨,普洱欧家扁村发生山体滑坡,造成6人死亡;1988年8月7日,盐井镇由于连降暴雨产生山体滑坡造成经济损失250万元;2001年9月13日,中和乡中堡村茶园一、三社由于连降暴雨产生山体滑坡,并引发泥石流,造成6.3ha耕地及35间房屋被毁;2002年8月12日,由于连降暴雨,庙坝乡民政村皮匠沟产生山体滑坡,造成7户13间房屋被毁,22人死亡,7人失踪,4人受伤,摧毁桥梁1座,损坏省道(柿子至牛街)1000余m,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2002年8月8日.原艾田乡仁和村高洞子社由于连降暴雨,加之人类工程活动加剧,产生山体滑坡,造成4间房屋被毁、5人死亡。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849.34万元,受威胁资产43116.40万元。

1.2盐津县地质灾害成因

盐津县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的原因主要与大气降水强度、河水淹没和侵蚀作用、地形地貌、岩土类型、地质结构、地震及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等相关。

①县境内滑坡地层为中生代“红层”,岩性以泥岩、页岩和砂岩为主,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岩体破碎遇水易软化,中一强烈风化,地层倾向大致与坡向相反,形成逆向结构斜坡,主滑方向与岩层倾向相反属基岩切层滑坡。

②县境内山谷和斜坡地形绝大多数位于软岩斜坡地带,斜坡原始坡度较陡(近45),斜坡临空条件好.为滑坡的发生提供了有利的地形条件。而软质岩体抗风化能力弱.表层岩体风化强烈,在其表部形成较厚的松散土体,其透水性大于底部泥页岩,在接触部位易形成软弱带,而导致滑坡。

③暴雨或长时间连续高强度降雨后,造成岩土体饱水,物质容重增大、抗剪强度降低,在重力作用下发生地质蠕变而导致滑坡。

④河水对边岸淹没或冲刷,造成斜坡受浮托力和动、静水压力的严重影响,斜坡易失稳下滑。

⑤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使环境条件更加恶化森林的乱砍滥伐,矿山的乱开滥采和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充分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致使地质灾害频有发生。如庙坝乡境内5家石灰厂在生产过程中管理松懈,监督不到位,把石灰渣长期堆放、存储在白水江、乌撒溪和干沟等河岸最高水位线以下斜坡地段,在2006年8月28日和9月7日晚,由于天降大雨,石灰厂跨塌。河水暴涨,大量石灰渣冲人河中,导致大量鱼被毒死,造成白水江水污染事故。

⑥盐津县是地震多发地区.2006年发生有两次5.1级、一次4.7级地震以及频繁连续不断的小震今年,全县又发生了三次较大的地震和无数次余震加剧了岩土体的破坏.形成一系列地质构造(如大大4~/.b的裂缝),成为诱发各类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2盐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盐津县地质灾害的频繁发生,给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尽管政府部门已引起高度重视,有的放矢地编制了防治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制定防灾预案,有效地降低了地质灾害的发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地质灾害的复杂多样,当地经济技术条件落后,加之对地质灾害认识不足.地质灾害仍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不乐观,防治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

①对地质灾害重视不够。区内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各职能部门、部分乡镇和基层组织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到位。

②地方财力匮乏,严重缺乏治理经费。由于地方财力匮乏.治理经费不足,专项治理地质灾害的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等。

③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由于每年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多,加之地质灾害隐患点量多面广,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致使地质灾害点的调查不到位,对很多隐患点无法深入调查和进行预防,致使地质灾害仍然频繁发生。

④地质灾害防御宣传不到位。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淡薄,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如森林的乱砍滥伐,矿山的乱开滥采和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充分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按操作程序施工等不规范、不安全生产引起的地质灾害和工程事故频繁发生,致使自然生态环境遭受污染破坏的事件屡有发生。

3盐津县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措施

针对全县地质灾害存在的问题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盐津地质灾害的防治应本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

3.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工作指导思想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量多面广,成灾因素复杂突发性强,形势十分严峻。建立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国土资源部门承办、有关部门配合、广大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把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日常安全管理。把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村组干部和灾害隐患点村民。切实做到职能部门主动抓,干部群众联合抓,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领导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到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健全完善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通讯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全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做好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技术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全县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引入现代技术和手段,建立全县地质灾害信息库,对重点地段的危险性作出判断,采取科学的应急防范措施,作为监控现有地质灾害点的依据.有条件的地区,对重大滑坡、崩塌隐患点设立适当的自动或几何变形监测点,做到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建立医疗救护组、秩序维护组、搬迁安置组和抢险救灾调度组,分别承担灾害发生后的伤病员施救维护灾民的正常生活秩序.避免造成进一步的损失确保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

3.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全县地质灾害绝大部分与人类工程活动息息相关,”天灾”难测,”人祸”可防,坚持”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围绕以人为本,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普及预防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帮助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民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危害,掌握地质灾害监测、撤离避灾的基本常识提高农村基层防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和群测群防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使灾害多发区群众掌握灾害突发前的主要征兆和发生时的紧急处置办法及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山区和居民点建设管理,帮助山区农村进行房屋选址、建设,避免把房屋修建在山洪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切实减轻灾害损失。

3.3规范工程开发建设行为,使其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应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在工程建设中不按规划设计方案操作。不作灾害危险性评估,不作地质勘察的施工队伍或个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引发地质灾害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破坏环境或擅自在松散岩土体或建筑物体上增加荷重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处罚。今后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于其中.特别是要重点整治大关河和白水江岸边的滥挖乱建和危岩附近的开山取石现象。

对矿山存在的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隐患、生态环境等问题,县国土资源局、煤炭工业局、建设环保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检查督促并监督采矿权人认真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3.4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群防群治要重点发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纽带作用,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工作,按地质灾害易发区防灾预案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预报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斜坡、陡崖、古泥石流沟(堆积区)做好巡查、监测遇临灾险情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暴雨期间要结合当地的天气预报,并按群防群治网络的责任区落实到乡镇、单位和监测人。直接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直接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送达到受威胁人员手中,将防灾措施落实清楚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应立足于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实际.有的放矢地制定出防灾减灾预案.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灾区,进行分类管理监测信息工作要做到灾害易发区日测日报,定人定岗监测.随时洞察灾害变化发展态势,保持上下左右的信息联系,为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便于灾害调查组及时对辖区内险情明显的区域或已发生灾害的范围、成因、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展开全面的调查,以有利于产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人员、物资的转移、避让及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4结语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长期艰苦的任务,在防治灾害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降低因地质灾害传播作用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改善生存环境,促进生存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达到地质环境与经济发展的高度协调统一。

参考文献:

[1]吴志亮.生态地质环境示警录[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03.

[2]潘懋,李铁峰.灾害地质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严防次生灾害范文3

关键词: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昆明市

Abstract: public safety is the nation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structing the harmonious society and a well-off society's important guarantee. In the kunming disaster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general situation, and put forward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of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of kunming ponder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ystem of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Keywords: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kunming

中图分类号:TU976+.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防灾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公益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我国政府在《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减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幅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能力,着力增强公民减灾意识和技能,明显减少人员伤亡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战略目标。

昆明市灾害概况

昆明市是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也是云南省唯一的大都市兼政治经济中心。昆明地处低纬高原,且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地质构造复杂,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地质、地震灾害是昆明防灾减灾的工作重点,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排查和抢修困难也远远大于平原城市。近年来,全球极端气候的频发也严重影响到春城昆明,2009-2012年的三年连旱,导致昆明辖区内的部分人畜饮水困难,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且加剧了由干旱导致的次生灾害。最近几年来,周边城市的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城市内涝灾害、以及流域性洪水、降雨季节性分配不均衡、高温热浪和旱灾、农林病虫害等严重灾害的警示,一直在拷问我们现有的防灾减灾体系,试问如果这样的问题在昆明出现,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如何做到防灾有备,救灾有序,高效减灾?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每年因各种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相当于全市GDP的1%~3%。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合理调配资源,不但势在必行,而且必须先行,做到有备无患。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原则与要求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是以政府主导,横向上涉及多部门,纵向上包含各级管理,同时还需要广泛社会参与的一项综合性工作。该体系必须统筹考虑针对各类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相关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教育、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不断创新防灾减灾体系的运行机制,健全和改善综合减灾管理体制。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着重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减灾工作由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昆明市防灾减灾体系的不足

对昆明影响最为严重的灾害首推地震,其次是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火,所以昆明市减灾的重点在于此。目前,昆明市尚未成立综合的防灾减灾部门,各灾种相关部门互不协调,各扫门前雪,某些方面存在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政府部门如此,相应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也同样如此;仅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和媒介,宣传知识没有得到更新,宣传效果不甚理想;科研产出率不高,监测手段和监测仪器相对陈旧;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规范引导程度不够。

昆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思考

(一)转变思想观念,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御和救灾并重。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标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各级政府应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结合当地的实际条件,逐步建立起以地震、地质、气象灾害为重点的防御体系。把防灾减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建立综合性的防灾减灾体系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源投入,但是相对于灾害造成的损失,无论从人员伤亡,还是造成的经济损失层面来衡量,防御的投入远远小于灾害造成的损失。与其被动地在灾害发生之后仓促的弥补,不如从主动防御做起。

(二)加强引导宣传,多层面扩大防灾减灾知识的覆盖面。

5.12汶川大地震的悲惨场面在每个人的心中都留下了一道久久难以愈合的伤痕,造成的损失更是无人在愿意去回忆。假如在城市建设的时候避让地震活断层,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员伤亡;假如在设计施工的时候都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执行,就会大大减少房屋的倒塌;假如每个人都掌握必要的避震逃生知识,救援队将会救出更多的生命而不是挖出一具具遗体……没有假如,但是有教训。

在政府层面上,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查、设计、施工、监查执法等各个环节,防御自然灾害的同时也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某些灾难。首先,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搞清楚区域内的地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易产生次生灾害的风险区。在编制区域规划中,对风险区内的建筑提出避让或其他加强防御灾害的技术措施。其次,严格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报批程序,不能片面的强调工期大干快上,做出先建设后补手续的事情。第三,要加快立法修法工作,提高违法成本,同时严格执法,对违法者予以重罚,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可靠,坚决杜绝“楼倒到”、“芦苇桥”的事件再次发生。

在社会层面上,充分利用公交、地铁和户外广告牌以及电视电台的公益广告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传播必要的防灾减灾互救自救知识。以人群密集地,尤其是学校、医院为重点,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让防灾安全教育走进课堂,覆盖未成年人,并由学生带动家庭;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组织,覆盖大多中青年人群;以社区宣传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覆盖老年及自由职业者人群,多层次扩大防灾减灾知识普及覆盖面。合理引导和规范对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加强公益组织间,以及和志愿者队伍间的统筹协调,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系统,更有效地提高防灾减灾知识的覆盖度。

在个人层面上,积极参加单位或社区的各灾种的培训教育,不定期的在家庭或小区内部模拟遭遇火灾、地震等灾害的逃生演练,在业余时间可以融入志愿者队伍,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的防灾逃生知识。

(三)加强科技投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一,在灾害的分析预报和预警防范中,充分利用RS、GIS、GPS以及海量数据存储与挖掘、物联网等新技术,提高灾害的监测和分析预报能力,建立灾害预警系统,在遭遇人为无法控制的灾难时,为民众的逃生争取更多的时间。第二,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应加大研发力度,探索廉价实用的家庭防灾逃生装置,如防烟面罩、短期安全岛装置、家庭应急包等,经实践检验,若可行,则由政府协助推广。

(四) 建立综合防灾指挥体系

理想的综合防灾指挥体系是由各灾种相关部门的救援队伍、技术力量、后勤保障共同组成的紧密配合协调有序的综合体,实行军事化管理,是灾害救援的主力军。实际上由于灾害的小概率性,建立这样一支常备队伍是对有限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整合各部门资源,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有限的资源,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体制,形成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建立综合防灾指挥体系,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明确指挥体系的领导机构,一般由防灾减灾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其次,各灾种相关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可行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第三,民政部门需加强抗灾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提升救灾物资输达保障能力。第四,地方政府可以探索不同的合作方式,与消防、森警、地方驻军等组织共同组建救援队伍,加强骨干抢险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力争做到每个救援队员人有专长,一人多能,人尽其才。第五,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在防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灾害救助体系的建设

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灾区群众受灾之后如何恢复生产生活,抚平心理创伤。目前的救助手段主要有政府赈灾、社会募捐、以工代赈等方式,主要解决灾区群众的衣食住行,汶川地震后,心理治疗也逐渐被纳入救助体系,帮助灾民调整心态,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参考文献:

[1]《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EB/OL]省略/xwzx/gnsz/szyw/200708/14/t20070814_12537451.shtml

严防次生灾害范文4

海洋灾害

1海洋灾害基本特征

青岛沿海是海洋灾害多发区域之一,灾害种类包括风暴潮、巨浪、赤潮、绿潮(主要为浒苔等大型藻类)、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以及海冰等,但通常可以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则主要是风暴潮及巨浪灾害。青岛沿海的风暴潮和巨浪通常伴随发生。风暴潮期间,岸边及近岸海域一般都伴随狂风巨浪,二者结合后产生综合作用。为方便起见,本研究将风暴潮灾害及巨浪灾害通称为“风暴潮灾害”。

1)风暴潮

风暴潮是由于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海上飑线等风暴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的局部海面震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高(降低)现象。导致青岛沿海地区风暴潮及其灾害的天气系统主要是热带气旋(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其次为温带气旋,并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热带气旋(习惯上称为“台风”)风暴潮主要集中在夏、秋季节,而温带气旋风暴潮通常发生在夏半年,并且恰遇天文大潮高潮期。据统计[2-3],青岛市所辖海域台风风暴潮灾害频率为平均约1年发生一次。其中,轻灾平均约1.2年发生一次,较重或以上灾害平均约5a发生一次,特别严重灾害平均约10年发生一次。1949—2005年间,青岛市曾发生过特重风暴潮灾害3次,严重灾害3次,较重灾害4次。据1990—2005年调访或文献记载资料统计,青岛沿海地区轻度风暴潮灾害的台风超过13次。影响青岛沿海的温带气旋风暴潮比较频繁,其中影响较重的温带风暴潮年均出现2次。温带气旋增水为40cm左右,强者为60cm左右,特别强者增水可达90cm左右;温带气旋风暴潮发生期间的岸边浪高为3m左右,最大海浪曾达5m;温带气旋导致的青岛港最高潮位多数低于500cm,少数强者可达500~510cm,最强者曾达526cm(2002年9月8日强江淮气旋)。

2)赤潮

赤潮是海水中某些微型藻、原生动物或细菌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暴发性增殖或聚集致水体变色的一种生态异常现象。青岛所辖海域是赤潮灾害的多发区域之一,赤潮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夏季。

3)绿潮

海洋大型藻类大规模暴发或者聚集,称为绿潮。绿潮是世界性海洋灾害。近些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多个沿海国家近岸海域均发生过不同规模的绿潮灾害。绿潮在发生时间、地域、规模及持续时间等诸多方面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根据监测与分析,青岛所辖海域的绿潮大规模暴发主要集中在5-8月,其他时间目前尚未发现。

4)海岸侵蚀

海岸侵蚀是指在自然力(包括风、浪、流、潮)的作用下,海洋泥沙支出大于输入,沉积物净损失的过程,即海水动力的冲击造成海岸线的后退和海滩的下蚀。引起海岸侵蚀的原因有两种:一是由于自然原因,如河流改道或大海泥沙减少、海面上升或地面沉降、海洋动力作用增强等都导致海岸侵蚀;二是人为原因,如拦河坝的建造、滩涂围垦、大量开采海沙以及不适当的海岸工程设置等,均会引起海岸侵蚀。尽管青岛沿岸多数海岸为基岩海岸,海岸侵蚀相对较轻,但是由于沿岸海域开阔,海岸长年累月遭受海水动力冲击,致使个别防护措施较差或没有防护设施的沙质岸段仍部分存在海岸侵蚀现象。

5)其他灾害

除上述灾害外,青岛所辖海域个别岸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以及海冰等灾害。青岛沿海海域海岸线绵长曲折,海水相对较浅,一般不会产生地震海啸。但是,由于地震海啸是由震源在海底以下50km以内、里氏6.5级及其以上地震引起的,能量巨大,具有强大的破坏力。因此,尽管历史上青岛没有发生过海啸的记载,但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所构成的威胁依然存在。

2历史海洋灾害概况

1)风暴潮灾害

(1)台风风暴潮灾害。9711台风:1997年8月18—20日,全市沿海普遍发生严重灾情,损失严重。据统计,共冲垮小塘坝9座、桥梁57座、涵闸25座,小型河道堤防决口6处,长12.6km,毁坏船只436条,刮倒树木5.7万株,农作物倒伏2.8万hm2,倒塌房屋1120间,冲毁海堤18处4.1km,冲毁虾池1000hm2,共伤亡25人,其中死亡5人,死亡人员主要是由于海上作业未及时返港而造成船翻人亡。风暴潮加暴雨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亿元。0012台风:2000年8月29日至9月1日,市区沿海一带遭受风暴潮袭击,有1km堤坝遭毁坏,部分路面遭破坏,部分绿地受海水浸淹,100余盏路灯被海浪损坏,澳门路、东海路、南海路等路段因受海水冲击导致交通中断。沿海各区(市)共有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灾,受灾人口44万人,成灾人口27万人,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2.36亿元。(2)温带气旋风暴潮灾害。温带气旋过境迅速,因此风暴潮影响时间较短,破坏力较小,只要最大增水和最大海浪不与天文大潮高潮重合,一般不会造成较重风暴潮灾害。尽管迄今只有一些较轻温带气旋风暴潮灾害报道,但由于温带气旋出现频率较高,仍应对其保持高度警惕。温带气旋风暴潮一般只有发生在夏半年天文大潮高潮期的强或较强者对胶州湾及邻近海域具有一定影响,灾情主要表现在冲毁海带和扇贝等浅海水产养殖品、冲垮或损坏局部岸堤、摧毁少量养殖和捕捞船只、浪卷大意观潮或弄潮者等方面,致灾范围很小,经济损失为数十至数百万元,强者可达千万元左右,灾害程度相对台风风暴潮轻微。

2)赤潮灾害

赤潮是一种海洋灾害,它的发生不仅可以造成海洋渔业、水产养殖业、海上娱乐活动与体育运动、旅游业的经济损失和危害生态环境,有毒赤潮还会通过海产品的食物链传递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人员死亡。根据监测和历史资料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青岛沿海几乎每年都发生赤潮,并对沿海海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而且发生的规模、持续时间呈逐年增大的趋势。

3)绿潮灾害

近年来,我国近海尤其是黄海海域频频发生绿潮灾害,青岛沿海是受影响比较严重的区域之一。2007—2011年连续发生5a。其中,从2008年6月中旬开始,大量绿潮(浒苔)从黄海中部海域漂移至青岛附近海域。这是青岛历史上罕见的一次聚集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治理任务最重的海洋灾害,使青岛沿海社会经济活动受到影响,并对即将举行的青岛奥运帆船比赛的顺利举行构成严重威胁。灾害发生时间离奥帆赛仅有50多天时间,浒苔分布面积超过13000km2,奥帆赛场50km2的海面浒苔覆盖率达36.5%。

4)海岸侵蚀

海岸侵蚀轻则可以导致沿岸沙滩不复存在、耕地沦于大海、民房被毁、沿岸工程设施遭到破坏,重者可以影响交通、国防等的安全。青岛即墨沿海的冯家河和南选村岸段是严重的海岸侵蚀岸段。目前,海岸线已经退到该村临海部分民房和企业厂房墙边,海水高潮线距离民房和工厂围墙之间的最小距离只有2~3m,对当地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而且过去已经发生过房屋倒塌等事故,并造成了损失。5其他海洋灾害(1)海水入侵及土壤盐渍化。青岛所辖海域沿岸的海水入侵及土壤盐渍化等灾害相对较轻,但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并存在着进一步加重的潜在危险。根据调查,青岛沿海地区造成海水入侵的主要原因是超量开采地下水所致。据统计,青岛市地下水超采区约900km2,严重超采区约300km2,并已造成个别沿岸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2)海冰。海水结冰亦是青岛市海洋灾害之一。每年冬季胶州湾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结冰现象,但相对渤海的辽东湾、渤海湾和莱州湾的冰情要轻得多,但它所造成的海洋灾害是不容忽视的。青岛沿海很少出现大规模的海水结冰现象,但历史上也曾出现比较严重的冰情,并对港口及其他海上经济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其中有历史记载的冰情严重年份为1917年、1919年、1934年、1936年、1942年、1947年、1980年。例如,1936年1月1日起,四方区沿岸结冰区域逐渐增大,至5日,青岛大港入口处及湾内发现浮冰;1月18日大港的东部和南部结冰,至19日,整个大港湾内再度结冰;1月25日,大港入口处冰封,船舶不能正常进出。近年来,青岛沿海也曾出现过比较严重的冰情,如2010年和2011年等,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海洋防灾减灾能力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海洋防灾减灾能力现状

青岛市历来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并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具体工作。各级政府投入了巨大财力和物力,相继建设了大量基础性工程防御设施。这些工程设施的建设为防御和减少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起到了巨大保护作用,为青岛市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组织指挥、法规等海洋防灾减灾非工程性建设方面,青岛市也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多年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海洋防灾减灾组织指挥系统和法规保障体系。

2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青岛市各级政府在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水平尚需提高、人为造成的灾害隐患依然存在、海洋观测预报及灾害预警能力比较薄弱、工程性防御设施质量和标准有待提高、资金投入及救援装备有待加强,等等。

海洋灾害防御对策

1工程性防御体系建设

工程性防御体系是海洋防灾减灾的主要组成部分。工程性防御其实就是依据各类海洋灾害的长期预测而专门修建的工程设施,如海堤(护坝)、分潮工程以及沿海防护林等。

1)风暴潮防御工程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要优先安排与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实施即墨市王村、崂山区登瀛湾、高新区防潮坝、胶州市洋河入海口、黄岛区唐岛湾和胶南市黄家塘湾等重点海堤建设和加固工程。

2)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根据青岛沿海的气候及地理条件,实行针阔混交,适当增加彩叶树种,形成适合沿海地区种植的混交防护林体系。同时在沿海主干道建设特色防护林,使其不仅具备防御海洋灾害的能力,而且成为景观林。

3)其他防御设施建设

(1)绿潮(浒苔等大型海洋藻类)防御及处置设施。在海水浴场、海上运动及游览等海域建设各种拦截、打捞及清理处置设施,开展重点岸段的大型设备通道的工程建设和绿潮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2)海岸侵蚀及海水入侵等防御体系建设。海岸侵蚀的工程性防御设施主要是加固海堤、护岸,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采取人工浅礁等方式进行。海水入侵的工程性防御以建设海挡为主,并配以分潮工程,以阻挡海水入侵。在有利地质条件下,也可修建地下防水堤,并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方式改用地表水灌溉。

2非工程性防御体系建设

1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制建设

健全法规体系,各级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5],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并逐步建立以国家专业法为主,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内容全面、科学配套的法规体系,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国家防灾减灾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分工;在发生海洋灾害期间,成立现场指挥部及临时指挥部等机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须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情况,对各类海洋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或制定)和完善。

3加强海洋防灾减灾队伍建设

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海洋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在做好专业救援队伍组建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在防灾减灾中的骨干作用,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团体,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在灾害多发地区和重点防范区域建立起以机动救援队为主、社会各专业力量和志愿者参加的海洋灾害紧急抢险救援队伍。

4加强海洋观测预报及预警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海洋观测预报及预警等海洋防灾减灾基础性工作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海洋观测、预报及海洋灾害预警等工作。在经济发展规划和各类经济项目尤其是港口码头等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时,要预留海洋观测设施建设空间,并在土地使用和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和考虑。

严防次生灾害范文5

新疆地域辽阔,山脉连绵起伏,地形高差悬殊,新构造运动强烈,气候和自然环境复杂多变,因此新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频发,已成为全国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省区之一。新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特点是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受灾害面积广,危害严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强,地质灾害已向成群、连片、多发的趋势发展,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直接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自治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促进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我们编制了《2002—2015年**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灾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

《规划》期限:基准年2002年;近期2002—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15年。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1.地质灾害种类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新疆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主要受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控制,受特殊气候条件、人类活动及地震等因素影响和诱发。

2.地质灾害分布

由于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不同地区和地段的地质灾害类型、频度、规模及其分布规律存在很大差别。新疆地质灾害总的时空分布特征是:在空间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出现的区域是沿三大山系环绕两大盆地呈“E”字型展布,即阿尔泰山和北天山围绕准噶尔盆地、南天山和昆仑山围绕塔里木盆地呈向东开口的环状分布;在时间上,年内具有汛期(4—9月)高发、其它时间时有发生、全年呈正态分布的特点,年际具有与大气候特征相对应的周期性(8—12年)变化规律。

不同灾种的分布区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西段中低山区和昆仑山山区。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区交通沿线的陡坡、矿山边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以岩体崩塌为主,其中217国道独(独山子)—库(库车)公路段、314国道中(中国)—巴(巴基斯坦)公路山区段最发育;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区,以伊犁谷地山区黄土型滑坡最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区的河流、沟谷发育,重点分布在天山北坡乌鲁木齐—乌苏一带、阿尔泰山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昆仑山与天山复合部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的西部山地)。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低山丘陵的采煤工程分布区。

3.地质灾害危害

新疆地质灾害较为严重,长期以来对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历史上曾发生过地质灾害摧毁城镇、铁路、公路、水利工程设施等重大灾害事件。据1998—2002年统计,新疆共发生不同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244起,造成4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655万元。其中,2002年灾情最为严重,共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206起,造成1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0775万元。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气候转暖、人类活动加剧和降雨的集中,近年来新疆地质灾害的发生呈现出范围扩大、时间提前、频次增加、群发性和经济损失增大的趋势。如2002年3月21日新源县则克台滑坡、2002年3月25日巩留县吉尔格朗乡泥石流和莫乎尔乡滑坡、2003年1月7日新源县滑坡等灾害发生时间均较往年提前;2002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次数占5年来地质灾害总数的84%,频次大幅增加。2002年4—5月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等地连续发生大规模、群发性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共196起,直接造成近亿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占5年来总经济损失的69%。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方针、规划编制、预案制定、灾害预报、灾害治理、危险性评估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认定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审查和编写工作要求》等。同时,针对自治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和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报制度、巡查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以及应急调查处理制度等,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2.地质灾害防治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质灾害多发县(市)成立了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全面落实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建立并运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地质灾害多发县(市)还与各乡、镇(场)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提出了目标,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处理的快速反应体系已经形成。

3.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逐步深入

1993年自治区首次开展了“新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自1998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逐渐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先后安排了“乌鲁木齐市阿拉沟泥石流灾害勘查”、“伊犁地区地质灾害调查”、“阿勒泰市区崩塌、泥石流灾害勘查”、“新疆1:50万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新源县等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工作。尤其是“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完成调查面积172240.8平方千米,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1531处,涉及202个乡镇场,2569个自然村,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4.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在建立和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工作制度并得到了较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效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安全。同时,推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初步遏制了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

5.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

应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系统”,在已完成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数据库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系统。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每年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全疆范围内广泛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善待地球”等多主题、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对当地广大群众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全民防灾意识。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长足进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不够完善

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外,自治区尚无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面专门的法规和规章。

2.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严重不足

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专项调查与管理经费没有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缺乏长期固定投入;专项勘查治理经费没有资金来源,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3.基础调查工作推进缓慢

全疆仅完成了1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还有60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重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等工作急需开展。

4.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矿山企业重开发轻保护,“三废”随意堆(排)放、矿山复垦率低、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矿山地质环境恶化,诱发的地质灾害严重。

5.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较低

基础工作薄弱,方法手段落后,装备严重不足,技术人员缺乏,规律掌握不够,预警水平较低。

6.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治理

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下采空区、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已严重威胁了人民生命和城镇、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急需治理。据初步统计,目前新疆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人口3万多人,受威胁财产6亿多元。

(四)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今后5—10年,是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大开发、大开放和大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新疆作为我国21世纪的能源、原材料战略接替区的地位日益突出,全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加快。但是,新疆地质灾害频发,危害严重,将影响新疆经济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促进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至关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任重而道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和体制改革为保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水平,有效遏制地质环境恶化。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统一,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勘)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信息系统,将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使地质灾害防治实现良性循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机制,防止地质灾害特别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加强预测预报,注重合理避让,选择重点治理。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综合考虑自治区南、北疆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重点抓好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有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有所突破,带动和推动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工作,集中资金优先安排基础性调查、勘查、监测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做到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环境保护相结合。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化防治体系。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和演变规律,采用“3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防治地质灾害。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6.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的原则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负责,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列入预算。

(三)目标、任务

总目标:建成相对健全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性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查清地质灾害时空分布规律;全面完成受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的乡、村、学校、居民点的搬迁工程;完成重点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危害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建成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严格控制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降低。

主要任务

1.2002—2005年

(1)全面完成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谷地等地质灾害较严重的2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3)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建立天山北坡经济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4)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保证建设项目用地安全。

(5)完成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的专项调查、勘查工作。

(6)完成重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工程,为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供经验。

(7)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1处。

(8)建立并完善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9)开展多种形式的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教育,使地质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2006—2010年

(1)完成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共29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基本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4)建立北疆、东疆地区和南疆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地质灾害信息查询。

(5)新建6个地、州、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优化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推广应用“3S”等技术,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6)完成重要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勘查和乌鲁木齐市红山崩塌隐患、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7)建成北疆、东疆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1个。

3.2011—2015年

(1)完成剩余34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建立、完善全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中心,达到监测信息数据的采集、传递、分析、处理及地质灾害预报的自动化,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社会共享。

(3)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度,使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

(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得到严格控制。

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一)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新疆“三山夹两盆”的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格局,不仅控制着地质环境条件和区域水热条件的变化,而且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和分布也起着控制作用。山区在历次构造运动特别是新构造运动作用下持续强烈上升,沟谷深切,降水比较丰沛,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极为发育,且发生迅速,持续时间短,破坏作用大,很难防治,加之人类活动加剧,使地质灾害的发育在规模上由局部孤立向群发成片趋势发展,在空间上有以中低山区为主向高山区扩展的趋势,在时间上由汛期发育向以汛期为主、各个季节时有出现的趋势发展。

地质灾害总的发育特征是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由西向东具有由强变弱的趋势,其中天山最为发育;在天山西段伊犁谷地和天山中部多呈环带状分布。各大山系沿沟谷和交通沿线常呈条带状发育。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根据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灾害类型、发育强度、诱发因素、分布特征和人类活动强度将全疆地质灾害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易发区(B)、低易发区(C)、不易发区(D)四个一级单元。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进一步划分为:

A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A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进一步划分为:

B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B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伊犁谷地山区以黄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1)。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宁县、霍城县和伊宁市的中低山丘陵区,总面积20530.80平方千米。伊犁谷地为北、东、南三面高山环绕向西开口的喇叭形谷地,山体由古生界火山碎屑岩及海相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组成,在云杉林带以下中低山丘陵区多覆盖有数米至数十米厚的湿陷性黄土层。由北冰洋和大西洋来的潮湿气流进入伊犁谷地后,受北、东、南三面山体阻挡,形成比较丰沛的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由西向东呈明显递增趋势:西部的察布查尔县和伊宁市年均降水量在260毫米左右,向东到新源县递增至477毫米,到中山带巩乃斯林场附近的雪崩站骤增至1139.7毫米。由于降水较多,水流侵蚀切割强烈,切割深度在600—800米,加之采矿、修路切坡、放牧等人类活动的影响,使许多较陡的斜坡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在低山丘陵含煤地层分布区,由于地下采矿活动易形成地面塌陷灾害。

(2)重要交通沿线山区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2)。

主要涉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新源县,塔城地区乌苏市,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哈密地区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若羌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皮山县、墨玉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共17个县(市、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总面积19403.84平方千米。这些重要交通干线穿越高山、中山、低山、丘陵和山间盆地等地貌单元,穿越的山体组成岩性以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松散岩类为主。该区年均降水量,217国道独-库公路段南天山分水岭以北为500—600毫米,巩乃斯谷地达800毫米以上;分水岭以南小于500毫米。314国道中-巴公路山区段多为300—450毫米。314国道干沟段和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小于100毫米。山区特别是天山中西部降水和融雪水比较集中,水大流急,天山和昆仑山中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多为800—1000米,局部600—800米,东部在200—500米。受修路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影响,导致斜坡失稳而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高山区发育有寒冻风化、冰川冻融等引发的基岩崩塌、泥石流;中山区沿侵蚀切割的沟谷发育崩塌、滑坡和泥石流;217国道独-库公路段沿库车河含煤地层的局部地段,还发育有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3)

主要涉及塔城地区的乌苏市、沙湾县、托里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昌吉回族自治州的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米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东山区,哈密地区的巴里坤县、哈密市,吐鲁番地区的鄯善县、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库尔勒市、轮台县,阿克苏地区的库车县、拜城县,和田地区的皮山县、和田市共28个县(市、区),总面积16916.24平方千米。该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侏罗系泥岩、砂岩、砾岩、页岩夹煤层。多年平均降水量,天山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在200—300毫米之间,天山南麓在50—100毫米之间。由于长期开采地下煤层,形成的采空区数量多、面积大,加之煤层自燃的影响,导致地面变形、塌陷。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A4)

主要涉及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塔城地区乌苏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拜城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及乌鲁木齐市的乌鲁木齐县共16个县(市)。该区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奎屯河流域、玛纳斯河流域、库车河流域河流出山口段,开都河流域、叶尔羌河流域、喀拉喀什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段等,总面积19963.16平方千米。地貌类型为中高山、低山及丘陵,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花岗岩类和中新生界碎屑岩类。多年平均降水量差异较大,中高山区多在300—400毫米,低山丘陵区多小于200毫米。由于高、中山区降水较集中,侵蚀较强烈,天山、昆仑山西部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中部和阿尔泰山600—800米,加之受修建水库、引水渠系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常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1)。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和吐鲁番地区以外的12个地、州、市的43个县(市),包括天山、昆仑山和阿尔泰山的高山、极高山区和部分中山区,总面积165116.85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太古界—元古界深变质结晶岩系和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及各期次花岗岩类。由于高山区和极高山区分布有大面积常年积雪和现代冰川,寒冻风化作用和冰蚀作用十分强烈,加之区内降水丰沛(降水量多在300—600毫米之间),中山区水大流急,沟谷切割深度大于1000米,崩塌和泥石流比较发育。由于雪线以上人类活动极少,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也仅有一些季节性牧业活动(夏牧场)和局部采矿活动,所以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不大。

(2)其它山区不同灾种集中分布的地质灾害中易发亚区(B2)

主要涉及全疆除克拉玛依市以外的13个地、州、市的55个县(市),分布在阿拉套山、阿尔金山高中山区,天山、阿尔泰山、北塔山、昆仑山北坡中低山区和准噶尔西部山地,总面积198563.0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主要为古生界火山碎屑岩类、碎屑岩类、花岗岩类和中生界碎屑岩类。中高山区降水较多,北疆地区多在300—400毫米,南疆和东疆地区多在100—300毫米。因降水较集中,常形成暴雨洪流,水流切割较强烈,切割深度500—600米,崩塌和泥石流灾害较发育。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涉及全疆14个地、州、市的72个县(市),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三大山系的低山丘陵区和昆仑山—阿尔金山部分高山区,总面积344328.64平方千米。组成岩性为前古生界变质岩系,古生界碎屑岩、火山碎屑岩类、碳酸盐岩和花岗岩类,中生界和新生界碎屑岩类等。北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在100—200毫米,南疆地区和东疆地区年均降水量均小于100毫米。由于降水稀少,流水破坏作用较弱,高山区人烟稀少,低山丘陵区地形平缓,地质灾害发育较少。

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主要分布于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吐鲁番—哈密盆地、焉耆盆地、伊犁谷地、塔城盆地及巴里坤—伊吾盆地等若干山间盆地的平原区,总面积880077.40平方千米。

盆地平原区地形平坦,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年均降水量,北疆一般在100—200毫米,个别地区可达300毫米以上;南疆和东疆均小于100毫米。地表组成岩性均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人类活动主要集中在盆地边缘绿洲地带,土地次生盐渍化较为普遍,对农业危害较大。塔里木盆地分布有塔克拉玛干流动性大沙漠,准噶尔盆地分布有古尔班通古特固定—半固定沙漠,吐鲁番—哈密盆地分布有库木塔格流动性沙漠。在沙漠边缘,土地沙漠化日益加剧,危害相当严重,直接威胁到一些城镇和绿洲的生存与发展。

四、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工作部署

根据新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结合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一般防治区(Ⅲ)。结合致灾的灾种不同和区域性地质灾害的危害特点,在重点防治区内进一步划分出4个防治亚区,在次重点防治区内划分出2个防治亚区。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放在易发程度高的经济发达区、人口相对密集区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分布区。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和按近期、中期、远期进行工作部署。

(一)重点防治区(Ⅰ)

1.伊犁谷地山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1)

分布于伊犁谷地黄土覆盖的中低山丘陵区和煤系地层区,面积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灾害在新源县、巩留县、尼勒克县和特克斯县尤为发育,地面塌陷灾害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的8县1市均有分布。近期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8县1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新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对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的学校、农牧民实施移民搬迁工程;中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自治区级滑坡、泥石流专业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安排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完成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勘查与治理工作;远期完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全面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工作。

严禁已迁出危险区域的居民回迁。限制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确需建设且又无法避让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2)

该区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国道山区段、南疆铁路鱼儿沟至和静段、兰新铁路了墩至十三间房段等,面积20598.30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217、312、314国道山区段的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划定危险区,建立警示标志,制定防灾预案,完成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312国道果子沟段地质灾害勘查;中期完成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隐患、217、312、314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治理和216、218、219、315国道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远期完成其它交通沿线山区段地质灾害工程勘查与治理。

在重要交通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严禁露天采矿活动,限制地下采矿活动;严禁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其他人类活动。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尔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带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3)

该区包括准噶尔盆地西、北、东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矿区分布段等,面积36353.38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天山北坡经济带11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完成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和新建矿山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压覆占用制度。

中期完成全疆其他县(市)以地面塌陷灾害为主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对米泉铁厂沟、乌鲁木齐碱沟等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远期完成重要矿山及威胁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矿山地面塌陷勘查工作,选择部分煤矿地面塌陷区实施工程治理,完善全疆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

严禁威胁城镇及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采矿活动,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险区进行其它人类活动。

4.大河流域山区段及西昆仑高山区以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Ⅰ4)

主要包括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暴雨泥石流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仑高山区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为主),总面积25601.87平方千米。

近期完成克兰河阿勒泰市区段、叶尔羌河山区段以泥石流为主的专项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中期完成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治理和叶尔羌河、开都河山区段,库车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玛纳斯河等出山口段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工作;远期对其他各大河流出山口段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工作,采用生物、工程等措施进行长期治理。

严禁从事诱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工程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

(二)次重点防治区(Ⅱ)

1.中高山、极高山以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1)

分布在天山、昆仑山西段和阿尔泰山林带以上的中高山、极高山地带,面积135993.50平方千米。雪线以下的高山草甸多为良好的夏季牧场,局部地段存在采矿活动。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设立警示标志、实施避让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等预防工作,以避让为主,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亚区(Ⅱ2)

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南坡、天山、昆仑山—阿尔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区等,面积105898.74平方千米。人类经济活动主要为矿业开发和牧业生产。

通过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采取以避让为主的防治手段,达到防灾减灾目的;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审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对矿业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采用工程、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Ⅲ)

包括全疆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面积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区多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区存在沙漠化、盐渍化。

分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采取避让和生物工程措施对低山丘陵区地质灾害进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水土等自然资源,保护并逐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退耕还林、还牧、还草、植树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采取竖井排灌、井排与渠排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防治土壤盐渍化。

五、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程

(一)基础调查评价与区划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是查明地质灾害类型、灾害隐患、分布状况、发育规律、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的基础工作;为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

近期安排昌吉市等23个县(市),中期安排奇台县等29个县(市),远期安排阿克苏市等22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石河子市等12个平原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结合相邻县(市)一并完成(见附表一)。

2.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矿山分布点多、面广,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十分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工作,是查明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和诱发的地质灾害,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提供科学依据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矿产资源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及其对城镇和重要工程设施的威胁程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近期开展天山北坡经济带11个县(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中、远期完成全疆12个地、州、市75个县(市)矿山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二)。

3.城镇、学校、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查明威胁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种类、分布、规模、特征及危险性和危害性的专门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城镇、学校、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提供依据。调点是威胁城镇、学校、已建和新建的铁路、国道、省道、水利水电等重要工程设施和风景名胜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按近、中、远期分别进行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见附表三)。

4.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是在专项调查基础上,选择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查清灾害隐患点特征和形成机制,为治理提供依据的专门性工作。

近期安排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昌吉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217国道独-库公路段、312国道果子沟段、乌苏市四棵树河渠首段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

中期安排312国道天山山区后沟段等7处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和米泉市铁厂沟煤矿区地面塌陷等4处地面塌陷灾害勘查(见附表四)。

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各类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1)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自治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近期完成23个县(市)、中期完成29个县(市)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远期形成覆盖全疆地质灾害多发县(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见附表五)。

(2)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建设

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专业设备进行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形成自治区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实现监测数据传输、自动处理。

近期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经济带两个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中期建成北疆、东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远期建成覆盖全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体系。

2.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建成以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为主体的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指挥核心、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各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构成全疆的应急反应系统。配置必要的专业设备,每年汛期前进行险情巡查,重点检查各级防灾方案、群测群防网络、汛期值班、监测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汛期中对监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调查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并提出处理对策;汛期后进行复查,总结经验,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

近期建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滑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通过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灾害历史和降水历史资料分析、滑坡和气象水文监测等,研究滑坡灾害的形成机制,掌握滑坡灾害主要诱发因素,特别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灾害发生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发生滑坡的临界降雨量、降雨强度和积雪深度,充分运用“3S”等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开展滑坡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中期完善巩留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建成巩留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县。远期推广滑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经验。

(三)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对地质灾害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和处理,及时反映地质灾害综合研究成果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准确地将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给政府决策部门并传播给广大公众,为新疆的经济建设服务。

近期完成23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自治区地质灾害监控中心站。通过互联网实现区级中心站与国家中心站信息数据共享,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国家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中期完成29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14个地、州、市级监控站,实现国家、自治区中心站与地、州、市级监控站的网络互联和信息数据共享。建立相对完善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互联网的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监测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远期完成其余34个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建成较完善的自治区地质灾害数据库、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地质灾害防治决策支持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成立地质灾害信息服务中心,建成自治区较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控空间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为自治区防灾减灾提供基础信息。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按照避让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措施,如排水、疏导、削坡清方、锚固、支挡、回填等,有计划地安排严重威胁城镇、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矿山、交通干线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

(1)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先勘查选址、后搬迁的原则,近期安排受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4所学校、2483户农牧民共计13552人的移民搬迁工作;中、远期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专项调查等工作基础上,选择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移民搬迁工作。

(2)城镇和重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昌吉市庙尔沟乡板房沟学校滑坡、阿勒泰市将军沟泥石流、新源县则克台镇滑坡、乌苏四棵树河渠首滑坡灾害等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工程地质灾害专项调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的基础上再选择重点安排(见附表六)。

(3)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近期完成乌鲁木齐六道湾煤矿地面塌陷区治理示范工程;中期对米泉铁厂沟煤矿等4处影响城镇、重要工程设施安全的地面塌陷实施治理;远期在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与地质环境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实施治理(见附表七)。

(4)交通沿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中期安排乌鲁木齐市河滩快速路红山崩塌、217国道独-库公路山区段崩塌、滑坡、泥石流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远期在重要交通沿线地质灾害勘查的基础上,对严重威胁交通设施和交通安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见附表八)。

六、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制建设,依法防治地质灾害

以现有的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和规章为基础,尽快制定出台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形成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与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快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建立

各地、州、市、县(市)要根据本《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和广泛宣传,并按照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及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防治原则、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的保证措施,同时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必须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不仅在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有规划,同时各项经济活动、社会活动都应当有防治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的内容和指标。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确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及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到位。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写及实施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等,切实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疆实际,逐步建立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估)、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技术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技术工作规范化。

(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

(六)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来源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

(七)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优势,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监测、预报等方法的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和普及、推广工作。充分利用“3S”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快速处理水平,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尤其是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队伍建设,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积极培养理论水平高、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

(八)加强部门合作,逐步推进社会化减灾系统建设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建设、水利、铁路、交通、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分别负责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重点水利电力工程、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灾预案,建立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系统。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减灾系统。

严防次生灾害范文6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9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党发[20*]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府办发[2004]106号)、《*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府办发[2*]73号)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总结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中国酒都林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处置本市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规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程序和处置办法,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2)坚持平战结合,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的原则。

(3)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4)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应急的原则。

(5)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联动的原则。

4、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省森林条例》、《*省植物检疫办法》《*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5、适应范围

本市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严重(Ⅳ级以上)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2)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财政局、经贸局、*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局、卫生局、文广局、气象局、供电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铁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3)市指挥部的职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主任由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职责: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联系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办理应急处置工作的公文,提供和通报相关信息,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市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专家咨询组,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

(6)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聘请专家对林业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和风险评估,牵头组织实施监测预警、检疫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督促、检查、评估应急工作和效果,协助灾害发生地开展灾后重建和受灾援助。

市财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负责筹措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资金。

*局:负责处理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生的各种治安和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贸局:负责做好电力和运力调度,优先保证应急药剂及器械的生产和运输需要。

交通局、供电局、电信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铁通公司,负责执行《国家林业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联合通知》(林造发[2001]523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必要时协助*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做好复检工作;在本预案启动时,确保应急物资按时运达。

水利局:负责协助*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对其所营造的水保林以及苗圃地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农业局:负责农业植物检疫检验和引种的复检审批工作,禁止带疫植物和植物产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的违法流通。严防外来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入侵。

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系统专家,救治受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致病和应急工作中中毒或受伤的人员。

工商局:负责协助*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对木材市场和木材生产加工单位、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疫监督检查,防止带疫木材和木制品进入我市。

文广局:负责检疫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先进事迹。

气象局:负责提供监测和应急除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有关气象信息。

(7)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林业站干部职工、护林员和当地群众搞好普查和防治。

2、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请求,驻市武警、民兵、*消防等单位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测、预警和检疫御灾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一)林业有害生物数据采集

林业有害生物的数据采集,主要依靠乡(镇)林业站和国营林场的干部职工的分片包干的每15天调查,护林员每5天对所管护林区的巡山时发现异常情况的报告。其次是检疫站组织的普查、专题调查等。再次是群众的举报。乡(镇)林业站、国营林场的干部职工和护林员是林业有害生物数据采集的责任人员。

(二)林业有害生物的鉴定

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必须及时进行种类鉴定,护林员和干部职工采集的标本不能鉴定种类的,必须及时送市检疫站鉴定,市检疫站得到标本后必须了解发生地和危害情况,必要时到现场调查核实和取样鉴定,并安排林业干部职工和护林员每天观察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检疫站,检疫站接到报告及时到现场调查和取样鉴定,对危害大或蔓延快的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指挥部和*市林业园林绿化局报告。并请*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和确认。如不能鉴定和确认的,要及时送*省林业有害生物鉴定中心直至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鉴定中心鉴定。

(三)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

市检疫站经普查监测和采集的标本鉴定后,按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的规定,预报和定期或不定期的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将数据调度到*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同时对数据进行预测。

2、林业有害生物预警及灾害级别的确定与

(一)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质及其灾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将其确定为四级灾害进行预警。分别为:

Ⅰ级:特别严重,红色预警信号;

Ⅱ级:严重,橙色预警信号;

Ⅲ级:较重,黄色预警信号;

Ⅳ级:一般,蓝色预警信号。

当发现或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具有如下分述的特征之一时,则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属于以下四个不同的灾害级别。

Ⅰ级灾害:

①对人类生活、生产和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

②属国内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

③属国内首次发现的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④经国家林业局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特别严重的灾害事件。

Ⅱ级灾害:

①省内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

②省内首次发现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③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新的县(市、区)发生;

④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新的地(州、市)发生;

⑤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梢成灾面积在10000公顷以上,危害根、干、枝成灾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

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在部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部级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林区、森林公园,并可能对生态、景观造成严重破坏和重大经济损失;

⑦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严重的灾害事件。

Ⅲ级灾害:

①地级行政区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

②县级行政区首次发现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③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或梢,成灾面积在1000—10000公顷之间。危害根、干、枝,成灾面积在100—1000公顷之间;

④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较为严重的灾害事件。

Ⅳ级灾害:

①市级行政区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

②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叶、梢,成灾面积在100—1000公顷之间。危害根、干、枝,成灾面积在10—100公顷之间;

③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造成一般的灾害事件。

(二)*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的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要及时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的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灾害等级;对外来的、首次发生的和检疫性的林业有害生物,要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要及时归纳专家组成员的评估结果,并及时报告林业局。对可能属于Ⅰ级的,由*省林业厅报国家林业局确认并预警;省林业厅可确认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Ⅱ——Ⅲ级灾害预警;*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可确认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Ⅲ——Ⅳ级灾害预警;市林业局可确认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Ⅳ级灾害预警。

(三)市林业局预警报告必须注意保密。预警报告的对象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以及毗邻县和可能涉及的乡镇或国营林场,在应急方案启动前,要及时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封锁灾害现场,防止灾情扩大。

3、检疫御灾程序

(一)检疫查验封锁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市以外调运森林植物及其制品(含木质包装材料)前,必须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到*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报检并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调运。

坛厂、桥坡木材检查站和五马镇临时检疫检查站必须认真对运输林木种苗、木材、林副产品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无检疫证书和危险性病虫的立即通知市检疫站取样检验,并积极协助检疫站查处。

(二)、检疫除害处理

市检疫站经检疫检验发现有可疑现象林业有害生物的,必须送上级森检机构鉴定后利用检疫除害处理设施进行除害处理;对不能进行除害处理的,要予以退回或就地销毁。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程序

(一)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接到Ⅳ级灾害预警报告(或通报)后,应迅速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根据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同时将灾情通报毗邻县和可能涉及灾情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国营林场。接到通知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国营林场必须迅速组织林业干部职工、护林员和当地群众,密切监测林业有害生物扩散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二)市人民政府接到*市人民政府指挥部通知(或通报)后,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迅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调查核实疫情发生地点和范围,并全程跟踪监测灾情发展趋势。

②根据需要迅速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③做好宣传,使发生地群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应急救治工作

④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实施经省指挥部审批的应急操作规程。

⑤做好受林业有害生物致病的病人和在应急工作中中毒或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⑥做好由于应急处置工作可能引发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⑦做好由于应急处置工作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

(三)应急通迅

本预案启动后,市人民政府指挥部明确公布值守人员姓名、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应急结束

本预案启动后,将聘请省指挥部专家组对应急效果和灾情发展变化进行全程跟踪评估,及时向省、*市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提交应急效果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应急防治的意见。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经市指挥部讨论后报请上级指挥部批准,由市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

五、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本预案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聘请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急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向市指挥部报告。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市指挥部向市公共事件委员会和*市林业园林绿化局报送应急预案实施报告。

1、善后处置

本预案实施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灾害发生地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重建受灾林分,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2、疫区解除

经省人民政府划定为疫区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经专家组分析评估,确认疫情已经扑灭的,省指挥部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撤消疫区的建议。省人民政府决定撤消疫区后,市指挥部要立即解除疫区封锁的措施。

3、新闻报道

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相关信息或新闻报导。

六、保障措施

1、通迅保障

省、*市、*市林业主管部门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的中心,电信、移动和联通等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帮助林业主管部门,在本预案启动时,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上级和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之间、指挥部办公室与灾害应急现场工作组之间的通迅联络畅通。

2、经费保障

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经费,财政局要根据《*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到位。保障应急预案所需的经费。

3、物资储备

市林业局根据经费,储备一定的药剂、药械,并通过信息网与药剂、药械生产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紧密的联系。为应急预案启动时提供信息。

4、技术保障

*市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要随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发生和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定防治技术预案,为科学决策和应急指挥提供技术储备。

5、人员保障

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确保中国酒都生态建设需要,能应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从建立一个山川秀美的国酒都市考虑。必须尽快组建一支有森林病虫害专业知识,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而积极工作的森检队伍。同时加强对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人才的培养和关心,方能有效应对我市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6、培训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