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范例6篇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范文1

关键词:农业经济;增长;农村金融;发展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诸多行业均取得了非常快速的发展。农业是我国名副其实的第一大产业,这些年来也取得了非常可喜的进步,不但农业生产力以及生产效率均有所提升,而且农业现代化状况也得到了改善,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创造出了非常大的经济效益。因为农村金融发展为农业经济发展举足轻重的支撑力量,因而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上具有了突出的作用。在这些发展状况之下,农业金融发展方式宣告诞生。深入探究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朝着正确的方向持续发展具备了非常重大的意义。

一、农村金融发展对于我国农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一是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完善十分有利于我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农业经济要想取得发展,必须得到农村金融的巨大支持。首先是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来观察,一般都是以农信联社为本区域之中的示范性单位来进行服务的,如此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最广大的农户群众。其次是从农信联社的资源优势来判断,金融职能之所以能够得到尽情地发挥,主要就在于其能合理地分配相应的资金发展优势,而且还能缓解资金匮乏的实际状况,强大地支持农村地区金融行业取得新的发展。同时,还存在着信用联社的体制问题,主要包括了产权关系不够明确;既非从属于合作制也不应从属于股份制,而且还应能提升信用贷款对外发放的质量。因此,致力于提升我国农村金融行业之发展,确定农村信用联社所具有的产权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加之贷款等与之有关业务的不断拓展,必须创建合理的信贷规则,才能切实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急需资金的问题,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农村金融结构上的持续改进有利于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积极改进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结构,这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具备了相当强烈的推进作用。同时,在金融结构调节之后,可很好地调整现实之中的实体经济,从而为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的发展打下很好的基础。从客观来考虑,开发我国农村金融,可不需全面满足农村经济体系之中的多元化之需求,这就应当对农村金融市场实施不间断的长期考察,而且随农业需求而落实改革来进行支持。在改革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理应予以相应支持。比如,可以在健全融资体系、改进融资方式上加以支持。当前我国农村融资市场包括了外援融资以及间接融资等不同的组成部分,然而事实上此种融资已难以切实满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之所需。有鉴于此,唯有持续拓宽融资工作的各项途径,切实而有效地控制成本,有效降低贷款频率,才能够真正推动我国农村金融结构实现新的调整,进而实现农业经济的同步协力增加。当前,贷款融资和存款依然是农村市场之中最为常见的融资方式,但长此以往还是难以满足企业和个体业主的需求,因此,农村金融方式必须强化灵活性方面的改革,才能够让金融服务变得更加立体化与全面化。

三是农村金融效率之提高十分有利于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实现新的增长。与金融结构以及金融规模比较起来,金融效率能够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所产生的作用要稍微弱一些,然而其调控起来却更为便利。运用实践可以表明,为了切实发挥出金融的效率,对农业经济发展所具有的推动作用,还需把平衡机制全面落实于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日常运作之中,从而有效地实现彼此之制衡,如此才可保障我国农业经济之增长及其所获收益。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量已成为未来发展过程之中不能缺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强化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协调功能,不断提高金融工作的效率,才能够切实满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之所需。

二、当前我国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村金融发展实际状况分析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之中的作用已经出现了逐步弱化,这对于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增长,实现我国农村金融的持续发展具有非常大的挑战。就宏观经济的发展而言,农业产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支撑功能。我国是举世无双的人口大国,和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的同样情形是,农业人口始终占据了我国人口总数之中非常大的比例。就当前实际状况而言,相当多的国家对于农业经济开发所具有的作用并未引起充分的重视,以至于诸多金融资源与机会均被用在开发别的产业上,如此一来就造成了农业经济一直以来处在十分薄弱的地位上,同样也就造成了农村金融未能实现良性发展。笔者觉得,农业经济在诸多经济类型当中始终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别的类型产业只要得到了发展,肯定就会弥补农业经济在发展当中的各种不足之处,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与农村金融实现新的进步,而实际上诸多不同经济类型和产业在其发展进程中往往都会产生极大的竞争性。对工业与别的产业的过度重视,就会造成农业人口出现进一步的减少,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会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实现新的发展,导致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不平衡的状况。

三、关于协调推进我国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推进农村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我国农村金融的不断发展,能够为农业经济的产业化开发创设出十分有利的发展条件。在此过程之中,农村经济为了能够得到更好发展,必须推动农村信用联社的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其对于现代农业经济开发所具有的正面推动作用。农村信用联社能够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然而农村信用联社所提供的资金又是相当有限的,且提供的时间比较短,这就会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之发展。为此,在对农村金融进行改革时要对农村信用联社实行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改革,让现代产权制度能够运用到农信联社之中,这就十分有利于帮助农信联社明确自身所具有的产权关系,而且在联社的利率、税收以及收益等诸多方面更好地推动其发展。在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之中,要十分重视经济效益,这样一来才能够更好地提高农信联社的经济效益,让其在改革与发展进程之中能够得到更好的经济利益回报,从而切实提高农信联社所具备的资金供给力,稳固其在农村地区金融体系之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奉献出更多的力量。在引入公司治理结构之后,就应当要求农信联社在发展中更为注重确定自己所具有的实际定位,在确保资金能够有效地供给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经营的范围,进而得到更多的记经济效益。随着其经济实力的增强,也就有力量来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更好地发展。

(二)发挥农村商业银行的重要作用

在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进程之中,农村商业银行始终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为我国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创设出十分有利的条件。然而,结合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实际,只依赖于信用联社是极难满足农业领域产业化发展需求的。为此,一定要强化与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彼此合作。在农村商业银行的崛起之中,应当通过分散化经营来增加市场份额。这是由于小规模农村金融机构只能提供小规模资金,然而由于我国农业经济往产业化进行发展,对资金所具有的需求在飞速增长。这就需要不断强化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发挥合力来满足农业经济对于资金所具有的各项需求。

(三)强化对民间资本的运用

在我国农业经济开发之中,民间资本所起到的作用正在变得愈加显著。通过大力引导民间金融往正规化方向加以发展,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开发体系,这是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实现更快发展的重要环节。与此同时,就农村金融的开发状况来判断,我国农村信用联社的发展还不够健全,这就为各类民间资本发挥作用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然而,我国民间资本借贷还缺乏正规化的制度约束,因而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实现新的发展,其重要问题就是借贷的利率太高,从而极大地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开发的成本。因为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具有稀缺性的特点,所以农村地区的民间借贷利率相当高。这一民间金融开发方式会极大损害农民群体的切身利益,从而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有鉴于此,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应当紧紧依据农业经济的实际状况,强化对于民间资本的管理和控制工作,以此来推动民间金融往专业化、科学化、正规化方向加以发展。要不断健全规范化运行机制,对民间资本经营的范围、运转方式等实施严格监管,从而确保其能为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健全政府部门支持机制

对我国农村金融机制的健全完善来说,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是极为重要的环节。政府部门应当依据当地农村金融的实际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健全的扶持政策,而且应当规定各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从而健全对各方面的要求。应当建立健全合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体系,真正做到产生问题时能够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政府部门还应不断增加对农业经济之投资,切实调整农村金融体系的税率,从而推动农村金融之中的融资发展,实现更为高效化的管理与服务。

结束语

总之,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之下,农业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发展两者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不仅彼此影响,而且还彼此制约,一定要加以高度关注。为更好地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实现新的发展,就应当全面运用好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等两大关键元素,应用其彼此促进的作用形成巨大的发展力量,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只有我国的农村金融实现很好的发展,才能积极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实现新的增长。同时,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增长,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两者具有彼此联系的密切关系。

参考文献:

[1]张路阁,赵海燕.论农村金融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农业经济,2013(07)

[2]张宇青,周应恒,易中懿.农村金融发展、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民增收[J].农业技术经济,2013(11)

[3]齐英.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探析[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05)

[4]⒉屎.关于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探究[J].农业与技术,2015(07)

[5]刘金全,徐宁,刘达禹.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机制的迁移性检验[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2)

[6]张乐,黄斌全,曹静.制度约束下的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J].农业技术经济,2016(04)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范文2

关键词:农村商品流通 农产品商品化 农村商品经济

党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新的发展战略思路,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提上了我国当前最重要的国事日程。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八部门于2005年8月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农村新型流通方式,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的目标,并部署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6年2月,商务部又《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指出国家将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国家发展农村商品流通经济的新政措施,是否能够改变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经济落后的基本现状,进而实现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繁荣是本文的思考内容。为此,笔者调研发现当前我国农村商品流通市场普遍存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低、农资供应不畅、生活消费低迷的现象,并且这些现象在传统流通体制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下正逐渐形成恶性循环,成为严重制约我国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发展中不利的现实因素。

我国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关键在于理顺和建立农业生产与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与日用消费品供应等流通渠道的互动关系,惟有如此,才能形成我国协调发展、良性循环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和市场机制。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侧重于城市化建设和城市商业的发展,与日新月异的城市繁荣相比,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经济的发展却明显滞后,这种强烈的反差成为我国城乡发展严重失衡的缩影。

农产品商品化制约农民购买力提高

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水平,关键取决于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这也是发展我国现代农村商品流通经济的根本基础。农产品商品化是实现农民增收和提高农民购买力的最直接而有效的途径,没有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的建设也就只能是无源之水。

按照国家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的三分之一。剔除农村的区域性发展差距、贫富差距和统计偏差等因素,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更加偏低,有的甚至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如北京市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为7860元,而西部山西省柳林县和中部湖南省新化县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分别仅为1515元和1536元,全国一亿多每天收入不足一美元的贫困人口的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我国农民这种现实的经济收入状况,决定了他们的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依然只能是处在维持生存需求的范围之内。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相当程度在于我国农村农产品商品化水平严重低下的状况。

从我国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结构来看,当前农民收入中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收入比例普遍偏低,非农性收入比重日渐增大,农村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低下。在我国中部的许多农村地区,农民的农业生产性收入不到总收入的50%,大部分经济来源于外出务工所得的非农性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而在中、西部偏远地区,还有相当部分的农民群体依然在从事着自给自足式的农业生产,他们除了因基本生存需求而进行简单的商品交换外,其他生活需求通过简单的农业生产实现自给,基本被排除在现代市场流通经济的循环体系之外;即使在粤、闽、浙、苏、鲁等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同样有不少偏远农村的贫困区域,农民的收入结构大体相近,而“城乡两重天”的状况仍然存在。由于农民收入结构中相当部分的收入来源于农村本土之外,而这些外出务工农民的生活消费需求只有通过城市实现,使得农村居民实际购买能力原本低下的状况显得更加突出。

从我国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现实水平来看,农产品生产以家庭小规模方式为主,农产品交易以简单的交换形式为主,农产品价格就市而不随行,这种商品化程度低下的状况严重制约着农民收入水平和实际购买能力的提高。我国上世纪80年代初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和农业生产的效率,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农民吃不饱饭的问题;而就建立现代农业商品经济而言,虽然单位面积的产量提高了,国家也多次通过市场调节方式对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分步放开了对水产品、蔬菜、水果、生猪、麻类、糖料等多数农产品的价格控制,但农村目前普遍存在的个体生产、分散经营的组织形式,严重地分化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力量,使之在农业商品经济关系中处于极其弱小的地位。笔者在农村地区农产品商品化过程的调研中发现,农户个体在农产品的种植生产之初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缺少有效市场信息和专业技术的依托指导,生产出的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缺乏品质检测和分级分类标准;进入农产品销售阶段后,农民根本没有定向的目标市场和销售对象,全凭自己肩挑车拉运到附近集市出售。例如在中部的许多农村地区,农户在天亮前将蔬菜从地里刨出整好,然后挑着上百斤的担子走好几里甚至十几里山路,赶在清晨时上市销售,运气好一天就可卖完,能够收入几十元,否则晚上还得挑回去,自己吃不了或当地市场饱和买不出去时就只能喂猪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造成很多上好的成品蔬菜最后却成了不催肥的猪饲料。

农业生产手段的传统落后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分割经营,很难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这种缺乏科学的产业规划、规模生产、信息指导、组织水平、特色发展的农业生产状况,直接制约了我国农产品商品化和农民购买力水平的提高。当前,除加快我国城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硬件规划建设外,逐步推进初级农产品的升级加工,着重提高农民在农业商品经济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维护好农民在农村商品流通交易中的应得利益,大力提高农村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这无疑是建立我国以农产品商品化为基础的农村商品经济体系的重中之重。

农村日用品流通重在整肃市场环境

农村日用消费品的流通作为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承担着保障和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商业职能,而理顺和建立适宜农村日用品流通发展的市场环境,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和解决“农民放心消费、商人规范经营、政府监管有序”的三大关系问题,这也可以确立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商品流通领域中市场环境的整肃目标。通过对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环境的整肃,保证农村居民在其相应的购买能力范围内可以放心消费商品,商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合法从事商品经营,政府主管部门在履行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实施有效市场监管,从而促进我国现行农村商品流通机制向一个互制互动、有序良性的循环机制转变。然而从当前我国农村日用品流通市场的整体情况来看,“农民买廉、商人贩假、监管缺位”的市场环境状况非常普遍,农村市场环境在受到买方和卖方的双重制约下大都处于原始或初级的市场阶段。从现实状况来看,目前影响我国农村日用品流通市场环境主要存在三大要素矛盾:

一是农村居民的购买力水平与现实生活需求和理性消费意识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廉价的生存需求是多数农民选择商品消费的主要动机。由于受购买力水平的限制,商品价格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决定农村居民消费的首选要素,而对商品最重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往往局限于直观感觉,尤其对商品可能存在的潜在品质与安全问题大都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有的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也同样购买消费,唯一的原因和充足的理由就是价格低廉,“只求价而不求质,只求有而不求好”成为农村地区消费者的普遍消费心理。其实,在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依然处于温饱阶段、甚至有些地方还吃不上饭的情况下,这种状况的出现并非异常。如果没有相应购买力的支撑,就无法实现农村居民正常的生活需求和提高他们的理性消费意识。换言之,要满足农村居民逐步提高生活品质的现实生活需求和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必须建立在相应条件下的一定购买力水平基础上的。

二是商业经营的利润期待和市场条件与农村居民现实生活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农村商品流通的商业价值在传统模式下难以正常实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吸引商业资本进入农村的最基本驱动力在于商业资本对市场的利润期待。如果在基本利润期待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商业资本就很难主动地流向农村。随着我国以统购统销模式的原有农村供销合作社体系解体后,取而代之的是以农户个体兼营为主要特色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模式,整体呈现出“散、乱、差、小”的市场特点,那就是网点分布随意散乱而缺乏合理规划,经营环境差而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经营面积普遍偏小、品种单一,有的农家小卖店就是几百元钱的投入甚至经营与生活不分,缺乏专门的经营人员和基本的商业常识,他们的经营动机只是在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同时,通过附带经营以获得一些额外生活补贴,无税收、工资、租金等经营成本负担,经营的投机色彩较强。即便这样,许多农村小卖部也存在经营困扰,即村民邻里间的信用赊欠问题,有的甚至连初始资本金都赊欠出去了,归结原因,还是受制于农村居民的现实购买力水平。这样一种市场条件,难免对商业资本的自然流入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地域广阔和网点分散与政府实施有效监管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政府监管部门难以保障农村市场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有序经营环境。在对各地的市场调研中笔者发现,当前不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当地农村商业网点的监管职能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农户个体经营的流程就是从周边县镇集市以较低价格批发回商品,带回乡后再出售给村民消费,从中赚取批零差价。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工商、税务、质监、卫生等主管部门由于农村市场的点多面广、地处偏远,均难以保证连续有效地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能。这种监管缺位带来的直接后果,使得农村市场成了名副其实的假冒伪劣商品倾销地,无疑造成了对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环境的不良损害,显然也对正规商业资本介入正规经营形成了一定的市场难度和障碍。

因此,我国在推进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同时,需要面临一个对农村市场环境的整肃过程。一个良好的农村市场经营环境的培育形成,在于农村居民具有与其消费需求相适应的购买能力、商业资本规范的经营行为和政府连续有效的市场监管,并在消费需求、购买能力、商业经营和政府监管等要素间形成一个有机互动的市场机制。而在当前状况下,如果农村市场环境条件不能得到根本改观,而只是通过采用单纯的补助方式人为地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网点的建设,也将难以带来农村市场的真正繁荣和市场体系的长续运营。

农资产品流通模式有待规范创新

农业生产资料作为专门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特殊商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农业生产的效率水平,并关系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的提高,因而农资产品流通同样是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中特有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农资产品流通领域大量存在着假冒伪劣、肆意涨价、服务性差、监管乏力等市场混乱现象,这种现象普遍涉及到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基础性农业生产资料领域,已经成为破坏我国农业生产和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严重祸害。因此,在我国现有农资产品流通模式中,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在供应来源、质保检测、销售渠道、技术指导、价格监督、售后服务和损害赔偿等环节,都有待于通过创新机制进行调整规范,在切实维护农民经济利益和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规范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服务广大农民群众的农资产品流通新秩序,这理当成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

首先,应当加大对农资产品研发、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专项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为农资产品的高效流通创造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相对其他行业的产品,农资产品是专门面向农业生产服务的特殊商品,其最终的消费使用者是农村居民这一社会经济的双重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农资产品政策需要实行有别于其他商品的低利低价调节政策,否则无异于对农民的间接盘剥,从而造成更深的社会不公,毕竟农民在通过繁重而廉价的劳动承担着解决全民粮食供应安全的重责。为此,国家应当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方式,加大对农资产品研发、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方面的扶持,以转移支付和二次分配的形式实现对农民的利益补偿,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

其次,应当突破现有对农资产品流通发展的体制障碍,调整放宽对农资经营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国家应将工作重点转向对市场主体资格和规范经营服务的管理监督,鼓励农资生产厂家直接面向农村开展销售经营和技术指导。国家通过制定对从事农资经营的准入条件,强化事前监督和培训制度,以保证农资经营主体应有的基本专业素质,并从进货渠道、运输储存、特品管理、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实行规范监管,鼓励农资生产企业进驻农村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同时,针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其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制定单行的法规或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从生产和经营两方面确保农资产品市场的规范发展。

再次,应当积极培育和重点扶持专业性的农资经营企业,鼓励和帮助他们采取连锁经营的形式扩大经营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不同于其它普通商品的经营,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非最终消费功能、隐性化专业技术含量和滞后性风险后果,因而农资产品的经营主体应当具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在农资经营企业中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使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接受农耕育种、栽培、养护、农机维修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应当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从事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较好地保护农民群体和正规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同时,鼓励和帮助专业农资经营企业在农资流通领域积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商业形式建立营销网络、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资经营企业走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合理地规划我国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模式,对于增加我国农作物产量、推广农作物改良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根据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状况,强化农资产品流通模式的规范创新,逐步使我国农资产品流通体系形成以经营企业为主体、专业服务为内容、农民利益为中心、政府监管为保障的特殊农村商品供应体系。

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探析

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建设规划,重点在于解决农村居民的购物便捷和消费安全问题,从而满足农民群众对日渐增长的物质生活标准的实际需求。同时,根据我国长期以来城乡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所存在的客观差距,在规划和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条件下的市场流通体系中,应当采用实行全国市场一体化的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这是因为在区域面积和居住人口上占我国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村地区,原本就是我国商品流通市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不应当采取二元结构模式分割处理城乡商品流通问题,否则只能分化和加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发展的鸿沟;而采取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正确处理好农村商品流通问题,无论对国家、企业还是城乡居民都具有明显的实际意义,并且将对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发挥重要的作用。

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的基本内容,就是在全国商品市场一体化的前提下,根据城乡不同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实行相应的商品供销配备机制,将城市供应日趋饱和的成熟消费商品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向农村市场逐渐拓展和转移,确保农村市场商品的物美价廉和消费安全。事实上,在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民收入比例从1984年的1.84:1扩大到2005年3.22:1的情况下,如果期待在短期内消除这种长期发展失衡造成的收入与消费差距根本不可能,国家政策也只是抑制和缩小这种差距而已,这就决定了我国城乡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基础差异性将长期存在。而实行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结构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我国城乡消费水平差距的实际状况,当城市高消费能力支撑下的高商业利润商品趋向饱和后,在商品生产工艺逐渐成熟和产品质量逐渐稳定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商品产能和市场有限需求所带来的行业竞争加剧,必然推动商品生产成本和流通利润的下降,经历市场竞争去除利润泡沫规模化生产商品,这应当成为我国农村消费市场流通商品的基本构成。

实行全国市场一体化的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有利于国家对全国商品流通市场实施统一的政策和监管,可以通过整合现有产业资源减少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投入,并有利于在城乡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的不同时期实行有效的动态调整。对此,不应主张制定城乡两套政策标准专门针对农村市场研制生产所谓特殊的消费商品,反对以降低原料等级和原料成本等偷工减料方式为农村市场生产劣质低价的专属商品,防止人为地将大众商品区分为“城市商品”和“农村商品”;而应鼓励通过去除过度包装、降低流通费用的方式减少商品生产流通成本,简易包装的质优价廉商品不仅农村市场需要,而且同样会受到城市居民的喜爱。同时,随着农村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在这种全国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可以适时动态地调整城乡商品流通市场的发展布局。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范文3

关键词:农村商品流通 农产品商品化 农村商品经济

党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新的发展战略思路,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提上了我国当前最重要的国事日程。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八部门于2005年8月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农村新型流通方式,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的目标,并部署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06年2月,商务部又《关于实施“双百市场工程”的通知》,指出国家将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国家发展农村商品流通经济的新政措施,是否能够改变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经济落后的基本现状,进而实现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繁荣是本文的思考内容。为此,笔者调研发现当前我国农村商品流通市场普遍存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低、农资供应不畅、生活消费低迷的现象,并且这些现象在传统流通体制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下正逐渐形成恶性循环,成为严重制约我国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发展中不利的现实因素。

我国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关键在于理顺和建立农业生产与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与日用消费品供应等流通渠道的互动关系,惟有如此,才能形成我国协调发展、良性循环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和市场机制。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侧重于城市化建设和城市商业的发展,与日新月异的城市繁荣相比,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经济的发展却明显滞后,这种强烈的反差成为我国城乡发展严重失衡的缩影。

农产品商品化制约农民购买力提高

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水平,关键取决于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这也是发展我国现代农村商品流通经济的根本基础。农产品商品化是实现农民增收和提高农民购买力的最直接而有效的途径,没有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的建设也就只能是无源之水。

按照国家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93元)的三分之一。剔除农村的区域性发展差距、贫富差距和统计偏差等因素,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更加偏低,有的甚至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如北京市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为7860元,而西部山西省柳林县和中部湖南省新化县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分别仅为1515元和1536元,全国一亿多每天收入不足一美元的贫困人口的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我国农民这种现实的经济收入状况,决定了他们的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依然只能是处在维持生存需求的范围之内。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相当程度在于我国农村农产品商品化水平严重低下的状况。

从我国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结构来看,当前农民收入中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性收入比例普遍偏低,非农性收入比重日渐增大,农村居民的实际购买能力低下。在我国中部的许多农村地区,农民的农业生产性收入不到总收入的50%,大部分经济来源于外出务工所得的非农性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而在中、西部偏远地区,还有相当部分的农民群体依然在从事着自给自足式的农业生产,他们除了因基本生存需求而进行简单的商品交换外,其他生活需求通过简单的农业生产实现自给,基本被排除在现代市场流通经济的循环体系之外;即使在粤、闽、浙、苏、鲁等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同样有不少偏远农村的贫困区域,农民的收入结构大体相近,而“城乡两重天”的状况仍然存在。由于农民收入结构中相当部分的收入来源于农村本土之外,而这些外出务工农民的生活消费需求只有通过城市实现,使得农村居民实际购买能力原本低下的状况显得更加突出。

从我国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现实水平来看,农产品生产以家庭小规模方式为主,农产品交易以简单的交换形式为主,农产品价格就市而不随行,这种商品化程度低下的状况严重制约着农民收入水平和实际购买能力的提高。我国上世纪80年代初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和农业生产的效率,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农民吃不饱饭的问题;而就建立现代农业商品经济而言,虽然单位面积的产量提高了,国家也多次通过市场调节方式对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分步放开了对水产品、蔬菜、水果、生猪、麻类、糖料等多数农产品的价格控制,但农村目前普遍存在的个体生产、分散经营的组织形式,严重地分化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力量,使之在农业商品经济关系中处于极其弱小的地位。笔者在农村地区农产品商品化过程的调研中发现,农户个体在农产品的种植生产之初就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缺少有效市场信息和专业技术的依托指导,生产出的农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缺乏品质检测和分级分类标准;进入农产品销售阶段后,农民根本没有定向的目标市场和销售对象,全凭自己肩挑车拉运到附近集市出售。例如在中部的许多农村地区,农户在天亮前将蔬菜从地里刨出整好,然后挑着上百斤的担子走好几里甚至十几里山路,赶在清晨时上市销售,运气好一天就可卖完,能够收入几十元,否则晚上还得挑回去,自己吃不了或当地市场饱和买不出去时就只能喂猪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造成很多上好的成品蔬菜最后却成了不催肥的猪饲料。

农业生产手段的传统落后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分割经营,很难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这种缺乏科学的产业规划、规模生产、信息指导、组织水平、特色发展的农业生产状况,直接制约了我国农产品商品化和农民购买力水平的提高。当前,除加快我国城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硬件规划建设外,逐步推进初级农产品的升级加工,着重提高农民在农业商品经济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维护好农民在农村商品流通交易中的应得利益,大力提高农村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这无疑是建立我国以农产品商品化为基础的农村商品经济体系的重中之重。

农村日用品流通重在整肃市场环境

农村日用消费品的流通作为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承担着保障和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商业职能,而理顺和建立适宜农村日用品流通发展的市场环境,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和解决“农民放心消费、商人规范经营、政府监管有序”的三大关系问题,这也可以确立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商品流通领域中市场环境的整肃目标。通过对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环境的整肃,保证农村居民在其相应的购买能力范围内可以放心消费商品,商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合法从事商品经营,政府主管部门在履行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实施有效市场监管,从而促进我国现行农村商品流通机制向一个互制互动、有序良性的循环机制转变。然而从当前我国农村日用品流通市场的整体情况来看,“农民买廉、商人贩假、监管缺位”的市场环境状况非常普遍,农村市场环境在受到买方和卖方的双重制约下大都处于原始或初级的市场阶段。从现实状况来看,目前影响我国农村日用品流通市场环境主要存在三大要素矛盾:

一是农村居民的购买力水平与现实生活需求和理性消费意识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廉价的生存需求是多数农民选择商品消费的主要动机。由于受购买力水平的限制,商品价格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决定农村居民消费的首选要素,而对商品最重要的品质和安全要求往往局限于直观感觉,尤其对商品可能存在的潜在品质与安全问题大都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有的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也同样购买消费,唯一的原因和充足的理由就是价格低廉,“只求价而不求质,只求有而不求好”成为农村地区消费者的普遍消费心理。其实,在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依然处于温饱阶段、甚至有些地方还吃不上饭的情况下,这种状况的出现并非异常。如果没有相应购买力的支撑,就无法实现农村居民正常的生活需求和提高他们的理性消费意识。换言之,要满足农村居民逐步提高生活品质的现实生活需求和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必须建立在相应条件下的一定购买力水平基础上的。

二是商业经营的利润期待和市场条件与农村居民现实生活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农村商品流通的商业价值在传统模式下难以正常实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吸引商业资本进入农村的最基本驱动力在于商业资本对市场的利润期待。如果在基本利润期待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商业资本就很难主动地流向农村。随着我国以统购统销模式的原有农村供销合作社体系解体后,取而代之的是以农户个体兼营为主要特色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模式,整体呈现出“散、乱、差、小”的市场特点,那就是网点分布随意散乱而缺乏合理规划,经营环境差而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经营面积普遍偏小、品种单一,有的农家小卖店就是几百元钱的投入甚至经营与生活不分,缺乏专门的经营人员和基本的商业常识,他们的经营动机只是在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同时,通过附带经营以获得一些额外生活补贴,无税收、工资、租金等经营成本负担,经营的投机色彩较强。即便这样,许多农村小卖部也存在经营困扰,即村民邻里间的信用赊欠问题,有的甚至连初始资本金都赊欠出去了,归结原因,还是受制于农村居民的现实购买力水平。这样一种市场条件,难免对商业资本的自然流入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地域广阔和网点分散与政府实施有效监管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出政府监管部门难以保障农村市场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有序经营环境。在对各地的市场调研中笔者发现,当前不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当地农村商业网点的监管职能基本处于缺位状态,农户个体经营的流程就是从周边县镇集市以较低价格批发回商品,带回乡后再出售给村民消费,从中赚取批零差价。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工商、税务、质监、卫生等主管部门由于农村市场的点多面广、地处偏远,均难以保证连续有效地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能。这种监管缺位带来的直接后果,使得农村市场成了名副其实的假冒伪劣商品倾销地,无疑造成了对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环境的不良损害,显然也对正规商业资本介入正规经营形成了一定的市场难度和障碍。 转贴于

因此,我国在推进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同时,需要面临一个对农村市场环境的整肃过程。一个良好的农村市场经营环境的培育形成,在于农村居民具有与其消费需求相适应的购买能力、商业资本规范的经营行为和政府连续有效的市场监管,并在消费需求、购买能力、商业经营和政府监管等要素间形成一个有机互动的市场机制。而在当前状况下,如果农村市场环境条件不能得到根本改观,而只是通过采用单纯的补助方式人为地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网点的建设,也将难以带来农村市场的真正繁荣和市场体系的长续运营。

农资产品流通模式有待规范创新

农业生产资料作为专门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特殊商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农业生产的效率水平,并关系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的提高,因而农资产品流通同样是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中特有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农资产品流通领域大量存在着假冒伪劣、肆意涨价、服务性差、监管乏力等市场混乱现象,这种现象普遍涉及到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基础性农业生产资料领域,已经成为破坏我国农业生产和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严重祸害。因此,在我国现有农资产品流通模式中,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在供应来源、质保检测、销售渠道、技术指导、价格监督、售后服务和损害赔偿等环节,都有待于通过创新机制进行调整规范,在切实维护农民经济利益和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规范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发展、服务广大农民群众的农资产品流通新秩序,这理当成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

首先,应当加大对农资产品研发、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专项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为农资产品的高效流通创造良好宽松的市场环境。相对其他行业的产品,农资产品是专门面向农业生产服务的特殊商品,其最终的消费使用者是农村居民这一社会经济的双重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农资产品政策需要实行有别于其他商品的低利低价调节政策,否则无异于对农民的间接盘剥,从而造成更深的社会不公,毕竟农民在通过繁重而廉价的劳动承担着解决全民粮食供应安全的重责。为此,国家应当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方式,加大对农资产品研发、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方面的扶持,以转移支付和二次分配的形式实现对农民的利益补偿,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

其次,应当突破现有对农资产品流通发展的体制障碍,调整放宽对农资经营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国家应将工作重点转向对市场主体资格和规范经营服务的管理监督,鼓励农资生产厂家直接面向农村开展销售经营和技术指导。国家通过制定对从事农资经营的准入条件,强化事前监督和培训制度,以保证农资经营主体应有的基本专业素质,并从进货渠道、运输储存、特品管理、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实行规范监管,鼓励农资生产企业进驻农村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同时,针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其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制定单行的法规或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从生产和经营两方面确保农资产品市场的规范发展。

再次,应当积极培育和重点扶持专业性的农资经营企业,鼓励和帮助他们采取连锁经营的形式扩大经营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不同于其它普通商品的经营,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非最终消费功能、隐性化专业技术含量和滞后性风险后果,因而农资产品的经营主体应当具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在农资经营企业中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使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接受农耕育种、栽培、养护、农机维修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应当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从事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较好地保护农民群体和正规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同时,鼓励和帮助专业农资经营企业在农资流通领域积极采用连锁经营等现代商业形式建立营销网络、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资经营企业走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合理地规划我国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模式,对于增加我国农作物产量、推广农作物改良品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根据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状况,强化农资产品流通模式的规范创新,逐步使我国农资产品流通体系形成以经营企业为主体、专业服务为内容、农民利益为中心、政府监管为保障的特殊农村商品供应体系。

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探析

我国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建设规划,重点在于解决农村居民的购物便捷和消费安全问题,从而满足农民群众对日渐增长的物质生活标准的实际需求。同时,根据我国长期以来城乡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所存在的客观差距,在规划和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条件下的市场流通体系中,应当采用实行全国市场一体化的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这是因为在区域面积和居住人口上占我国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村地区,原本就是我国商品流通市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不应当采取二元结构模式分割处理城乡商品流通问题,否则只能分化和加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发展的鸿沟;而采取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正确处理好农村商品流通问题,无论对国家、企业还是城乡居民都具有明显的实际意义,并且将对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发挥重要的作用。

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的基本内容,就是在全国商品市场一体化的前提下,根据城乡不同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实行相应的商品供销配备机制,将城市供应日趋饱和的成熟消费商品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向农村市场逐渐拓展和转移,确保农村市场商品的物美价廉和消费安全。事实上,在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民收入比例从1984年的1.84:1扩大到2005年3.22:1的情况下,如果期待在短期内消除这种长期发展失衡造成的收入与消费差距根本不可能,国家政策也只是抑制和缩小这种差距而已,这就决定了我国城乡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基础差异性将长期存在。而实行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结构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我国城乡消费水平差距的实际状况,当城市高消费能力支撑下的高商业利润商品趋向饱和后,在商品生产工艺逐渐成熟和产品质量逐渐稳定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商品产能和市场有限需求所带来的行业竞争加剧,必然推动商品生产成本和流通利润的下降,经历市场竞争去除利润泡沫规模化生产商品,这应当成为我国农村消费市场流通商品的基本构成。

实行全国市场一体化的城乡商品流通梯度消费模式,有利于国家对全国商品流通市场实施统一的政策和监管,可以通过整合现有产业资源减少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投入,并有利于在城乡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的不同时期实行有效的动态调整。对此,不应主张制定城乡两套政策标准专门针对农村市场研制生产所谓特殊的消费商品,反对以降低原料等级和原料成本等偷工减料方式为农村市场生产劣质低价的专属商品,防止人为地将大众商品区分为“城市商品”和“农村商品”;而应鼓励通过去除过度包装、降低流通费用的方式减少商品生产流通成本,简易包装的质优价廉商品不仅农村市场需要,而且同样会受到城市居民的喜爱。同时,随着农村居民购买能力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在这种全国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可以适时动态地调整城乡商品流通市场的发展布局。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范文4

>> 陕西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对策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及对策 陕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比较研究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瓶颈及对策研究 陕西特色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研究 陕西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创新及实现路径 陕西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探析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浅议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对策 平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新疆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和建议 当前勃利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浅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 浅议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及解决对策 阜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菏泽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淮安洪泽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 凤凰财经.商务部等19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EB/OL]..

[4] 于占海,李二超,刘华斌.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专访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人[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5(7).

[5] 张薇.陕西农业信息供需矛盾及对策研究[J].陕西农业科学,2015(2).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范文5

关键词一村一品;发展现状;对策;安徽肥西;高刘镇

1发展现状

近几年,高刘镇按照市场需求,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区域化发展,全镇“一村一品”专业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专业村数量逐渐增多。目前,全镇基本达到县级以上认定的“一村一品”专业村3个,主要涉及苗木花卉、蔬菜、水产品养殖等产业。其中连环村和沿河村被确定为市级“一村一品”无公害绿色食品蔬菜示范村,红塘村被确定为县级水产品养殖专业示范村。对于初具雏形的宝教寺、南庄、岗北等村作为“一村一品”重点培育村,力争在产业规模扩张、产业链条延伸、标准化生产方面取得突破,使其尽快步入“一村一品”专业村方阵。

(2)“一村一品”发展推动高刘镇农村经济发展,富裕了一方农户,全镇“一村一品”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较全镇人均收入高500元。

(3)“一村一品”促进了高刘镇农业块状经济的发展。目前以连环村和沿河村为中心,形成了以日本久井大葱为主的蔬菜产业的块状布局;沿合六叶高速两侧,形成了以岗北、宝教寺、南庄、南仓、高刘等10个村为主的苗木花卉产业条状布局;以瓦东干渠为线,形成了以红塘村为中心的水产品养殖产业的条状布局。

(4)“一村一品”发展使当地农民逐渐突破了传统小农意识,改变了“求稳怕乱”只注重当前利益的行为,对外部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有了深刻的认识,克服了“等靠要”思想,树立了自力更生和敢为人先的精神,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WWW.133229.cOm

(5)“一村一品”发展促进了农业龙头企业的壮大,肥西大葱协会2008年大葱生产面积40多hm2,2009年扩大到260多hm2,生产基地由县级上升到市级示范基地,未来2~3年,将扩大到1 000hm2,力争成为部级示范基地。

2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的措施

(1)搞好规划,加大发展力度。自2004年以来,高刘镇认真贯彻落实肥西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精神,出台了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方案,着力抓好农业产业的发展区域布局,为“一村一品”发展奠定良好基础。2008年高刘镇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高刘镇发展“一村一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把“一村一品”发展作为农业部门和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加大工作力度。

(2)抓好示范,引导发展。以发展连环村和沿河村蔬菜生产以及沿合六叶高速线两侧“万亩标准化苗木基地”建设为重点,带动全镇“一村一品”发展。

(3)搞好宣传,形成发展合力。几年来,高刘镇通过会议、培训、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提高全镇干群对“一村一品”发展的认识,切实把握“一村一品”发展对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全镇上下基本形成了“一村一品”政府部门抓领导、业务部门抓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抓带动、种养大户抓示范齐抓共管的基本格局。连环村大力宣传发动,抓科技培训,示范引导推进发展,沿河村和万亩苗木基地抓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土地流转,千方百计招商引资,促进“一村一品”发展。

(4)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资金保障。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着力改善连环、沿河、红塘等 “一村一品”示范村和推进村的道路、通讯、电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状况。其中连环村(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示范村建设,投入资金1 000多万元,沿河村结合部级土地平整项目投入1 600多万元。二是切实发挥政策和财政投资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农民、企业、外资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高刘镇的“一村一品”建设。如高刘镇“万亩标准化苗木基地”建设,镇政府从财政上拿出200多万元作为启动资金,13家龙头企业共投入3 000多万元进行产业开发。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产业项目,整合项目资源,向“一村一品”集中,向产业发展倾斜。肥西县政府为高刘镇“万亩苗木基地”建设连续5年每年从财政上拿出500多万元,促进项目产业发展。通过增加投入,改善了“一村一品”发展条件和环境,为“一村一品”发展增强了动力。

(5)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村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发展“一村一品”的新型农民。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围绕全镇主导产业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实用技能,培养一批农村产业能手、经营能人和科技带头人。目前,高刘镇一村一品示范村培训率100%,入户率达到70%以上,确保重点户有1人掌握农业实用新技术或劳动技能。

3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高刘镇“一村一品”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起步迟,总体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且现存的专业村基本上都属于农产品生产型,产品多为原料产品或初级产品,产业链短,抗御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能力不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存在着农村融资难等问题。因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抓好“一村一品”重点村建设。紧紧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和优质粮油产业抓好规划,牢牢把握本区域形成的农业经济增长点,跨出第一产业求发展,做大做强,做出特色,做出优势[1]。当前重点抓好3个重点培育村的产业建设,力争早日全面达到“一村一品”各项要求。

(2)抢抓机遇,加快“一村一品”发展步伐。当前,我国正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这是“一村一品”发展难得机遇。高刘镇将把新农村建设与“一村一品”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新农村产业,以蔬菜、苗木花卉、水产品养殖等为重点,建成农产品生产基地[2]。

(3)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一村一品”发展水平。依托肥西大葱协会等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基地+农户”形式带动农户,开展农产品加工、贮运、销售,提高“一村一品”综合发展能力,给农户带来效益,实现农户与企业的双赢[3]。

(4)加强服务,落实政策,为“一村一品”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一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材料,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督促、鼓励、支持农技人员到基层、到基地为企业和农户开展服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生产能力;广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选派种养大户、村组干部到县内外发达地区学习培训[4];二是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搞好土地流转,加快优势产业扩张;三是在农业项目、农村金融信贷等方面向“一村一品”专业村倾斜,加大“一村一品”发展投入力度。

4参考文献

[1] 夏国浩.一村一品壮大溧阳特色农业[j].江苏农村经济,2009(11):32-33.

[2] 何三平.楚雄州一村一品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j].云南农业,2009(10):53.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现状范文6

关键词 “三农”问题 农村社会结构 农业经济发展

1 农村社会结构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当前农村社会中不同群体、阶层之间的关系,可以具体区分为三种不同的关系。一是“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二是“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三是“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的关系。

“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农户”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我国农村现实社会关系中的核心内容。在如何推进本区(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农户”三者之间的关系怎样,是制约着一定区(县)域中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那么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当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处于怎样的结构状态时,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对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方式的形成,才是起促进作用的呢?反之,则必然会起阻碍作用呢?

经济学界认为,农村中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主体应该是农户、而不应该是县、乡政府。从一般意义上讲,也不应该是村干部。因此,可以认为,在“县、乡、镇政府”、“村两委会”、“农户”三者关系中,“农户”自主决定自己各种农业生产资源投向的权力越大,这种三者关系的状态就越“好”,就越有利于农村中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反之,“农户”自主决定其资源投向的权力越小,三者关系就越处在“不好”的状态。

“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等等旨在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方式,也逐渐成为当前农村社会关系中新的序列,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示范基地”与“农户”之间相互关系的状况,是当前农村中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甚至是区域专业化的发展状况关联性更为紧密的内容。那么需要研究的问题是,这些经营模式中,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处于怎样的状况时,对本区(县)域中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呢?

如果农户获得了自主决定其资源投向的权力,但目前这种分散、以小农方式经营是不可能面对市场需求实现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的。经济学界认为,“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是当前我国农业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就是说,农户只有加入到“经济合作组织”中、加入到“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的生产关系中,农户的生产才可能是适合市场需要的。加入到上述的生产关系中是农户与市场对接的必然路径。但问题是,加入到上述生产关系中去的农户,与龙头企业、示范基地、或者与经济合作组织之间,必须能够形成一种以双方认同的、受法律保护的契约为基础的相互关系。否则,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获得能够持续的物质利益。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收益在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分配机制问题。一般地说,分配机制越是基于双方的认同,双方关系的整合性程度就越高,就越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收益,这也表明这种社会结构处在“好”的状态。

可以说,当前农村中这种关系如果不能实现整合,那么农户即使获得“自主决定其农业资源投向的权力”也不可能产生明显意义。而究竟应该如何促进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这种具有基本整合性的相互关系,则是当前非常需要研究的问题。

“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农村社会中的第三种关系。当前在许多农户的生产过程中,基本上是依赖以往的经验“靠天收”,没有多少常规农业技术的支持,更不用说高新农业技术的支持。而农村中的农业技术人员,由于当前农技推广体制的问题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技术资源闲置,导致农村中一方面是农户迫切需要技术,而另一方面是农业技术人员或转行干别的事情,或做起了涉农的生意,无人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这种状况是当前导致农户的种植、养殖结构难以进行合理调整,农产品质量和产量都难以提高,因而收入也难以增加的重要原因。即使当前正在广泛兴起的“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示范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中,“农户”仍然是独立从事生产活动的基础单位。因此,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户之间是否能构成稳定的技术服务与被服务相互关系,对每一个农户的农业生产是否能够真正增收,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并且,由于农户缺乏技术支持而产生的农产品品质不高,又会导致农户与龙头公司、与示范基地、与合作组织之间关系的矛盾,严重的可能引发社会冲突。从宏观上看,这个问题不解决,国家关于农业种植结构区域性调整的总体规划也只会是纸上谈兵。那么需要研究的问题是,农村中的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处在怎样的状态才是“好”的结构状态,才可能顺利推进本区(县)域中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和实现农业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呢?

从农业经济学角度看,当前我国的农业必须是技术、信息推动型农业,农业技术支持必须成为每一个农户生产过程中的基本环节。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必须形成稳定的服务和被服务关系。形成这种关系可以通过市场化途径,也可以探索由非市场化途径逐步过度到市场化途径。非市场化途径指通过政府支持途径为农户提供基础性、常规性农业技术的支持。养成农户依赖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的习惯。对于部分农户的高新农业技术支持则主要以市场化途径解决。但就目前农村中广大农户的情况看,政府投入是启动农业技术支持机制的关键。农业的技术投入必须成为一种国家的制度创新,而不能仅仅依靠市场选择和农民自身。

值得指出的是,即使政府通过各级财政渠道对农业技术支持问题进行投入,也并没有解决这样一些必须考虑的问题,即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户之间如何形成和谐、稳定、能持续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的问题。从理论的角度看,通过设置适当的“权利——义务”系统,均衡双方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力”,使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户的“权益”都能够基本得以实现,是贯彻始终的关键问题。那么,究竟会形成怎样的关系模式?我认为,这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不断制度创新才能回答的内容。当前,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观察一些在对于农户进行农业技术支持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农村的具体做法,总结并推进有效的制度创新方式。

基于上述三种关系序列都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关联性,因此,概括起来讲,关于农村社会结构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可以作如下解释:一定的区(县)域中农村社会结构的状况(三种关系的整合程度),制约着该区(县)域中既有的农业经济资源(土地、资金、人力、技术等)的配置方式,制约着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组织方式可能产生的效率和效益,因而制约着农业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形成合理调整的程度。具体地说,当农村社会结构越是处在“好的”状况时,该区(县)域中各种农业经济资源越可能形成比较能够适应市场要求的有效的配置的情况,从而使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都能得以健康、迅速地发展。反之,如果农村社会结构处在“不好”的状况,则该农村社区中各种农业经济资源就不太可能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配置,并且还会阻碍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健康发展。

2 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县、乡、村与农户的关系问题。当前的现实情况是,计划体制时期形成的忽略广大农户利益的价值取向,在仍未得到明显改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支撑下,依然主导着县、乡、村干部的行为方式。资源配置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依然集中在县、乡、村干部手中。相当数量乡、村都存在“角色错位”或“角色混乱”的情况。其结果导致沿用计划体制下行政命令的办法推动本社区的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用行政手段强行搞集资、搞摊派,办政企不分、财务约束软化、效率低下的企业, 强迫农民接受劣质服务,随意收回或调动农民承包的土地等等现象大量存在。

而另一方面,自农业经济体制转型以来,随着市场机制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逐步渗透,培育了广大农户作为独立市场经营主体、要求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价值取向。但由于当前农村“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户在农村社区中的“权利——义务”实际上并未发生明显变化。普通农户的经济行为经常受到来自乡镇、村干部行政权力的干预。这就使得经济体制转型所要求的农业生产资源配置权向市场经营主体分散的局面一直难以实现。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其核心就是还土地于农民,充分调动农户的农业生产积极性。通过农村经济体制转型,政府退出对农业经济的直接计划指令和计划调节,让市场来有效地配置农业生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