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主持稿范例6篇

十月份主持稿

十月份主持稿范文1

责任人:常毅博

2013年10月份以来,新闻部在局、台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单位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发挥喉舌功能,积极大力宣传我县的转型跨越发展成果,较好的完成了本月的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宣传工作新水平。

10月份新闻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入贯彻“三贴近”方针,立足“做深形势宣传、做精活动宣传、做强形象宣传、做好导向宣传”,大力创新新闻宣传报道形式和方法,不断提升栏目质量,在重大主题报道、热点民生关注、重点活动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力打造广电宣传效应。播出电视新闻节目31期,播出新闻稿件248条;播出广播新闻22期;播出新闻稿件198条,播出广播专题节目8期,电视专题节目4期。

二、强化内宣服务中心增实效

10月份以来,为更好地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里加大了对主题报道和重大活动的策划、服务力度,组织记者按照全县阶段性工作重点,定期策划重大选题,规划新闻报道重点,细化实施方案。新闻节目着眼于贯彻十八大精神、苹果丰收、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业创办、四条环行线、“双联”等阶段性工作开展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在《庆城新闻》中开设了《科技富农》、《新亮点看庆城》、《项目推动跨越发展》、《街头巷尾》、《衣食住行》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栏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深化外宣主攻难点求突破

  为进一步提高外宣工作质量和水平,多上稿、上好稿,实现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市级媒体用稿“双百”目标任务,台上按照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广局对外宣工作的要求,积极与省、市媒体对接,强化外宣策划,加大用稿奖励,外宣工作成绩斐然。针对在外宣工作中存在的选题意识不强、平均每天传稿量不均衡、时效观念淡薄等问题,确定一名台领导抓外宣工作,在每周一次的外宣主题策划会上进行沟通联系、集思广益、优化选题、突破常规,安排记者深入一线采编反映中心工作的主题新闻。同时,加强和省市电视台、电台的编辑、记者沟通,保证选题约稿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采制并及时上传。台里将外宣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和记者,将外宣任务与绩效考核挂钩,每月兑现一次奖罚。对于完不成任务的记者,除不享有本台稿费外,还按比例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这样就形成了全台人人重外宣、个个跑外宣的良好局面。10月份在省、市广播电视媒体用稿  条,其中省电台、电视台用稿   条,市电台、电视台用稿   条

总之,10月份,全体新闻采编人员发扬团结互助、不怕困难、顽强拼搏、任劳任怨的精神,兢兢业业工作,努力改进和创新宣传报道的形式和方法,宣传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质量不断提高,为县委、县政府的转型跨越提速战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较好的发挥了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

十月份主持稿范文2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张宿堂孙承斌邹声文)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必须回答的新的时代课题。

2006年10月11日下午3时05分。北京。人民大会堂。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决定》起草工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四,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与压力同在——

放眼全球: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领域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

环顾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空前的社会变革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使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在这个发展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阶段,能不能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为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促进社会和谐,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向全党全国发出号召。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以先进的思想上下求索,为远大的理想矢志追求,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在不断深化——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

两年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

2004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谐社会建设问题。

2005年的早春,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召开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研讨班,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此后,等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各地调研,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论断。

在进行理论探索的同时,党中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既在实践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破题”,又在理论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积累新鲜经验。

深入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作出全面部署,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200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议题。这一决定,顺应了时代潮流,把握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成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起草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决定》的起草工作。

半个多月后,来自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工作人员齐聚北京,《决定》起草组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任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任副组长。

系统的理论学习,是起草工作的基础。起草组首先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起草工作进行理论准备。

从新年伊始到春暖花开,从炎炎夏日到9月金秋,起草组成员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地投入紧张的起草工作,起草组驻地常常灯火彻夜长明。

讨论、研究、起草、修改……近8个月的时间里,起草组共召开11次全体会议、36次工作班子会议,连同小组会议在内,各类会议总计100多场,对《决定》稿反复修改,先后正式改稿50多次。

一次次讨论、一次次推敲、一次次修改……《决定》稿在反复研讨中不断完善。

贯彻群众路线,凝聚各方智慧。党中央对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决定》的起草过程,是一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决定》的起草工作始终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的。《决定》形成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提出重要指导意见。历时近8个月的起草过程中,先后主持4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3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起草工作汇报和进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

——在建党85周年之际强调,以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为着力点,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以促进社会和谐的成效体现党的先进性;

——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从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5个方面,深刻阐述统一战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优势、作用和任务;

——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今年以来,多次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决定》起草提供了重要指导。

福建、云南、上海、青海、河北、新疆……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带着对各族人民的深情厚意,带着对发展大计的深刻思索,他们深入城市社区、企业车间、民族村寨、田间地头,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总书记强调,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作为起草组组长,吴邦国多次主持召开起草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稿,并对起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也高度重视《决定》的起草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

我们党领导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实践和丰富经验,是文件起草工作坚持的实践基础。

在文件起草工作中,起草组根据中央要求,重视打开历史视野,努力总结党长期以来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经验;重视打开实践视野,努力从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中汲取营养和智慧;重视打开未来视野,努力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来勾画蓝图和前景。

为了起草好《决定》,今年3月,起草组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区,就和谐社会建设问题进行调研,共召开各类座谈会33个,与440多位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群众进行交流,并到农村、企业、社区实地调研。在基层的所见所闻所感,极大地丰富了起草组成员的思想认识。

起草组还邀请20个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围绕一系列重大问题组织了28个专题研究。针对一些重要问题,起草组还进行了集体研究、联合攻关。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党智慧,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是文件起草工作的智慧源泉。

2月22日,中央专门下发通知,就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问题,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中央还委托中央统战部征求了各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讨论,向中央报送了124份书面报告,结合各自实际,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任务、重要举措等提出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7月31日,中央将《决定》稿下发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党内老同志和部分党外人士对《决定》稿深入研究,共返回了156份书面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594条。

8月14日,中南海怀仁堂高朋满座。在这里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决定》稿当面听取各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献策。

起草组对每一份报告、每一条意见都进行了反复研究,共吸收687条意见和建议,作了559处修改,吸收各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46条。

一稿、两稿、三稿……《决定》稿在一次次的修改中逐步完善、成熟。

9月25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决定》稿起草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决定》稿提请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随后,文件起草组根据会议精神,对《决定》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10月8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吴邦国就《决定》稿的内容向全会作了说明。为期4天的全会,安排了5个半天讨论、审议《决定》稿。与会同志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就修改、完善《决定》稿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十月份主持稿范文3

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职责,也是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这份约1.9万字的报告是如何起草、修改,再到提交代表委员审议、讨论的?与以往相比,报告有哪些新特点、新亮点?

体现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体现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方略

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年份――

“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进入重要一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入深化之年,党的即将召开。

环顾世界,经济增长低迷态势仍在持续,“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倾向抬头,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

要使政府工作报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指导作用,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做好今年工作,首先要明确思想先导。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了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为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分析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总结2016年经济工作,阐明经济工作指导思想,部署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十三五”规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总理在讲话中阐述了2017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新一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这为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提供了有力指导。

在此后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重点研究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六件民生“实事”,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硬招”“实招”做好民生工作。

今年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强调,做好2017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到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有效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先后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总理主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先后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报告稿。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也对报告起草工作给予具体指导。

去年12月初,报告起草组正式成立,准备工作则从10月份就开始了。报告起草组以国务院研究室人员为主,邀请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研究室以及智库负责人和专家参与讨论,充分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

起草组负责人指出,政府工作报告集中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始终贯穿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报告具有“讲政治”“接地气”“措施实”等特点。

――讲政治: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明确的核心地位,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接地气:报告贴近群众,充分反映民意,准确把握并反映百姓所思、所盼、所忧,并力求在文字表述上更加鲜活,语言风格更平易朴实,如:“把发展硬道理更多体现在增进人民福祉上。”“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使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等。

――措施实:报告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政策措施上出“实招”“硬招”。如:“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等。

在起草、修改、完善的几个月时间里,起草组前后修改几十次,先后完成政府工作报告草稿、讨论稿、送审稿、征求意见稿。

汇集民智 凝聚共识

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明显增多的背景下,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将如何确定今年的发展目标、制定怎样的宏观经济政策、采取哪些重大举措,群众关注,世界瞩目。

总理强调,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必须充分听取和接受人民意见。他先后3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包括派、专家和企业家、教科文卫体和基层群众等各界人士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还通过其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复兴医院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杜雪平提出“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建议“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安徽省黟县农友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徐海波希望“政府帮助解决农业风险保障不足”等,这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体现。

十月份主持稿范文4

2007年7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农资环委提请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会后,法制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省有关部门和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征求意见,并在地方立法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卢文舸副主任和法制委员会先后赴嘉兴、台州、温州等地进行调研,听取基层政府、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意见。9月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省有关部门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农资环委以及各方面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修订草案修改稿。9月11日,省委常委会议讨论了修订草案修改稿。9月13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条例名称甸置。省委常委会议讨论时提出,这次修订是对原条例的完善性修改,并非全面规范村经济合作社所涉及的内容,作为修订稿,还是沿用原条例名称为好。为此,建议将条例名称恢复为《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二、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省委常委会议讨论时,认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一般的村经济合作社在资产构成、治理结构、分配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尤其在撤村建居时如何设立社区股份合作社,还在不断探索中,很多问题尚待深入研究。根据浙委办(2005)39号文件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要坚持条件、先搞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原则,对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暂不适用本条例为宜。为此,建议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二条删去“包括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一句,并对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八条、第十条、第四十四条中涉及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或删去。

三、关于村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修订草案第七条规定,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支持和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提出,村经济合作社主要是经营管理集体资产,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自治组织,对两者关系表述应尽量与各自的性质和作用相适应。同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增加村民委员会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的内容。为此,建议修订草案第七条修改为:“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多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六条)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提出,修订草案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村经济合作社及社员大会的经营管理职能,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的职能有不相一致的内容。对此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其编著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中明确解释,本村土地及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果建立有区域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没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委会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给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利和关系划分的请示的答复中也明确:“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没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物权法已于今年3月16日出台,对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由谁行使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其编著的物权法释义中也明确:“如果有以村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由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如果没有以村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由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为此,修订草案第五条修改为:“村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尚未设立村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行使。”(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四条第一款)并对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八条中关于社员大会行使的具体职权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村经济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修订草案第十四条规定,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是村经济合作社的身份证明。依法设立的村经济台作社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领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有的地方和部门提出,村经济合作社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依法选举产生相关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即依法成立。修订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容易造成村经济合作社不申领证明书就不能依法成立的误解。规定合作社证明书制度主要是为了有利于规范、指导台作社,有利于解决合作社运行中的实际问题。为此,建议将合作社申请领取证明书的规定,修改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放证明书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十四条)

五、关于社员资格的规定。修订草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将普遍认可具有社员资格和保留社员资格的条件加以明确,其他情况在第二十条中规定交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鉴于社员资格的界定情况比较复杂,很难一一罗列,修订草案采取实体性和程序性相结合的原则规定社员资格问题,比较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同时,各地、各部门对具体的表述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为此,建议将修订草案第十八条修改为:“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修订草案第二十条增加一款:“社管会可以根据社员与本社集体财产关系提出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六、关于组织机构的选举。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修订草案“组织机构”一章的内容可适当简化,有些内容由合作社章程规定。同时,有关选举的规定,可以更加简便一些,合作社社长和社监会主任以间接选举产生为好,村级组织成员之间交叉任职的范围也可以再宽一些。为此,建议对修订草案相关规定作相应修改,即:“社长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监会主任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员代表可以与村民代表交叉任职”,“社管会成员可以与其他村级组织领导成员交叉任职”。(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七、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订草案规定村级财务一律实行会计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审计,这些规定政策依据不足。为此,修订草案修改稿对第五章部分内容作了调整,将修订草案中的“实行会计制度”修改为“推行会计制度”;将“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应当接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进行审计监督。”(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此外,修订草案修改稿对社员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救济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相应修改,对修订草案的文字和条文顺序作了相应的修改、调整。

十月份主持稿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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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  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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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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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

第七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数为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和归还作品原件,并按该报酬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

第九条 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十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

*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校。甲方应在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标准之一向甲方支付报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元/每千字×千字+印数(以千山为单位)×基本稿酬%。

(二)一次性付酬:元。

(三)版税:元(图书定价)×%(版税率)×印数。

第十二条 以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报酬,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日内向甲方付清。

以版税方式的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日内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签字后日内,向甲方预付上述报酬的%(元)。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报酬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付酬的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拒绝按照合同的约定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甲方返还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预付报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复修改仍未达到合同第五条的要求,预付报酬不返还乙方;如未支付预付报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报酬的%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签复乙方,否则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条 乙方重印、再版,应将印数通知甲方,并在重印、再版日内按第十一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报酬的账目。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应得的报酬,除向甲方补齐应付报酬外,还应支付全部报酬%的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应付报酬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脱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 月内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内乙方应将作品原稿退还甲方。如有损坏,应赔偿甲方元;如有遗失,赔偿 元。

第十九条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20册,并以折价售予甲方图书册。再次再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 册。

第二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乙方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选集、文集、全集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的,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行使使用上述作品的权利,其使用所得报酬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注*的为选择性内容。

图书出版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版者:____,以下简称甲方;

着(译)者: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承担乙方书稿的出版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版乙方书稿《_____》并享有该书稿的专有出版权,其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形式出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再续订。

第二条 本书稿是乙方本人的智力成果(或受他人委托的智力成果),如发生抄袭和侵犯他人版权情况,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将本书稿以任何形式在其他出版单位另行出版。否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四条 本书稿的字数和插图(照片)___。

第五条 本书稿的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__元,并按规定付印数稿酬。书出版后 ,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

第六条 本书定于____年__月底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甲方应预支给乙方30%以内的基本稿酬。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不能出版,甲方应支付给乙方30%的基本稿酬。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出书,付给乙方50%~70%的稿酬。遇有这两种情况,都应在__天内将原稿退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对原稿负责,原则上不给乙方看清样。如乙方要求看清样,只能作个别文字改动,如因改动过多而造成经济损失和延长出书时间,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书出版后,赠乙方样书20册,乙方可按定价的70%购书100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乙方样书2册。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乙方许可,甲方有权允许第三者转载、选编、改编、翻译、录音播放和摄制影片等,甲方应将所得报酬的70%转给乙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合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出版管理机关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签字盖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图书出版合同

着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着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着名称:

原着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着作稿(或译稿)的着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着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着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着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着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 本着作稿(或译稿)系着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着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着者(或译者)不将本着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着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 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着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___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 出版者将在___年___季度出版本着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着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着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1)着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着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___%,并将稿件归还着者(或译者);(2)着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着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___%,并将稿件退还着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 出版者加工着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着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着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着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 本着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着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着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___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着者(或译者)应承担___%(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 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着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___天内退还着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着者(或译者)。

第十条 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着者(或译者)样书__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 册。

出版者同意着者(或译者)本人在着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 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着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着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 本着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着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着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着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着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 本着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 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着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着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着者(或译者)。

第十五条 本着者(或译者)委托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授权第三者使用下列权利,出版者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着者(或译者)并按下列比例向着者(或译者)支付从第三者所得报酬:(1)改编-75%;(2)翻译-75%;(3)表演-75%;(4)播放-80%;(5)录音录像-80%;(6)摄制影片-80%。〔此条供选择用〕

第十六条 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订合同人:

着者(或译者)出版者

(签字) (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图书约稿合同

着者(或译者)姓名:

约稿者:

着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着名称:)

(原着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着作稿(或译稿)的着者,(或译者)和约稿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全稿字数万字左右,初定每千字 元。

第二条 对着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第三条 交稿日期年月;着者(或译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约稿者提出,双方根据书稿情况另议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四条 着者(或译者)保证不将上述着作稿(或译稿)投寄其他出版单位或期刊,或违反上述保证给约稿者造成损失,将予以适当赔偿。

第五条

(1)约稿者收到稿件后在 天内通知着者(或译者)已收到稿件,在 月内审读完毕,通知着者(或译者)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约稿者如对稿件无修改意见,在上述规定的审读期限内与着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

(3)约稿者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着者(或译者)在双方议定日期内修改退回。约稿者在 月内审毕。

着者(或译者)因拒绝修改或在上述日期内无故不退回修改稿,当适当赔偿约稿者损失。约稿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4)稿件若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约稿者将与着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约稿者可书面通知废除本合同并将着作稿(或译者)退还着者(或译者),但将根据约稿情况向着者(或译者)支付少量约稿费,作为劳动的部分补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

(1)由于约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着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着者(或译者);

(2)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着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 %,稿件由约稿者保留年,以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着者(或译者)必须通知约稿者并征询是否愿意出版。若约稿者不拟出版,着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过上述保留期限,约稿者将稿件退还着者(或译者),本合同失效。

第七条 约稿者收到着作稿(或译稿)后,若将原稿损坏或丢失,应赔偿着者(或译者)经济损失元。

第八条 着作稿(或译稿)的出版合同签订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着者(或译者) 约稿者

(签字) (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图书约稿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约稿者:______出版社,以下简称甲方;

着者(或译者):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快出书、出好书,甲方邀请乙方撰写书稿(或翻译书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着作稿(或译稿)名称

1.着作稿名称:______

2.译稿名称:______

本译作原着名称:______

原着作者姓名及国籍:______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______

第二条 对着作稿(或译稿)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全稿字数和插图(照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稿费

按有关规定,初定每千字__元。

第五条 交稿日期__年__月__日止交完全部书稿。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收到稿件后在__天内通知乙方已收到稿件,在__月内审阅完毕,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甲方如对稿件无修改要求,应在规定的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

3.甲方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__个月内修改退回。甲方应在__个人审阅完毕。

稿件如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甲方应在审阅期限内与乙方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将稿件退还乙方,但应根据约稿情况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约稿费,作为给乙方劳动的补偿。

5.本合同签订后,所约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1)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签订出版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____%,并将稿件归还乙方;(2)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基本稿酬____%,稿件由甲方保留____年,在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乙方必须先征询甲方是否出版。若甲方不拟出版,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过上述保留期限,甲方应将稿件退还乙方,本合同自行失效。

6.甲方收到所约稿件后,若将稿件损失或丢失,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完稿件,每延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如稿件由乙方修改,乙方不能按期交回修改稿,每延期一个月,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乙方如非因不可抗力而终止本合同,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如将甲方所约稿件投寄其它出版单位或期刊,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签订出版合同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地址:____

电话:____

签字日期:____

乙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地址:____

电话:____

签字日期:____

国际出版合同

××(日期)由××(下称版权许可人)与××(下称出版者)订于××(地点)

第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

(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着,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选择方案乙)对由××着、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以××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第二条 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的一部分预付)金额……(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

第四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复制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更改和删节。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自担费用聘人进行准确忠实的翻译。对原作品的任何删节均应事先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译本的名称应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经版权许可人要求,译本的定稿也应交付其认可。

第五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复制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诺于复制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复制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译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原作品名称和原作者姓名,并适当显着地标明译者以示其译者身份。(出版者允诺于译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和原作品(……)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译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

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 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个月以精装(或平装)版本出版该作品(或译本)……册。

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 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以满足实际需求。

第八条 除双方约定为销售印刷的该版册数外,出版者可加印标准贸易版本印量的……%(及以后每版印量的……%),不计版权报酬。上述加印图书只能作于更换残货和为报刊评论免费赠送样书。

第九条 出版者应将其初版的……册赠书及以后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册赠书于出版后寄送版权许可人。除应得赠书外,版权许可人有权另外按零售价通行的最大批发折扣购买图书供本人或其继承人自用。

第十条 作品(或译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册以下时,出版者可减价销售余存图书或送纸厂化浆,但应事先通知版权许可人,版权许可人可于30日内按能证实出版者接受过的最低售价购买全部或部分余存图书。

减价销售或化浆的图书按实销额计算版税,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权报酬者除外。

第十一条 版权许可人以下面约定的报酬为对价,于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地域内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属权:

(一)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摘录许可权。

版权许可人从净收入中所得份额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二)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报刊连载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前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三)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广播电视节目等公开朗读许可权

……%

(四)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图书俱乐部版权许可权

与标准贸易版本同期出版 ……%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五)作品(或译本)的袖珍版本许可权

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 ……%

(六)作品(或译本)的非专有机械复制许可权

……%

(七)作品(或译本)的公共租赁报酬征收权

……%

(八)…………%

第十二条 出版者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结算销售额及依本合同所获其他收入的帐目,并于……日内将版权许可人应得款项汇至其帐户……上。

第十三条 对于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译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应收集剪报、介绍、评论等,并将一份副本寄送版权许可人。

第十四条 凡未于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均由版权许可人保留。

第十五条 凡于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权利,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经版权许可人事先书面授权,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 遇有出版者停业清算情事,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归于消灭。

第十七条 如于第六条所定期间,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译本)(或使作品(或译本)绝版或脱销并未能于6个月内印行新版供应市场),版权许可人应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义务。该期限届满后,或标准贸易版本出版后遇有三年滞销而致年均销售量为……册以下时,版权许可人可撤销经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权利,但不影响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届时应得报酬的请求权和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亦不影响出版者依本合同获权授予第三人许可的效力。经版权许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库存图书……册以上者,推定图书脱销。

第十八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由……(某国法院)管辖,本合同和履行适用……(某国)法律。

第十九条 双方另外约定:

十月份主持稿范文6

大会全貌的真实再现

中央档案馆中央档案全宗中,记录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档案约有300余件。从出席会议代表的签到证到会议议程,从手稿提纲到文件的历次稿,从小组讨论发言记录到大会简报,从选举票到会议公报,真实全面地记录了三中全会的全貌,见证了党和国家历史的伟大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于1978年12月18日在北京开幕,22日结束,仅仅5天就胜利闭幕。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290A。会议由主持,他在开幕词中说: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讨论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从明年1月起,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建议。档案中的一份会议议程表显示,18日、19日两天看文件,18日晚开幕式,20日、21日、22日小组讨论,22日晚闭幕,选举增补的党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员、选举中纪委成员,通过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通过1979、1980两年计划安排,通过三中全会公报。

在1978年11月10日开始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充分讨论并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十一届三中全会经过充分学习中央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进一步讨论,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重新确定了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重新确定了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果断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纪,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

十一届三中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包括关于1959年庐山会议对等人的错误批判和错误结论、关于薄一波等61人案件、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的错误文件,以及对邓小平1975年工作的评价。

全会制订了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为把农业搞上去,必须首先在农村实行改革。

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蕙为中央委员;选举产生了由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仍担任中共中央主席,但经过这次全会,就体现党的正确指导思想,决定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实际作用来看,邓小平实际上已经成为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

中央档案中完整保存着1978年12月22日会议一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一共有9件,分别为历次修改稿、定稿和公开发行的单行本。修改稿中有邓小平、以及胡乔木等的圈阅、批示和修改手迹。公报指出:“全会认为,这次会议和会议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在两个会议的整个过程中大家在马列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增强了团结。会议真正实现了同志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全会决定,一定要把这种风气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全会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且立即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这次全会结束了粉碎“”之后的两年中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

一份改写历史的发言提纲

十一届三中全会仅开了5天,顺利得令人吃惊。重大的历史转折看似发生在不经意间,背后却经历了波澜壮阔的推动。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在此前开了36天的中央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召开的。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后来被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这篇纲领性的讲话,集中了这次会议的正确意见,对会上激烈交锋、热烈讨论的一系列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焦点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解答和科学的结论。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点讨论并据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而这篇纲领性的讲话,也实际上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在中央工作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二十多年之后,人们偶然找到了一份邓小平的手稿,它正是邓小平为1978年L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所作的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起草的提纲,上面详细记录了邓小平对未来的思考。

这份提纲是邓小平用铅笔写在16开白纸上的,共3页,400余字。由于年代已久,纸面已有些微微发黄。邓小平在这份提纲手稿中列了7个方面的问题:一、解放思想,开动机器;二、发扬民主,加强法制;三、向后看为的是向前看;四、克服、人浮于事;五、允许一部分先好起来;六、加强责任制,搞几定;七、新的问题。在提纲最前边,还有“对会议评价”几个字,这里是指对中央工作会议的评价。

1978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亲自拟写了这份提纲。将这份讲话提纲手稿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相对照,可以看出从思想观点、逻辑结构到主要观念的文字表述,提纲手稿和讲话稿如出一辙,说明讲话稿就是按照邓小平的提纲手稿拟就完成的。

提纲第一个问题提出实事求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争论的必要”,这个问题写成了讲话稿的第一部分――“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

提纲第二个问题强调“民主集中制的中心是民主”,要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监督)”,坚持“政治与经济的统一,目前一个时期主要反对空头政治”,主张“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监督)…‘权力下放”,这些观点集中体现在讲话稿的第二部分――“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

提纲第三个问题提出了“向后看为的是向前看”的方针,指出“解决遗留问题要快,要干净利落,时间不宜长”;同时强调对和对“”的评价都“要以大局为重”“安定团结十分重要”“犯错误的,给机会”“总结经验,改了就好”,这些精神在讲话稿的第三部分“处理遗留问题为的是向前看”中作了具体的阐述。

提纲的第四、五、六、七个问题,邓小平在正式讲话稿中归纳为第四部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他的一个重要经济政策思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在这里提出来的。当时改革开放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尚未正式列入议事日程,但提纲提出的这几个问题,实际上大都是讲要实行改革开放,邓小平在正式讲话中,并未展开提纲中的全部思想,只谈了当前最迫切的问题,这说明在邓小平心中早已开始谋划中国改革大业的宏伟蓝图了。邓小平的这篇讲话,是在“”结束以后,在中国面临向何处去的重大历史关头,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开辟新时期、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