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舞弊调查的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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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舞弊调查的方式

反舞弊调查的方式范文1

(三)控制活动在治理会计舞弊中的作用控制活动指的是企业根据前期风险评估得到的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的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应对得当,能够更好的确保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将各项政策迅速落实,落实程序按规矩执行,能够有效控制会计舞弊中可能出现的虚假财务报表的出现。

(四)信息与沟通在治理会计舞弊中的作用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很多信息收集与沟通,这个过程能有效确保企业内外信息的传递与应用,使企业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衔接,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决定了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各项决策能否迅速落实到位,能够确保上下级工作间的透明度,是预防会计舞弊的重视手段。(五)监督在治理会计舞弊中的作用现阶段我国企业开展以内部审计以及监事会为主导的监控制度,如果两者没有充分发挥好肩上的监督职能,那么会计舞弊现象依然会很猖獗。一般在会计舞弊现象多发的企业中,监事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工作都存在失职,并没有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监督是防范会计舞弊现象的重要手段,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并且不断进行规范,对企业各项活动进行高效率的监管,才能够有效遏制会计舞弊的发生。

三、利用内部控制抑制会计舞弊的策略(一)不断对内部控制环境进行清理完善内部控制的运行是建立在一定的控制环境基础上的,要想内部控制的各项机制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运行,发挥最大的作用,就需要为其创造提供更有利的控制环境。企业上下需要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会计舞弊抑制的重要作用,意识到会计舞弊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损失,动员企业上下进行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提升整体重视程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起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员工参与,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的企业文化,积极引进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自身的内部管理质量与水平,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从源头开始紧抓内部控制,全面遏制会计舞弊。(二)紧抓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需要充分重视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结合企业所处的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不断进行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建立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控体系,尤其是重大风险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设定明确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制定备用的应急方案,对相关人士需要担负的责任进行明确,对各项操作的具体过程进行规范,一旦遇到紧急意外情况,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好,最大限度地控制可能带来的损失。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企业可以在内部建立起由审计委员会主导开展,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实际操作,落实升级工作的内部审计模式,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对会计舞弊的免疫能力。同时在建立企业内部控制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可以邀请审计委员会以及相关审计部门参与其中,最大化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管体系来实现对会计舞弊的抑制作用。

反舞弊调查的方式范文2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法务;舞弊;治理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发展观念的不断深入,新兴的法务会计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领域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在经济发展飞速的当今社会,和谐共处发展理念使得社会系统当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形成相互连接和相互协调的关系,使得社会各界的相互利益关系可以达到平衡的状态。由于不同的利益冲突会产生不同的舞弊现象来侵犯他人的相关利益,其中可能存在员工或管理层人员的舞弊,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的舞弊等等,使得反舞弊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与此同时,舞弊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使得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受到严重的损失,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性造成严重影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

一、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的利益冲突

利益相关者主要指的是企业的经济利益的直接受益者,或者是企业利益的间接受益者以及相关受益群体,因为他们有着同样的市场经济利益目标,这个原因将他们捆绑在一起,当其在利益诉求过程中,他们为了考虑自身的利益,会出现意见不统一,发生分歧等现象,使得其作为维护相关利益的行动不同,如果发生上述现象没有进行有效的处理,很容易产生相应的利益冲突,因此,当产生经济冲突和矛盾时,要站在不同相关利益者的角度进行利益问题的考虑和解决。因为利益相关者在企业当中地位不同,使得收益程度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目前很多企业的相关利益者范围在不断扩大,有些企业是为了协调企业组成结构之间的关系,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1],实施让部分员工可以购买或持有一部分企业股份,使得企业员工也可以参与到企业的发展管理当中去,有效提升了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

二、利益冲突中产生的舞弊行为的表现形式

当利益相关者产生利益冲突和矛盾时,不仅关系到某个单方面的利益,同样关联到企业各个发展环节和部门之间多方面的利益冲突,因此,利用冲突产生的舞弊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涉及到企业发展多方面的表现形式。针对企业的发展运行环节来说,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相应的利益冲突,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运行合作环节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以及产品在配送和销售两个过程中都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针对舞弊行为的范畴来看,舞弊行为存在企业发展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当中,通常以偷账和漏账等舞弊行为达到自身的目的,或者通过自身的权利接受贿赂,以此帮助他人完成相互的利益需求,企业的股东可以利用自身的权利进行舞弊行为,以此来侵占企业的资产,从而产生利益冲突。在舞弊者准备舞弊之前,一般都会制定相当严密的舞弊计划,利用较为隐秘的手段来达到自身所需的经济利益,进而达到舞弊的行为;与其他的非法行为相比较,舞弊行为是有目的性而采取相应的行为,不同的舞弊者利用的舞弊行为不同,促使其利益在表面上构成和谐关系,使其不容易被人察觉。

三、法务会计治理舞弊的功能分析

法务会计的服务氛围和对象很广,因而法务会计为了实现服务对象的目标,使得其治理舞弊手段的多样化,呈现出不同的治理特性,使得法务会计的功能多样化,以下几个方面是法务会计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舞弊治理手段,首先,针对企业财务报表出现问题,可以对服务对象进行正确的引导,可以帮助其指定科学、合理的决策提出相关的现实证据;其次,法务会计向服务对象提供已经经过交易或者相关事宜,以及获取和损失的经济效益,并且告知其发生的时间等方面信息;最后,法务会计根据相关实际依据得出相应的调查报告,为服务对象争取相应的经济效益赔偿[2]。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法制社会管理理念的不断深入,法务会计对舞弊行为现象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理,就目前企业的舞弊行为进行强有力的控制和监督,为企业内部审计和会计事务发展的引领方向,根据不同相关利益者的角度出发,分析出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发生冲突,一方利用相关的舞弊行为对另一方进行侵占相关经济利益,法务会计通过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舞弊行为,进行相应的舞弊调查和诉讼,为损失经济利益者寻找处理方式,维护相关利益者的经济利益,以及协调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刘明辉,刘雪晶.法务会计在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的应用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26):165-167.

反舞弊调查的方式范文3

究竟是谁,将这些可与间谍设备相媲美的东西卖给了想走捷径的考生?又是谁,在全国建立起高科技舞弊网络?面对高科技舞弊,该怎样标本兼治?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对考场高科技舞弊情况进行了调查。

“106”行动打掉作弊团伙

身为松原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马宏哲将破获考场高科技舞弊案视为分内的事,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位曾被歹徒的子弹打穿了肾脏、打碎了胆囊,却仍咬牙自己到医院就医的警官,解读了松原“5・28”案的侦破过程。

2009年1月初,在梳理以往的高考作弊案线索时,一个名为EMP集团的、制作精良的专业考试作弊网站吸引了马宏哲的视线。网站涉及大学英语四六级、高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等几乎所有国家级考试内容。网站不但及时更新新闻资讯、提供考试答案,还提供配套的作弊方式和设备――橡皮接收器、信号手表、信号接收笔……这些电影中高级特工才使用的设备让马宏哲和队友们大吃一惊。很快,在吉林省公安厅的部署下,代号“106”的侦破行动全面展开。

为方便买主联系,作弊团伙在网站“联系我们”一栏留下了手机、邮箱、QQ等联系方式,这也就成了马宏哲和队友们破案的突破口。“这些卖家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从不轻易和买家见面,大多数交易,都是通过支付宝、特快专递、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的,这使人很难见到犯罪嫌疑人的真面目。但经过对线索的排查,终于发现,一家名为奥博电子的科技公司,竟在长春设有实体店!”

大喜过望的马宏哲等人于是通过网络与卖家取得联络,然后化装成购买器材的学生家长,来到位于长春市铁路大厦的奥博电子科技公司。

“所谓的科技公司,办公环境十分简陋,只有两张办公桌、两台电脑和一张沙发。”公司里的两名年轻男子在核对了“买主”的身份后,热情地介绍起各种器材、当场调试效果,还信誓旦旦地保证,效果不好可更换或退款。干警们当即买下一套设备:黄豆粒大小的耳机和与之配套的接收装置,如改装的橡皮(在橡皮里挖个小洞,将电路板放进去,再套上橡皮套,跟正常橡皮一样)、格尺和手表。“买主”现场用金属探测仪器探测,结果基本探测不到。

除了这个实体店,马宏哲和队友们还通过技术手段监控、跟踪了这个团伙另几个用来交易的QQ号码,发现其联系人分布全国。经过历时5个月的监控,2009年5月28日,马宏哲带队友将这个交易团伙一举抓捕归案。16个犯罪嫌疑人中,一半以上受过高等教育,其中包括一名硕士生,一名在校大学生。而团伙中的一名成员,当年就是借助此类器材的帮助,才顺利挤过高考的独木桥。更让马宏哲惊讶的是,“平均年龄不过26岁左右的他们,都不认为自己触犯了法律,觉得自己不过是做了些违反考试纪律的事”。

一级讲述超额利润

当前,警方将售卖高科技舞弊器材的犯罪团伙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全国级)销售商从企业手中购买器材后,负责招募答题团队,并组织人员从考场里向外传送试题;二级(省级)商也称为批发商,主要从一级销售商处购买设备,并在本省范围内召集设备操作人员,然后随设备一起提供给下一级;三级主攻零售市场,主要面向考生和家长,既要负责提供“工作”场地,还要负责接待、配合二级商介绍的操作人员。

今年31岁的李涛,算得上是我国最早的一级之一,在这一行“混”了七八年后,于前年决定退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出了贩卖作弊设备所能获取的高额利润。

李涛说,自己当过两年义务兵,后来靠着战友的人脉在北京开了个店面,经营安防器材。当时,安防器材生意在中国才刚刚起步,市场也不成熟。

2001年,一个老乡找到李涛,希望他能用电子器材帮自己的领导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李涛还是答应了下来。他曾试过一种警察用来办案或在赌场上用来出老千的隐形耳机,便托南方的同行帮忙找,并最终以近一万元钱的高价,从一家香港公司买到了这种东西。

李涛和老乡随后策划了一套作弊方案:先通过作弊者带进考场的针孔摄像头将考题拍下、回传,再由守在场外的李涛用笔记本电脑接收并录下回传图像,然后开车送回距考场1公里的宾馆包间,由等候在那里的、花高价请的在校研究生做出答案,最后通过电话将答案读给“领导”听。这后来成为用电子设备作弊的标准程序。

那次行动后,李涛和老乡分别从“领导”那里得到了3万元的报酬!这在当年是笔巨大的财富。李涛看见了商机,决定投资经营“考试器材”。他还专门到深圳、东莞考察,发现国内早已有厂家开始做这类东西了,虽然没有美国的精巧,但成本低。“一个磁共振耳机,批发价不过几块钱,我们转手就能卖到好几百。”

最初,李涛并不知道该如何铺开自己的销售网络,只能尝试着雇用大学生在宿舍推销。每到寒暑假前,生意就很好。再后来,他干脆在网上做起了批发商,在全国发展商。“那时候,利润空间大,我有一个,在校4年就赚了几十万,毕业就买房了!”

李涛说:“事实上,这些作弊设备中,除了一部分特别精致的需要从国外进口,大部分都是国内制造。由于芯片产业发达,东莞等南方城市成为主要零部件批发地,而北京、河北等大城市,则是成品的集散地。我虽然并不清楚这些作弊设备最终被哪些人买走了,但从发货记录来看,东北、山东、河南等地是大头。”

记者也根据马宏哲警官的介绍,上网随意输入“作弊器材、隐形耳机”等关键词,瞬间便搜出了各种各样的网站,它们分布在山东、河南、江西等全国各地,90%都不加密,公开叫卖,并且留有详细的联络方式。

然而,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作弊设备的质量也是一年不如一年。据李涛介绍,早年的作弊设备虽也是三无产品,但都是正规电子器材厂家生产的,起码有质量保证。这几年,很多人开始自己购买电子零件,在临时租来的房子里雇人生产,设备的质量越来越差。有的放进耳朵里断成两半挖不出来,有的最多用一两次,甚至“一不小心”在考试中途坏掉。而就是这些成本低廉的作弊器材,经过层层转手,到学生手中时,价格往往已经达到七八千甚至上万元。

不断升级的作弊手段

为了和官方对抗,李涛和他的同伙们不断升级高科技舞弊手段。2005年以前,李涛和他的商们还能用电话传答案,但随着教育部门开始使用“电子狗”等对抗手段,他们便不敢再用手机接听了。

“我研究过电子狗,它是一种电子侦查设备,可以探测附近发出的电磁波信号。”这一特性让李涛转而想起了对讲机,只要不通话,它就不会发出电磁波信号,从而在“电子狗”面前隐形。

但很快,电子狗技术升级,新增了侦查无线耳机的功能,但它成本高昂,监考老师不可能人手一个。“我们于是尝试给耳机加上开关,并将开关藏在考生袖口处。看见巡查老师进入教室,就关闭耳机,这样,新的电子拘也‘失灵’了。”

2006年年底后,随着探测无线耳机设备的出现,李涛和他的同行们开始不断开发新的高科技舞弊产品。比如随着耳道式隐蔽耳机的声名远播,一些高级别考试开始在进入考场前检查考生耳道。为了躲避这种检查,口含式隐藏耳机应运而生。它主要藏匿在作弊者的后牙床上,利用口腔和耳道之间的导管传声,隐蔽性更强。更高级的是骨感耳机。这种耳机最早用于特种部队作战,是为了能让特种部队的队员在枪声大作的环境下也能准确听见指挥官的命令。它通常紧贴头部骨骼,比如耳骨后的头发中,利用骨骼震动传声。

还有作弊手表。为了躲避监考老师,新的作弊手表开始配有水银开关。只要晃一下手臂,显示的答案就会变回时间。而即便手表不再被允许带进考场,内设电子显示屏的尺子、橡皮等也会取而代之。

在与官方的对抗中,李涛表达了同行“心声”:“相比起教育部门,我们永远是主动的。你今年屏蔽干扰了一个电子频段,明年我改个频段就是了;你今年发现一个器材,明年我改装一下又能推出新的产品。现在电子技术标准化、通用化了,只要有创意,随便哪个作坊都能研制出新的玩法。教育部门怎么跟得上这个节奏?”

人心正,则天下无贼

面对“李涛们”的嚣张,马宏哲警官有自己的看法:“我们一定有办法去制服他们,因为他们做这些是为了赚钱,不可能花全部心思研究怎么作弊;而我们的全部心思,就是如何抓住他们。我们比他们专心!”

而在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看来,近年来,作弊的设备和手法发生如此触目惊心的变化,是因为背后有一个高需求的购买市场,这个市场刺激了整个高科技舞弊“行业”的发展,并使其日益“普及”。王大伟的看法,在记者调查中也得到了印证。

记者在吉林采访时偶遇到一位叫小西(化名)的女孩,听说记者并不了解考试作弊的方法时,她不屑地摇了摇头,并热心介绍起来:“其实特简单。那些器材都不贵,有的地方连答案一起,一门也就5000元。当然,答案传来传去,有时候难免变了样,不太准,所以也可以选择能保证分数的,不过这种比较贵,按照本科线和重点线的不同,收费从1.5万元到两三万元不等。”小西告诉记者,自己4年前参加高考时,“班里的很多同学就都带着耳机、摄像头之类的设备进考场,到现在,这么多年了,(师弟师妹们)一直这样。”

要在打击高科技舞弊过程中同时堵住供、求这两个渠道并不容易。在王大伟看来,考场上的作弊与反作弊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但“猫”的行动常常相对滞后。“这些年来,教育部门等确实做了很多工作,比如,为保证高考秩序,某省就派出了84辆检测车和300多个监测人员,也有人估算,全国每年花费在反高科技舞弊上的资金约合10亿元人民币。但作弊这个行为却并没有得到根治。为什么?一个主要原因是,虽然有的作弊者被判了刑,但这在整个高科技舞弊链条上,仍只是极少数。这让大家产生错觉,认为法不责众,而高科技舞弊也由此变得风起云涌。”

反舞弊调查的方式范文4

(一)虚增现金余额舞弊虚增现金余额舞弊通常表现为期末未受限的现金余额很高,报表呈现资产流动性很高的现象。舞弊手段典型类型包括:设置虚假银行存款,伪造银行对账单;期末虚拟关联方还款,期后转回;隐瞒定期存款质押等受限现金情况。

(二)虚减现金余额舞弊虚减现金余额舞弊通常表现为期末未受限的现金余额很低,但是公司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变化不大,而且经营状况表现形势良好,报表呈现资金紧张。但是使用效率和效果很高的现象。舞弊手段典型类型包括:账外资金通过非关联方转移到关联方;账外设置银行账号,账面资金转移到账外作他用。

(三)现金流水舞弊现金流水舞弊通常表现为虚列、少列现金流入和流出,现金流人流出张冠李戴,这种现金舞弊主要是配合上市公司虚假业务和关联方挪用资金使用。舞弊手段典型类型包括:现金流入和流出账面不予反应;虚构现金流入和流出,以达到银行账户之间平衡(真实现金流出和流入账号不一致);现金非经营性流入流出账面体现为经营性流入流出。

二、现金舞弊的审计对策

(一)从观念上重视现金科目审计现金很多注册会计师认为是非重点审计科目,一般由实习生或审计助理完成,作为审计入门起点审计科目。审计程序大体包括核对、盘点、询证和测试等,但看似简单地现金审计却因为现金的特殊性质往往成为上市公司舞弊的重点区域,所以注册会计师应该从观念上面重视现金科目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配备适当人员和时间来完成现金科目的审计工作,最终到达发现或者防止现金舞弊的发生。

(二)做深做透上市公司现金内控情况首先审计人员要对上市公司现金相关内部控制进行调查了解,以确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查阅内控制度和实地询问相结合,审计人员必需亲临制度执行过程涉及的全部控制点,防止制度和实际分步走现象的出现。

二是了解、询问要深入和多方验证。所谓“深入”一方面是指对现金内部控制的细节要重视,比如签字审批的顺序及时间间隔等;“多方验证”是指审计人员要走出财务部,也就是说除了在财务部了解现金收支相关内部控制外,要到其他部门了解相关信息,保证了解到信息可靠性最大化。

三是评价内部控制要“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注重控制制度的实质运行情况,有效的防止审计人员只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作出不恰当的内控评价。

其次审计人员应对上市公司现金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以确定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和一贯执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重视把握现金内控流程的关键控制点,对某些资金流程进行重点测试。对现金的收支,费用的开支,备用金的管理等应按制度规定的程序作重点的抽查。

二是重视对某些重要的业务内容进行验算,加强同一业务不同环节的对比检查。如对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复核,核对调节表是否正确,同时结合期后业务复合调节表数据的真实性。

三是控制测试要以统计抽样为主,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相结合。统计抽样能够有效的防止上市公司反舞弊侦查,加大的审计测试对象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加大了上市公司应付审计的难度。非统计抽样是对发现异常情况或者预计存在异常情况,有重点和目的的进行控制测试,某些情况可以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控制测试的方式多样性,有效的保证测试效果。测试方式改变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随着对上市公司现金内部控制情况了解的深入,需要及时的调整内控测试的方式,以适应新的情况;二是连续审计过程中,对上市公司现金内部控制测试的方式需要有所变动,变动一方面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需要变动测试方式,另外一方面连续审计过程中上市公司过多的了解控制测试程序方法,从而造成应付舞弊审计情况出现,所以连续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控制测试方式必需有所改变。

(三)重视风险分析,做深做透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较多的被应用于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审计,现金审计很少使用分析性程序。笔者认为现金审计分析性程序可以包括:

一是加强上市公司银行账户数量和银行分布及用途的分析。账户数量的分析主要关注近几年账户数量的变化和上市公司资金规模的变化是否一致;关注开户银行的分布与上市公司实际经验的需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常理;关注银行账户的实际用途是否合理,尤其关注资金往来大和新开账户;重视当期注销账户原因,防止注销账户降低审计人员对该账户的风险预期。

二是重视期末现金余额的合理性分析。期末现金余额合理性分析需要结合近几年余额进行分析,时间跨度尽量拉长,必要时对各月各账户余额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以判断现金余额和发生额的舞弊风险。

(四)做好现金盘点和银行函证及查询首先现金盘点时审计人员要在被审计单位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涉及同一地区母公司和多家子公司情况,舞弊做到同一时刻同步进行现金盘点,防止公司资金现金挪用应付盘点。其次对于银行函证务必做到亲自取得,即使是销户账号也不列外,在函证过程中要多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流企业存款是否受限、账户是否完整等,有效的降低企业隐瞒披露带来的审计风险。最后审计人员务必亲自到银行查询贷款卡信息,并将贷款卡信息与账面进行逐笔核对。审计人员在取得贷款卡时保持高度谨慎,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贷款卡信息系统信息与银行提供的纸质信息,防止企业与银行工作人员串通舞弊。

(五)转变余额审计观念,核对银行流水,重视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审计人员要从观念上面把现金审计强调余额审计转变为余额和发生额并重的一项审计工作。由于现金流动性强,导致舞弊可能性加大,审计风险高。审计时既要关注现金余额,又要注重现金流水账。

一是设置重要性标准,分账户对发生额进行分成,对重要或者大额的发生额进行详细核对,对一般的发生额采用统计抽样的方式进行核对。

二是取得银行对账单时,务必先进行对账单真伪识别,坚持要求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对账单,必要时可以重新向银行取得对账单。

三是核对收付发生额时要高度谨慎,可以关注以下几点内容:(1)核对账面和对账单发生额时,务必关注两者的日期是否一致或者接近,高度重视长期未达账,查看是否挪用资金等,必要时对一些认为可疑的收付进行延伸审计,包括到银行取得该款项的原始发生资料,到对方单位进行函证核对等。(2)关注收付业务内容与公司日常收支的相关性,对大额收付要额外关注。(3)关注银行之间资金划转,如果上市公司存在频繁和大量的银行之间划转,那么该上市公司现金舞弊的可能性就加大,审计人员一定要追查到底,不可半途而废。(4)关注一收一付、一收多付、多收一付等且金额相等,日期相近的情况,防止企业转移资金或者出借银行账号的情况。(5)结合应收应付账款科目审计,防止上市公司粉饰现金流舞弊的发生,审计人员应关注银行进账单,防止账面收款或者付款单位与银行凭证不一致。

目前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均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由于网络的轨迹的隐密性,所以审计人员必需格外重视。审计人员应该将期末会计核算系统与网上银行系统进行交易核对;对会计核算系统发生额与网上银行流水进行核对。

(六)重视定期存款等大额资金审计人员对定期存款和大额存款账户在上市公司告知未受限的时候,务必保持警惕,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定期存款审计:(1)审计人员必需向上市公司索取企业定期原件,如果上市公司提供复印件,则说明该定期存款可能已经质押或者被占用。(2)询问上市公司未质押定期存款的存款目的和上市公司资金富余程度,并结合上市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资金安排计划,对定期存款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反舞弊调查的方式范文5

法务会计是什么?它能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要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最关键的是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也在不断变化,关于法务会计的诠释,国内外学界颇有纷争。

(一)国内外有关法务会计的争议聚焦

迄今为止,国外有关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的定义众说纷纭,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法务会计的界定也是争议颇多,法务会计到底应归属于会计学科还是法学科?亦或是归并到审计学科?仔细分析诸多观点,不难发现它们之间有许多交叉重合,也有部分差异,归纳起来无非就是以会计为重心,还是以法律为落脚点,或者说可划分为广义的法务会计和狭义的法务会计,要视具体目标而定,国外的主流观点分析归纳有如下特征表现:第一,法务会计的内涵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即从单纯的会计(舞弊)调查向会计鉴定、诉讼支持等司法纵深方向延伸扩展,这体现了多学科交叉渗透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第二,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定义进入了“林立”状态,各种说法不断涌现,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呈现百家争鸣、不断创新的景象。第三,理论研究专家与社会实践专家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具有很大的差异,主要源自视角不同,研究领域及价值观存在差异。从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是侧重于对法务会计实务的探讨,又受到案例的推动,较多关注热点问题和技术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执行舞弊审计、财务调查时的应用,至今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的舞弊调查方案以及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所用到的先进技术方法,但对法务会计的理论渊源和理论框架的探索则非常少。国外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定义趋于完善,但都未涉及到法务会计主体,有所欠缺。而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历史的概括总结以及案例研究,实证分析很罕见。由此不难发现实用主义原则在法务会计理论发展中的作用以及案例对法务会计理论的推动,这种实用主义原则现在仍起很大作用。从国内学者对法务会计概念的界定观察,有的是从处理经济纠纷中法律问题的视角进行界定;有的则是从学科和实务双重角度予以界定;还有的是从现行司法会计体制的角度对法务会计进行诠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法务会计是法律与会计结合的必然产物,主要服务于市场经济,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为目的,与一般性会计比较,其主要的区别在于法务会计师的业务职能和提交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

(2)涉及的学科交叉范围广泛。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不同,它不是“单纯的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综合性会计,只要涉及到经济纠纷犯罪案件中的会计事项确认和判定,都与法务会计有关。它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审计和统计分析的部分技术方法,融会计和法学于一体。

(3)服务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以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为重点,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务会计师站在为当事人服务的立场上,通过调查分析,确定责任的发生原因及其归属,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综上所述,国内外现有的文献对于法务会计除了在上述方面取得共识外,在其他许多重大理论问题上都存在较大的分歧。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想要对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定位,应先明确法务会计的一般涵义。综合各家观点,总结我国法务会计的社会实践,笔者认为,所谓法务会计,是指由独立执业的法务会计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及法律等多学科交叉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欺诈行为等进行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和鉴定等,据以提出鉴定意见或为法庭审理作证的特定专业服务活动。它是以法学和会计学理论为基础,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于一身的综合叉学科。要理解上述法务会计的基本涵义必须把握住以下五个要素:

(1)法务会计的主体。法务会计的主体是法务会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人,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具有特殊技能的法务会计师。他兼具会计师、舞弊审核师、律师、私人调查员等特质。

(2)法务会计的客体。法务会计的客体是接受法务会计调查、审核及鉴证的对象,即法务会计的工作对象,具体是指特殊领域的特定业务,如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经济纠纷、经济过失、欺诈、犯罪等涉案事项或行为。

(3)法务会计的依据。法务会计的依据即法务会计的工作标准或衡量尺度,是与经济案件或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

(4)法务会计的目标。法务会计的目标即通过法务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是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用于法庭审理的经济鉴证。

(5)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的技术方法是在执行法务会计业务时需要综合运用的调查、审核、估算、分析、判定与鉴别等技术方法,以取得合乎法律要求的各类证据。法务会计与传统会计的最大区别在于:法务会计所执行的业务职能及出具的专业报告都是直接为法律服务的。法务会计经常涉及舞弊调查,并为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律师辩护、经济调查及审计等专业活动服务。法务会计师执业有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解决诸如经济损失,特别是金额方面的损失。另外,法务会计师还经常帮助内部管理部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以减少内部舞弊的发生。可见,法务会计师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其基本职能是向法庭等职能机构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客观、公正地裁决经济案件的专业依据。在法学科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确定的法学(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会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灵活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熟知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熟悉国内外会计财务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会计审计知识、方法和技能,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技术或区域分析、解决法务会计问题能力,具备会计、税务、审计、鉴证等法务会计职业技能,适应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社会中介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等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这一目标定位的鲜明特点是:具体详尽、面面俱到、学科交叉,涉及面广,出发点是适应性强,无论市场变化有多大,似乎都会有好的就业去向。但是,目前的就业竞争压力大,人心浮躁,学生一般只注重眼前,价值取向以实惠为主。经过几年来的培养实践,笔者以为,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或专业特色方向,不论是在法学科下的,还是在会计学科下设的特色方向,都应该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需要源于实践需求,又高于实践要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原则,既要简明扼要,又具有专署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还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保持预留发展空间,要可持续下去。培养学生的周期较长,市场瞬息万变,可能招生时形势一片大好,可到毕业时,市场风向标变了,所以,还是要有缜密的顶层设计。基于上述情况,分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的目标本科可定位为: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证据,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适应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德、智、体、美协调发展,具有较深厚的法学应用基础与财务会计学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规则调查取证各类经济纠纷与财务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岗位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博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可定位为:本研究方向培养跟踪信息化国际市场竞争变化,德、智、体、美综合发展,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与财务会计学理论功底,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程序调查研究各类复杂的经济纠纷与高端舞弊案件,具有创新精神,并胜任跨国集团、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研究与实践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视培养模式和路径不同而有所区别。许多美国高校目前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仅停留在研究生在职教育阶段,加之社会上法务会计人才稀缺程度较高,各高校确定的法务会计培养目标以“能够胜任法务会计、舞弊调查等相关工作”为主。

(三)各类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体系设计

一般复合型专业(方向)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计较普通专业的课程设计复杂且目标要求高,搞不好就会出现“两张皮”或“拼盘式”的局面,全凭学生自己去消化融合。在学分有统一规定、不能突破的前提下,需要课程设计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法学院的法务会计专业(方向)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法学科类课程,因为法学科的一级学科门类较多,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学科基础和主干课程就有十六门课,加入各部门法、专业法规,令人眼花缭乱,再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极其有限的学分分到复合的会计学科、审计学科,达不到需求。学生就业时常常出现会计学功底不扎实,法学又难就业。为改变这一局面,只能再尽力压缩法学类课程,增加一些经管类会计课程,但交叉融合又是难题,还是改变不了“拼凑”的色彩,改革创新就要冒风险。所以需要每年微调课程开设计划,按照“通、识、精、活”原则构建课程体系,逐年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同样道理,在会计学院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程体系设计正好相反,通常偏重开设较为系统的经管类会计学科课程,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经管类学科基础课程就有十到十二门课,加上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大学必修课、通开课、通识课,专业主干课以及跨学科选修课等,剩下的要想置入法学科一系列课程不大可能,只能选择性嵌入部分主要的课程。学生就业经常是会计学具备一定的功底,但是法学知识不系统,法学思维跟不上。无论在哪个学院下面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最关键的是看学生的兴趣和未来人生的发展方向,根据获取哪个学士学位来定它的主要知识结构取向,然后实施课程再造系统工程。我们通过三年的努力,尝试性地进行课程再造,打破“拼盘式”局面,为有效地节省学分、提升专业交叉和学科融合度、扩大复合效果、增强实战能力,组队实施了课程开发计划,目前已经完成五门课程的改造和教材出版任务,正在试用阶段,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再进一步深加工使之完善。目前,在我国,为适应社会对复合型法务会计人才需要,缓解单一专业的就业压力,除了积极申办本科层次的法务会计专业以外,可以尝试多元化培养模式,如在财经类院校的会计学或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第二学位;为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可以像国外一样,实施本硕连读制度,在本科阶段主修会计学三年专业,在硕士阶段主攻法学科和实践应用三年;实施硕博连读制度,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偏重法学和交叉融合性研究,培养出真正的法务会计高端人才。

二、探索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高校生源大战序幕的拉开,增设新专业竞争加剧,高效率的办学需要不断改进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类高校纷纷创立“国内学历教育+国际执业资格教育”、“国内学历教育+国外学历教育”(2+2或3+1、3+2等)、校内跨学科或跨专业的“2+2”或“3+1”、本学科“创新人才基地班”、“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实践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获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胆改革和探索,有针对性地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了其职场竞争力和职业迁移能力、扩大就业适应性。可以尝试借鉴的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国外职业资格考试与专业教育结合培养模式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拓宽思路,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借鉴ACCA/CGA等在国内高校的办学成功经验,尝试探索学历教育与ACFE(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模式。本科阶段学习的第一要务是厚基础、宽口径、重思想、强能力,以专业素养教育为主,有的专业课直接对接ACFE的职业资格考试内容,抢占先机,凸显法务会计专业特色,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历专业教育与社会实践需求脱节问题,以适应市场变化对特殊人才的需要。

(二)探索国内与国际合作办学模式

目前,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国外大学积极抢滩中国的教育阵地,为了充分体现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的“国际化”并不断扩大队伍,我们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眼光,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外有专长的大学合作,联合培养法务会计高层次人才。具体可以推行国际化“2+2”、“3+1+1”、“4+1”等培养模式以及“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等人才培养模式等。

(三)校内跨学科基地班培养模式

现在许多院校都按大类招生,可以在本校的会计学专业与法学专业搭建一个“2+2跨学科专业平台”,由学生自主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可以组建“创新法务会计人才基地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实验班,推行全新教学法,设置综合性较强的特色系列课程。此外,有条件时不妨借鉴重点大学的办学经验,采取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模式,即本科阶段完成会计学教育,法学科放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成。美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表现为:要么仅限于开设舞弊调查与白领犯罪调查一门或几门法务会计相关的课程,涉及有关诉讼支持的培养计划较少。据调查,已有17所高校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向学生系统、全面传授法务会计知识,其中有5所高校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教育的尝试,还有两所高校同时开展法务会计本科和硕士学位教育,其他高校多数只开展法务会计硕士学位教育。而大多数高校都设置了入学门槛,如工作经历、相关预备知识和学历要求等,主要教育对象为在职或在校生,主要教育形式为远程教育和全日制教育。开出法务会计课程的绝大多数是经济学院和会计学院,少数高校由法学院承担。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就业遇到的尴尬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需求巨增,新兴行业越来越多,学科划分也日渐细致,科学研究及各领域拓展急需一些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市场调查研究和社会实践显示,法务会计人才大有可为,如各级财政、税务、物价部门,公检法、纪检审、银行、企业等都需要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法务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总体上很受欢迎,但在就业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尴尬。有些单位在招聘时,要么招纯法学的,要么招纯会计学的。从每年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要求看,要么是延续多年以前的专业类别要求,要么有新类别出现,但并没有单独设置法务会计这一类别,对专业要求也没有添加到新增加的目录中,学生如果选择要报考公务员,只能走法学系列,要去企业单位就只能选择会计学,可实际毕业时不可能同时拿两个学位,所以学生往往很纠结,到底要拿哪个专业的学位。笔者认为,国家人事部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与时俱进,根据有效需求,及时地更新招录专业目录和进行岗位设置更新。政府部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高校也有责任千方百计扩大宣传和影响,有效推介复合型人才深入各行业基层,利用寒暑假的社会实践机会和招聘会及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借助政府和社会舆论宣传和网络信息强力推进法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法务会计与舞弊审计的辨析

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财务造假、会计舞弊以及高级管理层犯罪案件此起彼伏,由此对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的需求日益兴盛,刺激国外的舞弊审计研究迅速升级。而在特别复杂的经济案件中,单凭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唯一手段是无法完成的,经常是双方交叉并联合作战,优势互补才能顺利结案。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具体内容与舞弊审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而许多著作和学者经常将两个词交叉使用,或者混为一谈,事实上,舞弊审计和法务会计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差异,详细了解两者的异同,合理安排,使两者相互配合协作,有利于在调查舞弊案件时使两者的优势最大化,促进反舞弊事业的发展。例如,美国“世通”公司董事会在知道发生财务舞弊欺诈案后,立即成立了包括前联邦总检察长、审计人员、律师等专业人员在内的“特别委员会”展开独立调查,聘请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执行部门前首脑提供咨询,共同解决财务欺诈导致财产被非法侵占案件中的财务、法律、会计等问题。在这之中,审计人员对账务进行舞弊审计,而前检察长、律师、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前首脑则相当于法务会计人员,对于账务资料提供法律方面的专家意见,支持诉讼,两者相互配合,共同解决财务欺诈案中的会计、法律问题。

(三)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课堂教学案例建设

法学科与会计学科的最大共同点在于实践性强,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应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可聘请校外兼职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如聘请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务会计专家授课。以往单纯的法学或会计学课堂教学也有许多案例可以穿插学习示范,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案例素材获取都较为便利,也好编制成案例库。但是法务会计的课堂教学,包括教材编写却比较困难,成型的案例几乎没有完整的,这就需要教师深入实际去发现挖掘,并组织课程组员抓住办案机会,团队式合作,不断反复实践探索法务会计调查与诉讼,再凝练提升编制成适合课堂教学的案例资料,供学生熟悉操练学习之用。

(四)法务会计专业方向的实践教学

反舞弊调查的方式范文6

关键词:审计证据;审计取证;财务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8-0116-02

一、概述

随着电子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财务信息化成为当今企业的必然选择,它提高了企业财会工作质量和效率。伴随企业财务信息化的普及,审计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审计方法、内容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传统的审计理论已不能应对诸多文件管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网络信息系统。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为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使用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审计人员只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才能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财务信息化系统中,传统的账簿被数据库代替,职务分工被授权定格,审计证据不再停留在以前的纸质、实物层面,更多的被储存在磁盘中。计算机审计取证是交叉学科的综合体现,涉及审计学、计算机科学、法学、刑事侦查等多个领域,因此,在刑事调查、司法鉴定、计算机审计等诸多领域存在现实需求。数字化的审计证据、审计取证对审计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审计理论法规发出了新的挑战,也考验着报告信息使用者对其的信心。

二、审计取证质量降低的原因

信息化的发展使审计人员面对的会计环境越来越复杂,会计舞弊形式也在发生变化。计算机取证既涉及技术问题又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取证过程必须遵循严格的过程和程序,否则就会导致所获取的证据缺乏可靠性和合法性,不被采信。引起审计取证可靠性降低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信息载体的改变

财务信息化系统中,信息的载体由低介质过度到磁性介质。磁性介质的保存条件要求较高,不仅易受到高温、磁性物质、剧烈震动的影响,其本身也具有不稳定性。另外,磁性介质一旦受到破坏,则破坏程度将比较严重,恢复较难。同时这种存储媒体是易变的,通过信息技术容易被访问和滥用,非授权人员可以通过获取口令或非法访问数据库中所有的数据,使存储的信息数据易受舞弊犯罪人员攻击,加大了电子审计证据的审计风险。

(二)财会软件存在的漏洞

市场上的通用软件存在的一些漏洞,在特殊情况下成为企业的“补救措施”。财务信息化系统对各类明细账、总账以及报表都由计算机将凭证按程序自动生成,特别是存在“反记账”和”反结账”功能的情况下,即使篡改也不会留有痕迹。这些是通用软件公开的秘密,而部分企业自行开发的软件的特殊功能更是不为审计人员所知。同时,在财务信息化方式下,由于系统时间的可变性,企业可在短时间内做不同时间的账,甚至是其他年度的账,审计人员也很难发现。

(三)财务信息化中取证材料不够规范且取证方式要求甚高

由于审计人员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审计过程偏好就账查账,审计取证习惯于片面地对照法规从账目中找问题,这使取证材料局限于摘录和复制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然而,在财务信息化下的审计取证,可获得的被审计单位各种有关记录大部分是电子形式的记录。在图像处理系统中,文件可以被扫描和转换成电子图像以便存储和检索,而原始凭证可能在转换后未被保存;某些电子信息可能只存在于特定的时间。如此取得的审计证据虽具有相关性且相对充分,但这样取得的审计证据片面、说服力不够。作为审计人员必须懂得相关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和高要求的取证方式,以便实施审计程序。

(四)财务信息化下审计风险扩大

在手工系统中,由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由过账到财务报表的编制,每一步都有文字记录和经手人签字,审计线索十分清楚,审计过程完全可根据需要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但在信息化会计系统中,从原始数据进入计算机到财务报表的输出,中间的全部会计处理集中由计算机按程序指令自动完成,传统账簿、审计线索和绝大部分的文字记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子存储媒介的信息。这些信息机器可读但肉眼不能识别,审计人员发现错误的可能性降低,审计风险增加。

此外,手工系统的内部控制测试触手可及,但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内控的技术和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信息处理和存储高度集中于计算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计算机处理,导致手工会计系统中的某些职责分离、互相牵制的控制失效,使得手工系统中的许多原有的控制措施都已不适合了。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内控功能是否恰当有效会直接影响系统输出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内控环境的复杂性使舞弊行为有机可乘,更增加了审计风险和审计取证的难度。

(五)政策法规技术理论不够成熟导致审计取证失效

我国目前还没有计算机审计取证准则,有关计算机审计取证的规范也大多是笼统的、原则性的。实际的计算机审计工作中该政策法规技术理论明显不够成熟,从而导致审计人员计算机审计取证时无从参考,审计程序难以规范,程序违法,并直接导致审计证据的无效及审计取证的失效。

三、财务信息化下提高审计取证质量的对策

随着计算机审计技术的推广,传统的审计线索正在信息化系统中停滞甚至消失,审计取证难度倍增,审计证据可靠性降低。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应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审计取证质量。

(一)建立健全的审计法制环境

实现财务信息化后,计算机审计也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但计算机审计取证方面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有关计算机审计取证的规范也大多数只是原则性的。显然,应在原有的审计标准和准则的基础上,建立一系列与新情况相适应的新的审计标准和准则,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取证过程中的需要制订相关的取证工作表格,规范审计取证格式,以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取证行为,减少人为差错,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全方位规范计算机审计取证,否则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近两年来,审计取证工作准则等规范化文件陆续出台,计算机也已经成为审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计算机审计取证工作规范化已成必然趋势,应抓紧研究制订相关计算机审计取证规范,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取证责任。

(二)重视详细审计

在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中可靠性控制得不到保证时,就必须有足够多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报告。详细审计要求以经济业务为基础,通过审核所有的经济业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来发现记账差错和舞弊行为,以至所有账面层次和事实层次的会计舞弊,有证据表明他们在计算机环境下有增无减,从而使计算机环境下的审计风险最低。

(三)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审计

从Internet诞生起,信息和网络的安全性就成为关注的一个焦点。在Internet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安全问题也都是基础性的、关键性的因素。对于网络审计,其首先遇到的是网络的安全性测试,与安全性相应的是网络系统内部控制的测试问题,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审计。对于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的企事业单位,审计人员必须通过调查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和实施依据性试验来查明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是否有效地发挥作用,并对内部控制的可靠程度进行评价。审计人员在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最终评定之前,要实施符合性测试。

(四)加快审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使审计人员需要更新知识,不仅需要会计、财务、审计、工程技术知识和技能,熟悉审计法规和其他审计规范准则,还须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知识,掌握系统分析设计和信息化系统评审技术、信息化审计软件的开发使用和维护技术等。为此可采取的措施有:对现有审计人员在计算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控制及计算机审计技术等方面加以培训;聘请计算机专家进行指导,开展审计正规教育等等,培养面向未来的复合型审计人才。着重培养信息系统审计师,既通晓信息系统的软件、硬件、开发、运营、维护、管理和安全,又熟悉经济管理的核心要义,能够利用规范和先进的审计技术,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检查、评价和改造,这样的人才才能完成信息技术发展对审计取证提出的挑战。

结语

实现计算机审计须要不断采用新的审计技术和手段,更新和补充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和熟悉新的法律、法规制度,从而提高审计取证、用证的能力,相应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当然,财务信息化下审计证据质量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只有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和策略,我们的审计质量工作水平才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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