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方法范例6篇

民意调查方法

民意调查方法范文1

一、五花八门的民调机构

在台湾,由于有发达的商业环境和社会需求,出现了众多的商业和民意调查公司。据统计,台湾目前有60多家民调机构,其中有政府的,有民间的,有政党的,还有媒体的。台湾民意调查机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种:

岛内新闻媒体所属的民意调查机构。这是台湾最早出现的民意调查机构。《台湾新生报》于1952年所作的“对日和约”民意调查通常被认为是台湾最早的民意测验。该报自此对民意调查产生了兴趣并于1956年6月在台北成立“民意测验部”,这也是台湾第一个民意调查(测验)机构。此后,《联合报》、《中国时报》等民意调查小组也相继在20世纪80年代成立。目前,较知名的有《联合报》民调、TVBS民调、《苹果日报》民调、《远见》民调等。其中《联合报》是岛内第一家开发并使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的媒体,每遇重大新闻事件和社会焦点问题,便进行民调。它们近年来对台湾地区政府首长施政满意度的调查产生了较大影响。

高校、研究机构等学术单位的民调中心。除大众媒体外,政大、中兴、文化、世新等高校和“中研院”等研究单位也设立了民调中心。学术机构的民调内容各有特色,如台湾政治大学从1994年起对民众“统独”态度的民调具有连续性,可信度高,被引用频率高。

专业的民意调查公司。它们主要从事市场调查,同时也接受对政治问题的社会调查。最有名的就是盖洛普民意调查公司,做了很多关于两岸关系的问卷调查,其中比较有特色、比较经典的是关于两岸“三通”的问卷调查。

官方民调机构。台湾当局的一些部门,为了其政策的需要,会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官方民调机构有“全国民意研究中心”、“国发院民调”等。

特定社团临时组织的民意调查机构。民间团体中有民意调查文教基金会、年代民调、山水民调、三立民调、普罗民调等。政党团体中有的“政策会”和“国家发展研究院”,的“民调中心”和新兴民族文教基金会等。不少候选人在选举期间还会成立自己的民调机构以指导选战。

此外,地下赌盘也是一种“民调”,且不具蓝绿色彩因而更具参考价值。据岛内媒体报导,地下赌盘主要集中在台湾中南部地区,反映的是中下层民众的声音。每到选举,各种地下赌盘开始活跃。地下的民调,所掌握的数据更广泛精确,比地上的民调更符合真实情况,毕竟庄家赌迷更会对自己钱包负责。

二、民调的政治功能

民意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顺应民意、敬畏民意是当今政府合法性最普遍的来源。如何掌握如流水般多变的民意?现代政治生活中的定期选举、议会制度、大众传播媒体、政党和利益团体等途径都是民意表达的渠道。但以上利益汇集的途径都有不同程度的缺憾,民意调查因其所具有的科学性、时效性、代表性和客观性,使它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作为一种社会调查方式,它的功能是反映民情、民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那么,民调能否反映民意?从统计学原理和调查方法的角度来说,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只要透过科学客观的民意集过程,就能获得具有科学及研究参考价值的信息。为了确保民意调查结果的可靠性与可用性,一方面要设计科学的抽样方案,据此获得对目标总体具有代表性的调查样本。另一方面则要对调查实施过程加以有效控制,尽可能杜绝因调查操作条件的不适宜而造成调查结果的误差。如问卷题目的设计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问卷的设计者应该超越意识形态或党派的偏见,尽量避免个人或所在机构的政治立场、价值偏好影响问卷的设计,等等。

在台湾社会,民意调查就像“调味品”一样,已经成为台湾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台湾各民调机构所实施的民意调查内容来看,民调在台湾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意见汇集的功能。

民调反映选民的投票意向。台湾的民调与选举结合得最紧密,成为部分候选人或政党从事选情研判的重要工具。1996年岛内首次“总统”直选过程中,民调在反映选情上开始扮演重要角色。此后,每逢重大选举,参选政党必会通过民调试探民意动向,区分不同选民的好恶,然后包装自己的候选人,并根据交叉分析结果,来确定“主攻方向”。理论上,选举调查的政治效果主要取决于民意调查结果是否会对选民的投票行为产生关键的影响。例如未决定选民是否会因民意调查转而支持较可能当选的候选人(即“胜选列车效应”),或者逆向操作去支持声势落后的参选人(即“同情效应”)。从台湾的选举行为观察,未决定选民最后选择偎大边的“西瓜效应”现象经常出现。因此,选举民调在激烈选战中扮演策略性角色,部分参选人甚至为此以操纵假民调的方式来干扰选民的投票取向。总体而言,选举民调还是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当时的民意,是社会各界掌握各组参选人民意支持度的主要讯息来源,对于协助候选人掌握选情动态、区隔选民市场以及拟定竞选策略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从过去历次的“立委”选举、县市长选举以至地区领导人选举看,当选者大部分都与预测的相差无几。

民调反映民众的施政期望。民意调查在政府与民众之间扮演桥梁的角色,利用社会调查的方式可以考察民众对公共事务、特定问题的偏好、态度和评价,判断民众的政策支持与选择倾向,进而民调可以作为政策规划制定、执行及评估时的参考。另外,民意调查也好比是一支政治温度计,可以测量民众对政府的施政满意度以及政治人物的声望。岛内的施政民调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一些重大公共议题征询民众的看法,此类民调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当局的施政取向。如台湾的“核四”问题争议20年无休止,很大程度上源于民意支持度不高。台湾指标民调公司(TISR)2013年的有关核四议题的民调显示,若以“续建”核四电厂进行“公投”,全台59.6%投票不赞成,台湾“行政院”因此不得不倾听民意,将续建事宜搁置起来。另一类是针对行政长官的施政满意度调查,这类调查往往成为政党竞争的晴雨表。台湾的施政满意度调查涵盖面广,“总统”、“副总统”、各部会首长及各级行政首长等都囊括其中,是世界范围内较为少见的例子。其中,“台湾5大都市市长支持度”、“台湾5大都市市府施政满意度”、“台湾县市长施政满意度”等最为引人注目。

民调反映民众的两岸关系态度。两岸关系是特殊而重要的政治议题,也是各种民调的重要主题。20年来,台湾的民调机构对两岸关系的一系列重大问题都进行过民调,诸如“一国两制”、“国家法”、“两岸三通”、“连战、宋楚瑜访问大陆”、“ECFA”、“两岸和平协议”等。对于敏感的国家认同问题,民调也有长期的跟踪调查。

三、民调不等于民意

台湾的民意调查满天飞,民调的结果往往呈现混乱、分歧的局面,让人看不懂。主要表现为:一是同一议题的民调结果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不同的民意调查机构在相同或相近的时间点,就相同的议题,对同一母群作调查,却得出差别很悬殊的调查结果。二是民调的结果和事实相左。有些民调一路领先的候选人最终却遭淘汰,施明德参选“立委”就是这种遭遇。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五花八门的结果?

民意调查在实务运作上具有技术局限性。民调过程中,从民调方法、访问机构立场、访问员素质、问卷设计质量、访问过程、数据处理、数据解读等环节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误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不同的民调方法,其结果不一样。社会调查的方法计有电话抽样、问卷回收和直接面谈等量化研究方法和焦点团体座谈会、深度访谈等质化研究方法。采用电话抽样调查的分析途径是统计学,问卷回收的分析途径主要是社会学,直接面谈的解读途径则主要涉及心理学。研究方法不同,呈现的面貌就有差异。二是抽样调查存在客观误差。抽样调查是台湾民意调查的主要方式。就抽样环节而言,从抽样方法(随机产生后4位号码,与随机产生完整的电话号码,调查结果是不一样的)、抽样清册(以公开发行的家庭电话号码簿为抽样清册,与以电话公司数据库为抽样清册,或者以民调机构自己的数据库为抽样清册进行抽样,调查的结果亦不一样)到无反应(有一些电话号码是无效的,譬如空号、无人接听、忙音,或者有些电话号码是商业机构、机关、医院等非住宅电话)就会出现3次误差。三是访问机构立场有差异。不同性质机构对民意调查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导致民意调查的科学性或实用价值出现折扣。新闻媒体的调查关注访问主题的新闻价值与时效性,所选择的题材偏重于重大事件,对调查结果的处理也会考虑时间因素,因此,在调查对象的选择、样本数的有效性和品质等方面有时难以保证。政府部门的调查通常关心所涉主题的政治涵义,强调民意调查结果的政治参考价值,调查过程的客观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时会遭人质疑。比较而言,学术机构追求客观与公正,重视调查的学术研究价值。四是访问员素质有高低。电访员的性别、年龄、职业、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时间、工资水平以及其所受到的访员训练,对于民调的结果也很有影响。现实情况是,各个调查机构的聘员素质参差不齐,研究者所受的民意调查训练并不完全相同。五是问卷设计影响质量。比较突出的是:问卷中出现诱导性的或者先入为主的问题,如关于两岸三通的民调中出现这样的提问:“有人说:政府要先对台湾的国防、社会、经济等方面的保障做好规划与安排,才开放两岸直航。对于这种说法,您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答案是明显的。问题的排列顺序不合理,如关于大陆制订《国家法》的民调问卷是这样设计的,先设定“中国大陆政府制订《国家法》的目的是可以依据这项法律作为武力攻的合法借口”,紧接着问受访者:“整体而言,请问您认为中国大陆制订《国家法》对两岸交流是有好的影响、不好的影响,还是没有影响?”显然,受访者选择“不好的影响”的比例会偏高。问卷中问题数量过多,也会影响受访人的意向表达,影响民调的准确程度。六是数据处理环节的缺陷。数据处理是个技术活,不同技术水平的访问者所作出的处理结果是不相同的。就数据解读而言,不同的文字表达方式也会引发不同的联想。比如,选举民调中,两组候选人的得票支持率相差不到5个百分点(在合理误差范围内),若以“小胜”这样的字样来表达容易产生误导。

民意调查在实际运作中经常遭遇政治干扰。按照一般的说法,如果一项民调的执行过程符合科学、客观、中立的标准,那么就能探测到真实准确的民意。然而台湾政治现实是,不少政治人物想用“民意”去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于是民意调查便成了某些人制造虚假民意的常用工具。

在问卷设计上动手脚,用问题来误导受访者是最常用的手段。2001年岛内多家机构针对民众对“一国两制”的态度所进行的调查就是典型案例。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时报》、《联合报》、东森民调中心和民意调查基金会等民间机构与台湾官方所做的结果差别很大。根据民间机构的调查,赞成“一国两制”的比例,最高超过了47%,而台湾的大陆事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却为13.3%,对外关系主管部门的数据更低,只有10.6%,最大差距在30%以上。比较两者的提问方式不难发现问题的症结。民间机构的调查大都直接提问:“您是否赞成台湾与中国大陆的关系未来走向‘一国两制’?”或“您能不能接受中共提出的‘一国两制’主张?”得出的结果是支持“一国两制”的民众比例在30%左右。如果对“一国两制”进行一定的解释,如“财团法人民意调查基金会”的提问:“如果‘一国两制’的一国国号并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也非中华民国,而是一个新国号‘中国’的话,那么您是否接受?”则民众的支持比例达到47%。而台湾当局的大陆事务主管部门的提问方式是:“关于两岸关系的发展,中共提出‘一国两制’的主张,将台湾看作地方政府,接受大陆统治,中华民国政府此后不再存在,对中共这种主张,请问您是否赞成?”对外事务主管部门的提问,则片面强调:如果台湾从此没有外交权,你是否接受“一国两制”?这些提问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将民调作为投机取巧的工具,是台湾选举中惯用的手法。为了顺利当选,什么时间、选取什么样的民调予以公布都有政治考量。最简单的方式是根据自己的目的,先进行“于我有利”的筛选,然后只选择一部分来公布,从而制造虚假民意。2000年台湾“总统”选举过程中,各候选人阵营纷纷藉由操纵民意调查来唤起弃保效应的策略投票行为即是显例。根据台湾的选举规则,在行政首长的选举中,民众基础相近的两个或多个候选人,因为只有一人能当选,则候选人一般都会用民调证明自己支持率高。在“立委”选举中,民众基础相近的几个候选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可能当选,则候选人一般会避免当“出头鸟”,因为如果支持者认为某人一定会高票当选,就会有部分人自动转投其他支持率较低的人。相反,“立委”选举中,有候选人用民调证明自己选情危急以博取同情票。

民调染上蓝绿色彩,成为台湾极化政治的副产品。台湾政治的极化现象十分明显,举凡选举、立法议事、政策修订,甚至大众传媒等制度性安排,常常因为高度政治动员被工具化到极点,蓝绿对峙分明,民调也不能幸免。台湾虽然政党林立,但大体都可归为蓝、绿两大阵营。政党拥有的民调机构,直接为自己提供服务。为了政策宣传需要,它可以搞一个特定的调查,而像这样的调查的可控性和操控性是比较大的,人为因素比较多。台湾媒体因其自身资源优势,其民调往往有较大的影响,也是各政党争相扶植的对象。媒体一旦有了蓝、绿立场,调查结果就难免失之偏颇。在岛内民调机构中,《联合报》和《苹果日报》的民调被认为立场较中立、较为可信,TVBS、年代电视台的民调被认为倾向泛蓝,而山水调查公司则公认是的“白手套”。同时,民调在台湾已经成为有利可图的市场,鱼龙混杂、昙花一现的民调机构常常各有所好,蓝、绿阵营则顺势利用。这就是为什么台湾选前会冒出许多从未听说过的民调公司,而选举一结束,又都偃旗息鼓,悄无声息了。

民意调查方法范文2

盖洛普在中国“不谈政治”

不久前,畅销书《中国不高兴》中激烈的民族主义言论受到广泛争议,但是该书中一位叫王小东的作者,却在网络调查的结果中找到了自信。在自己的博客上,他列举了新浪网的一个网络调查,显示三分之二以上的网民支持他们。

但对这个调查的可信度,中山大学的袁伟时教授很怀疑。他说网络投票的结果体现出一种情绪,但是可靠性要认真研究,“要搞清楚哪种观点是主流,应该交给专业的调查公司去调查,这样得出的数据才是可靠的”。

袁伟时的话表达了对中立的专业调查机构的信任。但是现实中,他的愿望并不容易实现,因为“专业调查公司”,大多进行的是商业调查。

盖洛普是世界上最早进行民意研究和调查的公司,1993年进入中国,根据有关的政策法规,主要从事商业性市场调查。盖洛普在美国做的独立的政治和社会民意调查,并没有在中国开展。

盖洛普中国首席咨询顾问吴涛博士说:“民意调查这方面,我们做得很有限,基本上是受政府部门委托,比较有限地参与民意以及公共政策的调查。”

在吴涛看来,现在中国市场调查的发达程度一点不亚于发达国家,技术方法上也处于同一水平,但是,真正大规模的公共领域的民意调查,还比较少见。

中国国内的零点公司早期也是以市场调查为主,后来进行了社会调查的尝试。1992年,零点公司进行了流动人口的调查,后来又做了中国城市安全感的调查。自2002年起,推出一个现在看来依然“大胆”的举动――“县市长公众支持度调查”。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说,中国其实是最早进行过民意调查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1922年11月24日北师大校庆日期间,留美归国的心理学硕士张耀翔进行了中国最早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意调查。调查采用问卷方式进行,一个问题赫然是:如果今天选举总统,你愿意选谁?

但从1922年到1982年北京首都新闻学会实施新中国首次科学意义上的民意调查活动,这60年里没有出现一家专门的民意调查机构,也没有进行过一次全国规模的民意调查。

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民意调查迎来最为活跃的时期。从大学、科研院所到媒体和社会机构,各类民意调查相当活跃。

上世纪90年代起,政治性民意调查的风头被市场调查替代,各类民营和外资的调查公司登台,消费习惯、市场份额等商业调查开始占据主流位置。虽然大学和科研院所一直在做各种社会性的民意调查,但已难有过去的影响力。

新世纪初,在民意越来越受到高层重视的大背景下,政府部门的调查力量开始加强,各地纷纷成立了挂在统计部门下面的社情民意中心。这些体制内的“民间”机构,成为中国民调业与别国迥异的独特现象。

在现行体制下,官方色彩的民意调查部门仍然占据主导位置,但所做的调查结果相当一部分仅供政府决策参考。而民间的独立调查机构受制于商业生存和政策限制,所做的有影响的公共调查仍属凤毛麟角。

最重要的一条:资助者是谁?

这几年,经常有一些官方的社情民意中心做过地方居民满意度、幸福感之类的社会调查,结果显得过于“美好”,引起社会的广泛质疑。

“政府不能通过民意测验的方式为自己贴金,自己投钱证明自己的政策受百姓欢迎。一般来说,如果调查内容和资助者之间有利益相关,我们对它的公正性持保留态度。”喻国明说,美联社关于民意调查报道应注意的18个问题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调查资助者是谁?

表面看来,似乎独立的第三方民意调查机构,是个更好的选择――和政府保持一定距离,可以免于权力的压力,确保信息不被筛选。

零点公司的市长支持度调查,尝试在一个官本位传统深厚的社会,让市民公开独立评价对市长的印象和看法。调查过程却鲜明地折射出从政府到社会大众,对于独立的民意调查的不适应。

零点公司董事长袁岳回忆,刚开始调查时,许多人害怕回答访员的问题:你让我说对市长的意见,那会不会把我抓起来?第一年有20%多的民众出于担心,拒绝回答。

而地方政府对调查态度也很复杂。零点公司发现,在结果公布后,公众支持度高的领导,会让媒体大加宣扬,而评价不好的,则不让媒体对此进行报道。不少官员对民间机构有一种矛盾的心理,当结果好时,他们认为民意机构是“可靠的”,而一旦调查结果不好,他们便认为民间机构缺乏权威,“不可靠”。

归根结底,官员们更信任易于掌控的体制内统计调查部门,不习惯外人对他们说三道四。

现在,零点和盖洛普公司都有越来越多的政府客户,他们非常希望通过独立的商业调查公司听到真实的民情民意,但这些调查主要服务于领导决策,不向公众公开。

网络调查缺乏科学性

在目前,一个吊诡的现象是,通过专业渠道和专业调查机构收集民意的方式,没有得到充分发育,而网络成为了反映民意的最重要渠道。

为收集网络民意,各级政府有专门的队伍对网络进行监控,有专门的舆情简报,不少地方甚至有网络事件应急预案。

网络民意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显出社会的进步,但其中的风险亦不容忽视。

零点公司董事长袁岳认为,网络反映网民的意见快速、方便,涉及面广。“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认为网民还是代表了相对强势的人群的意见。”

“政府很多政策是民生政策,与弱势群体有关。但弱势群体有很多人年纪大,受教育程度低,可能不上网或上网少,不知道怎么发表意见。如果简单地用相对强势人群的意见,来替代这些人的意见,会有政策偏差。”

而对于各类网络调查,喻国明说,网民和公众不是一个概念,不能完全代表公众,招募式的网络调查也无法查证被访者的个人身份,谈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抽样调查。它反映部分网民的看法,但不具有任何推断意义和代表性。

“一个由七八十万的网络参与量得来的数据,也许还比不上一个样本一万的民意调查更具科学性和民意代表性。”一位评论者说,这种将民意调查简单化的做法,是网络时代的快餐式民主,缺乏科学性做支撑。

但这种“快餐”却非常流行。媒体报道中,“近半网民反对……”、“七成网民支持……”之类的标题成为常用话语。而对比美国媒体对大选的报道,可以发现,对候选人民意支持率的数据,一定源自权威的调查机构,不会是网民意见分析汇总。

如果说网络在早期还显示出原生态的本真一面,发展到现在则成为各个利益方施加手段的必争之地。网络推手,网络公关,对人性弱点的利用,对舆论处心积虑的引导,日益增多,“真实的民意”更难以辨别。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哈尔滨6警察涉嫌打死大学生一案中,各相关方对网络舆论的争取和利用达到了极致。

有人担心,科学的民意调查只要一天得不到充分发展,主流民意就仍是一个“隐身人”,永远是沉默的大多数,发不出自己的声音。

民意调查方法范文3

关键词:抗诉;民事检察;调查权

时代对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让民行检察工作人员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创新工作方式有了政策上的支持,民行检察除了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还要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应享有民事检察中的调查权在各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争议的焦点在于调查权应在何种情形下行使、以何种方式行使,使之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又能切实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文在此做一探讨。

一、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涵义

从宪法对检察机关的定位来看,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开展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张智辉教授认为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监督是对法律实施中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第二,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的监督,其专门性体现在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专门职责和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手段是由法律特别规定的。第三,法律监督是一种程序上的监督。第四,法律监督是一种事后性的监督,只有当法律规定的属于法律监督的情形出现以后,检察机关才能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实施法律监督行为。[1]调查权是检察机关为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而采取的手段,从性质上来说应从属于检察权,因此法律监督与调查权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检察机关享有调查权是检察权的天然之义。调查权是实现法律监督不可或缺的手段,是检察机关各项职权的基础,因而是检察权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2]因此,可以把民事检察调查权定义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过程中,为了查清相关事实真相,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合法权益及司法公正,依法采取查阅案卷材料、查询、调取相关证据、询问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勘验、鉴定等非强制性措施予以核实的权力。

二、民事检察调查权的立法现状

目前我国对民事检察调查权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适用民事检察调查权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和原则以及最高法、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对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明确规定还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上。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的职能规定的过于单一,仅仅是规定了检察机关发现生效的裁判符合某些特定情形享有抗诉权,对于检察机关如何“发现”没有明确的说明,因为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进行调查时“理不直,气不壮”,相关机构和个人也常常以法律无明文规定而不予配合,给案件的审查造成了相当大的难度。此时,法律成为了对抗“法律监督者”最强有力的武器。因此,由法律明确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的调查权是一个前提和基础,这样使检察干警的调查工作“师出有名”,避免上述的尴尬局面产生,使民事检察不再流于形式。[3]

第二、司法解释性文件对调查权的范围规定难以满足司法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长期以来一直是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权的直接依据,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应进行调查。”但同时第十八条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的四种情形。实践中检察机关往往出于某种检察利益的需要,加之“非确有必要”这一限制规定的主观性,容易出现滥用调查权的现象,实践中由于法院对于检察院的“内部规定”缺乏足够的认同,往往可以以种种理由轻易排除调查证据的适用。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两高意见)把检察机关可以调查的情形限缩为三种情形,虽然在形式上使法检两家在调查权问题上达成某种共识,并可以以此作为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但是从内容上来看,至少存在以下几点不足:第一,较《办案规则》规定来说,某些地方存在明显的退步,例如《办案规则》规定的“人民法院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没有明确为可以调查的情形,对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做伪证严重损坏了判决的实体公正,是司法不公的典型体现,这当然应成为民行检察监督的对象,如果不能适用调查的手段,监督只是成为一句空谈。第二、没有把可能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列为可以调查的情形。面对虚假诉讼高发的现状,法院因其审理模式固有的缺陷,难以发现虚假诉讼的情形。虚假诉讼扰乱司法秩序,除了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外,实践中更多的是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情形,有必要通过行使调查权查明相关事实的基础上予以打击。第三、没有明确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权的方式。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行使监督权的前提是依法,在没有法律对民事检察调查权行使方式明确授权的情形下,不但检察机关调查时权责不明,而且调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易明确,对于实践中经常出现的调查相对人不予配合的情形,缺少法定的处理手段。

三、如何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权

从现实对民行检察的要求来看,民行检察要实现科学发展,切实履行好民事法律监督责任,必须要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调查权这一有力武器,笔者结合司法实践,从以下几点谈谈对如何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权的认识。

1、民行检察调查权的行使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民事检察调查权的首要原则,就是说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切调查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能以调查权的行使而破坏法律的统一,任何违法行使调查权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2)公正性原则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者,要把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在行使调查权的始终。在行使调查权时要保持中立的立场,客观、全面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既包括有利于申诉人的证据,也包括不利于申诉人的证据。

(3)必要性原则 《办案规则》中“非确有必要,不应进行调查” 的规定尽管在《两高意见》中没有明文体现,但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的调查可以随心所欲,这种调查权应当是“有限的”,在判断是否启动调查权以及调查内容的确定时要在司法资源的效益性、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平衡性、公共利益的维护性之间找出最佳的平衡点。

(4)强制性原则 强制性原则并不是附带强制措施的原则,而是说带有强制性后果的原则,因为检察机关调查权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检察监督权,其每一调查行为必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4]调查相对人有义务对检察机关的调查予以积极配合,否则除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外,检察机关还可以通过一定的强制措施保障调查权的有效实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调查权得以有效行使。

2、民事检察调查权启动的条件

受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抗诉条件的限制,检察机关调查权启动的条件亦有所限制。《两高意见》第三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调查核实的三种情形,对于此处规定,应理解为对典型的可以调查的情形用列举的方式予以肯定,除此之外并不排斥其他符合立法本意的可以调查的情形,不然会使调查权的范围过于狭隘。这种理解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得到印证,《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应当以职权调查,如果法院在此种情形下应当调查而没有调查的属于违法,检察机关当然应当予以监督,但是两高意见并没有直接列举,因此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启动条件不应囿于《两高意见》第三条的规定。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启动形式既可以依职权直接启动,也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启动。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民事检察调查权的启动条件都不是随心所欲的,都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调查权一旦启动,就意味着公权力的强力介入,就有可能破坏诉讼平衡制度的构建,调查权应当具有谦抑性。依据宪法对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及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及规定来看,民行检察调查权启动条件可归纳为两大类:一是需要启动调查权开展违法监督。这种情况下启动调查应是审判可能出现严重违法,包括审理程序违法和判决结果违法,这种严重违法一旦被调查证实,应足以引起抗诉的法律后果。除了《两高意见》第三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外,至少还应包括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可能有贪污受贿、或者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应予调查而没有调查的情形,这也是和目前打击虚假诉讼、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监督力度的工作要求相吻合的。二是需要启动调查权核实新证据。这种新证据应是原审判决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是新生成的证据,这种情形下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检察机关不宜依职权直接启动。当事人因客观情况无法收集申请向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这一点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中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规定。

3、检察机关调查取得的证据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虽然检察机关处于中立地位,但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还是应当依照证据适用的一般规则进行质证以最终确定其效力。《两高意见》规定“检察人员出席再审庭的,对人民检察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包括有利于和不利于申诉人的证据予以出示,并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予以说明。”《两高意见》里要求检察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予以说明”的行为就是对证据进行质证,根据权力制约的原则,法院应当审查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时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适当、是否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以确定证据效力,最后由法院根据证据规则决定是否采纳。

注释:

[1]参见张智辉《检察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 年 9 月,第 66-68 页。

[2]刘京升.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调查权的思考[D].中国政法大学2010

[3]张 昊 郝利凡:《民事检察调查权制度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5月,第40页。

民意调查方法范文4

关键词:;调查研究;当代意义

一生做了大量调查,这对于他了解中国现状,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起了重要作用。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这对于当代都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土地革命时期――调查研究思想的发展历程

土地革命时期,先后深入到宁冈、永新等地,了解边界的土地占有状况,从事实出发,制定了《土地法》,并根据《土地法》的实施情况以及在赣南兴国地区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对《土地法》作了重大修改,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上地”,满足了农民土地需求,调动了农民生产枳极性。

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指出:“必须使党员注意社会经济的调查和研究,由此来决定斗争的策略和工作的方法。使同志们知道离开实际情况的调查,就要堕入空想和盲动的深坑。”[1]在这篇文章里,第一次明确使用“调查和研究”的概念,并把它作为纠正主观主义的方法。

《兴国调查》,通过调查和分析农村各阶级对土地革命的态度等具体问题,成功解决了当时“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土地政策”的问题。此后,他就土地斗争和苏区建设等问题做了一系列调查,撰写了著名的《长冈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等。此次调查对“调查会”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并对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做了反思,在身体力行的同时,也对调查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总结,为其调查研究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的《反对本本主义》集中了调查研究思想的核心,在文中第一次使用了“思想路线”的概念,把调查研究工作同党的思想路线问题联系起来。

二、调查研究思想的基本内容

调查研究思想是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性、目的和方法等方面基本内容的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是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调查研究的重要性与目的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是反复强调的关于调查研究重要性的基本观点。他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鲜明地提出了“你对于某个问题没有调查,就停止你对某个问题的发言权。”[2]的著名论断。还强调:“社会经济调查,是为了得到正确的阶级估量,接着定出正确的斗争策略。”[3]因此,做社会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明确社会各界的政治经济情况及各阶级的相互关系,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才可以制定出正确的经济政策和政治策略。

(二)阶级分析法是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

认为,调查研究应建立在科学方法的基础之上。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提出的调查技术包括:“要开调查会作讨论式的调查、调查会的参与对象要是能深切明了社会经济情况的人,调查人的指挥能力决定开调查会的人数,要定调查的纲目、要亲自出马、要深入、要自己做记录。”[4]阶级分析法是进行调查研究最基本的方法,它贯穿于整个调查研究的过程中。他指出:“用马克主义的基本观点,即阶级分析的方法,作几次周密的调查,乃足了解情况的最基本的方法”。

[5]

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分析出发,全面剖析了各个阶级对革命的态度,并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得出中国资产阶级分两个部分的结论。

(三)群众路线是调查研究的主题

调查研究思想蕴含着群众路线的深刻主题。调查既是一种民意调查的有益方式,更是一种制定国家大政方针的有力抓手。“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6]群众是调查研究的对象,并是国家发展大计的受益者。从调查研究的目的到对象再到最后调查研究结果正确与否的检验都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实践,调查研究思想与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相契合。

三、调查研究思想的现实意义

调查研究思想具有科学性、实践性、群众性,学习调查研究思想,对于党践行群众观点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家层面,坚持和发展的调查研究思想是坚持群众路线,提高执政水平的基本前提。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调查研究的对象,也是群众路线的工作对象,调查研究就是把党与群众联系起来的桥梁与纽带。党要领导人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现实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去调查研究。此外,提出“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不是在它的先头。”[7]因此,深入群众开展调查才能够正确的体会民情、体现民意,做出正确的结论,符合科学的决策思路,是不断提高执政水平的基本前提。

在社会层面,坚持和发展的调查研究思想是参与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社会,公民社会的发展空间较狭小,国家与个人之间缺乏一座信息传达与反馈信息的桥梁。政治参与度低或激进的参与方式是当下社会的普遍现象,强调自上而下坚持和发展调查研究思想是一种正确的工作方法,而强调自下而上遵循科学的民意反映渠道,配合上级征求意见的工作则是一种参与和构建。作为调查研究的对象是整个调查研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积极理智的参与有利于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将有利于公民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在个人层面,坚持和发展的调查研究思想有利于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在信息快速传播与中西方文化交相碰撞的时代,不同的价值观相互交融,交错影响,作为个人应该时刻抱有理性分析,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分辨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在舆论浪潮中保持冷静,扩大信息比对渠道,在未获得全面和真实的信息之前,不妄加评论。

调查研究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为解决中国的革命和建设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方法。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出严峻考验,同时对于身处社会转型期的个人来说也是个不断面临选择和决策的节点,因此坚持和发展调查研究思想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

[参考文献]

[1]《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2页.

[2]《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页.

[3]《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3页.

[4]《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8页.

[5]《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5页.

[6]《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

民意调查方法范文5

Abstract: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and the high music education's field investigation method has place of its equally good results from different methods, how to profit from 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the research technique to enrich the connotation which the high music education's folk music collects folk songs, the exploration and the solution folk music collect folk songs faced with many questions, is this article 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field method, the introduction music education research area original intention.

关键词:审美人类学 音乐教育 田野调查

Key words: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music education field investigates

【中图分类号】J6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134-02

审美人类学是把美学与文化人类学结合起来的一门新兴的学科,是未来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该学科运用人类学的方法和概念系统来研究和阐释美学问题和审美现象。它的最大特征是运用田野调查方法搜集实证材料,比较分析不同种族、民族在审美习惯、审美制度、传统方面的区别与联系,试图发现它们的审美规律。

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田野调查方法原意是民间音乐采风,它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它不仅可以扩大学生的音乐视野,提高学生对中国民间音乐的审美,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作能力,而且它还是挖掘民间音乐宝藏,使民间音乐精品得以继承与发扬的重要手段。本文就审美人类学与音乐教育的田野采风方法进行比较,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为高校音乐教育的田野采风注入更为丰富的学术内涵。

一、 审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

(一) 田野调查的计划

田野调查的计划也称为调查之前准备。田野调查的对象也就是研究项目的选题,首先制定提纲。在选题确定后才能制定调查的内容和地方,时间以及方案。调查对象也就是研究的“田野”,可以是任务、文化、地域考古、民俗风情、某一事件的始终等等作为对象来研究。

为了有目的、有内容的去实地考察而达到预期收获,研究者必须首先是选择研究的题目,比如在选题时要尽力去选择研究领域中的空白题材,事先还要收集了解信息,要避免重复“撞车”,成为“后启之见”。选择有研究意义,有价值的项目。这就取决于研究者的理论水平。(选题的构思、独特、新颖,要有现实意义等)然后确定调查对象,制定出调查的提纲和调查的手段(文字记录、拍照、摄像、绘图、测量等几种),最后写出具体的内容,制定调查计划、日程、路线。根据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准备必要物质工具。还应准备查阅资料的工作,即从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查阅与之相关的文字记载资料,对被研究对象有一概念上的了解,再进入开始实地的调查工作。根据调查对象内容而定。

其次是准备记录的、拍照片的、摄像收集的设备,经费等准备。如果准备工作不充分,匆忙奔赴到目的地,无法记录下现状、实况,得不到全面的采样就会影响调查的质量。

(二) 田野调查的技术方法手段

田野调查技术或称手段。比如:以最基本的文字记录为必不可少,文字记录要尊重原人、原事、原意的真实,记录中不得加如调查者的主观的分析结论,只能是原始记录,其次是用拍照或摄像,绘图,测量等,记录下原始证据。

(三) 田野调查的方法类型

1、 调查:不能去的地方,信函调查。

2、 问卷式调查:设计需要提出的什么问题。

3、 填表式调查:设计表格填写调查内容。

4、 观察式调查:直接观察、居住体验法。

5、 数据式调查:统计分析法。

6、 群体访问式调查:“会议提问”实验法。

7、 个别访问式调查:个案调查(个人为对象)。

8、 抽样式调查:几百人以上的百分比。

9、 相对比较法式:非主观意识的比较,而是以原始材料比较法。

10、综合调查法:宏观调查法。

(四) 田野调查的内容

田野调查的内容首先要根据调查对象而定,不同的对象,调查的内容有所不同,对所调查的历史、现状、存在的问题,三大类进行调查。包括传统文化、历史、人物、事件、现象等。

精神文化:包括、传统文化、民间神话传说、说唱艺术等。

物质文化:劳动生产工具、建筑工艺、金属冶炼、加工艺术、雕刻、塑雕等等。

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服饰、婚俗风情、丧葬文化等。男性专题、女性专题、审美观等等。

自然科学文化:科技、天文、历算、医学。

生态环境――高原植物、野生动物、金、银矿产资源。

(五) 田野调查的成果形式

1、田野调查报告:在整理收集记录资料、数据、表格后,综合的分析实地调查资料。这是很重要的后期工作,编写调查报告的重点是尊重原意。如实编写纪录,不得随意加入调查者个人的理解,不加作者个人的分析观点,解释和结论。客观的反映现象、历史和存在的问题。作为历史档案存档的重要依据。

对所调查的资料按历史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文字规范整理。如实的记载调查原始资料应尊重人物、事件、对象的原文、原件和原意的原始记录。如实写出报导文、调查报告。并注明调查地点、调查时间、报告人。

2、研究报告:在以上整理、编写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和研究的对策,这就是研究报告。即在对所调查对象的历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依据上,提出研究综合分析建议和对策,作为学术论证报告。给相关部门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也就是综合分析田野调查中所获得的资料,这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编写调研报告的目的并非简单地描述调查的见闻,而是对调查资料的解释,分析出可靠性结论。研究报告的质量高低取决于调查工作者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知识面、写作水平对资料的分析、组织能力。

二、音乐教育的民间采风方法

(一)采风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采风活动能顺利开展,在采风前必须做好周祥的准备工作。第一,确定采风的内容,选择好采风地点。民间音乐采风可以选择不同音乐类型,如民歌、器乐、歌舞音乐、说唱音乐等。确定类型后还可以选择不同的侧重点,例如在民歌采风中还可以选择多声部民歌为采风重点。当然,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多种音乐类型的采风。如民歌和器乐共同采集。采风内容确定之后,便可按此内容来选择合适的采风地点。这时需要查阅大量与采风内容相关的资料,了解并熟悉这些资料。这将有助于采风地点的准确选择和采风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与采风地有关方面事先取得联系,争取对方有关人员的支持与配合。这有助于正确安排采风时间和采风路线。因为有些地区只在特定地点、特定时间内才举行当地特色音乐活动。例如:壮族的歌墟节分别在1月15日、3月3日和4月8日才举行。第三,要制定采风计划。它包括:采风的目的、任务、内容、地点、时间以及参加采风的学生人数、带队教师的安排、经费与经费来源、采风的行程安排等。制订一份具体可行的采风计划,可引导采风工作有步骤、有次序地开展。第四,在采风前要准备好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器材。采风过程中音乐资料的记录非常重要,单靠耳听手记是远远不够的,还需用录音机录下歌手、乐手当时演唱、演奏的音响;用照相机拍下音乐活动的表演场面,演唱、演奏者的姿态和民族乐器的形状等;用摄像机有声音有动作地记录下音乐活动表演的全过程。

(二)实地采风工作

到了目的地,与事先联系好的有关单位人员接上头后,采风工作便可以全面开展了。在实地采风过程中,经常采用与当地民间艺人、文艺团体的歌手、乐手谈话访问的方法以及亲身参与正在进行的当地特色民间音乐活动的方法来采集资料。

采用谈话访问时,应邀请一些熟悉当地特色音乐的民间艺人、歌手或乐手进行座谈或者个别访谈。在谈话过程中要耐心地询问、观察和启发对方,要消除对方的各种顾虑与拘束。语言要通俗易懂,语气要平易近人,尽量营造出自然轻松、和谐的谈话气氛。同时要边谈边做笔记,对方的表演也要当场录音、照相和录像。

采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方法,应深入民间音乐活动现场,参与活动,亲身体验和感受当地民间音乐的特征。并且做仔细的观察与记录。具体操作时可以分工进行。录音、拍照、观察记录、参与活动等工作可指定学生分别完成。在音乐活动结束后,还可以对表演者进行专门采访。

在整个采风过程中,要指导学生尽量完整、准确地记录资料。第一,及时做好尽可能详尽的现场笔记。每次采风工作结束后要尽快整理现场笔记,以便发现遗漏,及时补充。第二,做好采风日记,对当天的工作进度、遇到的问题加以记录、分析,为下一天的工作做好准备。第三,录音拍摄要完整、清晰。录音、拍摄所获得的音像资料需及时整理,并注上文字说明。另外,对当地的一些特色乐器、民间乐谱、唱本等也可适量购买做为实物资料保存。

采风是一件繁琐、细致、复杂的工作,在整个采风过程中,只有按计划有条不紊、仔细认真的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才能确保采风活动的顺利完成。

(三)采风后的成果展示及经验总结

采风后的成果展示与经验总结是高师音乐采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最后环节。成果展示可分为展览与音乐会两个部分。在举办成果展示前,应组织学生开展座谈会,谈谈采风的心得体会与经验总结。同时要布置学生整理挑选出展览用的采风资料,如照片、乐谱、录像片、特色乐器、采风日记、采风心得等。并且对采集来的民间曲调、歌谣进行创作与改编,排练成声乐、器乐节目,在采风创作音乐会上进行表演。最后,将本次采风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需注意的事项做书面总结,以利于对下次采风活动的指导,达到提高采风质量的目的。

三、两者之间的比较

从田野调查方法的形式来看,审美人类学和音乐教育的田野方法形式基本相同,都是经过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工作、调查后的成果展示及总结研究。调查对象都是一些偏远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所不同的是,音乐教育的田野调查注重于民间音乐的采风,包括原生态的歌民间器乐,民间舞蹈,说唱音乐等,它侧重于音乐形式的调查与研究。单一的采风形式使得其内容缺乏很多学术内涵。而审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在调查前准备、技术方法、方法类型内容较之民间音乐采风更系统、更细致之外,它更注重成果的要求,即不仅写田野调查报告,而且要撰写研究论文,其中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

四、 结论

纵观审美人类学和音乐教育的田野调查方法比较,笔者作为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之一,感到审美人类学的田野方法之所以值得注重,在于它会给当前高师音乐民间音乐采风带来注重实学的研究风气,并且给采风工作带来更丰富的学术内涵。寻找更多学术途径,利用更多采风方法,通过更加多维的视角,以探索和解决高师音乐教育改革面临的诸多问题。就目前而言,倡导和借鉴审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对于高师民间音乐采风不仅非常之必要,而且非常之迫切。

参考文献:

[1]覃德清.《审美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4年9月

民意调查方法范文6

2010年初,国家统计局公布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涨幅为1.5%,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之后,国土资源部的一份报告称,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为4474元/平方米,涨幅达25.1%。两者差距几近20倍。当人们质疑这两份数据谁更“逼真”时,中国媒体似乎毫无办法,不能为民众一求真相。

当目前政府已把民意调查作为考核下级政府政绩的内容之一时,中国报纸媒体对于社会调查的普遍不关注,很令人疑惑。中国报纸媒体还在满足于一事一调查,满足于现场新闻,满足于突发事件,满足于文体八卦,满足于精英言论。笔者不是认为这些不重要,相反,笔者认为现场新闻、突发事件仍是新闻版面的主流,言论版仍是言论自由的主要阵地。笔者只是希望看到,社会调查有朝一日也像言论版一样,几年之间便可占据几乎所有报纸媒体的主要版面,成为吸引读者的重点板块,并且能成为各级政府决策的参考,成为中国民主社会建设的推进剂。

社会调查是科学与民主的桥梁

1.科学的数据揭示真相

房子的价格涨了多少,问问买房子和卖房了的人就知道了。不同的小区因为位置不同有不同的涨幅,把一个城区代表性小区的涨价幅度进行平均,就可得到这个城区的平均房价上涨幅度。这样的数据统计,调查起来虽然麻烦了点,但不是不可操作。

如果每个城市的报纸媒体,都去做这个工作,当地房价上涨的真相,当然是不辩自明。如果全国的70个大中城市的媒体,都能调查出房价真相,全国房价上涨的真相就出来了,也就不需要照抄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进行报道,让读者无所适从。

同理,工资收入情况可以调查,大学生就业率也可以调查,得出科学的数据,为民众亮出真相的阳光。

2.大众的意见昭示民主

当某一级政府建设一个大的项目前、通过一项政策(法律规章)时,必须听听老百姓的意见,最好的办法就是搞个民意调查。许多拍脑瓜工程,仅凭领导一句话便开工建设,执行部门不计后果盲目服从,甚至所谓的可行性报告也是闭门造车,导致损失惨重。许多部门、协会起草的法律规章,没有民意作为基础,一出台就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中国社会亟需建立一套科学的决策机制,用机制来制约长官(或利益团体)的意志。

在这个机制中,媒体主导的民意调查,应占一席之地。媒体,作为社会的良心,作为客观的第三方,没有利益牵涉,容易得到公众的信任。媒体主导的民意调查,在科学的调查方法下,可有效集纳民意,推进决策民主,更有利于项目决策后的实施和政策后的落实。

用测验的方式发现民意

社会调查本身算不上什么新东西,但对于中国绝大多数的报纸媒体来说,应该说还是个新东西,许多媒体没有操作过,还没有知悉其特殊魅力。

民意测验是当代新的发现民意的手段。民意测验结果通过大众传媒及时发表,加强了它的影响力。传媒也大量采用民意测验、内容分析及实地实验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来报道新闻,使新闻内容能更正确地反映与解释各种社会现象。西方传播学界把这种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与传统新闻报道技巧融为一体的新报道方法称为“精确新闻报道”。

19世纪末,民意测验开始成为越来越多的西方报刊吸引读者的手段之一。自20世纪30年代民意测验在西方国家盛行以来,民意与民意测验几乎成了同义词,而在主导民意测验的执行与结果报道上,新闻媒体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1922年中国首次举办民意测验,但此后一直没有在社会上得到推广。1942年10月10日《大公报》主持的关于中国民众对抗战前途问题看法的民意测验,共收到读者调查回复答卷1230份,这是解放前唯一的一次针对社会决策的媒体民意调查。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冰封久远的民意测验得以复苏。新中国成立后的首次民意测验是1979年9月《北京日报》内参部在北京维尼纶厂进行的民意测验。这次民意测验希望了解不同层次的企业职工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例如,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看法、最反感和最感兴趣的事情、认为我国急需解决的问题等。

1986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舆论所成立,1986年12月中国社会调查所成立,1992年零点调查成立,1996年北京广播学院柯惠新教授撰写的《民意调查实务》出版。

报纸媒体吸引读者的新式武器

《中国青年报》1993年创立社会调查中心,这个社会调查中心是一家集民意调查、市场研究与媒体传播功能于一身的研究咨询机构。1995年,社会调查中心在《中国青年报》上创办《调查・观察》专刊,开始独立策划、实施、民意调查与市场研究结果。《调查・观察》专刊是以刊发社会经济调查信息和专家、资深记者对社会问题、社会趋势的权威分析为主要内容的新闻专题版,曾连续三年成为中国青年报读者阅读率最高、参与性最强的版面之一。

2000年,《齐鲁晚报》每周日刊出该报民意调查专版《调查》。这一年的3月17日,作为地市级晚报的《淄博晚报》也在这一年的3月17日开设了民意调查专版《新观察》。这两个报社的调查版面,没有像《中国青年报》那样,时间维持得都不是很长。

在中国国内媒体中,《中国青年报》《调查・观察》是创刊最早、连续出刊时间最长、覆盖范围最广的社会调查专版,同时也是国内市场研究业信息的主要阵地。2004年6月,该版改名《舆情》,每周一在中国青年报第二版刊出。

为什么再把社会调查作为报纸媒体吸引读者的新式武器提出来?

首先,报纸媒体需要新突破。事件性新闻,各媒体记者已经轻车熟路,差别有,但不大;新闻言论版,各报纸媒体大都排在第二版,少数精英在上面表达着自由的言论,内容有差别,但也不大;文体版,副刊各有千秋,内容差别也不很大。民意调查,一旦成为先知先觉的报纸媒体的第二版,便立即与众不同,赢得更多的读者。即便有朝一日所有的媒体都开设了民意调查版面,也因为各地的情况、面临的问题不一样,而体现各自的特色,别人无法替代。

其次,民意调查在报纸媒体上大面积推广的时机已经成熟。目前民众对不科学统计数据的反感,已达到一个临界点。用科学的调查来揭示真相,是媒体的责任。民意需要表达,互联网的各类调查参与度特别高,就是明证。

专业的调查,负责的报道

报纸媒体长期开设社会调查专版的前提,是像中国青年报社一样成立专门的机构(如社会调查中心),招聘专业的人才(主要是统计专业、计算机软件专业人才,后者利用软件录入、处理统计数据),因为社会调查是一项专业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

在国外,民意调查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过程和调查方法体系。而且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民意调查的方法也在逐渐丰富和发展,限于版面,在此不作进一步探讨。

在中国,笔者主要提社会调查,而不是仅提民意调查,是因为包括民意调查在内的社会调查,符合目前报纸媒体的版面需要。大量的市场调查,可提供丰富的市场资讯,全方位地满足读者的需求。报纸媒体运作、社会调查,也需要满足新闻的基本原则,一是真实性,调查的样本与数据统计公开透明,有据可查;二是导向正确,问卷设计科学,不误导被调查者;三是有针对性,读者感兴趣,社会需要;四是及时,调查结果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