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报告范例6篇

工期索赔报告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1

【摘要】建设项目管理中,工程索赔是工程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通过索赔力求使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索赔;工期;最终成本

建筑市场的国际化对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我们去研究学习、适应国际惯例。若不了解或不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项目管理,将影响我们在项目管理领域甚至整个建筑业领域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索赔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筑行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

1.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护权益的行为,是应该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也是应该得到社会支持、肯定和提倡的。健康地开展施工索赔,有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没有索赔管理条例、法规的情况下,承包商为了使自己在各种难以预料情况下受到的损失能得到补偿,必然在投标报价中包含这些风险的费用。如果承包商可以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投标报价中就可做到减少风险费用,业主也就可以得到相对较低的报价,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使工程造价趋于合理。施工索赔能使建筑企业增强合同意识,强化项目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搞好工程建设。对学习、掌握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发展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事业,增加外汇收入,都是十分必要的。对国民经济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2.承发包双方都要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如果在索赔和处理索赔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必须依法实施工程索赔。相对于某一特定的事件的索赔,没有预定的统一标准。索赔的成功受该事件的合同背景、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承包商的索赔业务能力、索赔策略和经验、公关能力,尤其是法律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决定了索赔水平的高低。要想取得索赔成功,必须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地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的一切行为。任何索赔事件的成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正当的索赔理由。索赔必须有理有据,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完善。工程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收集和积累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工程索赔依据包括: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各种变更、签证、技术规范等。

(2)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3)施工计划、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工作日志、备忘录,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4)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

(5)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6)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工程会计。

3.工程索赔程序和操作步骤当索赔事件发生以后,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事件。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的时限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建筑业企业应得到由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该阶段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建筑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如由于实际地质情况与预先变化较大,地基处理费用及工期增加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业企业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1)索赔意向通知通常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二是合同依据的条款和理由;三是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及时记录和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四是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以期引起工程师(或业主)的注意。

(2)证据资料。索赔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包商对索赔作出的解释和具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因此,承包商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承包商注重记录和积累保存各方面的资料。这些证据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及时,与干扰事件关联,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3)索赔报告。索赔报告是承包商向工程师(或业主)提交的一份要求业主给予一定经济(费用)补偿和延长工期的正式报告,承包商应该在索赔事件对工程产生的影响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工程师(或业主)提交正式的索赔报告。编写索赔报告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说明索赔的合同依据,即基于何种理由提出索赔要求。一种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承包商有资格因合同变更或追加额外工作而取得费用补偿和(或)延长工期;另一种是业主或其人任何违反合同规定给承包商造成损失,承包商有权索取补偿。二是索赔报告中必须有详细准确的损失金额及时间的计算。三是要证明客观事物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前因后果的关联性,要以合同为依据,说明业主违约或合同变更与引起索赔的必然性联系。其次是索赔报告必须准确。其中包括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索赔值的计算依据要正确,计算结果要准确,措辞要婉转和恰当。第三是索赔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对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阅读和了解,注意对索赔报告形式和内容的安排也是很有必要的。索赔报告编写完毕后,应及时提交给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索赔报告提交后,承包商不能被动等待,应隔一定的时间主动向对方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因业主(或工程师)通过对报告的仔细阅读审查,会对不合理的索赔进行反驳或提疑问,这时承包商应根据所提出问题进一步作资料方面的准备,或提供补充资料,尽量为工程师处理索赔提供帮助、支持和合作。

4.索赔的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

(2)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2

当前,我国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业务正步入快速发展和建设高峰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划建设将形成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战略通道,建设任务相当艰巨。长输管道工程具有工程量大、线路距离长、跨多地区、组织协调难度大等特点,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的情况,这个时候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就变得尤为重要。而索赔管理工作是一项贯穿合同履行整个周期,同时需要关注合同履行中每一个细节的复杂、细致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是只有自身经济受到损失的时候,才回头去搜集各个证据,这样可能会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索赔的时效性,二是索赔证据收集的完整性。

一、工程合同索赔产生原因的分析。

做好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工作,首先要分析工程合同索赔产生的原因,这样可以先入为主,有的放矢。

1、什么是工程合同索赔。

作为工程合同索赔的定义,在很多资料和文章中均已经有明确的定义,这里就不再予以重复。需要强调的是,工程合同索赔均是由于工程变更而产生的,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结算工作。在很多工程的竣工结算工作阶段,由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增加,往往是甲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本,如果能够合理利用工程合同索赔管理这一方法,不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会在竣工结算阶段占据有利位置。

2、可能产生工程合同索赔的原因分析。

常见的工程合同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产生:

⑴合同变更原因。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

⑵承发包方管理原因。当前建筑市场中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发包形式包括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分包、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多种方式,使得承发包工作变得复杂和管理难度增大。当其中任何一个承包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可能会引发其他承包合同在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等方面的索赔。

⑶合同缺陷原因。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的工程合同索赔。

⑷当事人违约原因。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工程合同索赔。

⑸其他第三方原因。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建筑市场价格调整和社会因素等工程环境方面的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履行而引起的工程合同索赔。

⑹不可抗力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了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台风等情况。

对可能产生合同索赔的原因进行梳理之后,便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熟悉哪个环节、哪个阶段可能会产生工程合同索赔,这样可以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对证据资料的保留。

3、工程合同索赔的特点。

工程合同索赔作为一种合同赋予双方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权利主张,其主体是双向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工程合同索赔需要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是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不论是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没有损失的事实而提出索赔是不能成立的。而且工程合同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即索赔应该有书面文件,索赔的内容和要求应该明确而肯定。

二、工程合同索赔的整合管理。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应该是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因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各个单位或部门的配合。工程合同索赔线索或是疑似索赔线索的发现如果来源单一,则会带来线索发现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所以需要提高整体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的意识,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合同索赔管理体系,实现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1、明确索赔与反索赔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⑴制订、修订工程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管理规章制度。

⑵指导、协助、监督合同执行部门合同索赔工作,协助分析、评价相关索赔线索和文件。

⑶参与重大索赔与反索赔事项的协商谈判。

2、明确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合同索赔的日常处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⑴发现、收集、整理、分析与评估索赔线索。

⑵负责索赔报告编制和相关审核手续的办理,与合同相对人就索赔问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⑶审核索赔与反索赔费用,起草、报审变更单、变更补充协议,负责索赔结果的履行。

3、明确职能部门按管理职责分工对口指导、协助和审核合同执行部门的索赔与反索赔相关事宜。

三、如何做好工程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1、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分类管理。

⑴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⑵按索赔目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⑶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中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其它索赔。

2、索赔资料准备。

在正式提出索赔报告前的资料准备工作极为重要,应该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一下各个方面的资料,并随时从中提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证据资料。

⑴施工日志。应指定有关人员现场记录施工中发生的各种情况,这种现场记录和日志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正确分析索赔,可能成为索赔的重要证明材料。

⑵来往信件。对与监理工程师、业主和有关政府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的来往信函,必须认真保存,并注明发送和收到的详细时间。

⑶气象资料。在分析进度安排和施工条件时,天气是应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保持一份真实、完整、详细的天气情况记录,包括气温、风力、湿度、降雨量、暴风雪、冰雹等。

⑷备忘录。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口头指示及电话应随时用书面记录,并请签字给予书面确认。

⑸会议纪要。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举行会议时要做好详细记录,对其主要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议各方签字确认。

⑹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反映工程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也是法律承认的有效证据,对重要工程部位应拍摄有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⑺工程进度计划。承包商编制的经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同意的所有工程总进度、年进度、季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都必须妥善保管,任何有关工期延误的索赔中,进度计划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⑻工程核算资料。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使用台账,工程成本分析资料,会计报表,财务报表,货币汇率,现金流量,物价指数,收付款票据,这些都是进行索赔费用计算的基础。

⑼工程报告。包括工程试验报告、检查报告、施工报告、进度报告、特别事件报告等。

⑽工程图纸。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签发的各种图纸,承包商应注意对照检查和妥善保存。对于设计变更索赔,原设计图和修改图的差异是索赔最有力的证据。

⑾招投标阶段有关现场考察和编制标书的资料、各种原始单据、各种法规文件、证书证明等,它们都有可能是某项索赔的有力证据。

由此可见,高水平的文档管理信息系统,对索赔的资料准备和证据是极为重要的。

3、重视索赔工作的时效性。

要保证工程合同索赔的时效性,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合同相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提出索赔报告与有关资料(即索赔依据与具体要求),被索赔方在收到报告28天内予以答复,在事件终了28天内签订最终索赔结果或是谈判并做出决定。

4、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发现索赔事件以后,承包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给监理工程师(业主)。这种意向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它标志着一项索赔的开始。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和发展动态、索赔依据和理由、索赔时间的不利影响等。发包商的索赔则可以直接将自己的索赔意向通知给承包商。

5、编制索赔报告(有些文章也称之为索赔文件)。

⑴索赔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总述部分。概要论述索赔事件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提出索赔方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具体索赔要求。

②论证部分。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③索赔款项(和/或工期)计算部分。索赔报告论证部分是为了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款项计算式为了解决能得到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索赔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

④证据部分。要注意应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⑵长输管道建设工程项目费用索赔的计算。

①分项法。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的一种方法。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②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具体公式为: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③修正总费用法。此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内容如下:

将计算索赔款的事件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只计算受影响的时段内的某项工作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受到的损失。

与该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所受影响时段内该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能够相当准确的反映出实际增加的费用。

⑶长输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工期索赔的计算。

常见的索赔方法包括直接法,比例分析法等。

①直接法:如果某干预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路径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预事件的实际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②比例分析法: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应用此法。采用比例分析法时,可以按照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析。

四、反索赔。

反索赔是指合同中的一方针对合同相对人提出的索赔意向不符合事实、法律依据从而进行反驳、修正和拒绝的行为。项目的反索赔是发包方实施投资控制和保证实现目标的基本管理内容之一。发包方向承包人索赔的工作内容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基本方法主要有:

1、寻找或质疑对方索赔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2、反击或反驳索赔报告。在研究对方索赔报告问题的基础上,可以从六个方面实施反击或反驳:一是索赔意向或报告的时限性;二是索赔事件的真实性;三是索赔事件原因分析;四是索赔理由分析;五是索赔证据分析;六是索赔值审核。

3、反索赔中的索赔数值审核要点。具体包括:对工期索赔数值的审核和对费用索赔数值审核。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3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向另一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以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拨付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2、 工程索赔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分类,按索赔事件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提出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可对此提出索赔。

3)合同被迫中止的索赔。由于发包人不正当地终止或不属承包人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承包人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盈利损失和补偿损失。

4)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指令施工单位加快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增加,由此提出索赔。

5)不可预见引起索赔,如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土方开挖遇见文物或地下构筑物等,图纸未说明,承包人可提出索赔。

6)其它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关于此类索赔,应事先在合同中作相关约定。如: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10% 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下浮。

索赔费用组成:

1)人工费。包括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损失费。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材料费。用量增加或价格上涨。

4)利息。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

5)管理费。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和工程量增加等引起的管理费

6)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施工单位可列入利润。

索赔费用计算:

1)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工总费用,减去原合同价,即为索赔金额。这种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适用于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或者不可能时。

2)修正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法进行修改、调整、使其更加合理。

3)实际费用法。该方法是按照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将各项费用汇总。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应施工单位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

4)比例计算法。此方法计算简单,与报价有密切关联。对于已知合同措施费情况下,计算公式为:措施费=(业主延误工期÷合同工期)×合同措施费。其他HSE费、其他措施费、管理费、保险等也可按此方法进行计算。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如下。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4)关于工期的索赔。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3、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

3.1 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的提出: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持证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和依据的索赔理由,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进行答复和确认。

3.2建筑工程索赔的证据

1)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包括:(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3)各种会谈纪要;(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气象报告;(7)工地交接班记录;(8)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9)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记核算资料;(10)国家、法令政策文件等。

3.3 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4个部分:

1)总论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得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末,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2)根据部分。本部分主要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承包人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根据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体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的特点而不同。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理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发包人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到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计算部分。索赔计算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或延长时间,如果说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在款额计算部分,承包人必须阐明下列问题:索赔款项的要求;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承包商应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但应注意开支款项的合理性。并应指出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

4)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括该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详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时不能成功的。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索赔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ed with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how to do well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laims management talk about their point of view, in order to offer reference to colleagu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Claim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行为。在当今国内外工程承包工程低报价盛行的激烈竞争条件下,承包商如果不善于索赔,以减少自己的损失和争取盈利,就可能无法生存下去。为此,承包商必须不断地提高和具备先进的合同管理、尤其是索赔管理水平,其关键在于培养和造就一批自己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和专家,使他们具备:强烈的索赔意识,丰富的专业技术、合同、法律知识;出色的公关和运用外语工作能力。因此,施工索赔能使建筑企业增强合同意识,强化项目管理,提高企业素质,搞好工程建设。本文作者结合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经验,就如何做好建筑施工项目中工程索赔管理谈谈自己的观点,以供同仁参考。

二、业主向承包商索赔(1)索赔理由。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种:①没有如约递交履约保函;②没有按合同中的规定保险;③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延误工期;④质量缺陷;⑤对承包商使用不合格材料;⑥承包商所设计图纸的设计责任;⑦承包商破产或严重违约不得不终止合同;⑧其他一些原因。(2)索赔处理方式

一般索赔可采取下列几种方法补偿业主损失。①应付给承包商的中期进度付款内扣除;②从滞留金内扣除;③从履约保函内扣除或没收履约保函;④如果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给业主带来了即使采取上述各种措施也不足以补偿的损失,还可以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等财产作为补偿,或者按法律规定作为承包商的一种债务而要求赔偿。

三、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①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是在投标后通过双方协商修改最后确定的,

如果修改时已将投标前后承包商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

遗文件并签字。如果忽略了这个声明,当信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就容易

引起双方争执而导致索赔。

②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

(2)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该向保险公司索赔。除此之外,

承包商还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也就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3)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作量表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这种错误包括:①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②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③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工作量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也应获得补偿。

(4)业主应负的责任引起索赔①拖延提供施工场地;②拖延支付应付款;③指定分包商违约;④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⑤业主要求赶工。

四、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 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2)索赔工作准备

①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②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③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④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⑤起草索赔报告,表达索赔要求并附有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资料。(3)索赔分类时限与过程 ①图纸延期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商可以得到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免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受技术交底,否则承包商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申请,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期满后的第2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②恶劣气候导致的索赔:一般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此类索赔计算应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③监理工程师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当天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该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④工程变更的索赔: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已经在施工阶段或此后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因此承包商应为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文件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⑤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招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如地质、地基处理等项目使承包商无法作出正确计算,此类一般索赔工程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费用和工期。承包商计算索赔起算日应在双方确认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⑥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条件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属业主原因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⑦承包商原因导致第三方纠纷的索赔:由于承包商延误工期导致业主违约于第三方,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交付日为起算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后为结束日,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由于质量问题违约于第三方,承包商除按合同规定保证质量达到合格外,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⑧如果索赔事件持续存在,28天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告每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要求和索赔证据资料,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整理索赔论证资料并累计索赔总额,做出最终索赔报告。(4)事件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和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的损害和闲置清单;工期延误时间;损害影响程度;费用增加项目的所需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必须做好现场情况资料收集和影音资料的完整收集,且装订、说明后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作为索赔证据。(5)阶段性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索赔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的损失款额和损害影响程度以及工期索赔;当某项索赔事件通过长时间影响结束后,应该累计结果作出最终索赔报告。(6)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正式文件;②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索赔工期的申请表;③己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过程描述及其编制说明;⑤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证明材料和计算资料等附件。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索赔管理

一、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索赔理由。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种:

1)没有如约递交履约保函;2)没有按合同中的规定保险;3)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延误工期;4)质量缺陷;5)对承包商使用不合格材料;6)承包商所设计图纸的设计责任;7)承包商破产或严重违约不得不终止合同;8)其他一些原因。

(2)索赔处理方式

一般索赔可采取下列几种方法补偿业主损失。1)应付给承包商的中期进度付款内扣除;2)从滞留金内扣除;3)从履约保函内扣除或没收履约保函;4)如果承包商严重违反合同,给业主带来了即使采取上述各种措施也不足以补偿的损失,还可以扣留承包商在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等财产作为补偿,或者按法律规定作为承包商的一种债务而要求赔偿。

二、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1)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是在投标后通过双方协商修改最后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已将投标前后承包商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如果忽略了这个声明,当信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就容易引起双方争执而导致索赔。

2)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

(2)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该向保险公司索赔。除此之外,承包商还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也就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3)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

交给承包商的标书中,图纸或工作量表有时难免会出现错误,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这种错误包括:1)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2)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3)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工作量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也应获得补偿。

(4)业主应负的责任引起索赔

1)拖延提供施工场地;2)拖延支付应付款;3)指定分包商违约;4)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5)业主要求赶工。

三、索赔程序

(1)提出索赔意向

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与比较,及时发现并准确把握索赔机会,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明确表示对事件的索赔意愿和要求。

(2)索赔工作准备

1)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诊断,进行详细调查,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真实情况;2)针对事件损害的原因和范围进行分析,判断索赔事件是否具备法律依据;3)进行索赔事件影响分析,研究事件影响损失程度和结果,确定索赔价值;4)应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有完整的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价值的计算等详细资料和记录;5)起草索赔报告,表达索赔要求并附有支持这个要求的详细依据资料。

(3)索赔分类时限与过程

1)图纸延期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商可以得到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免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接受技术交底,否则承包商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申请,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期满后的第2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2)恶劣气候导致的索赔:一般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此类索赔计算应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3)监理工程师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当天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该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4)工程变更的索赔: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已经在施工阶段或此后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因此承包商应为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文件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5)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招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如地质、地基处理等项目使承包商无法作出正确计算,此类一般索赔工程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费用和工期。承包商计算索赔起算日应在双方确认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6)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由于外部环境条件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属业主原因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7)承包商原因导致第三方纠纷的索赔:由于承包商延误工期导致业主违约于第三方,以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交付日为起算日,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后为结束日,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由于质量问题违约于第三方,承包商除按合同规定保证质量达到合格外,同时转移第三方要求的赔偿于承包商;8)如果索赔事件持续存在,28天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

(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告每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要求和索赔证据资料,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整理索赔论证资料并累计索赔总额,做出最终索赔报告。

(4)事件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和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造成现场人员、机械设备的损害和闲置清单;工期延误时间;损害影响程度;费用增加项目的所需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必须做好现场情况资料收集和影音资料的完整收集,且装订、说明后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作为索赔证据。

(5)阶段性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在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索赔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的损失款额和损害影响程度以及工期索赔;当某项索赔事件通过长时间影响结束后,应该累计结果作出最终索赔报告。

(6)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正式文件;2)填写索赔 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索赔工期的申请表;3)己批复的索赔意向书;4)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过程描述及其编制说明;5)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证明材料和计算资料等附件。

四、索赔的证据与依据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1)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2)索赔证据必须符合特定条件;3)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

(2)索赔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这些索赔的依据可在索赔报告中直接引用;2)双方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谈所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五、对索赔的一些经验总结

(1)首先要明确索赔是双向的。必须清楚认识索赔概念,很多项目管理人认为只有承包商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或者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

(2)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

(3)项目管理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无法把握索赔及其结果,造成事件存在、索赔流产。

工期索赔报告范文6

关键词:工程项目 , 索赔 , 问题 , 对策

Abstract: the claim was using economic leverage project management for effective means, to deal with claim of level, which refle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In this paper,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of the claim and the analysis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s, and claim for compensat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工程实施中,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一项既严格又细致的重要工作,直接影响合同执行的成败。由于工程复杂多变,以至于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经常出现,这就需要通过工程索赔的方式维护正当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本文对工程项目索赔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工程索赔的含义

所谓索赔,是指在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索赔作为一种补偿要求,具有下列特征:第一,索赔发生在有实际经济损失的前提下;第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或根据法律及惯例,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承担有约定;第三,经济损失的责任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在合同中规定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第四,索赔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需通过一定方式解决。

对于一个完善成熟的建筑市场而言,工程索赔是一种极为正常的现象,作为一种承包商保护自身利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

二、当前工程项目索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

(1)施工企业不懂索赔。长期以来施工企业缺乏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认识不到自己的权力,加上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不够,不懂得利用索赔来补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2)施工企业不敢索赔。施工企业不敢索赔表面上原因是施工企业缺乏对索赔的正确认识,怕字当头,怕得罪建设单位、怕影响后续工程的承包。不敢索赔的根本原因,一个是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并不是十全十美,怕建设单位据此提出反索赔,从而影响后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3)施工企业不会索赔。施工企业管理落后,不熟悉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企业基础工作不健全,缺乏索赔所必需的有关资料、数据和记录等。也因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不够,没有充分理解索赔的时效性的特点,而使得几乎到手的利益白白浪费。

2、原因分析

(1)我国法律尚不健全,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合同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关于索赔问题,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问题较多,索赔管理的成效不很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2)建设单位不支持索赔。现在的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买方竞争加剧的同时,建设单位常常设定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件来规避或转移索赔风险,同时还为反索赔提供条件。建设单位也有投资总额和建设工期的考核指标,避免索赔也是建设单位的日常功课。

(3)索赔成本高。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是做好索赔工作的基础,这是一笔长期投资,对于某一项目而言,索赔成本高在于:首先要认真履行合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等都应符合有关规定,避免反索赔,其次,即使是索赔依据齐全,费用谈判和审批的道路也是漫长的,再加上部分实权人员的素质问题和行业的潜规则,索赔成本不高也难。基于这个原因,施工单位对潜在的索赔事项先要进行测算分析,其中大部分费用小或是赢利不大的索赔都不申报。

三、工程项目索赔对策分析

1、注重索赔证据的收集

(1)各种合同、协议、图纸等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业主批准的施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这些索赔的依据可在索赔报告中直接引用。

(2)双方的往来信涵及各种会谈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谈所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会谈纪要只有经过各方签署后才可作为索赔的依据。

(3)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

(4)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报告和记录。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法律规范及市场行情有关资料。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2、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做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施工单位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企业将失去索赔的权利。随后,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2)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或者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施工企业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合理、准确,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干扰事件的出现,使施工企业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增加了费用支出,拖延了工期。索赔报告要文字简练,资料充足,条理清楚,要让监理工程师无法提出疑问,也不要求再补充任何证明材料和数据,否则,将会给索赔带来不利影响。

(3)索赔的最终认定。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内容和提供的证据进行一一核实,确定索赔责任,按照索赔成立的条件,确定补偿额度。由于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所处位置不同,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的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合理不合理等方面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为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只可能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的那部分的费用和工期,其余的则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3、加强索赔管理

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加强索赔管理意味着加强合同签定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要反复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勘察施工现场,要尽可能挖掘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编制工程量报价表时,应结合工程特点采取灵活的报价策略,如有可能索赔的部分报高单价,反之报低价。

4、主动创造索赔机遇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同时做好工程日志、技术资料等工程记录。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工程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又如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工程,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其次,在工程中需要更改设计或工程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另外,如工程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二十四小时、甲十八小时、七天、十四天、二十八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5、索赔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索赔计算时采用“附加成本法”容易被对方接受,因为这种方法只计算索赔事件引起的计划外的附加开支,计价项目具体,使经济索赔能较快得解决。另外索赔计价不能过高,要价过高容易让对方发生反感,使索赔报告束之高阁,长期得不到解决。还有可能让业主准备周密的反索赔计划,以高额的反索赔对付高额的索赔,使索赔工作更加复杂化。

6、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单项索赔事项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一揽子索赔,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往往工程结束后还得不到付款。

7、坚持采用“清理帐目法”

承包商往往只注意接受业主按对某项索赔的当月结算索赔款,而忽略了该项索赔款的余额部分。没有以文字的形式保留自己今后获得余额部分的权利,等于同意并承认了业主对该项索赔的付款,以后对余额在无权追索。因为在索赔支付过程中,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对确定新单价和工程量方面经常存在不同意见。按合同规定,工程师有决定单价的权利,如果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的决定不合理,而坚持自己的要求时,可同意接受工程师决定的“临时单价”,或“临时价格”付款,先拿到一部分索赔款,对其余不足部分,则书面通知工程师和业主,作为索赔款的余额,保留自己的索赔权利,否则,将失去将来要求付款的权利。

8、加强攻关力度,搞好同各方面的关系

攻关是一门学问,作为施工单位,需要在实际中探讨与提高,在项目索赔方面,就是要处理好同建设单位的主管、业务人员及设计单位人员的关系。只有将各方面关系处理好了,才能使各项索赔变为现实。

四、结束语

总之,索赔能使企业取得补偿损失,导致企业获得应有的工程收益。索赔的取得常常会使建筑企业因需准备充分的资料和依据,从而使其经营管理得到加强,并扭亏为盈。可见,工程索赔对施工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参考文献:

1、王甲义,施工索赔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山西建筑》200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