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纸粽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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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纸粽子

折纸粽子范文1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经理人薪酬

机构投资者是否影响公司治理,引起了西方学者的极大兴趣,但研究视角和结论并不统一。由于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作用难以直接衡量,有一大批学者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公司特殊事件,比如反接管提案、经理人薪酬设计、并购与研发支出等进行深入研究。与之前的“短期主义和股东消极主义”不同,这种研究更加关注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更加关注股东积极主义及其效果。本文在机构投资者类型划分的基础上,综述了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特殊事件的影响;结合有关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外部条件,构建了基于事件视角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研究的逻辑框架,旨在刻画西方已有研究成果和局限性的基础上,为我国机构投资者研究提供参考。

一、机构投资者类型

目前,基于机构投资者类型来研究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即重视机构投资者的异质性,是该领域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机构投资者都愿意并有能力发挥监督作用,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由于自身特点和投资理念的差异,其投资偏好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可能不同。因此,合理区分机构投资者类型是进一步检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的研究基础。机构投资者与被投资公司是否存在现有或潜在的商业关系往往影响其监督效力,Brickley et al. (1988) 据此将机构投资者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那些与上市公司只存在投资关系的机构投资者,即压力不敏感型(也被称作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通常认为只有他们才能够坚持自己的投资理念,不受短期目标影响,着眼于长期回报,有动机参与公司治理,监督管理层,并从公司治理活动中得到更大的收益;另一类是那些对公司业务存在依赖关系的机构投资者,即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由于他们不想破坏其与被投资公司的关系,而往往采取中庸或支持公司决策的态度。

不同的机构投资者具有不同的投资行为特征和投资偏好,Bushee(1998)根据机构投资者过去的投资行为特征(交易频率和投资组合多元化程度),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短期型——偏好多样化的投资和频繁的组合变动,一般会采用“买好卖坏”战略;长期型——偏好均衡投资、不轻易变动投资组合,即注重关系投资、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量;准指数型——偏好多样化的投资,但相对不轻易变动投资组合,即消极的、在更大的范围内实施投资战略。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Almazan et al.(2005)根据监督成本的不同,将机构投资者划分为潜在的积极的机构投资者和潜在的消极的机构投资者。潜在的积极的机构投资者,如独立的投资咨询公司和投资公司,相对于潜在的消极的机构投资者,如信托银行和保险公司,通常具有的特征:(1)拥有更多的技术员工,以便于收集信息;(2)投资方面面临更少的监管和法律约束;(3)与公司有较少的商业关系。Gillan & Starks(2007)认为积极的机构投资者不仅包括那些试图在不改变公司的控制权情况下,积极改善公司管理和运营不合理方面的机构投资者,而且还有两类极端的情况:一类通过买卖公司的股份来显示对公司重视的机构投资者,另一类采取接管和杠杆收购的形式来达到改变公司治理目的的机构投资者。

Chen et al. (2007)从机构投资者持股时间和持股比例两个维度,划分不同的机构投资者类型,研究何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会对公司实施监督,缓解股东与经理人的利益冲突。研究表明,只有独立的持股比例高的并进行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才能对公司实施监督,缓解股东经理人之间的冲突;短期型持股比例小的以及不独立型机构投资者,不会对被投资公司实施监督。Bushee, Carter & Gerakos(2008)根据在投资决策和交易过程中机构投资者是否偏好治理机制较好的公司,将其划分为治理敏感型和治理不敏感型。治理敏感型的机构投资者偏好选择治理机制较好的公司进行投资,对于治理不敏感型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公司治理并不是其投资和交易决策的决定因素之一。其中Brickley et al. (1988),Almazan et al.(2005)和Chen et al. (2007)的机构投资者分类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后续很多文献都是以它们为基础研究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二、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特殊事件的影响

目前,不少文献的研究基于机构投资者的类型差别,从反接管提案、经理人薪酬、并购与研发支出等方面,对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实证检验了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是否使上市公司反接管提案更合理、薪酬机制安排更恰当、并购决策更科学、R&D在企业投资决策中地位更重要,从而使得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提高了公司价值。

1. 基于反接管提案视角。机构投资者对于反接管提案的态度,是机构股东行使投票权的表现之一。基于已有文献的研究,机构投资者与反接管提案之间的关系比较模糊,一些文献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在反接管提案事件中能够发挥直接或间接的监督作用。Brickley et al.(1988)开创了机构投资者分类研究的先河,并且在此基础上研究投票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得出压力不敏感型机构投资者积极监督反接管提案。Agrawal et al. (1992)以反接管提案为视角,检验了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的两类假说——积极监督假说和消极监督假说。其研究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不小于5%)和各种类型提案的财富效应存在正相关性,从而也支持了Shleifer & Vishny(1986)的观点——认为大股东的存在能够更好地监督管理层的行为。此后,Borokhovich et al. (2000)等的研究也发现机构投资者能够积极地对反接管提案实施监督。

另一些文献研究表明不同法律形式的机构投资者对反接管提案有不同反应。Van Nuy(1993)发现与被投资公司不存在商业联系的机构投资者相比,银行和保险公司积极支持管理层发起的反接管提案,这主要是由于控制权收益低于由商业关系所带来的好处。除此之外,Borokhovich et al. (2006)通过反接管提案宣告前后的超额回报率的变化,验证机构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监督的有效性,研究发现只有持股比例高且与被投资公司不存在商业关系的机构投资者才能有效的监督公司的反接管提案。

综上所述,可知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以及其与被投资公司之间的商业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构投资者对反接管提案的态度。

2. 基于经理人薪酬视角。经理人薪酬是协调股东与经理人利益冲突的强有力工具,机构投资者的存在能够对经理人薪酬结构调整施加重要的影响。David et al. (1998)认为压力不敏感型机构投资者的存在有效地降低了管理层薪酬的水平,并提高了中长期激励部分的比重,而其它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则不存在此类影响。Hartzell & Starks (2003)以1992-1997年1500家美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的股权集中度与经理人薪酬的绩效敏感性正相关,与经理人薪酬水平负相关,充分说明机构投资者的监督能够缓解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Gallagher et al. (2006)在Hartzell & Starks (2003)的基础上,重新检验了机构投资者在监督经理人薪酬方面的角色。他们认为机构投资者的监督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机构投资者持股增加了股票和期权收益、提高了工资和薪酬水平。然而,更高工资与更高的股票和期权收益相伴,其结果降低了工资占薪酬的比例;更高的薪酬水平来自于期权收益的增加。Khan et al.(2005)从理论的角度,验证了机构投资者所有权集中度和分散程度对经理人薪酬结构的影响。总之,机构投资者可以对被投资公司经理人薪酬政策产生重要影响,使经理人与股东目标趋于一致。监督成本阻碍机构投资者对经理人薪酬结构的调整发挥作用。Almazan et al.(2005)认为,当机构投资者有较低的隐性监督成本时,机构投资者对经理人薪酬绩效的敏感性和补偿水平的影响更高;同时发现潜在的积极的机构投资者有监督公司管理层的优势。

基于以上文献,机构投资者在降低经理人的成本、提高效率,以及加强经理人激励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如果机构投资者聘请了外部经理人来管理,那么外部经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取向并不一定符合机构投资者股东的利益,机构的外部经理人员有可能与被投资公司合谋。Levitz & Jennifer(2006)研究发现共同基金经常支持被投资公司经理人薪酬计划,并且阻止其它不赞同薪酬计划的股东,表明共同基金参与公司治理反而增强了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利益冲突。

3. 基于并购视角。并购是企业实现迅速扩张的途径,对公司价值有持续的影响。股东与经理人效用函数的不一致,使得经理人在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有可能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实施可能有损于企业价值的并购活动(Jensen & Meckling,1976),经理人的机会主义加重了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以股东提案为视角研究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存在一定缺陷:一方面,股东提案是建议性的没有强制约束力,经理人未必会按照股东的建议行事;另一方面,如果经理人采取股东的建议,那么这些提案将会是保密的。近年来,一些学者通过并购事件这个新视角来研究机构股东积极主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认为并购事件最能够清楚地刻画机构股东积极主义行为的效果(Lily Qiu,2006)。

机构投资者监督公司并购活动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实证研究并未形成一致结论。Qiu (2004)认为公共养老基金能够减少被投资公司经理人实施收购的可能性,并且认为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周转率的大小对并购业绩没有影响。与之相反,Gaspar et al.(2005)发现短视的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公司更可能被收购,并且会得到相对于长期的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公司而言更低的收购溢价。短视的机构投资者较弱的监管使得经理继续实施损害公司价值的收购活动。针对以上两种不同观点,Chen et al.(2007)通过并购事件发现,只有独立的长期的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并购后的业绩相关,其它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不存在监督效应,而且该类型机构投资者降低了效应为负的并购发生的可能性。

机构投资者持股内生性问题,一直是研究机构投资者在并购中的影响效应的焦点。通常被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常常能够从高的并购溢价中受益。因此机构投资者有动力寻找潜在的被并购目标公司作为投资对象。Jorion et al.(2005)认为机构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因此,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的公司更易成为被收购的对象。Lily Qiu(2008)在改进Hotchkiss & Strickland (2003)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控制了机构所有权内生性后,发现大型的公众养老基金能够减少坏的并购,有大型的公众养老基金持股的公司并购后的长期业绩会更好,其他类型机构股东的存在会起到负的作用或没有影响,这与Qiu & Wan(2008)的研究结论一致。

4. 基于研发支出视角。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公司的研发决策的影响以及效果,各学者的观点尚未统一。Baysinger et al.(1991),Hansen & Hill (1991),Wahal & McConnell (1997)认为研发支出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正相关。Wahal & McConnell(2000)研究了1988-1994年美国2 500家企业的机构投资者与企业投资性资本支出和研发支出的关系,其结果不支持机构投资者导致公司管理者经营短视之说,反而在行业水平上存在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投资性资本支出与研发支出存在正相关关系。Le et al.(2006)研究发现,无论是实施长期稳健投资战略还是快进快出战略的机构投资者,对研发支出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都会有直接的影响。研发支出能够对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而保护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并增加他们的收益(Tihanyi et al.,2003),这些研究支持机构投资者积极监督被投资公司的研发决策。

但也有不少学者持不同的观点,Berrone et al. (2005)以西班牙公司为样本,考虑了大股东的类型,发现银行机构持股比例与研发投资密度负相关,非金融公司持股比例与研发投资密度正相关。Samuel(1996)通过对1985-1990年美国557家制造业企业的研究指出,机构投资者的股权对企业的资本支出有正效应、对企业的研发支出有负效应、对企业的广告支出没有影响。此外,Chung et al.(2003)认为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公司的研发投资不存在影响,而Bushee(1998)则指出当公司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时,他们能够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不会允许管理层通过削减研发支出逆转公司的短期业绩。但是,当机构的持股比例极高时,机构投资者的动量交易行为会随着管理层削减研发投资可能性的增大而增多,即持股比例高的机构投资者对管理层研发支出的监督力度会随着公司业绩的变化而变化。

基于以上文献的回顾,由于不同的机构投资者在交易风格、对经理人的激励、委托人、法律和监管环境、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这些也使得机构投资者的监督动机和能力不同;同时,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难以直接观测到,但是机构投资者会影响公司的反接管提案的通过、经理人薪酬政策、研发支出政策和并购决策等,这些活动是可观测的,可以通过事件研究间接反映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作用。

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外部条件

限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条件很多,包括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条件。相对美国而言,新兴市场国家的机构投资者还不成熟,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法律制度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规定的放宽,投资者保护的增强,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化等。

1.股权结构。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性的重要因素,由于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不同的公司控制权分布,从而决定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关系的性质,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的治理效率。Khan et al.(2005)认为机构投资者的股权集中度越高,越愿意对公司实施监督。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其交易成本越高。随着持股时间的延长,交易成本会越来越高,监督成本会降低。持股比例高并进行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将能够对公司实施监督和影响,并从中获利(Chen et al.,2007)。

2.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制约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Chao Xi(2006)以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为研究对象,认为在中国特殊的法律和现实背景下,机构股东积极主义受到多方面限制。所有权结构的高度集中,发行在外的三分之二的股票非流通,并且由两到三个大股东持有;基金托管人股东与基金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基金经理的联合行动问题;法律障碍,包括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百分之十;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内部交易规则和持股披露规则等。Gillan & Starks(2007)认为法律制度的规定是限制机构投资者发挥其积极的监督作用的重要条件之一,Seki(2005)以日本为例,发现随着法律制度对机构持股比例的放宽,增强了机构投资者对日本公司治理的关注度,机构投资者更加积极对公司实施监督。

3.投资者保护程度。投资者保护程度是影响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的重要因素(Li et al.,2006)。Giannetti & Koskinen (2007) 基于国际的视角,研究发现投资者保护较差的国家的机构投资者更倾向于国外投资,将较大的投资组合权重放在投资者保护较好的国家。Burkart & Panunzi(2006)发现,当投资者保护弱的时候,经理人更可能获取私人收益,机构股东在持股比例一定的情况下,有动力增强对经理人的监督;如果经理人获取私人收益的效应超过机构股东监督的效应,机构股东会增加持股比例。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机构投资者发展壮大,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1)机构股东积极主义不断演化,积极主义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丰富;(2) 国外的研究已经区分了机构投资者的类型,大量文献研究表明,只有那些对外部压力不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时间较长的独立型机构投资者才更有可能参与公司治理;(3)研究视角的多元化,如巧妙地运用反接管提案、经理人薪酬设计、并购和研发支出等事件,实证研究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及效果;(4)机构投资者持股和并购的内生性问题引起了关注。

关于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需要突破的地方:(1)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机理的深入研究;(2)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外部条件的研究。我国经济具有转轨加新兴市场特征,与西方成熟市场相比, 我国资本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时间较短,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严重的缺陷和自身的特殊性,如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人控制和监事会失效等。

2000年中国证监会提出“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战略以来,机构投资者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但仍需进一步的壮大。在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机构投资者不断壮大、研究数据不断丰富的今天,学术界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意义更加重大。机构投资者是否对公司治理,尤其是对股东与经理人的利益冲突问题产生了影响?产生了何种影响?在对待管理层提出的反接管提案以及高管薪酬设计、并购和研发等决策过程中,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是否使反接管提案更合理、薪酬机制安排更恰当、并购决策更科学、R&D在企业投资决策中地位更重要,从而使得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公司业绩更好,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有待我国学者展开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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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orokhovich,K., K.Brunarski, and R. Parrino(2000),Variation in the monitoring incentives of outside blockholders.Cleveland State University,Miami university, and University of Texas Working Paper.

[5] Chen, X., Harford, J., and Kai Li.(2007),Monitoring: Which Institutions Matter?[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7(86):27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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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avid R. Gallagher,Gavin S. Smith,Peter L. Swan. Do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Really Monitor Executive Compensation? Working Paper,2006.

[10]Gaspar, Jose-Miguel, Massimo Massa, and Pedro Matos. Shareholder investment horizons and the market for corporate control[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5(76):13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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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Levitz, Jennifer(2006), Do Mutual Fund Managers Back CEO Pay?—Study Finds Firms Failed to Use Voting Power in Favor of Linking Compensation to Performance,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28 March, p. C.1.

[16]Lily Qiu, Hong Wan. Selection or Influence?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and Acquisition Targets, working paper,2008.

[17]Lily Qiu. Selection or Influence?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and Corporate Acquisitions.working paper,2008.

[18]Mike Burkart, Fausto Panunzi. Agency conflicts, ownership concentration, and legal shareholder protection,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2006(15):1-31.

[19]Pascual Berrone, Jordi Surroca and Josep A. Tribó. The Influence of Blockholders on R&D Investments Intensity:Evidence From Spain. Working Paper,2005.

[20]Qiu, Lily. Which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monitor? Evidence from acquisition activity, Brown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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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Samuel,C. Stock Market and Investment: The Govemance Role of the Market,The World Bank Working Paper,1996.

折纸粽子范文2

本文综述了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的概念和具体内容、研究思路和方法及表现形式,并简述了研究不足及展望。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职业化

2001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明确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作为一种职业。在今天,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知识结构体系、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越来越规范,它作为一种职业正朝着更为职业化的方向发展。

一、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作为经营企业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企业人才素质的高低,其管理水平对企业乃至社会的绩效起着关键性作用。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研究为推进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进程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说明,为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培育提供思路。

2.现实意义

职业化管理体系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牵引性,经营者可据此选拔、培训、评价、引导、淘汰人力资源管理者,从业者亦可以据此开展自身测评、改进、完善等各项工作以提升自身的职业化水平。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的概念界定和具体内容

职业是从事一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能依靠专业技能取得劳动报酬。职业化是将一种工作转变为一种职业的运动过程,是一个职业发展成熟的标志。EliotFreidson(1973)认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业化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力资源从业者由于其拥有专业专长、关注生活质量以及为社会带来利益,而获得从事某种特定的工作、控制职业培训和职业进入、确定与评价工作方式的专有权力。ElaineFarndale(2005)指出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需具备以下因素:具有强烈的组织认同感、控制职业进入和行为标准、行为道德准则、系统的知识体系、经过培训和资格认证。宇卫昕(2005)认为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职业化包含内容: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独特专长;具有与文化、价值观念相一致的管理理念;具有一整套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2.人力资源管理者研究职业化的内容和方法

对于职业化的研究内容主要体现在职业化管理体系上,研究方法主要使用了定性研究。欧洲在大范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提出了人力资源部门职业化的测量因素。宇卫昕(2005)、姜进章、赵曙明(2005)构建了人力资源职业化管理体系。姜农娟(2008)构建了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评估指标体系,引导组织深入认识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职业规范。史雪琳、孙闪闪(2014)构建了人力资源者职业化评价模型,并采用熵权模糊综合评价进行实证研究。

3.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的表现形式

第一,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机制。英国的职业认定程序非常严格,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获得人事管理协会的资格证书并成为会员,才有资格应聘人力资源管理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赵庆梅,2001)。第二,规范化的专业教育体系。如在高校开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及职业化培训。欧洲的公司大都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学历和学位有较高的要求,对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要求更高,如法国83%、西班牙68%、瑞典63%、英国7%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孙健敏,2000)。第三,市场认可。一是基于技能的薪酬水平认可,二是建立专业基于人才选拔的专业进入壁垒和基于道德约束的准出制度。第四,专业化的人员配置。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配置,对此欧洲各国非常重视,绝大多国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员工人数在6人以上(孙健敏,2000)。

三、研究不足及展望

1.研究不足

学术界已有的成果对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问题的研究开展富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理论视角不够丰富。大多对职业化的含义及包含因素、表现形式、职业化管理体系等内容进行一般意义上的定性分析,且研究方法和思路比较有限。二是研究方法的实证性不强,现有成果多进行了定性分析,鲜有在实证基础上的定量分析。这些不足表明,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职业化问题仍是一个有必要进行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的课题。三是具体适用性不是太强。目前有些成果是通用性的职业化管理指标体系,而未针对某一行业、某一具体单位或某一管理层级或岗位。

2.研究展望

2002年,我国首次进行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这标志着人力资源管理在我国由职业正走向职业化。但是在认定的过程中,出现了认证标准和认证管理主体单一,认证仅通过理论考试和论文攥写,而缺乏对专业技能和过往绩效的考察,资格证书职业区分度不高,得不到社会大众的认同,未成为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于现有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行为达不到职业化标准的人力资源管理者,也未提供退出机制。因此,未来,在研究内容上,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管理体系的研究,包含职业化标准的建立,职业资格认证、选拔与评价体系、人才培育机制,人才准入和退出机制、职业化进程等内容;在研究方法上,应加强对于包含上述内容的定量研究和实证研究,为理论的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实践价值的成果。

作者:史雪琳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3]宇卫昕.人力资源管理者职业化研究[D].南开大学,2005(5)

[4]姜进章,赵曙明.报社人力资源职业化管理体系研究[J].中国报业,2005(2):58-63

[5]姜农娟.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化评价指标体系设计[J].中国人才,2008(2):80-82

[6]赵庆梅.欧洲: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化[J].人才开发,2001(5):37

折纸粽子范文3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 会计信息质量 透明度

一、机构投资者与信息披露透明度

许多学者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信息披露透明度成正比。信息披露透明度可以从企业会计信息、接收、解读和扩散四个角度进行定性分析。是指企业披露信息的数量及频率,如果企业信息多、频率高,这说明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较高;接收是针对外部投资者而言,我国的外部投资者主要以散户为主,但散户的专业性相比机构投资者较差;解读是投资者对企业披露信息的解读。相对于一般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性更强,他们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以及信息分析能力,对于管理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他们的甄别和解读能力要高于一般投资者;扩散是指机构投资者通过网络、电视和报纸等渠道将自己的研报传递给一般投资者。经过机构投资者分析后的信息更容易被一般投资者接收,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另外,上市企业为了再融资,往往会企业经营业绩优异的信息,向市场传递经营状况良好,进而吸引机构投资者的加入。Shleifer和Visliny(1997)发现机构投资者会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投票要求企业披露信息。丁方飞等(2009)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持股规模和参与持股家数能提高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

二、机构投资者与财务报告可靠性

财务报告可靠性主要与盈余管理程度有关,盈余管理涉及到企业的会计操纵,一般来讲,盈余管理程度越高,财务报告可靠性越低。会计盈余信息是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重要参考指标。从国内外不同学者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可以看出,企业在对外披露会计信息过程中存在多种盈余管理形式,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私人利益,这与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中的中立性是相对的。对外财务报告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中立性,盈余管理背离了企业的中立性原则。邓妍娑(2005)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行业间并无明显差异。我国资本市场利润操纵行为较严重,引起了学者的重视。王化成等(2006)认为我国盈余管理程度之所以这么严重,是因为缺少机构投资者。我国集中的股权结构,导致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都由少数几个大股东觉定,甚至是绝对控股股东决定。这些大股东有能力也有动机操纵上市公司盈余信息。王琨和肖星(2005)研究了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关联方资金占用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已经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对公司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刘立国和杜莹(2003)以被通告舞弊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等方面,对公司治理与财务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度与财务舞弊正相关。

国外对机构投资者与会计信息质量之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早。Grier和Zychowicz(1994)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财务杠杆呈负相关关系,他们认为这是机构投资者的潜在监督在起作用。Brent(2002)研究认为,机构股东倾向于发起和参与股东议案,有较强的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意愿。其持有的股份客观上可以减少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

折纸粽子范文4

[关键词]纵折后牙;粘结;再植;固定

[中图分类号]R78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55(2012)09-0-0

后牙冠根完全纵折为临床常见的一种损伤牙体、危害严重的非龋性疾病,它同时累及牙釉质、牙本质、牙髓腔、牙骨质及牙周组织,通常拔除患牙,再行义齿修复。目前,对冠根纵折后牙保存治疗仍在不断探索尝试中。笔者通过对患牙拔除后,行体外根管治疗,粘结玻璃离子,桩钉冠部固定,再植术及全冠修复的方法进行保存修复治疗,获得较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口腔内科2007年1月~2009年11月门诊诊断为后牙冠根完全纵折,折裂仅限于至髓室底或根上1/3,且未进行过根管治疗,牙冠相对完整,牙周情况、口腔卫生良好,折裂时间在2周以内,无系统性疾病,能耐受局麻手术的患者,活髓牙或死髓牙均可,如为死髓牙,则根尖周病变X线透射影直径≤2mm,患者有强烈要求保存患牙者,共40例(40颗),其中男24例,女16例,年龄24~68岁,平均46.82岁。其中上颌前磨牙4颗,上颌第一磨牙12颗,上颌第二磨牙6颗,下颌前磨牙3颗,下颌第一磨牙10颗,下颌第二磨牙5颗。折裂线上颌牙均为远近中向,下颌牙12颗为远近中向,6颗为颊舌向。所有患者同意接受保存治疗并愿意接受失败的后果。

1.2 方法:①局部麻醉下,用1%碘伏消毒,3%的双氧水和生理盐水冲洗干净裂隙内的食物残渣及异物,置棉球病牙颊舌侧,再用牙钳摇松后整体拔除病牙,勿用牙手挺或分根拔除;②将拔除的牙齿立即放到预先准备好的浸润液(80 000U庆大霉素配100ml生理盐水)中,用浸润液的纱布包裹病牙即刻进行根管治疗,裂线累及的根管不必充填,待后粘结时用玻璃离子充填;③将病牙的分离面用浸润液擦洗、吹干,用调制好的富士Ⅱ型玻璃离子粘固定剂分别涂布分离面及充填髓腔、未充填的裂线上的根管,并按原牙固有外形粘结、固定10min至玻璃离子剂完全固化,刮除裂线上多余的玻璃离子剂;④在牙冠裂线水平垂直方向最凸点,各钻一小孔贯通髓腔,用根管螺纹钉粘少许玻璃离子剂旋穿冠部固定,并磨除两端凸出的螺纹钉部分及降低咬合面;⑤刮除牙槽窝病变组织,如无病变,则直接生理盐水冲洗牙槽窝离体牙后,把患牙再植入原位,不必与邻牙结扎固定,必要时缝合牙龈,并用牙周塞治剂保护牙周,检查咬合,不让与对牙合牙有接触,以上过程需控制病牙离体时间在30min内;⑥医嘱软食2周,用漱口液含漱1周,口服抗生素3天,10天拆除塞治剂,2个月后如无松动,全冠或连冠修复;⑦记录各例纵折时间,治疗中脱离牙槽窝时间,术后 6个月、1年、2年复查患牙功能、牙周、根尖周情况并摄X线片。

1.3疗效判断标准:①成功保存:患者无不适感,患牙咀嚼功能正常,牙龈正常或轻度炎症,牙周袋深度

2 结果

2.1 140例中有4例失访, 36例纵折后牙治疗6个月、 1年、2年疗效见表1。

2.2 6个月的成功保存率为100.00%(36/36),1年的保存率为88.89%(32/36), 2年的保存率为80.56%(29/36), 6个月、 1年、 2年的成功率比较, χ2=7.49,P=0.02。

2.3 典型病例:某女,42岁,诉右上磨牙咀嚼酸痛2个月,突发疼痛,不能咀嚼4天。检查:26 远近中向纵裂成颊舌两部分,裂线穿髓腔底及根上1/3,露活髓,牙龈轻度炎症,X线显示无明显异常。局部麻醉下按上述方法治疗,随访2年,仅近中颊根尖显示轻微吸收阴影,余无不适及异常(如图1~13)。

3 讨论

体外粘结再植是保守治疗后牙纵折方法之一,笔者采用拔出患牙,即刻体外完成根管治疗,用玻璃离子粘固剂粘结并复位,冠部横向钻通,插入根管桩钉辅助固定,再植入牙槽窝的方法。具有以下特点:①能在体外直视下,快速、准确完成根管治疗,避免了口内治疗存在时间长的问题,纵折牙的牙周组织具有或多或少的损伤,口内治疗对纵裂松动的牙体的反复操作,会加强对牙周组织的损伤;②可以直接观察折裂区域,彻底清理折裂区域的存积物,可以避免唾液和血液的污染,有效地封闭折裂腔隙,使粘结更加牢固,同时能有效去除多余的粘结避免植入后对组织的不良刺激;③冠部横向钻通,插入根管桩钉辅助固定,在恢复牙体固有完整结构的同时,加强冠部的抗力,解决牙冠存在组织结构薄弱,应力集中的缺陷,临床观察未见有再植后再次纵裂或根裂的发生;④折裂线的粘结剂与牙周组织接触,其与牙周组织的相容性,对牙周组织是否存在不良刺激及牙周组织的结合形式也是影响纵折后牙再植治疗效果的因素。玻璃离子粘固剂具有良好的边缘密合性、生物相容性和抗溶解性,凝固后无细胞毒性[1-2],与牙结构之间依靠离子键所形成的化学粘结具有较强的粘结作用,有效地封闭折裂腔隙,充填髓腔及部分折隙累及有根管及增加粘结面积,使粘结更加牢固。临床观察未见有以折裂线为中心形成明显的牙周破坏,仅少量病例出现以折裂线为中心的轻度牙龈炎。玻璃离子粘结剂与牙周组织的结合形式尚不清楚。

再植牙的成功与否与患牙离体时间、残存牙周膜的数量及生物活性密切相关[3]。笔者采用桩钉辅助玻璃离子粘结固定冠根纵折后牙再植治疗,尽量缩短患牙植牙离体时间,所有病例均在30min内完成。术中尽可能避免骚刮及牙槽窝壁,用盐水纱布保护牙根面,尽量保护牙周膜细胞的数量及生物活性,以期达到良好的牙周愈合。牙再植愈合方式为牙周膜愈合、骨性愈合,纤维愈合置换性吸收。牙周膜愈合为最理想方式,但临床上再植治疗均尚未能观察到[4]。动物实验[5]和临床观察证实骨性愈合为常见方式。骨性愈合、纤维愈合,缓慢的置换性吸收如不影响再植牙的保存及功能。从临床的角度上应该认为是可行的但纤维愈合,置换性吸收最终发展至失败。36例中,在6个月内X线显示牙周间隙完整,随时间延长,间隙逐渐被骨性愈合代替。4例在6个月后出现病理性牙周袋、牙周脓肿,牙松动而失败。1年后有3例因置换性吸收并逐渐松动最终发展至失败。从结果来看,保存率随时间延长而下降,2年的保存率为80.56%,结果尚满意,远期效果尚需进一步观察。

采用桩钉辅助玻璃离子粘结固定冠根纵折后牙再植治疗,短期效果肯定,该方法取材方便,均为日常常用的器材。操作相对简单,与常采取拔除患牙,再行义齿修复或种植义齿相比,可节省时间,避免邻牙及牙槽窝创伤性操作。尤其对临床上众多因后牙纵裂而不愿拔牙患者,提供多一种治疗方法选择,但要严格注意适应证及对失败风险的承受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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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 岗,孙卫斌,叶 莺.3种根尖倒充填材料对人牙周膜细胞生长及超微结构的影响[J].口腔医学研究,2005,21(4):399-401.

[3]Hayashi M,Kinomoto Y,Takeshige F,et al.Prognosis of intentional replantation of vertically fractured roots reconstructed with dentin-bonded resin[J].J Endod,2004,30(3):145-148.

[4]Panzarini SR,Gulinelli JL,Poi WR,et al.Treatment of root surface in delayed tooth replantation:a review of literature [J].Dent Traumatol,2008,24(3):277-282.

折纸粽子范文5

方法:选取2009年2月至2011年2月我院妇科收治的100例子宫肌瘤患者为研究对象。应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子宫肌瘤患者分为护理干预组和常规护理组,每组50例。常规护理组患者接受常规围手术护理,护理干预组患者给予综合护理干预措施。采用抑郁自评量表(SDS)和国际女性评估量表对患者术后抑郁情绪和生活质量情况进行评价。

结果:治疗前,两组患者抑郁自评量表得分及评估量表评分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治疗后,护理干预组患者的抑郁自评量表评分明显低于常规护理组患者的,且评估量表各项指标评分均明显优于常规护理组患者,P

讨论:综合护理干预能够明显降低患者抑郁情绪的发生,提高患者术后生活质量,值得临床上广泛推广。

关键词:综合护理干预子宫肌瘤抑郁生活质量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9-0069-01

子宫肌瘤是最常见的女性生殖系统疾病之一,虽然它是一种良性肿瘤,但由于其发病部位的特殊,往往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1]。治疗上,手术仍是治疗子宫肌瘤最好方式之一,因子宫在女性患者心中的特殊地位,导致患者出现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影响患者的[2]。为此,优化子宫肌瘤患者围手术期护理措施是学者们和护理人员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本研究笔者采用不同护理干预措施对2009年2月至2011年2月我院妇科收治的100例子宫肌瘤患者进行干预,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09年2月至2011年2月我院妇科收治的100例子宫肌瘤患者为研究对象。应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子宫肌瘤患者分为护理干预组和常规护理组。护理干预组患者年龄在34~4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8.4±2.3)岁,病程为2~3年,平均病程为(2.5±0.4)年。常规护理组患者年龄在33~44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8.4±2.1)岁,病程2~3年,平均病程为(2.6±0.3)年。两组患者在平均年龄和平均病程等方面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护理方法。常规护理组患者接受常规围手术护理,即根据患者需要给予日常治疗,同时对患者身体健康进行治疗,如对患者术前护理、术后护理、日常的用药、饮食、作息时间等等做出规划,并严格控制。护理干预组患者给予综合护理干预措施。综合护理干预具体方法:由于患者对子宫肌瘤手术缺乏正确的认识,患者对手术存在抵触,不愿意接受治疗,即使因为病情接受手术治疗,但是,术后患者负性情绪明显。针对这类患者,医生应耐心、积极的对患者进行开导和沟通,向患者讲解手术的成功率及成功事件,以及手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医生通过与患者深入的沟通,安慰和开导患者,来缓解患者的紧张感和抑郁感,并能提高患者生存的信念。在术前与患者面对面交流,建立医生与患者之间信任的桥梁,利于恢复患者对手术的信心,消除其消极情绪。在术后,应多对患者进行随访,关切的问候患者术后的恢复情况,观察患者术后的心理状况,及时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多与患者沟通,告诉他一些术后的常见问题以及术后有助于恢复的好习惯。于患者出院前教会其全身肌肉放松训练方法(首先教会患者体会紧张与放松的感觉,吸气时,逐渐握紧拳头,吐气时,拳头缓缓放松,分别约持续5秒时间,类似方法依次放松全身肌肉,从头—颈—胸部—腹部—背部—腰部—大腿—小腿—双足等),改善患者焦虑抑郁情绪。

1.3疗效评定标准。分别于入院时和手术6个月对患者进行抑郁自评量表(SDS)和国际女性评估量表评估。采用抑郁自评量表主要评定抑郁症状的有无或者出现的频率。各条目得分累积之和×1.25为抑郁自评量表量表粗分,标准分≥53则认为患者有抑郁情绪[3]。评估的观察指标主要包括患者术后的精力恢复情况,如术后性生活的频繁程度以及时间的长短,能否达到等;术后夫妻性生活的情感即满意程度;性生活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的疼痛感;性生活过程是否出现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如异常出血、阴道分泌物干燥或分泌物不足以及阴道收缩力下降等[4]。这些指标涉及子宫肌瘤患者术后性生活的情感以及生理功能等多个方面,评价较为全面客观。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分析,分别采用t检验(计量资料)和X2检验(计数资料)进行统计,P

2结果

2.1两组患者抑郁自评量表评分比较。治疗前,两组患者抑郁自评量表评分无明显差异,治疗后护理干预组患者抑郁自评量表评分明显低于常规护理组患者的,P

2.2两组患者治疗后评分对比情况。治疗后,护理干预组患者评分明显优于常规护理组患者的评分,P

3讨论

子宫肌瘤是一种常见的发生于生殖系统的妇科疾病,主要发病于子宫的平滑肌,因此也被称为子宫平滑肌瘤[1]。子宫肌瘤虽然是一种良性的肿瘤,但由于其病理部位的特殊性,若不及时治疗会对人体造成巨大的伤害。这不仅对女性的生理造成影响,更给患者的心理造成挥之不去的伤害[2]。为此,优化子宫肌瘤手术患者抑郁情绪和生活质量是学者们和护理人员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研究发现:治疗前,两组患者抑郁自评量表得分及评估量表评分差异无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治疗后,护理干预组患者的抑郁自评量表评分明显低于常规护理组患者的,且评估量表各项指标评分均明显优于常规护理组患者,P

综上所述,综合护理干预能够明显降低患者抑郁情绪的发生,提高患者术后生活质量,值得临床上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M].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12:194-197

折纸粽子范文6

doi:10.14033/j.cnki.cfmr.2017.17.08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7)17-0158-02

血液透析(hemodialysis,HD)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脏替代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血液透析患者在血液透析患者中所占比例逐年升高[1]。由于老年人群体质差,常伴多种急慢性疾病,在长期血液透析期间也更容易并发复杂并发症,因此临床上对老年血液透析患者的关注度更高[2]。有研究指出,自主支持性护理干预有助于满足患者的需求,改变患者的行为,提高护理质量[3]。本研究对老年血液透析护理中开展自主支持性健康教育干预的临床优势进行分析,以期为提高护理服?罩柿刻峁┎慰迹?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5年2月-2016年8月在笔者所在医院接受透析治疗的100例患者纳入本研究。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0例,观察组男27例,女23例,年龄60~82岁,平均(66.85±5.27)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29例、高中/中专13例、大专及以上8例;对照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60~81岁,平均(66.88±5.33)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28例、高中/中专14例、大专及以上8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符合血液透析治疗适应证,且透析治疗时间超过3个月;年龄超过60岁,有1位及以上家人陪同照顾;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合并严重并发症或其他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者;有精神疾病者;有视力或听力及认知功能障碍者;依从性差,无法配合完成教育干预和护理工作者。

1.3 方法

对照组患者按照常规护理方案进行干预。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实施自主支持性健康教育:(1)集体健康教育。组织观察组所有患者每隔4周进行1次集体健康教育讲座,每次1~1.5 h,共3次。主要完成对患者和家属疾病基本知识、日常照料经验、正确用药、并发症预防、健康饮食及正确生活习惯等内容的宣教工作,提高患者及家属对血液透析及护理知识的认知度,并对家属的照料工作进行肯定和表扬[4]。注意在宣教的内容中要突出对患者和家属的关怀、理解、支持、鼓励等。(2)个性化健康教育。每周1次,每次15 min。针对患者和家属的实际情况进行逐一访谈,通过开放式提问、反馈式倾听、引导自我动机性陈述等咨询技巧掌握患者及家属的心理和健康状态,疏导患者和家属的压力和负性情绪,对家属的照料工作予以鼓励和赞赏,耐心解决照料期间所遇到的问题[5]。

1.4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观察两组患者干预前(入院时)和干预后(护理干预后)总体幸福感量表评分、自我效能量表评分及生活质量评分变化情况。

总体幸福感量表包括18个问题,涉及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对健康的关心、精力、忧郁或愉快的心境、对情感与行为的控制、松弛与紧张6个维度,计算总体幸福感,评分越高表示主观幸福感越高[6]。

自我效能量表包括10个问题,涉及个体遇到挫折或困难时的自信心等内容,共40分,评分越高表示自我效能越好[7]。

生活质量采取文献[8]SF-36进行评分,分值越高,患者生活质量越好。

1.5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进行本研究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总体幸福感量表评分对比

观察组患者干预后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对健康的关心、精力、忧郁或愉快的心境、对情感与行为的控制、松弛与紧张、总体幸福感评分均显著高于干预前和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干预前后自我效能评分和生活质量评分对比

观察组患者干预后自我效能评分和生活质量评分均显著高于同组干预前和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生活质量评分显著高于同组干预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老年患者较其他年龄段患者在血液透析更容易发生多种复杂并发症,也更需要家属长时间的照顾和陪伴,否则容易对身心健康带来较大影响。但长期照料期间家属也会承受较大负担和压力,需要加强关注[9]。自主支持性健康教育干预很好地兼顾了患者和家属在照顾与被照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护理干预不仅有利于减轻家属的负担,提高其照顾技巧,也能够改善患者的身心健康[10]。本研究中观察组患者干预后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对健康的关心、精力、忧郁或愉快的心境、对情感与行为的控制、松弛与紧张、总体幸福感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自我效能评分和生活质量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提示自主支持性健康教育干预在改善患者身心状态及生活质量方面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