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范例6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范文1

甘肃省临泽县沙河中学七(5)班

兰骁

每个人在呵护着生活,可是生活只为部分人开花。所以说很多时候,人之所以抛弃生活,其实是生活先抛弃了人。

乌江边,英姿勃发,不是霸王风范;临千军,镇定自若,满怀伤感与凛然。忘记了如何认识的你,只记得楚汉争霸震惊历史;忘记了为何迷上的你,只因为你冒死冲进阿房宫,为了心爱的女子,不顾自身安危;忘记了为何崇拜你,只觉得你慷慨赴死豪气冲天,只身大战汉军,虽身中数箭却屹立不倒。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我心中的你,传奇的人物,传奇的一生。你淡淡的走了,后人在评论时,只淡淡地说是不爱生活,可是你遭遇了多少谁了解?没有经历过又怎么会懂?你是我的偶像,你的中信中义令我折服,浴血为盟,你将刘邦视为亲兄弟,对其十分信任。尽管刘邦阴险,狡诈,甚至想要夺取你的天下,你还是信任他,与他坦诚相待,于是才有了楚汉争霸,才有了四面楚歌的遗憾与后悔,因为你的信义,我敬重你,也应为你的信义,我对你深感惋惜。记得攻入咸阳后,你变了:看不清“美丑”,辨不了是非,吕后的阴险与狠毒你不知,你只知她是你嫂嫂,她的话顺耳,她了解你的心意,孰不知她在利用你的仁义来实现夺权大计,这就是你的致命之处,是善良情感造成四面楚歌,造成垓下之战一败涂地。虽说刘邦胜了,你败了,可他是靠张良的足智多谋,韩信的用兵如神,他不具备称王的条件,你才是历史上真正的王。你和窦漪的爱情感天动地。窦漪先去,千古叹然。你用诗来发泄心中的愤怒与伤感,慷慨陈辞“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窦兮窦兮奈若何!”一曲终了,潸然泪下, 你们的爱情伟大而震撼天地。没有经历过风雨的人,总是把崎岖的山路一笔带过,可谁知道走路的人磨破了多少双鞋,流了多少血?我终于醒悟?整了整身上的行囊,真沉。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再次停留?既然决定了方向,那怎能落在人后。只能坚定地迈开大步向前走。悠悠历史长河,我们无法评说谁是谁非,谁称得上是英雄,可你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你的威名千古流传,在我心中,你就是真正的英雄!

(指导教师:张文娟)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范文2

窦氏出身贫寒,她的父亲为了逃避秦乱,隐居于观津钓鱼,却不幸堕河而死,遗下三个孤儿,汉初,朝廷到清河召募宫女,窦氏年幼入宫。公元前195年,高祖刘邦驾崩,吕雉作为皇太后操纵国政。当时,吕后挑选一些宫女出宫赏赐给诸侯王,每个王五名,窦氏也在选中之列。

公元前195年的时候,汉高祖刘邦驾崩。此后,太后吕雉开始操纵国政。一年,权倾朝野的吕后不知道出于何种考虑,竟然想到要去讨好各诸侯王。她从众宫女中挑选出一批送给各王,每王各五个。窦姓宫女恰好被选上了。从入宫到高祖驾崩,年轻貌美的窦宫女从未被临幸。她早就泄气了,思量着留在这深宫还不如到近自己家的诸侯王那去。于是她就去找负责这件事的遣官,把自己积累的财物尽数送出去,请求他通融通融,把她派到离家近的赵国去。遣官答应了她的请求,可是这个遣官的人品却不怎么样,受人财物却没帮人办成事情。由于太忙,遣官忘了这个小宫女微不足道的请求,把她分到代国了。于是,窦小宫女只有含泪去了代国。

代国王刘恒挺喜欢她的,她先后生下了长公主刘嫖,刘启和刘武。在窦宫女进代王府之前,代国王刘恒已经有王后,并且王后还为他生有几个儿女。有时候人的命途走顺了时,所有挡在前面的东西几乎都自动靠边站。代王后偏命不长,生了一场病然后一命呜呼。之后窦小宫女被刘恒扶正了,立为王妃。更不可思议的是,刘恒做皇帝之前,前往后所生的几个儿女都追随其母去了。

吕后4年之后,外姓叛乱,朝臣们一举消灭了吕家势力。

朝臣们经过各种权衡,决定迎请代王刘恒入宫登基。他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文景之治”的其中一位,孝文帝。刘恒即位后次年,朝臣请求册立太子。正月时,刘恒的长子刘启被立为太子。而此时的窦王后已贵为皇妃了,真实版的麻雀变凤凰。又因为刘启被立为太子的缘故,母凭子贵,在其长子刘启成为太子的同年三月份,孝文帝封立窦姓皇妃为皇后。后来刘恒驾崩,她便是尊贵的窦太后。因为汉朝是以孝治天下着称的,她儿子景帝对她极尽孝心。再后来孙子刘彻即位时,她已是权撼朝野的太皇太后了。

聪明的她,处理后宫,她一直拿捏得很好,要不然不会登上权力的巅峰,就算曾经逼迫薄太后盖印,也是为国家,为刘恒,为周亚夫,她无错,薄太后也知道,只是,她到死也说了,她是嫉妒窦漪房又得地位有得爱情。

她也很幸福,刘恒对她许下了永远不相问的诺言,刘盈为她放弃了自由,那一句为你保驾护航把我感动的泪奔~~·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范文3

诸葛亮,字孔明。他深谋远虑,足智多谋,一生打了许多胜仗,指挥了很多以智取胜的战役,其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草船借箭。

那时,孙权和刘备联盟,周瑜很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要加害他,就想出一条计策,让他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识破了周瑜的计策,将计就计,对周瑜说:这是重要军事,十天太慢,我保证三天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就任凭周瑜处治。

原来,诸葛亮会观天象,算准了第三天有大雾,于是他向鲁肃借了六十艘小船和许多稻草。鲁肃虽然是周瑜的人,但是敬佩诸葛亮的雄才大略,就把小船和稻草借给了鲁肃。

诸葛亮上了船,带领600多名士兵,驶向曹营。曹操看到这么多船,不知有多少人,慌忙让人放箭。不一会,雾散了,箭也有十万多只了。

诸葛亮回到营里,周瑜又惊又气,对诸葛亮的嫉妒“更上一层楼”。这件事,也体现了诸葛亮的智慧和谋略。

还有“七擒孟获”、“六出祁山”、“三气周瑜”等引人入胜的故事,都表现了诸葛亮的人格魅力。他不仅吸引着我,也吸引着许多人。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范文4

赵云智勇双全,文武双全。武艺超群,忠心耿耿,历来被后人所赞颂,被后人所学习。因此小时候家人常用赵云来教育我要精忠报国。渐渐地赵云的事知道的愈多,我就愈加敬佩赵云。

我敬佩赵云,首先是因为他的武功很好,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一杆银枪,被赵云使得风驰电掣,出神入化。一把剁铁如泥的青红宝剑,被赵云耍得神出鬼没,让人眼花缭乱。所以,无论什么怎样的大将见到赵云都闻风丧胆,狼狈而逃,否则,就会死在银枪之下。赵云直到老年仍英勇无比,真可谓宝刀不老。

我敬佩赵云,其次是因为他临危不惧,经常急中生智。有一次,黄忠夜袭曹寨,不料中了埋伏,赵云舍身将黄忠救回军营,可这时,曹操趁胜追击,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赵云大寨压来,这时,赵云军队人员伤亡严重,无法应战,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赵云突然想起一妙计,他让弓弩手埋伏在战壕里,待曹军接近,弓弩手突然站起来,霎时,万箭齐发,曹操以为赵云早已布好了天罗地网,马上命令大军撤退。看来,赵云真可谓是一员有勇有谋,不可多得的武将。

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而且认准明君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但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助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血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寻到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血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后,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范文5

伊恩热爱旅行,但他最想去的地方却是最难以到达的地方―― 上个世纪20年代空中洋溢着动人音乐的美国。虽然现实世界中这是一个永远不可能到达的旅行地点,但在《吸血鬼日记》中伊恩扮演的达蒙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各个地点穿梭,见证了不同的历史事件,满足了伊恩心中的大男孩梦,他觉得这很酷。

在荧幕中,伊恩是一个集性感、冷酷、狂热、痴情于一身的魅惑吸血鬼,那在戏外的伊恩又是怎样的?伊恩其实还是一个腼腆的邻家男孩,他喜欢下厨,喜欢小动物,喜欢从事慈善,喜欢环保…… 好莱坞的纸醉金迷从来与他绝缘,他是好莱坞少见的“零”绯闻明星。伊恩喜欢安静,喜欢旅行,对他而言,旅行的意义并不仅仅是自己到达了哪里,而是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放松自己,通过旅行中的时间让自己静下来冥思,思考人生的意义。

问:伊恩,你好!在你眼中,北京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伊恩:我之前在中国拍摄过一部电影,在中国待了一段时间,游览过很多城市。在中国的那段时间,我学到了关于中国历史,中国这个国家的很多的东西。北京作为文化之都、历史古都,是一座非常棒的城市。

问:正如北京是美国人民喜爱的旅游地点一样,路易斯安那州也是中国游客喜爱的旅游地点,请你向中国影迷们介绍一下你家乡的旅游特色。

伊恩:北京有非常多的旅游景点,像长城、故宫等等,游客能从中了解到很多中国历史。同样的,中国游客也可以从路易斯安那州的景点中了解到美国的历史文化。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范文6

我总感觉,喜欢体育的人远比喜欢文化的人多,起码我身边的朋友是这样一个比例。而喜欢体育又喜欢文学的,则很少。恰恰这很少的人,都集中在了体育部,阿丁、阿乙、曲飞、潘采夫,他们四位纷纷出了书,还有一些体育部的文学青年,还在体育部自由地文学着。

阿丁是前体育部主编,出版了历史随笔《软体动物》,另有小说《顺从的令人发指》待出;阿乙是前体育部编辑,出版有小说《灰故事》和《鸟,看见我了》,随笔《寡人》等三部作品;曲飞是前体育部编辑,出版有世界史作品《逐陆记》两卷;潘采夫是现任体育部主编,出版有文化评论集《贰时代》,另有《八卦掌》待出。此外,还有曾分管体育的副总孙献韬,学历史出身的他写有《复辟纪:张勋传》等。

在《新京报》内部,经常有人开玩笑说,体育部的人比文化部的人有文化,虽然这没法量化,但起码从出书的数量来看,体育部的人的确超过了文化部。

阿丁的文学气质,从他写那些体育专栏时就显露无遗。我曾应体育部之邀参与过一次“干杯”特刊,编专栏版,每天四位专栏作家,阿丁一个,然后是刘心武、蒋方舟、老六,按说后三位本来都是我喜欢的作家,但编着编着发现,阿丁的文字最好,娘的。

他曾把他的小说电子版发给我看,小说叫《腐蚀动物》,他貌似很喜欢这个书名,辗转了很多地方,一直没机会出来。好几年了,终于听到他的小说异名为《顺从的令人发指》即将出版,为他高兴,更喜欢这个新书名。

而《软体动物》中那些历代的“软蛋们”,陪伴了我好几天上班近一个小时的路程。虽是专栏结集,但我就是喜欢他的专栏,那些人物可以说写得精准而到位,好看得令人发指。

我每天都会带至少一本书在包里,有机会时便拿出来看看,而阿乙是书随时在手里,有机会没机会都在看着。不胜酒力的他,每次喝几杯就“屁屁红”,然后,就在包房某个角落睡开去。而酒后,也是他写作的最佳时间,他就是在这样状态下,写了《灰故事》中很多的“灰故事”。

小镇生活让他的故事和我产生很多的共鸣,然后,我就看到《鸟,看见我了》,喜欢书中那些奇异的小镇故事,以及故事背后那些遥远而亲切的现场。他身上,已经具备了大作家的气质,我一直期待他的新作。他的随笔《寡人》还没看,也许是一种酒后的感觉,我不像他那样喝几杯就晕菜,所以,不和酒量差的人一般见识。

曲飞的范儿我学不来,唯有叫一声“曲爷”恰当,而当他一口气出了两本世界史的《逐陆记》,更让我觉得瞠目,而且,这个系列还将有下文。对于这个作品,用一个我不太习惯用的词,就是大气磅礴。

潘采夫和我多年在同一个部门,一起抽烟喝酒,就是没一起踢过球。我俩总是互相吹捧,然后一起遭人鄙视,但这么多年了,我始终还认为他是中国最牛逼的文化时评编辑和文化时评作者。经常见他被毙稿后,不抓狂地写头条。也感谢他为“文怀沙”一事帮我游说多位上头,虽最终没说服,但他随即跟上的评论及“少年文怀沙”头衔还是让《新京报》在“文怀沙”事件上没落了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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