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美范例6篇

缺陷美范文1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完善是相对的。人类的缺陷有生理上的,也有心理上的,面对缺陷,不要自卑,不要悲观地面对,要坦率勇敢地面对。美国人安迪,右手只有4个手指,他是一名优秀的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但是做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是他的梦想。虽然安迪具备一个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几乎所有的条件,但是各电视台的负责人看到他残疾的手都回绝了他。经过一年半的努力之后,安迪终于被一家电视台录用。

在试镜的时候,安迪要按电视台的意见戴上仿指手套,但是这样安迪总是感到虚假和不自然。在正式主持节目时,安迪摘掉了手套,以最自然的态度去面对观众和自身的缺陷。由于安迪真诚、自信、充满魅力的主持,安迪受到了热烈的欢迎,成为了一名杰出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观众来信不断,他们热情赞美了安迪的主持艺术,对他面对缺陷的坦率给予了热烈的赞美,观众接受了他的缺陷。

安迪,这个个性坚强、心理健康的人,没有因为生理上的不足而自暴自弃,反而战胜了自己的缺陷,并将缺陷转化为自己特有的优势,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成功了。

张海迪,她身体高位瘫痪,却并没有因此而自卑,而是以轮椅上的病弱之躯,顽强拼搏,攻克了几门外语,翻译、出书。我们看到了她的缺陷,也看到了她超强的意志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坦然的面对缺陷也是一种美。

缺陷美范文2

痕,多少成功与失败的身影,多少兴奋与苦楚的结晶,多少惊喜与失落的脚印。

天空下着淅沥的小雨,落在满是灰尘的地面,流下了它可爱顽皮的笑脸;泪水流过沮丧的脸,留下的却是茫然的双眼;大雁掠过蔚蓝的天空,留下不仅是振翅的余音,还有奋斗的剪影……我不禁畅怀大笑,既然万物都不会完美,我又何必追求过多,留下的就剩我斑驳泪痕的脸颊。

月痕,让月亮更美,泪痕,让我们学会坚强;伤痕,见证曾经的辉煌。为什么世人都讨厌痕,难道它不完美?我漠然,如果世间万物都追求完美,那么,我们还是现在真实的我们吗?

其实,每一个人都是一个还未长出翅膀的天使,背上已有翅膀的印记,只是我们并不懂得该怎样让自己打破痕的束缚,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罢了。

痕,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可能约束我们的一生,因而需要我们勇敢的面对,面对可怕而又可爱的痕。我知道,只要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其实痕在世间最为可贵。

月光照亮了黑夜,痕却因此而打破了这份完美,出现了无奈的痕,参差斑驳的树影,泥泞坎坷的小路,破旧古老的房屋……仿佛又呈现了一幅幅画面,渴求的双眼,期盼的眼神,急切的心情……难道这些就仅仅是痕,就再也没联想到什么吗?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有缺陷才算美,才能叫做完美。

其实,痕无过,有错的是我们,只缘我们的心太过倔强,缺少自信,缺少勤奋,缺少对痕的关注,对痕的理解,对痕的关爱。万物相依相存,只因有痕。

鸟啼蝉鸣,给生机昂然、恬静幽雅的田野增添了几分天籁,繁星闪烁,变幻莫测,给无垠的天空增添了几分辽阔,树影、小路、房屋……给大地增添了几分神秘。

缺陷美范文3

虽然她暗淡无光,然而很真实、自然~

她就像天穹中群雁那丰满的双翼

虽然不知前途如何

但仍然很认真地飞着

她虽然不如完美,但更能令人深思~

细细体会缺陷的由来,努力走好前面的艰难曲折

回首品味缺陷吧!

完美,飘在遥远的天边

是一种美妙的憧憬与幻想~

但它是虚的,是伸手而又不可及的T_T

她也就像那双翼在天穹中掠过的影子

虽然虚无飘渺

但仍然是美好的,是对以前历史(做过的事)的见证

缺陷美范文4

【关键词】中国 美国 缺陷产品 侵权 比较

一、中美产品与产品缺陷的内涵比较

产品缺陷侵权责任的核心即在于对“产品缺陷”的定义与解释。在严格责任原则之下,产品缺陷是任何权利请求的基础,也是产品侵权责任成立的前提和基础,是产品责任制度的核心。

(一)美国法中的产品缺陷含义

1965年的《美国侵权法重述(第2版)》第402条A款、美国多数法院关于产品责任的判例以及《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1979)均认为,“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即产品对消费者、使用者的人身或财产具有不合理危险性的缺陷状态。”对于那些在正常用途范围内存在的不可避免的危险,属于合理的危险,并不构成产品的缺陷,如炸药、雷管、各种运输工具、药品等。只有当产品的危险是应当避免且能够避免而未避免时,始认为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

(二)中国法中的产品缺陷含义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机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另外,依据我国《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之规定,“缺陷是指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要求或期望。”

综上所述,虽然中美立法对产品缺陷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其含义基本一致,都与产品缺乏消费者有权期待的安全性或存在某种不合理的危险性有关,即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因缺乏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从而对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具有不合理危险性的缺陷状态。

二、中美缺陷产品惩罚性赔偿比较

(一)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美国法中的一项固有的法律制度。目前,美国的大多数州均采纳这一制度。美国的一些联邦法案如《谢尔曼法案》、《克莱顿法案》、《联邦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等都对惩罚性赔偿作了规定。美国《侵权行为法第二次重述》第908条(1)规定,惩罚性赔偿是在补偿性赔偿或名义上的赔偿之外,为惩罚该赔偿交付方的恶劣行为并阻遏他与相似者在将来实施类似行为而给予的赔偿。冷漠地无视消费者或使用者的安全而出售缺陷产品时,通常的责任规则并不讨论可遗责性标准的另外一端的问题。刑法也并未填补这一空白。惩罚性赔偿则有助于曝光该种严重不法行为,惩罚对该种明显不法行为有罪的生产商,并威慑所有生产商不再从事类似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中国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制定之前,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I'最早确认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其性质为“违约损害赔偿的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商品欺诈和服务欺诈行为,而不包括侵权法的惩罚性赔偿,而且也无须具备现实损害要件。我国于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只是该法仅适用于食品缺陷,而不适用于所有的产品。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气第9条也对惩罚性赔偿作了规定。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有缺陷的食品,而且适用于所有的缺陷产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5条虽然没有将惩罚性赔偿规定为一种一般的责任形态,但是依据该法第47条的规定,可以认为惩罚性赔偿是特殊的侵权责任形式。

三、结语

产品缺陷的类型除了传统上的制造缺陷、设计缺陷及警示说明缺陷外,尚包括跟踪观察缺陷。从而有利于督促生产者和销售者根据最新的科技发展成果,持续追踪自己投放到市场流通中的产品,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尤其是对于发展风险。关于缺陷产品侵权的归责原则,应当基于危险归责理论来构建解释中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对生产者与销售者均应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42条所规定的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况,是指在其与生产者之间的内部责任承担上,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产品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应当由销售者承担最终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研究(下卷)[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周友军.交往安全义务理论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美]戴维-G.欧文,董春华译.产品责任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4]朱克鹏,田卫红.论产品责任法上的产品缺陷[J].法学评论,1994.

[5]段晓红.产品责任适用范围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缺陷美范文5

目前在国际上占据主导地位的主要有两套会计准则,一套是以规则为基础(Detailed Rules Basis)的美国会计准则;一套是以原则为基础(Basic Principles Basis)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原国际会计准则)。二者之间孰优孰劣的争论由来已久。美国会计准则体系相当繁杂而具体,它包括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会计准则公告、紧急问题工作组(EITF)的问题解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有关会计规则等。它们中许多都是根据实务中出现的某一问题而专门制定的,因此不少会计准则实际上是会计规则。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公司可以减少交易设计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可以减少与客户的纷争;证券监管部门可以便于监督实施。其会计准则曾经为众多国家所采纳,不少国家认为它代表了会计准则发展的方向。然而安然事件充分暴露出以规则为基础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两大缺陷:

(一)企业较易通过“交易设计”和“组织创新”逃避准则的约束

安然事件表明,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不仅总是滞后于金融创新,而且企业公司管理者在众多的会计条款中能够找到漏洞,可以通过“交易设计”和“组织创新”轻而易举地逃避准则的约束。比如对安然的表外财务利益问题上,准则规定小于3%这一基准可不将“特殊目的实体”(SPEs)列人合并报表范围,这就鼓励了上市公司将所有权结构复杂化,导致上市公司故意隐瞒财务信息,打会计准则的“擦边球”。

(二)不能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

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过分强调技术细节反而给企业滥用准则的机会。企业可以技巧性地安排技术上完全合乎规定的交易,同时又避免报告交易的实际经济意义。因为美国会计准则只注重人们对投资工具是否拥有形式上的合法所有权,而不是对投资工具的实质控制权,这样极易诱导人们只注重交易的形式,而漠视交易的实质,独立的专业判断让位于机械的套用规则。其结果,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可能敷衍了事,认为只要不违反会计准则详细的硬性规定,就是正确的,而对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麻木不仁。与此相对照,国际会计准则推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迫使安然这类公司在其“特殊目的实体”成立时就对表外利益进行披露。

二、民间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缺陷

按美国的法律,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属于SEC,但事实上执行的是以民间自律为主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FASB,安然事件充分暴露了民间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如下缺陷:

(一)会计准则制定具有明显的利益相关者倾向

负责制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FASB是一个非盈利的民间组织,它的权威来源于法律要求公共公司(public companies,公共公司的定义比上市公司更广)的财务报告必须遵守公认的会计准则,它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大公司的自愿捐款。以非盈利的民间机构来制定会计准则原本是希望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免受政治或商业利益的影响,而事实上FASB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常常受到各种利益团体的游说。特别是当一个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影响较大时,FASB必须为平衡各方利益而妥协,这样公布的准则在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上又大打折扣。比如,FASB在1994年前后,准备出台一项要求将股票期权作为费用予以确认和计量的准则。由于该准则的出台将严重损害美国大公司经理阶层的利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美国大公司不断游说国会,以至于许多国会议员提出了“1994年会计改革国际会计法案”,要求“任何新的准则或原则,以及对现行准则或原则的修订,只要准备用于根据本法案提供的会计报表的编制,只有获得SEC法定委员会多数赞成票的情况下,方能生效。”后来,在克林顿总统的干预下,该项法案未予通过。为了避免出现FASB制定准则,SEC批准准则局面的出现,FASB相当明智地做出妥协,只要求将股票期权作为费用予以披露,而无需确认。结果是根据第123号准则,企业向雇员发放认股权时不需要确认相关的成本,这是明显违反财务会计的配比原则的。

(二)自计准则制定时间过长

例如,有关“特殊目的实体”的准则,FASB已酝酿了20年之久,至今依然无任何结果。而安然的向题起因就是安然长期有意掩盖它在“特殊目的实体”的负债和损失。另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是:FASB在20世纪90年代不遗余力地制定关于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会计准则,为何包括安然在内的许多上市公司还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利用金融工具规避准则的约束?从准则制定的效率角度看,FASB必须决定是制定一个或少数几个基本准则来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还是针对不同的衍生金融工具制定一系列的具体准则,并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FASB已经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方面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收效甚微,而且严重影响了准则制定的整体效率。如何提高准则制定效率,以应对资本市场创新所带来的层出不穷的问题,已成为后安然时代FASB面临的一个中心问题。

三、美国会计监管体制的缺陷

安然事件是市场失败的典型例证。市场运转正常时,谁也不要政府干预。但发生重大的市场衰败时,社会公众必然会指责政府监管不力,并强烈要求政府介入。安然事件充分暴露了美国会计监管体制的如下缺陷:

缺陷美范文6

研究概况 国防科学委员会的这份报告旨在探究电子战攻防的需求和机遇。调查背景之一是,人们越来越担忧,由于美国在军事行动中对于电子装备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对手可能会使用电子战方式对美国构成挑战。 在调查初期,研究对象涉及政府机构、军事部门、实验室研究人员和工业界代表。所有人员都提出了一致观点:美国在电子战方面已明显处于落后态势。 国防科学委员会要求该报告提供一些具体的项目需求和机遇。为此,报告调研了电子战的4项作战支持能力,包括卫星通信,战术通信,精确导航,情报、监视与侦察(IsR),以及3个有代表性的任务领域:战术空战、舰队防御和地面行动。调查发现,电子战缺陷存在于所有研究对象之中。更为严重的是,报告认为,这种缺陷在军事行动机制中极为常见。 美国过去依靠信息技术优势在武装冲突中频频取胜,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先进传感器和电子通信设备的广泛应用。不幸的是,这种优势正面临严峻挑战,要想重新获得优势,必须实施一整套计划。 研究发现,导致当前电子战缺陷的3个主要因素包括:

(1)冷战后的25年来对电子战的忽视。美国认为最大的威胁已不复存在,因此放松了警惕;

(2)包括硬件、软件和系统架构的先进电子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发展,美国不再是这些技术的领军者;

(3)潜在对手察觉到美国战场信息优势对战斗力的倍增作用,投资并采取行动以抵消美军这一优势。电子战现状

美国日益重视信息优势,将其视为在世界范围内赢得胜利的关键因素之一。这种优势建立在对lsR资产的依赖上。美军对信息的依赖难逃潜在对手的观察.对手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来限制美国搜集、、协调信息的能力和采取行动的能力。 对手的电子战能力正在日益增强,而大量的先进商用电子设备使得局势发生了质变。电子战系统包括读取和接收信息的“前端”数字/模拟系统和由软件驱动的“后端”数据处理系统。前端系统具有广泛的能力,可搭配现代电予设备.如应用于雷达、通信器材和干扰机中。升级后端软件可在数小时内大大提高整个系统的能力。对于敌人而言,这意味着其干扰机可以在数小时内改变运行参数,如辐射波形等。技术进步削弱了美国长期依赖和利用电子系统压制对手的能力。 上述缺陷并非首次受到美军的关注。2009年,美军联合电子战中心(JEwc)在对自身电子战能力的评估中,确定了39个缺陷,其中15个被描述为“非物质”的,与战略、领导、组织和可用的电子战技术等问题有关。

最终建议 研究发现需要采取3个重要措施,包括:

(1)需要动态地管理使用电磁频谱。美国当前缺乏对电磁频谱的态势感知能力,还缺乏动态高效利用电磁频谱并拒止对手的能力。这是一个巨大的技术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