疟疾宣传资料范例6篇

疟疾宣传资料

疟疾宣传资料范文1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除疟疾达标考核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明确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我区达到消除疟疾标准

(二)加强疟疾传染源管理,提高疫情上报、流调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四)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质量,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疟疾防治意识

(六)加强检查指导,联防联控

(七)加强防制资料管理

二、工作实施

(一)成立区消除疟疾达标考核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见附件1);召开区消除疟疾达标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消除疟疾达标工作;区消除疟疾达标技术指导小组督导相关部门和镇开展消除疟疾达标工作。

(二)有序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1.考评前准备工作

(1)考评动员

5月份召开消除疟疾达标考评工作培训会议,由区卫生局组织,区疾控中心牵头,培训对象主要是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培训项目为此次考评的主要内容、职责分工、技术指导。

(2)专业培训

疟疾防治知识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镇卫生院要重点加强临床医生的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并进行培训效果考试,个人得分应全部达到90分以上。区疾控中心提供疟疾诊治知识的参考资料。

疟原虫镜检技能培训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镇卫生院要重视“三热”病人(即疟疾发热、疑似疟疾发热,不明原因发热)的血检工作,把“三热”病人血检列入常规检查,特别是门诊医生,接诊“三热”病人后,应及时填写查验疟原虫的化验单,并通知检验人员采血、染色、涂片、镜检,保质保量完成血检任务,确保疟原虫镜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协助区疾控中心对检验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技能的培训。区疾控中心要定期对综合医院、镇卫生院的检验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血片阴阳性和疟原虫虫种的鉴别,培训效果考试个人得分应全部达到80分以上。

疟疾诊治能力和疟原虫镜检技能是此次消除疟疾达标考评重点考核项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镇卫生院要落实好这两项工作,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3)资料准备

区卫生局协调解决组织保障资料。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准备好防治疟疾的相关资料,包括2013、2014年的疟疾病例门诊登记本、血检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抗疟药处方,现场核实病例诊断、治疗和疫情报告。

疾控中心消除疟疾的相关资料:

基本消灭疟疾达标考核资料汇编以及达标考核后至2009年疟疾监测资料等历史资料。

2010年以来的疟疾相关资料,区级消除疟疾实施方案:消除疟疾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消除疟疾工作各项活动原始资料,包括发热病人血检和血片复核资料、媒介调查资料、病例报告和治疗资料、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资料、疫点调查和处置资料以及各类培训和健康教育资料等。

(4)督导检查

区卫生局组织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的疟疾防治知识和检验科人员疟疾镜技能培训、资料准备等情况的进展、质量进行督导检查。

6月份、8月份、10月份各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书面通报,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临床医生诊治能力考核:镇卫生院现场抽取2名临床医生参加闭卷考试;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科各抽取2名临床医生参加书面闭卷考试。

疟原虫镜检技能考核: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各镇卫生院现场各抽取一名检验员进行技能考核。

现场检查疟疾病例门诊登记本、血检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抗疟药处方,现场核实病例诊断、治疗和疫情报告等。

2.消除疟疾达标考评实施时间表

4月份区疾控中心开展综合医院、镇卫生院镜检员疟原虫镜检技能培训工作。

5月份区卫生局对消除疟疾达标考评工作进行动员与培训,落实相关单位及科室职责。由区疾控中心下发此次消除疟疾考核临床医生疟疾诊治知识的培训参考资料,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据资料组织临床医生培训和自学,提高临床医生的疟疾诊治能力。

7月份各级医疗机构找出薄弱知识点,对临床医生进行疟疾诊治知识针对性培训和效果考试,达到要求。

④8月份,邀请市疾控中心专家对我区疟疾镜检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技术指导和培训。

⑤9月份,各级医疗机构组织临床医生疟疾诊治知识再培训,全面达到要求。

⑥根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消除疟疾资料准备情况、临床医生疟疾诊治知识和检验人员疟原虫镜检能力掌握情况,确定迎接消除疟疾达标考核的时间。

3.消除疟疾达标现场考评内容

由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考核组,对县(区)进行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发热病人血检、病例诊治及报告

分别抽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2个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疟原虫镜检工作现状和当年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资料。抽查区疾控中心已复核阴性血片30张。查阅疟疾病例门诊登记本、血检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抗疟药处方,现场核实病例诊断、治疗和疫情报告与县级疾控中心资料符合率。

诊治能力考核

随机抽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内科、妇科、儿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临床医生以及2-4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各1名(总人数不少于10人),采用闭卷书面考试进行疟疾诊治知识考核。临床医生个人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参加考核临床医生的考核合格率低于85%即为不通过。

镜检技能考核

随机抽取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一半以上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人员各1名,进行疟原虫镜检技能考核(包括定性和定种)。每名镜检人员技能考核得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参加考核检验人员的考核合格率低于85%即为不通过。

(三)进一步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

1.规范传染源管理措施

为适应疟疾防控工作从控制阶段到消除阶段的转变,我区将继续全面推行消除疟疾“1-3-7”消除疟疾工作新模式,确保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1)发现疟疾病例后1天内进行疫情报告

区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均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均应进行疟原虫镜检,每例病例在抗疟治疗前应至少采制厚薄血片3张、滤纸血2张(每张2大滴血样)和肝素抗凝全血5ml,并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不能及时送样的可将样本置-20℃保存,由市级疾控中心统一在每月月底送省血寄防所。为鼓励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省将继续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2)在3天内完成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区级疾控中心负责在3天内完成对网报疟疾病例血片的镜检复核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重点核实是否为疟疾病例并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所有核实的疟疾病例应在3天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所有经核实需排除的疟疾病例应立即报告省血寄防所请求进行省级复核,并根据省级复核结果进行网报修订。

个案流调时对输入性病例的判定应严格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中输入性疟疾的定义和判定标准进行。

(3)在7天内完成疫点调查和处置

区疾控中心应在病例网络直报后7天内组织完成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的调查,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播疟疾的条件,并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的要求完成疫点处置,在7天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省血寄防所将参与所有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和国内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核实和疫点调查。

疫点调查时,对本地感染或国内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对境外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与其同行回国人员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对近3年内无媒介调查资料的县,如疟疾病例出现在疟疾传播季节,疫点调查需增加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内容。

疫点处置包括病例治疗、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在疫点调查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者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并按规定上报,并向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对在流行季节(5-10月份)出现的疟疾病例,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滞留喷洒。

2.完善疟疾疫情通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疟疾疫情动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区疾控中心在发现病例时需电话报告省寄防所,并按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疟疾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果上报省血寄防所,由省血寄防所及时完成疟疾疫情周报。

(四)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1.进一步加强传染源发现能力

(1)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疟原虫镜检能力建设,配备相对稳定的并通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重点加强乡镇级医疗机构技术人员的培训,区疾控中心要有独立的、能正常开展镜检工作的疟疾中心镜检站,并有专人负责对辖区发热病人血检工作的督导和质量控制。

(2)为按期达到《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确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区疾控要组织对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检验、防保专业人员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参加全市寄生虫防治技术竞赛。

2.进一步提高疟疾病例救治能力

(1)区疾控中心需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病例救治能力,尽量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输入性恶性疟病例死亡。

(2)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区疾控中心组织对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和卵形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并对在疫点调查中发现实验室检测阳性患者的自然村开展休止期扩大治疗。

(五)完善监测体系,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根据我区当前疟疾发病的形势和消除疟疾的进程,按省疟疾监测规范和技术要求,在全区开展常规检测工作,保障和巩固我区消除疟疾的成果。

1.疟原虫镜检和质量控制

(1)为保证发热病人血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疾控中心统一为区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镜检站发放血检染色试剂等耗材和发热病人血检登记本。

(2)按照《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区二级综合医院和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要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各医疗单位要求全年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其中疟疾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要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归国人员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

(3)区疾控机构中心镜检站应按要求对所辖区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镜检质控督导,保证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质量。区中心镜检站要复核辖区内各医疗单位10%的已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市级中心镜检站将抽检本市各区3%的已复核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并负责将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和滤纸血及抗凝血按要求送省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复核。省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按《消除疟疾技术方案》和《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对全省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进行血片复核和基因检测复核,每季度抽检全省各县1%的已复核阴性血片,并不定期对乡镇门诊镜检站已检血片进行抽检。各级中心镜检站要求保留血片及抽复检工作记录。

2.主动病例侦查

在疟疾流行季节(5月份),对白马镇的1个村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并至少对300名居民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送省血寄防所进行基因检测。

(六)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疟防意识

疟疾宣传资料范文2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抓好疟疾防治工作的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重视和加强疟疾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省《关于加强全省疟疾防治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及《市灭疟后期管理与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灭疟后期管理与监测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疟疾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疟疾疫情网络报告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疟疾疫情网络报告管理工作,发现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报,并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与有效控制措施,严防扩散。

(三)加强疟疾病例和流动人口管理与监测,严防疟疾的输入与扩散。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搜索疟疾传染源,积极开展“三热病人”(疟疾、疑似疟疾、原因不明发热)的血检工作,对前来就诊的“三热病人”要及时采血染色镜检查找疟原虫;同时,对当年出现原发和输入继发病病例的乡镇(街道办)卫生院,应设立监测点,及时治疗病人,及时处理疫点,登记入册,按时上报。

(四)加强疟疾监测工作的督导、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疟疾防治工作的领导,市疾控中心要成立疟疾防治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市疟疾监测工作的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小组要经常深入监测现场进行检查、督导,检查全年不得少于2次。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疟疾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切实做好疟疾防治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各乡镇(街道办)卫生院要做好本辖区的疟疾防治工作,对前来就诊的“三热病人”要及时采血染色镜检查找疟原虫。同时,要做好疟疾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与采血镜检登记、采血镜检血片的编号等工作,并将有关资料保存好,按时报市疾控中心地方病、慢病科。

二、坚持综合防治措施,认真落实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一)加强碘盐监测,继续认真落实以碘盐为主的防治措施。市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碘盐监测工作,在5月15日之前完成市疾控中心指定的十里岗、高家、后港、镇桥、众埠、礼林、涌山、双田、塔前等9个乡镇(街道办)36个行政村的288户居民户288份碘盐监测的抽样、检测、资料整理、数据录入、工作总结以及上报等工作任务。

(二)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卫生、盐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2012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市2012年地慢病防制工作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大力普及碘缺乏危害的防治知识,切实做好今年“5.15”全国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

(三)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卫生院要积极配合与协助市疾控中心做好碘盐监测、健康教育工作。

三、加强鼠疫监测,有效预防与控制重大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鼠疫防治措施。市疾控中心要根据《2012年省鼠疫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鼠疫防治项目监测工作的领导,制定2012年本市鼠疫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鼠疫防治措施,积极开展全市鼠疫防治项目监测工作。

(二)健全、稳定鼠疫防治项目监测队伍。市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治项目监测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固定监测工作岗位,配齐监测专业人员,并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做好物资准备,确保鼠疫防治项目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市疾控中心要保证鼠疫防治项目监测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质、保量地完成监测任务。

(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鼠疫防治项目监测工作。双田、乐港、接渡、吾口、临港、洎阳街道办等6个乡镇(街道办)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鼠疫防治项目监测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鼠疫防治项目监测工作任务。

四、加强麻风服务能力建设,抓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防治、控制传染”的方针,加强麻风疫情监测。市疾控中心要认真落实麻风防治有关工作措施,确保麻风病人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加强门诊皮肤科的病例筛查,防止漏诊和误诊,并定期开展流动人口的监测,提高麻风病例早发现率。

(二)提升麻风服务能力建设水平,加强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市疾控中心要认真组织每年一次的“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以“关爱麻风患者,共享和谐家园”活动为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咨询、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做好新发现病人和历年麻风病治愈者及家属随访、体检等工作。

(三)加强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市疾控中心要定期举办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提高医务人员麻风病诊断率。

疟疾宣传资料范文3

 

为了全面完成我区2021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任务目标,根据省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高港区2021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一、疟疾防治

(一)工作目标

1、提升疟疾监测能力和响应水平,有效应对输入性疟疾疫情,继续保持无本地感染病例;

2、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治能力和水平,避免疟疾死亡病例的发生。

(二)防控措施

1、结合新冠肺炎防控,做好输入性疟疾防控

各地要继续落实《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加强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69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防控新冠肺炎的同时,积极落实各项输入性疟疾防控举措,建立有效疟疾高流行区来泰人员信息互通机制,在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对入境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教和筛查,提醒疟疾流行区归国人员有身体不适及时就医,确保境外输入疟疾病例得到及时诊断和规范治疗。

2、诊治能力提升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泰高卫发〔2015〕21号)要求,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及技能的培训,要组织开展重症疟疾救治经验交流,以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疾病例的救治成功率。各医疗单位要配备相对稳定并通过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正常开展血检工作,并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疟疾镜检技能培训,不断提升镜检水平。

3、传染源发现

各医疗单位要结合发热门诊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机构识别和诊断疟疾病例的能力。均应全年开展“三热”病人(临床症状典型、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对外出务工归国人员的发热病人要全部开展血检。各医疗单位每月月底将当月全部已检血片、检测后的快速诊断试纸条随同血检报表送区疾控中心,以便及时送泰州市疟疾中心镜检站复检。今年全区血检指标定为480人。具体任务分配: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80人、口岸40人、刁铺40人、白马40人、许庄40人、田河40人、永安40人、胡庄40人、汪群40人、孔桥40人、大泗40人。

    4、病例规范治疗

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均由各医疗单位按照《抗疟药使用规范》(WS/T485-2016)进行规范治疗,并按要求实行全程督导用药。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我区重症疟疾救治定点医院,必须成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组,并组织开展重症疟疾救治经验交流,以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疾病例救治能力,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疟疾病例死亡。

5、抗疟药品储备和管理

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区疾控中心按要求储备抗疟药品,医疗单位确诊的疟疾病人治疗用药时,由医院开具处方至区疾控中心免费领取药品,鼓励重症疟疾救治定点医院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储备抗疟药品。为加强抗疟药品的管理,每季度统计、上报抗疟药品的使用和储备情况。

   6、疫情规范处置

继续全面推行“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确保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6.1病例报告

各医疗单位对发现的所有实验室确诊疟疾病例均应在24小时内进行疟疾疫情网络直报。

各医疗单位对病例进行规范治疗前应至少采制厚薄血片3张、滤纸血2张(每张2大滴血样,每滴约60μl)和抗凝全血5ml,及时将血片、滤纸血、抗凝血样本和RDT诊断试纸条送区疾控中心,以便及时送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送省寄研所进行镜检复核和核酸检测。如不能及时送样的,必须将抗凝血样本置-20℃保存。

6.2病例复核与流调

区疾控中心要及时对市疾控中心血片镜检复核结果进行追踪,将确定的疟原虫虫种及时告知各医疗单位,以便医疗单位制定用药方案;在病例确诊后3日内完成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通过调查来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所有疟疾病例应在3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所有网络报告疟疾病例的排除必须由省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复核确认后才能删除。

6.3疫点调查与处置

    区疾控中心应在病例网报后7日内,组织完成对病例居住地自然村或居民点,按照《消除疟疾后防止输入再传播技术方案》的要求完成疫点调查和处置,在7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的表格等信息的录入和上报。有传播可能的间日疟病例需要绘制疫点示意图,图中标明病家及四邻房屋的分布、病家周围按蚊孳生地的方位和距离等信息。

对在流行季节(5-10月份)出现的疟疾病例,应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滞留喷洒。

6.4病例线索追踪调查和主动病例侦查

6.4.1病例传染源追踪调查:疑似本地感染或怀疑发生本地传播的输入性疟疾病例的疫点,应对病例的家属及四邻采血镜检或RDT检测,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新发现的确诊病例或带虫者均按照确诊病例上报、规范治疗,并按要求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报告。

6.4.2病例同行人员追踪调查:对确诊病例同行人员开展追踪调查,采用镜检或RDT进行检测,筛查同行人员中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并对同行人员开展疟疾防控健康教育宣传。

6.4.3 集中回国人员主动病例侦查:疟疾流行国家集中回国人员由所在地医疗单位采用镜检或RDT进行检测。如发现阳性,及时上报和组织规范治疗,开展疫情处置。

6.5病例随访和追踪观察

    病人规范治疗结束次日,所有病例均要进行随访和追踪观察,再次采制厚薄血片和滤纸血各2张(住院病人由医疗单位采制2张厚薄血片和5ml抗凝血),相关信息录入专报系统,同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采制的血片和滤纸血及时送市疾控中心。

 6.6资料管理

各医疗单位应及时将疟疾病人诊治资料复印件(住院病人包括检验单、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医嘱,门诊病人包括检验单、病历、处方)交区疾控中心。

区疾控中心应及时对本区报告的疟疾病例,补充完善《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2015版)》中省级PCR复核结果等信息,于一月内完成结案报告,并按《消除疟疾省级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以病例为核心的资料整理,包括“疫情报告”、“诊疗信息”、“病例复核”、“个案流调”以及“疫点调查与处置”等完整的资料。

7、媒介监测

今年高港区作为省级媒介监测点,选点胡庄,6-10月份按照省寄防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媒介监测工作。

8、健康教育

8.1各地要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广泛宣传国家消除疟疾政策和疟疾防治知识,改变居民不良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8.2各地应主动与公安、商务、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出境和回国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宣教,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8.3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方式,向家庭渗透相关防治知识。   

二、其他寄生虫病防治

(一)土源性线虫监测

今年高港区作为土源性线虫病省级监测点,参照《全国土源性线虫病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口岸、白马、孔桥、胡庄、大泗各监测200人,各单位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现场查病工作。

(二)包虫病防治

各医疗单位发现的包虫病病例,要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省寄研所、市、区疾控中心将联合对网报包虫病病例进行走访调查,确定感染来源,填写包虫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并上报。发现本地感染的病例按《江苏省包虫病疫情处置方案》执行。

(三)新发和输入性寄生虫病

疟疾宣传资料范文4

我县根据2014年__省疟疾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将继续开展消除疟疾巩固工作,做好疟疾监测与防治工作,防止输入性疟疾疫情引起扩散与流行。

1、进一步完善消除疟疾资料整理工作。进一步收集、整理疟疾防治资料,完善有关疟疾防治的文件、数据、图片等相关资料归档工作,以便保存与查阅。

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我县将加强基层人员和县综合医院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疟疾防控知识水平。

各医疗单位对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以及来往于疟疾流行区的发热病人,尤其是对到过国外(非洲、东南亚及南太平洋地区等国)及国内的海南、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疟疾流行程度较高省份回归人员,及时开展血检疟原虫工作。

按照卫生部、卫生厅要求,我省为疟疾三类流行区,按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县血检人数不少于总人口的5/万(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血检总数的80%),全县共需血检“三热”病人250人次,血片必须按《疟疾防治手册》要求制作,发热病人登记表应按要求录入计算机,血片和名单由县疾控中心保存备查。2015年各医疗单位血检任务分配如下。

表略

1、疟疾病例诊断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县疾控中心应做好每个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工作,并在3天内及时将个案调查表传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发现本地传播病例应及时上报省疾控中心血液寄生虫病防治科和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并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及时扑灭疫情。

2、每个疟/!/疾病例均应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分子生物学检查,对确诊的疟疾病人要及时按照疟疾防治方案给予系统规范化治疗(间日疟用氯伯八日疗法,恶性疟用蒿甲醚或氰蒿琥酯加伯氨喹),防止恶性疟死亡或继发病例的发生;高危人群应开展预防性服药,针对间日疟病人易复发的特点,在春季对上年的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治疗,减少传染源积累,防止疫情蔓延。

1、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大型流动人群聚居地进行摸底调查,重点针对流动人群,特别是往来境内外疟疾流行区以及原疟疾流行区的人群,定期搜索传染源,必要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与流行;

疟疾宣传资料范文5

【关键词】法定报告传染病 疫情监测 流行特征

中图分类号:R1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301-02

为掌握传染病的流行特点,为更好地制定今后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现对龙陵县2007―2009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作一综合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来源

资料来自县疾控中心信息科每年度的传染病疫情资料。

2 结果

2.1 发病、死亡概况 2007―2009年龙陵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种,2244例,其中甲类无报告,乙类传染病12种1855例,两类传染病7种389

2.2 发病、死亡位次 2007―2009年龙陵县发病率居前5位的疾病是疟疾(508例)、肝炎(400例)、肺结核(376例)、伤寒及副伤寒(210例)、风疹(147例),分别为60.33/10万,47.51/10万,44.66/10万,24.94/10万和17.46/10万。前5位疾病发病数共为1641例,占总传染病发病数的73.13%。艾滋病死亡数最高为36例,占死亡总数85.71%;其次为肺结核5例,占死亡数11.90%;疟疾1例,占死亡数2.38%/

2.3 流行特征

2.3.1 季节分布 全年均有病例发生,5月份发病最高,321例;12月份最低为119例。3―8月份为发病高峰,为1423例,占全年发病为64.41%。

2.3.2 地区分布 10个乡镇均有病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乡镇是:龙山 镇(500例),镇安镇(316例),勐糯镇(258例),龙江乡(218例),龙新乡(209例),分别占报告数的22.28%,14.08%,11.50%,9.71%和9.31%;发病率最高是勐糯镇为494.7/10万,其次是木城乡384.5/10万,象达乡最低147.78/10万。

2.3.3 性别年龄分布 发病男性多于女性,男性发病1473例,占传染病报告总数的65.64%,女性发病771例,占总数的34.36%,男女之比为1.91:1。各年龄均有病例报告,主要集中在10―65岁年龄组,共1553例,占报告总数的69.21%。

2.3.4 职业分布 发病以农民为主,其次为学生和散居儿童,分别占60.34%(1354/2244),14.26%(520/2244),8.65%(194/2244),学生发病构成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民发病主要以病毒性肝炎、疟疾、肺结核为主;学生发病主要以风疹、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肺结核为主;散居儿童主要以痢疾、伤寒副伤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风疹、手足口病为主。

2.4 各类传染病的构成 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占总发病数的23.48%,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占22.95%,呼吸道传染病占19.03%,肠道传染病占17.20%,丙类传染病占17.34%。

2.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2007―2009年共收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5起,病例数451人,死亡1人。其中:中毒2起(中毒285人,死亡1人);传染病疫情2起(发病89例);群体不明原因疾病1起(发病77例)。

3 讨论

3.1 发病情况 龙陵县2007―2009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均发病率与前3年(260.29/10万)相比基本持平,主要传染病为疟疾、肝炎、肺结核、伤寒及副伤寒、风疹为主,目前威胁我县人群健康的传染病主要是肺结核、乙型肝炎、艾滋病/HIV、疟疾等传染病,应作为今后我们防治工作的重点。

3.1.1 呼吸道传染病以肺结核和麻疹为主。结核病的控制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的重视。随着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启动和实施,结核病发现率得到了较大提高,故报告发病数较项目启动前有较大增多,随着项目的深入开展,现在肺结核的控制工作应重点做好规范治疗,避免耐药结核病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肺结核的防护意识,减少传染源,发现传染源不是根本目的,项目目的是发现一个治愈一个,如果只发现不治愈,项目本身就没有意义[1]。麻诊3年共报告26例,说明计划免疫工作还存在问题,下一步应加强对乡、村两级督导管理,特别由于近几年村医更换太频繁,应加大培训力度,让新村医尽快掌握计划免疫相关知识,让适龄儿童及时得到接种。

3.1.2 血源及性传播疾病主要是乙型肝炎和艾滋病/HIV,HIV/AIDS报告数在龙陵正逐年增多,原因一是监测制度不断完善,监测范围、人群数量不断扩大;二是领导重视,部门合作得到加强。三是流动人口增多,随着经济发展,流动人口逐年增加,特别是龙陵地处边境,与艾滋病流行重灾区德宏州紧邻,与缅甸隔江相望,3年共报告HIV/AIDS 245例,其中,缅甸人就有12例,占报告数的4.89%。因此,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应充分配合,对外来人员艾滋病抗体化验应作为必查项目,并发放宣传处方,对该人群进行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

乙型肝炎近年来重报比较多,主要是病人到不同医院检查用不同姓名导致的。

3.1.3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是疟疾,疟疾一直是我县的重点防控传染病之一,通过多年努力,发病数正在逐年减少,特别是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启动后,采取综合性的疟疾、防治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及疟疾疾病监测,积极参与湄公河流域遏制疟疾行动计划,外源性感染疟疾病例大幅下降,3年来无内源性病例发生。

3.2发病特征 资料显示:每年的3―8月份是发病的高峰时期。发病人群主要以农民、学生和散居儿童为主,占83.24%。各年龄段均有病例发生,主要在10―65岁年龄组。发病主要以血源及性传播性疾病,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男性发病明显高于女性。农民人数众多,健康意识差,疾病知晓率低,生存环境卫生状况恶劣,故发病高。因此,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仍在广大农村,应加强对农村环境及生活饮用水的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加大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诊疗水平。

3.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以中毒及传染性疫情为主,与全省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致[2]。随着社会发展新的传染病会不断出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加强监测和预测,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等及时、准确报告和掌握信息,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疟疾宣传资料范文6

一、工作总目标

(一)血吸虫病:

做好我镇人、畜感染监控工作杜绝急血发生;全年灭清螺面540000㎡,居民院落周边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有螺环境、高密度钉螺环境和在有螺区新建工程周围环境在基础灭螺提下采用喷洒法、浸杀法、泥糊法等综合药物灭螺措施开展药物灭螺工作降低现有螺面50%,加快我镇做好传播阻断达标工作各项前期基础准备;完成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任务要求。

1、流行村、组认真做好春、秋两季螺情调查工作弄清螺情,结合川中项目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基础灭螺,提倡有螺环境优先环改灭螺。

2、对有螺环境均须采取机械抽样法拾捡部分活螺送市血防所解剖镜检,全镇完成大村1000只小村500只活螺压片镜检任务,对压片检查的原生钉螺环境,各村要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反复灭杀,防止血吸虫病的局部发病。

3、畜牧站完成全镇引进耕牛的扩大化治疗,并搜集为耕牛户治疗资料统计工作,年终考核。

(二)地方病:

做好我镇疟疾基本达标后的监测、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疟疾的暴发流行,镇卫生院要做好对“四热”病人血检涂片镜检疟原虫的监测工作,发现疟疾可疑病人和确诊病人,按《疟疾暴发流行预案(试行)》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全年完成180人次血检任务。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各村要跟据我镇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结合本村疫情落实防治计划有一名村干部分管血吸虫病、地方病工作,并列入议事日程,确保2013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前期各项基础工作的扎实开展和顺利推进。

(二)认真落实解决防治经费

镇财政要根据我镇2013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任务,保证——2013年达到血防阻断达标工作经费。各流行村也应组织相应的保证措施确保血防、地方病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抓好健康教育宣传,增强防病意识

根椐市府办[]151号文件精神,努力增强全镇干部、群众防病意识,参与投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镇广泛开展血防和防治碘缺乏病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村要利用广播开展血防、地方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镇学校要认真落实把血防、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健教资料留存以备检查。广泛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到2013年全镇学校达到学校预防控制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基本要求。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要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地方病防治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村乡村医生,及时安排落实防治任务和防治经费,从4月22日至4月28日开始查螺;5月3日至5月18日为灭螺时间。请各村务必遵守时间安排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保证防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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