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日记范例6篇

馒头日记

馒头日记范文1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2008年1月3日,辽宁《华商晨报》“辽沈立场”版面,刊登了关于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的报道。(图1)

当日,内容源于《华商晨报》,题为“国家颁布馒头标准:应是圆形或椭圆形”的报道,在新华网、中新网、搜狐、新浪、网易等各大网站转载(百度按网页标题搜索该题目,可得到2290个结果),引来网民热烈讨论。华商网、腾讯网、人民网、中国网甚至开辟了焦点专题版面。用“馒头标准BBS”百度一下,约有477000篇网文。

实际上,早在2007年12月21日,新华社了新闻,“小馒头含有高科技‘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出炉’”(百度按网页标题搜索该题目,可得到60个结果)。1月2日跟进了,题为“‘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的消息(百度按网页标题搜索该题目,可得到847个结果)。

1月3日下午,有来自中国网消息“国家粮食局:新标准规定馒头形状纯属无稽之谈”(百度按网页标题搜索该题目,可得到1910个结果),新华社消息“国家标准委:馒头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百度按网页标题搜索该题目,可得到1120个结果),等来自官方澄清报道。

1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页和国家标准委官方网站上,登载、了“国家标准《小麦粉馒头》(GB/T21118-2007)有关情况介绍”,并附《国家标准全文》。到此,理应说是真相大白了,但网络热潮并未就此结束,沸沸扬扬持续了近一个月。

梳理“馒头标准”事件的来龙去脉:新华社出台标准,波澜未惊;都市报搞笑外型,网上迅猛流传,全民动员讨论;新闻媒体采访相关部门,报道官方解释说明:政府出面澄清,馒头标准终现其身;网络余波阵阵,网民议论纷纷

为何这样的一则新闻,会从传统纸媒经由网络转载而盛传,而引起网民大众的纷纷议论。本文试从网络谣言传播的角度,分析此“馒头风波”起伏的前因后果。

河南兴泰科技实业公司经多年研究,开发出了一条含有十几项发明专利的馒头自动化生产线,并总结出了一套涉及发酵方法、原料配方、工序选择、工艺指标、影响因素、嗜好性评价等多领域的“馒头配方”。这种馒头生产标准经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于2007年10月16日,正式成为“小麦粉馒头”的国家标准,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此条消息,在《华晨商报》报道之前,已经由新华社。只是没有得到网民的关注,转载数量较少。企业做标准这件事并不稀奇,例如电影工业中采用的数字立体声制式的主要技术标准Dolby SRD、SDDS 7.1、DTS 5.1,就分别由英国杜比、日本索尼、美国DTS三家公司研发制定。尽管三种制式互不兼容,但是在影片发行放映环节中它们都普遍共存,成为全球范围的生产标准。

下载自国家标准委官方网站的。标准编号为GB/T21118-2007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9个部分构成。该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生产的商品馒头。并附有小麦粉馒头比容测定、小麦粉馒头pH的测定、小麦粉馒头水分测定三个规范性附录。这份行业生产规范标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纵观标准全文,也并没有发现诸如“形得是圆的”、“个不能太小”、“脸不能有褶”之类的搞笑条款。那“馒头标准”的谣言又是如何生发的呢?

1 造谣

根据法国学者卡普费雷的研究,谣言是在社会中出现并流传的未经官方公开证实或者已经被官方所辟谣的信息。不论是我们社会生活的哪一个领域。谣言无所不在。前有“纸馅包子”,今有“圆形馒头”,假新闻近年来频频出现,社会各界纷纷谴责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华商晨报》记者的不实报道,便是“圆馒头国标”谣言的源头。

2 传谣

谣言来源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在谣言传谣过程的起点,必须解释的是人群的参加与动员。就算存在着一个始作俑者,谣言的基础也还是在于他人,在于听到谣言并且传播谣言的人身上。

《华商晨报》不过是一份地方都市报,其中一则新闻竟被各大新闻网站转载,可见其新闻价值。我国的传统主食馒头在新年被“定形”,时鲜、接近、趣味,足以引起广大人民的关注。严肃的国家标准,居然以貌取馒头,荒唐可笑之极。人咬狗成为一条“新闻”的,是它的异乎寻常、荒诞和罕见,肯定会使读者感兴趣、吃惊或激动,以至急急记住它并传播它:读者希望与人分享他的激动。于是,网页相互转载,网民争相评论。

正是互联网络的出现,使谣言的传播达到的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由于互联网自由共享的精神,以及网络信息的开放性、全球性、广容性、集成性和交互性等特征,在信息的高速公路上,谣言的传播也更为迅速,影响范围更为广泛。在网上,信息可以经由各种形态,高速地、交叉地、重复地传播,轻易形成迅猛之势。“传者”与“受者”已经界限模糊,“大众”和“个体”也不分彼此,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传播者。可以说,网络为谣言提供一个表现的大舞台。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如上文所述,在《华晨商报》假新闻的前后,均有关于馒头标准的如实报道,为何“真新闻”却没有享受到网络的放大效应呢?

一方面,“圆形国标馒头”的反常性,远比专业性强的技术标准来得有趣。流传是由于传播者的强烈兴趣造成的。有时候兴趣与谣言之间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我们可以把谣言简单地概括为一种完全的主观情绪状态的投射。

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传播的匿名性,谣言一旦占了上风,随着从众跟风的网民转帖、跟帖,最终压倒真相的情况是极为可能的。

3 辟谣

谣言的力量之一是它的不断重复。辟谣要想有效果,也得翻来覆去地说。遗憾的是,辟谣由于必须严格遵循正式宣布的固定形式,不可能寄希望于让大众传播媒介反复传播。人们看报和听广播就是为了得到新闻,而不是反复读昨天,或更糟。几个星期前就已经宣布过的事。

在谣言散布的当天,新华社记者前往有关部门采访了解情况,这才得到了国家粮食局的辟谣信息,“新标准规定馒头形状纯属无稽之谈”,指出“国标馒头得是圆形”毫无根据的话,有根据的标准此时也并未公开。

随后。记者又从国家标准委获悉,原来“馒头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而是推荐性质的。

馒头日记范文2

过年锅里放馒头放几个2022

具体放几个馒头没有固定的说法,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数量就可以了,不然蒸多了也吃不完,会很浪费,而且馒头还有大小之分,不能只在乎数量不在乎食量。不过我国传统习俗讲究“好事成双”,蒸馒头的时候可以蒸双数个。

过年蒸馒头有什么说法

过年锅里放馒头的意思是,新的一年会蒸蒸日上、红红火火,一切都会成真,一切都会更好,更上一层楼。馒头是用面发酵后做成的,蒸的时候会发起来,所以也象征着发财、发家。

在以前的时候,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五不能动火,所以做不了馒头和炒菜,于是人们就形成了在腊月二十八、二十九做主食的习惯。因为春节期间要避免蒸、炒、烙等,因为“蒸”音同“争”,“炒”音同“吵”,“烙”音同“落”,寓意不吉利的,所以那个时候的人们习惯蒸好够一家人吃一周左右的馒头。

过年蒸馒头有什么技巧

小贴士1:冬天的寒冷天气特别影响酵母发酵的时间,所以可以在面团发酵的时候多加一点糖或酸奶。 这两种东西可以促进发酵菌的发酵,从而加快面团的发酵时间,加上这两种东西的馒头口感会更好。

小贴士2:面团发酵揉成面团后,不要急着揉成馒头。 可以试着揉一会面团,这样整个馒头吃起来有嚼劲。

小贴士3:蒸好的馒头不要着急,放在一旁醒15-20分钟,等到馒头变淡了,再入锅蒸,这样整个馒头就蓬松了 和柔软。

馒头日记范文3

而外公那每个早晨的时光也早已被厚厚的玻璃记录了下来。

我还依稀记得去年冬天的每个早晨,外公那个忙碌的身影。那个冬天很冷,风呼呼地刮着。

一次,站在公交站旁等车上学的我看见一位老人快步走来,由于视力不好,一直没看清是谁,直到走近了,才知道原来是外公,他气喘吁吁,手里拿着两个热乎乎的馒头,正冒着热气,说:“馒头来了,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看着馒头,“爷爷……”我诧异极了,猛然想起,上次无意间跟爷爷说到为了赶早,不吃早饭的事……我明白了!一抬头,看见那老花镜上蒙上了一层白雾,老花镜下又是一个欣喜的笑脸。

以后,上学的每个早晨,我总是看见外公捧着两个热乎乎的馒头。

还记得有一次,毫无知觉的我在外公的视线里上了公交车,当我眼睛往外瞧时,又瞧见外公手拿着两个热乎乎的馒头。

还是这样,还是两个热乎乎的馒头,还是冒着热气……

外公的老花镜上依然模糊了,依旧蒙上了一层白雾,而老花镜下则是显出了失望。

外公现在老了,不能再给我送馒头了。

馒头日记范文4

记忆中的土地真的很空阔,那一畦畦绿油油肥硕的菠菜自由的舒展着,满眼的绿色,满眼的丰硕,满眼的希望。农历十月底,菠菜就被收回家,摘去黄叶,捆成一把把,农家人满载着希望采用自制的方法冬藏起菠菜。一进腊月,爸爸就会像其他人一样把菠菜返青,捆成结结实实的两大包,用那辆金鹿牌的自行车驮着去济南卖菠菜。每当此时,幼小的心灵常常窃喜“年”终于可以扳指翘首企盼了。

伴着爸爸不辞辛劳车轮滚滚的往返,娘会在腊月初的某个集市把我和弟弟的新衣服裁剪回家,闻着清新的布香,美美地想着穿上新衣服的样子,梦里也在甜甜地微笑着。临近年关,娘会把我们的旧衣服清洗干净,娘是不允许再穿开衣服的,我和弟弟只好穿着花花棉袄棉裤期待着穿上新衣服的刹那。记忆中的除夕我们还会穿上娘做的千层底的棉鞋,娘做的鞋样子俊俏,穿起来有点紧,爸爸就会用家传的铜制提鞋把为我们提鞋。穿上新衣服就该去拜年了,天刚蒙蒙亮,我们一群孩子疯跑着走东家串西家,把声声过年好的祝福送入寻常百姓家。

记忆里过了腊月十五,娘就会磨面蒸馒头。那时候的面有白面、黑面。白面蒸出的馒头雪白雪白的,浓浓的面香真的很诱人,娘看着我和弟弟望着馒头的满眼期待,就会挑一个起了泡泡的馒头让我们吃。大口地嚼着香甜的馒头觉得过年真好,吃一个起了泡泡的馒头权当是节前品尝年味了。年前还是要继续吃黑面的馒头,粘粘的总有种麦皮的滋味,不过比起吃窝头是好多了。记得看过一个抗日题材的电视剧,有个小孩偷拿了奶奶的白馒头,跑到野外高兴的吃起来,看到那个样子,我会心的一笑,馒头雪白的馒头,那是贫穷日子里的美味佳肴。想必今天的肯德基也不会吃出小时候吃馒头的滋味和心情。

过完初一,就该走亲访友了,年初二照例去大舅家。那辆金鹿牌的自行车依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车座上、车架上坐满了大人小孩,高兴洋溢在脸上,幸福写满了一整辆“车”。要是赶上冰天路滑,路上跌跟头的总会让人唏嘘不已。去大舅家,我们总会吃了饺子回来。一天没人,家里的猪可就唯我独尊了,为所欲为的从猪栏里跳出来,拱的家里乱七八糟。娘不停的埋怨爸,说他走亲戚也不管好猪,爸喝的晕晕乎乎努力地收拾猪犯下的错误。

年后的“拌玩”可真够热闹的,踩高跷的“猪八戒”挺着个大肚子,忽闪着大耳朵,一张嘴不知把谁家的小孩吓哭了,大人自然少不了骂一阵,也没人计较,大家嘻嘻哈哈的就去串街了。那时候有幸目睹“拌玩”的道具布置、化妆全过程,大姨夫是他们村“拌玩”的组织者,人心灵手巧,颇有组织能力,他们村的“拌玩”小有名气。正月十五看完“拌玩”,晚上是要打灯笼的。小时候可没有那么多琳琅满目的花灯,打的灯笼是自己糊的。十五的前几天,我和弟弟就去大姨家,大姨夫就会用彩纸和高粱杆为我们扎花灯,花灯上有美丽的蝴蝶结,一颤颤的令人遐思无限。美丽的花灯点上蜡烛,光亮顿时荡漾开去。每当此时我终会小心翼翼地拿好我的花灯,总怕一不小心烛光会把我的花灯燃尽。美丽的花灯寄托着我童年的梦想,摇曳的烛光闪烁着我未来的期盼,跳动的蝴蝶结满载幼时快乐的年韵。我年年呵护我的花灯,我的花灯装点我的生活,印满我对下一年无限期盼的双眸……

馒头日记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2011〕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3.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的原辅材料符合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有关规定或标准,不使用非食用物质、陈化粮、过期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产品包装标识规范,不进行虚假标注标识。此次专项整治,要把馒头中违法违规使用漂白剂、着色剂、膨松剂,油条中过量使用膨松剂,面条、饺子皮等使用硼酸、硼砂增筋,相关食品中超量使用甜味剂等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全面整顿规范,消除安全隐患。

4.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生产经营环境、加工设备、生产流程、存储运输等符合卫生及其它相关要求。

5.全面推广使用酵母以代替膨松剂生产加工馒头、煎饼;使用无铝配方技术代替膨松剂生产加工油条等工艺,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拉网式”监督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今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

1.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对本辖区、本环节的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动员部署,抓紧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方案。由县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做到有目标、有组织、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调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单位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细化方案、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突出整治重点。要采取有效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做到五不准:不准未取得健康证、限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在脏、乱、差等不符合基本要求条件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加工;不准使用非食用原料作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准使用陈化粮等劣质原辅料或不合格食用油脂加工生产食品;不准违反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在加强整治的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劳动就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费、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优惠,并通过建立完善摊点规划设置、流动摊车辆统一配制等管理措施,扶持发展守法诚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优质的产品品牌。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专项整治期间,县食安办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方案措施、整治成效等情况组织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全县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通报。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每月25日前要将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治工作报表(附件2)报送县食安办;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组织查漏补缺,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8日前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部署的重要载体,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形成“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丽政办发〔2010〕63号)及《县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2号)等文件精神,县食安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上报等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各企业,以及生产与销售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的专项整治;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各农贸市场、批发零售点、超市、商店、沿街专卖门店、前店后场经营点等的专项整治;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各宾馆、饭店、小餐饮单位等的专项整治;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流动摊点的专项整治;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积极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配合工作。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食安办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加大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的整合力度,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整治作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共同推进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拓宽领域、丰富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并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实际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消费信心。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社会公德理念、社会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对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促进食品市场诚信建设,在全县营造起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监管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县馒头、油条、煎饼等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报表

附件1:

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在县范围内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经营活动的摊点(下简称摊点),应当符合本规范要求。

一、在当地政府允许或者指定的范围、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

二、场地周围环境清洁,与垃圾堆放处、厕所等污染源距离20米以上。

三、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加工、销售设施,有密闭的垃圾污物存放器具,使用一次性卫生餐饮具或消毒餐饮具。

四、不得在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设置摊点。

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身份、健康证明、联系方式、食品安全承诺书等相关信息。

六、建立健全索证索票登记制度,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购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及卫生等有关要求。

八、烹饪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确保食用安全。

九、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与其他用具混用。

十、配备防蝇、防尘、保洁设施,食品不得着地存放,并与原料、半成品分开放置。

十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清洁无毒无害售货工具。

十二、流动摊点不得经营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的食品、冷荤凉菜以及法律法规等明令禁止经营的其它食品。

馒头日记范文6

这时,窗外传来“啊”的一声惨叫。小刚赶紧探出头一看,原来馒头正好砸到了小明的头上。小刚连忙说:“对不起。”小明忍着疼痛说:“没关系,我正有事找你呢!”小明本来是想找他一起上学,可是他见此情景决定要好好教育小刚一番。

小明说:“昨天老师不是讲了一首诗吗?我忘记怎么背了。”小刚心想:这么简单的诗都不会,是我大展身手的时候了!于是,他就得意洋洋地背了起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时小明的心里早就已经乐开了花,心想:让你浪费粮食,中了我的全套了吧!

小明又问:“那这首诗的意思是什么呢?”小明说:“这首诗讲的意思是农民伯伯在炎热的太阳下种田,已经满头大汗了。它告诉我们要节约粮食,不能浪费。”

“那你刚刚扔掉的馒头是怎么回事呢?”小刚顿时惭愧地低下了头,说:“我错了!”小明捡起馒头递给了小刚,小刚拍拍馒头上的灰尘,把馒头吃掉了,小刚对小明竖起了大拇指。他们两个开心地笑了,随后他们开开心心地上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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