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事故范例6篇

吊车事故

吊车事故范文1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二)、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2)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加强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

(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吊车事故范文2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_________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_________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_________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治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_________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_________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假如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假如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假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油等均由乙方供给。

4.假如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_________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吊车事故范文3

一、事故经过

某公司中轧机车间安装一台立式镗床,使用额定起重量16t电动单梁起重机吊装镗床立柱就位,在起吊、翻转镗床立柱过程中,突然起重机一端坠落下来,将正在指挥操作的人员压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二、现场勘察情况

由于事故当天,厂家为了抢救压在事故起重机底部的人员,将起重机的主梁、端梁和电动葫芦进行拆解,因此事故现场已遭到破坏,现场勘察时根据当事人的叙述和笔录以及现场遗留痕迹进行测绘。

(一)事故现场是在某公司轧机车间,准备就位的立柱是待修镗床的立柱,重约8~9吨,其外形尺寸为1.2m×1.25m×2.65m。

事故前立柱顶面(A面)朝东北向平卧,事故后立柱已竖立,见图1。

(二)起吊镗床立柱的起重设备是一台L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工作级别A5、额定起重量为10t,跨度为16.5m,起升高度为 9 m,配用电动葫芦为CD1型、额定起重量为10t钢丝绳电动葫芦,操作方式为地面跟随式操作。

(三)起重机摔落时,北跨端梁摔落在地,主梁北端约3.4m处被摔弯、破损。

(四)检查起重机北跨端梁,大车轮轴定位档块断裂脱落、车轮移位。

(五)测量主梁上拱度无异常。

(六)起重机上配用电动葫芦行走车轮固定轴销移位变形。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某公司安装立式镗床,翻转镗床立柱时,由师傅负责指挥,其学徒负责操作起重机,起重机位于镗床立柱的根部位置,由于立柱被斜拉起吊时,起重机侧向受力,使起重机偏斜,北端大车车轮爬轨,同时立柱起吊翻转、镗床立柱由于重心作用摆正时,起重机瞬间卸载,由于主梁负载时弹性下挠,突然瞬间卸载,主梁形成向上反弹的冲击力使北跨车轮脱轨,当镗床立柱摆正又产生侧向牵拉,使北端脱轨的起重机向西面滑移,造成起重机北端端梁脱离导轨支承梁,摔落在地,将正在起重机下面指挥的人员压倒在起重机底部。显然斜拉、斜吊和不合理的翻转立柱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它违反了GB6067-2010《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第5.1.2.1 a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司机不应进行操作和第5.1.3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衡,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动作”的相关规定。

(二)现场指挥人员无证指挥起重吊装作业并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指挥者离起重机太近,指挥操作不当,致使起重机做翻转镗床的立柱时摔落,躲避不及,被压在摔落的起重机下部。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操作起重机,十分缺乏起重吊装安全作业的基本知识,也不懂得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程,尤其是吊物翻转作业。

吊车事故范文4

这起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并不复杂,但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却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状态,无论是作出维持、还是变更、撤销等决定都存在值得推敲之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处罚人)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由此可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在下文论述)。这其中隐含两个条件关系,其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其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处罚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必须以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确定有罪的必要条件。具体到本案,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严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公安机关不能对严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这主要是由该行政处罚的依附性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表面上理解“依法追刑事责任”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并列的,但因为均以“构成犯罪”为必要条件,必要条件的特征是无之必不然,有之未必然,否定前件则否定后件,行政责任必然地依附于刑事责任。

也许有人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构成犯罪”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涉嫌犯罪”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我们认为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在此不再赘述。

在办案实践中,有些民警坚持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依据是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该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已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标记吊销,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并将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肇事逃逸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移送案件之前”的涵义该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全文的结构分析,应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条规定从立法技术上来看是值得商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自己无权最终确定的事实为依据对被处罚人进行处罚是明显不适宜的。如果法院作无罪判决,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将以什么为支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二、被处罚人的行政司法救济权利是张“空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三种救济途径均为死胡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不仅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充分条件。充分条件的特征是有之则必然,无之未必不然,否定后件则否定前件。换句话说,就是要想撤销、变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先要否定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被处罚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行重新评价,不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能,只能由人民法院通过启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而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权能属人民法院或经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行政复议机关是无权启动该程序的。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在行政程序中,人民法院是不能作出撤销或者变更之判决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侦查交通肇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往往与有权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属同一人民法院地域管辖。如本案中,侦查机关是A县公安机关,具体部门即是A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而有权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的是B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判交通肇事犯罪的是A县人民法院,而受理不服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的是B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两个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不能对另一方已审结的刑事案件进行重新评价。即使是同一人民法院管辖,该法院又采取什么方法以行政诉讼程序去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呢?――只有另行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被处罚人另一个寻求救济的途径是请求国家赔偿。基于同样的理由,必须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吊车事故范文5

关键词: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实施方案;分析

中图分类号:U448文献标识码: A

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顺利实施可以为天桥的进一步施工提供一系列便利,而且可以提供技术上的保障,可以确保整个高铁跨线天桥施工的完成,而且,高铁跨线天桥吊装的顺利实施可以为今后相关的吊装施工提供宝贵的经验,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某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概况分析

新建天桥在新建车站东戴河车站,中心里程K323+972.715m,是连接1、2号站台的人行通道。天桥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承台、墩柱、横梁为钢桁架,天桥支撑及梯道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下走行电力牵引机车。

天桥钢桁架从基本站台跨越2道、1道到二站台,钢桁架全长31.4米,在地面整体组装,并完成彩板安装,一次性起吊安装。钢桁架宽为7.6米(包括2道天沟宽度,每道0.7m),高为5.54米。整体天桥安装完成后,起吊总重量为107.62吨(其中主体桁架90.5吨、檩条3.8吨、彩板、5.4吨、钢承板2.2吨、保温棉0.7吨、百叶窗0.3吨、天沟1.8吨、其他结构附件2.2吨、栓钉等标准配件0.32吨、落水管0.4吨,含雨棚及墙面彩钢板重量),考虑吊钩及钢丝绳等吊具7t及其它荷载2T计算107.62+7+2=116.6吨。

二、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具体方案

由于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对铁路的运行影响比较大,需要对大范围的铁路进行封锁,而且要对大范围的铁路网断电。天桥的吊装属于跨线吊装,吊装的过程如果不注意的话就会导致吊车的倾斜,导致人员的伤亡,这些事故会导致铁路部门不能正常的运行,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在进行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之前要制定完善的吊装方案,确保吊装的顺利完成。

三、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在吊车进入施工场地之前,场地区域内要排除障碍物,防止吊车发生翻转。站台的防雨设施应该根据吊车的高度和规模进行拆除,避免防雨设备影响吊车的进入。围墙与站台之间如果有凹凸不平的路面,应该用小颗粒的石子进行填埋,确保场地内不能有较大的坡度,防止小车进入场地后刹车失灵,造成场地内人员的伤亡。站台内与围墙区域内的电缆和管道应该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在施工中造成电力的泄露。站台外的装饰要拆除,网架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站台上面的回流线必须要排除故障,使回流线在安全的高度以内,站台间的高度网必须要按照设计的方案来制定。站台的钢梯必须有较大的强度,而且必须经过完善的施工后才能使用。在施工之前,要确保站台基础具有较高的承载力,能够承受吊车的压力。

四、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现场设计

要对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所需要的构件进行完善,要控制好吊车的质量,然后将天桥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测量好。

五、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准备

根据铁路局相关的规划,对高铁周边的铁路采取停电措施,将周围的线路进行封锁,在进行吊装之前应该充分了解施工几天的天气情况,确保吊装工作是在晴天进行的,而且吊装施工不能在风力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在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场地设计吊装的位置,检查施工现场的回流线是否控制在合理的高度。

吊车应该在施工的前一天就进入吊装的场地,而且确保吊臂与天桥梁是焊接好的,吊车的吊臂要用强度大的钢管进行固定,将钢管焊接在天桥的桥梁上面,然后,钢管焊接工作完成后进行吊装的试验。吊装刚开始的高度应该控制在2米,使其可以持续半个小时,观察在吊装过程中吊臂是否会发生变化,如果吊臂没有变化,可以继续施工。

在进行吊装施工之前,应该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是可以正常运行的,如果机电设备存在故障或者安全隐患,就暂停施工,将机电设备修理好以后再进行吊装,防止故障的机电设备在施工中造成人员的伤亡。在吊装施工的周围应该设置警示牌,吊装施工现场应该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吊装之前要对天桥柱的标高进行检查,确保天桥的标高是合理的。

六、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施工

在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施工时,应该检查天桥的标高和吊车的位置,在确定好吊车的位置时悬挂钢丝绳,在天桥的两端悬挂钢丝绳,钢丝绳的长度控制在20米左右,钢丝绳都要悬挂在天桥上,而且确保钢丝绳可以触及天桥的边缘处,天桥的每一端都要悬挂两到三根钢丝绳。

吊装施工的相关领导人员应该与吊装施工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吊装过程中每个阶段的信号都要准确地收集,然后对信号加以检测,确保吊装的流程是准确无误的。当铁路周围断电以后,铁路周围禁止通行时,吊装工程的管理人员要下达命令,开始进行吊装的施工。在吊装施工现场的人员接收到禁止通车和停电的信号时,应该询问各个施工地点是否已经准备好施工,在确定各个地点的人员都已经准备就绪的时候,可以开始吊装施工。吊车司机在接受到命令时才可以起吊,刚开始起吊的高度要控制在3米以内,然后吊车吊臂的抬起角度要控制在90度以内,吊车吊臂抬起的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天桥的两端用钢丝绳进行固定。等到吊车起吊在3米处可以稳定的时候,就可以将天桥两端的钢丝绳松开,将跳桥抬升到10米的时候,然后可以转动吊车的吊臂,在进行旋转时用钢丝绳控制好方向,确保天桥的旋转的平稳的,然后用钩子将天桥的麻绳钩住,确保天桥的稳定性。

七、结束语

天桥的吊装属于跨线吊装,吊装的过程如果不注意的话就会导致吊车的倾斜,导致人员的伤亡,这些事故会导致铁路部门不能正常的运行,围墙与站台之间如果有凹凸不平的路面,应该用小颗粒的石子进行填埋,确保场地内不能有较大的坡度,防止小车进入场地后刹车失灵,造成场地内人员的伤亡。吊装之前应该充分了解施工几天的天气情况,确保吊装工作是在晴天进行的,而且吊装施工不能在风力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吊装刚开始的高度应该控制在2米,使其可以持续半个小时,观察在吊装过程中吊臂是否会发生变化,如果吊臂没有变化,可以继续施工。在吊装施工现场的人员接收到禁止通车和停电的信号时,应该询问各个施工地点是否已经准备好施工,在确定各个地点的人员都已经准备就绪的时候,可以开始吊装施工。刚开始起吊的高度要控制在3米以内,然后吊车吊臂的抬起角度要控制在90度以内,吊车吊臂抬起的高度控制在40米以内,天桥的两端用钢丝绳进行固定。

参考文献

[1]王玉凯.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具体方案 [D].长安大学,2013.

[2]潘卫. 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前的准备工作探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3]尹元钊.高铁跨线天桥跨线吊装的现场设计 [D].西南交通大学,2013.

吊车事故范文6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吨吊车,_________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

三、租赁时间暂定_________天,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_________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_________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_________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以后每_________天付一 次,预付款_________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人(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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