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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全善良范文1
在一辆公交车上,一个女孩儿带着她生病的父亲去医院看病。
在车上,一位姑娘要给这位老人让座。老人说:“我身体还硬朗着呢!”那位姑娘有些尴尬,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老人笑了笑,坐下了。那位姑娘脸上露出了笑容,可是老人的女儿似乎埋怨父亲似的脸上没有一丝微笑。
车子猛的一加速,急忙一刹车。老人紧皱眉头,好似强忍着身体的某处不适。我心里为他感到庆幸,如果这样一直站着指不定要受多少罪。
下了车,我听到女孩责备父亲:“明明知道自几臀部有伤口还要坐!”
“人家小姑娘也是一片好心,如果我拒绝了她,下次她再让座时会有顾忌的......”
成全善良范文2
2、在报国寺和伏虎寺游览二至三个小时。
3、下午2点半之前在游客中心乘坐景区观光车到雷洞坪。注意:乘坐景区观光车的过程中,中途不要下车。
4、第二天早上4点半从雷洞坪出发,到接引殿。
5、乘缆车上山看日出。
6、游览舍身崖、十方普贤、华藏寺等。
7、在九点之前乘坐缆车下山,之后乘坐观光车到达万年寺停车场,游览万年寺。
8、徒步分别走到清音阁、一线天、猴区。
9、返回到五显岗停车场乘车,到游客中心下车。
成全善良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完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主要指的是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之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成交付使用前的为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行为实施的质量,而在这一过程中,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质量是最关键的,在施工中必须安全生产,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这才是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目标所在。但是由于一些工程在具体的施工进度中,往往会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如果我们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仅会耽误施工的进度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甚至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完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是非常重要的。
二、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单位忽略安全质量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常常只关注经济利益,在工程中标之后就开始施工,对施工作业人员没有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很多建筑施工工程没有设置专职安全员及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没有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或是专项方案得不到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施工作业队伍整体的素质不高,而且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操作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三违”等不安全行为经常出现等等,这些都给建筑工程施工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安全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时,有的施工企业也仅只是应付了事,监理单位也没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安全质量监督单位定位模糊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单位仅仅是受到政府的委托来对建筑工程主体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监督的重点通常围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来进行的。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单位进行准确的定位,它的性质应该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委托执法机构。另外,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单位自身角色分配模糊,让安全质量监管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让安全质量监管行为的作用有限。
(三)安全质量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的部分地区设置了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的政府以及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监管工作。但是往往由于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操作规范掌握不全面等因素,常常导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的力度不足。另外,还存在一些监管单位是被动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质量监管,往往容易导致检查强度弱,实质性工作难以开展。
三、完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管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地基以及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让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以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管力度,以使监理单位在施工中对安全生产尽职尽责。监理企业必须要把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列为长久的工作规划中,同时对于施工企业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要严格核查;对于少部分危险因素较大的施工工程要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在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质量整改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规范科学的进行安全质量监理工作;
(三)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水平,并且要定期开展考核评定工作,审核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还要加强培养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监管,杜绝其中存在的不法行为。要求与建筑工程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坚持举行安全质量监管分析会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要第一时间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四、结束语
作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关键行业,它在创造巨大价值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做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业,它能否顺利进行不仅关系到工程质量与施工作业者的安全,同时还涉及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完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对于遏制安全事故的发展,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成全善良范文4
【关键词】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0.引言
露天矿山生产的第一项就是爆破。爆破工作的效果将直接影响矿山后续生产环节的安全与效益。在矿山生产的过程中,管理人员普遍重视生产经营状况与生产各环节,针对专业性极强的爆破工作并未予以高度的重视。而爆破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危化产品较多,危险系数较大,存在较多的潜在性危险。如果大型露天矿山需要展开爆破,安全管理在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爆破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做好爆破质量与生产工作。而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在设计、施工与生产管理的过程中,都应当贯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需要全面覆盖工程质量、工作质量与管理质量各方面,实现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流程化。
1.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爆破安全质量标准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经过系统的分析就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1爆破安全标准化问题
我国目前大部分的露天矿山爆破主要采用的是炸药。而在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着比较多的不确定性问题。不少工程人员操作存在失误、炸药使用量或者是标准不足,启动爆破的雷管处理不严格、完全距离不足等潜在性的危险因素都会对现场人员产生危险。与此同时,部分大型露天矿山为节约成本、严格控制、减少雷管与炸药的使用量,自行使用爆破的器材[1]。实际上,这些都会增加爆破工作的危险性。与此同时,在爆破施工的时候,部分操作人员实行第二次爆破拆除的时候缺乏标准性与规范性。这些现象在实际的爆破工作中常常有之。而这类现象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将产生大量的爆破飞石,产生较大的损失。
1.2高空坠落标准化问题
大部分的大型矿山高空作业并没有设置相应的保护或者防范措施设备,有的即便设置防护设施,但是大部分缺乏完整性,存在被损坏的现象。这些实际上进一步加大了采矿工作安全的风险性。如在爆破之前进行钻孔、清孔与装药等工序。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是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完整或者是已经被损坏。作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性。因而也就给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较大的威胁。
1.3采场边坡标准化问题
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的时候,如果开采的方法不适当,那就非常有可能造成开采的边坡过高,也就是陡峭危险的浮石没有及时清除,积累了比较多险石、危石。采石场在开采的时候并未遵循相应的原则进行开采,造成工作台面宽度不够,或分层模糊、偏高,甚至部分采石场为减少开采成本将原有的已经成形的比较规范的台阶工作面破坏掉。
1.4灾害出现较多
大型露天矿山在爆破工作的过程中火灾事故与水灾事故比较多件。火灾主要是机械设备、导火索等燃油在遭遇明火,高温、操作不当等情况下造成火灾,引起人员损伤与设备毁损。水灾则主要是由于机械设备的破坏。采场排水措施不足、设备不完善,施工的时候并未排出水害影响,没有排除排水设备故障等。正是基于此,导致大型矿山在爆破的时候容易出现不同种类的灾害事故。
2.加强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从前文的分析中就已经了解到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加强大型露天矿山工程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就得采取相应的措施。
2.1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在展开爆破工作的过程中,露天矿山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预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特点制定一套相对及时、有效、科学的合理应急救援体系[2]。与此同时,为保证设备在爆破工作中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情况,有必要针对安全设备使用和管理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同时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下,对应急事故的救援活动展开培训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这样就能够将安全隐患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2.2使用系统性的工程方法
要想彻底提高矿山露天的安全等级,就需要在施工的时候针对各项安全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经过严密、仔细的研究和分析就能够根据实际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而所谓的系统工程方法,其实就是针对爆破工作的任何环节进行严密的分析和评价,这样才能够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证大型露天矿山工程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展开爆破工作。并且使用系统性的工程方法可以防范安全事故,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3加强教育与培训
事实上,对任何大型矿山工程爆破工作来说,要想尽可能的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就需要针对安全部门与相关操作人员展开教育和培训。针对安全部门人员展开培训和教育,可以强化其对露天矿山爆破工作的多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与此同时,还需要单位的不同部门共同做好安全考核工作,增强爆破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爆破技术。爆破人员唯有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能够上岗工作,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培训[3]。与此同时,经过技术和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可以提高爆破工作人员对爆破安全性的认识。不全强化技术与知识方面的能力,促使其能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
2.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针对当前大型露天矿山爆破工程而言,并未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的现场管理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不少操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章的情况。针对此种情况,唯有不断强化责任,促使各工作人员能够深切的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增强其工作的责任心,继而保证施工工作有序、有效、安全的实施。
3.结语
总而言之,大型露天矿山爆破工作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事实上,唯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才能够尽可能的降低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率,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的同时,还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参考文献】
[1]赖志洪.露天矿山爆破环节安全管理措施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中旬刊 ),2014,12(11):128-129.
成全善良范文5
论文关键词 附条件不起诉 自由裁量权 内部监督 人民监督员
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中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基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刑事政策以及公共利益的考虑,设立一定的考验期,对其暂时不予起诉,待考验期满后再根据考验期限内的表现,对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一项制度。增设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是我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体现,也是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我国的实际运用。这一制度的增设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史上的一个重大里程碑,既彰显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重视,同时赋予了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新的内容。
拥有权力的人最容易滥用权力,这是常理。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扩大自由裁量权的一种表现,如不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容易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或对犯罪的放纵。倘若滥用附条件不起诉权,大范围应用非刑罚化方式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就会放纵犯罪,增强犯罪人犯罪后将会免予刑事处罚的侥幸心理,削弱刑事处罚的威慑力,削减了刑事处罚的防范、制止犯罪的作用。
笔者认为,腐败的滋生,与制度不完善和权力缺乏制约有关。“权力产生腐败,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的格言启示我们: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权力制约,是解决这一瓶颈的有效手段。
一、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监督救济机制的缺陷
(一)事前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对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事前的监督制约机制仅为: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其余条文均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的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救济机制。从而可以看出,对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自由裁量权的事前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而是否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后,是否采纳他们的意见,还是由人民检察院自行决定。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不服,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诉讼成本有增无减,而这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追求的诉讼经济价值是背道而驰的。
(二)缺乏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和检察人员在履行执法办案职责时遵守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的监督。内部监督是保证人民检察院及检察人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基础。而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公诉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裁量权的内部监督没有作出相关规定,致使这一制度的执行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影响。
(三)外部监督形式单一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外部监督方式比较单一,仅仅是被害人、被告人及公安机关的监督,没有其他外部力量的监督。只有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让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的防止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才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机制不完善
犯罪嫌疑人考验期满,当检察机关以某种理由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如何寻求救济,新《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当犯罪嫌疑人确实在考验期内履行了规定的义务,而检察机关对收集到的监督信息作出误判而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一定会招致犯罪嫌疑人的强烈不满。但犯罪嫌疑人却没有救济的途径,将会引起犯罪嫌疑人对执法公信力的不满和质疑。
二、国内外对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救济机制的借鉴
(一)德国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制约
(1)法院的制约。推行法院事先介入的模式,检察机关须经法院、被告同意后才能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检察系统内部的制约。被害人如不服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控告,并启动强行起诉程序。
(二)日本的起诉犹豫制度
日本法律并未规定检察官在做出起诉犹豫决定时一定要附加一定条件,所以,日本起诉犹豫有一定的不确定性:(1)在追诉时效届满前,检察官如果认为案件还有必要追诉,就可以撤销原决定,重新启动追诉程序。(2)起诉犹豫期届满时,因为犯罪嫌疑人并未以履行一定义务为代价换取不起诉,所以该不起诉决定不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当检察官重新发现重要证据时可以再次起诉。
(三)山东省蓬莱市的司法实践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前,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规定:(1)(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履行告知程序,听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并应当征得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同意;(2)公安机关如对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如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四)江苏省无锡市的司法实践
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前,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规定》,规定:(1)对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各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在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七日内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备案审查,并附以下材料:侦查终结报告;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审查后如认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不正确,应当提请本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予以纠正。(2)在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时,检察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各项办案规定和纪律,禁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凡在办案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我国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监督救济机制的完善
针对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我国应根据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制度,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实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立法宗旨。
(一)事前要征得被害人同意
为改变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事前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情况,根据附条件不起诉的诉讼经济的立法宗旨,同时从被害人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应将被害人同意作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必要条件。我国在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被害人权益的保护。虽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弱势群体,但是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同样是弱势群体。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关系到被害人的利益,如果不起诉决定前不征求被害人的同意,不仅会影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真心悔过,还将导致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再度被害”,从而阻碍被害人从被害中恢复的进程,使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得不到及时修复。所以,为彰显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价值,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以被害人同意为前提。
(二)加强检察院内部监督
检察机关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切实加强检察院内部监督,确保实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立法宗旨。
1.注重考核,提高检察官的素质。自由裁量权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其行使效果依赖于检察官自身素质。如果检察官没有公平正义理念和法治观念,那么就无法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裁量决定。因此,“应当积极努力地改善检察官整体状况,提高检察官思想和业务素质,创造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公正行使的基本前提。”检察机关应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考核、评比制度,从办案质量、执法作风、工作纪律等角度规范检察官办案;通过奖优罚劣机制,促使承办人自觉加压,努力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办案程序,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2.分析说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制约。在检察院内部,通过部门间的相互监督,提高检察院内部纠错能力。公诉部门的检察官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意见时,应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的说明和分析;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时,检察委员会要着重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被害人及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反响等方面审查承办人是否全面、深入地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理由进行审查。
3.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因为我国上下级检察机关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下级检察机关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当由公诉部门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及案件审结报告报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备案,上级检察机关如认为下级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错误,可以撤销原决定,并指令下级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加强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方式,已是我国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人民监督员主要监督对象为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以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笔者认为,人民监督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是目前加强对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监督切实可行的做法。检察机关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前,应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察委员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关于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检察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讨论决定是否采纳意见,并将检察委员会的最终结论、答复意见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人民监督员。如果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委会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机关要求复议。
成全善良范文6
成全别人的善,也是一种善¾题记
懒洋洋的下午。
我无精打采地坐在二路公交车上,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风景¾我今天发烧了,再加上车内空气不好,我的头又晕又胀,一点也不舒服。本来我想和爸爸妈妈来的,但他们昨天回去探亲了,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去市一医院。
我身旁坐着一个小女孩,她梳着两条小辫子,笑吟吟的,和病怏怏的我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此时,车门开了,一个大姑娘搀扶着一位老大爷上了车。老爷爷走路巍巍颤颤的,看起来很吃力。他站也站不稳,若不是大姑娘扶着,恐怕他就要摔倒了。
小女孩见状,连忙起身,对老爷爷说:“老大爷,您来坐这个位置吧。”
可是谁知,那一位老爷爷却说:“哦,谢谢你,可爱的小姑娘,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个位置还是你坐吧。”“是啊是啊,我爸骨头还硬朗,站着不碍事。”那位大姑娘也随着附和。
全车人的眼光都“刷”地往这边投来,车上顿时鸦雀无声。
小女孩这下肯定尴尬及了。我想。
于是,在又一次的转弯的时候,小女孩再次把座位让给了小女孩。老大爷盛情难却,只好坐下了。小女孩更开心了¾毕竟自己做了一件好事!
小女孩在好世界家居商场下车了,她下车后,我猛然发现老大爷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尽管老大爷极力掩饰,但痛苦的表情仍出现在脸上。不久,老大爷的脸上就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由此可见,这种痛是钻心的。
“老大爷,您没事吧?”我关切地问。
“哦,没事,谢谢你,小朋友。”老大爷疼得连说话声都变了调。
这样也叫没事?我想。
老大爷站了起来,顿时,他脸上的痛苦表情消失了。
为何站着舒服,而坐着又不舒服?真是奇哉怪也。我又想。
老大爷和那位姑娘与我一样,在医院下了车,我就跟在他后面。
“爸,”姑娘发话了,“您明明长了痔疮,为什么还要坐下去?”
啊!原来如此。可是,既然这样,又为什么坐下去?我继续听。
“闺女,难道你不知道那位姑娘的本心吗?她是本着一颗善良的心做事的,我虽然患病,但也要坐下去,因为,人要成全别人的善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