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慰问信范例6篇

灾区慰问信

灾区慰问信范文1

您们好!

2008年5月12日下午两点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大地震,并且造成人员伤亡,同时也影响到我国的北京、上海、天津、海南、广东等省市地区,为此我们深感震惊!对于地震灾害给灾区人民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们也深感悲痛。在这里,我们对身处灾区和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人们表示最亲切的慰问!

四川汶川县的地震牵动着《新破天一剑》所有工作人员的心。地震发生后,我们的员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高度关注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为了支持四川汶川县人民抗震救灾,帮助灾区群众顺利度过难关,我们的员工自发组织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以恰当的方式进行积极支援,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尽全体员工的绵薄之力。我们在这里正式宣布:《新破天一剑》公司和全体员工将采取切实的行动,给与广大灾区人民以慰问和帮助。同时我们也呼吁更多的非灾区的用户加入我们的行列,和灾区人民风雨同舟,共度难关。

别说游戏是虚拟世界,游戏是虚拟的人是真实的。我们殷切希望灾区的人民能够尽快走出悲痛,走出困境,积极投入到生产自救的工作中去,用我们的双手建设我们的家乡和祖国,勇敢地挺起不屈的脊梁!再造我们的美好家园!

四川省汶川县5月12日14时28分发生7.8级地震,使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昨天,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向成都市委、市政府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员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分别发去慰问信,表达了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980万人民对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注和牵挂。

慰问信中说,此次地震强度大、波及面广、伤亡人员多,给灾区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害和影响。欣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已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总理连夜赶赴灾区,现场指挥救灾工作。灾区人民正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扬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紧急行动、团结协作、顽强奋战,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鼎力支持,灾区人民一定能够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百折不挠,战胜这场特别重大的地震灾害。:

慰问信中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虽然我们远隔千里,但我们心系灾区人民的安危,愿与灾区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让我们的问候和爱心跨过高山峻岭,传送给灾区人民;我们愿意派出哈尔滨市地震工程、安全工程、医疗卫生和防震减灾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及防震救灾队伍支援帮助灾区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盛大发致灾区慰问信先期捐款100万

灾区慰问信范文2

四川的孩子们,你们现在好吗?

在今年五月十二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在了四川汶川县,降临在一个个正在渴望得到知识的孩子身上,八级的强烈地震瞬间使我们的家园变为废墟,许多许多的人,包括正在读书学习的孩子们失去了生命!就让我的这封信,带去我对你们的关心和祝福吧。

我知道,你们一定受苦了,这场自然灾害让我们都无法接受,你们中间有很多人失去了自己亲人,但你们没有失去全国人民的关怀,我相信你们仍然是坚强的。在前几天的思想品德课上,我们知道了人人要有永不放弃生命的精神,孩子们,振作起来吧,困难算得了什么,坚强不屈才是你们的性格,你们是四川的希望,你们也是中国的希望。

这次,温家宝总理亲自去看望了你们,全国人民都在为你们捐款捐物,全世界人民都在关心你们,为的就是让你们好好学习,你们绝不能让我们失望,你们一定要重新站起来,我们一定要让你们重新回到校园。有时,我的内心也比较惭愧,我们生活在这么好的环境中,却不能好好的学习,而你们却能坚持读书,这对我的触动很大,也明白了一些学习的真谛。

秋天来了,我们北方地区已经开始供暖了,你们现在还住在“过渡”房中,有的甚至条件更差,你们那儿冷吗?吃得行吗?你们的学习有没有影响?请来信告诉我,我会永远支持你们!

祝你们平安快乐!

灾区慰问信范文3

六一儿童节到了,不知道你们是否已经住进了比较安全的帐篷里?不知道你们是否有了干净的水喝?不知道你们是否能喝上一杯可口的酸奶?不知道你们手里是否有了平时爱看的书籍?不知道你们是否能收看到中央电视台精彩的少儿节目?我惦记着你们,广西的儿童惦记着你们!

请相信,我们和你们心心相通。我们就是你们的亲人,你们的痛苦就是我们的痛苦。我们会始终关注着你们,并尽我们所能去帮助你们。为了你们,我们首都的儿童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捐出了我们平时的零花钱,捐出了我们佩戴的红领巾,捐出了我们的文具和图书,捐出了我们平常喜爱的玩具……我们还为你们准备了精美的贺卡。

希望你们更加坚强一点、更加乐观一点,消除地震给你们带来的恐惧,抑制失去亲人的伤痛,擦干眼泪,奋勇前进,希望就在远方。

请让我们一起约定,为了重建美好的家园,为了振兴我们伟大的祖国,从现在开始,一定要化悲痛为力量,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积累自己的才干,去攀登一个个科学高峰,去征服一个个世界难题,让我们赖以生存的祖国更强大,让生活在我们周围的人们更安全。

请接受我们在远方的祝福:汶川加油!四川加油!

愿幸福的阳光永远照耀着我们!

灾区慰问信范文4

问候,汇向中国

日本首相福田康夫是最早慰问中国的外国政要,12日当天,他分别向中国国家主席和总理发慰问电,表示“如果需要,日本将尽全力提供援助”。

美国总统布什则在北京时间12日晚上发表声明,对中国地震死难者及其家庭表示哀悼。

法国总统萨科齐“实时追踪了解贵国的灾情变化”,命令外事顾问雷维特在当地时间12日下午紧急约见中国驻法国大使孔泉。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向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他说:“联合国随时准备向中国政府的救灾努力提供支持。”

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的慰问信说:“奥林匹克运动在你们身边,尤其在这困难时期。”“我与中国人民站在一起。”

德国总理默克尔、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等外国领导人也在震后第一时间向中国发出慰问。

慰问来自伊拉克、巴勒斯坦、阿富汗、索马里,尽管那里的人民正饱受艰难;慰问来自缅甸,尽管那里的民众刚刚遭受强热带风暴的袭击;慰问来自汤加、摩尔多瓦、格林纳达,尽管这些国家与中国相距遥远;关切来自全日本佛教协会、巴基斯坦伊斯兰促进会……他们为中国人民抗震救灾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截至5月20日,共有166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向中国表示慰问,专程前来中国外交部吊唁的各国驻华使节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络绎不绝。

援助,全球行动

5月13日,一架伊尔-76运输机带着30吨帐篷、被褥、食物从俄罗斯首都莫斯科郊外机场腾空而起,飞往中国成都。此时,距离地震发生不到36小时。俄罗斯是第一批向中国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国家之一。运往中国的援救物资,承载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灾区的牵挂,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宝贵而及时的支持。截至5月21日15时,全国海关累计快速验放143批次进境救灾物资和救援人员。

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的几天时间里,各国际组织、国家政府、企业、社团和个人纷纷为中国救灾捐款。日本政府向中国提供总额500万美元的紧急资金援助。美国政府初步向中国提供50万美元援助。韩国政府决定向中方追加价值400万美元的救灾物资,援助总额增至500万美元。德国政府在已向中国提供150万欧元救灾援助的前提下,将中德发展援助项目下的250万欧元用于中方抗震救灾。沙特阿拉伯政府决定再次向中方捐赠一批救灾物资,而此前沙特政府已向中方捐赠5000万美元现金和1000万美元物资……这还不包括各国地方和民间向地震灾区的捐款。

救急,打开方便之门

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帮助,还不只限于资金与物质的援助――

5月15日至17日,日本、俄罗斯、韩国、新加坡4个国家派出的救援队已在四川灾区开始了艰难的搜救工作。5月20日,俄罗斯、日本、德国、意大利4个国家的医疗队也陆续赶往灾区救援。

灾区慰问信范文5

一、四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3)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四级响应(见流程图1):

(三)响应措施

1.人员值班保障

响应等级确定后,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救灾处、备灾处24小时待班。

2.慰问电的

当因灾死亡人口超过30人时,视情况以民政部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救灾处负责联系协调并报救灾救济司领导批准)。

3.灾情信息管理

由备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从灾害发生开始,每日15时前要求灾区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灾情动态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与受灾地级或县级民政救灾部门联系,直到灾害稳定。

(2)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重要灾情》,报送民政部部长、副部长、党组成员,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地震局、水利部和气象局等部门通报;会同办公厅,编发《民政信息专报》上报中办、国办。

(3)当因灾死亡人口超过20人时,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编发《中国灾情信息》,报救灾救济司领导签发,分送民政部新闻办、民政部外事司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京办事处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机构,并在民政部网站。

4.开展紧急救助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减灾委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领导带队的民政部救灾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灾区省级政府或民政和财政部门申请,在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制定中央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部,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3)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备灾处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调拨。

(4)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5)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省份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制定中央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部,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5.灾情评估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会同备灾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赴灾区进行现场灾情和需求评估,必要时向国务院报告情况。

(2)灾情稳定后,会同备灾处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

6.综合协调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及时与国务院救灾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根据国务院指示或受灾省份请求,通过召开抗灾救灾综合协调会或发函形式,研究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意见。

(2)视情况以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名义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救灾。

7.实时工作报告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会同备灾处完成。

灾情相对稳定和救灾工作开展后,向国务院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救灾处提出建议,救灾救济司司长确定四级响应终止,并报告分管副部长、部长。

二、三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80万人以下;

(3)倒塌房屋10万间以上,15万间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8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以上,15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三级响应(见流程图2):

(三)响应措施

1.人员值班保障

响应等级确定后,向部长报告,救灾救济司取消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部视频通信系统保证与灾区省份的畅通,以备急需。

2.慰问电的

当因灾死亡人口超过30人时,以民政部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灾情发生24小时内,视情况向国务院提出发慰问电的建议(救灾处负责代拟建议稿,报送救灾救济司领导审核后,送部领导签发)。

3.灾情信息管理

由备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灾区省级民政救灾部门联系一次,每日15时前要求灾区省级民政救灾部门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与受灾地级或县级民政救灾部门联系,直到灾害稳定。

(2)接到灾害信息后2小时内编发《重要灾情》,报送民政部部长、副部长、党组成员,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地震局、水利部和气象局等部门通报;会同办公厅,编发《民政信息专报》上报中办、国办。

(3)当因灾死亡人口超过20人时,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编发《中国灾情信息》,报救灾救济司领导签发,分送民政部新闻办、民政部外事司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京办事处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机构,并在民政部网站。

(4)会同救灾处和部新闻办不定期组织召开新闻会,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4.开展紧急救助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建议派出由部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灾区省级政府或民政和财政部门申请,在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制定中央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部,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3)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备灾处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调拨。

(4)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5)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省份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制定中央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部,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5.灾情评估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会同备灾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赴灾区进行现场灾情和需求评估,必要时向国务院报告情况。

(2)灾情稳定后,会同备灾处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

6.综合协调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当灾害损失较大时,在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2)及时与国务院救灾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根据国务院指示或受灾省份请求,通过召开抗灾救灾综合协调会或发函形式,研究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意见。

(3)及时落实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协调工作。

7.开展救灾捐赠

由社会捐助(综合)处处长负责,具体工作是:

(1)每2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2)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3)必要时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受理捐赠事宜。

(4)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国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

(5)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8.实时工作报告

由救灾处处长负责,会同备灾处完成: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灾情,48小时内报告救灾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按照国务院要求,定期向国务院报告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

(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国务院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救灾救济司建议,分管副部长确定三级响应终止,报告部长。

三、二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8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3)倒塌房屋15万间以上,20万间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死亡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8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万间以上,20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二级响应(见流程图3):

(三)响应措施

1.人员值班保障

响应等级确定后,民政部有关司(局)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实行联合办公。民政部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民政部视频通信系统保证与灾区省份24小时在线,专人值守。

2.慰问电的

灾情发生24小时内,以民政部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并向国务院提出发慰问电的建议,由紧急救援(综合)组负责。

3.灾情信息管理

由灾害信息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从灾害发生开始,每2小时与灾区省级民政救灾部门联系一次,要求灾区省级民政救灾部门每日15时前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与受灾地级或县级民政救灾部门联系,直到灾害稳定。

(2)接到灾害信息后2小时内编发《重要灾情》,报送民政部部长、副部长、党组成员,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卫生部、地震局、水利部和气象局等部门通报;会同办公厅,编发《民政信息专报》上报中办、国办。

(3)当因灾死亡人口超过20人时,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编发《中国灾情信息》,报救灾救济司领导签发,分送民政部新闻办、民政部外事司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京办事处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机构,并在民政部网站。

(4)会同救灾处和新闻办不定期组织召开新闻会,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4.开展紧急救助

由紧急救援(综合)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组织协调向灾区派出救灾应急工作组(或救援队),协助灾区政府做好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灾区省级政府或民政和财政部门申请,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中央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部,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3)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协调备灾处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调拨,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4)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5)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省份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制定中央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部,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6)及时落实国务院关于紧急救助方面的指示。

5.灾情评估

由灾害信息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进行现场灾情和需求评估,向国务院报告评估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评估情况。

(2)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

6.综合协调

由紧急救援(综合)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部部级领导带队的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2)视情况建议国务院派出由国务院领导带队的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赴灾区,现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3)及时与国务院救灾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根据国务院指示或受灾省份请求,通过召开抗灾救灾综合协调会,研究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意见。

(4)及时落实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协调工作。

7.开展救灾捐赠

由救灾捐赠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向社会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

(2)报国务院批准,向国际社会发出救灾援助呼吁。

(3)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4)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5)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国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

(6)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8.实时工作报告

由紧急救援(综合)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是:

(1)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灾情,48小时内报告救灾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2)按照国务院要求,及时、定期向国务院报告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

(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国务院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9.新闻报道

由宣传报道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与国内各大新闻媒体联系,进行灾情和救灾工作的宣传,对救灾相关报道进行审核。

(2)救灾捐赠宣传。

(3)有关防灾、抗灾、救灾的知识和灾后卫生防疫常识宣传。

10.后勤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具体工作是:

(1)保障公文运转高效畅通。

(2)保障救灾工作用车、通讯畅通,以及救灾工作人员值班时的餐饮等服务工作。

(3)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救灾救济司建议,分管副部长审核,部长确定二级响应终止。

四、一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境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死亡20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100万人以上;

(3)倒塌房屋20万间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死亡200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100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启动一级响应(见流程图4):

(三)响应措施

1.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和减灾委主任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响应等级确定后,民政部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民政部全员参加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视频通信系统保证与灾区省份24小时在线,专人值守。

2.灾情发生24小时内,以民政部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发慰问电的建议。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部部级领导带队的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建议国务院派出由国务院领导或减灾委主任、副主任带队的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

4.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商财政部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5.建议由减灾委主任主持会商,减灾委成员单位参加,对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6.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日向减灾委主任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7.每日14时前汇总减灾委成员单位提供的灾害信息,向国务院报告。

8.组织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内、国际救灾捐赠款物。

9.建议以减灾委名义对外通报灾情,呼吁国际救灾援助。

10.协调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确保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协调气象、地震、海洋、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灾害的监测、预报,协调发展改革、商务、粮食等部门协助做好灾区粮食、食品等救灾物资的筹措工作,协调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负责抗灾救灾人员交通和物资运输,协调卫生部门负责灾区的防疫治病,协调、武警部队等武装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协调信息产业部门提供通讯保障,协调外交、商务等部门协助做好对外通报信息和国际救灾援助工作,协调公安部门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协调红十字会协助开展灾区医疗和生活救助工作。

11.及时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部长提出建议,减灾委主任(国务院副总理)确定一级响应终止。

灾区慰问信范文6

受连续性冰冻灾害天气的影响,我乡的农作物生产和家禽畜养殖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也给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带来困难。为尽量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乡党委、政府提前思考,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开展了防寒防冻抗灾送温暖活动。

    1、重预防。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乡党委政府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根据气象部门的长期冰冻预警信息,迅速成立了以乡长肖拥军为组长的防寒防冻领导小组,召开各村居负责人专题会,安排部署防寒防冻工作,督促各村居摸清农作物种植、家禽家畜养殖情况,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以及道路、渡口的安全状况,及时反馈各类受损信息,并建立相应台帐;要求各村居统筹安排年节送温暖、送政策的具体方案;引导村组和群众做好与灾害天气相抗争的长期准备。

    2、重巡访。种植业,重点是对蔬菜生产基地、成片果林、苗圃基地进行巡访,引导督促农户清积雪、防结冰,果木壅蔸,幼苗覆盖地膜,大棚加固;养殖业,主要是围绕猪、牛、羊等牲畜,动员农户实行圈养,为牛羊加备御寒草料,用麻袋、木板等为猪舍搭建简易防风墙;加强全乡3处机埠、9台机组的巡查,及时检修;对残困户、五保户进行走访,及时了解他们过冬物资的准备情况,对缺衣少食、缺煤少柴的家庭,积极与民政部门衔接、主动向后盾单位汇报,争取各种慰问物资。

    3、重行动。一是组织防寒防冻工作。受大雪影响,全乡728亩油菜、2278亩蔬菜、200亩橘园不同程度受损,我们积极动员村组干部帮助农户清除沟渠积雪1500米;为皇木关、赵家昏蔬菜基地的露地蔬菜盖草、熏烟防冻,为唐家溶700座蘑菇大棚清除积雪,对500亩果木清打积雪、培土壅蔸。将冻死1头牛、32头猪的情况在全乡进行通报,以引起农户的高度重视,同时动物防疫站技术人员走访5户规模养殖户,引导他们用稻草、编织袋对开放式的牛栏、羊圈进行圈围、挡风。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对和平渡口,督促轮渡机主停航检修,和机主签订停航责任状,树立禁航警示牌;对5处积雪较厚、冰冻较重的路段树立醒目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慢行防滑;在207、青年路、迎宾路等十字路口树立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以避让行人。三是宣讲十七大精神,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在全乡开展宣讲十七大精神送温暖活动,对牛、猪冻死的养殖户进行了专款慰问;同时积极与组织部、民政局、区直联点后盾单位、私营企业主相联系,多方筹集资金,为乡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民众送去了温暖。其中区委杨作成书记带领区检察院、区工业局、区信用联社为皇木关6户特困家庭送去了慰问金1万元;区总工会、区委党校为和平村20户五保、残困户送去了慰问金2万元、大米20袋、油20壶;还有市诗墙公园管理处、区商务局筹资3000元先后慰问了皇经阁、甘露寺的残困户。另外,乡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万元,民政所向上筹资1万元、大米200多袋、棉被16床,区委组织部为特困党员送去扶助金3400余元,区总工会为特困下岗职工送去10张约3000元的 “爱心超市”物资券、大米30袋。村居自筹5万元资金,对全乡247名低保、特困、残疾、五保、优抚对象一一进行了慰问,市区残联安排资金3500元对残疾人特困户进行了慰问,切实保证了各类弱势群体能安心地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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