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论文范例6篇

碳金融论文

碳金融论文范文1

关键词:低碳经济;绿色金融;碳金融

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获得世界范同的认同与推广。2009年12月19日,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尽管最终没有达成有具体指标的约束性协议,但“低碳经济”这个词汇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震撼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和政治思维,低碳经济有望成为继信息技术革命后的又一场新的工业革命。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服务要先行。

经济决定金融,低碳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模式、消费模式乃至生活模式的变革,必然会导致国际金融业发生结构性革命。金融要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作用,金融本身需要新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绿色金融”、“碳金融”等新的概念。金融业要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碳金融”是必经之路。

一、绿色金融:低碳经济下发展势头迅猛

“绿色金融”是金融理论和实践领域的一个新概念,又称“环境金融”或“可持续性融资”。所谓绿色金融,就是要通过绿色金融业务,将资源和环境保护变量纳入经济发展的内生性因素加以考量,即在投融资行为中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注重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具体地讲,绿色金融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从金融和环境的关系人手,重新审视金融,将生态观念引入金融,改变过去高消耗、低产出、重数量、轻质量的金融增长模式,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金融增长模式。二是以绿色金融观念关注产业发展,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影响企业的投资取向,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进而影响企业经济取向和市场行为,促进传统产业的生态化和新型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可见,绿色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扩展,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

“绿色金融”提出于1997年。在此前后,世界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民间金融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在环保领域进行了多种尝试,取得了不少经验。据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欧美共有绿色风险投资机构约45家,总投资额达1亿欧元,主要投资领域为再生能源、水和清洁技术设备。2003年6月,花旗银行(Citigroup)、巴克莱银行(Barclays)、荷兰银行(ABNAMRO)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WestLB)等10家国际领先银行(分属7个国家)宣布实行“赤道原则”(EquatorPrinciples,简称EP),即参照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制定的、旨在管理和发展与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套自愿性原则。这些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对所有产业部门的项目融资实行这些原则。“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审慎考虑环境和社会风险,强调环境、社会与企业发展和谐统一,推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标从早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诉求”的新阶段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赤道银行”已成为推动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和公司治理理念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的领跑者。三年后,“赤道原则”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同时“绿色保险”、“绿色资本市场”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业务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蓬勃发展起来。

中国面临的节能减排形势日益严峻,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运用金融杠杆、推行“绿色金融”不仅是助力低碳经济的现实需要,而且是顺应国际潮流、实现中国金融业与国际接轨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兴业银行在国内银行业中率先掀起了一股绿色金融创新之风,成为国内绿色金融先行者,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瞩目。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成为国际金融公司开展中国能效融资项目合作的首家中资银行。截至2008年2月25日能效融资二期合作协议签订时,能效融资一期合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国际金融公司为兴业银行发放能效贷款提供了2500万美元的贷款本金风险分担;兴业银行为中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绝大多数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融资项目合作协议创造性地引入了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本金损失分担机制,类似于伊斯兰金融模式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2008年l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第一家本土赤道银行。2009年1月,兴业银行成立了国内首个可持续金融业务专门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2009年12月3日,兴业银行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2×300MW扩建项目正式落地,这也是我同银行业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

2007年以来,中国环保总局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不断推出“环保新政”,相继出台“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从而在中国掀起了一场“绿色金融”风暴。

2008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到金融要推动节能减排环保产业发展。这是自2008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的指导意见后,第一个由省市级政府的这一领域内的重要文件。2008年,浦发银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率先推出首个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具体包括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融资方案、法国开发署能效融资方案、清洁发展机制财务顾问方案、绿色股权融资方案和专业支持方案,形成业内迄今最全面的覆盖绿色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产品体系。2009年10月25日,浦发银行与天津中新生态城投资管理公司等在天津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生态城绿色产业协会(EGIAo在贷款方面,民生银行创新推出了基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节能减排融资项目。在理财产品方面,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推挂钩排放权交易的理财产品。国家开发银行等也探索出针对清洁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各种创新融资方案,如节能服务商模式、金融租赁模式等。随着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绿色金融也从被动的社会责任层面,上升到了主动的可持续金融层面。金融机构对研发生产环保设施、从事生态保护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提供倾斜信贷、保险等提供金融支持,而对污染企业进行金融限制的政策和制度,将达到有效引导资金向环境友好企业流动的效果。

“绿色金融”之所以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各类企业和民间金融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重视,是由于无论在减少企业环境污染方面,还是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绿色金融”都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和发展潜力。从低碳经济发展的趋势判断来看,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低碳产业,既包括传统钢铁、有色金属、建筑等传统产业的升级与改造,也包括多金硅、智能电网、碳存储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低碳能源,随着煤、石油和天然气等传统石化能源储量的逐渐枯竭,风能、太阳能和清洁能源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2008年世界各国对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已经达到1150亿美元,预计到2012年这些数字将达到4500亿美元,2020年将超过6千亿美元。三是低碳技术,既包括传统部门也涉及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众多领域。四是碳金融交易,预计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第一大交易市场。

二、碳金融交易市场:低碳经济制高点

(一)碳金融。

随着“绿色金融”的深化,人们开始用“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能源行业思想先驱彼得·c·福萨洛(PeterC.Fusaro)早于2006年在其《能源与环境对冲基金:新投资范式》中曾指出,金融模型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包括更多的股权投资、商品交易,开始模糊了投资银行、风险投资和对冲基金的业务范围。推动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最近出现的“环境金融市场”。

这里的“环境金融市场”就是碳金融。从理论上讲,碳金融是指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银行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通常来看,国际范围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碳交易”市场机制,包括基于碳交易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2、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介入的碳金融活动;3、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碳排放信用之类的环保衍生品逐渐成为西方机构投资者热衷的新兴交易品种;4、商业银行的“碳金融”创新。碳金融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的不同之处在于:碳金融的核心是碳排放权。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温室气体排放空间不再是免费的公共资源,基于经济实力、地缘政治等诸多因素进行多方博弈所形成的碳排放量成为一种可以获利的能力和资产,碳金融逐渐成为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因JH=,碳金融无疑成为金融机构尚待开掘的“富矿”。

(二)碳金融市场的源起。

碳金融市场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的总称,由于二氧化碳在其中占据绝对地位而得名。这一市场既包括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包括那些开发可产生额外排放权(各种减排单位)的项目的交易,以及与排放权相关的各种衍生产品交易。碳金融交易产生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以下简称《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KyotoProtoco1)。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威胁,1992年6月,150多个国家制定了《框架公约》,设定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目标。1997年12月有关国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作为《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成为具体的实施纲领。《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提供了3种灵活的履行义务方式:其一是国际排放权交易机制(IET),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它们的排放配额。国际排放权交易机制是承担定量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开展合作的一种灵活机制,《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可以参与排放贸易,但任何这种贸易应是为实现规定的量化的减排或限排承诺而采取的对本国行动的补充。其二是联合履行机制(JI),指发达国家从其在具有减排义务的其他发达国家投资的节能减排项目中获取减排信用,用于抵减其排减义务。联合实施机制是苏联和东欧转型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基于项目的合作机制,它类似于CDM,但有其独立的管理机构、注册程序、方法学等。转型国家本应承担定量减排或限排义务,但由于《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基准年是1990年,而这些国家在当时经济比较繁荣,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较高,进入转型期后,经济大幅下滑,在制定《京都议定书》时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大大低于1990年的水平,遂存在大量的“热空气”。如果按照排放贸易机制,允许这些没有采取任何减排行动而获得的排放配额进入全球碳市场,既不公平,也会扰乱碳市场,于是针对转型国家制定了联合履行机制。其三是清洁发展机制(CDM),指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中实施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以抵减其排减义务。

其目的有两个,一是降低附件一国家履行其在议定书中所承担的约束性减排义务的成本;二是通过资金和技术的转移,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而,CDM被看成是一种以项目为基础的双赢的合作机制,是唯一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实施的双效机制。

正是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方式催生了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由于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温室气体,也因为其他五种温室气体根据不同的全球变暖潜能,以二氧化碳来计算其最终的排放量,因此国际上把这一市场简称为“碳市场”。欧盟为了履行《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欧盟委员会向各成员国发放排放许可(EUA),各成员国将EUA再分配给管制下的企业,这些核定的配额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体系(EUETS)的正式运行和《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标志着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形成。

(三)碳金融交易的市场体系。

碳金融发展的基础正是国际碳交易市场。根据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的现状,以是否受《京都议定书》辖定为标准,可以将国际碳交易市场分为京都市场和非京都市场。其中,京都市场主要由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体系(EUETS)、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和联合履行机制(JI)市场组成,非京都市场包括自愿实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强制实施的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体系(GGAS)和零售市场等。

碳交易市场也可以划分为履行减排义务驱动的市场和自愿型市场。履行减排义务驱动的市场是指由强制性减排义务驱动的碳市场,大部分买家从事碳交易是为了满足(目前或预计)国际、国内或国内某些区域的碳排放约束的要求。而自愿型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出发(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其目标,其市场需求并不由履行减排义务的要求来推动,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碳减排额是不确定的。

目前碳市场尚处于过渡阶段,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还在制定、完善中,尚未形成全球市场,呈现出各区域竞争发展的特点。在众多碳交易市场中,主要有四个专门从事碳金融的交易所,包括欧盟的EUETS、澳大利亚的NewSouthWales、美国的ChicagoClimateExchange和英国的UKETS等。其中,EUETS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2008年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近60%,主导全球碳交易市场。EUETS对欧盟27国实行“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制度,是一个欧盟内部的强制减排配额市场。

而英国的UKETS和美国的ChicagoClimateExchange已经成为全球碳交易的两大中心。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也是碳排放权额期货交易模式的开创者。

按照交易原理划分,碳交易市场可分为两类:一种是以配额为基础的市场,其原理为限量一交易,即由管理者制定总的排放配额,并在参与者间进行分配,参与者根据自身的需要来进行排放配额的买卖。《京都议定书》设定的国际排放权交易、EUETS和一些自愿交易机制均属于这类市场。二是以项目为基础的市场,其原理为基准一交易。在这类交易下,低于基准排放水平的项目或碳吸收项目,在经过认证后可获得减排单位。受排放配额限制的国家或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这种减排单位来调整其所面临的排放约束,这类交易主要涉及到具体项目的开发。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JI)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CERs)和减排单位(ERUs)。

这两类市场为排放权交易提供了最基本的框架,以此为基础,相关的原生产品(碳排放权)和衍生产品交易也随之发展起来。

以配额为基础的市场具有排放权价值发现的基础功能。配额交易市场决定着碳排放权的价值。配额多少以及惩罚力度的大小,影响着碳排放权价值的高低。

当然,由政府管制所产生的约束要比市场自身产生的约束更为严格,因此,受管制的配额市场上的排放权价格会更高,而交易规模也会远远大于自愿交易市场。

配额交易创造出了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当这种交易价格高于各种减排单位(包括CERs、ERS和VERs)的价格时,配额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就会愿意在二级市场上购人已发行的减排单位或参与CDM和JI交易,以进行套利或满足监管需要。这种价差越大,投资者的收益空间越大,对各种减排单位的需求量也会增强,这会进一步促进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碳金融交易市场在近几年发展迅猛。白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交易平台和交易工具日趋多元化,交易规模逐年成倍增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全球碳交易量从2005年的7.1亿吨上升到2008年的48.1亿吨,年均增长率达到89.2%;碳交易额从2005年的1O8.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126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26.6%。其中,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规模远大于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

2008年,以配额为基础的市场交易额为920亿美元,占全部碳金融交易总额的74%左右;以项目为基础的市场交易成交金额为72亿美元。此外,以CDM为基础从事CERs现货、远期和期货交易的二级交易市场发展迅速。2008年,该市场的交易金额为260亿美元,是2007年的5倍,占全部碳交易总额的21%。据世界银行预测,2008-2012年每年的碳金融交易市场规模至少达600亿美元,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而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而碳排放额度也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

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拓展了金融业的盈利空间。金融机构围绕低碳经济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的融资支持,即通过成立各种低碳基金、环保基金或直接贷款支持相关产业;二是围绕现行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进行各种融资、产品创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据麦肯锡预计,到2020年,全球银行业仅从碳交易、基础设施融资和咨询业务的一小部分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就可能高达150亿美元,相当于目前银行所有企业相关投融资业务的6%。此外,随着低碳经济发展目标日渐成熟,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企业甚至私募资本涉足碳金融领域,这有助于金融业提升创新能力。除了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积极介入碳金融活动、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碳排放信用等环保衍生品之外,碳交易指数也成为重要的市场指标。可以预计,碳排放量交易有可能成为未来重建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秩序的创新性因素,这极有可能导致未来几十年全球定价权格局的重新安排。

三、碳金融助推中国低碳经济腾飞

(一)中国碳金融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在碳交易方面,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并不需要承担义务,所以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近几年来,无论是注册成功的CDM合作项目和CER签发量都得到了迅猛增长,在全球碳市场中,中国已成为全世界核证减排量(CER)一级市场上最大的供应国。2008年3月14日,中国最大的CDM项目之一——中国石油辽阳石化氧化二氮CDM减排项目正式引气开车。这一项目是国内能源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规则推进节能减排的一次成功尝试,也为国内能源企业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开辟了道路。据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信息显示,截至2009年11月25日,中国已注册项目671个,占EB全部注册项目总数的35.15%,已获得核发CER1.69亿吨,占核发总量的47.51%,项目数和减排量均居世界首位。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M项目。据有关专家预测,中国在2030年二氧化碳减排量可达20—30亿吨,超过欧洲国家减排量的总和。作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国,中国碳排放市场备受瞩目。碳金融是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必备内容。巨大的碳排放资源是巾国建立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坚实基础,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就产业规模和范围而言,仅在新能源领域,最新预测称10年内中国的新增投资就将高达4.5万亿元人民币。近期国内外多家银行推出的“绿色信贷”项目,便是碳金融的有益尝试。

为了适应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重庆排污权交易所和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等交易机构相继成立,为统一和规范中国碳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准备推出中同围内首个碳市场,其于2008年12月15日发出二氧化硫排放指标电子竞价公告,七家单位参与竞价。2008年12月23日,天津弘鹏有限公司以每吨3100元的价格竞购成功,这是国内排污权网上竞价第一单,标志着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在天津启动。2009年6月18日,北京环境交易所与全球最大的碳交易所BlueNext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于8月5日达成了首单自愿碳减排交易,奥运会限行期间部分市民通过绿色出行方式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挂牌,其中的8026吨指标被一家汽车保险公司以27.7万元的价格购得。此前一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也宣布正式启动“绿色世博”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平台。2009年9月,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发起“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并达成了国内第一笔以碳足迹盘查为基础的碳中和交易。广东、江苏等省也在加紧筹备成立碳排放交易所。碳交易开始在中国活跃起来。

(二)中国应积极发展碳金融,获得主动权。

尽管中国拥有巨大的排放市场,但在国际碳市场上没有定价权。虽然国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方面已有所动作,但都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缺乏对CDM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了解,投资该领域项目的业务能力严重不足,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更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交易价格一般在每吨17欧元左右,而国内的交易价格在8欧元至10欧元左右,不及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更为重要的是,碳交易权的计价结算与货币的绑定机制使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定价能力。目前,美元、欧元是碳现货和碳衍生品交易市场上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这就进一步加剧了碳交易市场上的不平等。没有碳金融的支撑,中国不仅将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将又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机会。

随着全球“碳减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碳金融逐渐成为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为了让碳减排获得持续不断的融资和资金流,更为了从碳减排权中获得能源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收益,全球开始建立碳资本与碳金融体系,这将对危机后的全球经济与金融格局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研究中国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主动权刻不容缓。

1、要积极制定碳金融发展的战略规划。政府应当站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碳资源价值和相关金融服务的重要作用,准确评估面临的碳风险,从宏观决策、政策扶持、产业规划等方面来统筹碳金融的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发展碳金融是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等政策配套。进一步出台鼓励支持政策,开辟CDM项目在项目审批、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的绿色通道,营造有利于碳交易发展的政策环境。

2、要健全碳金融监管和法律框架。碳金融是一个新事物,有许多问题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实践和总结。金融监管机构要拓宽宏观视野,更新服务理念,转换监管方式,探索监管创新服务新思路。金融监管当局应规范碳金融管理机制,并积极吸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对相关碳金融业务的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出台相关的风险控制标准,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地开展碳金融业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制定和完善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来保障碳金融市场的规范化。超级秘书网

3、要培育碳金融创新机制,完善碳金融中介服务。区别于传统金融产品,碳金融产品的交易规模、工具要求、服务能级、风险评级都更加严格。因此,要从国家气候变化、减灾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的数据库和碳风险评价标准,建立一个与节能减排指标硬约束和资金需求相适应的“碳金融”创新机制。碳金融业务特别是CDM的链条很长,关系非常复杂,需要有中介机构专业化的服务。既然要打造碳金融市场,就需要有金融中介机构。碳交易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的巨大需求,应鼓励民间机构和金融机构发挥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许金融中介机构向项目业主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购买或参与联合开发CDM项目等服务。

4、要创新和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工具。要发展和创建低碳经济所需要的碳金融工具。从目前中国的状态来看,碳金融产品种类单一,绿色信贷尽管有很大的推进,但还是存在很大的障碍,如对于绿色信贷的标准,现在还是比较容易混淆,还没有统一的界定。

要利用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在专业服务能力、市场基础设施、交易结算系统上的互补性,开展碳交易和气候衍生品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流动性,实现交易的规模效应;要建立为碳管理服务和低碳技术投资的碳基金,支持节能减排企业和环保项目发行债券,建立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产业投资基金,开发绿色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环保汽车等信贷业务和保险产品;要通过协同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以及机构投资者,共同努力,以金融衍生产品为载体,融入低碳经济内涵、特征和技术等要素,创新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权质押贷款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

5、要建立统一的碳金融市场。由于低碳产业有赖于高标准技术创新的支持与推动,其技术密集型要求比知识密集型要求更高,因此,简单的金融市场不能满足其高层次金融需求,必须加快高层次金融市场建设。要尽快建立和健全经济、行政、法律、市场四位一体的新型节能减排机制,引进先进的排放权交易技术,组织各类排放权交易,培育多层次碳交易市场体系。要积极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制度设计、区域规划、平台建设三方面的经验,合理布局中国碳排放交易所,可以相对集中发展有特色、分层级的区域易市场。要对当前各地争相规划“碳排放交易所”(就像近年来各大城市争相规划金融中心一样)的现象有所警惕,不能过多过滥。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徐州等城市已经通过碳交易所、环境交易所、产权交易所、能源交易所或者其他形式开始碳排放项目交易和绿色金融项目服务,但是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交易中心。要通过积极开展区域性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的构建,使中国未来形成区域碳市场,将它们链接起来,进而构成统一的国内碳市场。

碳金融论文范文2

(一)银行金融缺乏开展低碳金融的动力

缺乏开展他碳金融业务的动力是由于银行金融内部因素决定的。首先,银行金融的经营理念与发展低碳经济的所需要落实的行动存在必然矛盾。所有的商业活动,都是以追求最大盈利为目标,而低碳经济在目前来看则需要企业增大投入成本,使得资源可持续利用以达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目的,如此一来,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即目前的高投入、低回报模式,这种情况会导致银行信贷危机的增加,银行金融所要承担的风险将比传统金融业要更高,鉴于银行要考虑自身的负担,低碳金融的开展成为了一个难题。可见,银行金融在开展低碳金融业务方面的消极是因为银行还没能探索出低碳经济对自身的有利影响,这就源于银行对低碳经济并没有充分地理解与认识。低碳经济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才开始慢慢被提起的经济发展理念,虽然被国家与人民高度关注,但到底还只是在摸索阶段,并没有完善的制度与手段来落实,对于银行来说,低碳金融业的人才也是高度缺乏,既然没有相应的技术人员,银行很难制定低碳金融所要开展的一系列流程,对低碳金融业务上存在的疑难也很难找到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自然对低碳经济抱有消极态度。

(二)缺乏外界条件的支持

在银行还不熟悉低碳经济的环境下,外界的扶持与引导显得十分重要,但较为可惜的是无论官方抑或民间都缺乏对银行开展低碳金融的支持。一个是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低碳经济虽是在地球环境恶化大势所趋下的产物,但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界定与约束,它的边界十分模糊,各国间对低碳经济的商议很多,但制定的协议是否切实可行与长久有效,对其的监管由哪个部门、以怎样的手段落实,这些问题都对低碳金融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扰。上述讲到,银行金融对低碳经济项目的融资所承担的风险要更高,因此,相关的审核程序、风险评估、技术咨询等等操作都需要专业的机构来实行,但显然能够针对低碳经济来对银行金融进行分析的机构非常少,其中确实具有这方面实力的、能够满足银行需求的则少之又少,这样的市场环境对低碳金融来说确实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二、低碳经济下银行金融的发展机遇

(一)有利于银行金融转变经营意识

低碳经济的推行有利于促进银行金融业观念的转变。要求银行自行放弃高额利润确实困难,但在政策的推动下就不一样了。低碳经济的盛行必然带动低碳企业的兴起,当低碳企业在市场份额所占比例增加时,银行不得不拓展这方面的业务来满足市场需求,时间一久银行自然能体会到低碳金融所带来的与传统金融业不同的效益。如果说对高能源消耗企业的融资能为银行带来眼前的经济利润,低碳金融所提供的银行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利润则更高,这是由于低碳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具有更稳定的能源前景,并且由于其发展得到国家支持,在前期投入过后,后期的巨大利益将慢慢体现出来,甚至反转成为银行金融业的支持。银行在完全了解低碳经济后自然会有观念上的转变,这是由于低碳经济确实能实现多方共赢的结果。

(二)有利于银行金融制度的完善

银行金融制度的完善主要由两个方面,一个是银行一方的融资风险,另一个则是银行的监管手段。在规避风险方面,既然低碳经济的盛行要求银行拓展业务,而第三方中介机构又极度缺乏,这就要求银行培养属于自己的专业性人才,以及探索出一套基本的风险评估系统,它要求银行具备关于低碳金融的分析能力以及业务上的创新性,比如有的银行金融机构选用的向保险公司进行低碳经济项目融资的投保就是很不错的手段。在监管方面,专项专管是必须的。银行金融在低碳经济条件下应设立专项的监管部门,一是对低碳企业进行追踪与分析,即该企业的投入资金去向是否与环保意识相符,某个项目的开支是否合理等等;二是时刻关注国际上的动态,对低碳经济的发展有深入的了解,以便对低碳经济的现时作用与地位有客观的评审,从而推测出低碳经济下一步的发展动向。结合银行搜集的数据与国家政策的调控,不仅可以使银行适时调整融资力度,更可以探索出关于低碳金融规范的融资体系,为银行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确定低碳金融的服务对象以及服务手段。

三、发展低碳金融的建议

(一)重视对低碳金融专业人员的培养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银行金融业想要在低碳经济条件下脱颖而出,最重要的还是依靠低碳金融方面的创新型人才,不仅仅要对低碳经济掌握全面,还必须懂得如何应用到银行金融业务中,也就是既有专业性也要有可操作性。我国在低碳金融业的开发上落后于发达国家,很大程度上就是专业人才的缺失,导致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竞争力度不足、地位较低。加强人才的培养,一方面是管理层人员本身应对低碳经济有相当的了解,能够从根本上接受低碳金融的理念并具有转型的决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及时与基层人员交流,开发员工对低碳金融业务的思路。对于其他金融人员,除了要开设相应的讲座与交流会,促进其对低碳金融的认识外,还应以实际行动鼓励他们积极开发低碳经济领域的业务或与低碳企业进行商谈,有效推进低碳条件下的银行金融业。

(二)抓紧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普及

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推行不仅仅限于个别行业,而应在大范围内推广,尤其是推动高污染高消耗企业的积极转型,以及发展关于低碳企业、低碳项目的评估机构等等,这些行为有利于银行转变传统金融模式,在低碳金融方面大胆创新,还能提高我国在国际低碳经济市场上的地位。低碳经济的意义是社会各部门支持节能减排并向这方面积极转型,实现经济效益的创造不依赖于破坏自然环境,既然如此就应该整个经济市场共同努力,推行可持续发展观念,让每个人都能体会到低碳经济的好处,这些都大大超越了金钱效益的价值。

(三)政府应对低碳金融给予支持

政府对银行所能提供的支持有很多,其中能够带来较大影响的一个是完善相关监管法律,减少低碳金融业务的风险,比如制定低碳项目的相关标准,或者对低碳企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等等。另一个则是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经济全球化致使各国之间的贸易联系更为密切,低碳经济也一样,它的背景本来就是国际化的巨大市场,因此我国银行金融业的发展眼光应该更为长远,要知道低碳经济业务迟早会拓展到国际化范围,此时人民币作为我国金融业的结算工具,它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必须提高,才能保证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的利益。加大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执行力度,不遗余力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是我国政府能为银行金融提供的有力支持。

四、结语

碳金融论文范文3

 

通过文章的分析,得出可以通过设计农业碳类金融产品(包括森林碳交易品和发行农业碳债券)、侧重绿色信贷的碳金融、以及探索农村碳衍生品等方式,将碳金融以及农村金融交互起来进行研究。并且得出碳金融与农村金融在中国确实存在交互研究的必要性的结论,碳金融可以帮助农村金融进一步创新化,而农村金融也可以帮助碳金融进一步本土化。

 

 

一、绪论

 

《京都协议》签订了三方机制,这促使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了节能减排的项目,继而形成了“京都碳市场”。在碳交易市场逐渐发展壮大的情况下,环境问题和金融问题被联系在了一起,形成了金融市场中独具特色的一部分——碳金融市场。

 

在经过了几年的发展后,中国的碳金融市场已经逐步发展成熟,目前的交易体系包括碳交易平台、交易产品和机制,交易平台等。中国的碳金融市场主要以CDM项目为主,该市场近几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已经建立了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和上海环境交易所等。就目前的中国碳交易相关项目的数量而言,已经逐步成为了世界领先的国家,遥遥领先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的资源碳交易买房则主要以国外的企业为主。中国的农村金融发展则比较曲折。在1978年到1993年期间,中国的农村金融仍处于复苏阶段,进入1994年后开始了初次的增量式改革,1997年则开始进入存量式改革,这个阶段的发展一直延续到2006年末。存量式的改革主要在进行农村合作社和基金会的整顿清理。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中国开始对金融风险进行高度注意,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风险较大,故而成为了金融监管机构的重点监察对象,1997年开始对农村信用社的全面整顿正式开始,在政策趋紧的前提下,农村信用社的自身矛盾和外界矛盾全面显现,各地都开始废除这种金融合作社的形式。

 

中国的农村金融在实际的发展中确实也存在着上述的种种问题,自然地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也成为了金融范畴讨论的热点问题。由碳金融市场在中国的发展情况综合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现况,是否能够存在一种两者间的相互联系,利用某些金融工具将其联系起来,同时解决这两个市场存在的问题呢?这就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同时也是可能的创新点。利用两个市场的交互性关系,通过金融产品的联系,同时解决这两个金融市场在中国的发展所面临的种种挑战,这是十分具有现实的研究意义的。

 

本文首先分析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主要从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以及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两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接着集中分析碳金融市场的现状。最后,利用两个市场在进一步发展需求方面的互补性,通过设计金融产品的方式将两个市场联系在一起,期望能够从双方面来解决各自存在的问题。本文最后一个部分将针对前几个部分的分析做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二、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情况

 

通过导论中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基本分析可知,我国的农村金融存在其发展问题,无论是从其发展历程进行分析或是从其现在发展所遇到的瓶颈分析,都能够得出其发展确实面临着挑战,而我国农村的具体发展情况则将在本章中进行详细叙述。

 

(一)农村金融市场特点

 

首先,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需求不足的问题。在中国农村中,中等收入的农户占有其人口的大多数,而中等收入或者一般的农户的信贷需求下降成为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在一些学者的调查研究数据中可以发现,家庭收入与农户的借贷需求和借款获得率都是成U型关系,即农户的借款需求和借款过的率都是随着收入的增加先下降后增加,中等收入农户的信贷需求则比较低。

 

其次是农村金融浅话问题。中国农村金融正陷入了低水平的供不应求的非均衡状态。这个状态又被称为与“金融深化”(Financial Deeping)相反的“金融浅化”(Financial Shallowing)。鉴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数据计算1998—2009年中国中村金融的深化程度,以农村金融市场贷款余额占农村GDP的比重来进行衡量。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贷款余额定义为农业贷款余额与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之和,农村GDP则是以当年农村GDP占全国的比重乘以当年全国GDP来计算。经过计算,得到了历年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化程度。从1998年至2009年间,虽然经历了许多起伏,但是中国的农村金融的深化程度总体仍然在不停的下降,1998年上有24.10%的水平,而到了2008年则已经下降到了历史的最低点18.10%,呈现出了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不断浅化的特点。

 

(二)农村金融市场面临的挑战

 

首先,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严重的畸形制度。中国的农业银行仍然以利益为主要目标,中国农业银行属于商业银行,经营的目标与其他商业银行相同,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农村金融的产权问题使得中国农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这成本过高的问题,从而使得效益低下。这种先天性的劣势使得其无法在经济条件薄弱的农村金融环境下生存,其业务的开展也是难上加难。农村的商业银行对国家的政策扶持比较依赖,在农村金融环境下,其业务只能针对农产品的采购和储备等单一发展,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2005年开始,我国为了使资金能够流向农村商业银行等的发展不全的农村金融机构,建立了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信贷公司等机构帮助其金融系统的发展,但由于先天条件不足,这些机构的发展都不尽如人意。

 

其次是农村的金融和制度环境都收到严重制约。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金融市场发展完善的必备条件,但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并不足以支撑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环境仍然保持在改革初期的基本结构,而这种结构并不能够适应时代的新发展,这都使得农村的金融环境和金融体系得不到正确的发展。一方面,我国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但与之相对的是农村的金融市场受到了约束和管制,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迟迟得不到发展;另一方面,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各地农产品均存在各种程度的滞销现象。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中正规机构太少,并不能满足农村金融的发展需求,而其制度安排也与国家的扶持政策不尽相符,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则会在政策上受到约束。

 

最后是农村金融市场缺创新性。在上一个小节中我们提到,农村金融的需求量不足,而造成其需求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农村人口中中等收入的农户占多,而他们对外在的资本扩大的需求是十分有限的。而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则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气氛国语沉闷。我们都知道,衡量一个金融市场的完善度和功能如何,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就在于这个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如何,而农村金融市场所面临的其中一个挑战之一则在于其交易气氛沉闷,交易活跃度远远不够。进而,直接造成的最严重的结果就是,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最基本的创新力。

 

三、中国碳金融发展情况

 

第二章详细叙述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种种挑战,并且得出了我国农村金融已经亟待进一步创新化这个结论。而在本章中,则将详细地对碳金融的背景以及发展现状进行叙述。

 

(一)碳金融的发展背景

 

在过去,许多国家应对环境问题的方法都是强制和命令形式的,这使得人们总是被动的接受而没有发挥其主动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碳金融市场应运而生,它利用了金融体系机制来解决能源环境问题,不但将经济问题与能源问题很好的结合了起来,更是将市场机制发挥得恰到好处。为了更有效地降低减排成本,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欧盟提出建立统一的欧洲碳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碳排放交易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碳金融也有助于我国实体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有利于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建立碳金融体系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想可持续发展战略意义重大。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碳交易规模呈现爆炸式增长。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将围绕为全球气候变化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而产生新的冲突与博弈。因为碳排放早已成为一种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质检进行责任转移的资产。

 

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是谈金融产生发展的现实基础。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历史证明仅有清洁生产机制(CDM)不能满足环境抱回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还需发展和建立更广泛的碳财税体系和碳金融体系。碳财税体系,摆阔有关降低碳排放的财政支持政策和包括碳税在内的能源税的设计与征收;碳金融体系主要包括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排放权交易、碳期权期货等围绕碳排放权的衍生金融产品。理论界一直对这两种政策工具体系的优劣存在争论。这两种政策工具体系需要相互配合共同协调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二)国内碳金融发展状况

 

2012年,我国在联合国EB组织注册的CDM项目的二氧化碳减排总量预计为15~20亿吨,以最近7美元/吨的市场平均价格来计算,如果不考虑价格的波动并假设这些减排指标在碳市场上直接出售给最终买家,那么这些CDM项目将为我国带来105~140亿美元的收入。中国提供了巨量初级廉价CER供发达国家、金融中介和投机机构不断倒买倒卖获取高额收益,自身却处在市场和价值链的低端。由于中国缺乏定价权,在期货交易中经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风险被严重低估,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一直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这使得我国碳交易市场陷入难以突破的困境。

 

我国碳排放量巨大,为碳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也被看作是最具潜力的“碳减排”市场。但目前我国CDM项目建设刚刚起步,金融业介入不深,碳资本利用效率不高,不仅缺乏完善的碳交易制度、交易法规以及碳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服务的支出。我国本来应该是国际碳市场具有影响力的主要参与者,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碳交易议价能力弱,没有定价权,我国仍处于全球碳金融交易链的低端。

 

四、我国碳金融与农村金融的交互性

 

由前两章的分析可知,我国农村金融亟待创新化而碳金融则亟待本土化,而碳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以及农村金融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金融市场,是否能够从这两大金融市场本身的特点以及其各自发展的需求入手分析,通过交互研究的方式得到解决其分别面临的挑战,如果可以,又要通过何种方式将其交互在一起,则是本章的研究重点。

 

(一)碳金融与农村金融交互的必要性

 

由第二章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及其滞后,存在金融需求不足,制度发展畸形,缺乏创新性等特点。主要问题应该归结于授信不足。而第三章,我们集中介绍了碳金融市场在中国的发展状况。我们知道,全球碳金融的发展基本集中在碳排放权的交易上,由于中国在2012年之前实行的并不是强制性的排放要求,而发达国家通常被分配到的碳排放量相较其工业需要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中国通常充当的是谈排放权的卖方,从而使得外国的先进技术和资金可以被引进中国。

 

由此不难想到,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碳减排的问题,莫过于真正的减少其在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解决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关键应该在于森林抵扣问题。从碳交易的第三中方式来看,碳排放权买卖和集团调剂只是权宜之计,无法实现总排放量的减少,碳排放权的卖家通常为发展中国家,交易可以使得发展中国家得到一定的通融资金,而作为碳排放权买家的发达国家则可以在彼此之间相互调剂碳排放权,但最终排入到大气中的碳总量实际上并未减少。森林抵扣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总量的根本,是通过增加森林的总覆盖量,吸收人类活动产生的过多的二氧化碳,实现新的平衡。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其森林覆盖率,人均森林面积以及人均森林蓄积均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差距明显。当森林覆盖率提高时,资金的配置效率也会随之提高,这种配置效率的问题应该属于农村金融范畴,因为其载体是农业的组成部分,但是在上一段的分析中,森林的覆盖率问题同时也可以属于碳金融的范畴,因为森林的覆盖率增加,也是进一步推动了国内碳金融的发展,并且森林覆盖率作为碳资源的构成,也是碳金融的授信对象。故而,在此二者之间建立链接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碳金融与农村金融建立互动机制的途径

 

在农村金融中引入碳金融的概念,通过碳交易吸引国外的资金注入,从而创新农村的资金授信形式和业务类。

 

1.设计农业碳类的金融产品。自《京都协议》生效以来,森林类的固碳项目和碳信用贸易都增加较快,可见,森林碳市场的投资已经逐步发展成碳金融的本源业务。2005年,我国先后与荷兰、巴西、阿根廷和厄瓜多尔等过签署了CD/VI协议,从这几个国家先后购进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额度,严格遵守着《京都协议》的承诺。同时,我国也同步跟进发展碳汇林业,通过各种项目推进林业的相关发展。在我国农村投融资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农业碳债券的发型有利于减缓该现象并且能够进一步创新农村的金融形势。在历史上,欧美资本市场和巴西等后发展国家的农业债券大部分是由政府和农村企业进行发行的,其要求是投资方必须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主要可以通过节水和节能等方面体现。一般的农业债券发展期限较长,通常在15年到30年之间,在最初的阶段,主要选择了柜台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在交易主体和产品逐年增加的前提下,已经逐步过渡到场内交易。

 

2.探索农村碳衍生品。我国的农村碳减排资源潜力非常巨大,这源于我国的丰富碳储量,因而设计相关的碳金融衍生品也是实现我国农村碳金融市场的手段之一,这种设计的前提是符合投融资双方的利益。但我国仍然缺乏碳交易的成熟交易平台,相关制度也并未出台,这都使得我国的碳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推行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无法否认,在我国这种碳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的前提下,着重发农村碳衍生品是可实现的金融创新手段之一。

 

3.侧重绿色信贷的碳金融。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巨大的经济利益也使得我国国民得到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享受,但经济的快速发展通常都伴随着环境的污染和食品的安全问题。因而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发展主题,也是政府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我国的碳金融发展应当注重国内的经济发展环境,除了考虑产业发展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之外,更多的是需要从国际市场中吸取技术经验,融合潜在的环境成本。从我国的产业链来看,银行体系对比其他信贷机构而言,发展相对完善,因此银行应当成为主体,发展以我国国情为基础的绿色信贷。结合环保和持续生产的理念,设计出不同期限结构的农村绿色金融信贷产品,为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的基础建设努力。

 

五、结论与启示

 

前四章已经具体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碳金融的发展具体状况,同时也探究了其进行交互研究的必要性以及通过何种方式进行交互研究。本章将在总结前四章内容的基础之上得出结论以及相应的启示。

 

本文通过分别分析农村金融市场与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集中分析了这两大市场在中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通过分析其共同点得到其交互性的必要性,并且得出如何通过金融手段,包括金融产品的设计,侧重绿色信贷等,来将碳金融更好的本土化,解决碳金融在中国发展缓慢并且严重滞后于世界发达国家的问题,同时也能更好的创新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企业开辟新的资金渠道,解决其授信不足的问题。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给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首先,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所有金融体系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而纵观我过碳金融的发展,其相关的金融法规仍然较少,其表现在没有明确界定参与主体的权利和相关义务,从而严重影响了该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而农村金融制度的更是使得农村金融组织结构模糊不清,此种情况之下,由政府引导的制度变迁更能够解决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尽快解决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部分,明确经济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帮助解决碳金融和农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问题。

 

其次,加强宣传推广力度。由于碳金融在中国还属于新兴的金融市场,低碳这个概念也并不普及,而作为以低碳减排为最终目的的金融工具,这个市场还并为能扎根于中国。同时,农村金融作为相对于其他金融市场而言相对滞后的市场,其宣传力度更是远远落后与其他金融市场,因此欲达到两个市场的交互性,使得更多的人关注并且投入到由这种交互性开发出的金融工具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使得更多的人了解并且愿意进入到这个市场之中,其中首要需要做的就是加大相关的宣传力度,迅速培养出在碳金融。农村金融以及其交互性的金融产品的设计上相关的技术型和咨询型人才。同时也应当加大对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

 

最后,建立完善的碳金融、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我国目前建立了背景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但是纵观整个碳金融体系,其不论主体参与或是交易方式都仍然并不完善。农村金融自从改革之后,大部分金融机构撤出农村,并且乡镇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十分堵塞,这时,建立起完善的金融市场机制,使得市场参与者的层级结构,市场中的资金流动以及融资渠道获得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在发展碳金融以及农村金融时应当特别注意体系的完善。

碳金融论文范文4

【关键词】低碳经济 金融创新 方法

随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推进,使得人们对经济环境发展要求也随之越高,现阶段,随着环境压力的不断上升趋势,使得对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怎样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去落实节能减排已成为当下国家有关部门重要探讨的课题,面对社会多元化发展,低碳经济时代的金融创新无论是对于人类还是市场金融来说均是一个具有难度的挑战,且难以逃脱。

一、简析低碳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现状

我国是属于碳排放量大国之一,这使得其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间的有力平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1],同时也可看出,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向于低碳经济转型已是必然方向。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略微迟缓,并问题众多。例如碳合作发展慢、低碳经济项目融资难度大等相关问题,这均使得对我国低碳经济下的金融创新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低碳经济时代下实施金融创新所存在的不足

(一)金融机构对低碳经济发展信心不足

目前,相关金融机构对于低碳经济能否带来一定的利润,还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仍处于观察中[2]。所以这从而也导致了对低碳经济的注重力度不够,均处于试验的态度,自然而然所投入资金也不高。但面对于低碳发展,务必是要建立在有一定资金的配合下才能获取到一定的成效,而正是因金融机构对此低碳项目的不注重,使得金融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同时其在服务业务等相关方面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调节,进一步加大了低碳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的局限程度。

(二)低碳经济发展的项目和技能不符合创新需求

目前,虽然有很多国家其在发展战略目标中有囊括低碳经济,且无论是在项目技术还是发展方面投资力度也很大,但是对于低碳经济实质性的的发展还不健全,很多必须要用到的技能没有相对应的更新,低碳经济技术制度也还呈现残缺状况[3]。同时在国内有很多区域对对于低碳经济的技术发展有严重落后守旧的情况,且对低碳经济的价值和效果还处于模糊中,更重要的是并没有对一些发达国家其的低碳经济发展经验采取效仿,对金融@一块的业务风险如何避免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金融风险避免水平弱

对于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言,低碳经济在人们眼里依然是新兴产业,其无论是在监管还是体系方面均存在很多不足[4],低碳经济制度不健全,例如法律条文不完善、政府扶持力度弱等一系列问题均诱导了金融体系对低碳经济的信任度不够,从而难以供给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了低碳经济与金融发展的风险程度。要知道,风险和低碳经济是共存,是成正比例的,换而言之就是低碳经济发展越迅速,则在有关体系还不完善基础下风险也是随之提升的。针对于低碳经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使得在低碳经济发展背景下怎样躲避金融风险成为了落实金融创新的首要应对问题。

三、低碳经济时代下的金融创新举措研讨

(一)运用网络资源,搞好低碳金融的宣教工作

目前,已是网络时代。任何消息只要经过网络传达,则可有效落实传递范围广、速度快的成效。除此之外,网络经济市场宽阔,其可以对不管是低碳经济下的金融发展还是碳排放交易起到达成统一体制和模式的作用,且对相对应的体系加以制作,并在网络上添加该项目的互动空间。除此之外,低碳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必须要引起更多的观众去对网络低碳经济给予高度的注重,并且能够为快速发展的低碳经济出谋划策,且灵活运用网络时代和市场体系为低碳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好推广工作,这样一来,除了可以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成本起到减少的作用,还能扩宽低碳经济发展范围面积,进而对低碳经济的全国化推进起到促使的效果。

(二)提升政府支持力度,为低碳金融的发展奠定基础

政府是属于国家的管理与控制者,其必须要对低碳经济包括低碳经济下的金融发展执行应有的职责。所以,政府首先要制定有关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些策略,构建健全的金融服务体制,进而为低碳经济发展给予谋求更多的福利和支持。其次,还应当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去对低碳经济下金融的推广力度进行提升,让人们知道低碳经济对于人们生存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性,感悟到该项目的发展会给市场经济的模式和构造该来一些正面的变化,并对人民的社会生活安定与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

(三)加大强度对低碳金融创新人才的培养

当下,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严重紧缺有关技术人力资源,并且在技术层面上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和标准,甚至在环保方面的人才也没有相对性,从而诱导人才的极具缺乏,进一步使得对低碳经济下金融创新产生了不利影响。基于此,必须要在创新人才方面进行增强,而要想在人才方面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第一,要从提升各高校及教育机构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面入手,严苛努力培养出专业化、高水准、现代化的金融人才。第二,有关金融机构要按时对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大力度培训,提升其整体素养,从而达到社会低碳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基本需求。

(四)提升与国际间的合作力度

要想增强与国际在低碳经济方面间的合作,就必须要主动地增加在低碳经济下金融市场的构建力度,而对于在国际上有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前言模式和构造要有一定的模仿、参考,利用信息快速效应化的宽大平台,为低碳经济的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实际上,有关于低碳经济的推动其直接关乎到每一个人的责任,所以一定要力争做到降低有关于CO2等多种相关温室气体的排放度,从而逐渐让低碳经济发展列入全球国家的战略发展重点项目中,进一步落实全民加入构建绿色家园的责任中。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多元化政策的实施,使得在低碳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创新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并且还存在着要不断向上发展的趋势。而事实上,金融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实现创新是属于一项系统而又繁杂的工程,其离不开金融机构、政府、社会群众的共同努力,因此不可一蹴而就。本文通过对低碳经济下金融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和举措的分析,必然会推进我国的低碳经济背景下的金融发展,落实节能排放,降低资源浪费,从而落实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晓娜,林震.低碳经济下的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J].经济与管理,2010,9:21-22.

[2]初昌雄,周丕娟.碳金融:低碳经济时代的金融创新[J].金融与经济,2010,2:18-19.

碳金融论文范文5

碳金融是由低碳经济的发展而催生出的一个全新的金融概念。世界银行对碳金融的定义为:“碳金融是指向可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项目提供资源”。①由于其“可以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项目”将碳金融局限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机制(JI),而只有这两个机制才能获得“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因此世界银行的对碳金融的定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索尼亚•拉巴特(SoniaLabatt)和罗德尼•怀特(R•R•White)从环境金融的角度出发,认为碳金融是指在碳约束社会下的一种对金融风险与机会的探索,并通过市场机制转移环境风险并实现环境目标。

笔者认为,狭义的碳金融是指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以及环境保护组织等)间对温室气体(尤指二氧化碳)的排放权或排放配额进行交易的金融活动;广义的碳金融则是围绕“碳排放”的一切金融活动,既包括碳金融的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也包括财政、金融、监管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

研究碳金融在农业经济中的理论意义

1碳金融研究的理论意义

现代金融理论从诞生至今已经具备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理论框架,确立了其在经济金融领域中的正统地位,并且在此基础上逐渐向其他领域渗透。碳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它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升华。碳金融研究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本文的研究定位在碳金融如何在农业经济中发挥作用,以期在这方面发现其价值。

2碳金融是应对全球气候危机问题的双赢解决方案

碳金融是全球各国政府、各利益集团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公共问题的博弈结果,它创造性的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转化为一种金融产品,并通过金融市场相互交易机制使买卖双方获益,从而将环境保护的义务转化为一种经济活动,使其具有盈利性,大大削弱了各国经济发展与温室气体减排的矛盾,刺激各国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将温室气体减排由呼吁和倡导转变为实际行动。

3碳金融是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核心支柱

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给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不甚合理,直接导致我国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若我国继续保持快速的经济发展,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将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要保证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必须发展“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经济。

碳金融研究对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现代经济的崛起虽然改变了重农轻工的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然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仍是举足轻重的,因为它为人民提供满足最基本需求的食物,是其他行业无法取代的。中国近几十年来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粗放发展模式也带来了资源枯耗和生态环境破坏等严重的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不光严重影响到城市生活环境,对农村的影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农村生态环境本就脆弱已成为环境保护的盲区。

碳金融论文范文6

关键词:低碳金融;集群发展;混业经营;风险投资

低碳金融的兴起与地球变暖及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环保公约——《京都议定书》关联紧密。《京都议定书》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京都议定书》,对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作了限制性约束。鉴于各国的减排成本相差悬殊,通常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高出5至20倍,所以《京都议定书》允许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来完成履责,这造就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因此,发展河北省低碳金融,真正立足经济舞台,需要制定一系列更为灵活、操作性更强的低碳金融发展方略,为河北省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体制和政策保障。

一、提升区位优势,促进碳金融企业集群发展

金融的产生与发展是因为企业的需求,因此,低碳金融的发展取决于低碳企业的存在。低碳金融是指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产生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各种金融交易活动。河北省发展低碳金融的基础应该从低碳企业集群发展人手。一个地区适合于低碳企业投资并集群发展的区位优势,一般由该地区经济所特有的某些因素形成。区位优势可以来自于:投入要素和产品市场的地理位置;投入要素的价格、质量和生产率;政府的政策和干预程度;基础设施状况;社会文化差距;法律和商业法规等。因此,那些劳动力成本低、要素成本低的区域,运输方便、市场潜力大的地区,政治风险小、基础设施好的地区,都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由此而成为低碳企业投资的热点区位。

区位优势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何低碳金融企业愿意到此地区投资发展而不在彼地区投资生产。例如,我国浙江省产业集群在数量质量上都领先全国,因而浙江省的竞争力和人民的富裕程度也在全国名列前茅。无锡、张家界等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实施了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因此,低碳产业集群是低碳产业持续发展的成功思路,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也是低碳金融发展的前提。这表明此地区低碳企业发达,在空间上密集分布,为低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对象基础。河北省促进低碳金融与低碳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就是大力促进低碳金融企业集群发展。

国内外研究实践证明,产业集群对一个国家、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竞争力的形成和提升都具有重大意义,区位优势是促进高科技产业集群发展至关重要的吸引力。河北省应大力提升潜在区位优势,加强本省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从而促进低碳金融的相应发展。

二、完善碳金融风险投资机制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资本组织形态,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到1946年,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geoger doriot和新西兰地区的一些企业家共同组织了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简称ar&d),它们专门对一些处于早期阶段的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从而揭开了现代风险投资的序幕。风险投资机制是风险投资的投资主体、投资对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风险资本撤出渠道、政府的监管系统等构成的经济运行体系,在符合低碳产业创业规律的前提下,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高效运行过程。

我国要在新形势下成为经济强国,河北省要成为经济强省,必须加快高科技低碳产业发展。风险投资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和低碳产业化的主要“推动器”,对我国和河北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综合竞争力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完善河北省风险投资机制是低碳金融稳定发展的保障。例如,在低碳金融初步发展阶段,其投资主体不应是某一个金融机构,应该以“结合体”金融机构的方式完成对低碳企业的金融服务,这样可以减小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这类似保险机构的“共同保险”模式。

从总体而言,碳金融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是以市场为基础,其运作过程始终是在市场筛选和过滤机制的作用下进行的,市场筛选和过滤机制是碳金融风险投资运作的重要机制。因此,完善河北省碳金融风险投资机制,首先要加大低碳金融资金来源渠道,扩充资金规模,增强其实力;其次要规范风险投资过程,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培养低碳金融风险投资专业人才;最后要完善低碳金融风险投资运作环境,比如,对低碳产业投资公司实施优惠税收政策等。 三、建立有效的碳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在世界上大多数国

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混业经营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应该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最终选择和历史的必然选择。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可以借鉴欧盟金融改革的成功经验,欧盟内部大市场在成员国之间实行人员、物资、资本和服务自由流通,欧盟区域政策有明确的总体目标:致力于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以达到缩小区域间差距的目的,使欧盟范围内不同区域达到最大程度的聚合,这一切都为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和实现广大地区真正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欧盟的金融合作模式可以归纳为“共同稳定、同步发展的区域化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那么河北省可以根据本省省情,先选出一个区域进行地区碳金融混业经营试点,进而优劣互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河北低碳金融混业发展。通过建立本区域低碳金融混业经营促进本区域低碳企业发展之外,更重要的是低碳企业投融资渠道多元化,低碳金融混业经营资金链要远远大于单个单位的资金流量。因此,建立低碳金融混业经营是增强低碳产业资金流动性的有效途径。

四、建立有效的政府扶持机制

在经济结构调整变革和振兴的过程当中,中国金融业既要顺应发展趋势,又需要通过自身的变革,充分发挥金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在全球经济调整的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服务要先行,对商业银行发展低碳金融业务更是我国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机遇,这些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金融机构在开展低碳金融服务过程中,面临周期长、技术含量高、政策风险大、企业资信不足等难题,往往无法得刭相应的风险补偿,这不可避免的导致金融业对于低碳项目融资的不积极。虽然当前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是服务低碳经济的一个不错的开端,但绿色信贷对低碳经济发展仍然有限,尤其在低碳金融方面中国金融界没有恰如其分承担并完成使命,这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金融界在低碳金融发展方面的不到位,恰恰反映出国家的导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与此同时银行自身也面临着很多挑战。比如如何准确的去评估新经济模式下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这种适合低碳金融业务的新风险评估体系还没有建立,这就意味着潜在的风险很大。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近几年被各国关注,但现实中成功可借鉴的商业模式少,对于各国金融业而言低碳金融的发展是在摸索中前进,金融业对低碳经济不熟悉,风险程度不确定,造成了金融界发展低碳金融态度谨慎。因此,政府的导向是极其关键的,政府在财政与税收两大角度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对于金融机构的低碳金融业务可以采取税收的优惠,对于跨国低碳融资项目,受益国政府之间按照收益比例相互协商,按比例共同给予财政扶持。

五、培养低碳金融企业自主创新力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熊彼特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创新的5个方面: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新特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因此“创新”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它严格区别于技术发明,是把现成的技术革新引入经济组织,形成新的经济能力。

金融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核心在于自主创新力。21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热点在中国,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心在环渤海京津冀都市圈。河北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腹地,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为促进其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关键是培育河北自身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的创新。因此,政府应对于金融创新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全融企业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应积极面对挑战,在加强风险监控体系完善的同时勇于开拓低碳金融新业务,比如,借鉴保险业的共保、分保方式建立大型低碳项目共融业务、分融业务等,这样不但降低了新经济背景下的潜在风险,还促进了自身金融业务的拓展,进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上述表明河北省低碳金融发展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通过对河北省低碳金融发展投资方略研究表明,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应在政府的有力支持下,提升区位优势;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低碳金融产业战略联盟;培养本土低碳金融企业自主创新力。以上方面有效结合定会带来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宫映雪,刘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j].辽 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

[2]庄贵阳,气候变化挑战与中国经济低碳发展[j].国际 经济评论,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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