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对策

种畜禽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对策

摘要:

本文对我区种畜禽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总结分析了种畜禽场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畜牧业发展形势探索提出相应对策,以期提高畜禽种业管理水平。

关键词:

种畜禽发展现状;生产经营管理;问题;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区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种业作为其基础和先导也取得到了长足进步。良繁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种畜禽场生产水平整体提高,供种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国家及自治区畜牧良种补贴等项目的深入开展,种畜禽场生产经营及其管理存在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

1我区种畜禽现状

1.1我区品种资源情况

我区地域辽阔,独特的地理条件、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形成了丰富多样、性状优良而独特的畜禽品种资源。全疆现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审定的畜禽品种53个,其中地方品种41个,培育品种12个。1954年育成我国第一个细毛羊品种——新疆细毛羊,之后相继育成了伊犁马、新疆褐牛、中国卡拉库尔羊、中国美利奴羊、新疆博格达绒山羊、新疆白猪和伊犁白猪等14个优良畜种。先后引进了荷斯坦牛、西门塔尔牛、萨福克羊、杜泊羊、德国美利奴羊、杜洛克猪、长白猪等品种,广泛开展纯种选育和杂交改良。

1.2种源基地建设情况

自治区成立以来,陆续建起了呼图壁种牛场、巩乃斯种羊场、乌鲁木齐南山种羊场、拜城种羊场、巴州种畜场、伊犁种马场等种畜禽场。自1998年起,我区种源基地建设力度逐步加强。目前,自治区级种畜禽场已达100余个,其中重点种畜禽场20多个。覆盖全区的种畜禽生产供应网络基本建立,形成了年生产合格种公羊6万余只、种公牛2000余头、牛冻精200多万剂的能力。

1.3种畜禽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上世纪90年代建立了自治区三级(区、地、县)种畜禽管理委员会,负责各自辖区内良种繁育规划的审定,种畜禽场生产出场的种畜禽的质量监督检查,发放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禽鉴定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三级种畜禽管理委员会组成了我区种畜禽管理的基本架构,在我区种畜禽管理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自治区已建立了具有鉴定资质的种畜禽品质质量检测中心,羊毛绒质量监测中心、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等。

1.4品种改良情况

随着常规品改技术的不断推广普及,我区畜禽良种化水平逐年提高。2011年全区牛的良种率达到了65%、羊良种率达到了75%、猪禽良种率达到了90%以上,畜禽良种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人工输精、胚胎移植等改良技术应用水平稳步提高。2014年全区发放良补冻精180余万剂,补贴活畜种公畜5.5万余头(只)。

2存在的问题

2.1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区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制环境,为种畜禽的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执法依据,但目前我区还没有适合实际、操作性强的配套条例和办法。目前我区种畜禽执法体系尚在建设中,部分地州还没有相关机构开展这项工作。有些地区及县畜牧主管部门不管条件具备与否就任意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使得种畜场运营存在很大隐患。

2.2部分种畜禽场生产不规范

一是生产方向不明确,育种规划不科学,培育目标定位不合理。种畜禽场存在重复建设和空缺断层现象,种畜禽生产区域规划与畜牧业生产区域规划衔接还不够紧密。二是基础薄弱。许多种畜禽场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种畜禽场基础设施简陋,已不具备种畜禽的生产、育种条件。三是生产管理跟不上。部分种畜禽场生产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缺乏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四是外来种畜禽品种的引进不科学。部分品种不适应当地环境,还对当地优势品种造成了一定冲击,对我区品种区域规划造成了不利影响。五是种畜禽档案资料记录不完整。部分种畜禽场技术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无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不能规范开展育种工作。

2.3畜禽新品系培育和推广力度不够

种畜禽场及其技术支撑单位对品种培育重视不够,近些年没有培育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种。一些畜牧科研部门科研项目的新品系成果推广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规模转化为生产力。

3对策

3.1健全自治区种畜禽管理体系

3.1.1强化自治区级种畜禽管理机构的职能为加强种畜禽监督管理,应继续成立自治区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会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及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生产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由所在单位推荐,自治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聘任委员,依托委员会进行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畜禽良繁体系规划、种畜禽引进、种畜禽场审验、种畜禽鉴定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委员会应定期换届,并设立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3.1.2健全种畜禽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种畜禽管理执法是《畜牧法》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要求,自治区畜牧主管部门可进一步健全种畜禽执法机构,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各州(地区行署)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地、州、市(县)各级畜牧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设立执法机构,组建执法队伍,完善职能,积极开展种畜禽管理执法,落实执法方案,保障经费,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种畜禽管理执法能力。

3.1.3做好《畜牧法》的宣传工作可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册或图片,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畜牧法》。并积极开展各种普法培训、技术咨询活动进一步拓宽《畜牧法》的宣传普及面,以增强社会各界特别是种畜禽场、养殖户、农牧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种畜禽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程。

3.1.4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各地、州(市)畜牧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地、州(市)级种畜禽场验收标准,规范发放程序。畜牧技术推广部门要对本级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场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畜牧厅可对各地州、县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发证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3.2加强种畜禽场管理

3.2.1根据全区良种繁育规划,合理布局种畜禽场种畜禽场应根据自治区良种繁育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各地应根据实际用种需要,建设种畜禽场。种畜禽场应制定长期的育种规划和实施方案。

3.2.2建立新疆种畜禽信息管理系统2010年自治区积极筹划建设新疆畜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可依托管理平台建立自治区良种繁育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种畜禽生产使用动态,向种畜禽生产企业提供市场供求信息,种畜禽价格变化情况,用以指导我区种畜禽生产。并利用这个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推荐优良种畜禽。

3.2.3加强种畜禽生产的技术指导和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种畜禽生产过程是影响种畜禽质量的重要环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支撑部门应加强对种畜禽生产的技术指导监管,定期组织专家指导各种畜禽场编制育种规划及实施方案,使其种畜生产更具可操作性,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并督导实施。同时管理部门可不定期对各种畜场的畜禽选育计划、选育方案、配种制度、性能测定方案等相应的育种资料和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纠正,增强种畜禽选育、培育的科学性,掌握种畜禽生产单位的动态生产经营情况,规范种畜禽生产。

3.3加强种畜禽质量的监督管理

3.3.1开展种畜禽出场鉴定工作。出场鉴定工作有利于提高种畜禽质量,杜绝不合格种畜禽流入市场。各级种畜禽管理机构组织质量检测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员,对出场种畜禽进行出场检测,合格则发放《种畜合格证》,准予出场。

3.3.2开展良种登记试点工作。种畜优良个体登记有助于摸清优良品种的总体状况和个体质量。由于我区种畜禽品种多,种畜禽场、养殖场、养殖户、养殖小区分布广,种畜禽数量大,良种登记工作可在自治区畜牧技术推广部门统一安排下,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方法,先试点,后推广,丰富经验,完善良种登记管理。

3.3.3建立和完善种畜禽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快制订和修订新疆畜禽品种标准、种畜禽场建设标准、畜牧养殖标准、畜禽养殖环境标准等,加强畜禽养殖的标准化建设,出台统一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使种畜禽生产经营都有标准可依。

3.3.4加强种畜禽质量检测机构的建设。种畜禽质量检测是种畜禽场场外权威机构对场内种畜禽质量检测的认证,是我区目前种畜禽质量认证的主要方法,各地应进一步完善本辖区种畜禽质量检测机构建设,保障种畜禽质量。

3.4加大种畜禽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对出场种畜禽的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和家畜系谱“三证”的查验。引导坚持行业自律,依法经营。同时加强监督的同时,严厉查处假种、劣种冒充优良种畜的现象,严防炒种行为的发生。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种畜禽市场秩序。

3.5加大新品系培育和推广力度

合理引进外来品种杂交改良本地品种,培育适宜本地环境,生产性能优秀的新品系。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加强与科研部门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作者:邓强 乔春华 邓晓峰 陈军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

参考文献:

[1]蒋小松,张红,等.四川省畜禽种业面临的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J].决策咨询,2013,(2):48.

[2]杨葆春,等.青海省种畜禽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畜禽种业,2008,(9):6.

[3]廖允勇,等.辽宁省种畜禽场发证问题探讨[J].当代畜牧,20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