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科研单位成本核算分析

军工科研单位成本核算分析

一、科研成本构成

科研成本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研究,如承担的各类纵横向课题、项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机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等)以及按照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研究室(车间)费用。科研生产过程伴随着成本流动过程,根据成本计入科研成本的方式,可以将科研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类。科研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直接成本也称为可追溯成本(TraceableCosts),是指与某一特定的科研课题存在直接、明显的因果关系或受益关系,或为某一特定课题所消耗,故可直接记入该课题的成本。例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研制费、差旅费等。同直接成本不一样,间接成本是指与某一特定课题没有直接联系的成本,它为几个课题服务,不能直接记入某一特定科研项目的成本。应当先按科室或费用项目进行归集,然后按照适当合理的标准间接分配记入各课题的成本中。例如科研单位的房屋、固定资产占用费、非在编项目聘用人员的工资等即属于间接成本。

二、科研单位成本核算的特点

由于军工科研院所不同于企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特点,决定其成本核算有别于一般的企业。(1)军工科研单位对成本信息的精确度要求非常高。军工科研单位的成本信息是国家国防建设投资的依据,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国防经费是非常有限的,为了把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需要对国防科研项目成本进行准确的计算才能作为国家进行有效投资的依据。

(2)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成本控制的难度很大。各类军品研制项目由于其研发的特性,受到科研生产活动客观规律的影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众多不确定性因素,并且各个研制项目之间的可比性较差,成本对象比较复杂,因此对军品研制项目进行成本控制的难度很大。

(3)完全成本法与制造成本法并存进行成本核算。根据《军工科研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军工科研单位对科研、技术性服务等项目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科研成本设置“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设备费、工资费、管理费”八个项目进行明细归类,完全成本法既包括了制造成本,也包括了期间费用,使费用全部对象化。而对于其它的一些生产项目采用制造成本法来核算。(4)军工科研单位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占全部成本的比重很大,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标准成为成本核算的关键问题。国防科研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完成这些项目需要大量的高、精、贵、稀的科研试验设备,加上每个国防科研项目都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因此军工科研单位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占全部成本的比重很大。据有关统计军工科研单位的直接人工费用一般占总成本的15%左右,直接材料费占总成本的30%左右,而制造费用占总成本的40%左右,管理费用占总成本的15%左右。所以高额的间接费用迫使军工科研单位的成本管理人员寻找各种相对合理的分配标准,将其正确地分配到具体项目(产品)对象上去。

三、军工科研单位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科研生产主体成本意识淡薄

军工科研单位的科研生产活动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仍为计划经济体制科研生产计划确定以后,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科研生产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就成为科研人员的唯一目标。这种科研生产目标导向导致了军工科研单位各级人员成本效益观念淡薄,科研生产活动中存在着严重的浪费和重复投入现象。一方面,在军工科研单位的科研生产实践中只要能够保证产品质量,能够顺利完成任务,不惜以牺牲成本作为代价。成本的支出涉及到军工科研单位的全体人员,但是军工科研单位的大部分管理人员和科研生产人员并未真正意识到国内、国际军品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没有真正认识到进行成本控制是保持其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军工科研单位的生存及发展,军工科研单位从管理层到普通科研生产人员普遍成本意识淡薄。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军工科研单位普遍缺乏有效的成本考核制度,有的单位建立了对部门费用进行考核的办法,但是费用指标在考核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较小,有的军工科研单位虽然制定了费用考核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并未严格执行。对于项目成本的考核,目前军工科研单位尚处于探索之中,科研生产活动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性使得其预算指标很难确定,由于军工科研单位项目之间的可比性比较差,又很难依靠历史经验进行预测。因此,缺乏合理的项目成本标准使得考评无据可依,缺乏对成本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又很难调动员工对成本控制的积极性。

(2)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

从项目、产品的生命周期来看,在科研生产的各个阶段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未能实现对项目、产品的设计阶段、生产环节、调试环节以及材料的采购环节、外协环节的全过程控制。成本费用计划缺乏科学性、严肃性,可增可减。在成本费用的具体核算中,只注重财务成本费用核算,缺少管理成本费用核算;注重生产成本费用的核算,而忽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成本费用以及销售成本费用的核算。例如,在绝大多数军工科研单位项目的设计阶段,普遍存在重科研进度和质量而忽略成本的现象,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一般都会选用质量等级最高的器件,缺乏成本效益观念。有的军工科研单位对采购环节缺乏有效的控制,造成了采购周期长、采购价格高的问题,不但增加了科研生产成本,而且极大的影响了科研生产进度。

(3)费用分配不合理,造成产品成本信息严重失真

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开支分为三个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费用构成了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本,而期间费用,不再参与成本计算,直接转入当期结余。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即使是直接成本,如原材料的领用,有的就难以在不同科研项目之间划分,直接工资一个看似十分简单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就难以确定。另外,据统计间接费用要占军工科研单位全部成本的55%左右,但军工科研单位对间接费用的大都采用单一的直接人员比例法或直接工资比例法,某个科研项目的所负担的间接费用=本期间接费用总额×从事本项目的直接人员/全部直接人员数。但事实上间接费用的发生往往决定于科研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的要求或科研项目的研制的阶段,而与直接人员多少,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这种不合理的分配方式,造成产品成本严重失真。

作者:吕文伟 单位: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