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确定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县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解决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问题,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和提升全镇耕地质量,为我乡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禁烧目标及原则

(一)禁烧目标: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方针,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广泛参与,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秸秆禁烧工作的格局,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农作物秸秆禁烧率达到100%,全年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交通通行不受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圆满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二)禁烧原则:政府主导,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秸秆禁烧工作全年开展,春季工作重点时段为3月1日至5月31日,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为9月1日至10月31日。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乡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各村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巡查组及应急分队,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个落实”,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3月5日至4月20日)。各村要组织力量,合理布局,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蹲守,防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乡督查考核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秸秆禁烧工作信息。

(三)总结阶段(4月21日至4月31日)。乡督查考核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总结,考核结果经乡禁烧办汇总复核后送乡党政办,作为年终考核打分依据。

四、?化组织领导

乡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烧办),由政府副乡长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