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情监视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震情监视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论述,落实2021年度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精神,按照《2021年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完成2021年县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任务,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提供坚实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震情第一、密切防范。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以省、市地震趋势会商意见为科学依据,密切跟踪监视我县震情趋势发展,强化动态研判,切实防范化解地震安全风险。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本级加强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场、办)落实属地职责,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推进震情监视跟踪与应急准备工作。

(三)坚持开放协作、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省、市地震趋势会商会、赣东北区域地震趋势研究工作交流会等平台,与周边县、市加强地震观测资料数据的交流共享,推进开放会商,提升会商质量和震情研判服务能力。

三、工作机制

成立2021年县震情监视跟踪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地震综合管理股副股长

各乡镇(街道、场、办)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部署,协调统筹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通报震情、把控涉震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实地检查。

四、工作内容

1、做好观测点运维保障。加强各地地震宏观观测点的运行维护,监控运行状态,确保地震观测资料连续可靠;定期开展宏观观测点安全巡检,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维护观测点安全稳定运行。

2、推进地震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建立县-乡-村三级地震灾害信息员体系,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级至少有1名地震灾害信息员能够及时到岗到位,第一时间掌握和报送灾情信息;及时调整和完善地震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动态管理;明确地震灾害信息员职责,制定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定期举办地震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县地震灾害信息报送能力。

3、加强宏微观异常跟踪核实。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异常核实实行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对辖区内出现地震宏微观异常,应第一时间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并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各地对省、市、县局要求核实的宏微观异常现象,迅速开展调查核实,配合做好宏微观异常信息的提取、核实、报送、跟踪分析和综合研判工作,并做到异常核实不过夜;经核实确认或不能排除的地震宏微观异常,由县应急管理局股报请市应急管理局,邀请有关学科专家指导异常核实、分析研判。

4、扎实开展震情趋势会商。严格按照《全国地震趋势会商工作规程》和《震后趋势会商业务规定(试行)》要求,规范开展年中、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编写提交地震趋势研究报告;辖区内发生有感及以上地震或出现地震谣传时,立即开展紧急会商,提出震情跟踪研判意见,辅助政府指挥决策。

5、加强应急值守戒备。落实县乡两级每日值班值守工作的对接,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人员培训;开展应急基础图件、应急设备、应急装备调查和完善,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

6、加强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做好日常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涉震舆情监控和研判。受理媒体采访与公众咨询,进行热点回应;及时权威震情信息,解答有关问题,遏制地震谣传,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发现涉震舆情,应及时进行处置,避免舆情负面影响扩大。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权威发声。

7、做好震后应急处置。在辖区有感地震发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主动立即开展灾情收集和现场应急工作,形成工作简报,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视情派出现场工作队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

8、做好地震风险防治。积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相关工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取得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