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占用林地管理路径

征占用林地管理路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行各业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林地开发利用的需求也随之增大,征占用林地的数量亦逐年递增,征占用林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认真调查研究征占用林地管理现状,探讨了新形势下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其形成原因,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加强林地管理、依法保护与利用林地资源、保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1林地资源概况   镇巴县位于陕西省南端,汉中市东南隅,大巴山西部,米仓山东段,地理坐标为北纬32°8′54″-32°50′42″,东经107°25′30″-108°16′42″,东西长80.45km,南北宽77.45km,东邻安康市紫阳县、汉阴县相连,西北与西乡县毗邻,南与四川省万源市、通江县接壤,有陕西“南大门”之称。全县土地总面积341333.3hm2,非林地面积52355.4hm2,林业用地面积288977.9hm2;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204161.1hm2,疏林地面积502.6hm2,灌木林面积61513.4hm2,未成林地面积4874.4hm2,无立木林地面积938.6hm2,宜林地面积16976.9hm2,苗圃地面积10.9hm2。   2征占用林地现状   2005-2011年,镇巴县各类涉林建设工程项目112宗,征占用林地总面积83.7689hm2,其中有林地面积25.4047hm2,疏林地面积19.3582hm2,灌木林面积28.0307hm2,未成林地面积8.5705hm2,无立木林地面积2.2925hm2,苗圃地面积0.1123hm2。存在违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超期占用、移位或异地占用等)涉林建设工程项目17宗,非法征占用林地4.4610hm2,行政处罚非法征占用林地4.4610hm2。   3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   从征占用林地现状来看,涉林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超期占用、移位或异地占用四种现象。2005-2011年度非法占地总面积及多项式趋势线图表明:2009年非法占地面积达到峰值1.3600hm2,非法占地面积多项式趋势线呈抛物线型,2009年度前呈上升趋势,2009年度后呈下降趋势。   3.1未批先占   部分涉林建设工程项目存在未批先占,主要存在两种现象。一是边申报审核审批手续边开工建设,这种现象主要集中体现在重点工程和地方招商引资项目;二是个体私营户法律意识淡薄,随意占用林地从事挖沙取石生产经营活动。   3.2少批多占   一些涉林工程项目的开发利用方案,预估占地面积往往偏小,造成前期申报审批的占地面积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求,导致了工程建设后期超范围占用林地。   3.3超期占用   个别从事挖沙取石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私营户,占地面积小,申报审批占地年限到期后,不能及时终止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植被,造成了超期占用林地。   3.4移位或异地占用   部分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企业,在矿产开采过程中发现只有部分矿体或矿带在申报审批的占地范围内,甚至申报审批的占地范围内根本就没有矿体或矿带分布,就随意移位或异地开采,造成了移位或异地占用林地。   4管理措施   4.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林地意识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基础。林地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林地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林地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对生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林地意识。   4.2强化服务,协助用地单位申报征占用林地   林地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前介入涉林工程项目,主动向有关征占用林地单位或个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指导和帮助征占用林地单位准备相关征占用林地申报资料,协助征占用林地单位申报使用林地。   4.3加大管理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   林地管理部门要加大征占用林地的后续管理力度,定期开展涉林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超期占用、移位或异地占用的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要限期整改,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