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弼士与客家社会文化关系论略

张弼士与客家社会文化关系论略

作者:肖文评 单位: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

近年来由于对“客家商人”研究的重视,作为“世界华商第一人”的张弼士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1]但纵观各项研究成果,分析其创业和致富的经过和外部因素的多,而探讨其内在因素的很少;研究其充分利用时代所赋予的机遇而致富的多,而很少关注到客家传统社会与文化对他创业和发展的影响。本文试从张弼士作为从粤东山区走出去的客家人的视角,探讨传统客家社会与文化对张弼士创业与发展的影响,以及他对客家社会与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贡献。

一、“下南洋”:从客家山村走出的穷小子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十一月初九(公历12月21日),张弼士出生于广东省大埔县维新甲(现西河镇)车轮坪村。张弼士本名肇燮,别名振勋,弼士是他的字。自他在南洋成名后,一直以“张弼士”通行。其父张兰轩是乡村私塾教师,兼业中医;母亲是山村劳动妇女,耕种几亩薄地,家境贫寒。对于他在咸丰八年18岁时为何外出“下南洋”谋生,除说家庭贫困和遇到自然灾难外,学者论述很少。其实他的“下南洋”,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社会背景。

1.客家人的身份,是他“下南洋”的潜在基因

大埔自建县以来,长期属潮州管辖。当地有句俗语“大埔无潮,澄海无客”,指的是在潮州所辖的各县中,大埔县没有讲潮州话的,澄海县没有讲客家话的。也就是说大埔县是纯客家人居住区。张弼士就出生于这个纯客家县中的张氏大家族中。大埔县素有“饶半城、张半县”之说,指的是在老县城茶阳,饶姓人口最多,而在全县范围内,以张姓人口最多。张姓是全县的大姓,主要分布于茶阳、百侯、西河、三河、大麻、古野、高陂等地,不过派系很多。西河黄堂车轮坪村张氏开基祖张月兴,约明初定居于此。据百侯南山《张氏族谱》记载,西河张氏开基太始祖三十郎公由福建宁化迁连城林坊乡张坊村,生子太三郎。太三郎于宋末由福建连城移居大埔之神泉,生子曰念三郎。念三郎,“于元仁宗延佑元年十月初一日(1312),自神泉大埔村徙溪南埔开基,为溪南埔、黄堂、南山等地张氏之始迁祖。”“配郑氏、曾氏、黄氏,生四子,分孝、悌、忠、信四房。孝房:长子三十三郎翰华公;悌房:次子三十四郎翰周公;忠房:三子三十五郎翰威公;信房:四子三十六郎翰清公。孝房传至四世月兴公,开基黄堂车轮坪。悌房、忠房仍在溪南埔,我信房传至四世垂裕(又名侯山)公,明初至南山创拓基业,遂世居焉。”①传至张兰轩,生肇祥、肇鸿、肇燮、肇洪四子,张弼士即肇燮为兰轩第三子,是张氏在黄塘开基后的第21世。根据客家学研究开创者和奠基人罗香林的研究,客家人具有“好动与野心”的特性。认为客家人,“生性好动,男子从不肯安闲闲地在家乡住着,除非少数号称绅士的人们。普通男子,无论贫富贵贱,苟无家务拘束,大抵都欲及时外出,尝尝异地风光,或经营各业。幸而所营成就,更以外出为业。”[2]244张弼士作为客家男子的一分子,身上应潜藏着外出经营的性格和野心。

2.人多地少、家境清贫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是他“下南洋”的社会因素

粤东大埔县为典型山区,境内多为丘陵山地,约占总面积90%,海拔自200米至1400米不等,故向有“山之山”之称。“耕稼之地,十仅一二。”①适合耕作的田地相当少。但自清初以来,随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人口发展相当快。至嘉庆七年(1802)时,全县有人口10万余人。而当时全县耕地才9万余亩,且公尝等公用土地占了近一半,因此人均耕地不足半亩,人地矛盾相当突出。为了取得生存所必需的粮食,维持生计,农民生产非常勤奋。“农亦最勤,岁两熟。低洼为田,种占禾糯各稻;高燥为园,种粟、菽、薯、芋、番薯、瓜蔬诸物,以佐谷食。近亦有种甘蔗、管蔗,煮汁炼糖,及烟草,以贩外省。山居小民,则烧山治畲,栽种旱禾、油茶、油桐、杉松,以供日食,勤苦倍甚。”②他们在田地里种植各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为充分利用山地,还在山里开了很多梯田,种植旱稻、红薯等耐旱作物。“山谷迤逦有水之处,自麓而跻腰颠皆阪田鳞次,远望如梯级,如蹬道焉。其不可田者烧治为畲,以树旱禾、姜、豆、瓜、瓠、薯、芋,佐?谷食。”③但人多地少,土地所出,不足维持三个月之需,生计成为当时人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很多人便选择外出谋生。晚清至民国年间,这种现象在大埔县相当普遍。正如民国《大埔县志》所记载:“山多田少,树艺无方,土地所出,不给食用。走川生,越重洋,离乡井,背父母,以蕲补救。未及成童,即为游子,比比皆是。”[3]卷11尤其是车轮坪村,在清末全村有500多人,但“村内缺水,不宜稻,只种杂粮。”[5]卷2出身贫寒的张弼士,为了生计,13岁就辍学去做帮工,替人放牛等。[4]而大埔又距海洋不远,因而经常受台风影响,自然灾害相当频繁。据康熙《埔阳志》、乾隆《大埔县志》、同治《大埔县志》、民国《大埔县志》统计,康熙年间大埔有记录的灾害16次,平均每3.7年一次;雍正年间灾害6次,平均每2年1次;乾隆年间灾害18次,平均每3.5年一次;嘉庆年间5次,道光年间8次,光绪年间8次。每当发生灾难,便对当地居民脆弱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相传,咸丰八年张弼士的离开家乡“下南洋”谋生,就是在一次洪灾之后。

3.崇文重教的传统,奠定了他下南洋的文化基础

大埔自明代嘉靖五年建县以来,文教一直相当发达,以致被客家学研究的奠基人罗香林誉为客家地区主要的“人文中心”。[2]20清初以来,大埔县人文兴盛,科举为全潮州之冠。而且崇文重教,教育普及,成为社会风气。乾隆初年以后,私塾遍地,教育相当发达。“乡塾献岁,延师开馆,腊尽解馆,几于寒暑不辍。至于蒙馆,则虽有三家之村,竹篱茅舍,古木枯藤,蒙茸掩映,亦辄闻读书声琅琅。”④正是在这种科举发达、教育普及的背景下,张弼士之父张兰轩,虽然家境贫寒,但“家贫力学”,考中秀才,并以教读为业,“教授乡里”。张弼士为他的第三个儿子,因而有机会在父亲的塾馆里接受了初步的教育。“与诸兄随侍太封翁庭训,领会超群。”[5]5虽然读书的时间不长,但不容置疑,这为他后来在南洋的发展奠定了文化基础。#p#分页标题#e#

4.外出经商的社会传统,奠定了他“下南洋”的职业基础

大埔因地处沿海与内地之间,有韩江、汀江等大江大河连接沿海和内地市场。清代以来,大埔人充分利用这一地理优势,形成了“走川生”的经商习俗。正如嘉庆九年《大埔县志》所称:“土田少,人竞经商。于吴、于越、于荆、于闽、于豫章,各称赀本多寡,以争锱铢利益。至长治甲民名为贩川生者,则足迹几遍天下。”⑤民国时期的丘星五对此按语说:“贩川生者,不独长治甲民,他甲亦多有。”[3]卷13如湖寮吴禹石在民国初年编族谱所写序言也称族众“出外经商者日多,在家读书者日少”。[6]自清初以来,大埔人为了维持生计,很多人外出经商,充分利用县境外的社会资源来维持和发展家庭生活。康熙二十三年台湾收复后,大量县民往台湾垦殖和经商。至雍乾年间成为社会风气,出现了张达京、刘元龙等大垦户,社会影响很大。这种外出经商以谋生的传统和风气,对张弼士影响不小。如与张弼士打过多年交道的郑观应所撰的《张弼士君生平事略》中就提到:“一日闻太封翁讲授史公货殖传,即有感触,尝谓亲老家贫,允宜就商辍读。”[5]5虽然这次外出经商没有被允许,但为他后来下南洋以及从事工商活动的奠定了职业基础。

5.乡人“下南洋”成功的例子,为他树立了榜样

大埔人除经商国内各地外,还有往南洋者。大埔地区侨居南洋者,影响较大的有乾隆十年(1745)的张理和丘兆和。他们和福建永定县的马春福等,侨居于今天马来西亚的海珠屿。张理因教人伐木筑屋,开垦荒地,种植粮食,和当地人一起把海珠屿建设成为富庶的岛屿,被当地人尊称为“大伯公”。[7]随后下南洋者不断。在罗芳伯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在印尼西婆罗湖坤甸建立兰芳公司时,在东万律的明黄等处,“开金湖者多大埔恭州人。有刘乾相者,同堂子弟,有五百余人,自立为大哥,当时最强盛者。由由东万律下数里许,为山心。开金湖者是大埔县人,主其事者为张阿才。”[8]34距西河不远的百侯人肖贤舞,于道光年间率同乡来到新加坡,开辟荒岛,并于咸丰八年(1858)创立新加坡茶阳会馆,为乡人出洋和侨居提供了便利。[9]139张弼士对下南洋很感兴趣,对他们在南洋的情况多方打听,并时时作好准备,决心南下。“时乡人有在南洋起家者,君闻而慕之,趋谒咨询,遂决图南之志。”并许下豪言壮志:“大丈夫不能以文学致身通显,扬名显亲,亦当破万里浪,建树遐方,创兴实业,为外国华侨生色,为祖国人种增辉,安能郁郁久居乡里耶?”[5]5-6这是他“下南洋”的现实基础。

二、创业和发展:充分利用客家传统社会与文化资源

张弼士小时虽然家境贫寒,但从小就怀有远大抱负。据乡人张广哲、田辛垦调查,他在姐夫家牧牛时,很喜欢唱这样的山歌:“满山树子背虾虾(弯曲状),莫笑穷人戴笠麻;慢得几年天地转,洋布伞子有得擎。”“满山树子笔笔直,莫笑穷人无饭食;慢得几年天地转,饭箩端出任你食。”[9]充分说明他从小就有改变贫困状况的志向和信心。张弼士下南洋后,无论是立足,还是创业和发展,无论是经商还是从政,都充分利用了自身优势和客家传统社会和文化资源,从而减少了挫折,取得了巨大成功。

1.立足

清咸丰八年(1858),在张弼士18岁那年,家乡遭受严重灾荒,不少人离乡背井,外出谋生。在村子里竹坊做篾工的他便和同乡一起,坐着大鸡船漂洋过海,下南洋谋生计。几经周折,终于到达了荷属巴达维亚城(即今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初期生活窘迫,但他发挥客家人的“硬颈”精神,没有放弃,一直坚持不懈地努力,为自己的人生而奋斗。最开始的时候,张弼士寄食在大埔会馆。后来经乡人介绍,到温氏米行当杂工。而后又到一家由福建西部客家人陈某所开的纸行当帮工,打理纸行的进仓和送货一类的工作。他由于学过篾匠,对于用篾笼包纸的包装工作做得十分出色,大大减少了损耗,因而受到东家陈氏的重视。虽然生活艰苦,但张弼士从不抱怨,也不放弃。对生活充满着积极的态度,做事勤恳认真,聪明过人,而且忠厚老实,因而得到了老板的信任。于是纸行老板起用他为账房,将店里财务交他管理,并将自己的独生女儿许配给了他。而这位贤惠的妻子,以后成了张弼士事业成功的得力助手。陈某病逝后,张弼士遂继承了陈氏全部家业,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

2.开办农场

继承财产后,张弼士显示出了他卓越的经营能力,很快便事业有所小成。19世纪六七十年代,荷属东印度殖民者为开发与掠夺鞭长莫及的岛屿资源,允许华侨组建垦殖公司开垦荒地。张弼士抓住了这一机遇,抽出大部分资产,于1866年在印尼创办裕和垦殖公司,1875年在苏门答腊开办亚齐垦殖公司,1877年在荷属怡里创办垦殖公司,1878年在爪哇日里与张耀轩合资创办笠旺垦殖公司。从此开始了大规模的垦荒种植,开设农场,发展垦殖业,种植椰子、咖啡、橡胶等热带独有的经济作物。在创办农场过程中,需要大量劳动力。张弼士一方面雇请当地华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写信回家乡,从家乡大埔等地大量引进劳工。正如祝秀侠所撰张弼士传记中所说:“荷人急于开发当地资源,惟土人懒散成性……今睹弼士勤奋有为,遂请其协助开发工作,倚为臂助。于是批发一大段荒地给弼士,并予以所需资金、工具、种子等,从事开发。弼士一面召请当地华工,一面去函家乡乡亲多来荷印相助。乡人以海外大有作为,皆争相往投工。”[10]而当地部分华工,由于受骗被买猪仔受歧视而不愿在洋人的矿场或农场中工作,转而到张弼士的农场工作,同时家乡大埔县人又不断前来投靠,因此劳动力源源不断。他雇用的农场劳工,最多时达数万人。他一方面解决了家乡失业问题,同时也以人道精神,让猪仔华工免于英荷资本家的剥削压迫,而进入有乡谊投资的农场工作,从情感与安全性业说,都获得较高的保障。在张弼士开办的农场里,不仅雇用了大量劳工,而且还在园内办起了善堂、学校、医院等,为工人尤其是来自家乡的华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在种植方式上,他在椰子、咖啡、橡胶、胡椒作物的垦植区间栽种各种杂粮,这种农作方法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因而收到良好的效果,获得了优厚的利润。[4]而这种经营方式,是张弼士家乡大埔县的传统农耕经验。正如《大埔县志》所记载:在山地上,“烧山治畲,栽种旱禾、油茶、油桐、杉松,以供日食。”①在农田中,“当早稻未收之前,先使禾田干晒。割稻后,即将田土犁松打碎,拨之成畦,栽插尺许之薯藤。至十一、二月藤老,刈去专饲猪料,掘其地下块茎,储之以供食料。”[5]卷10在旱地上,“早季宜粟,宜早稻及高粱、玉蜀、黍等;晚季宜番薯、蔬菜等。稍瘠者仅宜番薯。若在沿河两岸者,尚有过冬番薯一造,冬栽春获,与麦相等。”[3]卷10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济作物,以提高经济效益。“种甘蔗、管蔗,煮汁炼糖及烟草。”②这种充分利用土地地力的经营方式,是欧洲资本家雇用当地土著所难以做到的,因而张弼士能够获得更多收成,进而累积到一定的商业资本。在郑观应所撰述的《张弼士群生平事略》中,就具体说出由农作到农商的致富过程:“初至荷属噶?吧,见土地膏腴,最宜栽种,于是察商情,广结交,布信义,从事经营创办裕和独资无限公司,开辟荒地,种植米谷椰子,此为君商业发轫之始。”[5]6-7加上精于会计,处事勤奋,事必躬亲,因而他的资本累积更为快速。#p#分页标题#e#

3.承办酒类专卖

在经营农场过程中,张弼士结识了许多同为客家人的合作伙伴,典型的如张煜南、张鸿南兄弟。他们来自广东嘉应州(今梅县)松口,以本家的身份投奔张弼士。先为雇工,张弼士发现他们的才干后,不断提拔,委以重任,逐渐成为张弼士经营活动的最重要人和合作者。张弼士能在印尼获得快速发达,研究者认为主要是得到荷兰总督关照获得了烟酒专专卖的承办权,并流传着张弼士与总督结缘的故事。[4]其实他的发家,获得当地有能力的乡人的支持和庇护是重要因素。如首次承办酒类专卖,就得到当地客家人的重要组织兰芳公司的支持。据罗香林对嘉应州人罗芳伯在西婆罗洲所建兰芳公司的研究,指出:“刘亮官之为大总制甲太也,尝以大埔人县张弼士为承办酒类专卖,时称酒码。而嘉应州人张煜南与弟鸿南(耀轩),则在棉兰垦殖起家。煜南先尝为张弼士酒码经理人,故得与刘生女葵英结婚。后成为棉兰之巨室。”[8]58兰芳公司(1772-1884)是由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罗芳伯(1738-1795)在印尼西婆罗洲之坤甸所成立的采矿公司,是乾隆三十七年(1772)对原属大埔县人张阿才统领的“山心金湖”改组后建立的。罗芳伯纠合同志,拜盟结义,曾助苏丹王击败土著叛变,进而率众裂土分治成国,统辖西婆罗洲,自称大唐总长。分郡县,定官制,修军备,兴实业。芳伯以此建立自治政府,定称号为兰芳大总制。公司除采金业务外,亦涉及土地、居民等主权及相关政务。同时据《兰芳公司历代年册》记录,罗芳伯在临终前交代遗嘱说:“兰芳大哥(大总制负责人),系嘉应州人接任;本厅副头人,系大埔人氏接任。此两处永为定制。至于各处头人,尾哥老大,不拘本州各县人氏,俱可择贤而授任。”[8]41可见嘉应州人与大埔人在公司内享有相当高的地位和影响。刘亮官是兰芳公司的第十一任总长,同治十二年(1873)至光绪四年(1878)在位。在任期内,他委托张弼士承办兰芳公司辖区内的酒类专卖。张弼士再委派张煜南为商,由他管理在兰芳公司辖区内的酒类专卖。为管理方便,张煜南娶了前任总长刘生的女儿、现任总长刘亮官的妹妹为妻。由于得到兰芳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关照,尤其是与兰芳公司总长的联姻,因而张弼士、张煜南两人在印尼很快发家。其后又相继承办烟税、当税等,不断累积财富。

4.担任槟榔屿副领事

槟榔屿一带的华侨事务,原由新加坡总领事管辖。由于槟榔屿华侨众多,且常有被欺凌之事发生,经清政府外交大臣薛福成与英国政府多次交涉,于1893年2月同意在槟榔屿增设副领事。这是清朝政府派驻槟城领事馆的最高等级的官员,谁来当选成为当时的热门话题。当时在槟榔屿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是福帮和广帮,客家人只占当地华侨人口的1/10。但经时任清政府驻新加坡总领事、广东嘉应州(今梅县)客家人黄遵宪的推荐,1893年5月,张弼士被任命为槟榔屿首任领事。[11]正是得到同为客家人的黄遵宪的帮助,张弼士走上了政坛的第一步,从此走上了亦官亦商的道路。其后,他先后担任过清政府驻新加坡总领事、商部考察外埠商务大臣、闽粤两省农工路大臣、钦命头品顶戴、光禄大夫、粤汉铁路总办、佛山铁路总办等职。进入民国后,又相继担任了广东省商会总理、全国商会联合会会长、约法会议成员、参政院参政等,成为亦官亦商、红极一时的“红顶商人”。由上可见,张弼士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无论是立足还是办农场,抑或是承办专卖权,抑或是步入政坛,所走的关键的第一步,张弼士都从客家社会和文化中获得了丰厚的资源,从而为他后来的发展尊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回馈社会:传承和发展客家社会与文化

张弼士作为客家人,凭藉着对客家传统社会文化资源的充分利用,获得了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巨大收益。同时以他个人的行为和举措,自觉不自觉地为客家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提高了客家人在海内外的社会和政治地位

张弼士于1893年担任清政府驻槟城副领事后,从此开始亦商亦官,走上仕途。藉着在南洋华侨的声望和举办实业的成效,1894年,张弼士被清政府任命为驻新加坡总领事;1898年,北洋大臣李鸿章任命他为粤汉铁路帮办,次年升为总办;1900年,他再次负责督办粤汉铁路;1904年,他提出振兴经济的12条建议被清政府采纳,获赏头品顶戴补授太仆寺正卿职衔,并任命为考察外埠商务大臣和槟城管学大臣,兼任闽广农工路矿大臣。民国成立后,他历任广东省商会总理、全国商会联合会会长、约法会议成员、参政院参政、赴美考察团团长等职。[5]6-7他所经营的产业资产,估值最高时达8000万元,是当时世界首屈一指的首富。他投巨资在山东烟台办张裕葡萄酒公司,产品在1915年美国举办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得金奖,这是中国产品第一次获得的世界大奖。张弼士所获得的崇高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在当时国内外极为少见。他的亦官亦商活动,极大地扩大了客家人的影响力,提升了客家人在海内外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由于他的影响,他首次担任实职的槟城领事,到1930年代一直由客家人担任。先后出任驻槟城领事的客家人为张煜南(梅县人,1894-1896),谢春生(梅县人,1896-1903,1907),梁碧如(梅县人,1903-1906),戴欣然(大埔人,1907-1911),以及戴淑原(大埔人,1911-1930)。在闽南人为主的槟城华人社会,客家人的人数只占华人人口的10%,远低于闽南人、广府人和潮州人的人口数。但代表中国政府在槟城的最高权力机构却由客家人长期垄断,这是非常特殊的现象,表明客家人在当地社会地位和影响相当大。

2.拓展了客家人的经济活动空间

张弼士从1860年资开办垦殖公司以来,一改过去客家传统经商文化中投资范围小、行业单一的做法,不断扩大投资范围,进行跨行业经营,相继开办了矿业、银行、航运、医药、酿酒等经济实体,建立起了自己的企业王国,成为南洋华侨中首屈一指的实业家。张弼士的这种经营理念,大大拓展了客家人的经济活动空间。地域上,他不仅在南洋的槟榔屿、新加坡等地大力投资,还在国内的广东、上海、广西、烟台等各个地方进行投资;行业范围上,他不仅经营垦植,还经营药材,不仅从事船运业,还开办银行业。投资领域的扩大,经营范围的扩展,是他本人在实践过程中自己探索出来的。这一成功的做法后来被许多经商的客家人所采用,获得了不错的效果。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张弼士拓展了客家人的经济活动空间,为客家商业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促进了客家文化的发展。此外,不少客家人至今还在经营着当年张弼士开拓出来的行业。如他在新加坡承包典当捐务时,由于当时南洋典当业的利息优厚,金银首饰当值50%,衣物当值20%,月息高至6分。故张弼士投得典当捐码后,许多大埔的张氏同乡,奔走张氏的门路,纷纷开起当铺来。直到现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当铺业,几乎大部为大埔籍的华侨经营,成为当地华侨地域性的行帮。[12]#p#分页标题#e#

3.传承和发展了客家传统民居文化

传统客家地区有句俗语:“发家致富,买田做屋。”张弼士亦未免俗。他先后在家乡盖起了大规模的宅院———云禄第和光禄第。先建云禄第,有80多个房间,主要为佣工等居住。光禄第耗时3年多,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建成。整座建筑座东向西,土木结构,布局严谨,堂皇大观,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由三堂四横一围构成,是一座典型的客家围龙屋。屋内有18个厅、13个天井、99个房间,还有前后花园及书斋等,占地近百亩。整座建筑工艺精致、绘雕并齐、中厅两旁斗拱有穿凿鎏金的麒麟凤凰及飞鸟走兽,大厅两旁斗拱有木凿鎏金通花金狮滚球,是一座美伦美奂的典型中国园林式豪宅。围龙屋是客家地区传统建筑的代表,兴起于宋明,盛行于清代、民国,是具有族群特质性的客家传统民居建筑。[13]张弼士所建光禄第,与传统围龙屋相比较,建筑主体结构是传统的中式大院,但又大胆结合了哥特式窗型、罗马式石柱和维多利亚式旋转楼梯。屋顶采用的是岭南传统建筑工艺“剪黏”,由各色敲碎的瓷碗碎片一片一片砌成;斗拱飞檐上装饰着各式栩栩如生的祥瑞珍禽、花草以及中国民间故事,大堂檐口下的木雕蝙蝠象征着“福”,彩色玻璃花窗的黄梨图案象征着“旺”。大量使用西方建筑样式和玻璃等新材料,从而使整座建筑更为精致、豪华,因而传承和发展了客家传统民居文化。

4.传承和发展了客家人的崇文重教传统

张弼士小时因家境贫寒,受教育不多。但他致富后,非常热心教育事业,曾捐巨资在国内、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香港等地兴建学堂多座,举办新式教育。南洋各地新式学堂的设立,是受到清末中国新学堂设立风气的影响。一般所谓的新式学堂,一个重要的指标是课程的现代化。相对于教授四书五经为主的传统私塾,新式学堂除了教授四书五经外,也开设新的科目,如数学、历史、地理、物理等。时任清政府海外商务大臣兼槟城管学大臣的张弼士,于1904年在槟城捐资开办的中华学校,被认为是新马地区最早的新式学堂。[14]在他的资助下,大埔华侨罗树棠、张让溪等人于1906年在新加坡创办了启发学校。1917年改建时,张弼士又捐助了巨款。[3]卷11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地相继兴办了8所华文学校。1905年7月,张弼士在中华学校主持清朝皇帝光绪恩赐御书“声教南暨”匾额和《古今图书集成》图书典礼上,他慷慨陈词:“国家贫弱之故,皆由于人才不出。人才不出,皆由于学校不兴。我等旅居外埠,积有财资,眼见他西国之人,在埠设西文学堂甚多,反能教我华商之子弟。而我华商各有身家,各有子弟,岂不可设一中文学校,以自教其子弟乎?!”[15]梁绍文在《南洋旅行漫记》中称:“在南洋最先肯牺牲无数金钱办学校的,要推张弼士第一人。”[16]张弼士的拳拳赤子之心、殷殷报国之志可见一斑。

在国内,他对兴办教育慈善事业也相当热心。早在1903年,张弼士就向清政府捐献20万银两作为办学堂的经费。他对于家乡的教育事业特别关心。辛亥革命后,他出巨资在汕头和大埔县城茶阳建商店近百间,以店租收入作为本县发展教育的经费。“于家乡教育素所关怀,斥重资于汕头及县城北门外大街,各置瓦铺百数十间。汕铺迤接成行,分两街,曰育善街、育善后街。所出租息,由阖邑公举正绅管理,充作该县教育经常之费用,垂久远。”①并从中抽出部分收入,专门作为家乡学生外出留学学费补助。如大埔人张掖在去法国巴黎留学时,曾得到大洋40元的补助。[4]他还给香港大学堂捐款10万元。晚年还捐助广州中山大学和岭南大学修建校舍。现在中山大学有一座“张弼士堂”,就是他捐款建起来的。张弼士捐巨资在海内外兴办学堂,举办新式教育,为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和兴学育才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传承和发展了客家人崇文重教的社会传统。

结语

任何历史人物都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都与社会环境特别是传统文化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张弼士也不例外。作为一个出现在中国近代、自小生长于大埔客家地区、18岁远赴南洋后成为南洋首富并在国内两届不同的政府中担任要职的历史人物,张弼士可以说是在中国近代社会动荡的大背景中成长起来的,也是在客家地域文化的小背景中成长起来的。他从小就深受客家文化的影响和熏陶,他下南洋谋生,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社会背景。他在南洋的创业与发展,都与客家传统社会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和政治家,他在中国创办现代企业,捐资举办新式教育,促进了中国社会文化的发展,加快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他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大大提升了客家人的经济和政治地位,拓展了客家人的发展空间。他在家乡修建“中西合璧”式的传统围龙屋、崇文重教等活动,传承和发展了客家社会与文化。总之,张弼士既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产物,也是南洋当地文化和移民文化的产物,更是客家社会文化的产物。他对客家传统社会与文化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也是对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有意思的是,1994年,张弼士被客家人评为“八大先贤”之一;张弼士在家乡所建的故居“光禄第”,1991年被大埔县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被广东省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化保护单位。自2005年以来,梅州市政府、大埔县政府先后投入巨资,将“光禄第”打造成为“客家民俗文化村”,向海内外慕名而来的游客推介客家文化,成为传播客家文化的重要场所。近年来有学者撰文,认为张弼士是客家人“敢为天下先”生命精神的体现者。可见张弼士虽然已逝世近百年,但他所代表的精神和文化一直在推动着客家社会与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