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边穷地区旅游开发探讨

老少边穷地区旅游开发探讨

新视角下老少边穷地区的旅游开发新模式

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的新视角下,老少边穷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应坚持纳入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即以人的发展为价值取向和终极关怀,依靠科技进步和生态创新,统筹其所处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条件,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社会、经济成本实现最大综合效益的发展。只着眼于反贫困,而不承担保遗产的使命,或者过于强调保遗产而放弃旅游开发的努力,均为偏于一隅、因噎废食之举。

总的说来,在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的新视角下,老少边穷地区旅游开发的模式应为涵盖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多元目标,包括宏观、中观、微观即政府、企业、居民多元主体,适应市场、创新开发、注重保护、穏速高质、尊重文化个性特色的一种模式(见图1,图略)。图1老少变穷地区旅游开发模式的转变

上图可以看出,要在老少边穷地区完成反贫困与保遗产两项艰巨任务,复杂的现实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自我发展的核心实力,找到适合各自客观情况的发展保护途径。

其一,与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就是发展红色旅游,在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视角下革命老区旅游开发的目标模式为:红色资源(利用+保护)+其他优势资源+社区参与+区域联动的主题服务模式。

加强红色资源与区域内其他优势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要注重多种旅游产品的组合,延长产品链,满足旅客多样化的需求。一是“红红”组合,将主题相关的红色旅游目的地组合起来。如武汉农讲所—黄麻起义—洪湖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探寻之旅”;二是“红绿”组合,即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相结合,如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与—大洪山生态旅游;三是“红古”组合,即红色旅游与历史文化、古迹古址旅游相统一,如徐州淮海战役红色旅游—两汉文化旅游;四是“红土”组合,将其与民俗文化、少数民族风情相融合,例如,贵州的“一条长征红线,穿起一个多彩贵州”实现旅游收入大幅上升。[1]由此,有助于克服革命遗物量少陈旧、零星分布、主题单一的难题,全面提升革命老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在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开发与保护,形成联动效应。比如,2004年1月,赣、京、沪等七省市签署了《七省市共同发展红色旅游郑州宣言》,10月再次联合15个省市成功举办了“新世纪、新长征、新旅游———中国红色之旅万里行”大型宣传活动。诸如此类的举措大大有助于区域形象提升、革命传统教育和旅游业发展。

在红色产品深层次开发和革命文物古迹保护中实现社区参与。根据《2004———2010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指旅游社区的政府及非政府介入社区旅游业发展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是社区居民参加社区旅游发展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事务与公益活动的行为及其过程,是居民对旅游业发展责任的分担和对社区旅游业发展成果的分享。这一概念说明在传统的强调政府及相关文物保护部门作用的基础上,社区参与有利于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旅游服务和开发、致力于革命老区资源的继承、保护和发展的积极性。

其二,少数民族地区应以发展民族旅游为主导,其在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视角下旅游开发的目标模式为:整合细化的各项民族文化旅游要素+生态博物馆模式。

民族旅游是指以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为主线,以民族风情、民俗传统、自然风光等为内容的旅游形式。关于民族旅游开发模式的研究较为深入,著述颇丰。例如,丁健、彭华(2002)通过分析,影响民族旅游开发的主要因素包括民族特色与知名度、交通条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客源市场、旅游地民族感知形象空间集聚与竞争力、决策者行为、当地居民态度等,并认为民族旅游开发模式从空间上可分为原地开发模式(又可进一步分为原地自然式和原地浓缩式)和异地开发模式,从时间上可分为短期节庆式和长期固定式。

观察文献,发现有大量的研究是研究者结合具体区域,选取民族民居、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地区农业文化遗产、民族地区的生态旅游和民俗旅游、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若干组成要素,通过个案分析而成。这些研究成果为少数民族地区“量体裁衣”地规划了旅游开发模式。例如,龙先琼、蒋小梅(2010)在以土家族为个案的文章中考察了作为民族文化遗产活体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认为旅游开发中的旅游经营者、消费者应当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确认并坚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基本原则及开发运作模式。主要包括有效性、保真性和系统性三大原则以及保护存续空间、优化传承机制和增效社会价值三种路径模式。民族文化事像,在旅游开发中既是本土生活所需,又是旅游市场所需,号召旅游经营者、旅游消费者和文化持有者形成合力,完整地把握历史环境遗存、传承载体、和精神内质三个内涵层次,根据系统结构特征选择不同的适当方式进行保护和开发。

实践中,我国曾经出现过民族博物馆、民族村等文化旅游开发形式并在一定时间内促进了民族旅游业的发展,但它们缺乏真实性和参与性,流于商业化和庸俗化。生态博物馆模式则更好地适应了新的条件下民族旅游持续发展的要求。20世纪70年代,法国学者乔治•亨利•里维埃界定了生态博物馆概念,即生物博物馆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和当地人民共同设想、修建、经营管理的一种工具。“民族生态博物馆就是把某一民族的自然、社会、文化进行整体保护、传承和研究的生态博物馆。”采用生态博物馆模式开发民族文化资源,遵循其保护性、原生态、选择控制、社区参与和效益回报原则,实现民族旅游开发和保护的共同发展。这一模式在原地内生于民众的社区里,可提供整体的、自觉的、发展的保护,因而保护了民族文化的原生性,它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式而被广泛接受和运用。毋庸置疑,只有保护好民族文化原生态土壤,民族旅游之树才会长青。

其三,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视角下边疆、边远地区旅游开发的目标模式:既在文化自觉的涵义上加强民族文化保护,又在加强民族文化保护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

在我国的文学作品中,不乏对美轮美奂的边塞风光、淳朴善良的边疆人民和美妙隽永的神秘氛围的描述和赞美,这对于居住在都市、工作生活压力大的人们有着巨大的吸引力。由于我国边疆地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以边疆地区旅游开发也应以文化旅游为主要发展方向,并借鉴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扬长避短,以实现旅游发展、脱贫致富的目标。但是,中西部边疆民族文化开发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许多问题,例如原始村落、民族文化遗址遗迹遭到器物性破坏;民族文化简单、粗放开发带来的过度商品化、肤浅化、庸俗化;外来高势能文化影响下自身民族文化认同感、自豪感淡化,诸如此类的报道常见诸报端。费孝通先生曾于1997年提出“文化自觉”的概念,意为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且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这无疑为边疆地区民族文化保护提供了发人深省的视角。#p#分页标题#e#

其四,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视角下贫困地区旅游开发的目标模式:PPT+政府支持+企业主导+社区参与+复合型扶贫方式。如云、桂、鄂、贵、甘等贫困人口较多、旅游资源丰富的省份,在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的视角下探寻其旅游开发模式,就要求在减轻贫困压力的同时又不损害其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

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研究者业已提出的有益旅游开发模式有:政府主导模式、亦农亦旅模式、景区帮扶模式、异地安置模式、整体租赁模式、城企相助模式、先富助贫模式、旅游扶贫试验区模式、网络复合治理模式、政府+公司+旅行社+农民旅游协会模式、利益分配模式、乡村旅游扶贫模式、地方自主开发型旅游扶贫模式、政府扶持国际援助型旅游扶贫模式,等等。[3]但贫困地区旅游业开发尚存在诸多弊端,比如,教育落后导致人才资源短缺,信息落后导致观念闭塞,贫困人口和社区承担了开发的机会成本却享受不到其所产生的利益,存在只注重当前利益的短视行为导致资源、文化、环境得不到有效保护……

贫困地区的旅游业开发需要建立起自成一体的体系,包括目标系统、决策系统、评价系统、监督系统、执行系统、成本系统等。选择何种开发模式,直接制约着旅游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旅游的扶贫效果。因此,除了坚持PPT+政府支持+企业主导+社区参与+复合型扶贫方式,这一总体设计思路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必须贯穿于旅游发展规划、设计、实施、管理这一系列活动的始终。

其五,事实上有一些地区是由以上类型地区不同比例地混合而成。反贫困与保遗产耦合视角下混合地区旅游开发的目标模式:在科学规划、健全行业管理体制、保护旅游赖以存在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多样性的前提下,可酌情综合上述几种模式,如整合始祖文化—民间文化—红色革命文化。

旅游开发中的实现路径与机制设计

上述关于老少边穷地区旅游开发的目标模式,在探讨其实现方式时,一直存在着两难抉择———政府主导还是市场机制?

旅游业是老少边穷地区至关重要的经济部门,关系着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各个方面。遗产资源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旅游生产和消费环节存在着外部不经济状况。旅游产品是包括行、游、住、食、购、娱六大要素的统一体,旅游活动也是跨区域和跨产业进行的。这一系列特征决定了只有政府才能在如此广泛的区域范围和如此长的时间跨度内加以统筹规划、优化配置。政府可以采用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实现调节目标。(1)经济手段,包括观念引导和资金引导。政府应当以各种宣传媒介向包括居民、企业、政府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宣传讲文明、负责任的良好环境意识,使社会公众群体形成绿色旅游消费方式与行为习惯,爱护遗产资源。还可以建立和增加关于环保旅游、遗产维护、旅游公益设施建设以及支持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对老少边穷地区重大旅游发展项目、遗产维护项目给予直接拨款、政策优惠。(2)行政手段,包括政策法规规制和管理引导。例如,政府必须首先建立和完善促进旅游开发,尤其是符合老少边穷地区开发情况的法制框架,制定科学合理的、健康有序的旅游开发与保护发展规划,力争从法律层面事前地减少直至杜绝旅游开发中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为、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不得当的拆迁破坏行为。其次,对旅游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旅游咨询机构进行体制创新,运用问责制、考核表等形式实现奖惩分明、合法合规和公开公平。最后,培养旅游开发、遗产保护方面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对旅游开发、旅游环境、遗产资源的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初步设想的汇报>的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充分利用西南、西北丰富的自然、人文景观发展旅游业,努力将其培育成西部的支柱产业。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开发并保护旅游资源,通过发展旅游脱贫致富。”不难发现,在开发老少边穷地区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实现反贫困目标具有难得的政策机遇和政策环境。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在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领域依旧发挥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每个旅游企业和游客,都是旅游活动的直接行为人和旅游效益的直接相关方。第一,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明晰产权,健全价格机制,使遗产资源的边际外部成本内在化。第二,通过消费需求加以引导。旅游通常具有视觉享受、娱乐消遣、探险、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功用,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人们出于养心、启智、怡情的情感需要,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和遗产资源,捍卫人类共有的精神家园。第三,景区、餐饮业、旅行社、交通运输、住宿业、旅游购物以及旅游娱乐等旅游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提高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对环境和遗产资源的保护,承担相应的社会文化责任。开发过程中尊重遗产资源的原生态性、多样性,保护过程中注重其整体性和传承性。第四,市场在产品开发和促销方式上形成合力,引导旅游市场朝着环境友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只有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贫困与保遗产的双重目标才能得到真正实现。

按照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确立老少边穷地区旅游开发的目标模式的实现方式,要防止“一刀切”地看待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的观点。前者不是排斥市场调节和行业自律的计划经济体制,后者也不是完全与政府职能割裂开来的自由放任主义。一般来说,旅游业在发展规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形象宣传和市场环境优化等方面,要充分依靠和发挥政府的作用;在旅游投资、产品开发、市场价格和服务质量方面,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市场的作用。

总之,“保护性开发,利用性保护”是实现反贫困与保遗产和谐共生、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对立统一的最优方案。

本文作者:李志勇 贺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