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幼龄林培育路径

中幼龄林培育路径

 

在我国实施林业分类经营以后,生态公益林的经营是林业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长期的大规模造林,到目前,晋中市森林面积已经达到21.60万hm2,立木总蓄积量736.90万m3。晋中市林业发展的主要特点,是生态公益林面积大,中幼龄林比重高。由于初植密度大和抚育工作滞后,造成中幼龄林生长势弱、抗逆性差、防护功能不高,生态效益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出来,而且易遭受风倒雪折,不利于病虫害防治和森林火灾的预防。因此,科学地开展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1生态公益林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生态公益林19.70万hm2,蓄积量672.30万m3,其中中幼龄林面积12.40万hm2,占公益林总面积的62.90%,蓄积量249.10万m3,占总蓄积量的37.10%。   1.1幼龄林现状   全市有幼龄林面积5.90万hm2,蓄积量79.30万m3,其中天然林面积1.50万hm2、蓄积量22.70万m3,人工林面积4.40万hm2、蓄积量56.60万m3。   1.2中龄林现状   全市有中龄林面积6.50万hm2,蓄积量169.80万m3,其中天然林面积3.60万hm2、蓄积量81.70万m3,人工林面积2.90万hm2、蓄积量88.10万m3。   2确定抚育对象   根据晋中市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的特点,符合下列条件的重点公益林或一般公益林,可确定为抚育对象:郁闭度在0.8以上,林木分化明显,林下立木或植被受光困难的林分;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林带结构不合理,杂草、灌木、藤蔓等明显影响目的树种生长,或林带密度大、竞争激烈、疏透度小于0.3的;遭受病虫害、火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病腐木达5.0%以上的林分;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其主导生态功能的林分。   3确定采伐强度   采伐强度的确定要遵循两个原则,首先要根据《山西省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所规定的株数强度、蓄积强度、伐后保留标准及最佳经营密度表,在不超越规程和采伐限额的前提下正确确定采伐强度;其次要根据林分实际状况,如林分密度、林龄、树种组成、林分卫生状况、立地条件以及林木的培育方向来综合分析正确确定采伐强度。   4确定采伐木   生态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的目的是提高公益林质量,促进林木生长,将森林资源再生和森林环境保护相结合,把林木生长发育和森林群落生物多样性相结合,实现森林群落在人为干涉条件下的良性生长发育,以更好地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所以,采伐木确定的原则,应该是汰劣留优、去弱留强、除小留大、砍密留疏。同时在选择采伐木时要做到“四看”,即看树冠,保证郁闭度合适;看树干,保证去劣留优;看周围,保证株行距合适;看树种,正确决定保留木与间伐木。在抚育中要把生长良好、健壮的幼树、灌木留下。抚育以后林分要达到密度均匀,尽量形成完整的群落结构,使其生态效益逐渐达到最佳而且有较长的效益期。   5确定抚育方法   根据晋中市中幼龄林林分密度高、生长势弱、抗逆性差的特点,抚育方式可以选择定株抚育、生态疏伐或者卫生伐。   5.1定株抚育   幼龄林在出现营养空间竞争以前,就要进行定株抚育,可以分2次~3次调整树种结构,进行合理定株。伐除非目的树种和过密幼树,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   5.2生态疏伐   对于坡度小于25°、土层深厚、立地条件较好的中龄林采用生态疏伐。先将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成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照有利于林冠形成梯级郁闭,主林层和次层林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植生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草本、灌木与藤蔓。   5.3卫生伐   对于坡度大于25°的林分实施卫生伐,视林木受害程度有选择地伐除部分受害木(切记不得造成“天窗”),以利于林分整体健康和稳定性的恢复,伐后整体林分郁闭度应控制在0.6以上。   6采伐与归楞集材   作业时,要将采伐木逐一标号,对标号木进行采伐,伐桩高度应控制在10cm以下。伐树时要注意树木倒向,避免造成林木损伤和人身伤害。伐倒后进行打枝,并按要求科学制材。楞场选择应临近道路,楞场大小按1.0m2木材配置2.0m2~3.0m2的楞场来设计。集材方式采用人力集材和分段集材的方法,在集材主道上采用机械集材,要按树种、材长、树头大小径级顺序归集。   抚育材及抚育作业剩余物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进行处理。   森林抚育工作安全性和技术性较强,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且将作业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地块。建立检查验收组,负责对作业任务的跟踪检查验收,确保作业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