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全年工作要点

市物价局全年工作要点

年全市物价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调结构、稳物价、惠民生、促改革”,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审慎推进价格改革,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唯旗必夺、是先必争”。

一、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手段,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毫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抓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作为市考核的一项硬任务,要按月征收、汇总、上报,半年过半,年底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按照调节基金使用实施细则,切实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等方面的作用。

2、高标准,坚持不懈地做好价格监测工作。作为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打好价格监测工作基础,完善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制度,提高监测信息服务效果;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巡视工作,科学分析判断价格形势,及时跟踪、发现、报告、预警价格异常波动问题。

3、审慎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在价格总水平整体回落时按照法定程序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好配套措施,安排好群众生活。

4、切实发挥成本调查监审职能。进一步健全成本监审工作制度,扩大成本监审范围,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坚持生猪、小麦、玉米、有机蔬菜等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

5、合理引导价格预期。坚持正面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新闻会等形式客观、准确地市场价格信息。

二、高度重视民生价费监管,积极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6、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学前教育、殡葬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考试培训等收费行为;降低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扩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范围。

7、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对农民建房、检验检疫、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涉农收费和粮食收购价格检查;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教育收费、银行收费和交通运输、成品油、天然气、水、电、药品等价格检查。

8、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按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严厉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9、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工作,充分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预防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三、深化价格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0、加强调查研究。围绕稳物价、保民生,研究强化服务的具体思路和办法;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对制约发展的突出价格矛盾加强调研;围绕优化环境、减负增效,强化在清费治乱、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等方面调研。

11、维护群众价格权益。畅通价格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价格门户网站的作用,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咨询以及价格宣传等工作。

12、强化价格认证服务职能。加强价格认证基础建设,提高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主动参与拆迁、征地补偿价格鉴证,切实维护好农民权益;扎实开展价格争议调节处理和价格鉴证援助工作,为群众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13、继续完善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巩固社区、农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向农村提供价格服务。

四、加强物价工作基础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14、提高物价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研究采取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的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养成良好学风,提高学习成效。着重提高干部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5、推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建立健全创先争优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督查督办;破除“保”的思想,树立“争”的观念,要“唯旗必夺、是先必争”,各项工作要走在6个县、市、区前列,争取全省全国先进。

16、价格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学法、普法、守法、用法;坚持价格决策集体研究讨论、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程序,严格落实价格听证制度;完善价格执法程序,梳理依据、细化流程、明确环节和步骤,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并规范价格行政裁量权;加强依法行政考核,严格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价格依法行政督查。

17、编制部门,进一步理顺物价机构和工作机制。做好检查所更名、增设科室、行政编制落实到人等问题。

18、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接受组织、群众监督,重大事项和活动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加强政务公开,建设“阳光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