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疑难点和创新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疑难点和创新

摘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们需要着力解决医疗保险以及关乎其他民生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困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幸福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在历史中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史以及其具体内涵出发,对目前改革的疑难点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创新对策建议,希望能为关乎人民群众福祉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创新;医疗保障

社会高速发展使得我国的社会保障能力和相关的制度建设也有了更好的环境条件与资源支持,医疗保险作为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项核心社会保障项目,其在内容和执行方式上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会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改革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用充分发挥的一个重要路径。

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史梳理

民生是党和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也势在必行。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大阶段。改革开放至1992年,我国进行了传统、初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1978年后,我国跳出了计划经济的桎梏,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经济体制也更加开放,非公有制经济体和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和质量均有所提升,第二产业也迎来了较大的发展,宏观经济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此期间中央主要对既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查漏补缺,在公费医疗体系中,除了政府支持和劳动保障医疗体系外,还需要自费一部分,1984年我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该政策明确了医疗支付的三个主体,即个人、医疗机构和企业。门诊或住院时的费用需个人支付一定比例,具体比率因各地而异,大致在10%—20%之间[1]。第二阶段是1992年至2009年,这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的探索新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起源于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在各方面为其深化改革提供支撑,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决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企业购买的职工医保为主,并以各种医疗保险补助为辅组成。在这一阶段,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险状况也有所提升,逐渐建立起了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乡村贫困的家庭和个人补贴扶持,地方和中央都给予关注,到2003年,农村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形成。第三阶段是2009年至今,这是我国旨在覆盖面扩大到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尝试和发展,在此期间,不管是公司的在职员工、城镇居民还是农村人口,参保率都有所提升,总体参保率达到90%以上。同时,全员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助比率都得以大幅提升,报销费用比例由40%—50%增长至70%—80%。新型农村合作保险制度还涵盖了重大疾病保障。从2011年开始,全民医保制度进入完善时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到2017年年底,全国的异地医保报销也得以实现,结算和报销流程不断精简,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的支撑也使医保走向现代化[2]。

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疑难点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尚未形成覆盖率波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在这方面有所探索,目前我国已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劳动者,其缴费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体,另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对象是劳动者之外的其他人,这里的缴费主体就变成了政府和个体。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疑难点主要为一下三点。首先,基于经济水平从而全体人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存在差异化。因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年收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为更好兼顾城镇和农村人口的利益,更好满足其需求,我国采用的是两套不同的医保制度。城镇和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医保目录、医院消费规则以及报销细则构成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因具体的实施会因地制宜,因此在不同区域的实施情况也不完全统一[3]。2020年是我国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城镇与乡村的经济差距在党和中央以及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在经济、社会、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都有所发展。其次,当前基本医疗保障的疾病种类的局限,由于目录和入选标准的不明晰,部分重大疾病没有被包含在基本医保中,大多数罹患重疾的患者基本生存权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需自己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目前有关部门对大病保险的解释和定义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衍生的一种医疗保险形式,但新设的大病保险,其具体囊括的疾病种类以及报销比例,在风险管理中的功能等许多问题并不明晰。最后,明确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各社会主体的职责与功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具体实操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其中,各司其职,发挥在其中的效能,企业和个体参与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参保病人寻求治疗方案与药物,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诊治和医药,政府部门统筹协调并监督管理。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企业和参保的个体都需要缴纳固定比例的费用,地方政府需要承担管理费用、补贴支持和基金兜底职责。这也要求政府以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来看,因人民的医保资金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资金,政府会根据财政状况战略布局,基金风险一般会在可控制的范围内[4]。

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型改革路径

(一)理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思路。在我国字改革开放以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全体人民享受该制度即最基础的权益。关乎人民切身利益和福祉的基本权益不论性别、工作、居住地等,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必须保障的服务,也是基本公共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应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导向。明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个体风险管理和社会风险管控中的功能是什么,有效管控风险的方式途径是把损失控制在一定可接受的范围内,或者维持其良好的生活质量而做出的风险性补偿,显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风险管理中的功能是后者,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保险的形式,为社会成员在重大疾病中提供支付保障和后续生活保障。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涵盖的范围以及具体实施。关于基本医疗保障的范围、具体比例以及实施细则需要充分考虑全体人民的需求和我国的国情,在精益思维的指导下政策发挥最大效用。大致框架和内容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机关、各级政府等协商讨论形成,要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二)逐步破除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差异化。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城乡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农村户口的新农合保险的趋同化发展势在必行。这两种保险的整合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发展史上也是创新的举措,这将很大程度上促进乡村的发展,城乡公平平衡以及便捷城乡居民的区域流动,极大解决了跨城市和乡村医保报销的问题。整合城镇和乡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当作一个整体,有统一的机构纳入规划和管理,利用现有制度改革和政策优化等方式,改变目前的城乡二元结构,真正保障所有人民,不论社会地位、居住地等,都能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兼顾每位社会成员[5]。就可行性和操作性层面而言,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存在同质性,这也为两者后期发展的整合奠定了基础。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缴费细则来看,其缴纳的额度都以当地收入水平为基准,由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但在今后的加入基本医疗保障原则设计、保障宽度以及补助等方面需要兼顾部分农村常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需求和参保现状,保障其也能无障碍享受各类服务。

(三)树立长远的战略全局观,以满足时代和人民需求为目标。尽管我国目前处于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之间的差异性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融合发展也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螺旋上升的。从我国基本国情和人民客观需求而言,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扩大至全民,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历史任务,面临着时代的挑战与考验,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也需要认识到,融合发展并不代表完全一样,也不是两部分简单地相加拼凑,而是在整合的基础上,实现很长一段时间内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稳步发展,农村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总体并持续增长,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时,逐步实现两大主体制度的统一,在实施初期,应分为两步走,在城市近郊的乡村地区,即城乡总体差距较小的具有实际可行性的地区,进行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试点,调整筹资标准以进一步缩小差距,实现城乡补偿水平等地统一。四、结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热点话题。想要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就要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深入分析,并尝试通过树立战略全局观、缩小城乡医疗保险差距以及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顶层思路等方式,对该制度进行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张天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难点和路径选择[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9,34(01):182-184.

[2]彭宅文.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范式转移与制度约束[J].社会保障评论,2018,2(04):56-74.

[3]胡晓毅,詹开明,何文炯.基本医疗保险治理机制及其完善[J].学术研究,2018(01):99-106+178.

[4]王俊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迈入全民基本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可行性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18(01):21-22.

[5]赵斌,尹纪成,刘璐.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程[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8(01):22-25.

作者:赵俊粟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