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核算探析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核算探析

摘要:文章首先探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的特征,其次对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及其税务处理期间存在的问题分条列举,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几点促进措施。希望与同行分享经验,共同助力于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进程。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税务处理;措施

为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国家大力支持企业的技术研发活动,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尤其是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税务优惠政策的实施,为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提供了依据。因此对此项课题进行研究,其意义十分重大。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的特征分析

当下,高新技术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化,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致力于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进而在高新技术市场中占据一定优势、获得一定发展空间。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环节特征分析,是确保支出有效性,协助企业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首先,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的特征以支出资金数额大,且与资金相关项目建设期间需较多高素质科研人员去完成、研发时间相对漫长等为主,以上特征又反向作用于研发投入环节,促进资金支出数额的增加。其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产出率也相对较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也不断减缩。最后,近几年中政府机关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予以较大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企业研发资金的支出量。

二、基于新会计准则的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

(一)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支出。新准则中将企业研发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是企业为研发某项技术所进行的调查,研究是否能取得预期成果,充满了未知数,具有探索性的特点。开发是指将研究成果转化材料或资产的行为,代表研究成功且已经具备形成新技术或产品的条件,属于一项研究活动的终点。新准则对这两个阶段的支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分别进行了规定,对于研究阶段支出,企业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开发成功且满足一定条件,允许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

(二)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为了核算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支出,企业可以设置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并将该科目细化为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以保障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因此,对二者如何进行区分,是核算企业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关键。依照新准则,企业需要在当期损益科目中计入企业研究阶段所产生的支出,然后将能够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新准则中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如下所述:①无形资产具有使用或出售的可行性;②无形资产具有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具有市场或使用价值;④具有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⑤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具有可计量性。除此之外,准则还做出了如下的规定:企业在开发阶段所产生的支出,包括准则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支出,但无须调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及其税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两个时段的规划标准缺乏明确性。目前学术领域针对高新技术期间的研究、开发阶段做出明确界定。但是在现实生产实践中,不同行业、企业间的研发活动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并不能百分比的与政策列举的目录相一致。在高新技术企业中,连贯性是研发活动最典型特征之一,研究与开发两个时段可能存在交叉甚至重叠等现象,即缺乏明确界限。企业在产品研发实践中体现出的多样性,会对实务操作与会计准则实施产生影响,但在会计核算中为遵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人员需对以上两个时段进行人员预计与规划,最终导致研发支出在界定环节中带有浓郁的主观色彩与片面性。

(二)有关准则中操纵空间长期滞留。当下,我国执行的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在实践中并未暴露出明显问题,但是针对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属于费用化还是资本化性质,始终未得出一致化结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遇到以上问题时,结合相关规定去处理时依然存在疏漏,此时就可能有人为一己私利而巧用这方面的缺陷,对企业运营利润进行人为调控,长此以往,很可能造成高新技术市场中出现不良竞争。

(三)采集、确认、计量流程步履艰难。会计准则明确指出,企业在执行经济活动过程中,需做出确认、计量、核算等行为,以上流程均要遵照可靠性、严谨性、历史成本计量等原则。因为以上内容的编制者不唯一,因此各规范准则中针对同一问题做出的处理也不一样。连贯性、繁杂性、高风险与高收益性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活动运行特性,故此活动在运行期间可能出现各类问题,以致会计核算、税务现实处理等工作的开展缺乏明确入手点。

四、促进研发支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政策规范标准。身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人员,应重视财务专业知识的学习,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法法律法规颁发情况、洞察经济市场的运行规律与趋向、解读本行业认定工作网的最新通告、及时了解抓住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进而协助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笔者认为,财会人员应准确区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定报表所规定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畴中的研发费用,评定报表中企业研发费用囊括的内容更多,覆盖面更广泛,例如其认为项目研发期间折旧费包括建筑体折旧、改建、改装等流程的支出费用,而以上费用未被纳入至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内的折旧费范畴中。

(二)健全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针对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现实发生额度归纳与采集不准确、汇总数额计算不正确问题,税务机关应积极发挥调控作用,对存在以上税务问题的企业调整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而以上目标的实现绝非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企业积极建设一套相对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以防在税务处理环节中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具体实践中,企业的财会人员可应用财务软件创设专门的一级科目“研发支出”已实现对研发经费用的整体归集,同时依照国家相关税务规范规定,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畴并设为二级科目与三级科目,与此同时将研发项目全部的会计科目均依照立项的研发项目名称予以辅助核算。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立项是最初始步骤,并出示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同时对项目研发支出费用进行合理预算,以将研发成本控制在合理区间中。针对同一时间段多项目研发情况,需详细录入机械设备使用、人员与资金投入等信息,并对研发费用的配置做出阐述。项目研发工作完成后,需制订研发项目费用决算明细表,企业财会人员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子项目研发支出辅助台账,以供相关部门的审查。

(三)在会计核算基础上规范税务处理。我国税法与会计准则分别从不同的层面上,针对研发费用的核算问题均做出详细规定,税法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执行相关规定的。为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核算与处理的有效性,可将现存相关规定设为依托,以连续优化税务处理体制,这样企业在税务处理与纳税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就会迎刃而解。

(四)研究开发加计扣除的使用范围。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财务管理体系完善的企业,企业如果从事属文件规定的科研项目,在研究和开发阶段产生的支出,包括新产品的设计支出、资料支出、生产支出、和翻译支出、动力支出、材料支出、和燃料支出、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支出、设备租赁和购买支出、专利权、信息软件和非专利技术的应用支出、模具、工艺开发、勘察技术试验支出及研究成果的评价、验收支出。只要与企业研发项目相关,均可以依据规定加计扣除。

(五)在申报所得税时企业需要将相关材料上报给税务机关。企业在进行研发支出加计扣税的过程中,相关资料需要一并上报告税务机关,相关资料主要是指企业研发项目说明、参与企业研发的人员名单、研发支出发生明细、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委托与合作协议以及研发项目的作用和应用效果材料等。

(六)其他注意要点。企业应完善财务核算,提高管理水平,遵循新准则中的规定,对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支出发生额进行准确记录和整理。如果企业在同一年进行了多个项目的研发,应设置多个归集记录依据项目类别分别核算。如果项目由多家企业共同合作,且均满足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条件,则合作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承担的研发支出比例,对自行计算并申报加计扣除金额。如果研发项目为委托项目,且与上述条件相符,则由委托方按照规定以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自身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而被委托方则无法再次加计扣除。企业如果采取分摊的研发支出的方式,应通过签署合作合同约定各参与主体担负的权利、责任以及费用分摊方式。如果没有合同或为无效合同,则企业无法进行加计扣除。

五、结语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研发成果不仅能协助企业获得更丰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其竞争力壮大发展进程。高新技术产业目前的发展已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此时其更应予以研发支出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工作高度重视,进而为企业持续发展源源不断的输入能量。

作者:钟永皇 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