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实践

乡村振兴下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实践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又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其中“生态宜居”是内在要求,事关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态福祉。云南大理官庄村立足资源优势,以乡村振兴试点为契机,通过农村基层党建,多方力量参与,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发展,这为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提供了实践依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生态宜居乡村;乡村建设;实践探索;官庄村

一、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报告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推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理念的政府文件。[1]翌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进一步研究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会议,会议强调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明确了新发展阶段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重要战略地位。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确保到2025年实现农村基础设施便利化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阶段性任务。[2]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把农民聚居的地区建成留住乡愁的载体、是新时代农村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有效路径。它是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国策的确立,生态文明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日趋严重并呈现复杂化的形势下,协调城乡发展、保护乡村生态和实现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3]

(二)问题相关的研究综述

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推动建设美丽乡村和人文乡村的具体路径,是生态乡村建设和宜居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打造农村环境干净整洁和公共基础设施完备且充满人文关怀的美好生活家园的现实要求,它是一种集生产要素、生活要素、生态要素、人文要素为一体的全面振兴。[4]就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相关研究成果而言,一是理论研究,如杨苹苹通过分析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必要性、实施者及其指导思想,论证了加强生态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和构建精神乐土有助于实现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目标[5];二是实践研究,如曹辉等学者深入探讨了美丽乡村和生态宜居的内涵要求和辩证关系,同时指出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做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需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制、壮大集体经济、建设合作平台[6]。虽然生态宜居乡村的研究方兴未艾,但是现有研究成果集中于从宏观的视角出发研究生态宜居乡村建设,针对不同地区的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的实证研究相对来说较少。根据上述情况,本文是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大理州永平县官庄村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探索实践作初步的分析,以期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可参考的实践依据。

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微观视角:大理官庄村的实践

(一)大理官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概况

官庄,地处于大理州永平县龙门乡西部,是一个有着行政村“州级美丽村庄”称号的自然村。龙门村是大理州永平县龙门乡打造的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之一,而官庄自然村是龙门村下辖的17个村民小组之一。官庄村距离龙门乡政府3.5公里,距离永平县城13.5公里,距离大理机场和保山机场分别是125.5公里和101.5公里,由此可见,官庄村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官庄村位于北部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区及银江河休闲景观带辐射范围之内,是重要的生态旅游节点,有着极为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这是官庄村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生态基础和区域环境。整个自然村国土面积有2.12平方公里,1个党支部,230户,总人口991人,其中回族占78%以上,是乡内最大的回族聚集地。①正因如此,官庄生态宜居乡村的创建在民居建筑、宗教信仰、民间习俗等方面都颇具回族文化的特色。同时该村历史上曾出现了杨建章、周子光、杨秀松、赵洪泰等一大批英雄人物,流传着“石乌龟”“仙马脚”“石龙可借碗碟”“雾路起”等传说故事[7],使得官庄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活动具有了浓厚文化气息。

(二)大理官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实践及经验

立足独特的地理环境及民族结构,官庄村以乡村振兴试点为契机,围绕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中的生产、生活、生态、人文等要素,在建设思路上采用“生态、生产、生活、生意”四生融合的理念,不断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第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通过多次深入龙门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上海复旦大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编制了针对性极强的《龙门村乡村振兴规划》。此规划文件按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生态宜居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官庄改善乡村生态的整体规划和布局结构,其中土地利用、居民点布局、建筑风貌、道路交通系统、慢行系统、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七大规划”,为官庄村打造适合农民居住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提供了极具前瞻性和科学性的乡村生态规划。第二,有序组织评比活动。按照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中以农民为主体的根本要求,官庄党组织鼓励村民主动参加农村人居环境“十星”户评比、“新时代生态环保星”评选和“五美庭院”等创建活动。通过定期开展创建评比活动和授予流动红旗、美丽庭院标牌等形式,不仅提高了当地村民整治家庭环境卫生的意识和能力,也规整了杂乱无章的家庭环境卫生状况,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供有利条件。第三,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官庄自然村村规民约》要求每个村民严格按照“守生态、护农田、龙潭箐、要保护;建新房、先报批、集体地、不侵占;公家物、要爱惜、电与火、要警惕;清洁费、按时交、讲卫生、有秩序;庭院秀、屋内洁、家物品、摆整齐;家畜禽、要圈养、雨污水、不乱排”来规范自身行为。按照村规民约治村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官庄村以2015年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水源管理制度为雏形,编制了内容涵盖责任对象、房前屋后五包、家庭五包、村组主干道清洁、保洁员制度、绿化树管护制度、评比制度七个方面的卫生保洁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的制定,有力地促进了官庄村开展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第四,着力打造绿色产业。打造极具地方特色的绿色产业农业是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良好基础,是激励村民参与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措施。官庄村依托现有田园风光和自然山水的资源优势,创新推出以优质水稻种植为主的生态农业,并通过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实现了农民群众的增收致富。截止2021年6月,官庄村种植优质生态稻米800亩、稻田养鱼200亩、油菜1445亩,建成农家乐3家,打造“特色庭院”50家。第五,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实解决官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生态问题,该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环境整治:一是实施农村住房“三丘田”改造模式,杜绝使用树脂瓦、彩钢瓦等工业合成材料,消除农村危房、提升住房质量的同时保留了传统农村住房风格风貌;二是用好管好人居环境公益性岗位人员,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保洁员清洁范围和职责、“三清洁”经费收取和管理使用;三是实行“小手拉大手,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向村民发放《保护银江河倡议书》和环保宣传材料;四是按照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计划,稳步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改造和建设,乡村面貌有很大改观。第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乡村生态振兴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配套服务。为进一步提高村内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的便利化,官庄村重点改善了龙潭箐水源地保护、污水管网、产业道路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新修建了停车场、旅游公厕、农家书屋、休闲广场等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了2016年修建的公共篮球场,增加了村内公共区域的健身器材,为当地村民和外来游客提供了生活上的便利。第七,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以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政治发展,健全与完善官庄生态宜居乡村工作体制机制,凝聚合力促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发展。一是将群众基础好、自身素质强、模范作用优的党员推选为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带动全体村民共同商议、处理解决乡村建设事务;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同志在生态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龙潭箐保护等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潜移默化影响村民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活动的思想认识;三是组织有意愿、有威望的党员和村民成立环境卫生纠察队,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红白板”公示和取消优先推荐享受惠民政策资格的严厉处罚;四是利用清真寺管委会的力量,做好发动宣传、处理纠纷、环境监督等工作。

(三)大理官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第一,基础设施管护问题。众所周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完备是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近几年随着龙门村被列为乡村振兴试点以来,官庄村人居环境设施、村容村貌大为改观。但是,官庄村为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要,花费大量乡村建设资金修建了诸如农家书屋等“建而不用”的公共文化设施,使得设置在村内公共区域的普通健身器械缺少提升改造和管理维护的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随之出现了陈旧老化问题。第二,生态农业覆盖面低。受山多地少、发展时间较短等因素的制约,官庄村的“稻鱼”生态种养规模远低于预期,无法大规模惠及每一个村民。在和当地村民交谈时,他们或多或少提及无法种养“稻鱼”的原因:有些村民认为养殖成本高昂,有些村民认为缺乏技术指导,还有一些村民则说农田缺水和距离太远是无法种养“稻鱼”的首要因素。当问及如果条件允许的话,100%的回答是愿意种养“稻鱼”,有56.25%的村民表示希望政府能够提供政策支持,余下村民则希望得到资金、技术、营销等方面的相应扶持和指导性帮助。第三,村民参与感不明显。根据笔者走访官庄村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村民参与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意识不强的现实问题凸显。虽然村干部通过党员带头、入户宣传、粘贴画报、定时广播等多种方式,提高了当地村民对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但是官庄村依然呈现“干部干,群众看”现象,甚至部分村民一次都没有参加过村干部组织的公益劳作日等清洁卫生活动,“自扫门前雪”的情况突出。这就需要培育和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让他们成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主力军。

三、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路径思考

(一)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既是现阶段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关键,更是巩固清洁乡村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为保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能够长期提供高品质的公共服务,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2],这就为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及其实施细则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针对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丧失功能效用的问题,基层政府必须以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理和维护为重点内容,制定相应的机制体制,进一步发挥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应有的提供服务、美化环境的双重作用。基于此,基层干部必须意识到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既与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活动紧紧相连,又与美丽乡村的建设活动息息相关。这就需要他们深入每家农户广泛宣传使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的正确步骤和注意事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传达农村基础设施对于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专门选聘专业管护人员统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维护巡查力度,以保障各类人居环境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二)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产业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广普及生态农业产业是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经济保障,是构建经济和生态共赢局面、引进和留住乡土人才的现实途径。由于优美秀丽的自然景观、历史悠久的民族建筑同形式多样的民间习俗交织在一起,赋予了村庄独具魅力的乡土底蕴,这使官庄自然而然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生态美村。官庄就地推进生态美村过程中,把田园风光、秀丽山水和民族文化纳入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以“民族文化+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为主导的绿色发展模式,“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实现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创新路径,这将对深化和提升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路径研究大有裨益。一是立足水资源生态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从源头上减少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农业生产污染物;二是抓住发展生态农业的契机,结合娱乐观光、农业采摘、休闲垂钓等多元化旅游项目,形成具有当地人文韵味的生态旅游业;三是大力发展体现当地风土人情的生态文体产业,“民族团结文化长廊”“杨建章烈士纪念广场”正是记住乡愁的最生动体现。

(三)培育和构建多元主体的合作格局

培育和构建起地方政府、公司企业、村民干部、党员群众等多元主体间广泛参与、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良好合作格局,既是政府治理体系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路径。一是作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强大推手,地方政府既要将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内容合理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又要对特色农业如稻田养鱼的培育和发展给予更多的资金、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二是作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强劲动力,公司企业不仅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也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不断降低工业垃圾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危害;三是作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引领者,村干部和党员同志既要主动提升自身素质,又要通过植树节等重大时间节点向村民普及生态环保知识,转变村民传统观念;四是作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和中坚力量,村民群众既要主动摒弃乱扔乱建不良习惯,勇于担任环境卫生监督员和纠察员,更要积极配合和深度参与到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全过程,以切实转变政府唱独角戏,群众看热闹的乡村建设工作困境。

作者:何芳 崔艳玲 张娇 单位:大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