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调查与思考探析

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调查与思考探析

2020年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传统,是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社。笔者围绕如何在乡村振兴新形式发挥县级供销社作用,继续办好县级供销社这一课题,对行唐县供销社的历史及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思考。

一、保障供给时代有着辉煌的历史

供销合作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人民政府管理下,主要由广大农民入股兴办起来的群众性集体经济组织。新中国成立前,合作社已得到了广泛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供销合作社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经济制度,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行唐县于1938年2月成立了“行唐县农民合作总社”,主要任务是以边区的多余产品,换取边区缺少的物资,从事供应和推销业务,组织抗日物资。自供销合作社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供销社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期间与商业局分分合合,但销售服务网店遍布全县,设有土产公司、生产公司、副食品盐业公司、棉麻公司、新乐办事处、油棉厂和28个基层供销社,全系统干部职工1,200余人,在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供应农民所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以及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等多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改革开放初期为繁荣经济作出巨大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真正把供销社办成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供销社系统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时,国家实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供销社自此融入了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大潮。改革开放初期,行唐县供销社充分利用点多、面广、业务熟悉的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县社也根据市场需要,先后筹建了冷冻厂、供销社商场、供销社第二商场、联购联销公司、锌盐化工厂等一批企业。在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上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农村市场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物质供应上作用巨大,如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生产资料经营上优势明显。但进入1993年后随着市场逐步全面放开,供销社经营的商品个体户都能经营,且个体户经营灵活、没有负担、费用低等,加上价格双轨制、个别以次充好等因素,致使供销系统优势不在,企业纷纷关停,职工大量下岗。到2013年,行唐县供销社系统只有盐业公司、鞭炮公司、生产公司维持经营,其他企业都因经营困难难以为继,先后停产停业。计划经济时代,人民生产、生活都离不开供销社,市场经济后“鞋儿破、帽儿破,哪破哪是供销社”成了真实写照。

三、目前情况

2009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在严格核定人员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由地方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随后,省、市政府及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了意见。2013年7月15日,县编办出台了《关于调整行唐县供销合作社机关性质和经费形式的通知》,同意县社机关列入政府管理相当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此文件的出台,解决了行唐县社机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指导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随后省、市、县政府相继出台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近年来,行唐县供销社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网络建设,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坚持开放办社,重建重组基层供销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供销社形象,但发挥的作用并不充分,再现辉煌尚需时日。2021年4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尤其是县级供销社作为乡村振兴的直接参与者,怎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发展壮大供销社实力,切实发挥为农服务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

县级社持续推进综合改革,经过多年的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全县供销社建设的总体状况趋向好转。但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县级社综合改革进程中尚未形成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供销社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没有形成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企业制度。2015年《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2021年《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都有关于理顺社企关系的内容,要求社企分开,厘清社企职责边界。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各级供销合作社抓紧设立完善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或运营(集团)公司,对出资企业实施核心业务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承担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真正按照要求进行有效管理,在发展思路上缺乏系统的规划和目标,没有长远的经营策略,在社有资产管理上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二)缺乏内生动力,思想认识保守。基层供销社人普遍认为,供销社在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中遗留的问题多、负担重、教训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供销社缺乏搞改革、求生存的内生动力,在响应执行政策时自我保存意识不足,扶持政策少,资金支持弱,经营人才差的情况下,服务“三农”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传统业务无优势,新生业务不突出。县社传统的经营业务是盐业、鞭炮、农资。目前,因盐业体制改革,盐政执法权划走,盐业市场放开,供销社盐业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市场冲击,份额萎缩减少;鞭炮公司因为环境原因停止经营。农资处于多种市场主体无序经营的混乱状态,生产公司经营已失去主渠道地位。而供销社综合改革所推行的主要工作也缺乏亮点,农村产权交易也处于培养期,尚无大量业务;金融创新服务因风险太大,人才缺乏尚未正式涉足。

(四)遗留问题牵绊,资金问题突出。下岗人员养老、医疗保险欠费数额巨大,企业大部分精力用于维稳,难以长足发展。加之企业资金匮乏、融资困难,影响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面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制约了服务领域的拓展。

五、几点建议

党中央明确提出,今年开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的《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工作报告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到,投身乡村振兴,是展现供销合作社新作为的广阔舞台。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经济组织,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为乡村振兴作贡献,既是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也是我们加快发展、彰显价值的历史机遇。关于县级社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建议如下:

(一)持续推进供销社综合发展,明确新的发展定位。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供销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作出批示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国家推进‘三农’工作、直接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因此,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系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定位。只有把握好这个定位,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才能从根本上体现供销合作社的价值和作用,才能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作出的批示,为供销社系统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应牢牢把握这个千载难逢的时机,准确把握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思想上、心态上、思路上尽快调整,用新思维、新理念加快发展供销合作事业。供销社建设必须明确合作经济属性,除了服务功能外,还要以盈利为目标,只有提高效益,才能发展壮大自己,才能实现为农服务的目标,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市场经济中有竞争力,在社会上有话语权。

(二)因地制宜恢复改造,多途径构建新型基层社建设机制。自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各地分别探索了不同基层社恢复重建思路,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条路径:一是争取项目恢复改造基层社,要积极争取上级社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要认真研究分析上级社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县级政府涉农项目,认真分析自身条件,尽最大可能挤入项目库。在基层社恢复改造中,不能为别人“做嫁衣”、“办嫁妆”,要做好自己的事,扶持自己的企业,把真心搞供销事业的企业扶持硬、改造好,支持做大做强。二是紧随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新建,重建基层社。思维不能局限于一乡一社,也不能把商贸集散地和人口集聚地作为主要因素来考虑建设基层社。应该紧跟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哪里有需要,哪里要服务,哪里就应该有供销社。三是以原有供销社场地或人员为基础改造提升基层社。供销社系统职工不论退休还是下岗,他们对供销社有感情、懂经营、有人缘、地脉的优势,以原供销社场地或人员为基础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上下都愿意接受,工作便于衔接,应该是恢复改造基层社最理想的方式。四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恢复重建新型供销社。在基层社发展没能跟上市场化发展的节奏,服务功能逐渐弱化,组织体系逐渐丧失,与农民失去联系的当下,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农民广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优势,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恢复重建新型基层社比较符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五是以社会能人领办创办新型基层社。开放办社就要突破行业、地域、所有制的界限,广泛开展联合合作,借梯登高、借力发展,借助社会能人重新树起供销社的牌子。

(三)发挥县级供销社作用,夯实合作经济发展的组织基础。县社是基层社的联合社,是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鉴于目前基层社现状,可由县社代行所有者职能,基层社改造重组的成败,关键在县社,因此县社要发挥好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责无旁贷的担负起基层社改革发展的重任,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分类指导、逐个剖析,一社一策,不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式”,确保基层社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尽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有关县级供销社机关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案》文件中逐步落实县级供销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精神,解决县级社机关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振奋精神,转变作风,进一步增强做好供销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供销社的工作,当前主要的不是思想解放不解放的问题,而是精神振奋不振奋的问题。要抓住当前有利于供销社发展的大好时机,坚决克服无能为力的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图虚名、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为农服务宗旨,以强烈的事业心扑下身子、乐于奉献、沉下心来,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到底,抓成效,推动供销社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新局面。

作者:刘爱英 单位:河北省行唐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