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工业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摘要:该文以湖北某工业污水处理厂为例,通过分析项目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研究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进行预测,项目以无组织排放单元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并采取规划控制措施、除臭措施及管理措施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改善环境质量。

关键词:工业污水处理厂;AERSCREEN;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1]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文件精神,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为恶臭污染物[3],主要污染因子为NH3、H2S[4]等。本文以湖北某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5万t工业污水项目为例,分析项目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研究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并采用估算模型AERSCREEN进行预测,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改善环境质量。

1项目所在地气候气象特征

项目所在地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日照年辐射的总量多年平均值为106.799kcal/cm2,全市年平均125.4d晴日,年均日照时数为1913.5h。全市年平均气温16.8℃,最高年为17.6℃,最低年为16.2℃;全年多东风和东南风,但随季节有所转换。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1278.7~1442.6mm;无霜期年平均262.3d。

2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

根据项目概况、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情况,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5]系数法核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源强,见表1。

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3.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选取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参数,采用导则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估算模型AERSCREEN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厂区各污染物中最大占标率7.04,大于1%,小于10%,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3.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可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3.3防护距离设置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18)第8.7.5.1条,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最大占标率不超过10%,因此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7]计算得出,项目需以无组织排放单元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水解酸化池、生化池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1规划控制措施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应严格按照规划控制要求,不得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建筑。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在防护距离范围内周边企业不得建设办公楼、员工宿舍楼等企业生活配套设施,增加绿化用地,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

4.2除臭措施

对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及生化池、污泥浓缩池、脱水间等恶臭污染物收集并经生物除臭[8]系统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并确保除臭措施的有效性。

4.3管理措施

(1)污水处理厂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如脱水后污泥应及时运出厂区,在厂区内存放不能超过一天;堆放点建成能遮阳挡雨的半封闭式堆放点;各除臭设施定期检修等。(2)在厂区的污水处理区、污泥生产区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选择种植不同系列的树种,组成防止恶臭的多层防护隔离带,尽量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

5结论

以湖北某工业污水处理厂为例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以无组织排放单元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并采取规划控制措施、除臭措施及管理措施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以改善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第17号文.2015.

2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3号.2016.

3罗鑫勋.污水处理厂恶臭废气处理技术研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198.

4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S].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8.

5生态环境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S].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8.

6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S].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8.

7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S].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1991.

8薛旭.污水处理厂恶臭处理技术[J].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2008,24(2):53-56.

作者:郑露 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