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分析

公司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分析

摘要:自2002年美国安然、世通公司等财务造假事件暴露,我国出台了许多关于企业内部控制报告的政策,并规定上市公司披露财务报告的同时还需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可以提高企业经营活动效率以及效果,并促进企业发展,因此研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具有现实意义。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分析该公司2017-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并为如何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案例

0引言

自2002年美国安然、世通公司等财务造假事件暴露,我国开始重视上市公司的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并了一系列政策,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从2012年开始,我国监管机构规定上市公司全面实行内部控制审计,并且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需要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一起披露。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以及促进企业发展等采取的一系列政策程序、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由企业全体人员协同实施,是一种全面控制,也是一种全程控制。同时,对于外部投资者等,设计并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增强企业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相关性,提高市场投资者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可信度,使得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因此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意义重大,本文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分析该公司2017-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1ST工新公司简介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工新公司)于1993.07.28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任会云。该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以及技术转让。ST工新公司在公司总部设立子公司,并对子公司进行控股承担有限责任,ST工新公司属于控股公司制组织结构。

22017-2019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分析

内部控制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审计在特定的基准日内部控制是否设计并且运行有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三年(2017-2019年度)为ST工新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否定意见,因此分析ST工新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具有现实意义。

2.1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析。2017年,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因为拖欠工程款导致与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法律纠纷,存在诉讼事项。但是,ST工新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并披露这项事项,造成ST工新公司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存在重大错报以及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这说明ST工新公司没有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导致ST工新公司存在重大财务风险。因此,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无效的。ST工新公司黄河公园项目拖欠工程款并且有逾期借款没有及时偿还,因此ST工新公司有许多涉诉案件。这导致法院冻结了ST工新公司以及其分、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以及查封其部分其他财产,而ST工新公司并没有及时披露这些相关信息。ST工新公司违规对外担保而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这说明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失败的。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并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因此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ST工新公司2017年度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2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析。ST工新公司在2018.07.21的公告中披露,在2017年该公司为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及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约达591万元。由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流动资金较少,工大高新公司可能会因此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冻结和查封了部分工大高新公司的银行账户以及财产。ST工新公司没有经过决策程序提供违规担保,并且在提供担保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这不符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担保相关的内控是无效的。在ST工新公司2018年7月的公告中称,关联方工大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累计金额为1016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年底,占用余额仍有74752万元。ST工新公司没有履行审议程序并且没有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ST工新公司巨额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是失败的。公司未及时披露存在大量仲裁和诉讼案件,其金额重大,占公司2017年度净资产的73.56%。同时,在2018年,ST工新公司的子公司汉柏科技内控环境存在重大缺失,其子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大量人员离职。基于以上种种ST工新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的现象,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2018年度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类型。

2.3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析。ST工新公司没有按照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从2005年起将某房产无偿提供给哈尔滨工大集团使用,并且没有及时将该信息披露。ST工新公司原子公司汉柏科技没有依据充分适当的客观证据,仅凭借对未来发展的主观判断对存货、往来款以及预付账款单项计提了大额减值损失。ST工新公司在2019年为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计提的大额损失缺乏适当的客观证据。由此表明,ST工新公司有关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以及担保损失计提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失败的。因此,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ST工新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

3建议

本文通过分析比较2017-2019年度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提出以下建议:企业应当沟通与落实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关注内部控制是否设计并且运行有效、实行职责分离原则等。及时的风险评估能够较好的预防风险,因此企业需建立完整有效的风险评估程序,并且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由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进行专门评价。

参考文献

[1]徐晓情.论实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积极作用[J].时代金融,2015,(5X).

[2]汤惠,李登明.江苏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分析———基于2015-2017年数据[J].经济研究导刊,2019,(9).

作者:苗涵倩 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