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探究

新收入准则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探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原收入准则已不适用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作为对施工企业经营绩效与规模衡量的关键,收入至关重要,也是财务报告不可缺少的一项指标。只有做到对收入的提前规划,充分了解在业务趋于国际化方面新收入准则在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实施情况,才能有效推进新收入准则的实行,进而将其作用最大化发挥出来。鉴于此,本文将利用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影响分析,提出了相关的措施,以供相关人员的参考。

关键词:收入准则;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引言

施工企业的收入指标,绝大多数财务信息使用都比较关注,其既是财务管理中极为关键的一项内容,还属于会计核算不可缺少的部分,能将企业的发展规模充分反映出来。我国施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实施会计处理时,都是依据收入准则进行。但在经济飞速发展下,新兴业务不断涌现,若是依然运用以往收入准则处理会计业务,那么必将造成信息披露,使得施工企业整体效益受到影响。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新收入准则也会对施工企业会计工作造成影响,其中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就是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所以亟须加以重视。

1新收入准则变化对施工企业的具体影响

1.1收入和成本核算影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需要基于项目实际情况与工程合同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将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与合同上的收入实施对比,结合完工百分比计算收入,对上缴税款等影响因素予以充分考虑,参与施工合同的预计总成本及整体收入,通过仔细核算并对比实际工程成本,使得当前收入成本得以明确,获取工程项目的毛利润。遵循项目进展对预计总成本与总收入优化调节,会计估计在此过程中有较大占比,对合同管理者有较高的素质要求,主观性也相对较强。若是合同管理者在施工阶段对合同总成本及总收入无法做到科学预计,那么就会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利润、成本以及收入等方面的核算。不仅如此,在核算方式上新收入准则也有新的要求,需要结合工价结转费用,工程具体完工情况,对工程要上缴的各项税款进行全面考量。

1.2完工百分比确定影响。通常都是运用工程项目完工百分比在旧的收入准则中进行成本与收入的计量,对比工程具体的结算收入,明确实际成本与合同预算成本间的差异。若是实际成本与合同预计成本具有明显的差异性,那么就会直接对实际项目量与结算收入的对比研究造成影响。即工程收入结算情况难以将相应的工程施工进度与工程实际施工进程充分反映出来,无法提供依据推动工程结算收入工作的开展。通过执行新收入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的工程项目收入模式,使原有完工百分比收入模式的核算方式得到了克服,并不是在确定施工企业收入时依据其他常规性或施工合同收入进行,而是结合用户对产品的控制权,以集中收入确认模型为前提,对收入进行直接明确。因此,会计估计在新收入准则下有效处理了形成的财务计算精准性问题,明显提升了财务计算的准确程度。

1.3施工合同管理影响。为了便于财务业务的交接,在新收入准则的过程中已明确需要对工程结算收入与施工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新收入准则对旧收入准则制度进行了诸多优化与调整,使得以往管理观念被彻底推翻,尤其是核算内容,诸多因素限制了承建施工企业相关业务的开展。但由于影响因素不同,导致的影响也不一样。若是施工合同中的条款无法有效指导施工企业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那么必将会影响施工企业的合同控制水平、成本费用及收入核算准确性,最终使得编制的财务报表出现诸多披露情况。

1.4新收入准则的推动作用。在实施新收入准则的过程中,不但提高了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还强调了合同的关键性。使得合同方面的管理更加标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完善,切实增强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识。新收入准则背景下,既有助于施工企业间可比性的提升,还能推动施工企业收入数据的透明性与质量的提高。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新收入准则主要是运用集中方法,以此来避免多种方法导致结果的差异性,加上以控制权作为收入确认依据,转移了风险报酬,更能提升核算的准确程度,使施工企业核算工作的开展更有保障,以此来为施工企业提供更多公开、可比性强以及稳定的收入数据。新收入准则背景下实施的一体化管理,充分融合了工程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使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新收入准则的执行,持续提高了施工企业收入数据的质量,基于此,施工企业所属各部门要制定数据交流制度,以此提高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

2新收入准则在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2.1“合同履约成本”取代“工程施工”科目。在施工企业成本费用归集中,“合同履约成本”替代“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可根据业务情况将其下面设置“人工费、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并增设“结转”二级科目,来解决期末结转相关成本的问题。

2.2“合同结算”取代“工程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下设置了“价款结算”和“收入结转”两个二级科目,解决了原建造合同中成本与收入不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结转的问题,当期收入的确认与合同结算差额通过“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来反映,更加科学规范,也更能体现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2.3“合同负债”取代部分“预收账款”科目。根据新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原则,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前收到业主预先支付的工程款时,应计入合同负债科目,并以收取的预收款项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规定在项目所得中预缴增值税。

2.4解决了预收款开具发票的问题。根据新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原则,施工企业收到预收款项的时间点不再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点,仅向业主提供收款收据即可,不需要向业主开具发票。如果业主索要发票,则可向业主按612开具不征税发票。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施工企业的税负压力。

2.5新旧会计科目的过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施工企业,原来按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执行前一年年终可将原账务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分别按项目兑冲,再将各项目中“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累计发生额录入下一年度“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结算”的对应明细科目的期初余额中。

3施工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几点建议

3.1业务流程和权责关系方面。新收入准则要求施工企业增加相关详细信息的披露,准则的实施也更加需要各部门的相互配合、沟通及协同。因此,强化企业的业财融合以及增强各部门的关联性极为重要。首先,在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就应当有企业财务人员介入,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及材料采购人员应当就各合同条款及时沟通商讨,使合同在能够充分满足财务核算要求的基础上作出对企业有利的约定。其次,财务人员应当紧随各项目进度,做好项目的数据整理、统计及分析,项目业务人员应及时告知财务人员施工进展中各项目的变更及补充情况,保证财务人员及时取得第一手项目资料。这些都要求企业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明确权责关系,并作出新准则做出相应的调整。

3.2人力资源、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方面。新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时点、工程进度的变化,不仅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影响,而且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和项目管理都有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现有财务人员和项目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深入学习新准则和项目施工各环节业务,同时也要求财务人员与项目经营管理人员在信息传递和沟通上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必要时可从外部引进高精专人才,提高企业现有财务、项目队伍的专业素质。另外,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企业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和员工分别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绩效评价机制,以促进经营者和员工共同努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3.3技术和信息资源方面。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企业运营提出了更高、更灵活的要求,同时也对企业信息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施工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信息化水平来应对变化,采用现代化会计核算软件和IT技术(如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等),推进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用新技术和新的信息资源为尽早适应新准则的变化创造优质高效的环境和条件。

3.4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方面。施工企业应围绕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对企业的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使企业的各项制度能够符合新收入准则变化带来的业务流程、权责关系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与监督机制,对各项目整体施工过程做好记录和监管,建立业务、财务、监管的制约关系,确保企业各项目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4结语

新收入准则的变化不仅影响了施工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核算及财务管理,而且影响了整个施工企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在新收入准则实施之前,施工企业应当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方案,后续也要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做出相应调整预案,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各项公司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提升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财务和项目管理水平,推进业财融合,从而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蒲德国 单位:中铁五局二公司